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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份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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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发布时间&&&&&&来源:中国苏州网责编
工&&作&&任&&务
全&&年&&完&&成&&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解(15项)
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万亿元,增长9.8%
市发改委、统计局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31亿元,增长10.5%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7%,提高1.5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统计局
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各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5.2%,比去年提高2.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43%,与上年相比提高2.5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统计局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2亿元,增长14%
市发改委、统计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左右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0亿元,增长13%
市商务局、统计局
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
进出口总额3093.5亿美元,增长1.2%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
实际利用外资与上年基本持平
实际利用外资87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城镇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96元,增长9.5%
市发改委、统计局&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
农民人均纯收入21569元,增长11.2%
市委农办,市统计局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2.1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2.1%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
市科技局、统计局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完成省定目标
市经信委、发改委、统计局&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完成省定目标
二、工作任务分解(35项)
推动经济持续增长(3项)
保持投资增长
强化有效投入的拉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的200项重大项目,年内完成投资1900亿元以上。
全市21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900亿元,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完成新兴产业投资1346亿元,增长18.8%,高于全社会投资增幅4.8个百分点;完成服务业投资3561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59.3%,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积极扩大消费
优化商贸网点布局,做强特色商业街区,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商贸集群;深入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新型商贸业态。
同里古街坊、常熟方塔步行街被评为中国特色(著名)商业街,虎丘景区“地方名品传统特色商业街”建设稳步推进。深入推进社区商业建设,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区分别达5个、15个和121个。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放心农家店建设,全年新建和改造农家店50家、乡镇商贸中心2家、保鲜蔬菜加工配送中心1个、配送中心1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新引进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同程网、八爪鱼、风云科技等一批重点企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额3500亿,增长30%以上。
扩大旅游消费,启动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加快旅游度假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开展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力争吴中太湖旅游区和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区成为国家5A级景区。
列入考核的72个旅游建设项目,总投资52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3亿元。推动全市旅游度假区健康发展,10个度假区均已成立正科级及以上度假区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国家城市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编制了《苏州古城城市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智慧旅游基础数据库建设。吴中太湖旅游区和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区成为国家5A级景区。旅游业实现总收入1569亿元,增长14%。
市旅游局,吴中区、常熟市政府
积极创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姑苏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吴江区丝绸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和相城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努力将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品牌展会,推动文化产业提速发展,促进文化消费。
工业园区环金鸡湖地区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完成了创建申报方案,目前全市已有7个国家级、11个省级和39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吴江东方丝绸市场获评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先进单位。成功承办第二届“创博会”,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家创意设计企业参展,进场观众13万人次,交易总额15亿元左右。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亿元,增长19.2%,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达到6%。
市文广新局,吴江区、相城区、姑苏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稳定外贸发展
分类指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出口型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比重。
全市共有5家企业获得商务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称号;2013年全市一般贸易进出口842.6亿美元,同比增长8.6%,占全市进出口比重为27.2%,提高1.8个百分点。
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引导加工贸易提升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全球维修,扩容提档服务贸易,建设信息安全认证示范区,推动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新突破。
常熟有机氟材料基地、昆山玩具基地获批国家外贸发展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为商务部代拟“加工贸易全球维修管理办法”,已有3家企业试点开展相关维修业务。全年实现服务外包接包合同额85.8亿美元、离岸执行额46.1亿美元,分别增长53.2%和51.1%。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检验检疫局
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和化解贸易风险。
建立全市贸易摩擦争端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欧美光伏双反等重点贸易摩擦案件。推动小微外贸企业扩大出口信保,帮助小微外贸企业用足用好信保扶持资金,推动出口名牌企业统保平台建设,规避外贸风险。
增强产业竞争能力(4项)
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延伸完善纳米新材料、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软件和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位居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群。
全年完成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产值1.37万亿元,增长6.7%,高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幅2.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3万亿元;新认定10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累计达到29个,目前全市已拥有市级特色产业基地126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8个;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常熟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继续实施万企升级计划,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转移产业低端环节,促进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2013年我市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580亿元,同比增长4.5%,占工业投资比重达65%。苏州高新区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支持企业调结构、转方式、抓创新、强管理,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增强大企业的支撑带动作用。
新评定康力电梯等4家企业为地标型企业。盛虹集团等4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江南嘉捷等&6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管理创新优秀企业。
以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深入创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区、示范企业。
组织完成了江苏省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为201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分别有6家企业被评为江苏省两化融合电子商务类和产品与装备智能化类示范企业。
重点发展金融、商务、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苏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试验区和昆山东部新城金融街。
全市金融机构总数超过610家,新增全社会融资超过4000亿元,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960亿元,同比增长18%,占GDP比重达7.2%,占服务业比重达16%,提前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工业园区成为省商贸金融集聚示范区,高新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昆山市政府
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软件产业园、工业设计产业园,新增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扶持培育在技术、业态、品牌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创新型服务业企业。
省级集聚区全部通过复评,原苏州软件园一园三区苏州科技城、国际科技园和昆山软件园被分别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我市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由17家增加为19家。国泰集团、华佳控股等7家企业被省发改委认定为首批“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占全省1/3。
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2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
苏州工业园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获批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张家港、常熟成为首批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市发改委,张家港市、常熟市政府
强化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生物功能定位,落实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空间布局。
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全部落地上图,全市上图总面积为413.09万亩,占任务总面积(410.56万亩)的100.62%。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6.7千公顷。
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7千公顷,高效设施农业面积4.1千公顷,高标准农田比重、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5%和87%。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大中型内资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新增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大中型内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年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已被取消。
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人社局
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全年新增合作高校20家,共建产学研联合体150个,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1100项。以建设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为着力点,建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六大服务平台,已举办网上科技成果对接会10场,达成合作意向173项,技术经纪人规模超800人。
建立科技金融服务融合体系,扩大“科贷通”覆盖范围,做好国家促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科贷通”合作银行扩大到17家,风险池规模达3亿元,累计为998家中小科技企业发放贷款80.9亿元。高新区获批全国首家“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
市科技局,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拥有优势品牌、驰名商标、重要版权、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开展专利执法“护航”专项行动,全市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19起。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试验集聚区共引进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保险、信息服务、培训等30多家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全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98件,提前完成省基本现代化12件/万人的考核指标。
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
推进质量强市,抓好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新兴产业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新增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2个以上。
成立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议,搭建完成了《苏州市城市综合服务标准体系总框架》。有9项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获省级立项。新增5家标准化技术机构,累计达47个。
苏州质监局
深入实施“1010”工程、姑苏人才计划、海鸥计划,办好“千人计划”太湖峰会、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技能英才周、“赢在苏州”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
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6人,累计达到141人,其中创业类人才96人,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新增省“双创计划”人才102人,累计达到403人,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国际精英创业周系列活动取得新成效,首届技能英才周顺利举办。成功举办第二届“千人计划”创业大赛和“赢在苏州”系列海外创业大赛,&“千人计划”太湖峰会因上级工作安排变化暂未举办。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3项)
优化国有经济资本结构、产业结构,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总额达到2304亿元,同比增长16.6%,所有者权益1037亿元,增长25.6%。
扶持发展成长性中小民营企业,积极培育规模型民营企业。
2013年,我市新设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超1000万元的682户,超3000万元的311户,超5000万元的196户,超亿元的75户。入围“201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有21家,入围企业数位居全省第一。
市经信委,苏州工商局,市工商联
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顺利进行。
出台了《关于转发苏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苏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全年兑现补贴资金7000万元。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推动金融创新,支持企业上市,争取“新三板”扩容试点和跨国公司外汇结算便利化试点,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新增上市公司3家。制定《苏州市新三板挂牌企业三年培育计划》,目前全市已有27家企业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预计首批挂牌企业20家以上。保利协鑫、盖茨优霓塔两家企业已获批外汇资金便利化运营试点,成为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新增金融机构38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迅速向外辐射,共设立或参股异地机构93个;苏州信托业务范围拓展至南京、徐州、南通等地,创元期货异地设立8个分公司或营业部。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苏州保监分局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201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阶段性任务是完成分类工作。2013年,基本完成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待省编办审核后,分批分类公布市属事业单位名单。
市编委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发改委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医药分开。
所有县级市和吴江区均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常熟市和太仓市实质性推进,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药11.49亿元,减轻群众药品支出3.5亿元。
市卫生局、发改委
稳步开展行业协会改革试点,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
扩大直接登记范围,对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全市投入近万元,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个。全市新增社会组织个。
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
国际化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重点引进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龙头项目和高端业态项目。
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到39.3%,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实际利用外资占到38.9%。新引进和形成的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48&家,累计超过200家,世界500强企业中有146家落户苏州。
放大中新合作优势,争创开放创新示范区,更大力度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合作经济开发区建设和招商。推动建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
强化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研究,编制《中国(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并报送至省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深入推进。加快把苏相合作区打造成苏州北部新兴产业集群,共引进内外资项目29个,总投资39亿元。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和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首次部省际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市商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城区政府、昆山市政府、太仓市政府,太仓港口管委会、苏州海关、苏州检验检疫局
扩大进口贸易,完善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力争将中国国际进口产品交易会办成国际知名展会。
全年进口1336.4亿美元,同比增长2%。张家港保税港区获批整车进口口岸资质、苏州工业园区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目前正加快政策争取和业务对接工作。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检验检疫局,张家港市政府、昆山市政府
把“走出去”作为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引导企业通过境外加工贸易、境外并购参股、资源开发合作、工程总承包等方式参与海外市场竞争,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全年新核准对外投资项目159个,新批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16.19亿美元,同比增长32.5%,总量实现全省“十连冠”。全年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合同额10.83亿美元,同比增长5.6%,完成营业额9.07亿美元,同比增长8.4%。观致汽车在德国投资设立观致汽车欧洲有限公司。
市商务局、发改委
发挥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的重要作用,推进地方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
成功承办第四届中欧政党高层论坛和落实中国―东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六次高官会、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高官会。对台合作交流取得新成果,我市成为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新增2个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
市外事办、侨办、市委台办
对口援建和对内合作
10个南北共建园区均已完成年度开发目标,全年新增开发面积11.56平方公里,全年共向宿迁市、连云港市转移500万元以上项目75个,总投资250亿元。8880。市财政拨付援疆资金44409万元,项目规划42项。-2015业铜仁市到50.8
市发改委,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市政府、吴江、吴中、相城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城乡一体发展(3项)
推进政策创新
完善城乡一体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
《苏州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出台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已下发实施。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
更大范围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空间,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合理配置产业用地。
全年验收挂钩拆旧复垦项目284个,新增农用地6183亩,新增耕地6077亩。2013年获批挂钩实施规划17批次,涉及建新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11861亩。全年上报挂钩批次共计22批,用地总规模1186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375亩。
抓住国家重点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时机,继续推动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和城镇住房,引导更多的农民换股、换保、换房进城进镇落户,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
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1%,工业企业集中度达到92%,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目标。全市农户集中居住率达52.2%。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
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异地发展、联合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参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村均收入均增长12%以上。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65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7%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国土局
进一步实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
增强农业担保能力,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
2013年底,农业担保在保金额76.46亿元,同比增长22%,涉农担保金额65.81亿元,同比增长28%;农业保险降低起赔标准和免赔率,降低主要农业险种的费率标准。
市财政局、苏州保监分局
年度累计加高加固圩堤公里137公里,更新改造排涝站165座,完成圩堤达标管理2289公里。
《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批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规划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国土局
持续改善农村环境状况。
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达到省级标准。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各类检查5次,共计检查村庄600余个。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已基本建立,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市市容市政局、市委农办(村庄整治办)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3项)
完善城市规划
按照“一核四城”定位,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重点片区、重大工程规划。
已启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修编第一阶段工作,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高铁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完成了太湖隧道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选择;完成了《虎丘湿地公园详细规划》、《虎丘地区综合交通规划》以及梅巷老新村改造控规调整工作。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沪通、沿江、通苏嘉城际铁路建设。
9月22日至25日,国家铁路总公司在北京召开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补充初步设计暨沪通铁路长江大桥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明确,近期做好开工准备各项工作,长江大桥初步设计已获批复。沿江铁路的预可文件编制完成,待审查。通苏嘉城际铁路的预可审查已经完成,待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完成了安全稳定性评估。
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完成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任务。
除铁通搬迁外,已全面完成。
苏州城投公司
建成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续建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实施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
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已于9月26日通过验收。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和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都已取得了前期相关批复,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驻地建设及三场建设,完成便道便桥施工,开展软基处理、路基土石方及桥梁钻孔桩的施工。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完成钻孔桩128根,系梁承台38个,立柱171根,软基处理5.8万米,土方开挖1.7万方,土方填筑10.3万方。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中环快速路及东环、南环、西环快速路延伸线,扩建相城大道。
目前中环快速路及东环、南环、西环快速路延伸线等各项工程全面展开,各建设责任主体正在按序时进度抓紧推进工程建设。相城大道扩建基本完工。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吴江、吴中、相城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确保轨道交通2号线投入试运营,推进4号线及支线、2号线延伸线和国内首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建设。
2号线正式开通试运营,4号线及支线、2号线延伸线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全面展开。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建设积极推进。
苏州轨道交通公司,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苏州港太仓港区集装箱码头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大苏南运河苏州段、杨林塘、申张线三级航道整治力度。
太仓港区集装箱码头四期工程待环评审批后再继续跟踪报批。苏南运河苏州段已完成24.3公里航道整治,完成3座桥梁改建;全线在建航道整治里程约57.2公里、改建桥梁2座。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全线已完成8.7公里航道整治,在建55公里航道整治,全线已开工建设19座桥梁改建工程。申张线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中,张家港复线船闸已全面建成通航,&金港段5.9公里航道及桥梁工程开工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太仓港口管委会
建立人口基础数据库,扩大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面,推动家庭信息化。
完成苏州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一期建设,已整合32类4300多万条数据。累计在20个公共区域共计新增热点AP&3041个(其中苏州市区990个,投资约6000万)。继续扩大苏州市家庭信息化云媒体项目的应用功能,截止2013年11月底,高清互动用户数达42万户。
市公安局、经信委、苏州供电公司
新增人防工程75万平方米。
新增人防设施100万平方米。
确保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项目。
完成餐厨垃圾二期扩容工程,处理能力达到250吨/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7月份投产运行,年处理可达到100万吨。
市市容市政局
大力开展整治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小区环境、违法建设“四大行动”,落实“路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提升交通秩序、运管服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
市区共处罚乱停机动车6500余起,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462处、近30万平方米,规范332处、近40万平方米,整改74处、近9.5万平方米,总完成率达98.8%。落实了市级123家、区级165家路长单位的责任。
市市市容市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明办
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市政设施,加强日常保洁和管护,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
完成广济路、桐泾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市区十梓街(人民路-望星桥)、带城桥路、吴中西路(盘蠡路-友新路)街景立面提升整治;完成人民路沿线及三星路等40余处市容环境零星整治。
市市容市政局
强化生态环境建设(4项)&
全力改善水环境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蓝藻、水草防控,基本完成全市同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任务,确保饮用水安全。
制定太湖、阳澄湖水污染及蓝藻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蓝藻监测预警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报告工作;同时,加快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苏州市区、吴中、张家港、昆山的五个水源地已通过验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基本完成吴江、张家港、太仓第二水源地建设,以太湖为水源的区域实现了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全市各地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市区完成41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432个屋顶水箱取消工作,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水利局、环保局
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和东太湖北部湖区生态清淤,稳步推进七浦塘综合整治工程。
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水利工程加快推进,东太湖北部湖区生态清淤工程全面完成,累计清淤270万方,清淤面积2.88平方公里;东太湖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44亿元。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在建项目超过工程全长的三分之一。
市水利局、环保局、太湖办
实施古城区河道“活水工程”,疏浚整治农村河道。
市区“自流活水”工程娄门堰、阊门堰已建成通水,河道水质改善再上新台阶,城区河道水质指标部分已达Ⅱ类水标准。全面超额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任务,完成农村河道疏浚1788条,疏浚河道总长1643公里,疏浚土方量2728万方。
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全市完成城镇污水处理5项新建项目、2项扩建项目、2项污泥处置工程,以及10项共300公里管网建设项目等;累计完成114个规划保留点(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户数1.37万余户,全市共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1座,处理能力达328.54万吨/天;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5%。
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框架,提高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水平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加强污染源现场监管,组织开展对涉重行业、医疗行业、化工行业、在线监控超标企业等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望虞河地区、黄桥地区、盛泽地区及太浦河等可能造成交界断面水质影响的区域内重点企业的监管,并组织开展电镀行业和第三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加快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着力提高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水平。地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05%,同比上升3.35个百分点。全年万元GDP用水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有望分别下降4%和5%。
市水利局、环保局
综合治理力度
治理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和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制定实施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Ⅳ标准,加大针对黄标车闯禁区的路面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注销、报废制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制定《工业企业工艺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废气排放的重点企业、敏感企业和集中区域企业的排查,严厉打击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保证了工业废气达标排放。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的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按AQI标准统计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5天,优良率72.6%。
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
控制噪声污染,严肃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的夜间值班和投诉处理,全年共受理市区内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147件(较去年下降14%),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投诉的及时处理率为100%;全年共对40件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严格防治重金属污染,规范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印发苏州市重金属年度方案,实施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其中12个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验收10项;7个落后产能淘汰项目,已关闭5家;8个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历史遗留类项目1个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省重金属“十二五”规划23个重点项目已全部提前完成到位。
市环保局、经信委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定行动方案,起草《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草案)》,完成2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运行、考核工作。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1500吨扩建工程并试运行,建成餐厨垃圾250吨二期扩容项目,竣工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二期工程并试生产。
市市容市政局、市环保局
实行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有效预防和处置环境风险事故。
下发《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加强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动态管理。组织开展“2013苏州市集中式应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演练”。认真落实环保部“五个第一”的要求,及时出警、有效处置了辖区内的13起各类突发环境事故,有效保障了全市的环境安全。
促进资源能源
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之星”创建活动,促进节能降耗,削减排污总量。
深入开展“万企节能低碳行动”,全市新增三星级以上“能效之星”企业85家,累计超300家。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有6家企业共487个产品首次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业品推广目录。注重源头预防,全年劝退、拒批“两高一资”项目230多个,涉及投资额23.2亿元。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3%,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下降。
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苏州质监局
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我市被评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张家港市再制造产业基地成为首批国家示范基地,新增国家再制造试点企业2家,4家开发区成功申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张家港、常熟、吴中、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我市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的全国唯一园区整体循环化改造试点。
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委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30.32万亩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出台了《关于鼓励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吴中区成为全国国土资源集约模范区。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按生态补偿“提质扩面”和“四个百万亩”保护要求,出台《关于调整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补偿标准总体提高50%,全年拨付生态补偿资金7800万元。《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立法已提交人大一审。制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对市区天然气价格、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
市农委、环保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物价局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抓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我市国家生态市获得环保部命名,成为全国首批地级国家生态市。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年)》,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全面启动。《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苏州市低碳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率先在全省分解下达各地碳强度考核目标,开展了市级首批20家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的试点示范工作。
市环保局、发改委
修复和保护
大力推进环古城河风貌保护提升和大运河、胥江综合整治工程。
环古城河、大运河、胥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盘门地块新建绿化景观工程完工;照明工程、驳岸提升工程全部完成;12座老桥装饰提升工程全面完成。
苏州文旅集团、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上方山森林植物园、动物园、游乐园及石湖景区二期工程,持续开展太湖、阳澄湖生态修复。
上方山石湖生态园项目已完成华南虎基地搬迁、房屋征收一期工作,并举行工程开工仪式,实施吴越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太湖、阳澄湖生态修复工程已列入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并组织实施,阳澄湖生态优化工程投资完成率为70.8%,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投资完成率为67.9%。
市园林和绿化局、农委、水利局、环保局,姑苏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实施虎丘湿地公园等重大绿化工程,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
虎丘湿地公园项目建设步伐加快,虎丘景区工程一榭园景区已建成开放。重点实施桐泾南路和广济路综合整治、智慧谷绿化、滨河新城太湖大堤、西出入口高架等景观绿化,山湖市民公园、东太湖生态园、阳山新城中央公园等公园绿地,227省道、芦荡路、环阳澄湖自行车道等道路绿化建设,市区新增绿地505万平方米。
市园林和绿化局,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区政府
加强农田河湖林网、绿色通道和生态片林建设,农村新增林地绿地4.2千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8.6%。
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绿化建设,重点推进河湖林网构建、绿色通道提档、生态片林建设、村镇环境美化、果茶苗木增效、森林质量提升等“六大工程”,全市农村新增林地绿地4.4千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8.67%。
统筹发展社会事业(4项)
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争成为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00所。
通过重组资源、共享施教区、组建教育集团、加大教师流动等方式优化教育布局,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苏州成为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新建改扩建101所幼儿园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竣工62所,完成主体结构8所,全部项目完成后将新增3.6万个学位。
深化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督导,实施学生身心健康关爱工程,探索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高度重视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构筑教育人才高地。
借助校外专家,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等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立教育服务多元评价体系,实施政府监督、社会民主评价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行苏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意见(试行)》,评选表彰94名第十届名校长名教师。在全省首次开评的省教学成果奖中我市成绩显著,其中全省40个基础教育类特等奖中,我市有10个;全省10个职业教育类特等奖中,我市有3个。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鼓励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
积极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框架,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内涵建设。张家港市、工业园区成为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实验示范区。深入调研,基本摸清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困难,初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对社会机构办学加强管理,严格批办程序,加强年检工作,开展诚信评估,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实施职业教育能力创新提升工程,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积极创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前2年基本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大力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3年共获批各类试点项目35个。出台《苏州市中高职衔接指导意见》,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等3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完成。&
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与在苏高校的合作,促进科教协同创新。
在全市高等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框架内设立了教学、学工和后勤联盟,搭建了沟通平台,加强了各院校的交流与资源共享。推动在苏高校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工作,苏州大学纳米科技和血液学两个项目获批拟立项建设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苏州科技学院水处理技术与材料项目获批拟培育建设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市教育局、科技局
面向群众文化需求,增强文化服务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达标。
我市被授予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25平方米,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达标建设覆盖率达100%。开展“群星璀璨”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各类展演展示6.12万场次,各类公益性讲座论坛825场,惠及农村及社区群众5000余万人次;大力开展“三送工程”,全年为农村、社区送书10万余册,送戏超3500场次,送电影2.1万余场。
市文广新局
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力度,推进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和天赐庄片区、渔家村越城遗址、同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古典园林,修缮利用古建老宅。抓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各点段环境整治工作,积极申报创意城市-工艺美术之都。
新增国保单位25处,总量达59处。常熟古里镇,吴中东山镇杨湾村、三山村和金庭镇东村被列为第七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常熟古里镇李市村、吴中东山镇杨湾村、翁巷村、三山岛和金庭镇东村被列为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和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天赐庄片区、渔家村越城遗址、同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治等工程全面推进,古城墙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如期竣工,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取得进展。圆满完成大运河申遗各节点的环境整治,大运河苏州段顺利通过国际遗产专家的现场考察评估。编制完成“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申报书文本和申报片、图录大纲等配套资料。
市文广新局、园林和绿化局,市容市政局、吴江、吴中、姑苏区政府、苏州文旅集团
建设中国昆曲剧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苏州图书馆二期和文化资源数字化工程,打造博物馆城。
“中国昆曲”剧院项目抓紧建设,苏州图书馆二期完成立项调整,苏州艺术剧院项目进入启动准备。推进博物馆城建设,圆满完成苏州生肖邮票博物馆、苏州巧生炉博物馆、苏州古代雕刻艺术馆、苏州大运河遗产展示馆、苏州城墙博物馆等5个专题博物馆的建设,全市在册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总数已达70余家。
市文广新局、姑苏区政府
繁荣文艺创作,办好重大文化活动。
青春版《牡丹亭》、锡剧《一盅缘》分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优秀剧目奖”和“文华剧目奖”,董红获“优秀表演奖”。在第十三届中国戏剧节上,滑稽戏《探亲公寓》、苏剧《柳如是》、锡剧《一盅缘》获优秀剧目奖,顾芗、张克勤、王芳、董红获优秀表演奖,陆伦章获优秀编剧奖,李志华等获优秀舞美奖。成功承办第十三届中国戏剧节。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加快建设市档案馆新馆。
市档案馆新馆已完成结构封顶。
基本完成新一轮《苏州市志》编纂任务。
基本完成《苏州市志》编纂,并完成印刷招标,已送省志办验收。
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镇(街道)全部建立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社区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社区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规范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全市33个街道实行网络化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9%,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中心总数比例达91.5%,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评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信息优化升级工程已在市区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应用。社区卫生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在胥江中心等22家社区机构上线运行。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
建成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急诊楼、市立医院本部门诊急诊楼,抓紧建设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开工建设市公共医疗中心,筹建吴门医派研究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门急诊楼基本建成,并启动试运行;市立医院本部门诊急诊楼建成启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公共医疗中心开工建设。苏州市中医医院增挂的“苏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更名为苏州市吴门医派研究院。
增设便民体育健身设施,全市建设100公里健身步道,基本建成十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报废更新171条全民健身路径,为12个单位捐赠了154件健身器材。制定了《苏州市健身步道系统规划》,已建422公里。“10分钟体育健身圈”城区达标率为100%,全市达标率为70%,通过省体育局验收。全民健身节、假日体育、端午国际龙舟赛、外企运动会、环金鸡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广场健身舞大赛等全民健身活动参与人数再创新高。
建成市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和市网球中心、儿童业余体校,开工建设是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和体育大厦,筹建运河体育文化公园和体育博物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市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主体已建成,体育馆地下工程土方已完成。市网球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儿体校已建成交付使用。体育大厦按照上级精神暂缓进行。运河体育文化主题公园(体育博物馆)改造方案已报市政府,待大运河苏州段“四改三”方案确定后正式启动。
做好人口和妇女儿童工作
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工作,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
开发建成“生育关怀、服务到家”场景式网上办事大厅和人口与家庭服务信息系统,目前全市实际服务户数达196.5万户,服务率达94.47%。出台《苏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实施意见》,共帮扶15900余人次,金额240余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意见》,全年共为67180人次育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13.51%。
市人口计生委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率先发展。
出台《中共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制定了《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办法》,着力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制定村民自治章程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见》,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4项)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工作,确保城乡零就业和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
全年新增就业1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33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31万,“零就业”和“零转移”贫困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全市共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市场301期,年末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6%。
深化国家创业型城市建设,以创业促进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创业扶持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开展各类创业促进活动,新建成大学生创业园或孵化中心13个,建成省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创业培训1.45万人。
持续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
确定苏州技师学院等22家单位为年度苏州市区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确认宾馆服务员等47个职业(工种)为2013年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全年免费培训城乡劳动力44万人,其中技能培训5万人。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全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9.9%以上。全年共成功调解劳资纠纷1339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1%以上。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489件,年末仲裁结案率为96%,调解结案率为100%。推动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制度“四位一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落到实处,今年新评选和谐企业、和谐园区231个。
市人社局、总工会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稳步提高待遇标准。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养老、医疗实现城乡并轨后,又将城乡居民养老纳入社会化管理,目前覆盖率超过60%。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512元,比上年末提高15.7%;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60元提高至310元,同时增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产前检查补贴,定额标准为300元。制定出台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起实行商业保险运作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市区接受社会医疗救助总人数达到3.6万人次,年度救助额达6718万元。
市人社局、财政局
构建适度普惠、城乡一体、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救助标准全省领先。
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至630元/月;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对象由8类病种扩大至13类。全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9.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万人(次)。制定《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开通运行市级家庭经济核对系统,有效维护社会保障“底线公平”。
发展红十字和公益慈善事业。
全市红十字系统共接收捐赠款物4814.01万元,支出4545.87万元;继续实施省政府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培训初级救护员11929人,普及培训103198人;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1例;实现器官捐献6例。
市红十字会
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
编制完成《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姑苏区)》,市社会福利总院竣工启用,市老年公寓开工新建。在省内率先出台《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范围扩大至84周岁以上老年人。“虚拟养老”模式市场化推广,7个市区相继开展居家养老智能化建设。全市新增养老机构16家,其中民办10家,新增机构床位5617张、日间照料中心106家、助餐点182个,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35.9张。
市民政局、姑苏区政府
建设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二期工程,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计将于2014年下半年投入运行。
居民住房条件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3859套,基本建成29893套,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380元调整到16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900元调整到2300元。制定下发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政府购房补贴首次放开二手房市场。
完成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和城区居民家庭“改厕”任务,推进第二批危旧房改造。
城区居民家庭改厕三年任务基本完成;南环新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如期交房;梅巷、解放新村第二批危旧房改造房屋征收基本结束,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同步开展。
市住建局,姑苏区政府
继续开展老住宅小区和零星居民楼综合整治,解危修缮直管公房,改造城中村(无地队)。
24处、111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涉及497幢,惠及居民14044户;完成85幢、计19万平方米的零星居民楼的综合整治任务,惠及居民1897户;解危修缮直管公房2.96万平方米;37个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全面启动,其中12个基本完成,9个正在实施中,还有16个正办理手续。
市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园林和绿化局、土地储备中心,姑苏区政府
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面,力争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
全市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47.9万人,比上年净增11.94万人,年末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5%。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加快公交优先进程,拓展网络,增加车辆,优化服务,提高乘坐便捷性、舒适性。
实施新一轮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公交优先发展“十大工程”和“八大保障”。统一整合资源,成立新的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展出租车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试行)》。2013年市区新购空调公交车501辆,新辟公交线路14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3条,新增公共自行车网点702个,轨道交通计次月票发售超过2万张,苏州入选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各区政府,轨道公司
做好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启用和功能拓展工作。
全市累计发放“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723.7万张,其中市区发放311万张。积极主动拓展苏州市民卡应用功能,方便市民出行,实现公交、出租、轻轨、公共自行车“一卡在手,一路畅行”。对教育E卡通、图书馆借书卡等功能,已完成加载的初步方案。
市经信委、人社局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和防控,争创国家和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区)。
全面落实放心消费创建目标责任,广泛开展商贸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强化商务执法检查,严格屠宰行业监管,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建设,扩大抽检范围,全市完成各类监测34615批次,动态合格率为98.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80起;张家港市成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市称号。
市商务局、卫生局(食药监局),苏州工商局、质监局
扩建“菜篮子”生产基地,改造农贸市场,新增一批农产品配送中心、直供网点和放心粮油店。
全年改扩建“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面积1.77万亩,新增8家“菜篮子”工程配送中心。市区实施12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新增农产品配送中心8个、农产品平价商店73个、放心粮油店82个。
市农委、商务局、粮食局,姑苏区政府
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成地方粮食储备任务。
全年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量达145万吨,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按计划扩增到39万吨。
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强化价格调控和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2.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项)
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共文明建设行动,定期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健全城乡联动、文明共建、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群。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及时下发《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3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3年版)》的责任分解表,制作了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操作手册,我市测评成绩位列新华社发布的排名靠前城市之列。开展了文明交通工程活动、“文明餐桌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主题活动等文明创建活动,我市7家单位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288家单位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
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提高市民科学素养。
认真落实《“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实施科普机制创新、科普基础设施、社区科普益民、科普惠农兴村和基层科普人才等五大提升行动,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公民科学素质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成果。
分解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目标责任,确定首批创作生产重点项目。组织了第六届苏州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牛小艾等9名艺术家、中篇弹词《雷雨》等7部作品获市文学艺术奖。
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出台《苏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拨付和发放实施办法》,全市1622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安排拥军实事项目33个,投入经费近1.3亿元。
坚持依法治市,争创全省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建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
张家港市和吴江区被评为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7家企业荣获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3名个人荣获全省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已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3个,我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全省第一。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扩大法律援助受惠面。
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责任机制,我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考核得到省检查组高度评价;全面调整申请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建立与最低工资动态挂钩机制,目前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在全国最高。
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平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一网三库”建设初见成效,系统平台数据库及五大子系统的开发和布署基本完成。全面启动42个部门和10个板块的数据归集工作,已归集500万余条信用纪录。信用市场培育和第三方信用咨询机构发展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考评中名列前茅。
实施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着力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市、区两级共确定181个社会管理创新项目,重点加以推进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综治网格化管理推进力度,实现县级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惩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和网络违法犯罪等行为,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深化平安苏州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建设;启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全市163个重点地区,整治完毕159个;全市违法犯罪警情连续六年保持稳中有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3万起,其中“八类”案件破案率达87.2%。公安部专门在苏州挂牌成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实战培训基地”,初步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机制,网上阵地控制和网络舆情引导同步推进。依法打击处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活动,有效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
市公安局、国安局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制定出台《苏州市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法办法(试行)》和《苏州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办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省内领先,全市帮教率达到99.9%,安置率98%。
改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居住证实现全市动态发放全覆盖,累计发放量超过958万张,居住证社会功能和应用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完善基层信访网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风险。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纠纷调处机制,实现300人以上企业调解组织覆盖率95%。探索推行“村民联系卡”、“831”工作机制、“村民议事厅”制度,完善以镇信访办、村(社区)信访接待室、村民小组(楼道长)为核心,横贯至企事业单位及重大工程指挥部的“立体式”信访工作网络。
市信访局、市维稳办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
在原有校园和医院安保模块的基础上,新增建筑工地和和电信诈骗模块,初步架构起现代化、信息化的单位内保安防体系。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危险品运输车全部做到GPS定位。做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督管理,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出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安委会工作规则,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提高政府工作水平(4项)
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研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市级各部门正按要求报送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
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
稳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区镇合一”管理体制。
稳步推进昆山市的省直管县试点工作,坚持“六个不变”,顺利完成阶段性目标,推动一批原由省或市级部门行使的职能全部转移或下放到昆山市。全面完成5个省级以上试点镇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和2个市级试点镇的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理顺改革试点的领导协调机制,规范试点镇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6个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所在地党委政府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完成相关机构的“三定”工作。
市编委办、发改委
高质量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提高立法后评估成效。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已颁布《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制定发布《苏州市水文办法》等10件规范性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对12件政府规章和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定期清理和通报。
全年共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备案政府规章5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全年共对各市、区(管委会)、各部门报备的1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都达到100%。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开发了“苏州市行政执法在线查询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快速查询行政执法依据、公众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两大功能。
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下发《苏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方案》,对市属35个部门行政复议权予以相对集中。全年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7件,审结156件。
坚持反腐倡廉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制度建设“回头看”,对行政执法、金融领域、政府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专题调研,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出台了《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出台《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等一系列规定。
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等经费支出,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严格控制行政支出,研究制定苏州市级会议费用标准,强化公务接待定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标准,加强出国(境)费用全过程监管,开展公务用车改革调研,为车改做好准备工作。全市2013年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财政拨款支出下降20%。
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人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加强对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的审计,跟踪监督重大措施落实情况,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416个,查处违规金额1.87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82亿元。加强投资审计,全市共核减投资额8.34亿元;对131名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588万元;关注转型升级政策执行情况,促进有关部门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
作风效能建设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印发了《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在公务消费、因公出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方面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严明作风纪律,严肃追究违反规定的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
加强调查研究,扎实开展以访基层企业促转型升级、访基层组织促创先争优、访基层群众促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办法》,明确调研要求,改进调研方式,创新调研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强化调研工作作风,注重研究和解决问题,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全市共有3.2万名党员干部参与,开展走访调研13.6万人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7.9万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4.5万件。
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
认真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
印发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优化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及时调整审批事项,精简率达10.8%。开展“12345”便民服务平台效能提升行动,实行“一号牵头、多线联动、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2013年全市便民服务的及时处办率、办结率、抽查满意率均为99%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13年1月份挂授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也正式上线运行。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容市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
认真实施人大议案,提高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
组织实施人大议案2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45件、政协提案39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8.8%和100%。
规范各类论坛、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节庆论坛展会工作和开展摸底普查的通知》,成立苏州市节庆、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审批领导小组,严格压减各类活动,严格执行活动报批程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规范领导同志出席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切实压减各类工作会议,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化市领导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市委办、宣传部、市监察局
深化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纠正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制定了《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风惠民,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根据《苏州市2013年纳税人“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对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9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开展“政风行风大家评”多媒体联动现场公开评议活动,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监察局(作风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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