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受到警告处分哺乳期会不会怀孕留档啊?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0届学生,因大二期末考试作弊,被处分。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专业前60%。_百度知道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0届学生,因大二期末考试作弊,被处分。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专业前60%。
学院现在不让发学位证书,有什么办法能让学院发证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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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介绍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工商管理
  培养具备较宽厚的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及企业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咨询、策划、管理,或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理论研究的工商管理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毕业生就业方向:在政府综合经济部门、金融业、工商企业从事决策分析和生产经营管理,或财务会计和市场营销,也可以从事科研或教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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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工信局2013年工作情况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管理规定
(根据闽农东方字&&号)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评先评优、各类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系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三项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
第六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五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第一章&&德育测评
第七条&&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第八条&&德育测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
第九条&&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如下:
(一)思想道德奖励分:
1、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学习,在学习中积极发言,平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者,每人每学年奖励1-2分;
2、见义勇为者,每人每次加奖励分10分;
3、抢救和保护公共财物表现突出者,每人每次奖励5分;
4、拾金不昧者,依据实际每人每次奖励0.5-3分;
5、无偿献血者,每人每次奖励3分;
6、其他思想道德表现良好,视具体情况,每人每次奖励1-3分;
(二)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奖励10分,考核为合格的,奖励6分,其余的不加奖励分;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最高奖励分不得超过12分;身兼多职者,取级别最高的两项给予加分,第一项按实际值给予加分,第二项折半加分;
考核优秀的标准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主动承担院、系等各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学习成绩平均分居专业年级前30%,没有补考课程;所在宿舍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以上的优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干部比例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考核合格的标准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能完成本职工作,承担院、系等各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学习成绩平均分居专业年级前50%,一学年内补考课程在2门以下;
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职务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
(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优秀,可在原职务分上多加1分。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不佳,可以在原职务分上适当扣分。)
(三)受荣誉表彰奖励分(文体类表彰竞赛除外):
1、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奖励10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奖励8分;获校院荣誉称号的,奖励5分;获学生会荣誉称号的,奖励2分;
2、获国家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6分;获省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4分;获院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3分;获系学生会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1.5分;
3、获全国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的,下同)一等奖的,奖励8分,二等奖的,奖励6分,三等奖的,奖励4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1~3分;
4、获省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励7分,二等奖的,奖励5分,三等奖的,奖励3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1~2分;
5、获院、处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励5分,二等奖的,奖励4分,三等奖的,奖励2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0.5~1分;
6、获系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4分,二等奖的,奖励3分,三等奖的,奖励2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0.5~1分。
7、在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酌情给予奖励0.5~3分;
8、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荣誉称号或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在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和构建先进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奖励1-3分。
第十条&&德育测评分扣分标准如下:
(一)&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6分,受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受院、处通报批评者,一次扣3分;受系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分。
(二)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徇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4-6分;
(三)未按规定参加升国旗仪式或其他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
(四)不履行内务卫生整理、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每人次扣1分;
(五)不注重礼仪,穿拖鞋、运动短裤等进入教室、会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每人次扣1分;
(六)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学时扣1分;
(七)违反学校作息制度,早晨未按时起床,无故夜迟归者,每人每次扣0.5分,夜不归者,每人次扣2分。
(八)卫生检查评比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因个人原因无故影响宿舍卫生者,每人每次扣1.5分;
(九)在学校规定晚自修期间打牌、下棋、看电视、玩电脑游戏、吹拉弹唱、开音响等影响他人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夜间宿舍未按时熄灯,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
(十一)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传播淫秽录像、光盘者,在计算机网络等媒体上发布、传播、观看反动、淫秽内容者,学年综合测评不合格,德育总分以0分记;
(十二)违章用电,违规使用各种器具者,除按学院规定处理外,每人每次扣2分,再次违规者加倍扣分;
(十三)破坏公共卫生,在走廊或往楼下倒水、乱扔杂物者,每人每次扣1-3分;
(十四)拨弄是非,制造事端、矛盾,引起同学或集体不团结者,每人每次扣3分;
(十五)在校园内乱粘贴、乱涂踩课桌、墙壁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六)对院、系派出的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阻挠、讽刺、漫骂者,每人每次扣3分;执行任务的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每人每次扣3分;&&&&&&
(十七)受学生会、自律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一次扣0.5分;
(十八)违反公民道基本规范或大学生行为准则的,视不同情节扣1~3分;
(十九)其他违反院、系有关规定的扣分,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能与本办法冲突。
第二章&&智育测评
第十一条&&智育测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不包括体育课成绩)和学习类活动。
第十二条&&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
(一)成绩分=该学年各门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门课程学分总和;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二)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计;缓考的按缓考成绩计;
(三)考试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受到处分的,该门课程成绩为0分,按0分。
(四)提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的应参加学校的英语课程考试,以学校的考试成绩计;英语科测评截止到二年级,三年级起不参评。
(五)计算机等级考试纳入当年课程成绩计算,计算机科测评截止到二年级,三年级起不参评。
第十三条&&智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一)在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或一等奖、金奖)每人奖励9分,第二名(或二等奖、银奖)每人奖励7分,第三名(或三等奖、铜奖)每人奖励5分,优胜奖(或鼓励奖)每人奖励3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每人奖励1.5分;在全国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单项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或一等奖、金奖)每人奖励7分,第二名(或二等奖、银奖)每人奖励5分,第三名(或三等奖、铜奖)每人奖励3分,优胜奖(或鼓励奖)每人奖励1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每人奖励0.5分;
(二)在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或一等奖、金奖)每人奖励7分,第二名(或二等奖、银奖)每人奖励5分,第三名(或三等奖、铜奖)每人奖励3分,优胜奖(鼓励奖)每人奖励2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每人奖励1分;在全省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设计大赛等单项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或一等奖、金奖)每人奖励6分,第二名(或二等奖、银奖)每人奖励4分,第三名(或三等奖、铜奖)每人奖励2分,优胜奖(或鼓励奖)每人奖励1分;
(三)在我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综合性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奖者,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奖励5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奖励3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奖励2分,优胜奖(鼓励奖)每人奖励1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每人奖励0.5分;
(四)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7分,第二作者每篇奖励3分,第三作者每篇奖励1分;
(五)在学术刊物(CN号)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5分;
(六)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的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七)提前通过CET4(425分以上)考试的一次性奖励2分,通过CET6(425分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分;英语专业学生不奖励。
第十四条&&智育测评扣分标准:
(一)补考的课程,扣去该课程相应学分;
(二)考试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者,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智育分5分;受警告以上的,每人每次扣智育分3分。
第三章&&文体测评
第十五条&&文体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
(一)文体测评分公式:文体测评分=文艺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0%;
(二)文艺测评分公式:文艺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文艺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三)体育测评分公式:体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一年级和二年级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平均分;三年级以上体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80分。
第十六条&&文体测评奖励分标准:
(一)文艺测评分加奖励分标准:
1、参加国家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奖励10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奖励8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奖励6分,优胜奖(鼓励奖)或其他级别奖项的每人奖励4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给予奖励2分;
2、参加省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奖励8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奖励6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奖励4分,优胜奖(鼓励奖)或其他级别奖项的每人奖励2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给予奖励1分;
3、参加院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奖励6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奖励5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奖励3分,优胜奖(鼓励奖)或其他级别奖项每人奖励2分;
4、参加系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第一名(或一等奖)每人奖励3分,第二名(或二等奖)每人奖励2分,第三名(或三等奖)每人奖励1分,优胜奖(鼓励奖)或其他级别奖项每人奖励0.5分;
5、集体参加文艺比赛的,其成员按照所获奖项分别给予奖励相应的奖励分;
6、积极参加文艺活动的,每学年酌情给予加奖励分0.5~4分;
7、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类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体育测评分加奖励分标准:
1、参加全国(含华东区农林水院校运动会)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10分,第二名每人奖励8分,第三名每人奖励7分,第四名每人奖励6分,第五名每人奖励5分,第六名每人奖励4分,第七名每人奖励3分,第八名每人奖励2分;
2、参加省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8分,第二名每人奖励7分,第三名每人奖励6分,第四名每人奖励5分,第五名每人奖励4分,第六名每人奖励3分,第七名每人奖励2分,第八名每人奖励1分;
3、参加市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7分,第二名每人奖励6分,第三名每人奖励5分,第四名每人奖励4分,第五名每人奖励3分,第六名每人奖励2分,第七名每人奖励1分,第八名每人奖励0.5分;
4、参加院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6分,第二名每人奖励5分,第三名每人奖励4分,第四名每人奖励3分,第五名每人奖励2分,第六名每人奖励1分;
5、参加系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4分,第二名每人奖励3分,第三名每人奖励2分,第四名每人奖励1分;
5、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院级以上记录的,除以上奖励外,另加奖励分10分;
6、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其成员按照所获名次分别给予奖励相应的奖励分;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或体育运动的,每学年酌情给予加奖励分0.5~4分;
9、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比赛名次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七条&&文体测评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各级、各类文艺或体育活动者,每人每次扣文艺测评分或体育测评分1分。
第四章&&测评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各系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学生代表1~2人组成。
第十九条&&工作要求:
(一)各系根据本规定,结合各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学生处备案;
(二)各专业年级测评结果需与学生本人见面,并公示三天;如有疑义,由测评小组重新核查;必要时需重新统计。
(三)综合素质测评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日起施行。原《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闽农林大学东方&&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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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新生入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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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带电脑可以吗,宿舍情况如何
食堂情况,
大一上学期不能带,下学期可以,但不能联网。我更正下下面某位仁兄的说法:篮球场5个,不是3个。2个排球场,2个网球场。有教工之家,第二,第三,第四食堂。饭菜还不错,很实惠。
第一学期不能带,第二学期可以带。宿舍是8人一间,不要有期待,很挤,很暖和哦。
学校比较小,靠山面海,空气很好,环境就一般了。
食堂有3层,因为很小,所以还是很挤,我们宿舍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就没去食堂了。
东方学院的学生都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来了你就懂了。。
东方学院欢迎您的到来。。。。。
第一年的第一学期是肯定不准带的,至于第二学期如果辅导员默许,而你又有办法牵得到网线,那么你可以偷偷上。环境以及教学,我是觉得挺不错的,东方出了地理位置是比较偏,但环境、空气质量都是挺好的。食堂是不怎么样,但便宜,你打两道菜(一荤一素)一个饭一个汤五块钱可以拿下,吃不惯食堂的东西还可以吃食堂下面的店铺,有套饭,个种肉都有,是一种肉,一个菜,一种蛋,,大概6.5或7元。还有学校外面的临时搭盖棚,东西也是各式各样的。东方其实不缺乏吃的。但像太高级的KFC麦当劳必胜客之类之类的就算了吧。。。我是即将大三的学生,我想说东方的环境让人安定,不会老去想外面的花花世界,相对于临近商业城的,这里的消费算比较低的。一个月(如果你省的话)五六百就够了。。。
大一可以自己带去,老师说不能带,可是都自己带去的,上学期不建议带,因为大一上很忙的,要好好去打算很多四年的事情。。
宿舍不是很好,可是够用。
食堂不好,如果很挑剔,就。。
下学期可以偷偷带的,虽然不是很允许,宿舍8人住,上厕所比较不方便哈。教学楼和宿舍楼还有食堂都很近,基本上是三点一线式的可行性。不用骑车了,不过有租自行车的,偶尔可以去海边兜风啦。有个海堤,那里是个美丽的景点,心旷神怡哈。食堂有三个吃的楼层,如果你不是很挑剔的,还是可以吃滴。最近物价上涨了的说。如果你是个喜好安静的,欢迎来这里吧!!嘿嘿,会让你收获滴。
第一年不能带电脑上网。宿舍8人宿舍,比较破,夏天热死,冬天风很冻。环境嘛,因为地处海边(当然那海水不是蓝的),空气还行,其他环境你可以直接忽略了,学校5分钟就可以走一遍,篮球场3个,打球最郁闷的就是球要进了,结果海风一吹,就弹出来了。你去那练4年,说不定可以进国家队。足球场一个,球门以及旁边的单双杠和主席台上的栏杆常年拿来晒被子用,400米跑道上打羽毛球和排球。食堂不怎么样,有次因为米涨价,食堂的饭也变成灰色的(回家一问,那米其实是处理的米,不能卖的)。不过的食堂到处都差不多。你如果是去学习的,那是不错的,因为地理位置实在很偏僻。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按学校老师的话:你可以修身养性。去福州一趟1个半小时,来回3小时。又坐车又坐船的。如果是想到大学多处理人际到福州市区见识见识,那么还是免了。至于最重要的师资力量和学校管理层的办事效率。我觉得一年1W5千多的学费在这就是吭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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