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满粗腿大臀妇女,我当时就震惊了,这该是运动员的腿吗

上帝欠我一幻肢
发誓再也不去凡受tag看傻逼表演了话都说不清就他妈逮谁内涵谁 绝了你圈牛逼 佛了佛了看个新浪文章都能司马连发几篇污染tag 问他妈是谁连名字都说不出来 牛逼你圈可劲儿刷图和自攻自受吧不再见?
几句话不吐不快。有些人真的很过分吧,撸否本就是受粉圈地自萌的地方,tag里全是图和无内容的文字,到底想干什么?如果要刷图何必来撸否,去微博不是更合适?谁都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cp,你嗑的就是王道,看不上的就是辣眼睛不让人带凡受tag。太霸道了吧?总是充斥着水仙(我很奇怪为何你们不带上凡攻和凡受两个tag呢?既然是水仙)和只有他自己配得上自己这种言论(那你发这个tag的意义在于?)是单纯厌恶cp故意来占地吗?大家萌凡受而已,硬要分出个高低贵贱是为什么?一直在双标一直在强行“净化”tag?试问谁点开撸否凡受tag的时候,想看到里面全是你小学生一样的配词和图图图图图。我知道的,就有几位其他圈子的太太,萌上凡受找组织,点开tag被吓跑了。大家是来看文的。真的不是为了看你zqsg的抒发个人喜好。非要较劲的话,不管你萌什么cp,用高产高质的文来占领凡受tag,点开tag满屏幕都是你爱看的cp文,行吗???
不爱笑的酷凡和不爱笑却笑了的酷万(?)在每次都快进的广告歌里看到了情侣头像(笑)
非常惨了老白日常安利爱豆结果好兄弟不仅买了还穿着当头像了(&-`).
2015年干一票freestyle battlePGONE VS 干爆你干爆你:“我像尼玛比EXO我像特么吴亦凡”王日天:“他不是吴亦凡他特么是hzt”神TM命中注定,选导师多少带着爱【评论甩链接,指路49:38王日天撒糖接好了(&-`).?o?
塑料兄弟情(&-`)分不清是嫂子还是弟妹的三人行。———————————————
emmmmm追星或是追女友衣服很早就同款参加比赛反复穿的次数又多了所以直接用的嘻哈头条截图real追星白
看着看着就要去看一眼进度条,舍不得看完。
第一次见到Kris是在S市的gallery&coffee。雨季已经绵延不绝地笼罩这个城市半月久,云层厚重,行人匆匆,像是在演一出巨大的默剧,我这个外来者是唯一观众。因此当我在埋头翻完三本时尚杂志后猛一抬头,发现雨竟停了,失踪已久的阳光正从云间倾泻下来。那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咖啡厅的门口,就像灰暗静默的演播间里突然打亮了一道追光,所有的视线随着光线而去,落定后便再也无法移开。
在此之间对Kris的种种印象都是通过三方渠道后自己臆想出来的,在这个传媒行业瘴气弥漫的今日,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信谁的,但起码有一点友人朋友们确实并未诓我,甚至有些保留。
他真的是个很漂亮的人。
现在已经入秋,他穿白T黑裤,外面套了一件米色风衣,很简单的行头,但是细节之处不得忽视。领巾,腕表,耳饰,搭配得相得益彰。早就对Kris的时尚品味有所耳闻,所以此刻我还算镇定,嗯,至少没有看到呆掉不是吗。
我动作僵硬地冲他招了招手。Kris快速朝这边走过来,一手摘下挡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一手伸向我,一边说“你好你好”,一边露出温和得几乎有点傻气的笑容。我原本的那一点觐见大明星的紧张刹那就消散了,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接二连三地说了起来。什么今天天气不错,你吃饭了没,住在哪里啊,一个女孩子住会不会不安全之类的。我只能用点头摇头来跟上他的问题,说到吃饭这个事情时他流露出了可以称得上委屈的情绪,“他们都不让我吃东西!”
我立马顺着话题问道,“这是为什么呀,你做错事情了?”
他抬手在自己的下巴上抚了一把,又捏了捏自己的胳膊,语气几乎是沉痛的,“减重。”
我配合地表现出恰当的惊奇和关怀,“你还需要减肥?你腰细得连女孩儿都嫉妒。”
他笑了,眼睛都眯起来的那种笑,我也完全放松下来——根本就是个大男孩嘛。
在进行了半小时严重的拉皮胡扯之后,他忽然发现了一直被我冷落在角落的相机,话题也由此被带回正轨。
“你怎么都不用它,我本来以为你会一直对着我咔咔咔。”
“怎么会呢,我是摄影师,又不是记者。”
“那就更不对劲了,身为一个专业的视觉工作者,看见我这么上镜的人物不是更应该激起你的创作欲望吗?”
我竟无言以对,终于做出了早就该做的反应,呆住了。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蠢样,空气可怕地安静了几秒,然后他大笑起来。我觉得那笑容耀眼极了。他说得对,我怎么可能不想把这么美好的景象记录下来呢,简直一帧都不想错过。他似乎对我的工作道具很感兴趣,瞧了又瞧,我便大方地把那台Leica M递给他,并教了他一些基本的拍摄技巧。他上手很快,好像什么东西在他手中都变得纯粹简单起来。
我们便谈起这次碰面的目的,是关于他的写真集。原本是和Kris经济人谈的,但前两天有人联系我说Kris想亲自和我交流一下这件事。拜他所赐,我两天都没睡好。这不是我第一次帮艺人拍写真集,甚至也与一些资深导演合作过电影片场纪实之类的项目,难度和复杂度都会更高,但一想到要提前和Kris本人进行谈话,我就像一个年轻小姑娘一样充满新奇和兴奋,无法遏制。
“这台机子贵不贵的?”
“五六万吧。”
他赶忙把机子塞回我手里,一脸惊吓的样子。我心里好笑,打趣他,“你觉得贵?这真不像一个大明星该有的反应。”
他黑漆漆的眼睛瞪大了,“这跟我是不是明星有什么关系?”
我被噎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接,好在他接着说道,“玩这行还真烧钱啊。”
“还行,其实器材损耗是其次的,你知道真正让人头疼的是什么吗?”
“感冒?”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是模特。模特是最大的耗材。”
他就很懂地笑起来,“噢……对啊对啊,我很贵的,你要好好珍惜拍我的机会。”
Kris以前也出过写真,但基本都是硬照。按他的意思是,该做一点不同的东西了。
“可以拍一些日常的,演唱会,练歌,拍戏,都行。对于技术方面我不是很懂,还需要你来把握。”
我仔细地听他的话,愈发觉得Kris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许多事情他都能立即给出决定,好的建议就采纳,不好的模棱两可的就pass,不会说这个需要和我的经济团队商量之类的话。
我们聊了三个小时,基本敲定了几个方案,剩下的需要我回去再细化。
这时我们都注意到隔着一条过道的一个卡座里,两个女生一直在朝这边观望,窃窃私语。没过多久咖啡厅又来了四五个女孩子,与原先那两个女生围在一起,看来是互通了消息。
我看了一眼已经停下话头的Kris,他脸上那种惬意松懈的表情消失无踪,虽然笑容还在,但忽然有了距离感。做偶像真是辛苦啊,我莫名地感慨。在又有三个女孩子假装无意地走进咖啡厅后,Kris拿出手机,看样子是在发消息。手机立刻传来震动,对方回得很快,他看上去轻松了一点。
我以为他在联系经纪人,“怎么样,经纪人离这里远吗?我十分怀疑再过十分钟这里会变成粉丝见面会。”
“很远,再加上堵车,等他们来我估计已经在逃亡了。”
我有点紧张起来,毕竟艺人的安全是顶重要的,但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和他闲扯写真集是圆是方,丝绒还是哑光。五分钟后我开始冒汗,比起Kris可能走不出这个小屋子,我更担心我会被这些女孩子们好奇的目光扫射而死。
上帝啊,快点来个骑士把眼前这个有点调皮的王子给带走吧,我不认为我能为他的脱身贡献多少力量啊。
这个时候骑士出现了,就像是凭空冒出来似的。那人和Kris一般高,身材出挑,穿着低调的深色夹克牛仔裤,棒球帽压得很低,只能看见帽檐和立领中间露出的一个挺得嚣张的鼻梁。他几乎是悄无声息地来到我们桌边,Kris眼睛亮了。
那人熟练地往他头上盖了一顶MLB棒球帽,把他有型的头发啪地压扁,惹来Kris好一通抗议,“我绝对不会搭配成这样出门的!”
“你不这样,根本出不了这个门。”那人不客气地回敬道。
意外地带了点口音,使得原本略低的声线变得可爱起来,我好奇心更盛了,但对面两人似乎自见面起就忘了周遭的人和事。
那人放在Kris肩头的手滑下去抓住了他的腕,这是离开的信号。Kris只来得冲我抱歉地一笑,留下一句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便被拽着往咖啡厅内庭匆匆而去。原本蠢蠢欲动的姑娘们喧哗起来,手忙脚乱地跟着一哄而入。
想必骑士应该知道一条最佳的逃生线路,好把王子完完整整地送回暂居地吧,我搅动着变冷的咖啡,不无幸灾乐祸地想道。
一周后我按照约定来到B市,兜兜转转经过无数人接引终于在一个影棚里再度见到了Kris,那锃光瓦亮的卤蛋脑袋让我几乎不敢认他。我踌躇了一会儿,想让自己表现得矜持一些,但开口的那刻还是让笑意流泻了出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他就摸着自己的脑袋,笑嘻嘻地说我这发型不错吧。
他刚进剧组不久,第一场戏就是绿布戏,很考验演员的想象力。在不影响他拍戏的情况下我举着长焦镜头隐匿在剧组的工作人员当中,放肆地看他从一个偶像歌手向多戏路演员的转变。
这一天通告走完之后他下戏,进演员休息室没过多久又跑了出来,他换了衣服,但是妆还没有卸,哒哒哒地就不知道往哪里跑。那时我正在采访同剧组的其他演员,为写真集“友人”那一栏采写素材,无法跟上去,只瞟见他兴致冲冲地钻进了另一间演员休息室。我却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那里面是谁呢?
我没想到的是这部戏从闷热酷暑拍到了寒冬腊月,整整四个多月,我几乎成了剧组的编外人员,一有空就往片场跑,工作人员连盒饭都为我准备了一份,他们都赞美我的工作热情,我赧然。其实拍Kris对我来说性质已经变了,它不是工作任务,而是对艺术的追逐。而后来某些发现更让我无法把焦点从他们身上移开了。
尽管戏份很紧,但在没有通告的日子Kris还要兼顾其他工作。那段时间他还参与了一档综艺,两头跑不得不说辛苦。来到录制现场时还早,嘉宾还没有到,只有工作人员来去匆匆地布置道具,十分安静。我就在空地上铺了块布,蹲在那里整理摄影器材。这时从我脸旁忽然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来,越过我的肩膀抓起一个闪光灯。
“这么多东西啊,你一个人背得动?”
声音才在我背后响起,我头皮一炸,整个人抖了抖。那人眼疾手快地接住从我手里跌下去的微单,脸上的表情比我还心有余悸,“那家伙跟我说过这玩意儿很贵的,你得小心点啊。”
我呆了呆,才反应过来他口中的“那家伙”是谁,不禁有些好笑,“他还真是什么都跟你说啊。”
“我哪有。”这时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Kris蹦蹦跳跳,浮夸地踩着太空步出现在我眼前。
“你已经不是偶像明星了,不必每次出场都这么时尚感。”手里还抓着摄影器材的男人用下巴指了指Kris藏在帽子下面的卤蛋,举起相机作势要拍。
Kris冲上来按住镜头,大声嚷嚷,“我永远都是偶像,留胡子也是偶像!”
男人像是被他的大言不惭惊住了,沉默了一会儿接道,“你也会长胡子?”
Kris跳起来,双手勒住他的脖子,“哪有男人不长胡子?!”
我看着他们穿一样的服装,像两个幼稚园的小孩儿一样打闹,才意识到,原来L也是这个节目的常驻嘉宾啊,他们还真是有缘分呢。这段时间因为常往剧组跑的原因,再加上Kris和他走得近,我跟主角之一的L虽谈不上很熟悉,但也不陌生。
人总是被惯性思维绊住手脚,就像我以为东北人天地不怕,大手一挥刀山油锅随便下。事实上L害怕坐过山车。
L不是个会根据节目需要而做戏的人,他的害怕是真实的。借助远摄镜头的便利,我看见过山车上坐在前排的Kris频频回头,拍拍L的膝盖,一次次。我听不见他们的对话,但Kris脸上的关心传递一切。
虽然他们平时不显山露水,录节目时互动也不多,但我还是在心里说,他们关系真挺好的。
那天节目一直录到夜晚。我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趁L休息的时候凑上去,“现在可以拍你吗?”
他看上去有些累了,穿着一次性雨披,脸上都是水珠,在LED的灯光里肤色几乎苍白。
“你还在啊?可以啊,随便拍,我随时都是帅的。”
在某些方面,他和Kris像得可以。
我对着他咔咔咔按快门,他注视着对面的大型游戏设施,表情说不出是如释重负还是怅然若失,语气倒四平八稳,“你应该去拍那家伙,他现在一定兴奋得像个小孩子。”
“除非把我绑在他们的船上。”
“你也怕坐那个?”
“人总有害怕的东西。”
他似是听出我话里的安慰,在取景器里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对啊,我不是觉得丢人。只是不能和他们一起坐,有点遗憾。”
他安静地笑起来时很宽厚,眼角有细纹,湿漉漉的碎发将他的眼神掩住了,“尤其是他这么高兴的时候,我却不在旁边。”这话他说得又轻又快,几乎被远处巨大的落水声盖住了。
随即他又吊儿郎当起来,“哎,这话你可别写进去啊,好像我是个被大人抛弃后有小情绪的小屁孩似的。”
我被他逗笑了。
夜色里L大声跟远处喊话,小跑着去了码头。Kris搭住他伸过去的手,从船上蹦下来,L被他的动作拽了一把,两个人撞作一团。
Kris大笑起来,露出两排白牙;L黑着脸,往对方头上扔了一块毛巾,攥着他的手把人拖离岸边。
我有些感慨,能和他们相识真好。
写真集再怎么艺术化,到底还是摆脱不了商品的本质,这和唱片电影是一个道理。所以跟拍了一个月以后,Kris清一色的光头形象让我禁不住担心,粉丝会不会不买单,会不会更希望见到一个华丽的Kris。我和他说起这个忧虑时,L先一步回答道,“不会啊,他的粉丝很铁的,你不知道他的粉丝在见到他以后眼里就看不见其他了吗?”
这个……我切实体会过。
“哎,要不你试试留胡子吧?”
我盯着Kris一脸认真考虑的表情,恐惧万分,生怕他真的会采取L的建议。
“还不是时候,这本写真算是我这个阶段的写实,现在我还是小鲜肉啊。留胡子等到下一本或者下下本吧。”
我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是第一次听说他打算把这写真出成一个系列。L显然也没预料到Kris会这么一本正经,但下一秒就被雷中了。男孩儿搓着下巴,不怀好意的眼神在L脸上徘徊,“大新,我觉得你可以尝试一下胡子诶。”
“你是说我已经不是鲜肉了吗?”
“你什么时候是过?”
L气炸了,掀掉Kris装腔作势的帽子就是一通蹂躏,Kris边笑边躲,嘴里连连求饶。我瞬间觉得自己的存在很多余。
L和K两人相处模式很有趣。L不如Kris那般巧舌如簧,Kris又不如L那般身手矫健,所以基本上言语调戏最后会上升为肢体暴力,以Kris温言软语的认输为结束,你不必担心什么,因为他们显然都乐在其中。
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有一回我去Kris下榻的酒店送写真集样片,提前说好的是可以去他房里相谈。但是没有房卡的我,只能在酒店大厅等他或他的助理来领人。没过一会儿,我却等来了L。他从电梯间出来,看到我的时候似乎有点吃惊。听到我的来意,他拖长了调子说,“噢……他好像有事呢,你现在上去估计也得等,我们在大堂坐一会儿吧。”
我到的时间不早不晚,按理Kris不是会延误工作安排的人,我猜想他被确实被其他事拖住了。酒店大堂有一个bar,白天没什么人,我们坐下来,闲聊的话题基本围绕着Kris。交谈中我发现L对Kris十分了解,这种了解不表现在对Kris的日常喜好了如指掌,而是你能透过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他们之间的那种亲密。此时我也没有意识到这种主角有事,却要L来作陪的情况其实有些奇妙,就像我们不是在某酒店大堂,而是我来到了L和Kris的家中做客一样。
在说到Kris偷偷啃掉拍戏用的鹅腿时,原本哈哈大笑的L忽然慢慢停了下来,那种表情我从没在他脸上见到过。他保留着淡淡笑意,眼里闪过撞见美丽事物的惊喜,然后初见的惊喜转化为得意,还带了一些宠溺在里头,温柔得一塌糊涂。
我吃惊地顺着他的目光回过头去。
这家五星酒店大堂中央是一段宽敞华丽的螺旋楼梯,还铺着红毯,就像《乱世佳人》塔拉家的宅邸里那段楼梯一样。Kris就站在楼梯中间的平台上,一只手搭着扶栏,白色的订制服装衬得他笔挺修长。他微笑着望向我们,我旁边,L站了起来。
由于这幅王子骑士相遇的画面太过美好,我忍不住按下了快门。后来由于某些原因,这张胶片没有被收进第一本写真集,但是Kris似乎对它爱不释手,就向我要了去,当做个人收藏了。
惊艳过后,我缓过神来,对着并肩走到我面前的两个大明星无奈控诉,“你们窜通好的是不是?根本没有事情耽误你对不对?你精心打扮一番,好闪瞎我的狗眼?”
Kris眨了眨眼,无辜至极,“不是你说不想再看我光头了吗,满足你还不好?”
我怔了怔,才醒悟地发现今天的Kris不是片场里穿得破破烂烂、脸蛋被妆容弄得脏兮兮的那副样子了,造型师为他弄了假发,几乎看不出破绽。
“你不知道,那破刘海他非说假,前前后后弄了老半天,我都替化妆师憋屈。”
Kris没形象地佯踢了一下L的小腿,“刘海和鬓角的重要性,你懂不懂?”
L躲开一步,笑着说,“我又不是鲜肉,我懂它干嘛。况且,我觉得你没刘海没鬓角的样子也很好看啊。”
Kris愣了愣,撇开了脸,耳朵有点泛红。
我疲惫地扶住额头,刚才没瞎,现在是真的要瞎了。
十二月的B市已经冷透了,风呼呼直往我脖子里灌。由于有个临时任务,我飞了一趟日本,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影视基地。这个大制作剧组在这几个棚里换来换去,从演员到做饭的大妈都累得够呛。一个月没见,我在休息室见到Kris的时候,是助理帮忙开的门。他窝在角落里的一把躺椅上,单薄的戏服外面裹着羽绒服,头上甚至戴着雷锋帽,模样着实与T台上光鲜亮丽的领秀模特相去甚远。
我以为他睡着了,但是我一进门他就睁开了眼,眼神明晰,却掩盖不住疲惫。他笑得收敛,说话时声音很轻,看得出他在强作精神,我不禁替他担心。
“怎么了?戏的进展不顺利吗?”
“今天有场戏,感觉没到位,导演临时在改,现在大家都休息。”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我看出他不轻松。
我翻开旅行包,把日本带的伴手礼分给他,他这才精神好起来一些。
“L呢?他让我带茶叶的。”
“他啊……估计在空中喊救命吧。”
他领着我来到片场,摄影师还没开工,但是武术指导都在,看起来正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忽然一个黑影从人群里腾空而起,也不知怎么做到的,在空中一边移动一边翻跟头,足有十几个。最后一个动作是后翻落地,在晕得妈都不认得的情况下还能凹出这么帅气的造型,逼格十足。
一群人呜啦啦拥上去,像一群火车头围着L转圈。我旁边的Kris也想上前,但瞥见这阵仗后迟疑了一下,便停在人群之外无声地看着。尽管外头是严冬寒风,影棚里却跟桑拿室似的。我看见高处打灯的工作人员都穿着短袖,依然大汗淋漓,更遑论厚重戏服包裹、还不停吊威压翻来滚去表演杂技的L了。
“你的好兄弟看上去要哭了。”
“顶灯上面有近四十度,钢铁侠来了也要哭。”
“起码钢铁侠没有毛绒绒的头套。”
“他们终于肯放他自由了。走吧,慰问一下我们的空中飞人。”
不过我们不用动,L正大步向我们走来,助理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帮他把头套上的毛夹起来,露出的一截汗湿的后颈。Kris显然也看见了,他跳到L面前,用宽大的衣袍帮他扇风,L原本蔫蔫的脸色在看到Kris孩子气的动作之后恢复了几许神气。
“师父,别介,徒儿受不起。”
“受得起受得起,你累垮了谁去打妖怪啊?”
L气笑了,抓住Kris乱挥的手臂往嘴边一送,作势要咬,“师父,我也是妖怪,借我咬一口补补元气。”
Kris逆来顺受,“那你轻点儿啊,我营养价值这么高,要省着点儿吃。”
我和小助理面面相觑,同时觉得这对话很是微妙,并且沉重地考虑是不是应该立马消失。好在这时L发现了我的存在,终于。
“诶?这不是那谁谁谁吗?”
我咬牙切齿地挤出一点笑容,“对我就是那个您痛哭流涕诚恳请求务必带回日本特产您应该千恩万谢的谁谁谁。”
“……这句话好长。”
“茶叶我扔了。”
“你……哎,我被欺负了,你不管管?”
L恬不知耻地戳了戳看戏的Kris,偶像明星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回为师也帮不了你了。”
L望向Kris的眼神瞬间变得哀怨。
我适时打断他们,“请我吃个饭,Boys。不过分吧?”
这顿饭由于L先生吊了一天威压,第二天还得接着吊的缘故,Kris建议由他先做东,让L早点回去休息。酒店房间门口,我冲扒住门框哇哇乱叫,被Kirs一巴掌拍进门内的L先生挥了挥手,深切哀悼。
“L看着蛮可怜的。”
“别理他,他就是想喝酒了。”
我闭上嘴。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我清楚知道Kris有热心的优点,但他也不是个会过于干涉别人的人。而在对于L的事情上,他似乎插手得过多了。
他带我去了一家位于酒吧街后头的火锅店。隔着一条街是人们在纵情狂欢,我们在这种声音里安静地吃能够呛出眼泪的火锅,感觉着实奇妙。
Kris往锅里加菜,俊俏的脸蛋藏在蒸腾的热气后头,黢黑的眼睛被熏得有些水润。在影棚休息室见到他时的那种疏离又出现在他身上,或许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事实上如果不是我经常研究照片里人们的喜怒哀乐,我也很难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他的心事重重。他似是被什么问题困住了。
“你怎么了?”这是我今天第二次问他这个问题,但是我要的答案不是同一个。
他迅速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观察我洞悉了他多少情绪。
我跨下肩膀,有点泄气,“果然不能成为朋友……”
他就笑起来,“别别别,我现在最不敢得罪的就是你,你要是一尥蹶子把我往丑里拍可咋整。”
“你这奇奇怪怪的口音都跟谁学的?”
“还能跟谁啊。”他说到这忽然止住了话头,动手给我们的杯子满上啤酒,“有些事情我自己都没想明白啦,说也没法说。”
我理解地点点头,深知他不是不拿我当朋友,而正是因为他认可我,才不会轻易说出口。
“自己一个人想容易钻牛角尖啦。偶尔也找人倾倒倾倒,我看L就是个不错的对象。”
Kris怀疑地盯着我,“你这么想?那家伙的神经有这么粗。”他比了比自己的筷子,又立即摇了摇头,“不,比这更粗。”
我乐不可支。
第二天我知道了那场拖慢了剧组进度的戏。女演员的舞蹈重新编排和服装费了不少时间。角色在舞蹈和音乐里追忆前人,动心动情。男演员眼里的悠远茫然过于真实,目光落在一个旁人看不见的世界里,那里有谁呢?我不禁在心里问道。
导演喊卡的时候,Kris如梦初醒,他的眼光从L的身上划过,又远远对上人群之外我的。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些东西,他的目光也告诉我,他知道我有些明白了。
后来在写真集的收尾阶段,L作为友人受邀接受我采访时,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和Kris的事情。做访谈时他向来端庄得不像话,很难想象私下里其实是个混不吝,时不时脱线。围绕Kris的话题让他很惬意,似乎有无尽的话可以说。
“在外人眼里Kris是个可以高冷可以傻气的人,你怎么看呢?”
“只有傻。”
“你这样回去会被打的。”
“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
“他都为什么打你?”
“片场睡觉时偷拍他,说他老鲜肉,把他偷吃鹅腿的事捅出去之类的。”
“究竟是谁在欺负谁……”
“我,我欺负他。但是我觉得这样挺好的。Kris有时候会把事情闷在心里,谁也不告诉。不开心却不说,这我就没办法了,一点都没有。”L笑起来,“宁可他打我两下。”
我边记录边想,L确实神经不是一般的粗,Kris又是看着傻气实则敏感的人,能走到这个地步,不得不说他们每一步都不容易。
一开始我为我知道的事情有些忐忑,想着是该佯装不知还是强装坦然,在我还没想好的时候Kris发消息来请我去共进午饭,还让我带上这几天取的材,想一起探讨探讨。我揉了揉脸,几乎有点慷慨赴死的感觉。到达B市一处私人住宅后我冷静下来,因为来给我开门的kris一如既往,阳光明媚,帅气得让人睁不开眼。
进门后我才发现来的基本都是剧组的演员,这栋宅子也是某个演员的落脚点。可能是大导演不在的缘故,这几个年轻人就像脱离了大家长的管制,个个都有点放浪形骸。我把印在纸张上的照片一张张摆在客厅空旷的木质地板上,各种各样的Kris呈现在众人眼前。我们一个个围绕着这些照片,或欣赏或吐槽,像个小型的摄影展。Kris起初有些不好意思,但在友人的插科打诨之下也就豁出了老脸,“反正我每个角度都是帅的。”
“你要说几遍?”
“敢再不要脸一点吗?”
“L呢,你说你俩谁帅。”
被点名的男演员一脸懵的从厨房钻出来,一手拿着锅铲,还穿着围裙。
“大哥,快别顾着那锅猪蹄儿了,这有人要造反啦。”
L关了炉火,卸下装备,又变回长腿欧巴,慢悠悠地踱到客厅来,插进人群里看起照片来。和Kris边看边笑时候不同,L基本没什么表情,但看得十分认真,像上级领导视察工作,比写真集的主角上心一万分的样子。在看到Kris裹着羽绒服戴着雷锋帽啃鹅腿的照片时,L忽然捧腹大笑起来。Kris有些窘迫,从他手里夺过那张薄薄纸片,好像那是什么了不得的罪证似的,嗔怒地瞪了一眼笑弯腰的男演员。
“笑屁,你没吃吗你没吃吗,你吃得比我还开心。”说着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
看见他们旁若无人地笑闹,我莫名安心,要知道只要他们出现在同一画面里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无论是从艺术角度还是心理学角度。
傍晚的时候众人纷纷离去,第二天还有戏,演员们都见好就收。在二楼偏厅发现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们正在对戏。我本不想打扰,但Kris觉得这也是值得记录的事情,我就把相机调到静音快门,尽量在不影响他们的情况下抓拍几张。
接下来几天Kris和L的对手戏会很多,台词都偏激烈,情绪很用力,两人都不轻松。导演是个追求精准超过追求美的人,在摸索角色心理的这个过程中Kris不敢懈怠。过了两遍之后他们开始入戏,配上肢体动作和走位,我好像真的成了观众,整个偏厅都是舞台。
有感觉不对的地方Kris会停下来,征求L的意见。L是科班出身,Kris对他的专业知识表现出了很大程度上的信任;也或许正因为是L,Kris难得的流露出依赖的样子。
他说这一路上我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他。
他说从此以后你我二人恩断义绝。
他看着他转身,放任他离开。
那时Kris眼里闪动的光刺痛了我,我不由自主按下快门。光圈开的很大,虚化做得很好,闪回的画面里,L模糊的身影之后,是Kris被愤怒席卷过后疲惫无措的眼。如果之后几天开机后,Kris都要露出这种眼神,那真是令人精疲力尽。
这部戏虽然耗时耗力,但好在开机以来没有遇到过大的问题,进度总体还算顺利,但这种好运不长久。那天是一场打戏,一直拍到深夜。主演们吊了威压被甩来甩去,个个脸青。一阵不详的金属碰撞声后,一个灯架轰然倒塌。对此我记忆尤新,因为当时吊了威压Kris正好落在灯架下面。他及时护住了头部,等待重物撞击。第一个冲过去的是L,他拽住Kris保护带上延伸出来的绳索,直接把人拖出两米,附身罩住他,替他挡住了部分掉落物。工作人员都围了上来,周围很多双手,但我看见Kris一直抓着L的手腕。他们坐在一片狼藉当中,看起来都很镇定。
“我刚刚使劲挺大,你肋骨估计都被威压勒肿了。”
“我知道你劲儿大,你手都被钢丝割破了。”
也不管周围多少人,Kris又拿出那种愤怒无措的眼神看他,分不清是戏是现实,好在这次另一个主角没有说走就走。L把他从铁架里抱出来,细心地查看他被重物砸中的地方,任由Kris抓住他受伤的手冲洗消毒。
不知怎的,我眼眶一热,心头却是一酸。
这件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没有人受伤是最好的结果,L也因此得到了每天盒饭多一个鸡腿的福利。那时候戏份已经进入尾声,演员逐一杀青,而他们是同一天。他们取下彼此身上感情最深的一件道具,拍照留念。
不知道是不是有过舞台经历的都钟情于表演,向Kris问到这个问题时他答得坦然。
“不演戏都对不起我这张脸。”
我非常想把相机砸他脸上,但这张脸确实太过贵重,我赔不起也不忍心。不过还是有人替我做了。L扯住Kris的脸往两边拉了拉,直到大明星哭嚎求饶,“那你真该谢谢我从夺命铁架下拯救了你这张金贵的脸,给我得了。”
Kris揉着泛红的脸颊,不无委屈,“难道还把这张脸送你不成?”
L摸着下巴,“那倒不必。”转而眯起眼睛笑起来,“你以身相许不就完了?什么都是我的了。”
Kris呆得像只鹅。
我瞎得像残废。
写真集成品到手的那一天已经又是一个月后了,关于举办签售会的事情Kris本人也表示跃跃欲试。在几个城市循环签售,甚至在日本也安排了一场。
三月中旬,日本站签售。我早他两天到,毕竟是出版方,很多事情要尽量为他做到最好。我到达机场时着实被接机的粉丝吓到灵魂卡壳,Kris在海外的影响力远超我想象。他终于不再是光秃秃的卤蛋,短短的头发显得他愈发棱角分明,一丝不苟的时装加身,他又是那个聚光灯下华美精致的大明星了。
上了保姆车后他微笑着冲粉丝们挥了挥手,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自信。他拉上了车帘,将喧嚣涌动隔绝在外,我提醒司机可以走了,他却说再等等。
没过多久车门被拉开,一个人影鱼一样灵活地窜了进来。他戴着帽子墨镜,深色衣裤,像个特务,动作敏捷地关上了车门,并且下令道,“走。”
也许是我的表情过于震惊,L藏在墨镜后的眼睛浸满了笑意,“终于发现我比某人更帅了吗?”
Kris往下摁了一把他的帽檐,“这种事情永远不可能发生的。”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干嘛来的?”
“保镖啊。”
Kris咳了一声,扭头冲向窗外。
我目光鄙夷,“来蹭吃蹭喝的吧。”
“哪能啊,这叫公费旅游。我还没收你出场费呢。”
我们就在这不着调的插科打诨中往下榻的酒店而去。
晚上我为他们接风洗尘,带他们去六本木一家小酒馆吃东西。L作为自封厨神,对日本的食物表现出了莫大的兴趣,一直向老板娘询问食材做法,可惜语言不通,叽叽呱呱手舞足蹈,像个帅气的智障。可怜我东西没吃多少,忙着给他做翻译,偶尔Kris也能帮忙解释两句,我惊叹于他到底会多少种语言。
在问道明天签1000人有没有问题的时候,当事人还没说话,L先咋呼开了。
“1000个?那手还要不要啦?”
“分三场,中间可以休息的。”
“那也够呛的。”
他虽然抱怨个不停,但也没说什么不要干啦减少点人数啦之类的话,都是同行当的人,知道有些事是必须做的,辛苦在所难免。只是没法不心疼。
Kris在海外办这种签售会还是第一次,进入会场前L碰了碰他垂下来的耳坠,“能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实在签不了吻个唇印得了。”
L惊悚地圈住他的脖子,“你敢!”
Kris笑着逃走了。
每次休息期间,L就一边给kris的手部肌肉放松,一边整理粉丝送他的礼物。
“哎,有人送了个熊给你诶,有眼光,长得真像。”
“这曲奇不错,我能吃吗?”
“送香水就算了送口红几个意思,真想让你印唇印啊?没收没收。”
Kris忍无可忍,一脚踹翻他。
“饼干屑都不给你!”
L抓住他乱蹬的腿,“瞧你,抠门儿!对粉丝的爱都超过对我的重视了!”
我呆呆地望着休息室的天花板,反正瞎着瞎着已经习以为常,“两位先生,先别卿卿我我了。下一场要开始了。”
Kris的日本签售圆满结束,当天会场门口凌晨就有粉丝排起了长队,只为成为那千人之一。说不清爱人与被爱哪个更累,你情我愿,便让人忘了计较。
第三天他们原计划要去泡温泉,但是一起意外让出行成为泡影。我就住在Kris他们楼下,接到消息去找他们的时候房间里气氛不怎么友好。
Kris坐在床边,经纪人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L也在,他站在窗边,整个人落在背光的阴影里。
几乎是Kris一到达成田机场就被狗仔跟上了。偷拍的模糊画面里,摆在第一张的是夜晚Kris走进酒店,旁边有个男人搂住他的腰,脸恰到好处地被帽檐遮住了。两人说话时靠得很近,足以令不明真相的世人延伸出千万种暧昧说辞。尽管在场的人都知道画面里的两个主角此刻都在这个房间里,但是没人能控制舆论。它可以把你送上巅峰,也可以在你忘乎所以的时候把你推下万丈深渊。
我为没能做好保密措施感到懊恼万分,Kris反过来安慰我,他说的是大家都没有错。
经纪人的决定是暂不回应,便匆匆离开,想必是联系新闻传媒方面的朋友去了。我端详了一会儿房间一站一坐看似泾渭分明的两个男人,努力从他们的面无表情中寻出一点不同。我失败了,打算离开,一直没说话的L却在背后叫住我,“哎,你上次说,哪里的温泉最好来着,最好可以看见日出的那种。”
我愣了愣,瞥了眼Kris,他低着头,嘴边却泄出一丝笑意。外面的天空蓝得可以,蓝得让人犯迷糊,我却像打了鸡血一样鸡冻了。
“我帮你们咨询咨询!”
出门前,我听到L有点困惑的声音,“她怎么知道我不是一个人要去。”
“因为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笨。”
我忽略掉屋里的兵荒马乱,轻松极了。
没过几天就有人在社交网络平台上晒出L和Kris日本街头游玩的照片。两人勾肩搭背,谈笑风生,像两个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不,他们本就是。
是朋友,也是情人。
-酒店楼梯那个画面灵感来自《张国荣的时光》
-其实原本想写的都没写进去,以后看有没有机会……
篮球队的训练是每天下午四点半,最后一节自修班上就会消失几个人。
程铮对于日常训练是持保留态度的,说白了就是爱去不去,但最近他的出勤率高到连教练都觉得诧异。年轻人心里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太多,他也不屑去了解,只要比赛拿得出成绩就行。
这天程铮一如既往地晚到了,更衣室里空无一人,不远的球场上,体能训练进行得如火如荼,可以听见玩命般响个不停的哨声以及教练魔鬼式的嘶吼。
干什么玩意儿,至于吗,还以为自己念的军校呢。
林一拉开更衣室门的时候就看见程铮光着上身,脸上表情着实精彩,从鄙夷到惊讶再到窘迫,想了想都是男人有什么好窘的又想装坦然,最后因为林一上下扫视的目光过于赤裸又恼羞成怒,几乎自己完成了一部内心戏。在林一好奇的目光里,他以惊人的速度套上了球衣。
“你看什么呢?!”
“你啊。”
程铮都要气吐了,“我有什么好看的。”
比起同龄人,程铮很高,但也算不上强壮,腰线很细,腹部有肌肉的线条,最多的印象还是白。
“你是好看啊。”
跟大多数人,你要讲道理;跟林一,你根本不必跟他讲。
林一利落地脱起衣服来,作为报复程铮也好整以暇地盯着他,最终还是在他换裤子的时候转过了脸。论厚颜无耻,程铮到底是甘拜下风。
训练了也有一个多月,林一在队中的成绩不算差也绝不出众。投篮一般,速度一般,跳跃一般,助攻也一般。毕竟文科班出身;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毫无道理的认知就会扎根在人们脑海里,就像喜欢打扮的女孩子不稳重,爱打游戏的男孩子没出息,平白无故。
程铮坐在场边看替补球员的投篮训练。林一在罚球线后,软绵绵地投了个三不沾,给他捡球的平头男生怒其不争:“你能进一个不?碰一下篮筐成不成?”
程铮想起那场班级赛,结束之后他大汗淋漓,林一站在他面前,轻轻喘着气,说运气真好啊,居然进了。
入秋的晚风还是很凉快的,顺着大路从空旷的操场上吹过来,送来的还有篮球砸地的声音,一下下,节奏又快又穏。周六晚上的学校通常没什么人,高中住宿生活对人以清心寡欲作要求,到了周末就像被释放了天性,冲出笼子撒欢,各个作风作妖,有多远滚多远。这么晚还在学校闲逛绝不是程铮的风格,但他很庆幸傻逼不止他一个。
也不知是谁,这么晚了还在打球。
篮球场上有灯照明,背对他的球手不断跑动,跳跃,连续投了十来个三分球,都进了。漂亮的花式运球,娴熟的上篮,领教过的过人手法,被骗到过的假动作。一连串的投篮之后,那人退到三分线外停了一会儿,忽然奔向篮筐,空中换手扣了个篮,球落地,人还挂在上面。
程铮靠着球场的铁网,静静地看着,直到里面的人抱着球转身,弯腰去拿水的时候眼角余光捕捉到了一个不知何时出现的影子。他明显看见那人的身子僵了僵。
程铮走进场内,拉开外套拉链,“一对一,来不来。”
林一拿起一瓶矿泉水慢慢喝着,被汗水浸透的T恤贴在身上,显出紧绷的背脊。喝了两口之后他把整瓶水往头上浇去,水珠和汗液甩了程铮一脸。得见程铮嫌弃的表情,他似是放松了许多,“好啊。”
那时候程铮其实是想挤兑林一的,平时演技不错啊。他想生气的,篮球赛故意放水看不起谁呢?他也想问的,为什么要把自己藏起来呢。但最后程铮什么也没问,林一也不必答,他们痛痛快快打了一场球,肢体碰撞,挖苦调笑,像两个心照不宣的老朋友。
一个知道事情太多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在如何活着这件事情上没有谁对谁错,只有适合与不适合。他们头碰头躺在篮筐下面,白色的LED灯光成片地照下来,将程铮汗湿的皮肤映得晶莹白皙,林一收回目光,抬手盖住了自己的脸。
闭上眼反而更清晰了。
这有点疯狂,他竟然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想另一个人。
这一年的校运会有些晚,以前鱼龙混杂还没什么感觉,文理分班之后雄性生物作为势单力薄的弱势群体明显感到自己的使用次数大幅度上升。面对十来项运动项目的空档,林一亚历山大,我去当牲口行吗?班主任说了,前线你上,粮草也得你扛。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没办法逆转的,林一认怂。看到他那副惨遭欺压的惨样,李潇忍不住落井下石,谁让你紧赶慢赶要来投文科班的。
“我想当大文豪啊,”林一正色道,“我才不是为了泡妞。”
李潇表示理解,有几个来文科班的男同胞心里不是存了几分旖旎心思的呢。运动会前一天他请求林一揍他一拳,于是得到了去医务室修养的特权。校医务室的条件还是够硬的,有空调有点滴室,采光很好,可以远远看见操场上人来人往的盛况。李潇躺在一张铁床上,冷气吹得他昏昏欲睡,以至于听到单圆圆的声音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靠,老天待我不薄啊。当李潇看见穿着拉拉队服的小姑娘窜进医务室的时候感动得热泪盈眶,瞧瞧这裙子短的,拉拉队服到底是谁设计的,老子要给他献花!然而下一秒他就真的快哭了。他看见单圆圆跟校医说了什么之后就跑回门口,扶了个人进来。那个人他认识,全校没人不认识。
程铮脸上布着一层薄汗,轻轻避开了女孩伸过来的手,“没事,我可以走。”
林一刚比完男子跳远,连滚带爬从沙坑里刨出来,一身泥就往周小栀旁边一瘫,“要死了。”老同桌从兜里掏出纸巾,把他脸上的沙一点一点抹开。十八岁的男生正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一条打湿的毛巾盖在他眼睛上,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滚动的喉结。周小栀看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身边忽然没了动静,林一正觉奇怪,掀开毛巾想调笑两句,却被眼前的大脸吓了一跳,“怎么是你,能不出来吓人吗?”
李潇挪远了一点,失魂落魄,一点也不像在医务室养尊处优的样子。
“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见光死吗你。”
“那也得呆的下去啊。”
李潇把在医务室的所见所闻向好兄弟转述了一遍,由于不可抗的个人情感因素,在某些程度上添加了一些主观臆想。当然,扒着小姑娘的长腿声泪俱下不让走什么的林一是不信的,但是不顾劝解执意要带伤跑完比赛,他在心里揣度了一下,还挺像那家伙会干的事情。
自从程铮当了他免费劳动力之后,这些日子他们算得上形影不离。无论有多少小姑娘叫嚣着程铮是她们青春年华里一场惊天动地的电闪雷鸣,他还是觉得,程铮就只是程铮而已,比起雷到不行,他更像雷雨过后的竹,声势浩大只是前奏,拨开云雾,是他带着青涩和一点固执站在那里,挺拔干净。
“你干嘛,3000米你不是死活不上吗?”
“弃权多不好,输可以,没骨气不行。”
“……你确定不是反过来?”
“小栀,帮我去赛务组说一声。”
女孩儿愣了愣,似是想说什么,捏着林一用过的毛巾,还是一言不发地跑开了。
在检录处看见林一的时候,程铮有点懵。
“你在干嘛?”
“拉伸啊。”
“废话,我问你为什么在这里拉伸。”
“废话,我来刷新纪录的啊。”
林一指了指自己的号码牌,程铮觉得脚踝的疼痛转移到了脑子上。林一也在瞧着他,那人穿着密不透风的高弹裤,什么也看不出来。
前几圈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有闲情逸致边跑边聊天,看得旁边其他跟跑的运动员一个劲儿地翻白眼。场外李潇一边加油鼓劲儿,一边跟单圆圆套近乎:“林一这丫,什么时候跟程铮这么好了。”可惜伊人心思都在别处,忧心忡忡根本听不出他口气里那股兄弟叛变倒戈的酸意,“他俩一直都挺好吧,经常一起打球。”
“他们还一起打球?”不带我?!李潇心碎了。
两千米过的时候程铮感到身体上的感觉被放大了,胸腔的缺氧,喉间的干涩,脚踝韧带传来的疼。林一不知何时与他错开了,前面不见他的踪影,应该已经领先他半圈多了吧。他对林一的第一印象实在是糟,林一以为他忘了,其实他都记得。毕竟高中还被罚站的人可不多。
在篮球上能赢过他的人不少,但不该是林一那样的,全身上下毫无亮处,各项测试平凡到令人痛心。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控制在一分之内赢了他,给了他一个小小的反击,却也不至于太驳他的面子。他差点就信了。
小时候他问过父亲,为什么总有小朋友喜欢他,也总有更多的小朋友讨厌他。父亲没有笑,只是叙述一个事实,因为他们羡慕你,嫉妒你。他不明白,他和所有人一样,四肢健全,五官完整,没有多一对翅膀也没有头上长犄角,凭什么有人趋之若鹜,有人恨之入骨。
父亲嫌烦,对着电脑也不愿看着他。
程铮就想,谁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有钱就是有钱,穷就是穷,只不过是一个活得简单些,一个活得曲折点。活得比较辛苦的那些人就觉得是他夺走了他们的一部分权利,这就叫羡慕,就叫嫉妒。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人们这种任性的欲加之罪,听之任之。直到发现林一的隐藏式活法,他感到惊奇。他不由自主地与之接近,用花花公子周子翼油腻腻的话来说,就是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厮,但还谈不上混。林一把自己装作杂碎,程铮认为那也是大熊猫身上的杂碎,稀有而值得期待。
听到最后一圈的提醒时,他感到右下肢灌铅一般的重。年轻气盛是他们这个年龄的特权,程铮会冲动,却不鲁莽,他要继续打球就不会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是阻止不了别人的有意而为之。陌生人带球撞过来的时候借位踢中他的旧伤处,那时候他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跳上去理论,只是隐隐想起那场校篮赛里,林一明面儿上主动处处防他,但他没有被逼的感觉,甚至连身体触碰都没多少,倒像是那人在时时护他了。
在演技这一点上,他也自认比不上林一。
最后两百米时,场外呼声更盛,身后人从两边纷纷冲刺而过,他被夹在中间不免被带了一下肩膀。重心偏移,伤处无法承重,他不可控制地歪向一边。他以为他是最后一个人了,不知道是谁比他跑的还慢。那人在后面扶了他一把,在手肘那,掌心很热,力道很轻却稳,等他站稳后就松开了,一丝多余都没有。
“你是来破最差纪录的吗?”
“一天3个项目诶,我又不是超人。”
终点处,程铮两手撑着膝盖,低头看着像条死鱼一样仰面摊在他脚边的林一;心率过快,几乎要刺破胸腔。
林一对女生的印象是与颜值和罩杯成正比的,所以他记得孟雪,全校男生眼里刁蛮公主一样的存在。公主黑着脸挡在他面前,语气表情就像他抢了她男人似的,“程铮呢。”
他的作息和行踪不是你们这些二十四小时密切关注他的人最清楚吗,是什么误会让你们觉得程铮的失踪和我有关?等会儿……
“程铮不见了?”
“你装什么傻,他这几天就爱跟你在一块儿。他身上有伤,你可别带他去不三不四的地方玩。”
林一皱眉,冤枉,明明是王子要跟着他。
“他什么时候不见的?”
“跑完3000就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医务室,但是医务室这时候已经关门了。”
其实林一很想告诉公主,程铮多大个人,爱去哪儿去哪儿,也许提早回家了呢,就你们这些粉丝团,一秒看不见偶像就急得跟他被外星人带走再也瞧不见似的。但他什么也没说,拍了拍孟雪的肩膀,就往操场走了。
孟雪怔了怔,回头看着林一跑动的背影,内心倏地闪过许多情绪,却什么也没抓住。多年以后她回想起那段时光,想起林一在下午五点渐颓的阳光里皱眉的样子,对身边的人打趣道,如果我当时没傻兮兮地去找林一,是不是一切就不一样了。程铮没有回答,只是笑。尽管很多人不愿意相信,但总而言之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得到的苦难与荣耀、得意与失意,大抵相当。
还是更衣室,还是落日余晖,站在门口的人依然堵住了大部分光线,都怪他没事长这么高。光好像延迟了落到程铮身上,半晌后他才抬起脸来,神情介于悲伤与悲愤之间。
“怎么又是你?”为什么我受伤的样子总是被你看到。
“怎么不能是我了?”
“无赖都特别喜欢用反问句吗?”
“无赖关心朋友的时候才会这么干。”
程铮没有再穿着高弹,球鞋脱在一边,能看出袜子下面异常肿起的样子,他的右脚还真是多灾多难。也不知是刺激到了大少爷童年教育里的哪一条,让他宁愿躲起来自己处理,也不愿意将伤痛展露人前。人人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但是林一觉得女生多好哄啊,夸一夸脸蛋身材总是没错的。面对程铮,林一却毫无办法,只能去其糟粕,把对付女生的花花肠子都忘掉,徒留一片赤诚之心了,也不知那位爷领不领情。
程铮看着林一翻书包的动作,笑道,“又是可乐?”
林一坐到他身边,“芬达。”
他伸手按了按那肩负全校女生喜怒哀愁的脚踝,重重叹了口气。
程铮瞪圆了眼睛,“我都还没哭呢,你叹什么气。”
“我还没扛过一百四十多斤的东西呢。”他夸张地抹了把脸,看上去颇有些视死如归,“处女骑就献给你了。”
程铮红了脸,“讲什么呢?!”
在程铮宁死不屈的抗争下,林一最终也没能当一次皇亲国戚的坐骑,不过有幸成了王子的专职老司机。那辆捷安特变速车实在是够旧了,程铮坐上去的时候总觉得下一秒轮子就会飞出去。他腿长,就屈着腿架在后轮旁的凸起上,林一踩着车没有回头,却仿佛看得见似的,“车弄坏了你赔我啊。”
“给你买辆新的。”
“要求不高,就你那机车吧。”
“你会开吗?”
“小时候坐过电动玩具摩托,应该也差不多吧。”
林一尽量避开不好走的路,车轮还是不可避免地压过一些小石子,即便是不大的颠簸,也还是震痛了程铮的脚伤,他不由地伸手扶住身前人的腰。林一僵了僵,握住车把的手有些出汗。
六点时的天光已经不如七八月时那么亮,迎面来的风吹在裸露的手臂上还是有些凉。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谈篮球,女孩子,理想的大学,竟都是很普通的话题。本来他们也不过是万千在试卷和高考洗脑中渡过成年这道坎的男孩中的两个,结结实实地囿于填鸭式的教育制度,把跳进高等学府当做最伟大的梦想。然而当他们在一起时又是不寻常的,总会不由自主地在对方身上探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然后在想法弹回来后发现自我,那时候他们都把这当做青春。
程铮说到天变凉了的时候,捷安特缓缓停下了。他们要去一家老店吃汤粉,因此绕了点路。在接近巷口的时候,一群人先拐了出来。他们一言不发,有组织有纪律,明显不同于一般只说不干的混混。并没有如传说里描述的那样染着头发穿着皮衣,倒有点像热血高校漫画里坊屋春道带领身后一群男人走出铃兰的样子,虽然带头的那人并没有戴墨镜。
“我说,你做什么了?”林一回过头来,视线和程铮无辜的眼神撞在一起。
“可能吧,如果帅也是一种错误的话。”
带头的人叫黄冈,在三中有些名气。程铮会认识他也是在一次街头篮球赛里,周子翼带来的。也拜他所赐,他今天瘸着跑了三千米。
“黄冈?好难啊……”这是林一听了程铮的话后的第一反应。
“本来不想拖累你,但现在对面想把你脑袋摁进肚子里的欲望不亚于想把我揍成泥。”程铮在他耳边叹了一口气,“放心,你要是残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以前怎么没觉得这大少爷这么烦,话说得这么好听,有种别勾着我肩膀让我走啊。林一都没劲翻白眼了。
也是在第五个人倒下的时候,程铮才知道林一是练过的。一般人出拳都是外线攻击,比如那几个冲在最前面的混混,看起来猛,杀伤力有限,面对受过训练的人几乎是送上来挨打。巷子很窄,他们想要绕到林一后方的唯一方法就是打趴他,但是目前他们还办不到。林一站在原地,移动的距离很小,双臂贴肋,看准之后从内线猛击对方两侧脖颈或下巴,一拳有效,很有点一夫当关的气势。程铮挨着墙,和林一的捷安特乖乖待在他身后,偶尔帮忙在倒地的人身上补一脚。尽管林一边打边大喊大叫什么差不多行了没力气了回家吃饭吧之类让人深感被嘲的话,毕竟在还有个拖后腿的情况下几乎是单挑十来个人,程铮还是实打实地被某人的背影帅到了。
剩下的人忽然退开几步,黄冈拖着钢棍从人群里走上来,棍子摩擦地面的声音颇为吓人。程铮忍不住抓住林一的手腕,却被他挥开了,顺便把人往后推了一把,身子一缩,正好躲开挥下来的棍子。他跳起来,一脚踹在黄冈胸口,趁他后退的时候又一个回旋踢,正踢在他脖根。这套动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颈动脉窦的击打会造成晕厥,但对力道和位置有严格要求,林一踢得很准,也很狠。在混混们惊慌失措地簇拥上去扶自家老大的时候,他转身拽过程铮,跨上捷安特就是一通猛踩。
车子晃得厉害,风呼呼地从耳边过,程铮抱紧林一的腰,汗水透过他的棉质校服蹭在手臂上,温热黏腻,他却笑了,笑声越来越放肆,扰得前面的人忍不住回头骂他。
“老子都快累死了,你还笑?笑就算了还笑这么开心?!”
“因为我觉得你打架的样子有点帅,像中南海保镖里的许正阳。”
“什么玩意儿?”
“……一部香港电影,李连杰演的。”
后来林一托书店老板搞到了那部电影的光碟,和程铮两个人窝在书店柜台后面,用那台旧DVD机看了这部老片。看完后林一盯着程铮瞧了又瞧。
“那你是杨倩儿咯。”
程铮面无表情地把他踹下椅子。
再后来林一成了杰哥的扇子(饭),对片中许正阳的发型羡慕不已,神经兮兮地也去搞了个平头,还逼自己不许笑,倒把程铮笑趴下了。
那都是后话。
每个人对于“过去”这两个字总有自己的理解,有些人越活越清晰,有些人忘得一干二净,也有些人只能靠梦境去回忆。画面里的人总像打了十层的马赛克,声音是最先忘记的,但喜悦伤痛之情往往一直留在心口。也许忘掉了那个人的样子,喜欢的心情却总记得一清二楚。
至少程铮认为自己就是这种人。七年后他独自在纽约醒来,忍着喉中干渴满屋子找水喝,猛然想起曾经总有人会在睡前往他床边放上一杯水,没有画面没有对话,就只是这么一个认知。他望着黑暗里被自己打碎的玻璃杯,转头是曼哈顿光怪陆离的不夜城,惶惶然不知所终。
人物性格神还原了,林一x程铮
新凡角色衍生
没完没了的蝉鸣搅动下午两点粘稠的空气,早有传言说这个夏天是难得一遇的炎热。林一歪斜地靠在教学楼灰白的走廊里,四下一顾,从裤兜里偷偷拿出一本口袋漫画书。没翻两页就被教室窗户里飞出来的粉笔头砸中脑门儿。那力道是不重的,但伤人的往往是这个举动背后带班教师鄙夷的目光和盛气凌人:“林一,叫你出去是反省,不是给你个单人房间让你看闲书。”
新学期第一节课就被罚站,林一心里还挺骄傲的。精神食粮被缴,身体瞬间被掏空,活着没意思。他双手插兜,一只脚尖点地,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这一瞟就瞟见了隔壁理科重点班的后门。那真的是个非常帅气的男生,皮肤比班里的某些小姑娘还白,头发烫染成栗子色,右耳上穿了两个耳环,校服裤腿卷起一些,露出一截脚踝,整个人在逆光里笼上一层毛茸茸的光晕,倒把五官模糊了。
离下课还有20分钟,林一就对着这个人看了20分钟,时间已经超过了他之前偷看任何一个好看的小姑娘的记录。下课铃响起的时候,那个男生扔掉手里的笔,打了个呵欠,一偏头就看到了走廊里站着的愣头青,只一眼就错开了。林一在裤子上蹭掉手心的汗,铺天盖地的喧闹盖过心跳声。
其实他只要把放在游戏机和漫画书上的精力分一点点出来,他就该认得那个人是谁。
毕竟程铮这个名字女生知道是自然的,男生听过是必须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个男生有点帅”这个印象只是林一高二第一个学期一个不算太坏的开始。很快他又投入到荒废人生的事业中去,直到有一天那个活在印象里的模糊影子活生生站在眼前,气势凌人地拦住了他的去路。当时他手里拎着两份从食堂打包的饭菜,程铮后面站队形似的站着三个小弟。
在此之前林一从没理解过衣冠禽兽这个词语的真谛,今天他想他有幸见到了写实版的。
“敲诈还是勒索?”他护住自己从一堆饿死鬼投胎的同学手中抢下的饭菜,谨慎地问。
“这俩有区别吗?”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被程铮一眼瞪了个噤声。
“你就是林一?”
程铮的语气里半是试探半是调侃,既不像寻仇也不像调戏,百分百的游刃有余。
林一心想你能从我身上摸出三毛钱我跟你姓,镇定地站直身体,“是啊。”
我从不知道我名字这么好。
“离苏韵锦远一点。”
林一看着程铮快戳到自己脸上的手指,不作声。
程铮放完话耍完帅骑着机车扬长而去,很快围观群众也散了,空地上只杵着一个林一,脑子里还在想苏韵锦是谁我怎么不知道,倒是你,嚣张的样子怎么有点眼熟。等久了的周小栀从小河边跑来,少女跳脱的身影很快将他拉回现实,“哎,你饿坏了吧,还好还没凉透。”
“什么事儿啊,刚刚好多人的样子。”
林一挠了挠鼻子,同样费解,“谁知道呢。”
程铮自然是气结的,那天自以为霸气地撂下狠话,结果纯被人当戏看。每天放学他依然帮苏韵锦一对一辅导数学,但最近补习时间结束得都挺早,原因是苏韵锦想趁晚自修开始前出学校逛逛。这可稀奇了,程铮好奇心驱使之下尾随了一次。就这一次他看见苏韵锦每天定时报道的是离学校两条街以外的一间书店。那件书店店面很小,挤在杂货铺和冷饮店之间,出售二手书和一些盗版光碟磁带。
苏韵锦把书包里的书拿出来放在柜台上,和看店的男生相谈甚欢。
林一会在这家书店打工也纯属是为了蹭漫画书看,眼前这个好看的女孩子经常来,看在颜值的份上他擅作主张同意她把书借去看,对方也偶尔会请他吃根冰棍作为感谢。没个正经的他一直美女美女的叫,知道她的名字还得多亏了程铮。
冤家路窄……林一是不信的。
今天书店老板回来了,放了他一天假,放学后他无处可去也就直接回了家。
从学校回到家的路有点远,但不复杂。沿着校门口东西延伸的马路一路往西,拐个弯就能进入一片居民区,路就变窄了,四通八达,民居散落,林一家只是其中之一。他的单车在骑入一条死胡同的时候被迫停下了,因为巷子很窄,如果有人把机车横在中间的话,根本无法再容许一人通过。
那辆黑色的机车很好辨识,反正他活这么大,这么贵气的交通工具只见过这一辆。眼前的场景让他想起古惑仔,尽管程铮只是摘下了头盔,朝他斜起嘴角笑了笑,并没有拿着马刀哇呀呀地冲上来。
作为一个男孩子,他真的太白了,林一扶着车把想道。
“我等你很久了。”这个开场白,时间地点都很对,唯独人物不对,“知道我谁吧。”
这种时候点头很窝囊,否认又定会惹怒对方,林一明智地选择装傻。但显然,这让程铮更不爽了。
“说话啊你。”
“我叫林一,很高兴认识你,程铮同学。”
程铮愣了愣,显然被这个一本正经的打招呼方式雷到了。
“你究竟知不知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
“知道。”
“那,你不表示表示?害怕,或者愤怒,什么都行。”
“……”林一觉得自己戏骨没这么足,所以坦诚地摇了摇头。
程铮看上去有点惆怅,“原来你傻啊……”
承让承让,你也不遑多让。这时候已经到了饭点,空气里弥漫着各家逃逸出来的饭菜香,嗯,酱肘子。林一觉得自己饿了,他看着靠在机车上的男孩,对方没有穿校服,黑衣黑裤,很酷。
“你不饿吗?”
酷哥的表情就不那么酷了,“……有点。”
“那你还不回家?”
程铮盯着林一,后槽牙咬得死紧,估计是想借眼神在他坦荡荡的脸上戳出两个窟窿。他回身跨上机车,调整了方向,在林一推着车子经过的时候伸手抓住了他的车后座,愣头青回过头来。暮色四合,余晖已经很暗了,周遭景物都被渡上了一层浓郁的色调,包括程铮包在头盔里仅露出的鼻梁和一双葡萄眼。
“林一同学,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林一望着男孩在暮色里消失的背影,有一种预感,程铮说的这句话,很可能就意味着他从此会很不好过了。
加入校篮球队其实不是林一自己的选择。一次放学后路边烧烤摊,林一请几个哥们儿撸串,有一个班的也有一起玩大的,吃完才发现没带钱。这简直是比上厕所没带纸还要尴尬,关乎男人面子的事情都是天大的事,好兄弟李潇第一个发现了他的天崩地裂,“借你一百!”
林一虽然清楚知道必有后招,但天都要塌了也容不得他深思熟虑,于是在尊严和面子之间选择了卖友求荣:“李潇说他今天高兴儿,这顿他先请。”
李潇差点咬碎了牙。
尽管不要脸,林一道义还在,“行了,要我怎么还你?”
李潇勾上他的肩膀,“都是自家人,这么见外干什么呢。校篮招新,去否?”
林一想摇头,被李潇钳住了脑袋,“那我算利息了啊。”
林一劈手夺过他拈在手里的报名表。
李潇一向认为运动是一项很野蛮的行为,此番竟肯屈尊加入篮球队,必定动机不纯。林一搞明白这个动机是在第一次篮球队训练,在准备室看到单圆圆的时候。单圆圆人一点也不圆,短发齐刘海,活泼热情,人缘极好。
李潇说这样的女孩子招人喜欢啊。林一倒是没什么感觉,李潇说因为你有周小栀了啊。他眨了眨眼睛,没有说话,不置可否。
要说到招人喜欢,有人比得过他吗?
林一往篮球队正选队员训练的场地看去,场上场外这么多人,他还是在人群中一眼瞧见了程铮。他正带球上篮,球进了,姿势潇洒,弹跳轻松,落地后拎起T恤领口抹了把脸上的汗,围观的女孩子顿时叽叽喳喳,像一群兴奋地原地蹦跶的小麻雀。球队助理跑上去给他递水,齐刘海姑娘含羞带怯,李潇磨牙,林一忙着把自己的胳膊从兄弟越捏越紧的爪子下挣脱出来。
冷板凳虽不好坐,可他们连板凳都没有,刚进球队只能是替补。林一笑着拍了拍李潇的后脑勺,“比失恋更痛苦的是暗恋,你俩都占了。”
他敏捷地躲开李潇踹过来的腿。兴许是注视的压力过大,林一知道有人在看他,但也没有刻意回头去求证。
同是新成员,林一留下打扫篮球场、整理准备室,甚至给正选们买水的次数都比别人多一些。个中缘由林一实在是想都懒得想,任劳任怨,照单全收,倒也没有特别难堪的事情发生。
一个月后,全校性的篮球赛,文理班的对决,针尖对麦芒。男生作为文科班重点圈养的珍稀动物,林一也被迫成了队伍一员。
都说了,冤家路窄林一是不信的。
阳光下程铮一边单手转球一边冲自己微笑的样子,将篮球场的气氛弄到人声鼎沸。林一瞧着男孩得意的眼神暗暗叫苦,看来自己被逼着上球场也一定是有预谋的了。
程铮很会打球,偶像包袱让他的球技免不了带了些花式在里头,林一趁他旋身带球的时候截了他,错身而过时似乎瞥见了男孩儿眼里愤怒的精光。
林一感到一丝蛋疼。
剩下的两节程铮死咬他不放,进攻防守都只盯他一个,到篮下了旁边的人自动让开给他们一对一。林一吐着气运球,面前略略伏低身子的男孩眼神专注,汗水从他鬓角淌下,再从下巴滴落。那一刻林一心里的那些个无奈恼恨不情愿统统没了踪影,大抵是程铮眼里那股子不服输是如此纯粹直白,也激起了林一熄灭十几年的斗志。
他上前做了个假动作,往后一撤,直接起跳远射。球进框落地的同时哨声响起,一分之差,文科班窝囊了几年总算扬眉吐气了一回,队友狼一般嚎叫着冲过来和林一抱做一团。至于场外就很是人间百态,女孩儿们咬着手绢含泪喊程铮的名字,隐藏在其中的某些男孩儿安慰着女同胞其实心里很有点幸灾乐祸,也有懂点球的还在对这场友谊赛的可圈可点处品头论足,至于真正懂球的,往往把真实想法放在心里。
林一被人勒得差点噎过去,不知怎的艰难地从人群中往外一瞥。程铮胳膊下挟着球,前面是高耸篮架,背后是长长的影子,一直到拖到他脚边。单单一个背影还不够林一想象少年人脸上的表情,失落,不甘,还是怒火中烧。
他猜想的一切和没有猜到的程铮都藏在心里,面上还是那副高贵公子哥儿的淡然,拿得起放得下。等更衣室只剩下他一人的时候,程铮愤愤地踹翻一张休息椅,结果疼得抱起了脚。在龇牙咧嘴的间隙,他脑子里剩下的就只有林一投篮前的那个笑容,舒心的,喜悦的,不掺一丝假的。
身后忽然响起了脚步声,随后是有人敲门。
见了鬼了,谁进公共更衣室还会敲门,程铮没好气地喊了声进来啊。门开了,却半天没动静。他不禁扶着桌子往后看去,林一肩上挂着毛巾,头发半干,浑身冒着水汽出现在门口。程铮半天没反应,脸上表情活像看见了一只大猩猩闯进了学校,还张口讲话。
“程铮同学,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
他条件反射地反唇相讥。
林一的视线从他踮起的右脚上滑过。
“我听到响声,以为有人在里面摔倒了。不过我看你……应该挺好的?”
“你这疑问语气是什么意思,我当然好得很。”
“哦。”林一应道,显然是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径直走过来。
程铮一惊,一瘸一拐地连连后退,“你干嘛?!”
他俩身量差不多,干起架来应该旗鼓相当,程铮迅速在心里分析,列出十几套还击方案。林一看他一窜一跳的样子,像只受了伤扑扇着翅膀想要逃的麻雀,不禁好笑。他蹲下来,准确无误地捏住了程铮的右脚踝,不出所料地听到上面传来一声压抑的抽气声。
“我还在想校篮的王牌今天怎么发挥失常,原来是受伤了。脚伤要好好养,落下病根就不好了。”他像个老大爷一样絮絮叨叨,从背包里拿出两罐刚从小卖部冰柜里买来的可乐,包在毛巾里,塞进程铮手里。&“敷敷。”
见程铮没反应,林一也再没什么话要说,起身离开。没走两步后背就被硬物砸中,罐装可乐哐啷砸到地上,滚出老远。
“你是来羞辱我的吗?”
林一揉着后背,一脸身负重伤,冤屈加身的惨样。他捡起可乐,拿在手里颠了两下,“你啊,有病。”
程铮瞠目结舌,“你才有病!……我什么病?”
“王子病。”
说完,砰地拉开易拉环。汽水喷涌而出,不偏不倚溅了程铮一脸。
“林一!你这个混蛋!”
混蛋笑弯了身子。
那次之后林一得到了好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没有不断上身的麻烦事,也没有动不动就有人从角落窜出来要威胁他。他照常去书店打工摸鱼,苏韵锦依旧每天都来,他假装不知,与从前一般和她插科打诨。如果她知道程铮为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找了自己近乎一个月的麻烦,恐怕程铮不会有好果子吃。程铮多少骄傲的一个小少爷,一朝情场失意想不开寻个短见可怎么破。林一窝进柜台后的椅子,漫画书哗啦哗啦。像他这么心地善良、以德报怨的社会好骚年真是可遇不可求。
正陶醉,一个方形盒子从他鼻尖和书页之间插进来,差点刮掉他一层皮。林一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盒子捧住,先看清手里的东西,再看清了柜台前的人。无论哪样都足够他吃惊的。
“送你的。”
林一不止觉得吃惊,简直是惊悚了。
或许是对方的表情太过骇人,程铮把背包往肩上一扔,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满不在乎。
“前段时间算我不对,这是赔罪,够慷慨吧。”
林一花了三秒钟消化他话里的意思。那是一台最新的任天堂GBA,对于一个爱打游戏的男生来说该是一个称心的赔礼。林一却把盒子塞回程铮手里,“这我不能收。”
程铮忙接住游戏机盒,满脸震惊,“你不接受我的道歉?”
林一觉得程铮智商这么高的人,怎么有时候就是没法理解常人的思维呢。
“你的道歉我接受,但是东西我不要。”
“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
程铮被问得一噎。是啊,也没道理说是礼物就一定要收啊,但他十几年的花样年华里还真没有过被拒绝的经验。
看着大少爷一副被天大的难题难住的样子,林一手插在裤袋里,忍不住笑了。
“这样吧,你帮我看一个月的店,就当你还我那一个月的麻烦。”
“……啥?”
如果不是林一笑得真诚,程铮一定会认为对方在打击报复。
其实林一也不过是嘴贱随口一说,没想到第二天在刚在柜台上放下书包就听到身后引擎熄火的声音。西装革履的司机绕过车头,拉开后座的门,一只套着白球鞋的脚首先跨了下来,然后是腿,书包,和一张意气风发的俊脸。可惜还没等纨绔子弟演完招牌动作,一沓破破烂烂的二手书就被塞进怀里,林一站在小小的店面前,眼里是藏不住的揶揄。
“分门别类吧,大少爷。”
程铮开始磨牙。
“这种连封面都掉了的还有人要啊?”
“这是被狗啃过吗?”
“我去这是掉进马桶里捞出来的吧!”
林一忍无可忍,一掌按在一本化学书上。程铮想把书抽出来,没成功,此刻换成他坐在柜台里面,林一正居高临下地站在他面前。
“没用过的能叫二手书?”
“可这也太破了吧?”
“好的自然抢手,卖相不好的也总有人要的。程大少爷,在你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恰恰就是某些人的日常。”
程铮下意识想反驳,看着林一认真的眼睛,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他会同意林一来看店其实也多少有赌气的意味在里头,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被针扎一下都会尖叫的那一类人,但有些事情确实是凭他的人生阅历尚未能体会的。
他低着头,“你不松手我怎么弄?”
林一盯着他蓬松的头发瞧了一会儿,慢慢收回了胳膊。
书店虽小,也矜矜业业营业到九点。
晚上学生都回学校参加晚自习,书店就冷清许多。程铮和林一都不住校,时间就相对自由很多。
林一把店里唯一一张椅子让给了程铮,自己拿本教科书垫在屁股下面,窝在角落里看闲书。似乎从他们认识开始,每一次见面都是剑拔弩张,言语交锋,这样相安无事共处一室应该是第一次。看完手里那一卷漫画,林一仰了仰脖子,活动僵硬的四肢。扭头一看,程铮正伏在柜台上写作业。这个角度林一能看到他的侧面,门外偶尔有车灯划过,在程铮白净的脸上拉出一道道暖黄色的光斑,他就忽然成了一帧做旧的胶片。杂乱无章的逼仄环境里,少年校服笔挺,衣角袖口纤尘不染,与之格格不入;裤脚卷了两卷,露出一截脚踝,耳钉随着他细微的动作反射路灯的光,画面又倏地活了过来。
数学练习卷上忽然笼罩了一道阴影,程铮抬起头,眨了眨眼睛,不解地望着不知何时过来的林一。
“程铮同学,原来我早就认识你了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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