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铁板U型和X型有什么不同呢?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三角钢琴铁板,包括板片(1),板片(1)的低音区(2)处装有支撑脚(3),板片(1)上镂空有圆孔(4).本实用新型低音区处增加了一个支撑脚起着支撑整架钢琴的作用,使钢琴更加稳定,进而提高了钢琴音准稳定性.并且铁板上镂孔的圆孔使铁板重量相对同型号铁板打打减轻,而且还能节约成本,由于支撑脚的存在并不会影响结构强度,另外圆孔有利于声音的穿透,增强了钢琴的音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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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钢琴等教学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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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成为这个融合时代最重要的灵感源泉,而我们今天测试的这款显示器,它居然从一款战斗机上获得设计灵感!它就是Acer G237HL。

Acer G237HL的棱角设计机翼般的底座支架设计都充满了猛禽战斗机F-22的犀利和冲击力,并极尽优雅之能事,可以说在外观设计上拿出了Acer在蜂鸟系列超极本上比Macbook Air还纤薄的工业设计的能力。

Acer G237HL是G7系列中一款23英寸IPS广视角显示器,整个G7系列延续了G6的经典风格,并在细节做工方面进行了明显的改进,让它看起来更加符合用户的审美体系。通体的细腻感的黑色钢琴烤漆喷涂和凸显细腻画质的镜面屏融为一体,没有任何违和之感。

当然,这款产品是Acer在2014年显示器市场的扛鼎之作,提前剧透一下,它在我们进行的客观数据测试中,对sRGB色域的覆盖达到了98%,这已经几乎是消费级显示器的最好表现,其AdobeRGB色域覆盖也能达到77%的水平,所以,它实实在在地惊艳了我们一把。

另外,Acer在对这款产品面板材质的描述中让我们感受到了诚信。它是这么描述这款产品的,Acer G237HL的面板采用的是IPS硬屏,它支持的色彩是6-bit + A-FRC!这就是关键,对于目前很多厂商标称的8bit色彩,Acer表现出了足够的自信。它很明白,只有诚实,才不会让用户失望。所以,对于这样的面板材质,当我们看到它的sRGB色域覆盖达到98%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到由衷的惊喜。

LED显示器,广视角显示器
内置音箱(2×1.5W)

下面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Acer G237HL的相关规格吧。23吋的IPS面板我们都知道了,@60Hz解析力,1000万:1动态对比度,250cd/㎡亮度,提供DVI-D和D-Sub双视频端口,更详细规格请参见上图表格。

外观:无边框镜面屏 钢琴烤漆

Acer G237HL的外观看起来非常小巧、紧凑、干净,完全不像是23英寸的产品。它同样采用了纯平面超窄边框设计,即面板覆盖到边框边沿,覆盖住了原来边框的位置,跟人的感觉是视觉上的整体性更强,视野更开阔,同时也拉升了它的时尚热度。

Acer G237HL正面实拍图,镜面屏、纯平面超窄边框

底部边框中间是Acer的LOGO,右下角底部是OSD实体键,以及一个点亮后会发出蓝色亮光的电源控制键。这里需要说一下它的“F-22”般的设计,我们知道F22以对称学多边形著称,棱角分明、犀利。在Acer G237HL这款显示器的底部边框我们很容易发现,它没有采用出平面设计,而是有一条从两侧往中间收的线条,让它视觉上给人带来立体感。

底部边框的凸起线条设计,见上图粉红色线条 边框细节:纯平面超窄边框和OSD按键设计

Acer G237HL的整体厚度都保持了克制,所以这是一款非常纤薄的产品。从侧面看,它的厚度不足1.5cm,表框过渡处经过了圆角处理,莹润有光泽的设计凸显了品质。

侧面实拍图,超薄的设计立体感很强烈

从整体上来看,这款产品最醒目的特征有两个:一是采用了纯平面无边框的镜面屏;而是采用了黑色钢琴烤漆工艺“烘焙”的时尚机身。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它比较突出的细节,当然,这个细节大部分体现在背部和底座支架上,所以我们放在了下一页,请随编辑进入下一页。

细节:独特底座支架 腰线优雅

它的背部设计堪称彬彬有礼,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它让我想到的一个词就是“优雅”。

在钢琴烤漆的陪衬下,它的背部从上而下,先是垂直往下然后在1/3处形成一个往外弯曲的小平滑弧度,然后突然戛然而止形成一个断层,之后再次形成一个和桌面垂直的自由落体式的平滑设计,而它同时向两侧再次形成一个平滑的圆弧,过渡到两侧边框,和背部最上面的边沿形成一条对接直线。优雅得出奇。

背部实拍图,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光滑的坡度 这个角度或许更能直观地看到它的弧度曲线设计

而接口部分则正好处于这片辽阔的突出部位,分布着DVI-D、D-Sub和电源插孔三个接口。接口下面则是关于这款产品的型号等相关信息。

下面让我们说道说道Acer G237HL的底座和支架设计。最能体现出这款产品“脾气”的恰恰是它的底座和支架,支架采用了六边形的柱状设计,每个平面相接处都充满棱角。

下面让我们关注一下它的底座,它既没有采用水滴形圆底座,也没有采用对称感更强的矩形底座,而是采用了蝴蝶造型的展翼设计,这同样不由主的让我们想到了战斗机的展翼,棱角分明,并加入了一点“磨砂面”的底料,韵味十足。

底座底部的钢板加固以及纽扣式螺丝设计

它的底座底部同样大有乾坤,底部经过了铁板加持,让G237HL更加牢固,中间有一个纽扣式的螺丝钉将底座和支架牢牢钉在一起。

我们且先不说这种造型是否会让所有人满意,至少让我们感受到了它的独特。当一个产品被形容为“独特”的时候,它被人铭记的几率就大大提升了,这才是打造品牌影响力的前戏。而另一个让人对某款显示器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它在显示画面方面的能力是否足够突出。不妨点击进入下一页,跟我们一起感受一下。

画质:实拍画面不俗 亮丽细腻

作者依然固执地认为,尽管作者的拍照水平实在烂到家了,但还是固执地认为,我应该给大家最直观、最粗暴的视觉体验。所以,每次,我都愿意把我拍出来的画质屏摄图不讲理的塞进你的眼帘,让你感受这款产品的“爱憎分明”。

所以,我们这次继续了这样的工作。这次,我们没有挑选性感的美女,因为我们同样爱小清新,尤其是春天的脚步太匆匆,外面的枝桠都长出了新绿,踏青的好季节不是吗?所以,我们特意挑选了一些风景图进行了拍摄,想让画面显得春意黯然。

当然,无论是红男绿女都爱得死去活来的汽车,我们同样毫不吝啬,红得张扬、黄得醒目。

法拉利画质实拍,能够看到有反光的现象

Acer G237HL的镜面屏尽管有反光的嫌疑,但是胜在屏幕没有那么大,所以反光也就能够忍受了,并且镜面屏的优势就在于,它能尽量本质地表现色彩,而不会被雾面屏雾化掉一部分色彩表现力。

在显示器屏幕色彩测试环节,由于环境光太亮或太暗以及光线的色温都会影响到测试结果,所以,我们严格按照业界颁布的ISO3664标准要求调节环境光源并进行测试。下面的色彩特性测试、色彩还原准确性测试、伽马曲线测试、色温一致性等测试环节均满足以下条件:

·环境光色温:5500K

·环境光照度:51Lux

为了测试的数据保证其客观准确,按照惯例,我们首先让显示器正常工作至少1个小时,并关闭可能会影响测试结果的色彩增益功能。在测试中,我们利用专业的测试工具Spyder Elite 4校色仪测试、制作出它的原始ICC文件。

备注:下图中,绿色三角形区域表示sRGB色域,红色三角区域表示显示器的色彩表现,当红色三角形区域能够完全包裹住绿色三角形区域时,表明这台显示器能够完全表现出所有的颜色。

结果分析:Acer G237HL对sRGB色域覆盖为98%,达到了普通消费级显示器的顶级水准;其对AdobeRGB色域覆盖率为77%,也要优于同等规格的产品;另外,它的NTSC色域达到了74%,要比普通显示器72%的表现出色一些,说明其色彩饱和度更强一些。

对sRGB色域覆盖的意义

Blue)是由Microsoft微软联合爱普生、HP惠普等影像巨擎共同开发的一种彩色语言协议,它提供一种标准方法来定义色彩,让显示、打印和扫描等各种计算机外部设备与应用软件对于色彩有一个共通的语言。sRGB代表了标准的红、绿、蓝三种基本色素,当sRGB色域值为100%时表明该显示器非常专业,可以满足摄影、设计、制图以及打印等方面的工作;假如sRGB色域值无法达到100%,表明该显示器不能完全显示所有的颜色,值越小显示能力越差。

伽马/色温:不突出也不差 一般

我们对Acer G237HL的屏幕进行伽马曲线测试的意义在于,通过测试获知它在屏幕细节上的表现是否让人满意,这将取决于伽马曲线优化程度。

结果解析:在Gamma曲线测试环节,Acer G237HL对屏幕亮度和对比度的重置能力表现相对一般,从上图看到,代表红、绿、蓝三色的三条线都几乎是直线,但三者的分离还是很明显的,说明它在对屏幕亮度和色度进行重置时会出现一定的偏差。

测试目的:考验Acer G237HL在屏幕不同亮度(0%、25%、50%、75%、100%五个亮度等级)下白点色温的稳定性,最理想的结果是在各亮度下对比度和色温值都不会发生的变化。

备注:色温体现的是屏幕的色彩是偏冷还是偏暖,通常我们将让电子产品屏幕显示纯白色,在D65标准以及环境亮度的情况下,色温为6500K正常,低于6500K则偏暖,而高于6500K则偏冷。

结果解析:通过上图的结果,我们看到Acer G237HL的白点色温很稳定,随着屏幕亮度递增,其白点色温仅有100K的浮动,说明这块IPS面板可以很好的控制色彩灰度的转换,基本可以正确重置原来的色调。其色温值大于D65标准,色调偏冷。

均匀性:亮度较一般 色度很不错

在接下来的均匀性测试环节,我们将Acer G237HL的屏幕均等划分为9个区块(见图中标注)。校色仪会在测试中测出每个区块不同百分比的亮度和色度坐标的最大差异值,从而得出这款显示器哪个部位的屏幕亮度均匀性更好。

备注:最大差异值越小越好,越小表明越接近D65标准值,否则数值越大表示亮度越低。

结果解析:Acer G237HL在亮度均匀性测试的结果只能说普通,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其最大偏差比率≤15%时,说明显示器的亮度均匀性良好,而10%以内的话则为优秀。而我们看到,这款显示器的亮度偏差值最大达到了18%。整体而言,它的屏幕最亮处位于底部正中间(⑧区),屏幕两侧偏暗。

在色度均匀性测试中,黄色区块代表的是屏幕每个区块屏幕色温值与标准值的差值,数值越大颜色越深。

结果解析:Acer G237HL屏幕色度均匀性表现给力,它属于第二梯队(ΔE值在3.2—6.5之间),说明当我们使用时,基本上感受不到其中的色彩差异,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ΔE值解读—————————————————————

一般说来,不同△E范围内的色彩效果是不一样的:

ΔE值在1.6—3.2之间,人眼基本上是分辨不出色彩的差异,只有少数专业级显示器,如万元级的艺卓、NEC机型能够做到;

ΔE值在3.2—6.5之间,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士可以辨別其不同,但普通人是观察不到其中的差异的,通常专业级液晶能够达到这个标准,而少数优秀的消费级液晶也能进入这个区间;

ΔE值在6.5-13之间,色彩的差别是可以看到的,但可认为是相同的色调;

ΔE值在13-25之间,被认为是不同的色调。

ΔE值大于25,则被认为是不同的颜色。

色准:还原能力不俗 均值仅1.12

在色彩还原准确性测试中,我们通常用△E来对某一种颜色的还原能力量化为具体的某一数值,从而据此判断Acer G237HL对哪些颜色的还原准确性更好,对哪些颜色的还原准确性更差。我们利用校色仪对48种颜色在标准光照环境下进行严格标准测试,如下图所示,左侧为△E值,右侧为对应的颜色图柱。

备注:△E反映的是显示器与标准值之间差距的大小,其数值越小越好,分值越高则说明色彩越失真。

结果分析:通常情况下,在色准测试环节,我们认为代表某种颜色的△E值<5,我们就认为这款显示器能够正确地重置该颜色。按照这个标准,Acer G237HL在色准测试环节的表现已经完全满足这个条件,其最大△E值为4.38,对应的颜色为青蓝色;其最小值仅为0.29,对应的颜色为浅灰色;而其平均值仅为1.12,无限接近表示代表优秀水平的△E=1。整体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款产品在色彩还原方面还是很强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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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7HL这款显示器比较适合普通家庭娱乐使用,其时尚简洁的外观和超薄设计符合日常家庭装修风格,甚至会为家装增添一抹亮色。这款产品尚未上市,所以我们暂且不知道它的价格,但是相信应该会比较接地气。而在色彩测试环节,这款产品在主要的色域和色准方面都表现得很给力,对于日常使用而言,它达到了消费级显示器中的优秀水准。而它23英寸的屏幕以及双接口配置表明了它对于日常娱乐体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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