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东西是二十年前下河溪河亲子游泳俱乐部时摸到的,(我那只是个农村,那时应该还没有人外出打工的)感觉有点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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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的聚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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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78年,上海郊区的一个农村,现在正是一年里最闷热的黄梅季节。本来白天天空万里无云,但到了傍晚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片的云层堆积在天上,被晚霞一照,如同一块块火红的棉花球,煞是好看。  齐建国和卫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一对小年轻,还没等大学毕业,就积极响应国家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投身于轰轰烈烈的祖国建设之中。热情归热情,现实归现实,在百般劝阻都无效的情况下,齐建国的父亲动用了手中的一点权力,把儿子安排到了本市的一个农村来插队,这样既满足了热血青年投身革命的愿望,也解决了齐母与儿子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当然,作为双方父母都已默认的未来儿媳,卫玲自然与齐建国被毫无意外的分配到了同一个地方。  齐建国的父亲是一个老革命,随着1949年5月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渡过长江,解放了大上海后,便留在了上海继续革命。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也一度受到波及,但没多长时间就官复原职,并且官升一级,现在已做到了市政府下辖的粮食局的一个副局长,这也是一个实权部门,安排两个小辈下乡插队的事,自然不在话下。  此刻,齐建国和卫玲正走在往大队晒谷场的小路上,因为今天大队通知,晚上七点晒谷场将放映电影《上甘岭》,虽然这部经典红色电影被播放了无数次,但在那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十分匮乏的年代,似乎每一次观看都能看出不一样的精彩。  卫玲今天穿了一件粉蓝相间碎花图案的短袖衬衫,头上扎着时下流行的两个小辫子,身材娇小的她像只小燕子一般,围着齐建国不停地打闹着。此刻,头上的红云越聚越多,红色的晚霞映照在卫玲漂亮精致的脸颊上,青春的气息随风飘扬。  “好了,别闹了!”齐建国假装生气,喝住了像个小孩一样爱闹的卫玲。他性格沉稳,但有时显得有些沉闷。而卫玲性格开朗,爱笑爱闹,十分完美的弥补了齐建国性格上的短处,这也是两人能这么长时间仍不离不弃的原因。  齐建国四下看了看,发现四周没人后便拉住卫玲,用手擦了把她头上的汗,小声说道:“别再疯了,小心肚子里的……。”  卫玲今天是有些兴奋的,一方面是生产队里放电影,这是一年也碰不到几回的,这也是与附近其他生产队的知青们聚会的机会。她是个爱热闹的人,所以想想都觉得开心。第二就是她发现,就在前两个月一个浪漫躁动的晚上,与心爱的人禁不住发生了那羞人的事后,她的“老朋友”就没有再来过。通过她了解到的仅有的一点生理知识分析,那就是“有了”。  这让她既紧张又害怕,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齐建国后,爱人的反应是让她满意的。  齐建国知道这个消息后,明白光凭自己现在的能力,是无法担负起这个重大责任的,因为在农村是无法给予自己的爱人和孩子最好照顾的。所以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硬着头皮迅速把这个事情向自己的父母作了坦白,请求父亲能想办法让他们回到熟悉的城市中。  当时,随着邓伯伯的再次主政,上山下乡运动也已接近尾声,齐建国他们身边的不少知青都已回到了城市里,他只是怪当初父亲不和自己打招乎就把他和卫玲分配到离家这么近的地方,所以一直没和家里提出回城的要求,但回城在当时已是一个大趋势,何况现在又有了这么一个重大的因素。  就在他们去大队晒谷场看电影前,齐建国接到了家里的来信,信中告诉他们回城的手续已经快办好了,而且连新工作单位都已经找好了,到时只要这里手续一办好,就马上回城结婚。  八十年代的未婚先孕在当时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但对于思想开放,性格活泼的卫玲来说,却是一件大喜事。由于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她不但终于结束了辛苦的农村劳动生活,还能马上与自己一直喜欢的青梅竹马的齐建国走进婚姻的殿堂,这不就是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吗?卫玲甚至偷偷连孩子的姓名都想好了,怕齐建国笑话她,所以忍着没说。  卫玲经齐建国这么一提醒,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肚子,对着齐建国做了个鬼脸,就再也不敢闹了。于是顺势挽起齐建国的胳膊,慢慢往大队晒谷场走去。两人迎着夕阳朝前走着,前面的路被迎面照射过来的阳光映得闪闪发亮。
     从齐建国、卫玲居住的村子到大队的晒谷场,是有一段距离的,再加上南方农村河道众多,日常走的小路多是绕着河道,沿着一片片农田而筑,即使直线距离挺近的两个隔壁村庄,走走有时也得花上十几二十分钟时间。  齐建国和卫玲走去晒谷场的路上没遇到什么人,那是因为他们去得已经晚了。像大队放露天电影这种大事情,男女老少只要走得动的都去了,性子急的都等不急吃晚饭,随便带些干点心就早早地去占位置了,因为到时肯定人山人海,去晚了就只能看别人的后脑勺了。齐建国和卫玲对于《上甘岭》这类老电影其实兴趣不大,他们去纯粹就是图个热闹。  当他们快走到晒谷场的时候,看到人们正三三两两往回走,觉得奇怪,于是急忙拉住另一村的一个男知青问是怎么回事,那男知青一脸沮丧地指了指天上说:“老村长说天上马上要下暴雨了,电影放不成了。”  这时旁边另一个女知青忙补充说:“老村长还说,这天诡异的很,怕是要出精怪,叫我们赶紧回家。”说着这帮知青一边抱怨一边急着往回走。  齐建国和卫玲抬头看了看天,发现刚才还是一朵朵可爱的绵花糖晚霞,现在早已连成一片,厚厚的云层结结实实盖在了他们的头顶上,但是奇怪的是这云层不像往常暴风雨来临时的那种乌云,而是一层厚厚的红云!  这时天边已经开始有隐约的电光闪现,但还没有雷声传来,说明暴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下下来。  齐建国和卫玲只好也随着人流往回走,齐建国倒还没什么,卫玲早已把嘴巴噘的老高,一脸不乐意。  当初为了方便与卫玲谈朋友,所以齐建国找了个借口,要求老村长给他和卫玲安排了两家离知青们集体居住的地方隔了一段距离的农家借住,所以他们回到住的地方又得花上三四十分种的时间,连休息也没休息就又得往回赶,也难怪卫玲不乐意了。  齐建国看到自己的女朋友不乐意,把头凑过去,悄悄说了句话。卫玲听了,马上一下子开心地蹦了起来,指着齐建国喊到:“齐建国,你说话算数,到时你可不能耍赖,要背我的哦!”  这话刚说完,后面就走来了老村长,顿时把齐建国囧得满脸通红,但还是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和老村长打招呼。卫玲则早吓得躲到齐建国身后去了。  上山下乡运动刚开始的时候,知青是不准谈恋爱的,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知青之间谈恋爱是有的,但也是偷偷摸摸的,如果被大队里发现,也是要吃批评的。所以两个年青人都十分紧张,怕被老村长发现了。其实他俩的事,同村的知青们和村里人只要不笨都能察觉到,只是大家怕他们面子薄,都不挑明。  老村长看到两人,笑呵呵地朝齐建国挥了挥手,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建国啊,你们快点回去吧,这天不好,妖怪着呢。哦对了,你家里最近来信了吗?家里爷娘身体都好吧?”  “谢谢村长,刚接到家里的信,阿爸姆妈身体都很好。”见老村长没对刚才卫玲的话有反应,齐建国暗中吐了口气,笑着回了老村长的话。  “好好,那我就不留你们了,快回去吧!”说着老村长背着手,快步走过去了。  齐建国摸摸脑袋,对老村长忽然问他家里人的情况感到有些莫明,但也没多想,指了指卫玲的鼻子,一本正经的快步往回走了。卫玲回了个不服气的鬼脸,也迅速跟了上去。  天边的晚霞逐渐隐入到远处的树林里,天上的云层堆积得越来越厚,比平时更黑暗的暮色已降临。又一道闪电从远处闪现,瞬时照亮了整个大地,紧接着隆隆的雷声慢悠悠地传来。  “看来这雨来得蛮急的,我们抄近道走吧?”齐建国看了看天,有些不安地皱了皱眉头。  “我才不要呢,你是不是要走那条有暗矶的小路,那里长了老高老高的野草,黑乎乎阴森森的,好吓人的。”卫玲对齐建国的提议提出反对意见。  “但是你看天变得这么快,雨说不定说下就下了,我淋点雨没什么,万一你要是淋了雨,感冒了,那……”齐建国没把话说完,但言下之意卫玲已经听懂了。  “那好吧。”卫玲又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决定跟着齐建国抄小道回住的那个村子。  暗矶是指连接河两岸一条小坝,河水上涨的时候,小坝没在水中,等河水水位下降的时候就露了出来。  俩人走的这条近道是沿着河道而行的,河两岸长满了高高的野草,加之天色越来越黑,行进变得有些困难。齐建国紧紧抓着卫玲的手,低头只顾往前走。卫玲也没有了来时欢快的心情,一声不响地跟着齐建国,俩人一路上显得有些沉闷。  忽然,一道刺目的光从齐建国的身后射来,照得前方一片炫目,他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卫玲手里的手电筒发出的光。  “你想得真周到,还带了手电啊!”  “那当然,要是夜里看完电影,回去的路上也是黑漆漆的,手电那是必须要带好的。”卫玲得意地说道。  有了手电照明,齐建国的心里就没那么紧张了。虽说无产阶级革命者都是无神论者,但那条要经过的暗矶还真是有点阴森的。前天齐建国才经过那里,即使是大白天,也让他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  拐过一个田埂,前面就是暗矶了。齐建国用手电向前面照了照,但这黑夜好像浓得有如实质,手电的光只能照到身前几米远的地方,再往前就黑乎乎地一片,什么也看不清了。  “真奇怪,现在这时候怎么起雾了。”齐建国有些后悔抄近道了,但已经走了那么久,不可能再退回去了,而且只要穿过这条暗矶,再走几分种就到了他们住的那个村子。  “啊,建国,你快看这雾……”卫玲惊叫道。  “这雾,好像是红色的,好奇怪。”齐建国沿着手电筒射出的光线,发现飘荡在光束周围的雾,竟然与天上的红云一模一样!  “轰……”一道闪电伴着响雷在他们头上炸开,一滴硕大的雨点落在齐建国的额头上,暴雨马上就要来临了。  “快走!”齐建国没时间去研究这些奇怪的雾了,搂住卫玲的身子,猫着腰,慢慢从岸边就往暗矶上滑了下去。  “建国,我有些害怕。”卫玲单薄的身子有些发抖。  齐建国搂紧了卫玲,安慰道:“这条暗矶我前天刚走过,别怕,没问题的。”  夜黑得如同一团黑汁,雾越来越浓,即使天空中越来越密集的闪电,也不能把它化开半分。齐建国靠着手电,只能看清身前半米左右的范围,天上的雨滴有越来越密集的趋势,身上的衬衫早已被汗水浸透,沾在身上十分难受。但他已顾不上这些了,安全的带着卫玲渡过这条暗矶是最重要的。  河道不宽,所以暗矶并不长。据村民说在这条暗矶上淹死过人,再加上长年没人管理,有些荒芜阴森的样子,所以被当地百姓视为凶险地方。但由于齐建国的村子正好在这条暗矶边上,所以偶尔他也会去走,也没见发生什么异常的事。所以,对于这条暗矶,齐建国认为还是当地人相互之间的心理暗示,把它妖魔化了,作为革命小将,他当然对这些迷信落后的思想是嗤之以鼻的。  暗矶很窄,仅能容一人通过,齐建国和卫玲一前一后,齐建国在前面探路,卫玲紧抓着齐建国的手,俩人横着身子一步一步小心地往前移动。由于没人敢来这里打猪草,所以暗矶两旁的野草长得比人还高,在黑色的浓雾里影影绰绰,好像飘荡在河边的人影。河水时不时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水里翻滚。这些让卫玲更加紧张,但她怕齐建国分心,忍住没作声,只是一只手抓着齐建国,另一只手抓紧了齐建国的圆领衫下摆,就像一个刚刚学步的孩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暗矶上仍长着没有晒干的水草,让这一段路变得异常湿滑,也走的非常辛苦。  终于,这段短暂但又惊心动魄的路快走完了,两人来到了河岸的另一头,接下来是连接岸与暗矶的一个小陡坡,只要爬上陡坡,就离开了暗矶。齐建国回头,看到卫玲紧张的样子,不由笑道:“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卫玲同志,今天怎么像个小朋友这么乖啊?快放手了,接下来是上坡,你这样抓着我怎么上去啊。”  卫玲被他一说,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马上松开了手,但仍不放心,说:“你倒有心情来取笑我,还不快点爬上去,再来拉我上去。”  齐建国不敢耽误,他把手电筒给卫玲,让她在后面照着,然后抬起腿就往上爬。  这个陡坡虽然很陡,但有几级农民挖出的方便上下的土阶,对于农村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难度,何况是年轻腿长的齐建国,他一步跨了两级,手脚并用,一下就爬了上去。还没等卫玲把手伸出来,只听上面“啊”的一声,一块巨大的土块随着齐建国一起从上边滚了下来。卫玲出于本能的一躲,齐建国就从她身边直接滚到了旁边的河水里。  卫玲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一时没反映过来。齐建国掉落到河里后,迅速又冒出了头,一把抓住了暗矶边的野草,努力往上爬。卫玲这时才回过神来,心想齐建国是会游泳的,只要能抓住这些茂盛的野草,爬上来应该不成问题。  但是,不知怎么回事,野草还是被扯断了,连草带着一团根泥,被拽到了河里。就在齐建国要往水里沉下去的时候,卫玲的一只手及时抓住了齐建国衣领,她伏着身体,一边大叫“救命”,一边努力把齐建国往上拉。  河面上出现了一股股旋涡,水面下似乎有着一股巨大的吸力,把会游泳的齐建国往水下拉。卫玲一只手撑地,一只手死死地拉住齐建国,阻止他下沉,但是这短暂的角力还是很快决出了胜负,卫玲反被齐建国正慢慢拖向水里。  “轰”一道闪电在河边炸开,照亮了卫玲惨白的脸色,巨大的雷鸣声掩住了卫玲惊慌失措的呼救声。齐建国双手在水中无助的拨拉着,试图想抓住些什么,但反而却被水上漂浮的水草缚住了双手,沉的更快。  “救我,水里有……”这是齐建国沉下去之前的最后一句话。  短短的几秒钟,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卫玲看着被水草覆盖的水面,已没有了痕迹,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终于,暴雨以不可阻挡的气势倾盆而下,雨滴砸落在地上、河面上,发出“啪啪”的响声,盖住了卫玲凄惨的哭声。  过不多久,一道道手电亮光从河岸上照下来,附近村子里的村民听到了卫玲的呼救声,都赶了过来,一个身影从刚才齐建国滚落的地方滑到了暗矶上,抱住了嚎啕大哭的卫玲。  卫玲看清来人,马上指着河里叫道:“培良,快去救建国呀,他掉到河里去了,快去救啊……”,话没说完就晕死了过去。  阎培良一把抱住晕过去的卫玲,还没等他去叫醒她,就见他瞪大着眼睛指着浑浊的河水大叫道:“鬼,鬼啊!”  只见在齐建国入水的地方,河水里忽然冒出了大量的气泡,似乎有一个巨大的东西要浮上来,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然后漩涡一个接着一个逐渐远去,直至消失在人们视线的尽头,似乎某种巨大而又怪异的东西正在河底移动。  岸上的村民都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傻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下水救人。
  程灵忽然从睡梦中惊醒,从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再一次通过中枢神经准确地传递到了他的大脑里,使他的大脑还未接受任何信息,便再一次陷入到瘫痪状态中。  “额……”程灵忍不住哼了一声,就躺在床上不敢乱动了,即使他的头此刻疼得似乎要炸开,他也不敢伸手去揉一揉。他尽量放松自己的身体,试图使这从全身各处传来的这莫明疼痛慢慢消失。  果然,这疼痛来得突然,但去的也快,不一会疼痛就缓解了大半。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作了,这古怪的疼痛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在他昨天早晨醒来的一刹那,相比第一次时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的那种崩溃状态,往后出现的几次,程灵应付起来就显得比较有经验了。其实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要不呼天抢地的嚎叫,也不要试图移动身体,因为这除了会引起更巨大的头痛之外,对解决问题没有半点帮助。就这么死躺着,过一会儿自然这莫明的痛也会莫明的消失,就像它从来也没出现过。  这是2008年初夏的一个平凡早晨,和程灵在这个城市中渡过的6年中数不清的早晨一样平凡,如果不是因为这短暂出现的奇怪疼痛的打扰,他就会像电脑开机然后运行程序一样准确而毫无新意。  起床、刷牙,穿衣出门,毫无意外地会在他住的小区门口的小吃摊上买一份早点,甚至不用他开口说话,只要把钱递给那位像欠了她钱一样,一脸严肃不爱搭理人的早点阿姨,就会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得到与昨天同样内容的一份早点,以及找零。然后,乘坐四站公交,再搭乘地铁,耗费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准时在八点前踏进公司的大门,完成一天他该做的事情。最后在昏暗的灯光下拖着长长地影子,从外面那喧嚣的世界里抽身而出,回到他这间狭小而局促的出租房,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结束一天的生活。六年时间,除了休息天的茫然若失之外,其余的时间过得不咸不淡,孤独而又忙碌。  程灵是一个海漂。他自小生活在山西吕梁地区一个叫石楼县的地方,在黄河的东边,一听名字就知道,除了石头和黄土其他一无所有,贫穷在那里就像一个传统,被传了一代又一代。程灵作为村子里唯一一个大学生,大学一毕业就来到了我国第一沿海大城市——上海打拼。满以为是遍地黄金的大上海,但混了这么多年,除了按月把大部分挣来的钱寄回老家,自己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状态,既没啥积蓄,也没有朋友,当然包括女朋友。  程灵现在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普通职员,每天必须穿着廉价的西服,开着破旧的电动自行车,游走于上海各个住宅小区里,带着各式各样的人看房、租房、买房。虽然在他手里经手了不知多少套房子,但他还是不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些年,作为他居住的这个一线大城市,房价的节节攀升给他的工作带来了不错的便利,但也离买一套属于他自己房子的愿望变得越来越渺茫。  目前,程灵是这个城市里的一名标准屌丝。如果说世界好像一个舞台,生活就是一出戏,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演着属于自己的悲欢离合。而程灵就是躲在舞台角落里看戏的人,他既不属于舞台,也不愿意参演,只愿意静静地看着这个世界。如果说他唯一对这个世界还有所追求的话,那就是他期望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以便能更好的躲在角落里看戏。但显然,事与愿违。  这突然的疼痛打乱了程灵的生活节奏,如同在一个精密运转的仪器里放进了一粒小石子,让整个仪器运转发生了偏差。  对于程灵来说,变化主要还是心理层面的,这个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忽然意识到,他虽然生活在上海这个喧嚣繁华的大都市里,但他却是孤独而无助的。  在第一次发生异痛的那个早晨,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本能地忍着剧痛挣扎着想要寻求帮助,忽然发现自己除了拿起电话拨打120之外,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任并托付的人。这个发现让他觉得非常沮丧,对他目前的生状态活产生了巨大的阴影,也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了怀疑。  孤独是一剂慢性毒药,当你对它习以为常,就是对生活无药可救的时候。  出现的莫名异痛,如一剂强心针,让他顿时惊醒,大汗淋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死在了床上,那么第一个发现我的人一定是房东吧,只有房东因为收不到房租,才会来这个无人问津的出租屋找他。如果要是死在了月初,那算我倒霉,房东到了月底才会找过来,自己的尸体估计都发臭发烂了吧,一定是这样的。程灵这样想着,然后感到一阵后怕。  对于一个快奔三的男人来说,30岁是体力、精力和经验三者马上要完美的融为一体,在社会上干出一番事业的时候,而程灵却觉得自己的人生早早进入了暮年,无可奈何又无药可救,如同一个不会游泳的溺水者,挣扎在河的中央。
  这莫名的浑身异痛,还引发了副作用,比如失忆。  自从他第一次发生浑身异痛后,就怎么也记不清前一天的事了,想破了脑袋也记不起前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只记得他醒来的地方是他租住的屋子,他有一份房产中介的工作,他每天必须早上八点准时踏进公司的大门,否则他的顶头上司,一个带着娘娘腔属性的死胖子——他的业务经理,会用夹杂着口臭的四川普通话对着他喷上半个小时,他还得装作一副十分诚恳受教的样子,如果被他察觉有一丝丝的不耐烦,那接下去被派到的工作绝对是惨绝人寰的。如果正好碰到他情绪不佳歇斯底里的那几天,再找一份工作的可能性都是有的。程灵曾亲眼看到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同事,由于没有忍受住夹着口臭的川普的攻击,第二天就卷铺盖走人了。  所以,他一待疼痛消失,马上从床上蹦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出现在去往公司的公交车上。  上海这个超级大城市的繁华,对于生活在山西老家的父母来说,就是用最丰富的想象力也是无法想象的。就拿交通来说,天上架起了高架桥,地下挖通了地铁,路面上还有川流不息的小汽车,但是到了上下班高峰的时候,马路瞬间变成了停车场。而这个海纳百川的大都市,如同有魔力,还在不停的吸引着四方英雄豪杰,来这里拼搏奋斗。  对于程灵来说,他早已从曾今的豪杰变成了如今的一粒流沙,静静匍匐在了海底。  ※※※※※※  程灵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车窗外密集的车流,正想着什么时候接自己的父母来上海玩几天的时候,忽然听到站在旁边的一位乘客发出了包含某种意思的“咳嗽声”。这种咳嗽声他并不陌生,一般在公司里的那位娘娘腔死胖子经理需要他去做某些事情而又不方便说的时候,就会从他公鸭嗓子里蹦出一串如此这般的咳嗽声,但程灵基本上是装傻无视的。  公车不比公司,程灵马上抬头找这咳嗽声的发源地,一个长相威猛的老头映入他的眼帘。大眼睛,大鼻子,一把花白的络腮大胡子,约莫六七十岁的样子,穿一件颜色鲜艳的花格子T恤衫,粗壮的脖子里一条银光闪闪的链子若隐若现,一顶卷边牛仔凉帽下,灰白相间的头发披散而下。看这打扮,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时髦的潮老头。  现在的老人还真是会倚老卖老,不跟我们年轻人客气,老头想必年轻的时候骗过不少妹子吧!程灵心里嘀咕着,嘴上却说:“老师傅,您请坐,您请坐。”忙起身让座。  但奇怪的是,那老头也不马上在位子上坐下,而是慢悠悠地从他的背包里取出一副墨镜戴了起来,最后竟靠在座位边上朝车窗外看起了风景。这时车上刚好进来一位着装清凉的美女,见有个位子没人坐,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虽然老头的举动有些奇怪,但程灵也看不出哪里不妥。  难道那老头虽然看着打扮时髦,其实是个扒手!老年扒手还在发挥余热,肯定是高手。估计是盯上了刚上来那美女的皮包吧,那包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里面的东西也不会差。程灵对自己的推理觉得满意,于是站在公交车后头盯紧了那老头。  但是车子过了两三站,车厢里的人越来越挤,那老头除了往美女的座位边挪了挪,他的两只手也没任何动作,甚至整个人只是低着头保持着一种姿势一动不动。  程灵朝着老头的位置也移了移,想靠近点看看,因为直觉告诉他,这老头肯定有猫腻。但是失望了,直到那美女到站要下车了,那老头的双手还是没有任何异常举动。  程灵不禁又打量了老头一眼,因为先前只注意盯他的手了。但这一看就发现了其中的奥妙。原来老头之前一直是在“看风景”,不过不是在看车窗外的风景,而是在看车窗里的“风景”。老头利用身高优势,用墨镜做掩护,由上而下结结实实的把那领口开得比较低的美女的“春色”看了个够。在美女起身站起来的一刹那,老头仍旧恋恋不舍的随着美女的胸脯移动的眼睛,以及嘴角挂着猥琐的笑容被程灵抓了个现行,这如此巧妙的偷窥技巧还真是不容易识破。  美女走了,老头又慢悠悠摘下眼镜,放回了自己的背包里,对着程灵翻了个白眼,一屁股坐到座位上闭目养神了。  程灵被他看得一愣,心道这老头原来一直知道我在监视他,还这么明目张胆,现在的老年人还有没有人管了?
  挤完公交挤地铁,挤得程灵快把早饭都吐出来了,每一次上班都好比是一次小型春运,其中的辛苦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  终于准点踏进了公司的大门。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一家三十平米左右的街面房,里面摆放着十几张办公桌,一个经理、十几个员工和十几台电脑就是全部。  但是,他们这家中介公司是一家著名连锁公司的分部,与旁边那些夫妻老婆店形式的小中介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代理二手房,有时也会包销一些开发商的新房,帮助那些万恶的房产开发商炒作楼盘,捂盘不卖,抬高房价。所以,不管怎么样,在这里打工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没什么风险,还算是比较稳定。  “程灵,你又迟到了!”程灵屁股还没坐到座位上,一阵公鸭嗓子般的尖锐叫声传入耳膜,让他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个肥硕的身形同时出现在他身后。  经理姓赵,是一个标准的胖子,程灵喜欢在胖子前面加个“死”字。赵经理圆球一样的脑袋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梳得油光发亮的大背头连苍蝇站在上面都得打滑,身上的衬衫永远是长袖的,袖子永远是卷起来的,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程灵还知道一个小秘密,赵经理眼睛其实没有近视,戴那副眼镜只是为了掩盖他初中文化的水平和那双小的找不着的眼睛,典型的没文化人口袋里要插两支钢笔的心态。  “你不要狡辩,我是不是说过,八点不是踏进公司大门,而是要进入工作状态……。”还没等程灵说话,赵经理早已连珠炮般把口水喷了程灵一脸。  对于这位不学无术的经理,程灵早已无话可说,业务上一塌糊涂但教训人的水平着实不赖,如果兴趣好了,可以连续训话一个小时不带喝水的。谁叫这家伙有个好舅舅呢,据传这厮的舅舅是总公司的某位高层,由舅舅照着所以尽管在这里作威作福,也没人表示有意见。  “经理,您批评的对,下次注意,下次注意。”程灵没心情看他表演,估计赵经理这几天又到了歇斯底里发作的时间,得着机会就找茬,所以不想和他多废话。  “下次注意,还有下次,要是你们十几号人每人来一次,那我这个公司还开的下去伐?”赵经理喜欢把这个连锁公司称为我的公司,但没人会去计较他这个口误。  程灵决定再退一步,因为眼下找一个不好不坏差不多的工作确实挺难的。  “好吧,经理您说吧,我认罚。”程灵心里想着,如果这死胖子还不依不饶,那就豁出去和他撕了,大爷也是有脾气的。  “好,这个态度不错,城西四马路32号101,看房验房,还有把那里的卫生搞搞清爽。”说完一把钥匙便扔了过来。  “城西四马路!有没有搞错,离这里大概十几公里的距离……”,程灵发现上了这家伙的当了,顶着大太阳来回二三十公里路,真是要出人命了。转身看看其他同事,个个把头埋在电脑前一副忙碌的样子,顿时明白这苦差事肯定是被踢了一圈的皮球,最后被他这个软柿子给接了。  “哎,不对啊,为什么还要搞卫生?我们中介公司可没这项业务啊!”程灵忽然反应过来这项任务的艰巨性在哪了,不光是大热天不能在公司里孵空调,原来还有这项体力活啊!  “你懂什么,懂什么,人家客户对我们中介公司这个金字招牌多么信任,不怕路远特地从城西跑到城东来找到我,请我把他的房子卖出去,还把钥匙都留在了这里,这是信任你懂吗?为了这个信任,为了公司的荣誉,我们不要把房子好好包装一下的?”赵经理回过头来,翘着肥硕的兰花指,越说越激动。  程灵怕死胖子情绪失控连累自己,连忙双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经理您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没想到程灵今天态度这么好,赵经理有一种一拳打空的错感,准备好的滔滔说辞被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哼,算侬识相!”兰花指无奈的向后一甩,一脸不爽的扭着大屁股回自己办公室去了。  程灵环顾四周,发现绝大多数同事都在捂嘴偷笑,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就知道在他来之前死胖子肯定是被他们给刺激的不轻,自己糊里糊涂成了受气包。  “程老师程老师,您别生气,刚才经理说的那套房子根本没人买,都在城西那边的中介公司挂了一年多了,所以房东才会大老远跑到我们这里挂牌的。”从角落里一台电脑屏幕后面弹出一张姑娘的脸,偷偷压低了嗓门说道。  他叫张丽丽,皮肤黝黑,扎一头马尾,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四川妹子,虽然长相一般学历也不高,但老于世故很会做人,在公司里人缘不错,也是公司里目前看起来对程灵比较好的人。由于比程灵晚进公司几年,所以看到程灵总是一口一个“程老师。  见程灵还没反应过来,她拿眼看了一下经理室,然后快速跑到程灵身边,悄悄说道:“我听城西那边的同行说,那所老房子不太干净,所以卖不出去。”说完向程灵挤挤眼睛。  “哦,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小张。”程灵与张丽丽凑过来的身体不露痕迹的保持了一个指头的距离。  “程老师我今天没有单子,要不和您一块去吧,那样也能快点搞完。”张丽丽轻声细语,但眼睛犹如一道闪电,亮的吓人。  对于这个一直有企图把师生关系上升为恋人关系,发动一场师生不伦恋的妹子,程灵唯有退避三舍。除开了长相不说,这类型的妹子真不是他的菜。  “不麻烦了,小张,我上午还要处理几个单子,要下午才能过去,你去忙吧,老房子都不会太干净,随便意思几下就行了,还真指望我大扫除啊!”程灵笑着摆摆手。  “不是的,程老师,你听我说……”  “哎呦,我上午约客户看房子的时间到了,来不及了,我得走了。”对张丽丽再次靠过来的身体程灵忙又退了半步,如果在没人的地方偶尔玩玩暧昧他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他是招架不住的,只想快点撤离。
  程灵在忙完了手头上的事后,终于在傍晚时候骑上了公司配发的专用坐骑——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这是房产中介们的标准配置,开着它在车水马龙的城市街道里穿行,简直如鱼得水,就短线来说绝对不比开着大奔花的时间长。程灵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么远的路这破电动车能没病没灾的载着自己安全回来就谢天谢地了。  初夏的上海马山就要进入黄梅季节了,虽然气温只有三十度左右,但空气中湿度很大,十分闷热,即使开着电动自行车,程灵还是觉得浑身湿腻腻的,十分不舒服。  城西是老城区,上海旧城改造的春风没有吹到这里,所以这里还完整地保留着八九十年代城市建设的印记,与城东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里仿佛是一个被时光遗忘的角落,想追寻怀旧的时光,倒是一个理想的地方。  由于比较落后的城市建设,城西目前是一个房产价格的洼地,开发商的魔掌暂时还没伸到这里,但是从上海的建设速度来看,开发这里是迟早的事。由于低廉的房屋租金,这里也成了外来打工者的聚居地,杂乱中夹着繁荣是这里的特色。  程灵骑在狭窄的石头街道上,街道两旁都是一间间这里的原住民搭建的私房,现在都出租给了那些务工者。从两旁两层高的小楼里撑出一排排晾衣架子,五颜六色的衣服裤子犹如藏民悬挂的经幡,在程灵的头上随风飘扬,晃得他有点头晕。路两边随处可见各种小店铺,都是杂货铺和饮食店,以满足这些最底层打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时,正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小小的石头路上买菜的、卖菜的当街砍价,炒菜的、喝酒的此起彼伏,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程灵一路上犹如钻壕沟冒枪林弹雨,过关斩将好不容易闯出了繁华地,来到了四马路这个地方。抬头一看,不同于街面上那些搭建的私房,这里是一个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式公寓小区,一棵棵郁郁葱葱的大樟树掩映其中,显得古朴而幽静。  虽然外面热闹非凡,但小区里面倒是十分安静。年轻人都搬到了更有活力的城东去了,所以这种老式小区里住的不是老人,就是有着一定收入的外来租房者,所以小区环境还是不错的。  这个小区虽然从外面看规模不大,但当程灵真的到了里面却发现,要找的那间房子真是一点也不好找。老式小区不像现在的新式居民楼,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再加之可能后来又扩建过,所以小区道路错综复杂,以为32号101应该不难找,但程灵在小区里兜了好几个来回,才在小区的最深处找到了它,心里是已经把当初那个编门牌号的亲属问候了十八遍。  此刻已是华灯初上,程灵还没吃晚饭,肚子早已饿得直叫,但他决定还是先进房间去看了再说。他在进101门的时候就想好了,不管里面怎么样,看一眼就走,这个倒霉差事折腾了一下午,真是受够了。  这是个楼房的结构是一梯四户,本以为101室应该是第一间,但却恰恰相反,101室是最里面的一间,要进去必须穿过一个不长不短的过道。但奇怪的是,现在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但底层竟然没有一户的灯亮着,整个一楼黑乎乎的,过道也显得有些阴森可怕。  这种老式小区还没有改造安装感应式门灯,而原来的门灯显然是坏了。当程灵走了进去,楼道里一股潮湿而又怪异的味道扑鼻而来,这也是老式小区里特有的味道。  走进黑暗,程灵觉得有些紧张,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这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笼罩着他,让他总有种想逃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有点瞧不起自己。  于是,他吹起了口哨,想打破夹杂在黑暗里从四面八法笼罩而来的压抑和不安的感觉,但刚吹响就吓了自己一跳。经过四周略显封闭的墙壁的回响,声音扩大了数倍,与周围寂静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特别刺耳。  程灵不敢再吹了,只得沿着墙壁慢慢往里走,越往里走,心慌的感觉就越强烈。短短的一小段路,走得无比艰辛。  终于到了门口,程灵拿出钥匙,往钥匙孔里一插,还没扭动钥匙,门开了!一股子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的特有的霉味扑鼻而来。  咦,门怎么会没上锁!程灵心中一紧,难道这房子太长时间没人住,被小偷光顾了?不管了,既然都到这了,先进去看看再说。程灵把房门推开,走了进去。  房子里面比外面更黑,没有一丝光,犹如一块黑布直接罩在眼前,根本什么也看不见。程灵忙一只手往旁边的墙上摸去,按照一般家庭装修习惯,这个位置应该会有电灯的开关。果然,在摸索了一阵后,“啪”的一声,灯亮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面积不大的客厅,客厅里的家具基本都还在,但都是一些不值钱的老旧货,可能房子的主人也不想要了,所以就没去动它。客厅靠南的位置有一扇门,显然那是卧室,但门关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客厅靠东和靠西有各有一扇小门,门都虚掩着,可以看到是厨房和卫生间。客厅里的窗帘都遮得结结实实的,所以如果没开灯,屋子里就显得特别黑。  从第一眼看来,这间房子的结构还是不错的,虽然是个一居室,房间朝南,厨卫位置合理,地理位置虽然在老城区,但好歹是在房价节节上涨的大上海的房子,竟然会卖不掉,不竟有些奇怪。程灵迅速从专业的角度对这所房子做了评估。当然,房子卖不卖的出去,和搞没搞过卫生,干净不干净没半毛钱关系。程灵知道这是死胖子在故意找他的茬,也有可能是有一次晚上去公司拿东西,撞见胖子慌慌张张从他自己办公室里跑出来有关,他确定办公室里还躲着一个人,不要想就知道那是个女的。  程灵穿过客厅,走向卧室,打算看一眼卧室后就闪人了,有了对这房子的直观映像他就心里有底了,确信自己能在两个星期里把它卖掉。  打开房门的一刹那,程灵忽然觉得背后一凉,心理没来由的又是一阵心慌,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使他推门的手有了一丝犹豫。  嗨!疑神疑鬼的,程灵自嘲了一句。把房门轻轻推开,随后摸到了门边上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卧室的灯。  卧室的灯一亮,只见正中间的大床上直挺挺的躺着一个老人!程灵吓得双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上。虽说算不上英雄气概,但胆子也不算小的,程灵如今看到如此诡异的一幕,加之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一刹那吓得连逃跑的力气也没了。  正当他想努力移动那双不争气的腿时,床上僵尸一样的老人动了,不但动了,而且还开口说话了。  “小伙子别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  虽然天气又闷又热,但老人骨瘦嶙峋的身上穿了一件长袖睡衣和长腿裤子,眼眶深陷,眼睛紧闭着。只见他一边从床上爬起来,一边双手在床边摸着什么,不一会手里就多了一根拐棍。  “小伙子,你进来坐啊,我老头子眼睛不好,看不见。”老人边说边用拐棍开路,朝着房间里唯一一只椅子走了过去。  这房子里竟然还住着人!程灵心里有点火了,死胖子整人不是这么整的,跑了那么远的路过来,说好要卖的房子里竟然还住着人!程灵没有马上离开,他已不再是二十岁的毛糙小子了,他要听听这老人怎么说,因为正常人是不会没事拿还住着人的房子到中介公司去挂牌玩的。  “小伙子,你是谁啊,到我这里有什么事吗?”老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闷,好像隔着一层玻璃似的,人也看上去有点模糊,可能是房间的灯比较暗的关系。  “大爷,我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听说你的房子要卖啊?”程灵说道。  “又是房产中介,又想惦记着我这套房子,哼!”老人听了程灵的话,用力躲了躲手里的拐棍。过了片刻,接着又似乎自言自语的说道:“哎,来就来了吧,总比没人来强吧。”  “大爷,您是不是不想卖这套房子啊?那这样的话我就不打扰了。”说完程灵决定要撤了,想着回去怎么也得好好整整那死胖子,大不了再换个工作。  “小伙子别走,你还没听我说完怎么就知道我不卖房子呢?”老人一听程灵要走,马上松了口。  好吧,暂且听听这老人要说些什么,哪怕他不卖,就当是陪聊吧,看样子也是个孤独的老头。程灵决定留下来了,但环顾四周却没发现可以坐的椅子,只得在床沿上坐了下来。  老人坐在椅子上,把拐棍杵在前面,两只手扶在把手上,瞬间陷入到了他的思绪中。  “你可能见过我儿子了,就是那个要卖房子的中年人。”  “还没见过,是我们经理接待的。”程灵说。  “哦,没关系。说起我儿子,小时候很优秀的,你不知道吧?他小时候学习一直是班级里最好的,老师们都说他将来能有出息。我们以前住在乡下的,为了能给他报个好学校,我和他妈托了不知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才把他送到城里的学校来上学。那时候真是不容易啊!”老人顿了个顿,已经完全沉浸到了回忆里去了。
  “那时候,为了能在城里照顾他,供他上学,我们一狠心把乡下的土地也租给了别人,租期是二十年,二十年啊!等于是把土地给卖了,这也好,绝了我们的后路。不过这个决定是对的,虽然我们的户口还是农村的,但我们却过起了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候我一个人要打三份工,他妈在家里专门负者照顾他,虽然累点但却很有干劲。”老人又顿了顿,嘴角挂着微笑,看来这是一段辛苦但十分美好的回忆。  “就这样,直到儿子上了高中,他考上了一家市重点中学。你知道吗?那时他们全班只有三个人考到市重点,我儿子就是其中一个。”老人脸上又露出了自豪的神情,“只是市重点在XX区,离我们这里挺远的。他妈就和他在学校边上租了一间小房子,我没法去,我的工作在这里。”  “市中心的房租真是挺贵的,就那么小一间房要了我大半个月的工资。没办法,我住到了乡下,然后每天天不亮起床,再赶到城里来上班,那时候做梦都想要在城里买套房子。那时我们虽然辛苦,但看到儿子那么有出息,就觉得特别有干劲。我拼命的工作,除了供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外,就把钱攒起来,准备买房子。”  “是从什么时候起,儿子开始变得呢?”老人若有所思,“是有一次我去学校看他,害的他被同学笑话是乡下人抬不起头吗?还是他为了学习开始他妈吵?像我们农村出来的,全靠读书来翻身,给他压力是应该的,可能他妈也急了些,总是责备他这没做好那没做好。但是他也不能说不读就不读吧,我们花了多少心血啊!”老人说到这把拐棍用力往地上跺,程灵静静地听着。  “好了,最后回来了,继读了个普通高中,不过大学虽然没考上,还好考了个中专,这就意味着他的户口可以转成非农户口了,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也算是书包翻身了吧。不过谁能想到呢,现在全市又在搞取消农业户口,不用拼死拼活的读书,不管孩子出生在哪里,一生下来就是城里人了,可笑吧!”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做对了,就是我拼了命买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在城里买房的。”老人脸上又不自觉的露出了自豪的神情。  “虽然儿子总把没考上大学的责任怪在我们头上,但总的来说,那时和我们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关系变坏大概就从他结婚后开始的吧。小夫妻要住这套房子,这没问题,但不能把我们赶走啊,要是我们住到乡下,我工作实在太不方便了,我也一把年纪了,叫我像十年前那样拼,拼不动了。虽然房子小了点,但房间隔一隔还是能住的,但他那个媳妇不干啊,天天闹天天吵,后来没办法他们出去租房子住,两居室的中套,房租还是我出的。”老人继续喋喋不休的诉说着。  “后来我给他们付了首付,他们贷了一点款,总算把他住的那套房子买了下来,这下总算清净了,两套房真是扒了我两层皮啊!”回想买房子的经历,老人直摇头。程灵身处于这个物欲横流房价飞涨如洪水猛兽般肆虐的大都市,深有同感。  “虽然房子买好了,但亲情好像也断了,一年也难得来看我们一回,来了也说不上几句就走了,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我和他妈是有多疼爱他啊,乡下孩子见都没见过的牛奶,小时候起我们从来就没给他断过。后来我老太婆过世了,我也老了,眼睛也看不见了,他又打起了我这老房子的主意了。竟然要把我送到敬老院去,说是他没办法照顾我,敬老院可以更好地照顾我,我才不要人照顾呢,我知道他是看上了我的老房子,想把它卖了,然后再换个大的。”  程灵一直在静静地听着老人的诉说,虽然有些啰嗦漫长但没有打断,他好像看到了这个城市底层原住民的生存状态,同样是围着自己的孩子和房子,在生活的漩涡里不停地挣扎。虽然他一直觉得他们这些外来的新上海人生存不易,但看来他们也一样值得同情。  “小伙子,你说我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奉献了一切,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要这样对我!”老人越说越气,不停用拐棍跺着地板,发出碰碰的声音。而此时,房间的温度好像也在迅速下降,室外三十几度的温度,程灵在室内只觉得瑟瑟发抖。而此时房间的灯可能是长久不用的原因,也开始变得忽明忽暗,恐怖片的经典场景忽然重现。  程灵有些害怕,也没心情听故事了,他从床上站起来,打算和老人说拜拜了。但他还没开口,老人似乎早知道他的意图,不知何时已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面前,伸出拐棍把他拦住了。  “小伙子,还没说到卖房子呢,你这么急就想走吗?”老人露出的古怪笑容让程灵心里发毛。  “不是,不是大爷,我,我听出来了,这房子是你的命根子,我觉得你不应该卖。我还有事,就,就先走了啊!”程灵一紧张就会口吃,这毛病一直没改好。  “你只要把我儿子叫到这里,我就同意把这房子卖了。”  “什么?”程灵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看到老人拦在身前的拐棍放了下来,顿时如蒙大赦,忙不迭的溜了出去。跑到门外看到天上的星星月亮,深深吸了口气,捏捏自己的脸,确保自己不是在做梦。今天遇到的这个老人实在是有点诡异,但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他定了定神,刚想回去,一转身看到不远处的绿化带那边有个人影一晃而过,只看到那人身材高大,穿了一件花花绿绿的T恤衫。不会那么巧吧?程灵想起了今早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好色老头。  看来今天是跟这些老头过不去了,回头看看刚才的房间,不知何时灯已关了,四周又变得一片漆黑。冷峻的房子在夜色里仿佛一头怪兽,正伺机择人而噬。
  第二天刚一进公司,张丽丽就神秘兮兮的跑了过来问:“程老师,你昨天去看了四马路的房子没?”  程灵说:“看了,挺好的一间小套房,地理位置、卧室朝向、厨卫布局都挺好的,唯一缺点就是房子老了点。”  张丽丽听了,瞪大眼睛说:“程老师,你看房的时候有没发生怪异的事情,比如听到登登登的声音。”  “没有啊。”程灵对张丽丽这种一惊一乍的脾气十分不屑,这姑娘脾气挺好,就是有点爱慕虚荣和八卦。  “是吗?”张丽丽觉得有些失望,继续说道:“我听老城区那里的中介说,那间房子里经常会闹鬼,以前很多中介去看房子的时候就会听到奇怪的声音,都快吓死了,所以那间房子卖了一年都没卖出去。”  “我还好啊,没什么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就是里面有个老头有点奇奇怪怪的。”  “天哪!”张丽丽发出一声惊叫,把眼睛瞪得像牛眼,并且迅速向后跳了一步,脸色惨白的看着程灵,好像程灵身上感染了某种致命病毒,立刻与他保持了安全距离。  “你肯定是见了鬼吧!”  “小张,大白天的别开这种玩笑!”程灵被她吓了一跳。  张丽丽的高分贝迅速引起了其他同事的注意,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围了过来。  张丽丽见同事们都在等她把话说完,于是也来了劲,继续说道:“我是听城西的中介,就是我的四川老乡说的,据说那间老房子里以前住着一个老头,但是一年前死了。后来房子里经常闹鬼,连隔壁的邻居都吓得搬走了。那房子就一直空着,既租不出去,也卖不掉,所以房东,也就是那老头的儿子才会老远跑到我们城东来挂牌,指望着哪个不知情的傻瓜会买了去。”  程灵听了张丽丽的话,心里咯噔一下:我滴个娘哎,可能真是见鬼了,怪不得觉得昨晚那老头怪怪的呢。  这时,胖经理从他办公司里探出半个头喊道:“哎哎哎,不要乱传谣言,传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滴。程灵,是不是又是你?”众人听到经理发话,顿作鸟兽散。  程灵感觉非常不好,比吃了一百只死苍蝇还要不好。都说气衰的人容易见鬼,可见自己得是有多衰啊。于是向胖经理告了假,也没等经理同意就匆匆出了门。  虽然张丽丽的话听起来很悬,但无风不起浪,所以最好还是去核实一下,别自己吓自己。  ※※※※※※  中午时候,程灵又来到了四马路小区。他从电影里曾今看到古时候官府砍犯人的头要到菜市口,但行刑时间都会选在午时三刻,因为这时是一天之中阳气最足的时候,万一有什么冤魂野鬼也不会作祟,所以他耐着性子等到了中午才过去。  以程灵的经验,一般要了解小区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主要有两个地方可以去打听,一个是居委会,属于官方渠道;再就是小区的门卫室,属于民间渠道。于是他选择了门卫室,因为居委会是不会接受一个房产中介的调查的。  走进小区的门卫室,里面值班的是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约莫六十来岁的老头,程灵摸摸自己的鼻子,心里说了声“百无禁忌”,便笑着脸递上两包烟。这是他在来的路上买的,作为打探消息的敲门砖。  看到烟,谢顶的门卫老头倒也不客气,抽屉一拉,手一挥,两包烟就消失在抽屉里。程灵看到有门,忙说明来意。门卫老头倒也不急回答,指着边上的小椅子说:“先坐着,问101室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你是中介公司的还是要买那套房子的?”  “中介公司的。”程灵老实回答道。
  门卫老头摸了摸他滚圆的脑袋,并顺手捋了捋剩下为数不多的头发,慢悠悠的说道:“按理我们与101室姓顾的那家人也没什么恩怨,不应该说他家闲话,但是那顾家的小子实在是气人,我也是为了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是吧,你到外面可不能说是我说的,他们房子卖不掉要赖到我头上的。”  程灵心道,看来这闹鬼传闻的源头在这儿啊,嘴上却说:“老师傅您放心,我这人是出了名的嘴巴紧。”  门卫老头从另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在烟雾缭绕中眯着眼,开始了他的故事。  “101室这家人是最早在这个城区买房的那一批人,这家的男人不容易,因为当时能在这里买房的不是老板就是领导,他一个工薪阶层靠着打工,愣是在这里买了商品房,我就挺佩服他的。以前他们老两口和儿子是住在一起的,后来儿子结婚后就搬了出去,据说他儿子也没什正经工作,老大不小了还经常来问老顾要钱,没钱他就吵。但老顾对儿子是真好啊,一把年纪还出去打临工,赚来的钱补贴儿子家用。直到他眼睛有了毛病才不做了。他眼睛开始是小病,但他舍不得花钱去看,忍着,后来就看不好了。”  “那101室那老头,老顾,现在还在吗?”程灵可没心情听101室的历史故事,他要知道重点。  “去年死的,死的挺可怜的,还是隔壁邻居发现的。据说隔壁邻居闻到了臭味报了警,警察来后撞开他家的门,发现他已经死在了床上,都烂了。当时我也去了,还帮忙一快儿处理了尸体。”门卫老头说道。  “那他是怎么死的?”程灵虽然心里有准备,但经门卫老头证实了后,还是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这个就没有一定说法了,警察的尸检没查出什么来,都烂了还能看出啥?事情发生后警察把他儿子带到派出所里去问话了,但也没问出什么。可是我们都说老顾是被他儿子活活饿死的。”  “饿死的?这怎么说?”程灵来了兴趣,了解一下这鬼的故事总没错的,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你听我说。”门卫老头似乎觉得找到了好听众,有点来劲了,“这老顾眼睛不好,加上老伴走得早没人照顾,他儿子就用他的退休工资请了个阿姨来给他做饭,外加偶尔照顾一下,死之前阿姨有事要回外地老家,就跟他儿子也说了,但警察问他儿子,他儿子竟然说不知道这事。他儿子平时很少来看他老爹的,等被邻居发现就晚了。后来阿姨和他儿子各执一词,都说不清楚,就不了了之了。你知道为什么说他是被饿死的吗?我听派出所里传出的消息,尸体检查的时候,在老顾的胃里发现了许多碎纸屑。”  “什么,碎纸屑?”程灵感到惊讶。  “就是嘛,可能是老顾饿急了就随手抓了家里的纸吃。”门卫老头肯定的说道。  “那老顾为什么不去外面求救呢?”程灵问道。  “其实老顾不但眼睛瞎,还得了轻度的老年痴呆,脑子时好时不好,而且和隔壁邻居的关系也没处理好,所以没什么人去关心他,也挺可怜的。”门卫老头说道。  “那他儿子为什不来照顾他,儿子照顾老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程灵觉得有些愤怒了。  “就是嘛。老顾把钱看得太重,所以和其他亲戚关系都不太好,但对他儿子是真好,为了儿子吃了不少苦,但有什么用,养了只白眼狼呗。只有算计他老子的钱了才会来看看他。”门卫老头吸了口烟,郑重地说到:“你知道吗,自从老顾死后,那房子里就经常闹鬼啊!32号底楼那几户人家吓得全搬走了,听他们说夜里常常听到空房间里有人走动的声音和棍子敲地板的声音。我们现在晚上都是绕开那里走的,想想就害怕啊。”  “你说的是不是那种拐棍敲地板的声音?”程灵心虚的问道。  “是啊,你听到过啦?据说在老顾出事前几天,隔壁邻居也听到过那种“登登登”的声音,估计那是他在求救,没力气喊,就用拐棍敲墙壁、地板,但隔壁邻居都没当回事。现在老顾变成了鬼魂,回来报复他们了,吓得他们有家不能回,房子也卖不出去,亏死他们了。”  “照你这么说,他儿子当时是故意不给他老爹送饭,才会被饿死的,可是为什么呢,毕竟是他亲爹啊?”  “亲爹亲还是一百万人民币亲!小伙子你是房产中介,你应该知道这几年上海的房价是发了疯的往上涨,我们这里现在已经是两万一个平米了,老顾的那个小套至少也得值个一百多万啊!一百万什么概念,就是一下子成百万富翁了。他那儿子还不盼着他早点死,好把房子卖个大价钱。哎,简直畜生不如啊!现在倒好,这房子一闹鬼,一文不值了,也是老天有眼啊!”门卫老头愤愤说道。  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时确实会变得禽兽不如,包括对自己最亲的人。大多数时候大家还像个正人君子一样和和气气,看似人畜无害,其实是还没有足够大的利益诱惑而已,实际上很少有人能经得起诱惑,程灵不禁感慨。  现在,最差的预期被证实了,程灵失魂落魄地退出了门卫室。  刚一出门,耳边就响起一阵尖锐的刹车声音,紧接着一个比刹车声更尖锐更高分贝的声音在耳边炸响:“寻死啊,走路没长眼睛啊!”  程灵定睛一看,一个四眼瘦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他跟前,车轮离他只有半寸的距离,程灵的贸然窜出把这个四眼小哥吓得不轻,有点恼羞成怒了。  “对不起,对不起。”这年头谁也惹不起啊,程灵连声道歉,确实是他失魂落魄的没有看路。  “下次当心点,像个十三点……”,四眼小哥丢下一句脏话,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MD,听口音就知道不是上海本地人,竟然用蹩脚的上海话骂我!”程灵气的差点吐血,大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之感。
  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程灵正想着要去庙里拜拜菩萨,求个护身符什么的,忽然斜刺里又窜出一人挡在了他的前面,他一时收势不住,就一头撞了上去。  “碰”的一声,程灵好似撞在了一块钢板山,鼻端顿时传来一阵浓烈的香水味。  “MD谁啊,走路怎么不长眼睛,别不开眼啊,老子正心情不佳呢!程灵有点急眼了,倒霉也不能够这么个倒霉法呀,简直不给人活路走。  抬头一看,不是别人,竟然是上次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好色老头,墨镜加牛仔帽,肩背一个黄色牛皮背包,酷到不行,正不怀好意地笑着看着他。  “原来是你这好色老头啊!”程灵叫道,“怎么着,在这里截我,是想打击报复吗?”  这次明显是碰瓷的架势,程灵一看来者不善,便准备迎战,但浑身上下摸了一遍,除了一串钥匙,也没能摸出一件趁手的“兵器”来。于是再往地上一瞄,要说大城市卫生搞得真是好,别说板砖了,连片树叶都没看到,暗叫不妙。  “小子,终于找到你了,这回看你往哪里跑!”好色老头一说话,声如洪钟,铿锵有力。  果然是来寻仇的,但程灵想不起来倒底是哪里得罪他了。难道他真是个扒手,公交车上坏了他的好事,被他惦记到现在。程灵暗暗叫苦,想想自己也是倒霉的可以了。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实在要动手就逃快点,这是程灵的一贯原则。打架是人类原始动物性的体现,迈入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社会,打架这种简单粗暴毫不解决问题的行为,是程灵所不齿的。当然,也是他所不在行的。  逃跑也是个技术活,但程灵就很有经验。他假意面带笑容,伸出手来与老头握手,等老头莫名其妙的伸出手,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情况的时候,程灵猛地用力一拉老头的手,使得他往前一个趔趄,程灵却借着这一拉之力直窜了出去,等老头稳住身体往后一看,程灵已一溜烟跑进了小区里。  这个小区道路四通八达,错综复杂,但是程灵早在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基本摸清了这里的情况,所以他想借着有利地形把好色老头给甩了。  人在危急时刻总是能激发出意外的潜能。程灵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这么轻盈过,跑路的速度飞快,道路两边的大樟树在身边快速后退,一条小道两三步就跑完了,他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程灵不记得自己最近一次跑步是什么时候,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大的运动潜能没被开发出来。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个看上去有六十好几的老头,竟然也能跑得那么快,速度甚至超过了三十岁的程灵。好色老头跑步的姿势很奇怪,他看起来就像是在空中滑行一般,两只**替在地上一蹬,身体就飞了起来,像只大鹏鸟一样扑向程灵这只小麻雀。程灵回头一看,猛然在绝望中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老头不是一般人。  好色老头就像拎一只小鸡一样把程灵拎在了手里。程灵已彻底放弃抵抗,正确地认清了敌我形势,并迅速而又坦然的接受了它,这也是他的一个优点。就凭好色老头露的这一手,他自认为还没资格和老头玩。  “臭小子,还跑吗?”  “不跑了。”  “为什么不跑了?”  “跑不过您。”  “哈哈哈……”好色老头大笑,顺手放开了拎着的衣领,两手抱在胸前笑眯眯看着程灵,一副笃定的样子,也不怕程灵再耍滑头跑路。  “臭小子,我看你现在的处境不妙啊!”好色老头说道。  “大爷,求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我知道您是位高人,别与我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啊。”程灵发自肺腑的哀求道。  “放你一马也可以,但你必须帮我做一件事,这事办完了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一定会感谢我的。”好色老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看的程灵有点心惊肉跳。  果然有事,但如今人在人家手里,还是先顾了眼前再说,于是说道:“您老尽管说,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我能力范围以外的,我一定办到。”  “好。”好色老头一拍手掌,道:“你去把32号101室的房东叫到房子里。”  “什么?怎么又是101室!”程灵一听到101室,一股寒气马上从脚尖直冲脑门,“那屋子可正闹鬼呢,而且你叫房东去那房子里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我可不做的。”  “放心,我就是去捉鬼的。据我了解,那鬼魂的儿子生前对他不好,所以产生了怨念,使他的灵魂粒子聚而不散,而且死的时候因为空气里的电离子强烈干扰,使他的灵魂粒子无法转化到二类空间去。现在只有他儿子出现,刺激他留存在世上的所有灵粒子都出来,我才能把他完整的送到二类空间去。”好色老头拍拍程灵的肩膀。  程灵对好色老头嘴里说的什么灵魂粒子、电离子、二类空间等名词听得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是不是刚从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不过虽然满嘴胡话,人类好色的本能倒还是在的,身上的功夫看来也没落下,要成功摆脱他确实不太容易。但是101室闹鬼可是真的,这可是我亲眼所见的。难道他其实是个神棍,像现在很多假和尚假道士一样,专门靠装神弄鬼骗钱?  程灵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于是一脸苦逼的对好色老头说道:“老英雄,我兜里只有几十块钱,还不够请您吃顿饭的,实在没钱请您去在捉鬼啊。”  “我不要钱,义务为群众服务。”  还没等程灵想出办法来应付,忽觉领子上又是一紧,又被好色老头拎了起来。老头手劲奇大,把他拎的像件挂在衣架上的衣服,摇来晃去,脖子也被勒得喘快不过气来。  “在打什么歪脑筋,马上去办。”  “您快松手,放我下来,马上就办。”程灵的小心思被好色老头看穿,只得求饶。  老头把程灵放下来,两手臂在胸前一抱,眼睛直瞪着程灵。  程灵被瞪得没办法,只得说道:“那房东的电话号码在我们经理那,我得回去一趟拿号码。”  “别废话,我知道你有电话号码,赶紧联系。”老头似乎已看穿一切。  “好好好。”程灵无计可施,只得乖乖就范。他还真有房东的联系方式,就是在出来前问胖经理要的,打算如果这里问不到什么就联系房东再问问情况的。心里直纳闷这老头是怎么知道他有电话号码的,兴许是蒙的吧,也只怪自己太嫩,被他一唬就怂了。  “必须让他来这里,否则……”好色老头做了个掐脖子的动作。  程灵虽然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老头敢对他下死手,但要是真是个精神病那就不好说了,万一惹毛了他来个狠的,那自己和谁讲理去。被一个精神病人莫名其妙的弄死,死了也白死,可怜了老家的父母,精神病人作案,连个赔偿金都没有的。程灵觉得还是保险点,按老头的意思来,到时再看看有没有脱身的机会。  程灵马上拨通了姓顾的房东的手机,假称有人要买他的房子,坚持要房东过来一起验房,否则就不买了。电话那头那个姓顾的推三阻四死活不肯来,但当听到程灵这边出的价位,再加上程灵对卖房的艰巨性详细述说了一遍后,终于答应来了。  但姓顾的房东并没有马上过来,期间又打电话催了好几次。而这段时间程灵被好色老头像盯贼一样盯着,没有一点逃跑的机会。大概靠近晚饭时分,房东终于来了。
  房东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瘦小的中年男人,穿一件略显宽大的短袖衬衫,戴一副黑框眼睛,三七开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胳膊里加了个牛皮小包,一副斯文模样,但从眼睛片后面左右飘移不定的眼神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心眼活络内心不太光明的家伙。看了第一眼,程灵就对眼前此人的厌恶感油然而生,对门卫老头的话不由又信了几分。  四眼房东熟练的从他的夹包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三支想递给程灵和好色老头,但被谢绝了,于是把多余的两支又插回了烟盒,剩下一支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点上,在长喷出一口烟后,斜着身子对好色老头问道:“是你要买我的房子?”  好色老头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价格是一平二万一吗?我这房子不瞒你说,要不是我现在要把它卖了再换套大的,还真舍不得呢。它房型好,地段好,虽然房龄老了些,但是实话告诉你,据我打听到的消息,再过两三年这里就会旧城改造,一旦这里拆迁的话,那可是一套换两套啊!说实话,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卖它呢……”四眼房东边吞吐着烟雾边滔滔不绝地说着。  程灵心里对他的厌恶感不由又增加了几分,见他还要自欺欺人的表演下去,忙打住话头:“顾先生,这位老先生非常想买你的房子,只要你带他到房子里去看看,这事就定了。而且价格方面还可以商量。”最后一句话程灵故意靠过来,假装神秘的在四眼房东耳边轻轻说道。  果然,四眼房东小眼睛一亮,但随即又犹豫了,说道:“钥匙不是给你们公司了吗?难道你们没领他进去看过,干嘛非得要我带进去。我里面就不去了,这事全权委托给你们了。”说完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但却没有马上离开,只是斜着眼瞄着好色老头。  “我只要你带我进去看看,还有几个细节地方请你帮我说明一下就可以了。”好色老头朝着房子的方向一指,乌黑的墨镜配着他冷峻的面孔,在夕阳下显得有些森然。  四眼房东被好色老头的气势吓得往回一缩,对好色老头的提议直摇头。  “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马山要走,还是让中介陪你进去吧,我全权委托中介,有什么事尽管找他们商量。”四眼房东似乎看出哪里不对,说完把手里还没抽完的半支烟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  程灵心中暗骂,这好色老头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刚才的样子把这小子给吓到了,一个心里有鬼的人是十分敏感的。  程灵刚想张口挽留,忽然身旁一个黑影闪过,好色老头身体一晃就拦在了四眼房东前面。程灵以为好色老头又会故技重施,像对付他那样来对付这个瘦小的男人,心里忽然有种搬凳子看戏的恶趣味闪现,对于接下来的事他还是有点期待的。自四眼房东来之后,他一直非常好的配合着好色老头,其实心底对好色老头如何糊弄(修理)这个男人是有所期待的。  只见好色老头走到四眼房东面前,摘下眼镜,露出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然后一只左手拍在四眼房东肩膀上,一只右手伸出一根食指,摆在四眼房东眼前,同时脸凑近了四眼房东的脸。由于隔了一些距离,程灵也不知好色老头跟四眼房东说了些什么,只见四眼房东动也不动的看着好色老头,任由好色老头在他面前嘀咕着什么。  不过很快,好色老头就与四眼分开了,重新戴上了墨镜,朝着程灵打了个响指,说道:“走吧,被我说通了。”  果然,好色老头一走,四眼房东立马跟了过来,没有一声抱怨,乖的像儿子跟着老子。虽然四眼房东的行为有些前后反差,但程灵也不想搞清楚好色老头究竟对他说了些什么才说动他的,他目前的最大愿望就是早点离开这个神秘又有些神经的老头,再说他是打心里不想再去见那个死老鬼了。  “大爷,人我可是给您找来了,您就放我走吧!”程灵说道。  “你怎么能走,一块去见识一下嘛。我看你小子潜力不错,有没兴趣跟着我干?”好色老头也不管程灵愿不愿意,一把拉住程灵就走。  “大爷,您这行太危险了,不太适合我,我没什么人生大理想,就想能有口饭吃,然后平平安安过完余生就行了。”  “你没见过怎么就说不适合,等你见识了,开了眼界,说不定求着要拜我为师呢。”  “大爷,您就高抬贵手放了我吧,我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整一个庸人俗人,肯定是干不了这行的。”  “你能看到魂魄,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就叫天赋知道吗?而且你的潜力非常大,大爷我是不会看错的。”  “你怎么知道我看得见鬼魂?”  “上次遇到你后,我对你做了详细的调查,你们那个破中介公司我也去过了,今天在这里遇到我不是意外,知道了吗?”  程灵忽然明白了,敢情是被这老头给盯上了。只是不知道是从公交车上开始,还是后来在101室的门口,程灵现在确定上次他从101室出来看到的那个穿花T恤的应该就是他。如果从公交车上就开始的话,那也太可怕了,但想不明白的是自己身上那点吸引到他了,看到鬼魂这个事情应该是被他盯上之后,他从中介公司那里打听到的吧。  说起看到鬼魂这个事,程灵忽然明白,心想原来那房间里的鬼魂其他人是看不到的,自己能看到不是因为霉运,而是天赋?难道自己真有阴阳眼,据说有阴阳眼的人是能看到死人的魂魄的。但是以前为什么从没看到过,难道这阴阳眼的特殊能力是最近才开发出来的?那岂不是太惨了,下半辈子难道都要永远和这些魂魄纠缠不清了!  正当程灵胡思乱想的时候,101室门口到了。
  程灵一想到里面那个鬼老头,就忍不住双腿打颤。但被好色老头捏着手,一丝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就这么乖乖地跟着走了进去。程灵曾在武侠小说里看到过,一些武功高强的人会捏住别人的脉门,不管对方武功多么强大,也是一丝力气也用不出。但那是武侠小说,是想象加夸张虚构的,难道现实生活中也有这种神功。再看那位四眼房东,也是一路跟着,倒是不用用手捏着,但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也不知老头对他做了什么手脚,先前老头“说通了”的解释,连小孩都不会信。   一路被老头挟持,程灵没有贸然喊叫求救,因为见识了老头的身手,再看到他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就知道老头绝对有把握在引起路人关注之前,就会把他这个问题解决掉的。再说现在的人越来越冷漠,就算肯仗义出手,面对老头估计也没多大胜算,万一老头狗急跳墙就得不偿失了,至少现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所以,程灵只能忍耐着。  进入到101室的客厅里,程灵好似觉得死到临头便开始垂死挣扎一般,开始一边求饶一边挣扎。但是,还真是有点用处呢!  好色老头忽然放开了程灵,把他往墙角一丢,然后不紧不慢地在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件罗盘一样的东西,在客厅正中间一摆,那“罗盘”便发出了一道柔和的蓝光,瞬间充满了整间屋子。  程灵平生第一次看到了让他觉得神奇地东西,会拐弯的光!  那蓝光如同水流一般,环绕在众人周围。那一丝一缕的蓝色光线犹如北极光一般,绚烂多姿,飘逸不定,一团团一缕缕,似丝带如发丝,从“罗盘”一端流出,环绕一圈后又回到了“罗盘”另一端。  这个漂亮而又怪异的蓝色光圈看得程灵有点傻了,竟然忘了逃跑,等反应过来刚想起脚开溜,就听好色老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已经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区域划出了一个低质空间,就是你们讲的那种所谓“结界”的东西,别看这些又像光又像水流一样的东西,它们是高速粒子,现在以比光速快一百万倍的速度再运动,在我们四周切割出了一个低质空间。这个空间已经与我们原来所在的空间脱离了,虽然离得也不太远,但是现在里面的人别想出去,包括那个由灵魂粒子构成的阴灵。当然,外面的人也无论如何进不来了。”  对于好色老头的这番奇谈怪论,程灵当然不信,这看似淡淡的蓝光还能困住自己?他甚至能隔着蓝光看到外面房间的墙壁和出去的那扇门,只是外面的景象被蓝关阻隔,看起来如同透过了一块凹凸不平的有色玻璃,有些扭曲而已。  程灵乘好色老头在整理他背包的时候,猛地往外冲去,但是不知怎的身体并没有碰到任何物体的阻挡,也没有感觉有什么异常,只是眼睛被蓝光一闪,然后发现兜了个圈子又回到了原地。程灵连续试了几次,连吃奶的劲都用了出来可是结果还是一样,无奈最后只好乖乖放弃。  好色老头看到程灵的举动倒也不阻止,只是静静地看着,等程灵玩累了,就从背包里拿出一把样式古朴的刀,大概一米左右,没有刀鞘,有点类似于日本的武士刀,刀身细长,但没有武士刀弯曲的弧度那么大。也不知用什么材料打造,看上去漆黑而没有一丝光泽,刀身和刀把似乎是一体的,也没有护手,刀把上只是随意缠着几圈布条,只是为了方便拿握,除此以外整把刀便没有了任何装饰物。  程灵有点脑子不够用了,好色老头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件又一件,他不明白那只看上去不大不小普普通通的背包里怎么能放得下那么长一把刀。  好色老头没有解释他的包,倒是对他拿出来的黑刀格外看重,目光灼热地仔细盯着黑色刀身,随后又随手甩了几下,讲解道:“这把刀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造的,反正拥有它的主人都喜欢给它取个名字,传到我这里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黑’,嘿嘿,有人说像乡下土狗的名字,你说像吧?”  程灵不由点了点头,看到程灵点头,好色老头不禁气结。  “你小子别瞧不起它,它可是降妖伏魔的一把好手,自它诞生之日起,不知斩了多少恶灵,甚至是异空间的怪物。制造它的材料据说是只有二类空间里才有的十分稀有的黑金,由好几位铸刀大师历经数百年不断完善才最后铸成,别说我们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第二把,就是放眼整个蜂巢空间,也是把一等一的好刀啊。”  好色老头说罢,随手朝摆在房间角落里的那台旧冰箱轻轻一挥,没听到任何破风或金属碰撞的声音,而冰箱一角已悄然滑落,露出了一个整齐的切口,如果程灵走进仔细观察那个切口的话,会发现切口边缘的金属还在不断慢慢的往下消融。  “不错吧,它不但削金如泥,最厉害的是能切割任何性质的灵粒子,任何恶灵都经不起它轻轻一刀,危急时刻能帮你大忙,而且等你用到它,还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不过对付一般的阴灵,最好还是不要用到它,因为灵粒子被切割掉后,就不能完整的把这些阴灵送到二类空间了,哈哈哈……。”好色老头边说边笑了起来,看得出这种事也没少做。  随后,好色老头反手持着“小黑”,又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从盒子里拿出一种类似于隐形眼镜一样半透明的东西,把它塞进了四眼的眼睛里。  “这是一次性显灵镜片,让他们父子最后再好好团聚一回,为了能给这个四眼一个难忘的告别,我也是花了血本了。”好色老头又转头对程灵说道:“其实摆渡灵魂用不着这么麻烦,但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这些都是我义务做的。”好色老头有点违和的朝程灵摆了个俗气的胜利剪刀手。  “好了,开工了!”好色老头脸色一正,一脚把卧室门踢开,拎起四眼房东就往卧室里扔了进去。
  不一会儿,四周空气的温度急剧下降,程灵上次来这里时心慌的感觉又出现了,而且这次比上次更加强烈。  “灵魂粒子在聚集的时候,会大量吸收空气中的温度,所以会觉得有点阴冷。”看到程灵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样子,好色老头解释到。不过随即他又皱了皱眉,自言自语的说道:“这个阴灵好像有点特别啊,没想到在城市里也会形成这么厉害的家伙,看来怨念不浅。”  说着他推了推鼻子上的墨镜(程灵奇怪房间里的光线这么差,他居然还带着墨镜),用教学生的口气对程灵说道:“有些阴灵会因为一些特殊的环境,再加上生前性格太偏激或是执念太强,而自己的精神力量也足够强大,就会在肉体死亡后灵魂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不肯流转到二类世界去。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灵魂摆渡人出场,来摆渡他们的灵魂,送他们去该去的地方。不过,最头疼的是它们中偶尔有些会发生变异,产生特殊的穿梭能力,能在一类世界和其他小空间里游走,要摆渡他们很麻烦,搞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  一边说着,好色老头一边又把刚才扔到卧室里的四眼房东给拎了出来。还没等四眼房东身体落地,一团白乎乎的东西也跟着飞了出来。好色老头就如同钓鱼一般,四眼房东是鱼饵,那团白乎乎的东西就是上钩的鱼了。  程灵定睛一看,只见那白乎乎的东西还在不停变化形状,好像是在不断长大,更确切的说是在不断形成。好像空气中有某些物质在不断的被凝聚出来,然后聚拢到那白乎乎的东西身上,使他越来越看上去像一个人形。  好色老头指着那东西说道:“有时候阴灵会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就会躲着不肯出来,用他们的执念来引诱他们出来是最直接的办法。不过,这个阴灵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好像聚灵能力还挺强大的,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打开了结界,它最多也只能吸收到这小空间里的灵力,不会像上次那样弄得不好收拾。”  “上次?”  好色老头自知失言,喉咙里发出几声干咳,便转过身去,对着仍然一脸痴痴傻傻的四眼房东说道:“一个人不能总是做恶,如果过了就要接受惩罚,整个生命空间的精神力总量是平衡的,所以今天我来帮你偿还你欠的债,免得欠多了日后你还不起。”  说完右手在他脑后轻轻一拍,顷刻就听到四眼房东杀猪似的一声惨叫,猛的抱住正好在边上的程灵的大腿,瞪着惊恐的眼睛看着四周,特别是眼前已经现出人形的阴灵——他的老爹,老顾。  此刻,阴灵“老顾”的外形显得格外恐怖。双眼虽然圆睁着,但眼球上却没有眼瞳,惨白的眼珠子盯着程灵这里。四周没有风,但全身的“衣服”都在飘扬,好像在显示他的愤怒。  他全身上下散发着白色的光芒,忽亮忽暗不太稳定,但那绝对不是圣洁的白色,程灵一看到这光,就知道为什么人死后要盖白布,因为这就是死亡的颜色。这一吞一吐的光芒,仿佛要吸取人的灵魂似的,使程灵难以抑制的产生了发自灵魂深处的深深恐惧感。四眼房东更是身体抖得像筛糠,嘴里更是像条待宰的狗般发出了呜呜的如泣似诉的声音,一滩黄色的水流缓缓从身下淌了出来。  “畜生,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这样对我?”四周忽然又是寒气大盛,那阴灵的两只手臂不知为何忽然暴长,十个指头犹如十把锥子,飞速插向程灵和四眼房东。  但是两人早已吓傻,除了簌簌发抖,身体就像被钉在了地上,无法移动半分,眼看着那十根发着惨白色光芒的手指直直插了过来。  忽然眼前一花,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阴灵手臂上轻轻一敲,阴灵痛得发出一阵尖锐的啸叫声,震得程灵的耳朵生痛。原来是好色老头关键时刻用“小黑”的刀背在阴灵的手臂上敲了一下。  好色老头怀抱黑刀靠在墙角,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对着阴灵说道:“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原则,今天可以让你稍稍嗨皮一下,也好让你的怨念稍微降点温度,这样方便我摆渡你,但是,可不能伤人哦。”在如此诡异恐怖的时刻,好色老头一番话又尽显逗比本色,让程灵大跌眼镜。但不知怎的,程灵那种深深的恐惧感倒是消退了不少。  不知阴灵又没听到好色老头的话,看到他儿子后,仿佛就已陷入到疯狂之中,完全没了程灵第一次见时的理智,像一只猛**对眼前的猎物发起致命一击,但却又有所忌惮不敢贸然出击似的,不停在程灵两人的身前游走,身上恐怖的白芒忽亮忽暗,嘴里依然只有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  忽然,阴灵似乎想通了似的,转过头来对着好色老头嘶哑咧嘴,作势欲扑。好色老头对此亦然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推推鼻梁上的墨镜,对着阴灵说道:“你想干嘛?我是给你时间和儿子作最后告别,别给脸不要脸啊!……”  话没说完,只见阴灵身体不动,双手又是暴长,如两根弹簧般插向好色老头。好色老头身体根本连动都没动,对这阴灵的攻击完全没放在心上,只是用刀背轻轻一挥,就想把阴灵的两只长手拨开。但是,刀还没碰到手臂,就看到阴灵的肩膀上又“长”出了一只类似于手臂模样的东西,依然如先前那样,直插四眼房东头颅。  好色老头一时大意,小看了这阴灵的能耐,不禁大叫道:“小心!”  程灵还没弄清是什么状况,只觉得身体被人一推,自己的脑袋就直冲着那阴灵插过来的手指而去,心中大叫:好卑鄙!  那直插而来的发着惨白光芒的手指在程灵眼里显得无比清晰,甚至能看到在接近自己脑袋的时候手指正快速变形成如匕首一般的尖锐,如此近的距离就是程灵状态正常,精神饱满也已避无可避,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闭上,静静等待死神的降临。
    但是正当那催命手指即将到来的时候,程灵忽然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情况。那原本正对着他笔直飞过来的手指忽然发生了微微的倾斜,随着距离越来越接近,倾斜的角度也越来越大,到程灵脑袋上的时候,那手指几乎是横着过来的,“啪”的一声,重重砸在了程灵的脸上,直打得他眼冒金星,同时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虽然外面是初夏季节,但感觉如同在腊月里被淋了一盆凉水,让他又是一阵颤抖。  阴灵再次发出一阵尖锐的啸叫声,当程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阴灵新长出来的“手臂”已被齐臂切断了,而另一边的地上正插着“小黑”。估计是好色老头危急时刻脱手掷出“小黑”,切断了阴灵的“手臂”,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程灵一命。  只见好色老头一个闪身,避开阴灵另外两只手的攻击,又飞出一脚把阴灵踢得直飞了出去,一直被踢到了刚才出来的那间卧室里,暂时没了声音。  好色老头有些有些尴尬,冲着程灵忙解释道:“刚才一开始就被这阴灵给骗了,我看到它一副嘶哑咧嘴的样子,以为它没剩下多少灵智了,没想到还这么聪明,而且灵力这么强,还能变换身形制造出灵身来,差点就出安全事故了。”  程灵哭丧着脸说道:“大爷,你硬是把我弄到这里来观摩,好歹要负点责任啊,我还年轻,外面还有美好生活等着我呢。”  “意外意外,下次注意。”好色老头边说边从地上拔出了“小黑”。  “还有下次啊!”程灵的脸变成了苦瓜。今天一晚上的刺激比起他自记事起活到现在加起来都多了。  “大师,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啊。”四眼房东推了程灵作挡箭牌后,此刻正蜷缩在程灵身后,看到好色老头似乎是唯一的救星,马上一边哭喊一边对着他一阵磕头。程灵在边上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色老头走过来像拎小鸡一样,一把拎起了四眼,怒道:“不管你以前干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今天我给你一个忏悔的机会,但看来你并不需要啊。真是死人好渡,活人难渡!”  说完就像之前做的那样,再次把他扔进了卧室里。  “老子和儿子的恩怨,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该怎么了结。债欠了,总要还的。”好色老头淡淡地说道。  此刻,四周的温度再次急剧下降,卧室里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  ※※※※※※  “大师,您这样做,那鬼魂会杀了他的。”程灵听到卧室里传来的声音,担忧的说道。  好色老头一副不必大惊小怪的样子,说道:“首先,那东西我们的标准叫法称为’阴灵’,还有我们作为摆渡人,虽然摆渡的是阴灵,但有时候活人更需要被摆渡。如果今天不摆渡那个四眼,他仍然执迷不悟的话,那可就真没救了!”  程灵想想刚才的生死一线,觉得好色老头的话也有点道理,一时无从分辩。  沉默了一会儿,好色老头接着又说道:“你放心,四眼的死鬼老爹死了也快一年了,虽然它的神志保存的很好,但是灵力已经一般般了,而且刚才又被我分离了一部分灵粒子,在这个小空间里又没法补充灵力,据我的经验,它现在能保持住人形不散掉已经不错了,没办法再伤人了。”  “你确定?”程灵有些不相信,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就在眼前。  “等着看大结局呗。”好色老头不置可否。  此时,卧室里再次传来了四眼房东杀猪死的嚎叫声和阴灵尖锐的啸叫声。  ※※※※※※  “爸,我错了……,我是畜生,我错了……。”四眼跪在阴灵“老顾”的身前瑟瑟发抖,嚎啕大哭,不住地求饶。  “老顾”身上的白光明显比刚才暗淡了许多,它一手拄着拐棍,一手高高扬起,作势欲击,但是手举了半天,最后除了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外,就再无动作。胸膛起伏不定,不知是因为衰弱还是激动。  “哎……”一声叹息,“老顾”慢慢走近到四眼身前,吓得四眼只是磕头如捣蒜。“老顾”扶住四眼的肩膀,满含深情地说道:“儿子,看着我。”  听到“老顾”说话,四眼刚惶恐的抬起头,就看到一根惨白的手指按在了他的额头上,一缕肉眼可见的白色物质瞬间注入进了他的脑门里。
  阴灵“老顾”疲惫不堪的出现在了卧室门口,拄着拐棍,一步一步走了出来。  “大师,这个世界已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我现在愿意接受你的摆渡。”  “好,这才是圆满的结局嘛。贪婪是心中最大的恶灵,要摆渡它需要勇气和毅力,内心懦弱的人是无法彻底摆脱它的诅咒的,来世的路还需要你们自己选择。”好色老头见阴灵的最后执念也被化解,于是转过身去,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一个与脸盘大小的环形物体,这东西散发着暗黄色的金属光泽,上面还镶嵌着宝石,印刻着一些程灵看不懂的符号,看上去似乎是一件十分贵重的东西。  确实,好色老头小心翼翼的把它举过头顶,对着阴灵喃喃自语道:“肉体的消亡并不是最后的消亡,精神与灵力将永存与时间之海。今天我把你摆渡到另一个空间,你会在那里得到重生,此世界的罪孽将得到清赎,彼世界的重生不留遗憾。”  做完这些充满了仪式感的举动,好色老头对着阴灵大喝一声:“走吧。”顿时环形物体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并且迅速由淡变亮。此时,环形物体的中间出现了犹如水面一般的涟漪,接着涟漪抖动的越来越激烈,到最后犹如煮开的沸水一般,本来是透明的红色镜面迅速变暗变黑,到最后黑的如同墨汁,或者说是黑色的夜空。不一会儿,竟然真的在那黑色的夜空里看到有点点星光闪动!  从环形物体里看到的,赫然是一个宇宙空间。  那环形物体就像是一架望远镜,带着观察者的视线在浩瀚的宇宙空间里翱翔。不一会儿,环形物体马山锁定了一颗星球,一颗与地球几乎一模一样的蓝色星球。但程灵知道那颗星球绝对不是地球,因为围绕着这颗蓝色星球的,有多达七八颗卫星!  “我们所知道的宇宙空间,其实并不是三维的,它是一个多维空间,可能是五维,也可能是六维,甚至更高维。就拿我们居住的这个宇宙空间来说,它就是六维的。除了我们这个三维空间,还有另一个与我们完全对应的三维空间。我们与那个空间的关系,就好比沙漏的两端,能量物质从沙漏的这端消灭,就会在另一端生长,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如果沙漏两端的能量失衡,规律被打破,那建立起来的两个三维空间就会逐渐崩塌,然后重新组合新的多维空间,这就是空间的最原始秘密。当然,那样的话所有的生命体都会消失,转化为物质能量被重新分配给空间,你、我,一切的生命都将不复存在,再经过亿万年后,由空间组合出现新的生命能量体。”好色老头一边摆弄仪器,一边耐心的解释着。  “我们灵魂摆渡人的工作,就是要确保把那些不愿转化到另一个空间的生命能量摆渡过去,保持两个空间的能量平衡。我们的工作是不是很伟大,不光服务全世界,还对整个生命空间负责。不过这些年来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喜欢放纵自己的欲望,贪婪、嫉妒、懒惰、暴怒制造出的精神能量愈来愈强烈,愈来愈暴虐,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都在增加,人手紧缺啊!”  好色老头一边说着,一边试图把由环形物体显示出的蓝色星球画面推近放大,但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嘴里轻声嘟囔了一句,转过头来对着程灵说道:“别光看啊,来搭把手,去把空间罗盘关了,这里空间太小,灵力不够用了,我的空间传送仪需要吸收更多的灵力。”  程灵似懂非懂地听着好色老头的话,忽然明白过来那个摆在客厅中间发出淡蓝色拐弯光线的神奇东西叫“空间罗盘”,于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蓝光忽然消失,虽然程灵没感受到任何震动,但还是有种电梯到站,心脏猛地一颤的感觉,终于又回到了地球。  空间罗盘被关闭了。  房间里只剩下空间传送仪发出的暗红色光芒。四周明显感觉到了空气的流动,从四面八方缓缓流向了好色老头手中所持的环形物体中。  空间传送仪中的图像瞬间变幻,蓝色星球无限发大,有种带着你的视线朝着地面急速飞驰的错觉。直到能仔细看到星球上的山川和河流,图像又忽然停止了移动。  然后,空间传送仪发出的暗红色光芒又笼罩住了阴灵,并产生了一股强劲的吸力。红光中的阴灵腾升而起,同时身体和四肢上浮现出无数银白色粉末状的东西,这些粉末被吸进了空间传送仪中。空中阴灵的身体在迅速化解,化解成银色粉末,不一会儿,整个阴灵就消失不见,完全被吸了进去。  “收工!”随着好色老头忽然蹦出的两个字,空间传送仪也迅速暗淡下来,失去了光芒。  “小子,你看这有多神奇多好玩啊!这工作多伟大崇高啊!我老头玩了几百年到现在也还没玩腻,这这绝对让你的人生从此……”。好色老头转身,发现程灵早已不见人影,溜之大吉了!  好色老头一跺脚,“哎呦,是我大意了,这下可要坏事了!”  这一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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