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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边看手机边过马路 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被曝光
  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发展迅速,一些城市正在步入汽车时代。但是,人们的交通文明素质与现代交通文明的要求不相适应,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闯红灯、乱停车、争道抢行、行人横穿、跨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仍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社会和谐。
  本月,市委文明办和厦门日报社联合组建的“文明创建暗访团”再次行动起来,奔赴岛内外六个区,将镜头对准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本次实地走访过程中,“文明创建暗访团”发现,在岛内的繁华街区,一些电动车对部分路段的禁行标志熟视无睹,有些电动车甚至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在城区的主次干道上,车辆突然加塞、变道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车辆行至斑马线前,司机仍猛踩油门,加速开过,丝毫没有礼让行人的意思。而在岛外,摩托车的不文明行为是破坏交通秩序的一大原因,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人流密集区域,摩托车、电动车、汽车和行人混行,常常乱成一锅粥。
  “文明创建暗访团”还注意到,不论在岛内或是岛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中的乱停车问题也十分突出,部分车主抱着侥幸的心理,自认为没有监控,没有交警巡逻,不会被罚便趁机停车,完全不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会阻碍到他人通行。而行人过马路不等红绿灯、不走斑马线的情况也不少见,有些人贪图便利甚至不顾形象翻越栏杆。“低头族”边过马路边看手机的现象也很突出,不仅对自身安全极不负责,也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
  1.行人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
  2.电动车逆向行驶
  3.电动车禁行路段违规行驶
  4.机动车闯红灯、乱鸣喇叭
  5.机动车不礼让过斑马线行人
  6.车辆加塞、随意变道
  7.“低头族”边看手机边过马路
  8.乱停放车辆
  9.摩托车超载
  10.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帽
  【曝光台】
  【镜头1】
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随意穿行。
  禁行路段
  电动车扎堆乱窜
  地点:思明区湖光路、湖滨中路
  记者观察:湖光路禁行电动车,设立的禁行标志也十分醒目,但在繁忙的车流中,总能见到电动车的踪迹。送外卖的、接送孩子的……中午时分的湖光路,很热闹,电动车甚至都骑上了人行道。
  惊险的画面也不时出现――送餐员一手提着外卖,只用单手把持着电动车,在路旁左右张望,见没有来车,便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逆向行驶。
  湖滨中路也是险象环生。不到两分钟,就有五六辆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飞驰而过,有的车上还一前一后坐了两个孩子;电动车速度很快、突然窜出,让不少行人吓了一跳。
  【镜头2】
的士和行人抢过斑马线。
  乱鸣喇叭、随意变道
  交通秩序较为混乱
  地点:湖里区华荣路、兴隆路、中医院周边
  记者观察:中医院周边路段不时能见到机动车乱鸣喇叭、随意变道等不文明交通现象。大车小车抢道,谁也不甘示弱,马路上险象环生;人行道上,不时又有电动车闯出;该路段人车混行,交通秩序较为混乱,经常造成堵车,成为出名的堵点。
  红灯亮起,华荣路往湖里大道方向的车道上,一辆白色轿车随意变换车道,让后方车辆措手不及,只能小心避让;原本整齐的队伍,瞬时变得歪七扭八。在兴隆路与华昌路交叉路口的斑马线前,车辆一辆接一辆,不时有车鸣喇叭,一名女孩要过斑马线,在路边站了近半分钟才“抽空”通过。
  【镜头3】
行人随意翻越隔离栏。
  行人翻越隔离栏
  横穿马路最普遍
  地点:海沧区滨湖路、海沧医院、海裕路
  记者观察:明明不远处就有斑马线,不少人却选择横穿马路,危险系数直线飙升。在滨湖路上,两名女子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突然从绿化带里闯出,左右观望着车流,伺机通过。在海沧医院门口,醒目的斑马线却有些孤单,不少人横穿马路,自顾自地在车流里穿梭。一名年轻人甚至边横穿马路边低头看手机,让人看了不禁为他捏把冷汗。
  海裕路石塘天桥附近,车流量不小,也不时出现惊险画面。上方就是人行天桥,仍旧有人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隔离栏。
  【镜头4】
车辆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
  车子“骑”上人行道
  禁停路段也乱停
  地点:集美区集源路、印斗路、市民广场公交车站周边
  记者观察:在集源路、印斗路等地,不时能见到乱停车的现象。原本宽敞的马路,两侧却被违停的车辆占领了;人行道上也跟着“遭殃”,不少车子“骑”上人行道,行人只能在夹缝中侧身而过。
  在市民广场公交车站附近,两个禁停标识很明显,一旁还设置了前方有车库停车的标识。然而,就在这些标识下方,却停了满满一溜的大车小车,足足有二十余辆。
  【镜头5】
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互不相让。
  人车混行乱糟糟
  路口谁也不让谁
  地点:同安区中山路、钟楼
  记者观察:周末的下午,同安中山路人头攒动,电动车、摩托车也夹杂在其中,几乎与行人擦肩而过。狭窄的马路被挤成一团,有想过却过不去的轿车,有横在路上旁若无人的摩托车,有等得不耐烦猛按喇叭的电动车,还有侧身在缝隙间挪动的行人。
  在百米外的钟楼前,常常车辆一调头,就会和停在路旁的十多辆三轮摩托车扭在一起,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互相较劲,行人只好在车辆两侧交替穿行。
  【镜头6】
摩托车载着三个人且都不戴安全帽。
  摩托车超载严重
  半数骑手不戴安全帽
  地点:翔安区马巷车站
  记者观察:马巷车站周边,摩托车往来穿行,络绎不绝,但只有约一半的司机戴了安全帽,乘客戴安全帽的更是少之又少。摩的生意红火,它们才不管正反车道,随意穿行在车行道两侧招揽乘客。
  不仅安全帽没戴,摩托车超载现象也很严重。一辆摩托车上甚至坐了四个人,都没佩戴安全帽,坐在最末端的女子,大半个屁股都离开了车座,摩托车在货车、客车中飘移,看上去十分危险。
  【观点】
  文明交通
  人人有责
禁停标识这么明显,司机却视若无睹。
车辆随意变道,险象环生。
  ■文明观察员& 陈炳炎
  交通文明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体现。不论是行走或是开车,只要在路上,您就是交通参与者。无规矩不成方圆,市民们本应具备文明交通的意识,各行其道,互相礼让。但如今,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时有发生,轻则引起阻塞,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在不文明交通行为中,有几种较为严重:一是电动车常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而超载和行驶在禁行道路上更是常见,正是这些置个人生死于不顾的交通行为,才不时出现事故悲剧。二是斑马线若不设红绿灯,车辆常不礼让行人。与车辆相比,行人是弱势的一方,斑马线更是行人的生命线,但有些司机贪图速度,不愿意让行,使得行人只好在斑马线上停步不前。三是车辆互相加塞的问题日趋严重,导致岛内禁鸣喇叭这一规定也被破坏。其实,若司机们不肯相让,按再长、再响的喇叭也无济于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整治好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努力完善。首先应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培养市民的文明素养,树立市民的公德心。让市民们明白相互礼让的重要性――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其次,我们可以抓好典型,营造“行车停车不随便,做厦门好司机”的良好氛围,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作为政府部门要健全完善文明交通的长效执法机制,让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逐步达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的效果。
  【原声】
  ●康女士(同安区中山路沿街店面店员):晚上中山路有很多行人,但一些年轻人非要把摩托车骑得很快,还把发动机弄得轰轰响,这对行人来说很危险。上个月,我们店门口就有人被摩托车刮擦到,还好没有受伤。
  ●陆女士(市民):晚上走在oY湖边上散步,总会被电动车吓到。他们专门行驶在人行道上,车速还很快,要么从拐弯处窜出来,要么突然在背后“滴”一声,我散步的好心情都被折腾没了。
  ●林女士(市民):在仙岳路和湖滨中路的交叉路口,很多电动车不走斑马线,也不等红绿灯,直接横穿马路,不仅行人看了会怕,就是汽车司机也怕,万一躲闪不及,后果不堪设想。
  ●吴先生(学生):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车辆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要罚,行人乱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也要罚。明年元旦,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就要正式实施了,不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严了,我看好新法规的出台!
  【他山之石】
  深圳:行人闯红灯或成信用污点
  早在2012年年底,深圳市交警部门便开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行人闯红灯处以20元至100元不等的分档处罚,或让违法者穿上“绿马甲”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与其他地区当场处罚不同的是,深圳交警已全部实现了PDA(即移动警务通)执法,所有处罚信息会上传至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并永久保存;民警处罚前将通过PDA查询当事人的历史违法记录,并根据查询情况执行相应的处罚标准。深圳市交警局计划与多家征信机构联合建立深圳交通参与者征信体系,意在将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贷款、买房等挂钩,以此遏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加坡:
  违规将被罚款
  交通布局合理
  在新加坡,鲜有行人闯红灯,一是因为罚款,若行人在禁止穿越的地方横穿马路或在十字路口闯红灯,即为违法,将被处以20元-70元新币(约人民币90元-300元)。二是源于合理的交通布局:有些道路虽不宽阔,也会安排一组以上的红绿灯控制,并在中间隔离带设有小岛形的缓冲区域,让行人分段过马路。新加坡陆交局于2012年在多处斑马线漆上“LOOK”(注意)字样,以提醒行人过马路前注意行驶车辆。
  [ 征集令 ]
  加入“文明随手拍”
  曝光身边乱象
  闯红灯、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您身边是否也有不文明交通行为?您可以加入“文明随手拍”行列,一同来曝光身边的乱象。您可以拍照并注明时间、地点等信息发给本报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或@本报官方微博“厦门日报”等多个平台(请注明“文明随手拍”)。
  如果您对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
  本版文/图
  本报记者 薄洁 林路然
  实习生 林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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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奕佳,赖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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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苏无锡一路口,一名17岁少年闯红灯被一辆大货车撞上当场身亡。或许悲剧发生那一刻,少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他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监控全记录地点:江阴暨南大道长泾镇范庄路口地段事发时,电动车驾驶人低头看着手机,晃晃悠悠地出现在画面中。完全没有注意到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是红灯,以及正向他驶来的大货车。也许直到被撞身亡的那一刻,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因为前方是绿灯没有减速,司机也未来得及反应,就撞上了电动车驾驶人。换个视角再看一下事发瞬间。被撞后,电动车即刻散架,车上的物品散落在四周,电动车驾驶人即刻飞了出去好几米远。后经现场救护的医生证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身亡。事故民警在核对死者身份时,发现李某1999年出生,今年刚满17岁。李某为自己闯红灯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更让两个家庭承受了一辈子的痛苦。交警提醒非机动车闯红灯危害大。节约时间、贪图方便,都不能非机动成为闯红灯的理由。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一念之差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通过路口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广大司机朋友在绿灯驶过路口时,一定要放慢速度,谨防从路旁蹿出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还有重要的一点,走路、开车时,请不要做“低头族”!这样的手机悲剧屡见不鲜<span style="line-height: 22.15年12月29日晚浙江温州平阳县,28岁的女子王某一边玩手机一边在河边散步。监控视频回放,她一直专注看着手机,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行走路线歪了,最终掉入河中,不幸溺亡。<span style="line-height: 22.15年11月28日下午江苏南京鼓楼区的一处铁路天桥上,41岁的王某,酒后一边玩手机一边走路,不慎踏空滚下天桥台阶身亡。<span style="line-height: 22.15年5月13日下午广东中山坦洲镇十四村三华百货对开路口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路边监控拍下了事发经过:一名穿短裙的年轻女子右手接听手机,当她过马路时,一辆白色货车迅速将其撞倒在地,随即又被一辆泥头车辗轧过去。继续看下面这组动图,你还敢在走路或开车时玩手机???↓↓↓走着走着,就撞到了柱子上,很多人遇到过吧。↓↓↓这位更惨,被车撞了↓↓↓她,慢悠悠的,直接掉进了游泳池↓↓↓前边的人都转弯了,只有她,玩着手机,掉进了水池↓↓↓后果很严重!↓↓↓走路看手机掉下站台,如果列车没能及时停下……↓↓↓注意受访者的身后↓↓↓过马路玩手机,然后没有了然后开车玩手机,简直就是在玩命啊!↓↓↓既然知道开车用手机危险,拿手机之前左顾右盼,为啥还拿出来呢?动图↓↓↓不要用手机“蒙蔽”了你用来看路的双眼!动图走路不要玩手机!开车更不要玩手机!遵守交通规则,拒做危险的"低头族",提醒自己,也告诫身边每一个人!警方提醒开车有这些行为,都要被罚!接听拨打电话、刷微博、微信等,记2分!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厦门交警在驾驶员在开车时频繁拿起手机看微博、发微信等行为危险性非常大,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可处以50元罚款、记2分。警方表示,发微信、短信等行为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所以交警处罚是有法可依的。开车抽烟,罚款50元!据交警介绍,按照《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第8款的规定,驾驶时抽烟的驾驶员将被处50元罚款,记0分。交警在路上巡查时,一旦发现驾驶时抽烟的违法行为,会立即制止并开出罚单。一位交警分析,开车抽烟将会引发一系列影响驾驶员注意力的情况。从烟盒中取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香烟、吸烟、弹烟灰、扔烟头……这些小动作看似简单,但都会让驾驶员在不经意间做出低头动作,出现分散注意力的情况。一些驾驶员还喜欢一只手控制方向盘,另一只手夹着烟伸出窗外弹烟灰。交警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单手操控方向盘肯定没有双手操控稳定;如果车辆左侧发生撞击,夹着香烟的手正好在两车之间,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未熄灭的烟头如果落入车内,结果更是难以预料。交警提醒市民,驾车时别抽烟。针对驾驶时抽烟的违法行为,罚款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纠正驾驶员的危险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吃棒冰、比剪刀手,罚!<span style="line-height: 22.月4日下午,杭州交警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的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吃棒冰。民警向该驾驶员指出其存在“驾车时吃棒冰”的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认定该驾驶员存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罚款100元并记2分。<span style="line-height: 22.15年1月26日,浙江龙泉小伙小方驾车行驶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上时一时兴起,对着监控摄像头比了个剪刀手造型,刚好被监控拍了下来。丽水市高速交警支队就在前方不远处查超查违,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把他拦了下来。小方的行为被交警定性为“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罚款200元。开车抱宠物,罚!<span style="line-height: 22.14年10月18日下午,在哈尔滨市兆麟街与柳树街交叉路口处,一辆车在转弯时没有避让相邻的直行车辆,并且鸣笛,被民警拦下。民警还发现司机开车时一直抱着一只宠物狗。因鸣笛、不避让直行车辆,民警依法对其罚款200元;因其违反安全驾驶规定,对其处罚100元。﹀有什么事比生命更重要?手机、吸烟等比活着更有吸引力吗?﹀珍爱生命从安全驾驶做起!从出行不做“低头党”开始~好不容易到周末了,不和家人出去散散心么?看完这条,就把手机收起来吧! & 本帖内容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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