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想在外省考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报名时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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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月18日-3月1日
日来源:菏泽市教育信息网
导读: 小编提示:菏泽市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月18日-3月1日。
鲁教师字〔2011〕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二)要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测)。
2. 普通话水平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 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体检合格的。
(四)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含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体检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组织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使用今年新印制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资格认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进行认定报名。根据教育部部署,自2011年起在全国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进行网上申报,并需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时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保存。
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可免测以上(一)、(二)项测试程序。但学习期间缺少教育学或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仍须参加“两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仍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成绩合格。
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统一组织参加驻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向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两课”考试
2011年“两课”考试由我厅统一组织,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两课”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交费、采集照片。“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15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考试成绩可在5月25日至6月15日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两课”考试合格证由我厅统一制发。“两课”合格证有效期5年,只限用于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1月20日,各市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研究制定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详细日程安排。
1月25日前,各市将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两课”考试现场报名点信息(含时间、地址、咨询电话、受理权限等)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月18日至3月1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网上报名。
3月8日至3月15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信息确认。
3月30日前,各市将“两课”考试报名信息数据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月2日前,各市上报“两课”考试试卷预订单。
5月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考试。
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6月,各市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月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文字材料归档等工作,报送认定工作总结。
六、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标准执行。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1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日-7月5日。因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上传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28号)文件要求,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四)各市、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责编:xufen&&&免责申明:因考试公告、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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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扫一扫二维码我想知道该怎么报考2010年的福建教师资格证,请问报名时间和方式。_百度知道
我想知道该怎么报考2010年的福建教师资格证,请问报名时间和方式。
麻烦再问下,我要先考什么后考什么?我该准备哪些报考材料呢?其中要注意哪些事项,请有经验的指点,谢谢!
提问者采纳
  2010年1月份的考试已经结束了,你现在只能期待7月份的报考了。好好复习  你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  等你这两个都通过的了,就可以去申请说课了  说课及格后,你就可以领到证了啊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行鉴定表》;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出具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7、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还应提交“教育学”和“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的单科结业证书及复印件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9、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要求凡通过自考和成人高考途径取得的第二学历(后学历)还必须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复印件。以上4—9的原件审后退还本人,其复印件(统一用l 6开纸或A4复印纸,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按以上顺序编号,并把2-10项材料装订成册;  11.本人二寸黑白免冠近照2张。  教师资格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是否属于师范教育教育专业应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来确定),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应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中、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下同)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  已在高等学校、师范院校或者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了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修。  4、身体条件: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学历条件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取得“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取得“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5、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通过国家有关学位(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鉴定,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6、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7、关于高等学校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学历问题,在教师资格认定时,原则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相一致,即按其毕业的学校专业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办学层次确定。  二、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  师范教育类专业是指各级师范院校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大中专院校开设的,以培养培训教师为目的,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的师范专业。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的综合类院校有开设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资班),师范院校也有开设非师范教育类专业,要以上述的标准界定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而不能单纯凭学校的类别来界定。在实际工作中,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可看其课程设置上是否开设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  三、关于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1、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的补修和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予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补修和考试。  (1)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  (2)2002年8月前,已取得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成绩的;  (3)已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目前暂可免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补修与考试;  (4)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在学期间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能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依据。  2、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第二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毕业的,可免修教育学和心理学,但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取得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如不能提交小学(儿童、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的,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  四、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1、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2)专科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4)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参加测试的其他人员。  2、测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进行。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主要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3、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五、关于普通话水平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日以前(不含日)出生的人员,以及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关于体检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2、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问题。  (1)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的,合格。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不合格。  (2)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异常的,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无论采取任一种HBV-DNA定量检测方法(因各家医院检测中使用的生物制剂不同,其HBV-DNA定量的参考值可能不同,但测定值正常与否的判定方法是一样的),若测定值异常,标志着乙肝病毒复制,不合格。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7、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其权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依法接受委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认定本校在职人员或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是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区分的,按属地化原则认定,与学校行政隶属关系没有关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不同的认定权限,各地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认定权限开展认定工作,不能越权认定。  九、其他问题  1、因学校调整、合并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申请人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但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一般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相一致。  4、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  6、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应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十、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1、成建制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以及工作站(辅导站)中未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高等学校中从事少数特殊专业(如舞蹈、烹饪、民航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3、公办高等学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民办高等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3)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4)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5、辅导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按照其所学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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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12月3-5日
日来源:连云港教育网站
导读: 连云港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地点:日D5日,市图书馆二楼(新浦区苍梧路56号)。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及具体要求
  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咨询电话、报名、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自考办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日D5日,市图书馆二楼(新浦区苍梧路56号)。  (2)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日-21日,市图书馆二楼。  (4)考试时间、地点: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号)执行。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考试  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政治处及各县、新浦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日D5日, 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在市图书馆三楼报名。拟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四县人员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报名提交材料:  在职教师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工作证明(样式附后);社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本科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  (3)测试时间、地点:日-11日,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浦区海连东路24号)  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日前,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告公示栏公布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在确认现场领取。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号)执行。  4、普通话测试  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连云港市考点负责。  5、体检  具体工作由市、县、新浦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协调相关医院负责落实。  (1)体检时间:日-29日 上午9:30前  (2)体检地点: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老门诊楼三楼);赣榆县中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灌云县中医院;灌南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申请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成绩合格者,携带身份证原件、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空腹参加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依据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转交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日-4月1日  (2)网报地址:http://www.或http://www. 或http://www./  (3)网报要求:  ①申请2012年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体检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②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③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④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查询。  ⑤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教师资格栏目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7.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要求:申请者凭网络报名号到市、县、新浦区教育局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通过网络报名者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日―14日。  (3)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市图书馆三楼进行确认;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四县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201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①网络报名号  ②独立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符合申请类别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专业毕业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  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⑩粘贴相片页  注: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提交材料依次排序  8.日-7日,四县、新浦区教育局上传2012年拟认定教师资格数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查数据。  9.日前,全市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四县、新浦区教育局提交《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邮箱。  10.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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