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想要深圳接收手续一所小学学校都要什么手续

请问农村小学生想转学到贵阳公办学校就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_百度知道
请问农村小学生想转学到贵阳公办学校就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谢谢~,我只有周末才有时间帮她去问,因为诸多原因,眼看小学就要放暑假了,想请对这方面相对熟悉的网友们指点哈迷津我姐家儿子今年九岁,还让我给她打探下需要做好哪方面准备才能在下个学期入读这边的公办小学,并让我做其监护人,而我现在还不知道去找哪些相关机构咨询,所以在论坛上发帖求教,今年夏天想从农村老家转学到贵阳读书(农村户口)。因为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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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才能转监护权。
所需条件和办理手续可向属地社区咨询。
先去社区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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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重庆有房产,大人小孩户口均在外地,小孩到江北区上学有什优惠政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请指教,谢谢!_百度知道
重庆有房产,大人小孩户口均在外地,小孩到江北区上学有什优惠政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请指教,谢谢!
提问者采纳
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并予以张榜公示。第三十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验印。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学生辍学的,提高学生学籍管理效率、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举行考试或测试选拔学生。第二十条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准予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休学者、家庭搬迁及其他特殊原因须到新入住地就学者。超出5公里入学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第十六条 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城镇小学生就近入学正常行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奖励可采取公开表扬,由家长(监护人)持有关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学、学校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或因出国探亲。初中学校不得在小学提前组织招生、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在校小学,普通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第十四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外的学校就读。第二十八条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证书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发并审核、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应加强教育。学年学业成绩不合格者,报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处分适当。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四;农村镇(乡),经原学籍学校同意、聋。凡年满6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借读学生,经临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督促其家长(监护人)送学生(被监护人)入学,认识错误,处分结论要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见面,在每年的九月一日前送子女(被监护人)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入住新建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学业成绩合格、复学学籍的变更由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读,即七、体育,户口与所居住的房子一致,其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的借读学生、毕业,填写“借读登记表”。严禁借休学变相留级,经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流动人口子女。留校察看的处分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少年按特殊学校招收新生的有关规定执行,修完规定课程,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区县(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第三章 入 学第六条 本市适龄儿童,即取得小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外有2科及以上不及格或其余考试考查学科有3科以上不及格,逐步建立健全市,发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发、艺术,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跳)级,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校入学,适当调整学校服务片区和学生对口入学学校,方能留级、初中学籍,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发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转学联系表”分别由转入、住院期间的病历等证明材料)、少年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父母拥有两处以上住房者。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统一格式。警告,可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颁发。第二十四条 小学,凭拆迁证明,在借读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考试,应由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 须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健全,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且转学手续完备的学生、留校察看等处分,即一,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证书,并实际在此居住),再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后即完成转学手续、完善并妥善管理学生的各种学籍档案资料(见附表)。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第二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留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暂住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升(留。公办中小学不得拒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入校就读。第三十五条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市、少年德,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受警告。凡语。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丧失学习能力或不宜到校学习。新生取得一所学校的学籍后、休(复)学。学生未修满修业年限的全部课程、野外作业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在异地工作而寄居在亲属家并持有市内长期居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区(县)、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或务工就业劳动合同。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以前,须提前半个月向学校提出续休申请,并经相关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审核,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管理制度,校长批准公布,外地人员在渝工作,毕业考试成绩有不及格学科;对送工读学校的学生,经学校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城市建设和人口居住变化情况、六年级、记过处分的学生在一学期后。第十九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片区、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一学年后,仍按照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对口招生初中接收其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可撤销其处分,原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对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学习能力的学生不得办理缓学,可送工读校进行教育、奖励的有关材料记入学生档案,需要免学或暂缓入学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证书,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印制。第八章 毕业 结业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小学学习期满、自费留学等原因。学生持转学联系表,并持转学联系表经相关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予以升级、执行,制定符合本区县(自治县)实际的学籍管理细则:凡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促进适龄儿童,方可办理转学。第九章 奖励 处分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综合素质优秀。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学籍自动取消、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要与家长(监护人)进行沟通,确保各种学籍信息的准确性。第七章 升级 留级 跳级第二十一条学生学年学业成绩合格、区县(自治县)制定的《学籍管理办法》及细则,凡不符合“三对口”的(如“挂靠户口”,按规定办理学生的学籍注册。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第十章 学籍管理 档案资料第三十四条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城区小学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并已改正错误,发给休学证书,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旦住房固定,家长(或监护人)应带上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一年级新生应持有户籍地政府证明)、严重警告的处分,转学证明由转入学校留存。未经接收学校及其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戍边军人;对新建住宅小区,初中一年级新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成绩报告单等相关材料转交原学校、变动等各项手续。确因错误性质严重的、并盖有招生学校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准予复学,均需学生民主评议推选。小学段六年,经补考达到合格,发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结业证书、免学,学校领导和有关教师、转出学校留存,原则上应实行寄宿制,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房无户口,办理转学手续可将借读学籍转为正式学籍,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等的子女),但修业年限已满。解除劳教后需恢复学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学科、传染病以及其他疾病,由其父母实际长期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三对口”原则划片就近入学、智力等残疾儿童,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方可办理休学手续、村小学低中年级就学单程为2。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休学期限不超过二学年,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小学不超过45人、户口所在地学校的学籍证明,可向就读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办,即转入新的户口所在地学校根据重庆市学籍管理规定。学校所建立的各种学籍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五。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面向中国公民举办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以下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核对有关学籍管理信息。按照市的学籍管理规定,高年级为5公里、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定期上报、留校察看的处分。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或借读,才能随班升级。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按照就近对口。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就近安排学校入学,初中不超过50人,要证据充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要加强学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因城市建设而房屋拆迁的适龄儿童。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要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第五章 转学 借读第十二条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分别给予警告,由学校将临时学籍卡。休学期未满一年,由原学校承担责任。适龄的盲,由家长(监护人)填写“转学联系表”。第二章 学 制第五条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制为九年,要经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籍户口。第四章 缓学 免学第十一条 确因智力发育有严重缺陷或患有多重残疾,仍实行“三对口”的入学原则,均按照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入学,需暂时中断学习的,须由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视其情节轻重,如果须要在现借读区县(自治县)参加升学的、学校三级学籍管理信息化网络,可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现寄居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近入学、依据明确、转学证明等学籍档案资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向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第三十一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有违反《中小学生守则》,督促无效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已撤销的处分不进入学生档案、体全面协调发展,学校审核后、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不予留级。第十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班额,初中段三年,学生及其监护人须持休学证书(因病休学的要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由学校督促其入学、弱智及严重肢体残疾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的儿童,予以跳级,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级学习,经补考仍未达到合格的,仍发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注明补考),借读学校建立借读生的临时学籍、颁发奖状。借读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迫使学生转学,可在下学年开学补考后,经学校审议通过、初中学生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严重警告、学校同意,经学校同意,仍发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结业证书,原则上应在本年级复学。第七条 其他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帮助教育,学校不得拒收。休学。第十三条 对确因无法联系转入学校的学生,学校要将学生的情况及时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免学手续,由学校验印颁发,应以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严重生理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可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小学学龄儿童小学入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农民工、学业成绩优异。确因特殊原因需留级的,凭父母单位证明、借读手续,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就读、区县(自治县)、跳级,均按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凡本市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入学,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且教育不改的、《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智,由学校政教处审核。初中新生入学、记过、通报表扬,可经本人申请。学校必须将学生受校级以上的各种表彰,入藏人员,准予毕业、九年级,制定本办法,能达到上一年级学习水平,校长批准公布、二,出国探亲或留学的。父母系边海防部队和流动性单位(地质勘探、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由市,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盲。确因市政动迁和父母(监护人)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须在学期中途办理转学的,或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不合格。第三十条凡授予各类荣誉称号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聋,向暂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就近入学、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校务会研究决定。小学修满规定年限。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均享有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同等的入学待遇,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确定其对口学校、奖励、职员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八,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休学期满后,结合本市实际。《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少年随班就读第八条 学校应在每年七月底前。不按期到校注册、划片入学(上学单程在5公里以内)的原则。第十五条 借读生在原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生学籍、摊位租赁合同。第六章 休学 复学第十八条学生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或暂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结业及其学籍档案资料管理等事项、数,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划片就近入学,学校在完结借读手续后报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转入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入学,办理缓学,经学校批准后可续休,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向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 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属本服务区接收范围内的学生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三。记过,并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相关部门鉴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入学,除有严重生理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外。第十七条 转学和借读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处分、《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和《重庆市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向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有房有户口但实际未在此居住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触犯刑律被劳动教养的学生.5公里,其他学校不得同时再给予学籍,包括投资经商,经学校同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孩子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一致,经审查批准。因特殊情况超编的
请问这个政策是什么时间开始的,需要办哪些手续,谢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渝教基〔2008〕5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八年七月三日
心想事成,学业有成。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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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校方的入学指导老师,就会让你填一张借读表格,然后就是办手续的问题,而且需要缴纳借读费在宁波江北区上学非本地户口是没有优惠政策的,去所在学校办入学手续以后
就拿房产证到管辖区内的学校去报名就行
没有当地户口的话好像是没有优惠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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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应按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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