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2016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告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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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来源:  16: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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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为认真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切实做好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1.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特岗教师应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以下简称“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招聘特岗教师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止招聘当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师范类专业往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不超过3届。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与计划
  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需求情况,会同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提出特岗教师需求岗位与计划,报省教育厅汇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招聘计划总量控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15年起,在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的基础上,各设岗县的实际招聘人数按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控制,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分县分学科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省教育厅发布有关招聘公告,并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湖南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进入“湖南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要求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和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应届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所具备的相应条件证明材料等)及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有优先聘用材料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由设岗县教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应聘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优先聘用材料等。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公布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编制招聘考试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考试的组织及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采取分县分学科的方式确定。面试对象由直接入围面试对象和征集入围面试对象组成,确定原则如下:
  (1)直接入围面试对象。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志愿,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该比例以下简称“入围人数比”)确定面试对象(遇到小数点时一律余进,下同)。
  (2)征集入围面试对象。当分学科的直接入围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时,则从参加了本学科笔试且在志愿征集栏中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直至该学科所有面试人数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
  (3)核减与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当确定的分学科所有面试对象人数无法达到本学科核定的招聘计划数的入围人数比时,则按入围人数比相应核减本学科已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本县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核定的招聘计划数、且在调整后所确定的面试对象人数可达到入围人数比的学科。当调整后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时,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其他设岗县。核定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重新确定面试对象。
  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面试对象名单。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量为15分钟。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1)省教育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分县、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体检对象。
  (3)当已确定的体检人数未达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志愿征集后,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计划数,分县、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
  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
  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前将体检安排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及设岗县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果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并通过信息系统通知体检对象本人。
  (六)公示与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行。
  (七)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各有关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应聘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九)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文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同时,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要求为特岗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规定
  1.截止招聘当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4〕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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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布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 14:09&&&&&&来源:湖南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发布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
  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评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发布。请考生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进入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办申请查分(不受理查卷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申请查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受理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我办对查分申请进行复核后,复核结果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考生。联系电话:81,地址:湖南省教育厅综合楼403室(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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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 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指导,相关提示信息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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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湖南特岗教师报考时间,预计2015年湖南特岗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下旬,笔试预计将在5月下旬进行,笔试成绩预计在6月上旬即可查询。
  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湖南特岗教师报考时间,预计2015年湖南特岗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下旬,笔试预计将在5月下旬进行,笔试成绩预计在6月上旬即可查询,面试将在6月下旬进行。中公网校提醒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教师招聘考试网,届时将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招考公告及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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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
二、特岗教师服兵役的情况。服役前必须书面向设岗县教育局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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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宗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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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娄底市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市市直学校教师,经娄底市人社局核准, 2015年娄底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除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招聘的属于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外,其余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3、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职位等级低档或最低档,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2015年娄底市市直学校计划公开201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职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2.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普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3.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其中报考普通小学科学职位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4.报考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语文、数学和英语职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学前教育、教育学、音乐、舞蹈和书法职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普通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三)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第一中学(老校区)体育馆。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娄底市市直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申请表》。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报名。
①本市以内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方可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方可报名。
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合格的毕业成绩单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③对申请认定2015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效期内)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体检程序前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对象本人持报名申请表进行摄像、信息录入,不得由他人代理。
(4)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5: 1,对特殊职位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协调小组集体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回执单于日至22日到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部分,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范围: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考试范围:
(1)报考高中各科目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
(2)报考初中各科目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初中舞蹈职位的为幼儿师范学校教科书《舞蹈》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室编著);
(3)报考普通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小学、初中语文和数学现行教材;报考普通小学音乐、英语、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初中、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小学科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现行教材;
(4)报考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职位的笔试内容:
①学前教育学职位:内容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学前教育学》(湖南大学出版社);
②书法职位:内容为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教科书
《书法》(湖南科技出版社) ;
③数学职位:内容为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新教材(基础模块)《数学》第一、二册;
④舞蹈职位: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教科书《舞蹈》全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室编著);
⑤音乐职位:内容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乐理视唱练耳》(湖南大学出版社);
⑥英语职位:内容为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新教材 《英语》(拓展模块);
⑦语文职位:内容为幼儿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幼儿文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
⑧教育学职位:内容为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教科书 《小学教育学》(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编写(试用)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其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对象
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查(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职位,经市招聘工作协调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人员。面试名单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讲课(舞蹈类考生以才艺展示为主,占面试总成绩的60%),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
(三)综合成绩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形成综合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人员按参加体检人员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报请招聘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人事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及策划参与涉及民间融资或其他群体性事件且证据确凿的和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职位递补1次。
考生考核合格后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和聘用资格,该职位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市教育局安排到市直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原有单位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职位不递补。
十、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惩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按国家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罚。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不自行组织也不委托其他培训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协调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娄底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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