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贵州桐梓县教育局官网网转学生知料交上去没分到公办学校能拿回来吗

【易老师说】解读新2018教育部中小学入学政策!(附文件)【易老师说】解读新2018教育部中小学入学政策!(附文件)煮语青学百家号今天宁静姐姐家长论坛的QQ群里都炸了窝,大家都在积极讨论着最新的入学政策,下午4点的时候,易老师也紧急做了一个视频直播的解读,但是由于大家都是工作时间,很多家长们没有听成。所以在这里也进行一下文字解读。这次的政策中,其实新东西不多,成都很多时候教育还是走的比较靠前。很多政策文件里的要求,成都很早就已经在实施了,所以易浩老师觉得大家没必要这么慌乱。淡定点就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到临头了,总要解决和过去的。那么我们今天解读什么呢?还是说点有用的干货吧,这也是易老师的一家之言,仅供大家参考。这次政策比较大的几个变化:一、私立可能摇号。原文是: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在日,我们宁静姐姐家长论坛曾经做过一次调研,就是要是小升初私立摇号,你会怎么选。同时那段时间,我们就做了相关的分析,没想到文件来的这么快。那么私立学校会怎么摇呢,上次我们分析的时候,就说了,肯定不会全摇。摇号的比例预估在20%-30%,然后逐步过渡到50%左右。剩下的还是自主招生,因为这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的权利。那么这么下来对民办学校而言,其实入口变窄了。以后的民办学校可能会像现在的公办学校一样,重点保自己自主招生的班级。甚至摇号的学生单独编班。而且,至于学费问题,大家不要想多了,该交的还是会交的,因为你既然愿意去读,学费你是很清楚的,还是愿意报名摇号的话,那自然能够接受这个学费,不要指望政府纳税人给你买单。二、公民同招。原文为: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什么意思呢?同步招生≠同时招生。这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18年1月,上海出台了公民同招,易老师就觉得作为中国教育改革示范点的成都,一定不会落后的,2018年很可能就会实施,当然,这也仅仅是易老师自己的猜测。2月7日,易老师在我们的合作伙伴博思堂教育桐梓林校区的讲座中,抛出了这个问题,现在也预言成真了。至于公民同招会怎么招?还需官方部门进行解释。易老师的个人感觉应该和上海差不多,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学校面谈等环节。会不会这样,我们拭目以待。具体落实操作如何呢?就是可能会打破原有的四个批次的录取,民办学校的录取和摇号是同一个批次了。也就是民办学校也要6月下旬7月左右才能定完。升学战线继续拉长。按上海的操作模式,你报名的时候在公办民办里选,选了之后,报民办的参加民办的面试,报公办的,进入到公办的摇号。如果民办没面上,回归到摇号环节。毕竟是义务教育嘛,要让你有学上的。这部分的孩子要等前面第一批直接选了公办的孩子摇号结束,再进行摇号。如果户口所在片区初中学位够,那么片区内摇号,如果户口片区初中学位不够,就近区内统筹安排。具体操作讲了,那么公民同招会有什么影响呢?1、民办初中的报名人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因为一旦实施了公民同招,对于原先已经有优质学区公办校保底的家长来说,将大概率不会再去搏民办学校了。比如我们的锦江123片区,天涯石,成师附小这些学校的有很大概率去水井坊的,就可能不会首选民办了。2、民办学校的生源会出现两极分化。因为敢于去考民办的学生估计会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十足把握能考进的大牛娃,另一类是原本就没有学区对口学校不怎么样的孩子们。3、与公办、民办初中“私定终身”的风险将增大。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放在同时招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出现类似往年的公办、民办初中一旦没有按照事先的承诺录取学生时,学生将直接面临被“统筹”的风险。4、二三类民办初中会生源质量会逐步下降。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新政一旦实施,敢于报考民办初中的基本上都是已经放弃了对口公办的生源。对一线民办初中来说,如果有人弃坑的话,学校立马会在填写志愿到录取之间的时间里赶快补录其他考民办的生源,但二、三类民办报的人本身就不多,矮个里面拔高个质量肯定有限。5、求稳心态下的家长会采取什么策略?考民办的风险增大了,家长为了求稳,求保险,自然而然会把目标转移到公办学校上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见到,学区房将再次奇货可居,价格继续上涨。二是仍然坚持要考民办学校的家长,为了确保能够百分之百考进民办,事先必然花大力气来“保驾护航”,势必会增加考民办学校的人力和物力成本。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流,民办学校择校热估计也就慢慢冷下来了。考的人少了,但是大部分都是精英了,jieceng于是出现了。不过公办教育普世化,民办教育精英化,似乎是未来的趋势。不仅仅是中国,放眼全球似乎都是这样。三、取消特长生。这个是初升高的事情了,对小升初来说,可能还是会有,不过想靠特长进名校的套路以后慢慢会变。变成真正的有特长想发展特长的孩子进有特色的学校,读特色大学特色专业。小升初特长生的比例2017届就是5%了,有可能进一步缩小,比如3%。但是报名条件今年会有比较大变化,大家等官方消息吧。四、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特殊学校,比如大学的附中等。曾经的交大附,科实,781这些学校直接管理单位都不是教育局,有一定的自主招生权。今年文件中提到的属地化管理,可能会有一定的打破。比如交大附2017年就交回了金牛区教育局。曾经的大规模海选就成为了历史。781和科实今年的海选,易老师觉得不太会出现了。五、跨区问题会得到严卡。公立的跨区今年会更加麻烦,甚至没有学籍。压证的孩子们要小心了。六、关于实验班的问题,从明转暗吧,要是说真没有了,易老师反正是不信,不知道你信不信。要是连实验班都没有了,公办就更没读头了。七、至于禁止跨地域招生、公民混班,这个在成都小升初中基本不怎么出现,主要是绵阳这边比较普遍,大家不用太关注。干货说完了,下面大家看看文件吧!家长们也可以自行解读,留言我们一起探讨。省教育厅解读今年,教育部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有更严格和具体的规定。“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民办学校应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招生。从同期到同步,会有什么变化?以上海为例,2月,上海市公布的《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明确同步招生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此外,教育部今年还要求“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如何进行电脑随机排位,我省的具体政策还在制定中。而在监督问责中,教育部加强了对民办学校的问责。“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而在规范招生管理中,教育部强调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通知的第九项要求,即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其中首次提出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这类学籍造假的行为,一直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此次通知就明确了不得办理学籍转接,将有力打击这类违规行为。.教育部文件原文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最新的招生入学通知都有哪些要点,小编带大家抢先看:《通知》要求——要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二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三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并严格控制比例;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要加强命题考务管理,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文件全文如下《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中考改革探索了许多符合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一)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整体谋划制订本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义务教育要在巩固重点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各地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普通高中要在持续规范招生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以及省属、市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要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二)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三)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各地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四)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地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当地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片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促进教育公平。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重点大城市等已有工作基础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免试就近入学水平。(五)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各地要积极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学校。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要结合实际,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三、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六)改进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进一步明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七)加强命题考务管理各地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认真做好试卷命题、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四、加强组织领导(八)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九)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十)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日关注宁静姐姐家长论坛一下,更多精彩等着你!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煮语青学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分享高中学习技巧,让学习无忧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碧江区2017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有效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确保我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2017〕39号)、《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合理配置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着力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政府统筹原则。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辖区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按照我区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
(二)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和分配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初中继续实行“整班移交”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告知制、诚信制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各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学籍管理原则。区教育局要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对学校不按照本招生方案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其学籍,也不拨付超计划人数的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及
1.具有碧江区城区户籍(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日前出生),以户籍所在地路段入学。
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儿童户籍迁移时间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需满6个月以上或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
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优先安排“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需实际入住)入学。“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其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一致。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房户一致”的条件。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适龄儿童。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如下条件,到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或民办学校就读:①适龄儿童无碧江区城区户籍,父母一方在碧江区购房,须实际入住6个月及以上。②适龄儿童无碧江区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务工或经商,须同时具备:持有碧江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务工或依法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碧江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居住证登记不在碧江区辖区,或实际居住不满一年的,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不具备在碧江区申请入学的条件。
根据碧江区中心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实际,流动人员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如学校学位不足,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对于推迟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适当推迟年龄入学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2)招生报名时间及顺序
1.日,对具有碧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进行报名。
报名顺序:①先对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进行报名,学校依法保障入学,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②学校如余学位,再对户籍在城区,但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人员子女进行报名。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2.日。学校在完成对“具有碧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后还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适龄儿童进行报名。
报名顺序:①对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人员的子女(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的,需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原始购房合同和相对应的有银行盖章的按揭付款清单原件,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缴纳水电费依据)进行报名。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②对具有碧江区户籍,但不在中心城区,也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③对没有碧江区户籍,也未在城区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碧江区长期居住且办理居住证登记一年以上在碧江区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若学位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因我区公办小学学位不足,未能接纳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适龄儿童,可选择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我区不再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报名需提供审核材料
具有碧江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儿童页);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寄搭、空挂户籍的须提供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房户一致”入学条件,但必须提供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以区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区教育局提供的有关证明为准。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由监护人(不带适龄儿童)到学校办理。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1.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的。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房产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原始购房合同和相对应的有银行盖章的按揭付款清单原件,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水电费依据)。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2.具有碧江区户籍,但不在中心城区,也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实际居住地的路段入学,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提供租房合同及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在碧江区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就业证明(就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④儿童预防接种证。⑤户籍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没有碧江区户籍,也未在城区购房,但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以办理的居住证(不动产登记证)的路段地址入学,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区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提供租房合同及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在碧江区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其他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小学根据实际区域划分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于至8月24日在本辖区内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1.以2016年秋季六年级学生为基数,日前具有碧江区中心城区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具有碧江区户籍,但未在碧江区小学毕业的六年级毕业生,确需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2017年初中学校容量情况协调解决。
2.根据教育部、省、市、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有关精神,碧江区2017年将招生选拔小学优秀足球运动员毕业生直升具备条件的初中学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碧江区初中优秀足球队伍,形成碧江区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人才梯队,招生的对象不在整班移交之列,招生文件另行下发。
3.自愿申请就读碧江区2017年“思源·教育移民计划”班级的学生不在整班移交之列。
(2)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整班移交:符合招生对象的2017年在碧江区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升入初中,全部实行“整体移交”、划片分配入学(见附件5)。
2.民办小学多校电脑派送:根据碧江区初中招生计划,采取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初中学校。
3.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就读本校初中部;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辖区初中学校或本校初中部就读。
4.当某初中对应“整体移交”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依批次分配入学,第一解决“房户一致”的,第二解决挂靠户口的,第三解决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的,第四解决无房具有碧江区农村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最后解决无房无户籍的区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未能分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就读。
(3)报名程序&
(1)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上报的“整体移交花名册”, 按照“整体移交”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打印“碧江区小学升初中入学通知书”。
(2)各小学、初中于日前,按照小学升初中整体移交日程安排,携带学校公章和“整体移交花名册”纸质档一式四份,到区教育局领取“碧江区小学升初中入学通知书”。
(3)各小学于日前,把“碧江区小学升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
(4)整体移交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于日,持户口簿、小学毕业生证书和“碧江区小学升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三)对下列具有碧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予以照顾,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1.碧江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区)人民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2.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3.碧江区级以上学科骨干、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近三年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子女,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前一周内(逾期不予受理),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根据政策规定及相关学校招生情况,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四)其他事宜
1.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审批,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和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2.凡碧江区老城区的拆迁过渡户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可依据其提供的“拆迁协议书”、户口簿、房屋租赁协议、过渡地派出所证明等,按照拆迁协议书所确定的过渡期限,与家长签订临时就读协议,经区教育局同意后,以学年为单位入学就读,过渡期满则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接收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3.父母双方或一方因组织工作调动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碧江区工作的,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如下材料:①调动工作文件;②儿童预防接种证;③户口簿;④在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五)民办学校招生
1.各民办学校招生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于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2.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日后出生)的儿童,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志愿在碧江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流动人员子女),根据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到有关学校报名和免试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鼓励民办学校通过摇号或者抽签方式招生。
4.各民办学校于日,将“新生录取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国家、省有关班额的规定,原则上新生招生班额人数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各小学、初中对非起始年级出现的大班额要尽力化解,严格执行省、市、区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学校接收转入学生时要严格按照本招生方案中有关对象条件进行核查,不得突破班额规定。
(二)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各中小学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入学一律实行阳光平行编班,做到有据可查。凡未实行阳光编班的学校,一经查实,学校当年度不能评为教育先进集体和教育教学质量奖,学校校长和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三)强化招生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招生工作应急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实施。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区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组建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纪律巡查小组,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从部门和乡(镇、街道)、教育系统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选调,分区域负责招生工作的巡查和监督。严厉整肃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区公安分局要杜绝和整治弄虚作假办理假户籍、假居住证等行为,清理整顿空挂户口等行为。区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分局、民政局、投资促进局、总工会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按各自职责杜绝和整治出具、使用虚假证明材料与虚假证件的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五个不准六个严禁”,即:不准更改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不准跨区域进行招生;不准拒收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的学生;不准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校园开放日、亲子活动、寄宿制学校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准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转学、学籍分离、无学籍和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面试、表演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严禁依据培训学校(机构)的考试结果进行招生;严禁其他“以分择生”的行为;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以“摸底”考试为名划分招收学生;严禁小学校长、班主任、教师提前告知初中学校相关毕业学生信息,通知学生参加初中学校所谓的“摸底”考试;严禁无区教育局批准的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
对违反以上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导致出现大班额或增扩班额、学额的,对涉及的相关学校一律取消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由区监察局、教育局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校长及人员责任,并报区绩效办扣除该单位相应的年终绩效分值。对擅自修改、伪造和出具与招生入学有关证明材料(如户籍、产权证明、就业合同、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的部门及有关人员,一经查实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本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420320,区监察局监督电话:5223471
1.碧江区2017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 & &&
2.碧江区2017年初中新生招生计划表
3.碧江区2017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4.碧江区2017年初中招生对口小学整体移交分配表
碧江区2017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计划表
计划班级数
计划招生数
铜仁市逸群小学
铜仁市第二小学
铜仁市第三小学
铜仁市第五小学
铜仁市第六小学
铜仁市第十二小学
铜仁市第七小学
铜仁市第八小学
铜仁市南长城小学
铜仁市第十小学
铜仁市第十一小学
铜仁市第十五小学
铜仁市第十八小学
铜仁市实验小学
铜仁市锦江中心小学
老城区小计
铜仁市八官希望小学
铜仁市寨桂九年一贯制学校
铜仁市灯塔小学
铜仁市龙田小学
铜仁市马岩小学
铜仁市川硐第一希望小学
铜仁市川硐福和希望小学
川硐教育园区
铜仁市川硐坞坭小学
城郊及新区小计
铜仁市向阳小学
铜仁市博文学校
铜仁市鸿洲文武
铜仁市扬帆小学
铜仁市东山文武学校
老城区及新区民办小计
碧江区2017年初中新生招生计划表
计划招生数
计划班级数
铜仁一中初级中学
铜仁市第三中学
铜仁市第四中学
铜仁市第五中学
铜仁市第十中学
铜仁学院附中
铜仁外国语学校
铜仁黔东中学
铜仁市鸿洲文武学校
铜仁市灯塔中学
铜仁市第九中学
铜仁市坝黄逸夫中学
铜仁市和平中学
铜仁市瓦屋中学
铜仁市漾头中学
铜仁市白水九年一贯制学校
铜仁市寨桂九年一贯制学校
铜仁市桐木坪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铜仁市文宇中学
川硐街道办事处
铜仁市东山文武学校
碧江区2017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一)铜仁市逸群小学:中山路、双江路、东山路、逸群路(含共同路)、解放路、人民路、环西路、前进路、锦江西路(原锦江大道)、民主路(1—19号单号,2—44号双号)。
(二)铜仁市第二小学:瓦窑河路、清水大道1-100号(原北关路)、民主路(1—19号单号,2—44号双号除外)、黑松塘路、环北路、广建路、文明巷、曹园路、锦江北路、沙龙路(双号,靠供电局方向)、水巷子路、花果路、北关村(含北关村、北门组、街上组、鱼塘组)。
(三)铜仁市第三小学:六场路、鹭鸶岩路所有单号和82及以上(不含88号)、柑子园路、大江坪路、大江坪村民组、锦江南路(301--316号、320--360号起)。不含锦江南路49号和跃进路。
(四)铜仁市第五小学:向阳路、环东路、桂花塘路、中华路、民兴巷、专署路(原红卫路)、杨家湾路(含松林巷)、沿江路、北关村(鱼梁滩组、塘边组、东门组)。
(五)铜仁市第六小学:共青路(双号2-86号,单号1-63号)、东太大道24号、东太大道301-319单号(原新华南路)、东太大道302-380双号、锦江南路1-300号。
(六)铜仁市第十二小学:东太大道321-355单号、东太大道382-456双号、西外环1-11号、新华中路(不含桐木坪组)、凉水井路、云董坡。
(七)铜仁市第七小学:梵净山大道1-120号、锦江东路、大众路、兴铜路、铜江西路(2—68双号)、响塘龙路、五显庙路、水晶路、铜江中路(原九龙路)(桐梓巷派出所辖区户籍)、铜江路(原铜江大道)、铜江村(含漩水湾、桐梓巷、五显庙、何家董、响塘龙村民组)。
(八)铜仁市第八小学:东太大道357-427单号、东太大道458-462双号、新华北路、跑马坪路、东太大道512-639号(除551-557单号外)、新华村桐木坪组、光明路。
(九)铜仁市南长城小学:南长城路(含金滩、浅滩、新华村韩家坪组)、东太大道463—511单号、东太大道640—888双号、东太大道551至557单号。
(十)铜仁市第十小学:东太大道1-300号(原延新路、跃进路,不含东太大道24号)、文笔路、梁山堰路、鹭鸶岩路82号以下所有双号、鹭鸶岩路88号、西外环路305号、锦江南路317—319号。
(十一)铜仁市实验小学:清水大道(101号以后,原清水南路)、梨园路、干群路、九龙路(北门派出所辖区,现九龙巷)、东太大道888号起、沙龙路(单号,靠师专方向)、板桥村。
(十二)铜仁市第十一小学:清水村、河上田安置区、武陵大道(锦鹏国际至清水村)、桐冲路、南岳路。
(十三)铜仁市第十五小学:西外环路(除1-11号外)、共青路(双号88号及以后,单号65号以后)、新华村枫木坪村民组(含佳禾小区、枫木坪廉租房)、柳杨村。
(十四)铜仁市第十八小学:梵净山大道121--200号(含熊家屯)、百花大道、铜江西路1—67单号、铜江村(喻家坪、黄家、上河、双河村民组)、锦江南路(49号、361—559号)、金鳞大道100号以内。
(十五)铜仁市锦江中心小学:茅溪村(不含原八官村)、新庄村(不含黄坪组)、石家坪路。
(十六)铜仁市龙田小学:龙田社区、滨江社区(睿力国际新区及原纸厂居委会)。
(十七)铜仁市灯塔小学:灯塔社区(含上龙田、十里溪、万庄、三眼桥、坳上坪、黄腊关、滑塘岸塘、刘家、合心、老苟桥)
(十八)铜仁市马岩小学:马岩、上木林、下木林、吴家湾、百花渡。
(十九)铜仁市川硐青岛第一希望小学:云盘村民组、广场村民组、堰边村民组、木坪村民组、龙凤场村民组、格落坡村民组、大坳村民组、坝关村民组、蛤蟆口村民组、洋麻糖村民组、川硐镇街上、塔坞路以北。
(二十)铜仁市坞坭民族小学:茶山村民组、照壁岩村民组、田家湾村民组、坞坭村民组、生态移民搬迁户、黄栗树村民组、火麻坨村民组、姚家庄村民组、新寨村民组、唐家寨村民组、中寨村民组、山丘田村民组、老本田村民组、小溪村民组、塔坞路以南。&&
(二十一)铜仁市福和希望小学:老塘村民组、凉湾村民组、坉上村民组、云垌村民组、碧江新区、现代物流园。
2017年碧江区初中招生对口公办小学整体移交分配表
铜仁一中初级
博文学校一半
铜仁市第九中学
川硐片小学
铜仁市坝黄逸夫中学
坝黄片小学
铜仁市第三中学
南长城小学
铜仁市和平中学
和平片小学(除孟溪小学)
铜仁市第四中学
铜仁市瓦屋中学
瓦屋、六龙山片小学
铜仁市第五中学
铜仁市漾头中学
漾头片小学
铜仁市白水九年一贯制学校
滑石片小学(含本校小学部)
铜仁市寨桂九年一贯制学校
本校小学部
锦江片小学
铜仁市桐木坪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桐木坪片小学
铜仁市第十中学
铜仁市文宇中学
第十二小学
铜仁市东山文武学校
本校小学部
铜仁外国语学校
第十五小学
铜仁黔东中学
铜仁学院附中
博文学校一半
铜仁市鸿洲文武学校
本校小学部
铜仁市灯塔中学
灯塔小学、马岩小学
云场坪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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