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人换人了怎么办

公司没钱交欠税怎么办?
转给别人,北京的话点我
破产清算,变卖的财产首先要清偿国家欠税
赶紧偿还,你是大股东,还是法人,你要负责的。
北京欠税很麻烦的,不知道你什么情况。说明就实话实说,写清楚原因,接受处罚。
哪的公司呢?如果是大陆的,直接上地税国税查,如果是香港的,可以打电话到税务署找公司课税专员查,也可以委托瑞邦帮您忙。
仲裁之后都没钱的公司你还指望让他赔款啊,还是省省劲儿去找个有钱的公司工作,时间精力都是钱啊,耽搁不起
公司经营不善被骗,欠税务局税款,可以办理破产申请吗——申请破产,与欠不欠税务局税款无关。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福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1、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
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过这种手段和程序,概括性的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2、一般而言,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状态,也称事实上的破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债务人丧失了继续经营事业的财产承受能力;另一类指债务人发生了债务清偿不能的财务危机。但是在法律上使用“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和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以将债务人所有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为目的审判上的程序。4、破产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支付不能或债务超过,都显示了债务人无法进行清偿债务的状态,因而进行破产这样的清算型处理。5、债务人不能支付时,法院根据申请以决定宣告破产;债务人停止支付时,推定为支付不能。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一般没什么责任的,不是主要负责人
主要由法人及股东承担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法人是要负全部责任的!欠税就要去补交吧,不然法人、股东都是黑名单了,以后什么都办不了!
《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税务机关要对欠税进行无限期追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要进行无限期追缴国税总局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没有追征期的限制。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征管法》第52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企业财产损失抵税不得层层审批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6月3日审议通过,将在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得实行层层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等等,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对于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办法》规定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以及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办法》规定,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得实行层层审批,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opyright &
就爱阅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号-4
声明:文章《公司没钱交欠税怎么办?》由就爱阅读网友共享发布,目的只是为了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与本站立场无关,如用户分享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公司转让法人更换了,原来的债务应该如何清算?
我的图书馆
公司转让法人更换了,原来的债务应该如何清算?
中财华商集团小编今天来说一个很多创业者都会遇到的问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原来的债务谁负责?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由于种种原因,B公司拖欠A公司100万元款项,且迟迟未还。A公司向法院起诉,而B公司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由,拒绝支付… 但又有人有疑问了,如果我公司是从别人那里转让来的,前人欠的债莫非也要我还?这就涉及两个关键点:1、公司是单纯变更法定代表人还是整个转让?2、变更前、后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公司股东吗?注意,小编这里强调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大家口语上约定俗成的“法人”,因为在规范概念上,“法人”指的是公司,而“法定代表人”才是那个管事儿的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是代表“法人”(即公司)行使职权(如签字等)的一个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是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即经理)其中之一来担任。比如,经理作为外聘职务,是可以不投资不占股的,所以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板,甚至不一定是股东,就算是股东也不一定是大股东。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公司债务的,与个人无关;但若该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就应承担责任。因为大部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大股东担任的,也就是实际控制人,即老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注意,这里是“认缴”哦,所以如果你认缴了一个亿,实缴一万,公司现在欠债五千万,那你可不是得赔偿嘛…如果这位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控制人的话,那么说白了是个“背锅的”,因为各种文件大老板让你签字你敢不签吗?如果因为你签署的某些文件,导致了违法违规行为,那是不是就要承担责任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同时,《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小编才在一开始说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如果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所有的债务债权都处理干净,包括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贷款没还等等。而且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原股东有隐瞒债务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东先承担,再向原股东追偿。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国税欠税换法人还用补欠的税?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var sogou_ad_id=731547;
var sogou_ad_height=160;
var sogou_ad_width=690;企业欠税累计21万 法人被阻止出国_凤凰资讯
企业欠税累计21万 法人被阻止出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扬子晚报讯 (记者 陈郁 通讯员 于群 陈岚 夏明炜)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地税局获悉,南京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为累计欠税达21万元,而于近日收到了南京市地税局执法人员送达的《阻止出境决定书》。这是南京地税部门首次对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
原标题:企业欠税累计21万 法人被阻止出国扬子晚报讯 (记者 陈郁 通讯员 于群 陈岚 夏明炜)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南京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为累计欠税达21万元,而于近日收到了南京市地税局执法人员送达的《阻止出境决定书》。这是南京地税部门首次对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了解到,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以来,累计欠税达21万元,地税执法人员多次催缴,企业仍拒不缴纳税款,随后该局对企业启动银行强制扣款程序,经审批强制扣缴税款后欠税仍高达20万元。2016年6月,税务执法人员在通过与企业相关人员询问中了解到,虽然欠税,但是企业法人王某却多次出入境,而为督促纳税人尽快缴纳欠税,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提请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阻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境。这一措施将一直延续至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为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342989
播放数:142987
播放数:314445
播放数:580892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