学英语语法法该怎么学???

英语语法如何学好_英语语法入门_EF英孚教育如何进行英语语法教学呢?
一、学习英语语法的目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简要讨论一下要不要学习英语语法的问题.这个问题,答案也许是很清楚的.主张英语语法可以不学的人往往这样说:我们中国人,如果智力正常,从小就会说汉语,能遣词造句,没见过哪个小孩先学语法再学话的.再说,英语讲得多了,有了语感,语法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这种实践出真知的说法,绝对是正确的.但我仍主张学一点英语语法.本人没受过很好的教育,更不懂高深的语言学习理论,但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在我们中国,百年都没有营造出正常情况下用正式英语交际的大氛围和小氛围,所以难以在投入产出比符合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培养出一定的英语语感.语法,实际上就是给你语言整体上的语感(规则),既给你能解释语言现象的鱼,又教你如何用语感去钓语言深层的鱼.何乐而不为呢?说到这,学习英语语法的目的也就清清楚楚了:弥补氛围难以在短期内培养一定语感的缺憾,比较经济地获得英语整体的语感.当然,也为通过我们这个考试大国的众多英语测试提供初级“抱佛脚”的方法. 二、学习英语语法的范围: 学习英语语法的范围,指的是学习英语语法需掌握的内容程度.既然我们学习英语语法的目的那么简单实际,到啥山唱啥歌吧.范围不必很大,也就是说面不宜太宽,点也不宜研究太深,毕竟需要用英语说之乎者也的人不多.另外,我认为通过学习英语语法,求得对英语的整体感觉非常重要.有了整体感,可以揭开英语的神秘面纱,知道了对手的模样,就知己知彼了;有了整体感,对语言就有了“君临天下”之气,加之不懈的积累,从掌握语法的必然王国,进而出入语言的自由王国.出于这种考虑,这个讲义编得非常简单,有些方面甚至还不如高中所学的内容,但实用语法的基本脉络比较清晰. 三、学习英语语法的方法: 英语语法书很多,学习英语语法的方法也不少.学好一样东西,本没有绝对好的方法.号称包治百病的医生,要么是庸医,要么是骗子.事实上,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不断尝试中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方法. 依我这个半路出家的人看来,不管用什么方法学英语语法,进而学英语语言,一是要有整体语感,要学会归纳和演绎,由此及彼;三是要借助对母语的了解,琢磨汉语和英语的异同之处,转而进行两种语言之间的由此及彼.比如:学了wish的宾语可以用不定式,可以推理出名词wish的定语、表语也有可能是不定式.是还是不是?一查词典便知.汉语的“讨论”一词用动词短语作宾语,中间一般要加个wh-词,如能说“讨论如何学习英语”,不能说“讨论学习英语”. 英语里的discuss用不定式作宾语是否也是如此呢?英语中类似的词是否是同样情况呢?花点时间就解决问题. 对语言的分析能力,实际上以对语言的整体语感为基础的,更是以对语言完整的整体语感为目的的.说到底,语言不就是规律和例外的组合吗?!两三年积累下来,你就是语法高手. 最后祝你能在Engkish上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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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如何较为轻松地搞定英语语法?
一般说起语法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薄冰朗文张道真等老先生的语法书自己看呗,但我已经不止一次接到朋友的询问:那些书厚的要死怎么看的都看不下去,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注意,这里的轻松不是说不费吹灰之力,而是相对意义上的,适合普通大众,让一个天资一般毅力一般的人,可以不那么费力的能够把语法弄懂弄通的法子。个人始终认为,教育只有普罗大众,才算是合格的教育,研究出一整套的犯难方法,一味的强调主观方面的毅力和坚持的作用,忽略客观方面的教学法改良,这绝不是认真的态度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自知乎,谢谢!知乎上有不少人就英语语法的学习而提问,或是在职人士,或是在校学生,这里我分享一下自己在有限的时间迅速补救英语语法的方法。你是不是对英语语法的印象一团浆?每次考试,单项选择、完形填空总是蒙着过关,错了一大堆,看完答案评析才恍然大悟?碰到英语写作,总是词不达意,文法不通?阅读英语文章,总被长句搞晕,n行“鸡肠”、n多逗号,怎么还不见句号!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后来尝试了一个听起来很疯狂、很变态的学习方法——把整本语法书抄写一遍!当完成这一“impossible mission”后,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在心里,会对英语语法有了全面的认识,就像是摸清了整个语法体系的分支脉络。【学习方向】选一本语法书,以章节为单位,逐个章节来进行系统化学习。TIPS:1,不一定从第一章开始,挑你感兴趣的、最熟悉的或最不熟悉的章节开始也行。2,选语法书,不一定挑《薄冰语法》、《张道真语法》这类大部头,可挑简易版的语法书为主,大部头为拓展补充。譬如,备考那年我是以《英语高考备考指南》(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为主,《薄冰语法》(开明出版社)为辅。【每个章节的学习方法】1,快速浏览本章节的内容。此为第一遍复习。2,精读本章节的内容,但凡你认为100%知道的语法点则跳过,但凡你认为低于95%的可能会记住的语法点,都抄写在笔记本上。此为第二遍复习。TIPS:建议用蓝色笔写标题,黑色笔写正文,辅以多种颜色笔做标记,让自己一眼就看出语法点、语法讲解、例子,让自己有翻看的欲望。(文末附图)斯特鲁普效应在抄写在笔记本上的语法点当中,那些你很不了解的知识点(复习时才顿悟有这回事),可以用浅色荧光笔(譬如水绿色、浅橙色)划上;那些完全不了解的知识点(复习时一点也不知道有这回事),可以再用红色笔画下划线。3,找些跟本章节对应的习题来做,以单项选择题、填空题为宜。此为第三遍复习。TIPS:对于应试的同学,要学会分析考点,要有批判性思维,多讨论和请教。真题答案也有纰漏,尽信答案不如无答案。4,略读本章节的笔记。此为第四遍复习。5,坚持英语写作,应用当天学到的语法点。此为第五遍复习。6,每复习完3个章节,重新略读一次前面2个章节,加强记忆。此为第六遍复习。----------------------------------------------------折叠线---------------------------------------------------【经验提点】1,心理学家George Miller发现,人的短暂记忆或长期记忆都和数字“7”有关。人一次能记住的数量不超过7,且人经过7次不同程度的记忆,基本上能成为长期记忆。因此,以不同方式去学习,而不是重复相同的学习方式。譬如,直接略读7次章节,不如1次略读、1次精读、1次做笔记、1次做题、1次写作和1次温习笔记搭配的立体式学习方法。2,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遗忘的规律是先快后慢,特别是识记后的48小时,遗忘率达到72%。所以,要及时复习 ,隔几小时与隔几天复习不是一回事。3,欲速则不达,认真复习一遍,比马虎复习两三遍要强。刚开始,我约莫一个星期完成一个章节的复习;到后来,大概2-3天就完成一个章节的复习。备战高考期间,在兼顾其它科目的情况下,我花了3个月来完成整个英语语法体系的复习计划。4,为什么一定要抄写,精读不可以吗?用EverNote这类数码笔记软件可以吗?答:是的,不可以。单靠阅读,白纸黑字,很容易犯困,也难以坚持。抄写笔记,一来手眼并用,比阅读更耐困;二来累积厚厚的一本笔记本,让你更有成就感。至于EverNote,作为一个从EverNote 1.x用起的“资深”用户,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数码笔记App适合互联网知识管理、文库建立、GTD执行力管理,但是,不适合下决心学好英语语法的人,尤其大中学生。当你完成复习计划后,收集有趣或有用的语法知识文章,EverNote可以大派用场,但在这一切之前,全面系统的英语语法学习,更需要一个能持之以恒的学习方式,譬如用白纸黑笔,而不是隔几分钟就弹出一个网易新闻推送、微信消息通知的电子屏幕。【英语语法好,有什么用】对于英语使用:1,语法不好,则阅读英语不会断句,怕长句,分不清主谓宾补语;2,语法不好,写作和笔译一定不会好。一者,通篇语病,写句子时不会先在脑海里过滤一下是否符合语法;二者,只会用简单句型,不会写漂亮的长短句,也不会运用高级语法,譬如独立主格。对于应试(以我的高考备考经历为例):1,单项选择题:复习前15题我一般错6-12题,复习后错3-5题,做一定题量后错0-3题;2,完形填空题:复习前20题一般错8-15题,复习后错2-5题;3,改错题:我的最爱,复习前10题一般错3-5题,复习后错0-1题;4,阅读题:遇到长句,懂得断句,不再是长句认识你,你不认识长句。5,写作题:满分25分,复习前一般12-18分,18分是那天老师心情好,大发慈悲才有;复习后22分以上,老师就是不肯给我25分。6,150分满分,如果现在你是80-100分的水平,复习语法并坚持真题练习,有20-40分的提高不是问题。同学,要知道你是从80分提高到120分,不是从130分提高到150分呀!【关于高考英语短时间提高的方向】1,KO了英语语法,加上一定习题练习,单项选择、改错题、写作题可以大幅提高。完形填空、阅读的提高幅度不会太大,这两个题型更考验逻辑思维能力、猜词能力、词汇量和阅读量,这些不是短时间可以提高的。2,提高成绩,要么增加学习时间,要么提高学习效率。对于备战高考的人,分分秒秒消逝的时间和逐日降温的学习热情是我们必需直面的敌人。所以,请尽一切努力去督促自己,请根据自身情况去提高和修正学习方法。3,成绩只是一时的胜负,知识和能力则是受用一生的事情。请珍惜曾经那么用功的自己,不要努力一两个月就轻言放弃。【关于应试英语写作的那些事儿】1,整篇文章,务求零语病。 宁可用二流的正确句型,也不用一流的语病句型。文辞朴实,那是风格问题;文辞不通,那是扣分标准。2,熟练运用各类从句、非谓语动词,足以在英语应试写作大杀四方。请重点练习。3,多看真题范文,多抄真题范文,多欣赏自己的高分作文。4,总结适合自己的行文框架,累积拿手的句型,包括开头、结论句、主旨句、比较句型、递进句型、因果句型等。5,累积高分词汇短语,替换掉平凡词汇。譬如活用outweigh/ in terms of、people可换用individuals/ folks/ experts/ professionals、very可用exceedingly/ extremely代替、good/ bad/ many/ much/ more/ as a result的替换词、优势和劣势/好处和坏处/好和坏的替换词等。6,上述知识点的累积,以少而精为先,以活学活用为重。【关于那年我备战高考做过的10本英语笔记本】1,语法抄写笔记1本(必需,作用巨大);2,作文笔记1本(必需,抄写历年真题范文和自选优秀范文,可以理解好文章的行文思路,这对提高写作很有帮助;并累积自己写得好的作文,总结适合自己的应试作文框架);3,高中三年六本人教版英语课本的单元笔记4本(有一定作用,譬如短语词组等,但抄写费时且琐碎,建议精读+略读);4,单项选择的错题本3本(建议略读,多温习;不建议抄写,收效甚微);5,英语近义词辨析1本(不建议专门做笔记复习,对应试帮助不大,碰到时记忆一下便可)。
强烈推荐一本语法书!!完全符合题主的“轻松”“搞定”“英语语法”三个词!因为涉嫌传播盗版资源,被举报两次建议修改两次!!各位要资源的同学自己寻找吧!因为涉嫌传播盗版资源,被举报两次建议修改两次!!各位要资源的同学自己寻找吧!因为涉嫌传播盗版资源,被举报两次建议修改两次!!各位要资源的同学自己寻找吧!这本书是一个在新东方教龄超过10年的老师推荐给我的!完全适合自学,而且轻松易懂简单有趣!!拒绝大砖头一样的语法书!!话说这本书就是给西方人!对的,不是给中国人自学的一本语法书!!看到前面的答案居然都没有提到这本书!!完全就是懒人必备好伐!!这本书:English Grammar in Use!!(作者是Raymond Murphy,书名:语法在用,又译为剑桥语法初级/中级/高级)首先“轻松”“简单”“易懂”!看图!!看,是不是感觉很像你的初中课本?图文并茂,加配以简单练习!每2-4页一个语法点!!还有什么比这更简单易懂的?对的这个时候你肯定又会说,这么简单的书,能教好我的语法吗?豆瓣评分9.2分,而且可以看下面的书评!!我和我女友英语专业都是拿来梳理我们的英语语法!!很多初高中老师没有讲解得当的知识点都有在书中完美体现!!!豆瓣评分9.2分,而且可以看下面的书评!!我和我女友英语专业都是拿来梳理我们的英语语法!!很多初高中老师没有讲解得当的知识点都有在书中完美体现!!!如果你只是想搞定语法,普通水平看本初阶就可以了!!!就两百多页!我一天看三页就三个月就搞定啦!!!!如果觉得不错!请点赞!!点赞起来我分享PDF下载链接!!我去!!我因为设置看不到评论和赞数,一上线就这么多赞了!(Ps:有同学提到这本书可能过于简略,但是我个人觉得如果1你是有基础的,可以拿这本书来梳理语法。2,你基础比较差的,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语法大概,我觉得如果只是单纯生活和工作,这本书的语法点完全足够了)------------------------------------------------------------此书是全英文的!!!但是这些英文都很简单!!!这点英文都看不懂,那我觉得暂时先不必考虑语法!哈哈。因为涉嫌传播盗版资源,被举报两次建议修改两次!!各位要资源的同学自己寻找吧!喝水不忘挖井人哈,收下了记得点赞和感谢哈哈。赞数突破700,我在附上中级的PDF。哈哈。----------------------------------------大清早的一看破1.6K了。我去。你们是有多求知若渴!!!因为涉嫌传播盗版资源,被举报两次建议修改两次!!各位要资源的同学自己寻找吧!初级语法我觉得适合A1-B1水平的学员,中级适合B2水平的学员。前两本基本完全可以满足普通英语学习者语法所需了。至于还有高级语法,肯定就适合C1和C2的专八或考研的学生。但是我看了一下,我买的高级这本书不是Raymond Murphy!写的!而且我在网上也没有找到这个人的PDF版本!so~想要高级的学员~你懂得~!你总不可能让我把书撕了扫描给你吧!(相信我~80%以上的你们也用不到高级)同样,下载的朋友们~~~你懂得~点赞+感谢~~~--------------------------------和我个人经历有关(可以看最下链接),我个人学英语都会偏向一些简单易懂懒人必备的方法。虽然这些方法和“语言学习的高投入才高产出的原则”有悖。但是我觉得了解一下也好的。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不是吗?近期有空我也会补充一些其他方面的英语的简单学习的有效方法,大家愿意也可以关注我哦~看到点赞来的这么快,我以后干脆都专门分享各个分类的PDF书籍算了。-----------------------------------------------------(还有我不太喜欢交流,本人屏蔽了评论和点赞的通知的,很少关注评论)
鉴于本人一贯啰嗦的文风,因此从这篇文章开始,所有的结论和答案,一律放在最开端:如何较为轻松的搞定语法?仔细阅读一本较为亲切亲民能让一个智商一般天资一般的人看的懂看的很嗨皮的语法书即可推荐熟读《文法俱乐部》的旧版和新版(大陆名为《语法俱乐部》,两版略有不同,各具特色,同时搭配大量的阅读(自己喜欢的即可,随便什么),在大量的语境中去领受感悟本书的妙处。(本书因出版社倒闭绝版,可以去X宝买影印的,清晰电子版我也有,为了避免广告我也不多说了,豆瓣朋友,你知道如何获得的)语法多为大部分人头痛,主要是因为太繁琐,容易不知深处不明所以,因此可以先读旋老师的文法俱乐部,作为建立整体框架所用,然后再读一点国外的esl语法书,做点习题巩固,算是比较容易的路子,比薄冰之类的靠谱多了esl语法方面,首推朗文Betty Azar 的语法三部曲,全书很厚,每本500页以上,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语法点,读完文法俱乐部有了整体框架,首推做这套习题册,之后如果还有疑惑,可以做剑桥的语法在用中级,这么下来基本上任何考试都可以搞定了,这两个系列都有国内引进的英英版本,强烈推荐购买。之后如果再有兴趣钻研语法书的同学,推荐可阅读一两本英文原版的ESL语法书籍(即英美的老师为了教英语专门写给外国人的语法书,和专门为了英美本国高中生大学生撰写的语法书完全不同),这里个人比较喜欢新概念的编者亚历山大公编著的《朗文英语语法》,读起来颇有趣味,但作为额外的补充书籍,这里就不详述了——把《文法俱乐部》读好,对一般人来说其实已经足够了看完答案了若您还有兴趣看下面的啰嗦分析文字,请继续:------------------------------------------------正文部分--------------------------------------------语法部分一直以来是个人写系列文章中的一个重要的专题,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所以提前放上了日程,主要是我一连接到三位同学的反馈:“章振邦那个(语法书)巨恶心,巨混乱!大学教材是这本,学完立刻蒙圈……章振邦这本学完,我语法那科差点不及格”“章振邦那本简直是把我上崩溃了...”“专四的语法却都出章振邦上的原题。”首先要开宗明义,我对薄冰,张道真,章振邦等老先生绝无不敬的意思,我也非常佩服老先生们治学的严谨态度和认真,但是治学严谨不等于教学得当(你们也知道很多大科学却带不出好的学生的例子),起码在语法教学方面,他们的确是不如台湾的汤廷池先生和旋元佑先生的根据维基的介绍,汤廷池(Tang Ting Chi),清大外语系和元智应外系首任系主任,为台湾大师级的语言学家和英语教育专家。汤教授以推广汉语理论语言学为志业,可以说是台湾语言学界影响最大的学者之一,培育造就出许多台湾语言学专家,其中包含国际语言学界知名的教授,还有台湾清大教授和台湾交大教授等旋元佑老师因为一直活跃在台湾的补习界,学术上的造诣不如汤先生那么生猛,但他在英文的教和学方面绝对是个传奇人物,尤其是在英文的读写方面极为生猛:历任《时代周刊》中文解读版及《时代新鲜人》总主笔,学生时代从来没有出过国,报考台大研究所之前因为去高中支教一年(师范类学校的规定),几乎没有时间准备考试,在近乎裸考的情况下,分数比第二名多了近一倍,托福满分记录保持者(虽然现在不稀罕了,但那个年代确实凤毛麟角),Youtube上还有旋老师的教学视频,真的是叫一个大觉醒,可惜要翻墙汤先生身份高贵,照理定然是会弄出一堆繁复深难的东西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踪,才算是符合大师风范,但是这样一位大人物,真真愿意屈尊放下身段去给中学生写文法书,而且还是尽量浅显易懂,让绝大部分智力正常的人都能看懂的书,摘自《文法俱乐部》的前言:“当时我们用的语法书是汤廷池老师编的,对我的帮助很大。汤老师是新竹中学的学长,也在竹中任教过,我进竹中时他已经离开了,不过我一直自认为是汤老师的学生,因为他的语法书可以说是我英语观念的启蒙。那套语法书整个是用英语写的,系统严密、深入浅出,解决了我对语法的许多疑惑,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语法观念。一本好的语法书,对学英语的人有多么大的帮助!汤老师那套语法书就是这样的好书。只不过完全用英语写成,要自习不大容易。此后我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够好的语法书。虽然书店里有上百本,可是都抄来抄去,写的人大概也不懂那些“规则”的道理何在。这种语法对一个心智发育成熟、有理解需求的学习者实在没有多大帮助。所以我才会想要写一本偏重理解、能够自习的语法书。”但汤老师的语法找不到了,因此我们就看看旋老师用中文写的语法如何吧它一样是一本让你读完之后,哪怕没上过旋老师的课没见过他本人,都心甘情愿认定这辈子是旋老师的学生的书。 旋老师在这本书里也善意的批评了各种罗列语法规则一堆一堆的传统语法——基本上任何一本语法书都可以划在此列,类似剑桥语法在用,朗文语法初中高那种ESL书籍更像是习题册而不像是语法书,对构建语法体系毫无作用,我们暂时不讨论,说写书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写这些的东西规则意义和目的何在,提到语法解释不了的就列出一堆一堆的例外,每次学一本语法书,都要死记硬背800条规则,然后再生生记住400条例外。。。 举个例子,书中提到,专有名字不可以加任何冠词,只能用单独的名词,而像The Titanic, The Pacific, The Atlantic等词语,并不是用the来指代这件东西只有一样,而是说这些词是缩写,全称是the titanic ship, the pacific ocean, the atlantic ocean, ship跟ocean这种东西又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哪是什么专有名词?所以你必须用the来作特殊指代,表示那个叫Pacific太平的洋和那艘叫泰克尼克的船,the就是指代,暗含“那个”的意思,哪有什么例外可言? 可是我翻开叶永昌先生的《英语阅读指南》,相同一章里面就明白写着几个大字: “专有名词前面的the表示独一无二的事物,如sun等词面前的the,包括海洋,江河,山脉等专有名称之前the” 可是sun在宇宙中有千千万万个,每个行星都有一个sun,三体行星还有3 suns,怎么能作“专有名词”讲?山川大河也是说the XX mountain, the XX river等等,意思都是“那个叫XX的大山/大河”,怎么能是“专有名词”呢? 当然,这并不是说叶先生的书不好,就是旋老师说的那种“抄来抄去,毫无价值,对读者也毫无帮助的书籍”,没有人是神仙,错漏在所难免,叶先生的书在国内是独树一帜!我也是强烈推荐购买的,但是老道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叶老的书前言讲到他在各所大学里面讲座,每场都爆满,当众就有很多漂亮的女大学生要求拥抱,我在想如果旋老师到大陆学校讲学,恐怕就不仅仅是爆满,而是疯狂了,女大学生也不仅仅是要求拥抱而是直接上去又啃又咬请求临幸了——可惜旋老师年事已高,体力不足了,这等苦活累活就还是交由我等小辈来干吧——虽然我这辈子估计都不太可能见到旋老师,但我仍然坚定的认为自己是旋老师的学生。 说完了用法再来说句型吧 国外有很多这种写作书籍,Elements of Style也好,On Writing Well也好,都是大牛级别的书籍,我下载了不少,也都看了不少,但我和其他兄弟交流时候,真心实意讲,看完了Elements of Style,有啥收获?除了不可堆砌长难句,句子要简洁之外,没啥切实收获 后来一直到我大量搜集网络ESL教学课本才明白 老外对写作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外语学习者来说,最重要的在于基础,也就是用词,句式,在此基础上,篇章的逻辑必须做到说理清晰,能做到这个,就是好的文章,而对英文母语学习者来说,那些用词,句式是忽略不计的,他们往往追求的文风,而且把重点也放在了文章的逻辑和风格上,但是对外语学习者来说,使用这类指导,往往是缘木求鱼,句式结构基础都没打好,求文风那是走都没会就开始跑了因此老外写的写作指导丛书,分成两类——一类是朗文出版社之类出的ESL教学写作书籍,不要觉得ESL就简单,有些是指导研究生来写作的,水平还是相当的for advanced students only的,另一类就是针对母语学生人士的写作指南,搞的文绉绉的,多数是集中在文风题材方面,包括纽约时报和经济学人都出过这种类似的style指导类书籍 可是英语写作最基本的单位是什么?不是什么文风,而是最简洁的造句,连造句都造不好,还追求文风? 大部分人的英文写作其实集中在小学二三年级水平,我们那个时候写的作文现在一看不也是幼稚无比么?在这种水平下强调风格? Elements of Style强调句子要短,很多人也说海明威风格喜人,因为句子短,当年我读书不懂,觉得海明威的句子挺长的啊,没觉得句子简单我就能写出来——多数人看了这些书听了这些说法,就立刻高兴无比,彻底不管长句写作,专门堆砌短句,通篇白话到底,于是写出来的作文跟一年级差不多 说穿了,就是这些说法没有明确告诉你,什么时候用短句什么时候用长句比较好,为了达到你追求的效果你应该用哪些技巧,最致命的是,不用长难句不代表“你没能力或者不会写长难句” 这个就是文法俱乐部牛逼的地方,它像灯塔一样扫清了我思想上的迷雾:选择不用长难句和你不会写长难句因而不用不是一回事儿! 说穿了,One Writing Well和Elements of Style这些书,类似于乾坤大挪移之类的上乘武功,没有很好的内力基础就轻易尝试很容易走火入魔,而且对武功基础不好的人来说,也根本无法体会到精妙之处 这个时候ESL的写作指导书籍和语法俱乐部就是你的九阳神功心法了,这乃是至纯至刚的武学,足够秒杀市面上所有其它的武功秘籍,学完了旋老师的书你最大的感受就是:招数变慢了,每一句的英文都有意义了,以前天书一样的语法书,自己一看也就懂了,就好像张无忌学完了九阳神功,什么乾坤大挪移,太极拳,太极剑,圣火令都是轻松一学轻松上手,而且是立刻精通,可反观其他人,用普通的内功心法打基础,光学了个乾坤大挪移都学的苦逼不堪,穷数十年功力的境界,人家小张几个小时就搞定了。 真的是这样么? 真的是这样。。。 参考我在小站的经验分享,很多人,只要是英文稍微有点基础的,拿到了这本书几乎是废寝忘食的读,而且都是大拍双手称醍醐灌顶的全书结构很简单,就分成三篇,简单句,复合句,简化句 简单句处理的是5中基本句型结构,顺便把时态不定式等问题都一并处理了,没有死角 复合句讲了四个,形容词性从句,名词性从句,副词性从句和倒装句——传统语法的从句可是分成了24种,记都记不住,谈何学起? 简化句就是处理我们平时见到的那些所谓“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让你生平所学,统统融会贯通服服帖帖 说完了整体框架之后,在这个基础上,才可能谈细节,也就是单复数啦,过去时啦,短语动词啦等等,这个时候推荐ESL语法书籍esl语法方面,首推朗文Betty Azar 的语法三部曲,全书很厚,每本500页以上,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语法点,读完文法俱乐部有了整体框架,首推做这套习题册,之后如果还有疑惑,可以做剑桥的语法在用中级,这么下来基本上任何考试都可以搞定了,这两个系列都有国内引进的英英版本,强烈推荐购买。--------------------------------------------------------写作的进阶分割线-----------------------------------------------------------------以上书籍读完之后,如果对写作还有疑问的,除了大量阅读之外,我们这里也有推荐书籍可以参考,但仅供参考,请依据自己水平不同谨慎选择!1,Manhattan的GMAT语法部分:08 - The Sentence Correction Guide 4th edition,不管有没有GMAT考试需求,这本书都有一读的价值2,朗文的Academic Writing系列,全书是从最简单的ABC开始教起,循序渐进到雅思写作8左右的水平3,Virginia Evans的Successful Writing系列,全书难度比朗文的略难,但比朗文的更实用,应试性没那么强,在大部分ESL写作书籍中算最好4,高阶的ESL写作,幸好还有一本Academic Writing for Graduate Students(Essential Tasks and Skills) - A Course for Non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看标题就知道了,给ESL学习者的研究生看的5,TTC的教程,Building Great Sentences以上提到的书籍和我个人觉得不错的,利于商业场合和逻辑思维的教科书一并打包,放在这个链接里,大家可以看不同书的评测,选择下载,祝君好运!(TTC教程没有传)
何为搞定语法?很多人认为,会做语法单选题,看得懂大部分语法书就叫搞定语法了。实际上,现在主流的英语测试,都淡化了以选择题考察语法的方式,而是通过阅读、写作、改错、翻译等题型间接的、深入的、细致的考察语法能力。只有真正具备了一定语法知识储备的人,才能在这些考试中不至于捉襟见肘。但就算这些考试都能拿了较高的分数,也不见得可以称作“搞定语法”。在笔者看来,搞定语法是指心中有体系,对组成个体系的语法各分支都要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语法是人类用以交际的语音符号系统,其构建系统,语法系统,也一定是有体系的,没有体系的语法知识永远是零散的;深入理解语法各分支也尤为重要,它们是体系的组成成分。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鲜有讲解语法体系的书籍,这一点奶爸也多次提及。热评第一的剑桥系列的确有过人之处,语言地道,示例新颖,但是,此系列既没有讲解体系,又没有讲解语法背后的根源,不可能达到搞定语法的目的,它的作用是对某些语法项目有一个全新的、深入的理解。相对于各分支,整个语法体系其实并不复杂,可以概括为下图:词性词性虽然在很多语法书上,词性/词类都是开篇的内容,但其重要性并没有完全被学习者所认知。如果将语法体系比作一棵大树,那么词性/词类毫无疑问就是这棵大树的根基。语法的最高单位是句子,句子由主谓宾定状补等成分构成,这一点众所周知。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成分的词性,其实各成分都有其相对固定的词性。传统语法书将词分为十大类:即名词(noun)、代词(pronoun)、形容词(adjective)、副词(adverb)、动词(verb)、数词(numeral)、冠词(article)、介词(preposition)、连词(conjunctions)和感叹词(interjection)。笔者将这十类词分成了三组。第一组:非语法重点成分成分是语法体系的重点,它衔接词类和句子,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传统语法书虽然大多都对成分进行了讲解,但无一例外地将其复杂化,绝大部分学生自此开始在语法的世界里迷失自我,丧失信心与兴趣。实际上大部情况下,成分都有较为固定的词性。词性、成分与句子三者间的关系四大实词主要涉及的语法项目四大实词主要涉及的语法项目句与句之间的关系:一个简单句有且只有一套主谓。当出现两个以上简单句时,中英文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中文的连接方式非常灵活,没有定式,但是英文却有严谨的规则。例如:通过上述图示,就能对英语语法体系有个大致的了解。但是对于掌握各个语法分支,最重要的是要追寻各个语法项目背后的根源,例如定语从句:通过上述图示,就能对英语语法体系有个大致的了解。但是对于掌握各个语法分支,最重要的是要追寻各个语法项目背后的根源,例如定语从句:定语的定义:形容词性,修饰句子中修饰名词性成分的成分,常规位置是在名词之前。定语从句的本质是从句作后置定语。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这样解释到:汉语的定语只能放在前边,就不便很长。定语长了,听的人(或读的人)老在惦记着那个被修饰的名词,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就要着急,也容易疲劳,搞得不好还会“迷路”。英语的定语从句放在后头,说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已经在前边交代了,听的人就不着急了,因此英语里的定语可以很长。定语从句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本篇中只涉及限定性定语从句。定语从句的拆分思想要彻底理解定语从句,一定要运用“拆分”的思想,把主句+很长的定语从句拆分开来。I am looking for a man who is
rich, cute and well-educated.我在寻找一个有钱,帅,而且很有教养的男生。首先把这个定语从句拆分:1. I am looking for a man.2. The man is rich, cute and
well-educated.接下来组合:I am looking for (a man the man)
is rich, cute and well-educated.括号内a man和the man信息重复了,位于前面的词称之为先行词,后面一词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后行词”。既然信息重复,为什么不能干脆删掉后行词?如果直接删掉后行词,会导致一个句子有两套主谓,关系会变得混乱,例如:I am looking for a man is rich,
cute and well-educated.如果直接保留后行词,会造成重复,为了避免重复(众所周知,英文最讨厌重复),我们将后行词进行转变,在上例中the man变为who,经过转变之后,后行词除了具备原来的词义之外,还增加了连词的作用。一、Who/whom后行词是人,就用who/that来替代。但是如果后行词是宾格,即him,them,her,可以用whom进行替代,也可以直接用who。He is the boy who/whom I will go
to shanghai with.拆分:1. He is the boy.2. I will go to shanghai with
him.这两句的关联部分就是the boy和him,也就是所谓的先行词和后行词。为了衔接连贯,后行词需要前置,句2就变成:Him I will go to
shanghai with. 然后再将him替换为who或者whom:He is the boy who/whom I will go
to shanghai with.有的时候,介词和后行词的关系十分密切,如果只前置后行词,它们的修饰关系就不明显,所以通常是将后行词和介词一起前置:With him I will go to
shanghai.这个时候就只能使用whom替换him,把句子变成:He is the boy with whom I will
go to shanghai.而不能写成这种形式:He is the boy with who I will go
to shanghai这条规则其实非常有意思,可以这样去理解:who是主格,把它想象成一个主人,whom是宾格,把它想象一个侍从。主人很勤快,人也很好,但是侍从很懒惰。所以很多时候,本来应该是侍从的活,主人自己做了,例如这一句:He is the boy
who/whom I will go to shanghai with。但是主人也是有底线的,并不是什么活都干的,有的活实在是太掉价,如果干了,旁人就会把它也当中随从了。这种情况就是介词也前置之时,因为我们知道,主语一定不会被介词修饰的,只有“介宾”短语,没有“介主”短语,也就说是介词是“降格”的标志,主格的who是不会在它之后出现的,除非介词后置。二、Which/that后行词是表事物的名词,就用which或者that替换。The book which I am reading is
written by Tomas Hardy.拆分:1. The book is written by Tomas
Hardy.2. I am reading the book.连接:The book(the book)I am reading is
written by Tomas Hardy.后行词是表事物的名词the book,所以用which或者that 带替换。三、Whose后行词是his,her,its,their,your one 's等等表示所属关系的词,用whose代替。例1:He is the man whose car was
stolen. 拆分:1. He is the man2. His car was stolen.组合:He is the man (his) car was
stolen. 后行词是his,所以whose代词例2:You are the only one whose
advice he might listen to.拆分:1. You are the only one.2. Your advice he might listen
to.You are the only one (Your)
advice he might listen to.后行词是your,所以用whose代替。四、Where后行词如果是地点状语(通常是介词+表地点名词),就用where替换。This is the house where I was
born.拆分:1. This is the house.2. In this house I was born. This is the house (in this
house) I was born.后行词是地点状语in the house,介词+表地点名词,所以用where替换。知道这点以后,我们高中时候纠结的先行词如果是the place,后面该用which/that还是where;先行词如果是time,后面该用which/that还是when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答案藏在后行词之上。对比:This is the house that belongs
to my brother.
拆分:1. This is the house 2. This house belongs to my
brother. This is the house (this house)
belongs to my brother. 后行词是this house,前面没有介词,是表事物的名词,当然用which或者that。五、When如果后行词是时间状语(通常是介词+表时间名词),就用when替换。He came at a time when we needed
help.拆分:1. He came at a time.2. At that time we needed help. He came at a time (at that time)
we need help.后行词是时间状语at that time,所以用when替换。对比:He came at a time which was just
perfect.拆分:1. He came at a time.2. The time was just perfect.He came at a time (the time) was
just perfect后行词是the time,前面没有介词,是表(抽象)事物的名词,当然用which或者that。六、Why如果后行词是原因状语for this/that reason,就用why替换。I knew the reason why he was
late.拆分:1. I knew the reason. 2. For this reason he was lateI knew the reason (for this
reason) he was late. 后行词是原因状语for this reason,所以用why替换。对比:The reason that he explained at
the meeting was not acceptable.拆分:1. The reason was not acceptable2. He explained the reason at
the meeting.The reason (the reason) he
explained at the meeting was not acceptable.后行词是the reason,前面没有介词,是表(抽象)事物的名词,当然用which或者that。七、Where可以替代抽象的地点状语、when可以代替抽象的时间状语,引导定语从句English is a “fixed-word-order”
language where each phrase has a fixed position.英语是一种“词序”固定的语言,其中的每个短语位置都有固定的位置。拆分以后:English is a “fixed-word-order”
language.In this language each phrase has
a fixed position.后行词是In this language“在这种语言中”,可以理解为抽象的地点状语,所以用where替代。Life isn't some musical cartoon
where you sing a little song, and your insipid dreams magically come true!人生可不是什么卡通音乐剧,只要唱支小曲,你那无聊的梦想就会奇迹般实现。拆分以后:Life isn't some musical cartoon.
In that cartoon you sing a
little song, and your insipid dreams magically come true!后行词是In that cartoon “在那种卡通音乐剧中”,可以理解为抽象的地点状语,所以用where替代。抽象的时间状语较为少见,例如:There are occasions when one must
yield.任何人都有不得不屈服的时候。拆分以后:There are occasionsOne must yield on those
occasions.后行词是on that occasions“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抽象的时间状语,所以用when替代。补充:Which/who还是that?that既可以代人有可以指物,但是that和which/who又不是完全对等,有的时候能相互替换,有的时候又不能,这个问题在传统语法书上有大篇幅的描述,分别列出了很多种情况。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追本溯源,还原到that这个词的本意。that是指示代词,具有指代功能,意思很接近中文的“那个”。我们先来捋一捋先行词和后行词的关系。在句子拆分以后,后行词=(介词)+ 先行词,所以当先行词被强烈指示或为代词的时候,后行词应该具备同样的功能,这个时候就宜用that。我们来看一般传统的语法书是如何讲解这个知识点的,并进行逐一验证:在下列情况下,只宜用that,而不宜用which:1. 当先行词被形容词的最高级形式所修饰时,例如:This is the most expensive watch
that I've ever owned. 真正的原因先行词被指示了the most expensive(最贵的那个,强烈指示)2. 当先行词被序数词或the very,the only,the last修饰时,要用that,不用which。例如:That's the seventeenth beer that
you've drunk this evening. 真正的原因先行词被指示了the seventeenth beer(第十七杯,强烈指示)3.当先行词是下列不定代词或被它们修饰时much,little,none,all,few,every(thing),any(thing),no(thing) 等时,通常用that。例如: All that she lacked was
training. Have you had everything that you
need? 真正的原因是much,little,none,all,few,every(thing),any(thing),no(thing)本身是代词,所以宜用同样具有代词作用的that。传统语法书上还列举了两种宜用that的情况:1.“当先行词既指人又指物时”I like the writers and their
works that you mentioned the other day.这是因为which不可指代人。2“为避免与which重复使用时,要用that”这是英文不喜重复。Which is the car that was made
in Beijing?在下列情况下,只宜用which,而不宜用that:1.直接放在介词后作宾语时,通常要用which: The documents for which they
were searching have been recovered. 他们找寻的文件已找了。which可以是宾格,而that没有格的属性,所以有介词的情况下宜用which.2.在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中只能使用关系词which/who,不能使用关系词that:Our guide,which/who was a
French Canadian,was an excellent
cook.我们的向导,一个法裔加拿大人,擅长于烹调。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起描述作用,没有指代作用,宜用which/who。定语从句只是个示例,更多内容请见本人专栏:本人至今没有找到一本适合绝大部分学习者,重点放在建立英语语法体系,但在各个语法项目上都有一定深度,同时又具备很强的可读性的语法书,所以自己尝试编写了一本,所有内容都已上传,欢迎拍砖。
我觉得我要火一把了。在语法学习的坑里面待久了,久病成良医,结果我在学好语法的过程中顺便把坑给填补了。当时学完《新概念英语3》,六级从四百多分一下子跳到了六百多分,也得益于跟录音的朗读和背诵,CET口语测试拿到了A+最高等级,大四的时候还顺便把专八过了。当然,你说要学得像母语那般流畅,我在这个回答里面也表示了几乎不可能的观点。不过我们学英语的目的不是让英语学得跟母语一样好,而是能够为自己所用,比如阅读文献,或者观看美剧。说真的,实际生活中大部分人很少碰到使用英语的情况,但自己可以主动去获取英文的资讯。现在真的希望能够让更多的英语学习者学好英语,也弄透语法。回到正题,为什么大家会觉得语法重要呢,因为童年时期我们的记忆力和模仿能力都比较发达,而逻辑则较弱,所以童年时期人类基本上都是通过耳濡目染反复读背来学习语言。而对于理解能力提升上来的青少年和成年人来说,通过逻辑和规则来学习英语会轻松些许。如此说来,先学语法规则再应用的顺序其实是不对的,而且这样的效果也并不理想。不妨我们反过来,如果你相信背课文可以提升英语水平,那么我们不如从这里入手。虽然老调重弹地需要推荐新概念英语3,但读过和背过的感觉真的完全不一样。而背过和明明白白背过的感觉又不一样了。这里给大家推荐的方法就是明明白白背诵新概念英语3的60篇非常精彩的美文,然后在学习背诵的过程中反过来学习所遇到的语法现象。学习英语从来就不存在捷径,不走弯路本身就是捷径了。这个学习过程并不短暂,但我们又不赶时间,每天在学习、工作之余,给英语一点时间,相信坚持的力量,会带来丰厚的回报。具体到哪本语法书真的不是重点,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语法点,随便翻一本书看那一点,理解起来并不会太困难,实在不懂,上网搜也不是难事。难在能否坚持,在学习语法的过程中,语感能否同步跟上。对于阅读来说,目的是理解句子所表达的意思,语法的作用在这里更侧重于让我们理清句子的结构,以便更轻松准确地理解其含义。接下来是重点所在,怎么在读、背文章中学语法,请看这个:这是前面提到的填坑的东西,我2012年做了全新修订整理之后放到了网上,至今上万人下载学习,反馈也是不错的。这是前面提到的填坑的东西,我2012年做了全新修订整理之后放到了网上,至今上万人下载学习,反馈也是不错的。拿第一课第一段作示范,原文如下:Pumas are large, cat-like animals which are found in America].[1] When reports came into London Zoo that a wild puma had been spotted forty-five miles south of London, they were not taken seriously.[2] However, as the evidence began to accumulate, experts from the Zoo felt obliged to investigate, for the descriptions given by people who claimed to have seen the puma were extraordinarily similar.[3]解释如下:[1]Pumas作主语,are是系动词,算作谓语,large, cat-like作定语,animals作表语,which are found in America是定语从句修饰animals,从句中which作主语,are found作谓语,in America作地点状语。[2]前半句是时间状语从句,该从句中,reports作主语,came into作谓语,London Zoo作宾语,该状语从句中含有that引导的同位语从句,其中,puma作主语,a wild作定语修饰puma,had been spotted作谓语,forty-five…London作地点状语,主句中they作主语,were not taken作谓语,seriously作程度状语。[3]However作状语,as the evidence began to accumulate是时间状语从句,从句中,as是连词,不划分成分(全书同),the evidence作主语,began作谓语,不定式to accumulate作宾语,主句experts from the Zoo felt obliged to investigate,其中experts是主语,from the Zoo作定语修饰experts,后面的felt obliged to investigate作谓语,接着是一个for引导的原因状语从句, the descriptions作主语,given by people作后置定语,who claimed to have seen the puma是定语从句,修饰people,系动词were算作谓语,extraordinarily为程度状语,similar自然是表语,who引导的定语从句继续细分,who作主语,claimed作谓语,to have seen the puma作宾语。对于各种从句的理解也是逐步建立起来的,读得多了,背得多了,再去看语法书,或许会常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呢。我在书中用了自己结合改进的语法符号来做划分讲解,不会像上面这样用长段的文字来,使用起来非常方便易懂。实际体验效果真的很好。[更新:忘了说了,本资料的60篇《新概念英语3》的文章都有逐句的句子成分划分,是每一句都划分了句子成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我自己读过背过的,对我来说真的可谓是滚瓜烂熟了。我也把当时的学习想法加在了每篇文章开头的学习日记里面,供大家参考。让大家知道,在学习和背诵的道路上,我们并不孤独。]至于学习方法,我在书中开篇就写了,从被新东方和沪江拟取新标题转载来看,应该还是写得不错的吧。哈哈。上面的后两个链接可都是沪江新概念整个板块首页条幅推荐的学习方法文章,结果都是我这本书里面的,其实我蛮得意的。啊啊啊,刚在写这个回答的时候搜到了一个读者这样的评价,还是蛮开心的。以前学习英语的时候用过这本书。非常强大。作者一个非英语专业的人,六级能过600分,并能考过专业八级。。和好的学习方法是分不开的。。书中对学习方法有详尽的阐述。。。我以前学的时候,先听MP3,做全篇听写。一句一句的写。听不出来就空着。然后用这套语法符号,自己划分句子成分。。之后再对照原文。。不对的,自己弄不懂的,就去查语法书。。大学的老师说过一句话,语法书是用来查的,不是用来背的,,很有道理。。书中还有介绍其他学习方法,看着中文说英文,看着英文说英语,练互译能力。新概念三这本书,吃透的话还是很强大的。。那时候基本每天2篇课文。60篇课文一个月完成。。之后,觉得对英语句子的成分脉络,特别清晰。如庖丁解牛般。推荐给爱学英语的米友。。。当然,一本资料和一个方法不可能适合所有人呀,我看到过豆瓣上一个网友的反馈,就表示学不下去,其实吧,对于学不下去,我真的没办法啊。在拿到这本书之前,我看过《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应景新概念英语3》,背了新概念,还用什么翻译法来学习新3,还有来自我老家的钟道隆老先生的逆向法,虽然没有都一一尝试,但是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这些方法用起来困难度极大,各种不想学习,仿佛英语是一个让人恶心的怪物,带着厌恶的心情去解决它,尤其是背诵新概念,我只背了8篇还是9篇,就背不下去了,我一个在欧洲的姐姐比我厉害多了,她为了教育她孩子,每天一篇,硬是把新234全背了,大神膜拜啊!说了这么多,如果不给下载地址岂不是太坏了如果各位知友看完觉得有帮助的话,麻烦顺手点个赞同吧,让更多英语学习者看到。我不靠英语教育谋生,本人在香港的金融相关行业任职,收入尚可,没有微信公众号,2012年编写这本资料的初衷就是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学完了新概念英语3,感觉学习资料弄得也蛮不错的,就我一个人用太浪费了,于是免费发到了网上。如果有什么私心的话,那就是,可以提高一下赞数,哈哈,这是百分之百的虚荣。【关于转载】所有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以在保留本文或本人资料之完整性的情况下免费任意转载,如需转载部分内容,请务必注明作者为新浪微博@才子应时,亦无需获得提前授权,惟转载后麻烦评论或私信给我个链接围观下,谢了。
没有用的。都没有用的。你们都是图样,我来说点实在的。一个浸淫在英语学习方法中多年因为别人的推荐买过数不清的英语工具书上网搜集各种名家论著把自己折腾得死去活来。林语堂辜鸿铭钱钟书温源宁夏志清葛传晖许国璋许渊冲杨宪益赖世雄俞敏洪……都认识不?甚至他们出过些什么书在哪留学和哪位名家斗过嘴我都如数家珍。反正我认为英文水平林语堂近代第一,第二?爱谁谁;葛老写信给英国人挑牛津词典里的错;金岳霖翻译毛选时请教钱钟书“吃一堑长一智”怎么翻,钱来了以后脱口而出;还有俞敏洪背词典的事……这些都听说过吧。一个爱英语并长期混知乎的人,都知道这些。知乎英语话题下的大v应该也不陌生,他们在高票回答中介绍的方法,基本说得出来。然而,这些全都没!有!用!并不是他们说的不对,他们都对,然而对你没有任何作用。因为那是别人的知识,别人的方法,别人的成果。你看的时候,会不由自主沉浸在别人的高度里,获得满足感,然而自己并没有质的提升,只会通过别人的方法来意淫,然后再寻找更多牛逼的方法来喂养自己的满足感,恶性循环。就比如林语堂站在你面前现身说法,告诉你每查一个生词,就把该词条下所有的解释读背下来,一年之后必成高手。你就想着,对,就这样做,然后我就和林语堂一样的境界了,当然差点也无所谓,太爽了,我会去背的。一年之后,你背下的词条正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你和林大师一样了么?你看到的这些方法,我以前都见过。劝你不要白费力气了,作用不大,因为你不会坚持去实施,就算实施了,你也会感到极不舒服,要长期坚持才会适应,但是一般人没有那个毅力所以才说没有意义。再者,每个人的程度不一样,硬套会很痛苦,你只能总结出一套自己的方法,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过去四年多,我一直摸爬滚打,几近自虐,靠的就是对英语的热爱才坚持下来的。现在我几乎不看关于英语学习的回答了。学习任何东西,问问自己有没有真的花时间,动脑筋去学,还是一直在意淫和高谈阔论。你不负它,它必不负你。我不敢说能知乎大牛比,我也不知道他们具体什么水平,但是学到现在至少敢说我两三年不碰英语,也不会退步,许多人连原地打转都做不到。语言还不是什么复杂的知识,你用功到一定程度,就忘不了了,也不会再执著于学习方法,该怎么学,已经心知肚明。这就是把它当做你生活的一部分,怎么可能学不会呢。最后,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这么多推荐的语法书,我觉得你都不要买了别浪费钱,某高票回答说的什么初中级语法教程,那种教科书你看半个小时不打瞌睡我才奇怪了,还有推荐薄冰的我并不想说什么。知乎上学英语的,应该或多或少被奶爸“荼毒”过~他贡献不少好资源,基本上丢完了,只有一本《文法俱乐部》真是有料,我一直在看,是唯一读得下去的,如果这本书都看不下去,那么别学语法了,语法不是非学不可的东西。但是要反复读,否则今天读后天忘,糟蹋了好知识又浪费时间。此书不长,一个星期可读十遍,对语法就有点谱了,这就是心法吧。另外一本是自己发现的林语堂《开明英文文法》,年代太久,82年就绝版了,我从学校图书馆搞到一本如获至宝。这两本书,是我发现的主流非主流语法推荐用书中唯一能读的两本,是那种你这一秒钟读,下一秒就获得启发。所谓启发,不是你多积累了一条语法知识,而是整个思维和知识体系的更新和提升(貌似谈英语思维在知乎已成玄学)。这类书很少,不出名,难以被发现,一流学者写不来,一流中的一流,大师才写得来。现在就去做吧。
题主的问题是很多人面临的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学语法肯定拿不出一楼的那种干劲,而且我一直认为学语法一定要靠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纯记忆的东西会感觉越来越吃力,而且反而无法用好。我的观点是可以先从句法入手,在一个月至两个月内搭立一个系统的语法框架,然后再通过参考书进行细节上的补充,目前是我认为是比较靠谱的方法,而且我也经过了一些测试。下面我分几个方面讲讲语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搭立语法框架。首先我觉得对于绝大部分英语非母语的人士而言,语法是必须要学的,而且我认为学习语法是非英语母语人士学好英语的捷径,很多人可能会拿中文来打比方,我们中文也好像没有怎么系统的学过语法,不照样讲得很流利吗?我觉得这个说法还是有点牵强,因为我们能把中文说好,是因为我们长期处于中文的环境中,就象美国或者英国的农民,也照样可以说话很流利。而且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英文的语法要比中文的语法更加严格,规定得更加死,所以反倒通过学语法(尤其是句法)能够使学英语迅速上路。经过我的观察,真正理清了英语语法的脉络的同学能迅速提起学英语的兴趣,就象一个小朋友拼积木,找到了规律和成就感,固然就乐此不疲。但是可惜市面上的语法教材太厚,讲句法的教材也很少,高中学习的语法又太过于零碎又有太强的应试导向,导致很多人学习英语或者语法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绝大多数人都会中途放弃,即使坚持下来的人也是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而且也并不一定能融会贯通,遇到具体的句子和实例有可能就会出问题。比如说下面这个例子,这个例子是我从一本国外语法教材上摘录下来的,主要是讲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之间区别的问题,我试着把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个数学题做了一个小测试,投票的人大多为准备考研的学生,有四级没有过的,也有六级600分左右的。下面是具体的问题和投票情况。假如你只有5个朋友,你举办了一个小聚会,这两句话中哪一句表示这5个朋友都参加了你的聚会并且都上课迟到了,还是两句话都可以表达这个意思,两个句子就只有逗号的区别。1. All my friends who went to the party
were late for class.2. All my friends, who went to the party,
were late for class.选第一句回复1选第二句回复2选第三句回复3回复的情况如下:总计35人回复回复1的有18人回复2的有12人回复3的有5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第②句,但是回答正确的人只有12名,而且这些人当中大部分还都是蒙的,而且是凭感觉,完全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出来。说得严重一点,如果这个句子可以作为某个案件中某人的不在场证明,那么我估计因为这句话没有写好会对某些朋友产生很多麻烦。然后就我本人自己的经历来说,我认为语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本人本科是土木工程,硕士学的法律,但是因为当时英语考试成绩不错,10来年前曾在一个工程外企当过国外专家的翻译,从事过较长时间的工程类和法律类翻译工作,以笔译为主。在那段时间,我对语法以及专业背景的重要性感受非常深,很多时候因为语法知识不够熟练,经常会导致自己写的东西或者翻译的东西不够准确,经常会使句子产生歧义,甚至搞得老外还要专门为了某段话要跟我专门讨论一下。而且本人翻译过不少的工程类标书,在很多通用条款的末尾中,一般都有一条“以英文版本为准“,这个除了是表示甲方作为强势方的意思之外,其实英语在表达精确性方面还是要比中文胜出一筹。上面大概说了一下我对英文语法重要性的感受,现在说说如何学习语法,首先必须说明的是语法是肯定可以速成的(经过我的测试,对于稍微有一点英语基础的同学,我认为这个时间可以定在两个月左右),因为语法规则都是英文已经规定好了的,就好比一个四则运算的数学题,语法规则就相当于计算的先后顺序,这个先后顺序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才能称之为“法”,而对于任何有规律的东西,我认为是可以速成的,关键是要找到这些规律,这些规律的制定者绝对不是某个语言学家拍脑袋的临时起意,而是蕴含了丰富的逻辑性,尤其对于英语这种及其强调形式的语言而言,这个特征非常的明显,这一点在旋元佑先生的《文法俱乐部》中也介绍得非常到位。英语的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词法主要是关于词形的变化,如名词的单数复数、格等,动词的时态、语态等。句法主要是关于句子的成分、顺序以及句子种类等。而句法是整个语法乃至整个英语语言的框架,如果把每个句子比作一栋房子,句法是房子的基础和框架,而用词的水平则是装修的本事。即使用词再好,房间装修得再漂亮,如果房子的结构基础不牢,梁柱东倒西歪,装修得再漂亮的房子也没有人敢住。那么句子也肯定是错误的。在《文法俱乐部》中,有一个大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说是说得不够肯定和详细,那就是句法,所以会导致很多人看这本书虽然道理勉强明白,但是觉得用起来还是不能游刃有余,就象我们在对历史人物进行分析的时候,如果缺乏对其历史人物所处背景的了解,那么对该历史人物的理解肯定是不深刻的。因此我认为句法是“纲”,词法是“目”,短时间内把句法理解深刻,就能做到“纲举目张”。我曾经问过很多人这样一个问题,其中包括英语专八的学生、硕士或者博士等,就是“什么叫做英文的句子”,绝大多数人都回答不上来,大概知道那么个意思,但是却又不知道怎么描述,甚至有很多人都觉得英文的句子不就是跟中文的句子一样吗?然后在翻译的时候居然让写出来的英文句子和中文句子的标点符号保持一致,而且很多考试成绩相当好的人也经常犯这种错误。在本人看来,不了解句法是我们学语法最失败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让人忽视的地方,我们常用的语法书,如传统语法以张道真和薄冰为主,章振邦出的《新编英语语法教程》有一些讲句法的内容,但是出于学者的严谨性,还是没有能够讲大白话和非常带有操作性的规则,让读者看起来还是不够亲切。下面结合我参阅国内外多本语法教材的基础上,来讲一些关于英语语法框架方面的总结,为了让对英语语法没有感觉的朋友造成深刻的印象,有些原则我会讲得非常绝对,欢迎拍砖。一、每一个英文句子只用两种方式来描述所有的事情,一是“什么做了什么”;二是“什么是什么”,即“who did what”和“what something is”,所以基本就是实意动词谓语表达“什么做了什么”,而be动词表达“什么是什么”。也就是说,英文能够用这两个表达方式能够描述世界上所有的事物。二、英文的句子必须满足下面这几个条件,缺一不可:①
所有的句子以大写字母开头。②
所有句子以句号或者叹号和问号(. ! ?)结尾(有时用分号或者冒号)。③
一个句子至少有一个主干分句(main clause或者independent clause),也就是说所有的句子至少包含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④
句子中的单词遵循一套标准的顺序The dog bit the man.The man bit the dog.但是下面这个句子就错了:The bit man dog the.⑤
一个句子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make complete statement 或者express a complete thought这里面第③点和第⑤点讲得还不够具体,而且这两点是相互呼应的,我需要展开解释一下,因为这两点是中文跟英文差异最大的地方,也是我认为英语为什么比中文容易学的地方,因为英文及其讲究形式,甚至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所以及其具有操作性。对于第③点,英文中是这样认为的,任何一个句子首先只有一个主语(名词)+谓语(动词),而且你这个主语不能乱定,你写一个句子之前要想好这个句子我主要讲谁,然后他做了什么事情?或者是他是什么或者怎么了?这个就是句子的主干分句(main clause或者independent clause),主干句不仅在形式上要占主导地位,而且这个主干必须要表示这句话的中心思想,我经常称之为“形意双合”,另外我也找到了一些佐证如下:A main clause carries the core meaning of
the sentence and it must contain a proper verb and can be a sentence on its
own, or part of a longer sentence.Sentence: The dog growled angrily.Main clause: The dog growled angrily and
ran off.摘自:“Nelson Grammar”, WendyWren. 但是问题是我们在表达自己想法的时候,还需要引入其它动词怎么办,而且引入了动词以后怎么跟主干的谓语动词区分呢?因为既然你已经定了主干了,其它所有的都是辅助性的成分,任何动词的引入都不得抢去主干谓语动词的地位,否则游戏规则被打破,所谓的主干也没有任何意义。英文句法规则是这样玩的:任何其它基本动词的引入必须要带上一个典型的标记,就是说凡是要开始启用一个其它的谓语动词,你必须“举旗呐喊”,带上关系代词、关系副词或者连词一起才能加入到句子当中,最典型的是“that”。这些词其实有个说法叫“信号词”,就是表示从句开始的信号,意思就是告诉读者,你别弄错了,我是从句中的谓语动词,我来这里是来帮忙的,不是来跟主干谓语动词抢位置的。如果是并列连词,顶多也是谓语动词平起平坐,但是连词是必须的。在有些情况下that可以省略,至于为什么可以省略,《文法俱乐部》中这个还是讲得比较详细,但是你必须要知道英语的句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经常称英文句子中的这个情况叫做“主干专政”。如下面这个句子:The dog that attacked the children was later
put to death.这个句子的主干是:The dog was later put to death.狗被打死了。如果去掉定语从句的关系代词that,这个句子变成了The dog attacked the children was later put to death。这个句子会变得非常奇怪,而且会出现好几种意思,读者会搞不清你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至于第⑤点,可能比较抽象,而且很多人会觉得这一点会等于没有讲,但是不然,这个是英语跟中文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中文中我们打句号的习惯是指当我一句话的意思说完了,就可以打个句号,但是我发现现在普遍的做法都是逗号一直逗到尾,再在段落最后加上个句号。就是说中文主要靠说话者的意思是否完毕来做一个比较抽象的控制,所以既然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很少会有人在标点符号上做文章,你认为说完了,我还认为没有说完呢。但是英语与中文最为不同的是对句号的要求非常严格,它不但要求要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而且还需要一个完整的形式。其中主要通过第③点和第⑤点一起来进行控制。第③点在形式上进行控制任何情况下,只要是主干句的主语和谓语出现了(取决于五种句型,但是主语+谓语是五种句型的公共部分,每个句子都有主语和谓语),不管你是否加入其它成分,你就必须要打句号,这是形式上的控制。第⑤点在意思完整上进行控制大家看看下面几个句子1)We ate dinner
together.2)After we ate dinner
together……3)As we ate dinner
together……4)That we ate dinner
together……5)When we ate dinner
together……第1)句可以打上一个句号,因为它一个基本的陈述句,有主语和谓语,而且表达了完整的意思,先不说理由,来看后面的句子,第2,3,4,5句都不能打句号,有些人可能就有疑问了,怎么陈述句加了个连词反而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了呢?不但主谓宾健全,我比第1句还多了个词啊,怎么反而意思不完整呢?因为英文是这么认为的,在这些情况下,这些加了连词的句子都会使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例如:“在我们一起吃完晚餐之后”或者“在我们一起吃晚餐的时候”,假设这里断句了,读者一般都会接着问,“尼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啊?”,就是我们中文中所说的只说了半句话,所以说意思不完整,但是如果去掉前面那个单词,意思就变成了,“我们一起吃了晚餐”,那就成了一个简单的陈述句,这个句子就可以不要依附于其它句子,自己就可以独立成句了,可以打上句号了。因此所谓的复合句是指由一个独立分句加若干个从属分句组成一个“多枝共干”的系统。独立分句自己就是个句子,即我们经常找到的主干句,主干句自身可以不需要其它成分自己就可以独立成句(stand alone),而从句(无法表达完整的意思)、单个的单词或者词组(形式和意思都不完整)均无法独立成句(stand alone)。即,独立分句为树干,其他为树枝,有干即为树,再大的树枝也不能独立称之为树。An independent clause contains a subject and
it makes sense by itself and therefore expresses a complete thought.(摘自维基百科英文版)。如果说英文对句子的控制称之为“形意双合”的话,那么中文的句子就象“太极拳”,太极拳象个不倒翁,随你怎么表达,中心思想不变即可,所以我们经常说“形散神不散”,而英文中认为“形散则神散”,形式往往比意思更加严格,是一个英文句子正确的先决条件。三、英文中的语法体系是以动词为中心,另外分为三大家族(形容词家族、名词家族、副词家族),所有的语法都是围绕动词和名词展开。正因为是这样,动词是英文中最重要的一种词,钱歌川先生在其书中说过:“掌握了动词,英文基本上学好了十之八九”,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不管是主句还是从句,都需要动词,而主语虽然也重要,但是因为充当主语的名词(代词其实是代名词)能够用到的地方太多,所以自然没有动词显眼。正因为这样,动词在一个英文句子中的是数量最少的,而且又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在看一个英文的句子的时候首先就要看动词,然后根据动词迅速找出主干,因为根据上面的叙述,主干就意味着这个句子要说什么,所以我们就能迅速把握住这个句子主要是说一个什么事情。我认为上面的话反过来说也可以,就是说只要基本动词出现了,就意味着句子必定要出现,所以这就是我们发现当需要用一个动作来形容一个某个名词的时候,我们大部分情况下都需要出动一个句子,比如说,a good book,我们直接在book前面加good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要说John写的书,我们一般要说,a book that was written by John.或者a book written by
John.这都是动词或者动作“写”在起作用。然而在阅读一个句子时会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问题:非谓语动词。这个动词的变体经常会跟动词混在一起,所以很多人对非谓语动词都比较畏惧,但是其实这些动词的变体都是为了一个中心思想:既能表达一个动作,但是它又不会抢走谓语动词的地位,而且又比引入从句来得更加简洁,因为如果继续引入一个基本动词表动作的话,还要跟这个基本动词配套一个从句出来,这样会使整个句子非常臃肿,比如上面的a book that was written by John.或者a book written by
John.其实表达的是相同的意思,但是从句中的谓语动词是was written,如果图简便的话,你可以直接将was看成是谓语动词,因为written虽然是动词write的变体,但是它形式上的变化导致了它的词性也发生了变化,在《文法俱乐部》中旋元佑老师将分词纳入到形容词的范畴,所以它就不能充当谓语动词,所以a book written by John就不是一个句子,因为没有谓语动词,只有加上谓语以及其它成分才能称之为一个句子,如A book written by John is good.
这次关于句法暂时说这么多,关于语法的框架还需要分几次说完,我认为语法框架建立以后,对于语法的学习会非常有目的性和针对性,你之前学到的那些零碎的语法知识点能迅速归类,并能立即使用起来,非常具有实用性。
你在打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语法? 没有的话已经说明问题了。。。只要你有一天还想着语法,那么就不是在学习语言,而是在研究学问。。。先说这么多。。。回头再码字
我对语法学习的认识,仅供参考1. 为什么学习语法?学习语法的目的是用来造句和读懂长难句,是用来表达自己想说的话。很少有人是为了成为语法学家。 那么如何学习语法?一边造句一边学语法才是活学活用,因为使用是最好的学习。边学边用,在使用中学习印象才最深刻,在造句的过程中才能内化语法。否则你也许费了很大力气记住了一大堆语法,却还是不能出口成句。语法这时反成了你脱口而出的障碍。2.语法不是要不要学的问题,而是如何学的问题。为学语法而学是学不好的。让学生从大量同类语法现象中发现语法规则并总结出来,这叫活学。学语法的目的是为了用来指导自己的写作和阅读。语法要内化成语感才是学通了,这就象打球的手感一样,平时要练瞄准,球场上靠瞬间感觉.忘字诀-忘其形,悟其意,得其神。3. 通读一本简易的语法书,有个整体框架认识。在学习上碰到一些相类似的语法现象,现查现用,加深印象,最好自己总结下这些规则。语法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内化成语感后,从心所欲不逾矩。其实你是可以从语法现象中总结出一些规则来的,再查找语法书,得到了印证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也许你会很自豪地发现,原来语法是这么有趣的!以下是我学语法造句的例子,当然因本人才疏学浅,请高手指教批评。句子可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名词和相当于名词语法功能的用法。那个学校就是我小时候上学的地方。1. (主语从句) where i studied as a child is that school.2. (宾语从句)he knew where i studied as a child.3. (同位语) this is the school, a place where i studied as a child.4. (表语从句) the school is where i studied as a child.5. (定语从句)this is the school where i studied as a child.中央电视台决定任命冯小刚做春晚导演,这引起很大争议. 冯小刚=F
1. It aroused/caused much controversy that F has been appointed as new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by CCTV.
2. His appointment as new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by CCTV made
F a hot topic.
decided to hire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which has triggered a heated debate
among the public.
4. The decision of CCTV to nominate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by CCTV has provoked great
discussion among the people.
5. The news that CCTV
employed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has been the talk among
the Chinese.
6. There has been hot issue as to invitation of CCTV to hire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7. There is much controversy (which is) provoked by the decision of CCTV
to invite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8. There is heated debate when CCTV decides to hire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9. There arises a fierce debate concerning the decision of CCTV to
invite F as the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10. A heated debate has arisen as to the decision of CCTV to invite F as
the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11. CCTV employed F as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a news that has been the talk among the Chinese. (可对比与第5句的区别=同位语的不同用法)12. There is a hot topic that F has been appointed as new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by CCTV. (there be+同位语的用法)13. F, a new director of spring festival gala named by CCTV, quickly becomes the talk among the chinese. (以人作主语)……………………………………(随功力的提高,可以写出更多不同的句子来表达)目前中国的英语学习方法多如牛毛且有众多的门派之争,但实际效果其实并不理想。重温大师林语堂的经验之谈,对指导我们的英语学习很有好处。为什么中国人学习英语这么辛苦且效果极差?也许就是教与学不得法。何时中国才能再出几个林语堂?林语堂名篇《英文学习法》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richard zou来源:知乎作者:richard zou链接: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为一个中文系出身且英语很烂的人,这个回答获得的赞同和感谢让我很不安吶……如果你们真的有谁按照这个方法看懂了语法书再来赞同吧~————————————————————————写完发现我好啰嗦,嫌麻烦的只看加粗好了。我来说一个剑走偏锋的方法吧。很多人看英语语法书都一头雾水,我相信其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搞不懂那一坨专业术语,看完一遍下来就像是看了一副乱序的扑克牌,嗯,我知道有老A到老K(冠词名词形容词副词主谓宾定状补各种乱七八糟的从句),可我完全记不住哪张牌在哪张牌的后边(啥时候用to do啥时候用doing啥时候用which/where/what/when/that作从句引导词)。书上的字我都认识,可我完全不知道它们是啥意思。这时候,请你把语法书合起来放在桌子中央,每天给它烧三柱高香,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当你再打开它,就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倒背如流,成为一代英语语法大神,羽化升仙了!!!对不起我拿错台本儿了……言归正传。当你顶着浆糊脑袋对着语法书扯头发的时候,请你把语法书合起来,放到一边,然后,打开《现代汉语》,作者:黄伯荣/廖旭东,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是的,你没看错,就是这本书,全国绝大部分高校的中文系都在用的教科书。你可以毫不费力地下载到电子版,可是男生们,请不要浪费这绝好的向中文系妹子搭讪的机会。这套教材有上、下两册,我们要着重看的是上册第四章的词汇和下册第五章的语法,尤其是下册第五章的语法。其他章节有余力有兴趣的也可以了解一下。这本书的正确使用方法是:打开→ 看→看懂→ 做课后题。So easy!神马?你问我要是看不懂怎么办?还记得借给你书的中文系妹子嘛?勇敢地上吧,少年!如果有条件,请结合这本书:《现代汉语教学与自学参考》 ,作者:黄伯荣/廖旭东,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有课后题的参考答案。当你可以熟练地用语法专业术语分析你遇到的任何中文词语词组句子时,你就可以翻开当初被你放在一边的英语语法书,你会发现,书上的每个字你都认识,放在一起你也能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时候再看的回答会助益良多。本来还说如果觉得之前的语法书不趁手可以参照奶爸的回答选本喜欢的,可是奶爸把答案删掉了……奶爸你为什么要删答案 TT_____TT为什么学英语语法要用《现代汉语》?因为所有的英语语法书都是在用英语材料向你解释英语语法,也就是说,用一种你不熟悉的材料给你构建一个不熟悉的体系。而我们先看《现代汉语》再看英语语法书,其实是在把这个过程分成两步:1.用你最熟悉的汉语材料让你了解汉语的语法;2.由汉语的语法延伸到英语的语法。每种语言的在表达相同的意义的一句话时,形式可能很不一样,但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应该是相同的,否则意义就会出现差异。我所理解的语法,就是用一套专业术语描述什么样的形式对应什么样的逻辑关系。你如果能用主谓宾定状补这一套搞定中文的逻辑关系,再看英语语法书的时候,就能用同一套术语理解英语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你能看懂英语语法书了。这个道理是我瞎琢磨出来的。从初中开始学英语,语法书也没少看,老师讲语法的时候笔记做得那叫一个认真,可是完全理解不能,做题一直靠语感。上了大学后也不思进取没怎么学过英语,后来考研的时候跟风买了一本长难句的书,翻了两下,先是发现讲解全都能看懂,接着发现不看讲解直接看长难句也能很快明白是什么意思,如果不明白基本上都是因为有生词不认识,于是这本书就被我丢在一边落灰了。后来想了想,可能因为现代汉语是专业课,所以汉语的语法了解得比较透彻,于是英语的语法自然也就开窍了理解了。就好像用汉语打通了任督二脉,英语也好,后来学习其他语言也好,就算老师不讲语法,我也能自己总结出一些语法规律。这个方法我没和别人交流过,不知道是不是普适规律,题主就权当是一个偏方一试好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我的这个方法只能让你看懂语法书在说些什么,而语法只能帮助你了解这门语言的一些规律(而且几乎每条规律都有例外= =、)。想要学好英语,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背单词、听、说、读、写,一项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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