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8-2.97)+4.83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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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之前,(仅限大陆地区)对国民经济核算源于与相配套的物质平衡表体系(MPS),年逐步与推荐的源于的(SNA)接轨。1985年,批准采用GDP对国民经济进行核算,中国开始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和核算模式的研究。1986年,由张风波主持的“七五”重点项目《中国宏观经济分析》最早完成和公布了中国自主研究的GDP指标,为中国GDP的研究奠定了基础。1992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正式开始在中国实行SNA体系,GDP成了中国最为重要的经济指标。1993年起,完全摈弃MPS核算体系彻底转向SNA,这样中国经济增强了与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的可比性。1997年,国家统计局和日本一桥大学合作,按照SNA原则对中国GDP数据进行了重新估算。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对年度核算和数据发布进行了重新规范,至此完全规范了GDP数据,发布的GDP分为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三类,通过各类普查对GDP数据定期修订,如1993年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自2003年启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至2013年为止,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共经历了三次,历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前期国民经济数据特别是GDP做出修订。
根据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修订的结果:基于本币(人民币)计算,1986年中国GDP过万亿元,达到10,309亿元;2001年过10万亿元,达到110,270亿元,2012年过50万亿元,达到534,123亿元。基于美元计算(官方汇率),1998年首次过万亿美元,达到10,253亿美元;2008年过5万亿美元,达到50,597亿美元;2014年过10万亿美元,达到103,611亿美元(636,463亿元人民币)。
根据《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2003)的规定,自日开始,不再发布“月度GDP数据”,发布“季度GDP数据”与“年度GDP数据”,发布的“GDP数据”分为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和最终核实数三类。另外建立了“年度GDP”定期修正和调整机制,每隔数年对之前各年度GDP数据及其增长率进行修正,全国性经济普查之后,对其调整的数据其后不再调整。
年度GDP核算按照94个行业分别计算。农业包含的5个行业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包含的39个行业同时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包含的50个行业则采用收入法计算。在94个行业中,对基础资料较充分的行业直接计算增加值,对基础资料不够充分的行业,通过比例系数推算法和相关指标推算法间接计算增加值。年度GDP生产核算基本上是按国际通行的核算原则,根据各种类型的资料加工计算得出。主要资料来源有:一是国家统计调查资料。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所获得的统计资料,如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调查资料、服务业抽样调查资料、人口与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住户调查资料、价格统计资料等;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统计资料。包括银行、保险、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等。三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如财政部全国预算收入执行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资料等。
预计数:根据1至11月进度统计资料计算,于当年12月30日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预计数”不作为数据采用,只是对当年GDP总量进行预测。通常正常情况下,预计数比实际结果小。如果当年有经济领域的普查,则取消当年GDP预计数的发布。
初步核算数:数据源自1至12月统计资料计算;次年1月20日前后发布,并在2月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统计公报)、5月的《中国统计摘要》中发布。如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及其产业分布数据属于2006初步核算数。
初步核实数:数据源自已有的统计年报资料计算;次年9月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如2007年9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载明的2006属于2006年GDP初步核实数。
最终核实数:数据源自专业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等资料计算;隔年5月和9月在《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如2007年9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载明的2005属于“2005年GDP最终核实数”,除非对及其增长速度进行了修正,这个数据不会在各年度统计年鉴中数据变化。
修正数:在开展经济领域的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和发布。在作调整时,既修订GDP总量,也相应修订增长速度。如2004年对1993年-2003年及其增长率进行了修正,同时修正了1978年至1992年各个年份的GDP增长率。
季度GDP核算按照17个行业分别核算。由于季度GDP核算对时间要求较严格,所获得的基础资料也比年度核算少,各个行业都是采用间接计算的方法得到增加值。农业、工业和建筑业3个行业采取增加值率法,交通运输、金融业等14个行业采取相关指标推算法。
初步核算数:根据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季后15日公布计算结果。
初步核实数:根据所获取的更加全面的资料基础上计算,于季后45日公布调整结果。对上一步骤公布的数字进行修订,既要修订GDP总量,也要相应修订增长速度。
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初步核实数进行调整,形成各最终核实数,并对外公布。对上一步骤公布的数字进行修订,既要修订GDP总量,也要相应修订增长速度。
年各年份季度GDP列表(2013年调整之后数据,百万元)
13,292,020
14,582,020
15,628,150
20,144,080
63,646,270
12,317,080
13,374,040
14,407,610
18,703,150
58,801,880
11,179,230
12,310,660
12,954,210
16,968,200
53,412,300
10,003,770
11,171,440
11,871,710
15,365,430
48,412,350
13,086,100
40,890,300
11,079,250
34,562,920
31,675,170
26,801,940
21,765,660
18,589,580
16,071,440
13,656,460
12,100,200
11,027,040
中国GDP总量(仅):从1978年的3,650亿元(合2,168亿美元),到2014年达到636,463亿元(初值,合103,611亿美元)。中国经济发展主要指标GDP大致经历几个阶段:1956年突破1千亿元,1982年突破5千亿元,1986年突破1万亿元达到10,309亿元(合2,986亿美元),1995年突破5万亿元达到61,130亿元(合7,320亿美元),2001年超过10万亿达到110,270亿元(合13,323亿美元).2012年突破50万亿元,达到534,123亿元;2014年,中国GDP总量达到636,463亿元(初值)。
——GDP总量按美元折算:1972年首次破千亿美元,1993年破5千亿美元;1998年破1万亿美元,达到10,253亿美元。2009年中国GDP破5万亿,达到50,597亿美元;2010年,超过跃居世界第2位;2014年破10万亿,达到103,611亿美元(初值)。
人均GDP:按本币计算:1982年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500元,达到529元,从1952年人均 119元到1982年人均突破500元总共花了30年时间。1987年首次突破1千元,达到1,116元;1995年破5千元,达到5,074元,从年的8年时间年均实际增长为8.6%。2003年首次突破1万元,达到10,600元,从1995年到2003年8年,年均实际增长7.9%。2013年中国人均GDP为43,320元,2014年达到46,652元。
——人均GDP按美元计算:1993年首次突破500美元,达到523美元(人民币 3,015元);2001年首次突破1千美元,达到1,047美元(人民币8,670元);2011年突破5千美元,达到5,577美元(人民币36,018元),2014年达到7,595美元(初值,人民币46,652元)。
——人均GDP国际比较:根据IMF-2014年10月上传的WEO数据分析,1990年以前,在IMF成员经济体中,中国人均GDP位居120位之后,低于非洲的,和、、差不多。1991年东欧集团解体后,尽管IMF成员大量增加,中国人均GDP位次开始前移,逼近中等收入水平的、。到2005年,中国人均GDP逼近主要经济体和,前移至115位之前。2010年,中国人均GDP在世界的位次前移至第95位,超过了伊拉克、和;2013年,中国人均GDP升至第83位,超过了、;预计2014年,中国人均GDP升至第80位,将超过、,与的差距缩小到了100美元之内。
1978年~2014年历年主要GDP指标(2013年调整之后数据)
(PPP即,PPP汇率根据2015年4月IMF-WEO数据)
人均GDP(依年中人口)
GDP(单位:10亿元)
汇率(1外币合人民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国(UN)与世界银行(WB)三大国际组织不同时期对待中国官方统计数据时采取不同的态度。除二年外(可能核算有误),现行IMF数据库完全采认中国官方本币数据,其美元折算数据与中国官方折算数据几乎完全一致。UN统计司采用支出法GDP数据,所以得到的与中国官方以及IMF的GDP美元折算数据高一些。WB以前根本不承认中国的官方汇率,而自行计算市场汇率,与中国官方以及其他国际组织数据差距很大,从人民币大贬值的1994年开始至今,其数据与各大组织几乎完全一致,只是中国官方数据更新快一步。因此,从1994年开始,三大国际组织对中国GDP美元折算与中国官方发布数据美元折算数据基本一致。
由于1994年之前中国的人民币汇率经历了挂牌价和调剂价的双轨制阶段,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就导致三大国际机构对于中国的美元GDP计算方法产生分歧。(WDI)数据不承认中国的官方汇率数据,而坚持以市场汇率计算中国的美元GDP。而IMF和均采用中国的官方汇率数据计算中国的美元GDP。本表格仅列出1994年以来中国的GDP总量在世界排位变化情况。
三大国际机构数据数据(美元折算),1994年,中国GDP总量在国际上居第七位,1995年被巴西超过退居第8位,1996年反超巴西居第七位,2000年超过意大利居第六位,2002年超过法国居第五位,2003年被法国反超退居第六位,2005年再次超过法国居第五位,2006年超过英国居第四位,2007年超过德国居第三位,2010年超过日本居第二位。
中国GDP总量在世界排名位次变化
(单位:百万元,IMF2012年10月、WEO2012年7月、2012年12月上传数据平均值)
15,053,658
14,455,208
(IMF)为发布数据较快的国际组织,该机构同时使用本国货币与美元折算二套数据。其1980年以来的中国GDP数据中,年,其本国货币与美元折算数据,与中国官方发布数据有极大差距。1981年与1982年,中国官方核定的GDP年增长率为5.2%与9.1%,该组织核定的1981年中国GDP本币人民币286,982百万元,比1980年的303,364还少16,382百万元,达到5.4%;与1982年相差228,971百万元,达到75.5%。按美元折算,1981年比1980年少3,409百万元,达到16.8%;1982年比1981年多11,291百万元,达到67.1%,在汇率与年增长率基本正常的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疑是核算方式不合常理。年,其本国货币数据与中国发布数据完全相同,美元折算除1984年、年有极细微差异外,其余年份完全一样,反映其年平均汇率基本上与中国官方汇率基本没有太大差异。2009年数据还未更新,数据存有差异(表格内黄色部分表明引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早期发布数据,其中最近一年的数据为或该组织10月的预测数,与国家统计局的核算数据与修订数据存有较大差异,预计该国际组织后期发布数据将更新,差异缩小)。
根据IMF美元折算数据(IMF未纳入前苏联,为确保对比的准确性,1991年及之前各年份加入苏联进行排序。苏联取自UN数据作为参考比较),年中国官方人民币大幅度贬值年份,按汇率换算的中国GDP总量在国际上排名在第7至11位间波动,自1994年中国GDP总量超过西班牙回复至第8位后稳步前移。1996年超过居第7位,2000年超过意大利前移至第6位,2005年超过居第5位,2006年超过英国居第4位,2007年超过居第3位,2010年取代居第2位。
中国内地与世界主要经济体主要年份GDP对比表(基于汇率)
(根据IMF2013年4月《世界经济瞭望》数据整理。单位:GDP总量/亿美元,占世界比重/%)
根据(WDI)数据(美元折算),1960年以来,中国GDP总量在国际上排名经历了大的起落,年,由第六位(含与)降至第十位;1978年至1994年间因剧烈变动,尽管中国经济高增长,按国际汇率中国GDP排位出现大的起落,位次维持在第八至十一位间波动。此外,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1980年与1990年代前期世界各国特别是巴西、西班牙、加拿大与印度等大国经济的高增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大变化。中国自1988年超过GDP总量居第十位以后排名稳步前移,期间多次被巴西、西班牙与加拿大赶超,自1996年超过居第七位后,中国经济才保持赶超老牌工业化国家的行列。2000年超过居第六位,2002年首次超过居第五位,2003年被反超退居第六位,2005年再次超过居第五位,2006年超过居第四位,2007年超过居第三位,2010年超过名列第二位(表格内黄色部分表明引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早期发布数据,其中最近一年的数据为或该组织10月的预测数,与国家统计局的核算数据与修订数据存有较大差异,预计该国际组织后期发布数据将更新,差异缩小)。
根据(UN)数据(美元折算),年,中国GDP总量在国际上排名在第七至十位间波动。自1996年超过居第七位后开始稳步前移。2000年超过居第六位,2002年超过居第五位,2003年被法国反超退居第六位,2005年再次超过法国居第五位,2006年超过居第四位,2007年超过居第三位,2009年超过名列第二位。(表格内黄色部分表明引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早期发布数据,其中最近一年的数据为或该组织10月的预测数,与国家统计局的核算数据与修订数据存有较大差异,预计该国际组织后期发布数据将更新,差异缩小)。
1990年及其以前的俄罗斯GDP数据引用的为GDP数据。
人均GDP:人均GD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按居民人口核算的GDP平均值;年度人均GDP则为年度GDP总量与年度平均居民人口比值。年度平均居民人口亦即年中居民人口(年中人口),为上年末与本年末居民人口平均值。由于中国内地长期实行户籍管理,户籍人口资料齐全,以前人均GDP核算采用户籍人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用户籍人口核算已经不能反映实际情况。2004年国家统计局提出实行按常住人口核算人均GDP,允许两年的过渡期。有关中国内地人均GDP指标,非特别证明,则指按常住人口计算。
“”数据类型:GDP核算分为季度核算和年度核算。全国GDP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公布,分年度“预计数”(年份前家“e”)、年度“初步核算数” (年份前家“p”)、年度“初步核实数”(年份前家“r”)、年度“最终核实数”(年份前家“r”)与“修正数据”五个类型,季度初步核算数、季度初步核实数、季度最终核实数。其中“预计数”属于估算数;“初步核算数”则于次年《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发布;“初步核实数”则于次年出版的《统计年鉴》中发布;“最终核实数”则于隔年出版的《统计年鉴》中发布;“修正数据”则按照经济普查的结果修正,其中经全国经济普查之后修订数据,修订之后不再有变化。
中国官方对外公布按照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计算的GDP,以按照生产法和收入法混合计算的GDP为标准。
地区生产总值(GDP或GRP)数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见诸于统计年鉴、经济年鉴。关于“地区生产总值”中文名称:国家统计局规定,自2004年开始,各地GDP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常见的有(自治区)区内生产总值、(省)省内生产总值、(县)县内生产总值。
年历年GDP: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经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年历年GDP:2004年已对历年数据作出了修订,参见2006年及其之后各年份地方《统计年鉴》与《中国统计年鉴》。
年历年GDP:2004年已对历年数据作出了修订,参见2010年及其之后各年份地方《统计年鉴》与《中国统计年鉴》。
2009年及其以后年份GDP:每年将对数据作出修订,每年的修订结果见诸隔年的《统计年鉴》,如2009年GDP第一次核实数据在2011年《统计年鉴》上公布核实后的修订修订数据。GDP最终修订数据参见之后的全国经济普查。
“本币”即(CNY),人民币折算(USD),按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年均价换算(参见)。
(PPP),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经济体历年GDP本币与购买力核算指标推算。购买力平价使用“国际元”,英文即international dollar,缩写为Intl. $);或国际货币单位(英文即unit of International currency,缩写ICU。购买力平价指标以1美元在美国的平均购买力为参考基数,故1国际元亦即1美元在美国的购买力,故1国际元即等于1美元,常直接使用美元计量。鉴于购买力平价指标每半年修改一次,购买力平价折算指标仅供参考。
购买力平价(CNY) :根据2011年4月更新的数据,3亿元,按购买力平价合100,857.1亿国际元, 购买力平价指数3.9460人民币合1国际元;2009年中国GDP总量340,902.8亿元,按购买力平价折合90,573.8亿国际元,购买力平价指数3.7638人民币合1国际元;其他年份参见。人民币购买力平价参考来源:根据数据推算,推算数据参见。
由于采取分级核算,(GDP)省级数据相加不等于内地全国总计;同理,地级层次数据累加不一定等于省级总计;县级累加不一定等于地区级总计。
地理区域内人均GDP:使用加权平均法推算。地理区域指特定的区域,常指按照地理区域划定的经济大区,如;省层次下的区域,如的。区域内GDP总量从GDP1…GDPn之和;对应人均GDP为各个区划单位的人均GDP1...人均GDPn,区域内人均GDP=(人均GDP1×GDP1 + … + 人均GDPn×GDPn)/(GDP1 + … + GDPn)
(HKD):港币兑美元汇率,2010年按7.7692港币合1美元,0合1美元,0合1美元,0合1美元,0合1美元。港币购买力平价根据IMF发布数据推算,2010年按5.366港币合1国际元,合1国际元,合1国际元,合1美元,合1国际元。
(MOP):澳门币兑美元汇率按兑港币固定汇率推算,2010年按8.0023澳门币合1美元,2合1美元,6合1美元,9合1美元,0合1美元。澳门币购买力平价以1港币兑换1.03澳门币固定汇率推算,2010年按5.5270澳门币合1国际元,1合1国际元,6合1国际元,6合1国际元,5合1国际元。
MPS:英文缩写,全称: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为前苏联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SNA:英文缩写,全称: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西方核算体系。
国统字〔2003〕70号: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文件
⑴ 基于本币GDP总量及其实际增长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⑵基于本币人均GDP根据年中人口计算,人均GDP增长率为计算值;⑶GDP总量购买力平价、人均GDP购买力平价,根据IMF2014年10月上传数据费率计算;⑷ 基于美元GDP数据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年平均汇率计算,其中年汇率来源于IMF发布数据,年各年份汇率参考《中国统计年鉴》,2014年汇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⑸年中人口为本年末和上年末人口平均值,年末人口出自《中国统计年鉴》;⑹《中国统计年鉴》,。
- 《中国主要统计指标诠释》: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季度GDP出自
历年产业结构及其所占GDP比重指标涉及的GDP数据(含年增长率)源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表2-1: 国内生产总值和表2-4: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各个产业所占比重则为推算值。
关于“地区生产总值”中文名称:《》(国统字[2004]4号):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一定要简便计算,不能是干算,不能用方程)4.83*0.59+0.41*1.59-0.324*5.9_百度作业帮
(一定要简便计算,不能是干算,不能用方程)4.83*0.59+0.41*1.59-0.324*5.9
4.83*0.59+0.41*1.59-0.324*5.9
这个题很容易的.59是相同的撒.稍微改变下就可以了4.83*0.59+0.41*0.59+0.41-3.24*0.59这个样子不是很好算了吗
这道题你要简便算法的话也不简单呀就是这么做:4.83*0.59-0.324*10*0.59+0.41*(1+0.59)化简变成:(4.83-3.24+0.41)*0.59+0.41括号里边是2那么就化简成为2*0.59+0.41=1.59
4.83*0.59+0.41*1.59-0.324*5.9 =4.83*0.59+0.41*(1+0.59)-0.324*10*0.59=(4.83+0.41-3.24)*0.59=2*0.59=1.18
原式=4.83×0.59+0.41+0.41×0.59-3.24×0.59
=0.59×(4.83+0.41-3.24)+0.41
=0.59×2+0.41
=1.18+0.41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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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0.59+0.41*1.59-0.324*5.9
4.83*0.59+0.41*1.59-0.324*5.9=4.83*0.59+0.41*(1+0.59)-0.324*(0.59*10)=4.83*0.59+0.41+0.41*0.59-0.324*10*0.59=(4.83+0.41-0.324*10)*0.59+0.41=0.5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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