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大丰刘青传什么大学文平

请各位帮转:海南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的不作为!!
征地是政府行为,征地补偿款是否到农民手中也是政府行为。
  2011年6月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五村区头甸村非民选村干部,在广大村民没有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签订了金马物流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国土局将协议书全部扣押。2011年9月澄迈县国土局又采取了以上的方式和头甸村签订了海南武警边防训练基地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将协议书全部扣押。
  2012年4月头甸村非民选干部不是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征地款分配方案,而是叫上少数村民到海口讨论并制订土地款分配方案,在土地款分配方案没有公开的情况下,采取暗箱操作的方法,屡次违反他们制定的方案,在同等而不平等的待遇情况下,我们将此情况向大丰镇王淞书记、刘青传镇长反映,可王淞和刘青传又把此事推给大丰司法所陈少伟所长。从2013年7月到2013年11月,5个多月时间里陈少伟都没有时间过问我们所反映的事,迫以无奈,我们向县信访局求助,在县信访局的督促下,日陈少伟才通知头甸村干部和我们到大丰司法所“协调”。陈少伟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按照《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应该分到土地款的,他说不能分,不能分到的他说能分,超出土地款分配方案以外的,他说受法律保护,能分。有户口在本村并不超出《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范围的,他又说已超过期限,真不知道他是另有所图,还是无所作为。因此,我们家十五人才没有领取土地款。头甸村的征地补偿款是由大丰镇政府、大丰财政所监管,土地补偿款是专款专用,是给失地农民的补偿,而不是给予任何人或任何借口去挥霍,谁要是以任何借口去侵占或以其他形式挪作他用都是违规行为。我们家十五人还没有领取土地补偿款,村里的账号早就没有钱了,到底我们土地补偿分配款到哪里了?是否大丰镇政府、大丰镇财政所负有主要责任,请求有关单位派员对我头甸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给我们讨个说法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请各位帮转:海南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的不作为!!
315   征地是政府行为,征地补偿款是否到农民手中也是政府行为。
  2011年6月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五村区头甸村非民选村干部,在广大村民没有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签订了金马物流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国土局将协议书全部扣押。2011年9月澄迈县国土局又采取了以上的方式和头甸村签订了海南武警边防训练基地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将协议书全部扣押。
  2012年4月头甸村非民选干部不是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征地款分配方案,而是叫上少数村民到海口讨论并制订土地款分配方案,315。在土地款分配方案没有公开的情况下,采取暗箱操作的方法,屡次违反他们制定的方案,在同等而不平等的待遇情况下,我们将此情况向大丰镇王淞书记、刘青传镇长反映,可王淞和刘青传又把此事推给大丰司法所陈少伟所长。从2013年7月到2013年11月,5个多月时间里陈少伟都没有时间过问我们所反映的事,迫以无奈,我们向县信访局求助,在县信访局的督促下,日陈少伟才通知头甸村干部和我们到大丰司法所“协调”。陈少伟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按照《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应该分到土地款的,他说不能分,不能分到的他说能分,超出土地款分配方案以外的,他说受法律保护,能分。有户口在本村并不超出《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范围的,他又说已超过期限,真不知道他是另有所图,还是无所作为。因此,我们家十五人才没有领取土地款。头甸村的征地补偿款是由大丰镇政府、大丰财政所监管,土地补偿款是专款专用,是给失地农民的补偿,而不是给予任何人或任何借口去挥霍,谁要是以任何借口去侵占或以其他形式挪作他用都是违规行为。我们家十五人还没有领取土地补偿款,村里的账号早就没有钱了,到底我们土地补偿分配款到哪里了?是否大丰镇政府、大丰镇财政所负有主要责任,请求有关单位派员对我头甸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给我们讨个说法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海南省澄迈县专栏
索&&引&&号:15-0059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构:澄迈县大丰镇
组配分类:计划规划
名&&&&&&&&称: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丰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丰府〔2015〕46号
发文日期:
主&题&词:
&&&&&&&&&&字体大小[
各社区、镇属各单位:
《大丰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7月8日&&&
大丰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违法建筑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土地非法流转、非法买卖,保持对违法建筑的高压打击态势,落实“依法治省”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旅游特区建设,维护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通知》(琼府〔2013〕61 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府〔2015〕34 号)和《澄迈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澄府办〔2015〕141 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把整治违法建筑和非法流转买卖土地工作作为规范市场建设行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旅游特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创新,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建立起防违、控违、拆违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城乡建设活动,坚定不移地将整治违法建筑向纵深推进,明显改善我镇城乡面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为建设国际旅游岛谱写美丽中国的海南篇章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空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对全镇违法建筑、非法流转买卖土地的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防控违法建筑手段,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健全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至2018年6月底前,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依法建设。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整治。
(二)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坚决拆除自然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
(三)开展全省闲置土地上违法建筑整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 琼府[2015]24号)要求,彻底拆除闲置土地上的乱搭乱建,从源头上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四)开展打击非法流转、非法买卖土地以及占用农用地非法建设等行为整治。
(五)开展城镇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重点整治主要街区、主要道路两旁、河道两岸、主城区出入口,以及严重影响规划,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
(六)开展铁路、国道省道公路等交通主干道两侧及河道两岸违法建筑整治,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河岸风貌管控水平。
(七)开展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等旧城改造区违法建筑整治,制定改造区域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细化改造区域内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做到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惠及群众。
(八)开展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违法建筑整治,严厉打击风情小镇镇墟和美丽乡村规划范围内的非法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破坏林地建房、非法批准征占土地建房、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决定成立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淞(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刘青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 长:黄& 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王延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梁& 彪(副镇长)
成&&&&&&&&&& &员:曾德良(镇党委委员)
&&&&&&&&&&&&&&&&&&&&&&& 潘家师(镇党委委员)
&&&&&&&&&&&&&&&&&&&&&&&&蔡亲锐(镇人大副主席)
&&&&&&&&&&&&&&&&&&&&&&&&王&&& 庄(镇纪检专职副书记)
&&&&&&&&&&&&&&&&&&&&&&&&黄秋梅(镇工会主席)
&&&&&&&&&&&&&&&&&&&&&&& 徐取钦(基建科科长)
&&&&&&&&&&&&&&&&&&&&&&& 王蔚衡(国土科科长)
&&&&&&&&&&&&&&&&&&&&&&&&劳&&& 镫(经济发展办主任)
&&&&&&&&&&&&&&&&&&&&&&& 刘青军(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 黄岱鹏(规划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规划所),由梁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取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上半年)。
成立攻坚行动工作机构,由县城管局指导,对辖区违法建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核实。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同时启动,掌握 2014 年底的最新违法建筑底数。
(二)整治处理阶段(2015年7月-2017年12月)。
建立健全全镇“三年攻坚行动”项目台账,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整治的违法项目,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督查与通报,按照本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上半年)。
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对全镇“三年攻坚行动”进行总结验收,上报县城管局相关工作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社区要成立居委会书记主任以及村民小组长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推进乡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镇规划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二)建立整治工作进度报送制度。
各社区每月18日前要将当月整治违法建筑的进展情况报镇规划所,由镇规划所上报县城管局。镇规划所要综合分析、排名,形成简报,并对整治不力的通报批评。
(三)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发现机制。要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城乡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监督职责细化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并督促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即报制度,发现违法建筑限时处理。
(四)完善联合执法体系。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通知》(琼府[2013]61号)的要求,切实发挥联合执法体系的效能。协助县国土、住建、房管、林业、环保、工商、交通、铁路、文化、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水务、海洋、税务、供水、供电、供气、金融等部门开展工作。
(五)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执法主体、各相关部门加强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项目的整治情况作为各社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约谈制度。镇监察室建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约谈制度。对整治工作落后单位实行分级约谈。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站在落实“依法治省”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中国旅游特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主体分级分片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实好巡查巡防、联合执法、挂牌督办、信息报送、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加大村镇规划报建和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宣传好的典型,曝光典型违法建筑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三)源头治理,打防结合。注重违法建筑源头治理,打防结合,完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整治违法建筑包干责任制、村镇建设报建奖励制度、违建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政府强拆费用追偿机制。
(四)依法整治,确保稳定。整治违法建筑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乡镇、园区以及部门单位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大胆工作,严格执法,又要防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要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做好重点、难点对象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各种预案,加强对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真正把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抓实抓好。
(五)合理处置,拆建结合。各单位要重视“拆后”的处置工作。拆除违法建筑后要立即组织做好垃圾清运、土地利用工作。对于拆后的土地,已经编制规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没有规划的或规划需要修编的,要高起点、高质量进行规划建设,防止违法建筑再滋生。道路两侧、绿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后,要及时进行道路修复和绿化耕地、林地上的违法建筑拆除后,要立即组织复耕复植,做到“拆一处违建、治一片环境、收一方效益”。
(六)加强督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整治违法建筑纳入年度对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好的予以表彰,差的予以问责,并对主要负责人提出奖罚意见。镇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将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列入对各社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内容。对新增违法建筑未及时查处、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要严格落实责任人约谈制度。约谈后仍不落实整改的,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追究属地主要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对党员干部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手软,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形成严明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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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是政府行为,征地补偿款是否到农民手中也是政府行为。  2011年6月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五村区头甸村非民选村干部,在广大村民没有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签订了金马物流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国土局将协议书全部扣押。2011年9月澄迈县国土局又采取了以上的方式和头甸村签订了海南武警边防训练基地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将协议书全部扣押。  2012年4月头甸村非民选干部不是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征地款分配方案,而是叫上少数村民到海口讨论并制订土地款分配方案,在土地款分配方案没有公开的情况下,采取暗箱操作的方法,屡次违反他们制定的方案,在同等而不平等的待遇情况下,我们将此情况向大丰镇王淞书记、刘青传镇长反映,可王淞和刘青传又把此事推给大丰司法所陈少伟所长。从2013年7月到2013年11月,5个多月时间里陈少伟都没有时间过问我们所反映的事,迫以无奈,我们向县信访局求助,在县信访局的督促下,日陈少伟才通知头甸村干部和我们到大丰司法所“协调”。陈少伟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按照《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应该分到土地款的,他说不能分,不能分到的他说能分,超出土地款分配方案以外的,他说受法律保护,能分。有户口在本村并不超出《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范围的,他又说已超过期限,真不知道他是另有所图,还是无所作为。因此,我们家十五人才没有领取土地款。头甸村的征地补偿款是由大丰镇政府、大丰财政所监管,土地补偿款是专款专用,是给失地农民的补偿,而不是给予任何人或任何借口去挥霍,谁要是以任何借口去侵占或以其他形式挪作他用都是违规行为。我们家十五人还没有领取土地补偿款,村里的账号早就没有钱了,到底我们土地补偿分配款到哪里了?是否大丰镇政府、大丰镇财政所负有主要责任,请求有关单位派员对我头甸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给我们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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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征地是政府行为,征地补偿款是否到农民手中也是政府行为。
  2011年6月澄迈县国土局和澄迈县大丰镇五村区头甸村非民选村干部,在广大村民没有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签订了金马物流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国土局将协议书全部扣押。2011年9月澄迈县国土局又采取了以上的方式和头甸村签订了海南武警边防训练基地用地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然后将协议书全部扣押。
  2012年4月头甸村非民选干部不是召集村民开会讨论征地款分配方案,而是叫上少数村民到海口讨论并制订土地款分配方案,315。在土地款分配方案没有公开的情况下,采取暗箱操作的方法,屡次违反他们制定的方案,在同等而不平等的待遇情况下,我们将此情况向大丰镇王淞书记、刘青传镇长反映,可王淞和刘青传又把此事推给大丰司法所陈少伟所长。从2013年7月到2013年11月,5个多月时间里陈少伟都没有时间过问我们所反映的事,迫以无奈,我们向县信访局求助,在县信访局的督促下,日陈少伟才通知头甸村干部和我们到大丰司法所“协调”。陈少伟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按照《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应该分到土地款的,他说不能分,不能分到的他说能分,超出土地款分配方案以外的,他说受法律保护,能分。有户口在本村并不超出《头甸村土地款分配方案》范围的,他又说已超过期限,真不知道他是另有所图,还是无所作为。因此,我们家十五人才没有领取土地款。头甸村的征地补偿款是由大丰镇政府、大丰财政所监管,土地补偿款是专款专用,是给失地农民的补偿,而不是给予任何人或任何借口去挥霍,谁要是以任何借口去侵占或以其他形式挪作他用都是违规行为。我们家十五人还没有领取土地补偿款,村里的账号早就没有钱了,到底我们土地补偿分配款到哪里了?是否大丰镇政府、大丰镇财政所负有主要责任,请求有关单位派员对我头甸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给我们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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