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二0一三年关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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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大气十条”细化为22项措施 近期国务院将审议
  1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去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全力落实中。近期,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分解梳理了22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6条能源结构调整政策、10项环境经济政策,以及6个方面的管理政策。这22条政策近期国务院将审议。
  翟青表示,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和能源局等部门把“大气十条”的要求具体细化到实施细则中,对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提出了细化的要求。比如煤炭削减在实施细则中提出:北京煤炭削减1300万吨,天津煤炭净削减1000万吨,河北削减4000万吨,山东削减2000万吨。钢铁方面,要求河北压缩6000万吨产能,同时也对山东提出具体要求。(包兴安)
  中冰自由贸易协定
  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实施
  本报讯 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目前中国与冰岛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程序,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11日就冰岛议会日前审议通过中冰自由贸易协定表示欢迎,并称作为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中冰自贸协定不但将有力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冰关系的长远发展注入巨大活力,还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4年商务部将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包括推进中韩、中澳以及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货物贸易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进一步扩大开放,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于2013年1月实质性结束,并于当年4月双方正式签署协定。协定涵盖领域较广,其中,货物贸易方面,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包兴安)
[责任编辑: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环保法规定,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作二〇一六年度报告|陈吉宁|环保|环境_新浪新闻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薇4月24日北京报道 在今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就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作报告。  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某些特征污染物和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出现恶化  陈吉宁在报告中指出,2016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空气质量状况方面,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部分时段污染加重。全国有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增加11个;优良天数比例78.8%,提高2.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2.6%,下降0.6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8%、13.2%、5.9%,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连续两年达标。但同时,河南、北京、河北、山东优良天数比例不到60%,一些省份优良天数不增反减。京津冀区域供暖期间,PM2.5浓度为非供暖期浓度的2.4倍。臭氧污染问题显现,O3平均浓度上升,成为影响5月~9月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水环境质量方面,优良水质断面增多,劣Ⅴ类水质断面略有下降。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7.8%,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8.6%,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但水质改善不平衡,部分水体趋于恶化。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9月~12月地表水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土壤环境状况方面,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排放不断累积,化肥等使用量多,土壤环境保护压力依然很大。  生态系统状况方面,2016年评价显示,全国总体属于“一般”,一些地区生态资源破坏严重,生态空间被蚕食侵占,系统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保量化指标任务均超额完成  陈吉宁在报告中表示,2016年全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2.6%、2.9%、5.6%、4.0%,《政府工作报告》环保量化指标和工作任务均超额完成。  环境立法与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对7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公开约谈。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份数和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8%和56%;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等五类案件数量同比增长93%。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7万个,95.5%完成清理整顿。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完成了16个省(区、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重庆率先实施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在7省(市)开展。  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取得进展。深入实施“大气十条”。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全国约一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围绕11个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发布轻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船舶发动机第一二阶段排放标准。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清洁油品。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全面落实“水十条”。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城镇集中式水源、抽样调查农村水源环境状况。制定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工1285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启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组织实施“土十条”。31个省(区、市)编制完成工作方案,13个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研究建立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制度。  环境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化解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化解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拓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严格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省、地市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信息每周联网报送。全国环保系统358家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务院批准新建18个、调整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遥感监测。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启动首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推动海洋生态修复。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0亿元,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严格。我国运行核设施保持良好安全运行业绩,35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业绩,21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3亿元。积极发挥PPP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生态环保领域入库项目总投资6500多亿元。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研究。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和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就《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作说明  陈吉宁在报告中对环境保护部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情况作了说明。  关于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陈吉宁表示,在落实地方责任方面,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已有21个省(区、市)出台环保工作职责体系,24个省(区、市)出台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方面,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出台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在进一步落实法律制度方面,陈吉宁强调,一是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达90%以上。二是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完成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事权上收任务;实现三大重点区域县区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联网;建成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和多级海洋监测业务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三是完善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四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570亿元。  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陈吉宁强调,一是强化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二是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三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他强调,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  关于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陈吉宁表示,一是推进环境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结合省以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二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是强化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北京、陕西等省市组建环境警察队伍。  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政策,陈吉宁表示,一是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二是出台《环境保护法》配套文件,三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四是探索治理和保护环境的市场化机制。  他还强调要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开通“环保部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回应舆情关注和社会热点。定期通报环境执法情况及典型案例。二是积极推进公众参与。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加强环保举报受理督办,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接到环保微信举报6.3万余件,办结近6万件。  陈吉宁说,中国政法大学近期完成的“新环保法实施成效评估”认为,新法生效施行两年来,地方党政领导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空前,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明显提升。新环保法各项制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较修订前均大幅增强。  下一步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陈吉宁表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环境保护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环保工作主要目标是: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3%,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4%,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分别降低2%、2%、3%、3%。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全面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解决燃煤污染问题,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散煤问题,在重点区域建立“禁煤区”,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完成东部地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推行建筑保温节能改造。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坚决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国六标准汽柴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重点行业供暖季错峰生产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完善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研究。  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发布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健全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狠抓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做好良好水体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促各地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切实加强渤海区域环境治理。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治理。研究制定“土十条”考核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指导督促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深入推进固体废物进口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目录。  二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稳步推进省以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研究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坚决惩处数据造假行为。推动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  三要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限期达标,逾期依法关停。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  四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落地,加强项目环评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适时启动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减少弃水弃风弃光,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推动重点城市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五要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健全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体系。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推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对。  六要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开展污染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开展环保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506件,多项与环保环评有关)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506件,多项与环保环评有关)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发 〔2016〕38号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国务院对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
(其中168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
“空档”。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 (338件)
2016年6月25日
附件(小编注:与环保直接相关的已标注)
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
(共338件)
1、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单位关于整顿行政和企业事业部门招待所的报告 (国发 〔1980〕62号)
2、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畜牧业的报告&(国发〔1980〕69号)
3、国务院批转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水产总局关于水库养鱼和开展综合经营的报告 (国发 〔1980〕153号)
4、国务院关于解决矿区村庄压煤和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发〔1980〕176号)
5、国务院批转国家农委等单位关于解决国营农业企事业职工户口粮食关系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 (国发 〔1980〕212号)
6、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全国医药管理局长会议情况的报告 (国发 〔1980〕216号)
7、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 (国发 〔1981〕24号)
8、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商业部、粮食部关于当前生猪生产情况的紧急报告 (国发 〔1981〕33号)
9、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国发〔1981〕57号)
10、国务院批转国家水产总局关于当前水产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73号)
1 1、国务院关于抓紧今年工交生产努力增产增收,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通知 (国发 〔1981〕75号)
12、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生产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90号)
13、国务院批转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全国物资局长会议汇报提纲的通知 (国发 〔1981〕101号)
1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能源委关于改变煤炭订货、调运工作分工管理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126号)
15、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七个部门关于工矿企业要进一步办好农副业生产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146号)
16、国务院转发农业部关于清理外单位拖欠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款项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162号)
17、国务院批转天津市经委关于节约工业用水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1〕180号)
18、国务院批转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发 〔1982〕4号)
19、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清查偷漏欠税情况和加强税收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2〕37号)
20、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税务局机构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2〕71号)
21、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关于调整和整顿油漆企业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2〕77号)
22、国务院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 (国发 〔1982〕91号)
23、国务院关于对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征税问题的通知&(国发 〔1982〕121号)
24、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取消农业用柴油价格补贴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2〕125号)
25、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在京津沪苏冀试行金属材料就地就近供应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82〕138号)
26、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1982〕146号)
27、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82〕148号)
28、国务院批转交通部关于召开全国县社公路建设现场会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4号)
29、国务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通知 (国发
〔1983〕9号)
30、国务院关于加速解决矿区村庄压煤和迁村问题的通知(国发 〔1983〕10号)
31、国务院批转煤炭部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73号)
3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国发 〔1983〕88号)
33、国务院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国发 〔1983〕105号)
34、国务院关于整顿和加强统配物资管理的通知&(国发〔1983〕123号)
35、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发展海洋渔业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134号)
36、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工作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160号)
37、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对紧俏农副产品加强市场和价格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166号)
38、国务院关于改变棉花加价办法和取消北方棉区价外补贴的通知 (国发 〔1983〕172号)
39、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重点项目建设中城市规划和前期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3〕176号)
40、国务院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国发 〔1983〕182号)
41、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国发 〔1983〕201号)
42、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做好蔬菜供应工作保持菜价基本稳定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4〕9号)
43、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清理向建设项目取费情况和整顿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4〕35号)
44、&国 务院关 于 大 力 开 展 城 市 节 约 用 水 的 通 知 (国
发〔1984〕80号)
45、国务院批转煤炭部等部门关于煤矿井下职工家属落城镇户口试点工作总结和在全国煤矿推行落户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1984〕91号)
46、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4〕96号)
47、&国 务院关 于 农 民 进 入集 镇 落 户 问 题 的 通 知 (国
发〔1984〕141号)
48、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1984〕165号)
49、关于国营企业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度的通知 (国发〔1984〕173号)
50、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通知(国发 〔1985〕27号)
51、国务院关于下达调整生猪和农村粮油价格方案的通知(国发 〔1985〕35号)
52、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发〔1985〕36号)
53、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国营企业出口商品征收利润调节税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40号)
54、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煤炭工业部关于扩大统配煤地区差价和调整品种比价方案的通知 (国发 〔1985〕41号)
55、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43号)
56、国 务院关 于 控 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的 通 知 (国 发〔1985〕54号)
57、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59号)
58、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国发 〔1985〕60号)
59、国务院批转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治穷致富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85〕65号)
60、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轻工业部关于加强电冰箱行业管理、控制盲目引进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77号)
61、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79号)
62、国务院关于对若干商品开征进口调节税的通知&(国发〔1985〕80号)
63、国务院对国家计委等九个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卫星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国发 〔1985〕82号)
64、国务院关于立即制止在公路上乱设卡、滥罚款、滥收费的通知 (国发 〔1985〕89号)
65、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5〕98号)
66、&国 务院关 于进一 步 清 理 和 整 顿公 司 的 通 知 (国
发〔1985〕102号)
67、国务院批转公安部、民航局关于简化购买国内飞机票手续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85〕133号)
68、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6〕8号)
69、国务院关于鼓励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创汇的通知&(国发 〔1986〕17号)
70、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留成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发
〔1986〕18号)
71、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五个部门关于制定&《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6〕20号)
72、&国 务院关 于 坚 决 制 止 向 企 业 乱 摊 派 的 通 知 (国
发〔1986〕49号)
73、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6〕71号)
74、国务院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74号)
75、国务院关于坚决纠正提价或变相提价集资搞基建的通知(国发 〔1986〕80号)
76、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86〕83号)
77、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 〔1987〕4号)
78、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制止向企业摊派的情况和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87〕5号)
79、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发行一九八七年电力建设债券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87〕18号)
80、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国发〔1987〕29号)
81、国务院关于清除行洪蓄洪障碍保障防洪安全的紧急通知(国发 〔1987〕45号)
8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 〔1987〕47号)
83、国务院关于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国发〔1987〕76号)
84、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抬价抢购农副产品的通知&(国发〔1987〕93号)
85、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发 〔1988〕12号)
86、国务院关于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国发〔1988〕21号)
87、国务院关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补充规定(国发 〔1988〕22号)
88、国务院关于我国地方外贸企业同苏联和东欧国家相应机构建立直接经贸联系的通知 (国发 〔1988〕28号)
89、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8〕29号)
90、国务院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外资企业的通知 (国发 〔1988〕36号)
91、国务院关于施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发 〔1988〕41号)
92、国务院关于做好放开名烟名酒价格提高部分烟酒价格工作的通知 (国发 〔1988〕44号)
93、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国发〔1988〕68号)
94、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 〔1988〕72号)
95、国务院关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的决定&(国发 〔1988〕73号)
9 6、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国发 〔1988〕74号)
97、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
98、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依靠群众合作兴修农村水利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88〕76号)
99、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决定&(国发 〔1988〕78号)
100、国务院关于重视和加强有机肥料工作的指示&(国发〔1988〕83号)
101、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
102、国务院关于调整棉花收购政策的通知&(国发 〔1989〕2号)
103、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6号)
104、国务院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12号)
105、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的通知(国发
〔1989〕17号)
106、国务院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管理的决定 (国发 〔1989〕30号)
10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31号)
108、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商品房屋建设管理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89〕39号)
109、国务院批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89〕44号)
110、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国发 〔1989〕49号)
111、国务院关于做好提高铁路水运航空客运票价工作的通知 (国发 〔1989〕53号)
112、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和机构改革办公室关于有关部门与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职责划分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89〕59号)
113、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国发〔1989〕73号)
114、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 (国发 〔1989〕76号)
115、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 (国发 〔1989〕78号)
116、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
〔1989〕87号)
117、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国发 〔1990〕12号)
118、国务院关于提高铁路和水运货物运价的通知&(国发〔1990〕17号)
119、&国 务院关 于 加 强 血 吸 虫 病 防 治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发〔1990〕18号)
120、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委关于对二百三十四户重点骨干企业试行 “双保”办法报告的通知 (国发〔1990〕25号)
121、国务院批转能源部、国家计委关于改进现行电力分配办法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0〕34号)
122、国 务院关 于 加 强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发〔1990〕38号)
123、国务院批转物资部关于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物资供应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0〕39号)
1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副食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50号)
125、国务院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 (国发 〔1990〕61号)
126、国务院关于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发 〔1990〕69号)
127、国务院关于加强外资企业重大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发 〔1991〕14号)
128、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1〕16号)
129、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通知&(国发〔1991〕22号)
130、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 〔1991〕30号)
131、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企业继续生产积压产品的通知(国发 〔1991〕35号)
132、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个体采煤的通知&(国发 〔1991〕37号)
1 3 2、&国 务院关 于 加 强 审 计 执 法 几 个问 题 的 通 知
(国发〔1991〕45号)
134、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国发 〔1991〕59号)
135、&国 务院关 于进一 步 搞 活 农 产 品 流 通 的 通 知
(国发〔1991〕60号)
136、国务院关于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发〔1991〕61号)
137、国务院关于停止对企业进行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不干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 〔1991〕65号)
138、国务院关于成立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国发〔1991〕66号)
139、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91〕67号)
140、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2〕3号)
141、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2〕6号)
142、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工业生产评价考核指标报告的通知 (国发 〔1992〕10号)
143、国务院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 (国发 〔1992〕11号)
144、国务院批转地质矿产部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2〕16号)
145、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控制若干长线产品和热点产品建设项目审批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2〕17号)
146、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赋予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2〕30号)
14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 (国发 〔1992〕33号)
148、国务院批转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2〕39号)
149、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2〕52号)
150、国务院关于提高化肥及化肥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国发 〔1992〕53号)
151、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改革棉花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2〕55号)
152、&国 务院关 于 发 展 高产 优 质 高 效 农 业 的 决 定 (国
发〔1992〕56号)
153、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发
〔1992〕60号)
154、国 务院关 于 发 展 房 地 产 业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国 发〔1992〕61号)
155、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2〕63号)
156、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2〕66号)
157、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国发 〔1993〕10号)
158、国务院关于改进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的通知 (国发 〔1993〕11号)
159、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国发〔1993〕12号)
160、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以及对其主要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 (国发 〔1993〕13号)
16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15号)
162、国务院关于促进生产企业搞好自营进出口工作的通知(国发 〔1993〕37号)
163、国务院关于提高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国发 〔1993〕45号)
164、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 〔1993〕60号)
165、国务院关于做好棉花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发 〔1993〕61号)
166、国务院关于整顿边地贸易经营秩序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出境的通知 (国发 〔1993〕68号)
167、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93〕70号)
16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93〕89号)
16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1994〕4号)
17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出口的通知 (国发 〔1994〕5号)
171、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4〕21号)
172、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4〕26号)
173、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化肥价格管理办法请示的通知 (国发 〔1994〕27号)
174、国务院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4〕31号)
175、&国 务院关 于 深 化 城 镇住 房 制 度 改 革 的 决 定
(国发〔1994〕43号)
17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管理的通知&(国发〔1994〕48号)
177、国务院关于完善钢材进口管理的通知&(国发 〔1994〕49号)
178、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5〕7号)
179、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国发 〔1995〕13号)
180、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 (国发 〔1995〕17号)
181、国务院关于授权地质矿产部等部门和机构对有关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的通知 (国发 〔1995〕18号)
182、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
18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国发 〔1996〕6号)
18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 〔1996〕18号)
185、&国 务院关 于 加 强 抗 灾 救 灾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国发〔1997〕2号)
186、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7〕12号)
187、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我国核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1997〕17号)
188、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7〕18号)
18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7〕22号)
190、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国发 〔1997〕29号)
191、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 〔1998〕22号)
192、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 (国发 〔1998〕32号)
193、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发 〔2000〕20号)
194、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
19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国发〔2002〕14号)
196、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国发 〔2005〕25号)
197、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198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0〕33号)
199、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
〔2011〕5号)
20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1〕26号)
201、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1〕47号)
20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2〕19号)
20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2〕40号)
204、国 务院关 于 印 发 生 物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发〔2012〕65号)
20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发 〔2013〕4号)
2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在机构改革中有关经费物资房产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982〕13号)
207、关于农业用拖拉机从事非营业性运输范围的通知&(国办发 〔1982〕38号)
20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农村社队分配粮食改按统购牌价结算的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82〕57号)
209、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福建省晋江地区狠刹乱占耕地建房风的简报的通知 (国办发 〔1982〕61号)
2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 〔1983〕12号)
2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3〕15号)
2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合理使用奖励基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4〕35号)
2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今后不再批准企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 〔1984〕50号)
2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沼气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4〕64号)
2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煤炭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煤炭行业归口管理简政放权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5〕36号)
21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物价局关于从朝鲜、罗马尼亚等国进口商品国内作价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37号)
21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改进大中城市农牧渔业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39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法规工作小组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清理法规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5〕41号)
2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43号)
220、&关 于 加 强 银 行 金 融 信 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办发〔1985〕45号)
22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商业若干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46号)
2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50号)
2 2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制止沿海地区利用海上加油炒卖外汇活动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
〔1985〕53号)
224、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5〕70号)
22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6〕26号)
2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鳗鱼生产、控制鳗苗出口的通知 (国办发 〔1986〕34号)
2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 (国办发 〔1986〕43号)
22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珍珠实行统一经营的两个文件的通知 (国办发 〔1986〕55号)
22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6〕56号)
2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 〔1986〕58号)
23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局关于加强统配物资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6〕66号)
23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研究解决国有林区森林工业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 〔1986〕75号)
23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生猪产销情况和安排意见的通知 (办发 〔1987〕7号)
23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关于继续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7〕53号)
2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物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 〔1987〕58号)
23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兔毛积压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87〕63号)
23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发展农村水利增强农业后劲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7〕68号)
2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发展林产工业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7〕74号)
23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研究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农业开发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 〔1987〕84号)
24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在机构改革中财产处理等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1988〕2号)
2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向军队乱摊派的通知&(国办发 〔1988〕12号)
24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8〕19号)
24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合资、合作建设旅游饭店审批程序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8〕32号)
24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部门应支持海南省机构改革的通知 (国办发 〔1988〕33号)
24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研中心关于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地农业生产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8〕34号)
24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8〕49号)
24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88〕58号)
24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的通知 (国办发 〔1988〕74号)
24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整顿和严格控制减税免税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89〕1号)
25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国有林权证颁发情况及限期完成发证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9〕28号)
25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和搞好猪肉市场供应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89〕52号)
25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生委、贫困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9〕59号)
25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 〔1990〕4号)
25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
〔1990〕10号)
2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调整国产彩色电视机特别消费税和价格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0〕11号)
25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0〕12号)
2 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0〕13号)
25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制品生产管理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0〕31号)
25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1〕6号)
26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1〕14号)
26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群众渔港建设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1〕29号)
26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生产办等部门关于整顿棉花质量、价 格 和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调 拨 计 划 意 见 的 通
发〔1991〕42号)
2 6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几个问题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1〕65号)
26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对调出棉花实行奖励政策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1〕66号)
26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人畜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1〕69号)
26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1〕73号)
26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纺织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严格控制棉纺、毛纺生产能力和加强化纤生产能力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2〕4号)
26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欠税交纳滞纳金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 〔1992〕7号)
26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三峡工程坝区和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人口增长和基本建设的通知 (国办发 〔1992〕17号)
27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2〕29号)
27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大力开发秸秆资源发展农区草食家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2〕30号)
2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1992〕42号)
2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拖拉机运输交通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1992〕49号)
27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2〕58号)
27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 业 中 方 人 员 出 国 (境)审 批 手 续 规 定 的 通 知(国办
发〔1993〕17号)
27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赴港澳地区招商办展等经贸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 〔1993〕41号)
27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3〕43号)
27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稳定食糖生产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3〕44号)
27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发电设备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3〕84号)
28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 〔1993〕85号)
28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上滥用人民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通知 (国办发 〔1994〕51号)
28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4〕52号)
2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 〔1994〕73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100号)
28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1995〕6号)
28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涉外旅游船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1995〕13号)
28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1995〕27号)
28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5〕28号)
28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出国&(境)招商活动加强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 〔1995〕33号)
29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当前物价形势和下半年控制物价上涨应采取措施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1995〕41号)
29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将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给外商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5〕48号)
29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5〕51号)
29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羊绒产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52号)
29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加强港口建设宏观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5〕56号)
29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5〕57号)
29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城市地下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通知 (国办发 〔1995〕60号)
29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国办发 〔1996〕3号)
29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新闻出版署、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出版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6〕41号)
29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关于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6〕49号)
30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1997〕1号)
30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7〕33号)
30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 〔1997〕45号)
30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4号)
3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粮 食企 业附 营 业 务 与 收 储 业 务 分 离 方 案 的 通
知(国办 发〔1998〕19号)
30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 〔1998〕134号)
3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江河堤防建设现场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 〔1998〕148号)
3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1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法制办关于1998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9〕26号)
3 0 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27号)
3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 〔1999〕40号)
3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60号)
3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68号)
31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69号)
3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1999〕79号)
3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0〕2号)
3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31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 〔2000〕33号)
31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 〔2000〕40号)
3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0〕44号)
3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00〕71号)
32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1〕35号)
3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32号)
32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48号)
32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13号)
32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59号)
32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69号)
3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03〕76号)
3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 〔2003〕82号)
3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 (国办发 〔2010〕1号)
3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
〔2011〕28号)
331.国 务院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综 合防 灾 减 灾 规划(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5号)
33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
333.国 务院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社 区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规
划(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
3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
3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4
33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8 号)
33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1 号)
33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7 号)
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2016年 6月 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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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国发〔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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