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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注意啦!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这里有你想知道的一切!考生们注意啦!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这里有你想知道的一切!柏子尚百家号这几天,正是高考生和家长为了填报志愿抠破脑袋的时候。在成绩公布后的第二天,高考志愿咨询现场就人头攒动。6月23日,成都市新会展中心,2017级高考生纷纷来此咨询自己心仪的高校。当然,不少人还了解到高考生还有这么一个选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2017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热忱欢迎有志于家庭医学的考生踊跃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究竟是啥?被录取以后会享受哪些待遇?毕业后又应履行哪些义务?这些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将为大家一并解答!什么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指国家为重点补充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求而实施的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就业方向是?志愿参加并获准接受免费培养的学生须按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并按协议到约定的单位定向就业。如何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业?我省将招收临床医学和中医学2个专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相关专业。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川北医学院等省内医科高校将在我省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被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哪些政策优惠?被录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省财政发放的生活补助费。毕业上岗后,待遇如何?学生毕业并按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上岗服务后,应当享受与定向服务单位在编在职同类工作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毕业后,在定点单位的服务期有多久?按照规定,录取学生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服务期)。服务期满6年,在各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服务期满毕业生可被优先聘用。被录取的学生还要履行哪些义务?在服务期内,毕业生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得在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本县(市、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此外,毕业生在服务期内享有同定向服务单位职工同等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要求。哪些情形属于违约?按照规定,学生在到培养高校报到注册之日起至领取毕业证之日前,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放弃学籍或未按规定到甲方报到履约的;未经甲方同意,报考攻读研究生的;在校期间违反培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被取消学籍,或被刑事处罚的。此外,学生到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至定向服务单位上岗之日前无故擅自退训的;未经甲方同意报考攻读研究生的;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基地规定被取消培训资格或被刑事处罚的。聘用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上岗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前非不可抗力因素自行离(辞)职的;服务期间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总之,选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扎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既是一种光荣,也是一个挑战志愿填报路上,望考生和家长多多谨慎!当然,我们也欢迎大家加入到这个平凡而伟大的行列中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柏子尚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给大家带尚精彩的内容,欢迎关注哦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听到有人说农村订单定向的,特地去查了一下【嘉应学院医学院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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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 17:14:30
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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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字体粤卫〔2014〕2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47号)精神,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37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4年起,在我省高等医学院校开展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意见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卫生人才学历结构,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宜卫生人才,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计划,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医学人才。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分为3年制专科和5年制本科两种,主要面向乡镇、村级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招录和培养方式
(一)招生对象。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点院校定向培养志愿的广东藉考生。定向培养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城市考生和个别没有培养需求的县(市、区)考生,愿意到其他县(市、区)就业的,也可以选择填报,但必须服从定向地所属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定点院校和专业。汕头大学、广东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嘉应学院、韶关学院。其中,汕头大学、广东医学院招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医学生,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收中医学专业(含本、专科)医学生;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嘉应学院、韶关学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医学生。
(三)招生程序。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全省每年根据各县(市、区)定向培养实际需求,安排当年度招生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招生计划。学生自愿在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栏目填报志愿,录取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在院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投档,由定点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定点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农村生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程序。省卫生计生委于每年7月底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试信息,将定向培养考生录取信息整理并反馈各市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再由各市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考生录取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应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尽快通知考生或其家长,并在8月底前会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一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定点院校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1)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定点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考生如改变定向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就业方式。定向医学生在定点院校完成学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由省教育厅按“定向就业协议书”派遣到由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安排工作,确保有编有岗。不服从派遣者,省教育厅不予改派。
四、定向医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经定点院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各自学校目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因伤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中途退学的免费医学生除外。
(二)定向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三)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四)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完成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承诺服务期限内,省内限制从事医疗行业。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定向生的诚信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农村基层卫生人力需求调查,并于每年8月底前向所属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下一年度培养需求计划(见附件2),各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省卫生计生委和教育厅负责与定点院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定点院校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不得进行选择性招生,也不得将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向定向培养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
(三)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根据毕业生的毕业时间,提前控制编制使用,确保所招收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的编制和工作岗位。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乡镇卫生院应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结合“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利用职权为定向毕业生变更定向执业地点或改变定向服务单位,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2.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计划表(式样)
3.2014年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年度招生计划
4.2014年度有关高等医学院校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北京护理学院全国招生!招初/高/中专男女「免试入学/包就业」校企合作「就业各大医院」免试入学/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公办大学护理学院招生!!招初/高/中专男女「还招30人」
其实我自己都没看完
重点:(二)定点院校和专业。汕头大学、广东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嘉应学院、韶关学院。其中,汕头大学、广东医学院招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医学生,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收中医学专业(含本、专科)医学生;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嘉应学院、韶关学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医学生。
必须服从定向地所属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一)经定点院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各自学校目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因伤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中途退学的免费医学生除外。
嘉大的临床医学只有专科有定向,本科没有吗?
围观    ✎﹏๓₯㎕ ﹏ ﹏ 一切都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
哇哇,尽职尽责的嘉医一代好湿弟,我已造你做的好事了。
围观,大神帮帮忙,顶起来,让师弟师妹见识见识
为毛我没遇到这样的好事   --不以风骚惊天下,但求淫荡动世人
梅州 理科460分报专科定向生能录取吗
梅州理科460分报定向生能录吗
我真的真的很想很想了解,但好像太长了,看不下去。顺便问一句尸兄,2a压线能进你大药本么?!
师兄,是录完3a再录定向么?那如果3a被录了,这个定向就没机会了是吧?
师兄,我竟然看完了,然后嘉医我进不去了
师兄,在嘉医我不能陪你疯了
感觉挺好的!不用学费!毕业后还可以直接工作!
这队老长的咧,俺来晚了,唔厚意思啦~顶一个!
师兄,好羡慕
我2B高5分报农村订单定向的部知行不行?好期待呀
本人480已报定向。只报了一个,录不到就重读喽~
我理科488报了农村定向
楼主,你是哪个县的?
我亲弟就是临本定向的。。。
我听说农村卫生定向有降分录取,是真的吗?
我听说农村卫生定向有降分录取,是真的吗?
那你亲弟读了临本定向感觉怎样
楼主,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爹啊,为了找到你 我注册了无数ID!可见我的寻子心切啊。...
单身待解救…没钱买药,等死中!!!
为什么是获取录取通知书前签订合同,我都还没签啊……
登录百度帐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
密 码:
 | 
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
来源:教育部
教高[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兰州大学: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下同)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其培养、使用和支撑保障政策参照本科免费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培养工作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倾斜。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计生、中医药、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学校,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二、统筹做好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
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报考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高职计划在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区、市)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中央财政支持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三、落实好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国家每年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5000名左右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本科免费医学生,中央财政予以经费补助并将适时调整生均补助标准。免费医学生的生均拨款正常划拨。
四、改革免费本科医学生人才培养模式
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服务基层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
(一)完善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基层群众健康的意识,掌握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毕业后经全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能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
(二)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优化课程设置,统筹安排基础医学课程与临床医学课程,推进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的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将实践教学纳入课程体系,增加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民族医学)常用诊疗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教学内容,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三)加强免费医学生临床能力培养。改革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教学计划,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优先考虑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增加免费医学生到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时间。
五、切实做好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排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六、积极开展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教育培训
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专科医学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全科助理医师。免费医学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医师执业证书注明执业地点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服务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执业注册按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履约管理
不能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八、完善免费医学毕业生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主管部门及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有关工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要优先安排免费医学毕业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对服务满6年、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对服务满6年的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加强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地区、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免费医学教育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免费医学毕业生工作岗位;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医学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对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培养的免费本科医学生,各有关省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部门在免费医学生毕业当年6月10日前将免费医学生的就业落实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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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得通知》(发改社会〔号)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精神,自治区从2010年——2012年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工作,是实施国家《以全科医生为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支持下,为基层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又一次重大的民生工程。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有力推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变农村卫生人员学历结构、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基层卫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政策要点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2010年自治区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面向自治区所有县(市)。免费医学生招生对象为参加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愿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业,持有新疆户籍的各族应、往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数量:本年度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师),学制为五年(民语言考生增加预科1年),共招生150人,由新疆医科大学承担教学任务。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民语言计划为55名、汉语言计划为50名,民考汉招生计划25名,双语班计划为20名。
(三)学籍管理和学费: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按正规医学本科学籍管理。学生在校规定的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同时,在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以内,得到生活费补助。
(四)招生计划和录取: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达以县(市)为单位制定的订单式招生计划。自治区招办在最低投档线以上的考生档案投给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学校从自治区卫生厅提供的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村生源和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优先录取。
(五)签订协议书:填报本专业的考生,必须与岗位所在地县(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是考生报考本专业的必备条件,也是考生被本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各地日之前完成签订协议相关工作。
(六)入学和在校学习:免费生入学后,在被录取学校和专业学习,入学及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学校和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管理相关政策,并要履行相应义务。
(七)毕业和就业: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本科学历和医学学士学位,允许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学生就业,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岗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八)工作期限和流动:按照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必须连续工作6年以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自治区范围内地、州、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工作的重点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认真总结本地区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过程中,在招生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签订协议、统计汇总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利用有效的手段,广泛宣传本项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各地6月11日之前,将本项招生的政策已有效方式通知到各高中。
在确定免费生毕业后就业岗位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做好人员需求量大和偏远乡镇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的重点。
(二)提前落实就业岗位:落实好就业岗位是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核心。因此,尽量做好以乡镇为单位的订单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并提前做好毕业时的就业岗位。这要求各地卫生局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状况,包括人员编制、工作负荷等。
(三)及时完成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是否与岗位需求所在地县(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是填报本专业考生录取的必备条件。各地县(市)卫生局务必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相关信息于日前上报。
《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以卫生厅、教育厅、人社厅三个厅的名义即将下发,可从自治区卫生厅网站下载。各地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刷并译成需要的语言文字。
(四)严肃纪律、确保工作。各地卫生局、教育局密切配合,完善招生相关的各个环节,防范和杜绝违规现象,确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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