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与物质作文质

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
日04:43&&&来源:
原标题: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
  对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有过风趣地表述:“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的确,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哲学的老问题。但是老问题未必是过时的问题,因为在一定意义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所有哲学问题创生的前提:在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张力中,人的生活世界才呈现出超越的可能性――人的自我完善与发展需要物质与精神兼修,而一个社会的真正进步更需要物质和精神齐头并进、平衡发展。   物质与精神的平衡是社会有机体的内在要求   人的生活世界是一个有机的世界,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社会生活是一个由多种社会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它的发展既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也是人类能动自觉参与的不断进步的过程。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了物质文化世界和精神文化世界,物质世界满足了人的肉体生理需求,精神世界满足了人的主体精神需求。而谋求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平衡正是社会作为有机体的内在要求。   从人的生存境遇来看,人是一种二重性存在,我们每个人既有肉体,也有心灵,所以人既有动物性也有神性。人的肉体需要满足,心灵也需要满足。物质和精神对应于人之不同的需求层次,物质的富庶与技术的进步就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舒适更便捷,但是它不能解决人的精神充实问题,所以人类需要人文精神的介入。人是一种目的性存在,这种目的性标示着人要创造文化、追寻意义。正是人的精神世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同样,人的精神维度标示着物质进步的方向。   从文化哲学的视角看,物质与精神的平衡问题也是一个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问题。科学发展的方向性和目的性是通过人文来确定和实现的。科学和人文的分化是一个人为的阶段,不是世界的真实图景。所以20世纪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主张要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找回人与世界的原初关联性。   16世纪德国著名宗教思想家马丁?路德曾经讲过一句著名的话:“一个国家的兴盛,不在于国库的殷实、城堡的坚固或是公共设施的华丽,而在于公民的文明素养,也就是人民所受的教育、人民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尚!”所以,从社会发展的有机体要求看,在社会发展进步的整体考量中,国民物质财富的积累与主体精神的充实必须齐头并进,相辅相成。   现代社会物质与精神的疏离态势   在传统社会,物质与精神本来是处于原始的和谐统一状态的,技术与人文因其尚未明显分化也是能够融洽共存的。中国古代所描绘的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就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孔子认为教育人要全面发展,要学“六艺”――礼、乐、御、射、书、数。这既有物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有精神层面的要求,唯因人的这种“全面发展”才可能适应有机的社会生活。也唯如此,古希腊才涌现出亚里士多德这样的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自从资本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人类的物质进步便步入了快车道。科学与技术所构成的“普照光”照耀着人类的日常生活,并且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资本由于其追求利润的天然特性,常常有背离于人类良好意愿的发展倾向,使人沉湎于“物质”而忘记了自己的精神性价值追寻,让人走入了手段的王国而失去了人的目标。在此情形之下,物质与精神的失衡便在所难免。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分工不断细化,整个学科也越分越细:一方面,分工提高了生产力,生产出了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但另一方面,分工又将人束缚在某个固定的职位上,无暇顾及其他,久而久之导致了人的片面性发展。而且,技术理性主宰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文关怀让位于商业利润以及人的各种欲望追求。结果是人日趋被“物”所累,沦为“单向度的人”。   精神富有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指向   当代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物质生活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物质财富大幅增长的同时,我们的社会生活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如我们在发展中也同样出现了普遍重视技术经济而忽略人文精神的现象,生活中神圣的东西被消解了。人文关怀的缺失和物质享受欲的泛滥,又进一步衍生出诸多生态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如大众层面的道德滑坡、诚信危机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无一不反映出物质与精神的失衡问题。   人是一种目的性存在,不能忍受无根的生活,总要在纷繁陈杂的经验世界寻找一份生活的理由,即为人生安身立命。重建科学和人文的统一,就是让我们的心灵重新找回充实和安宁,而要实现心灵的充实与宁静,就需要重建我们的精神家园。   物质与精神的平衡统一无疑应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当代中国精神文明的建设、精神力量的凝聚以及精神生活的提升,已成为我们今天社会发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课题。丰富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构建全社会的人文关怀,应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目的性指向,以此来赋予社会发展以恒常的价值与意义,确保社会发展的全面性与可持续性。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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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光荣榜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哪个更重要辩论
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哪个更重要辩论
09-10-17 &匿名提问
物质财富是外在的,虽然我们可能拥有房产、存折,拥有汽车、家电,但所谓的拥有,只是一份使用权或保管权而已。佛教说财富是五家共有,或是天灾,或是人祸,都会将它们化为乌有。所以,这些身外之物是虚幻不实的,随时都可能更换主人,而内在的精神财富才是我们真正可以依赖的无价之宝。    我们可能会失去财富,但不会失去智慧;我们可能会失去健康,但不会失去慈悲;我们可能会失去家庭,但不会失去爱心;我们可能会失去事业,但不会失去信仰。     如果智慧、慈悲、爱心和信仰也会失去的话,那只是由于我们不加珍惜而选择了放弃,选择了自甘堕落。我们叹息世风日下,叹息人心不古,事实上,这正是由于人们的精神世界贫乏所致。在今天,旧的价值观被推翻了,新的价值观却没有如期而至。在丢弃了“越穷越光荣”的口号之后,压抑已久的物欲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被无休止地激发出来。随着社会商业化的进程,人们的贪欲空前地膨胀起来:对奢侈品的需要,对财富积累的需要,对权利和虚荣的需要……这些需要是如此迫切,使我们来不及按部就班地去实现。俗话说,“财迷心窍”,当我们的眼中只剩下金钱的时候,不仅职业道德不见了,甚至伦理道德也不见了。     在金钱挂帅的旗帜下,很多人似乎已经忘却了精神的需求。正是这种忘却,使我们的内心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为什么今天的人对物质的需求如此迫切?对财富的积累如此贪婪?就是因为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在指引,没有崇高的理想在驱动,没有坚定的信仰在支撑,甚至没有道德的力量在约束。为了追求物质财富,我们不仅忽略了精神财富,甚至以丧失精神财富为代价。当我们的精神世界成为一片废墟之时,物质能否填补其间的空白?能否成为我们人生的无悔追求?     失去物质财富,只会使生活受到暂时的影响;而一旦失去精神财富,不仅会影响到我们一生,更会殃及后代。不难想象,一个精神空虚的父母会给子女什么样的教育?一个见利忘义的长者会给后代什么样的影响?所以,精神文明建设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未来人生,影响到我们的子孙后代,影响到人类的发展前景。     所以,我们要培养心灵深处的慈悲和爱心,培养生命内在的信仰与智慧。对于人生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财富,才是永远可以从中得到受益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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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i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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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质决定精神:
1、如果你有钱,买好多贵的但你喜欢的书(书也算精神粮食),你是带着笑容的,看完书,你的精神世界也丰富多了,精神好了,思维好,再赚多一些钱,再买书,良性循环。
2、如果你没钱,买一些书都要考虑明天的吃饭问题。一来你可能就不买了,二来你边看书可能都会边愁眉苦脸的,精神不好,领会不到书里的真正意思,再说,没钱了还有时间看书?快找活干去啊,或者生病了都没钱看病,生病了你还能做什么?所以,精神越不好,赚钱也难,恶性循环。
二、精神决定物质
1、如果你精神很好,虽然没钱,多看书,思想开阔,敏捷,给人带来阳光,经过努力,你会成功赚到更多钱的。再或者,精神好,也不容易生病,现在有开心疗法,不用药都能治病。
2、如果你精神不好,虽然很多钱,但你不学东西,总是以不好的精神状态出现,我想,你和别人也相处不好,你的思想也不会有什么创新,再多的钱也会被你败掉。
这是我理解的二者的辨证关系。
三、我的希望,精神也要有(可以保持好的心理健康),物质也要有,可以满足需要(可以不要太多),至少在保证相关信息的前提下还有有维持精神的条件。
论物质与精神的辩证关系
矛盾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是对立统一的,即矛盾双方的不仅具有相异性和区别性,同时矛盾双方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的。物质与精神就是一对矛盾,因此按照矛盾辩证法原则,物质与精神既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物质与精神不仅是相互区别的,各自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而且物质与精神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正是在相互依存中物质与精神获得了各自不同的规定性,也就是说物质之所以是物质、精神之所以是精神正是从二者的相互依存中获得了各自不同的规定性。
但是现行哲学教科书却认为,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物质可以离开精神单独存在,即物质与精神可以相互分离,二者不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我们认为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物质与精神之间关系的规定是错误的。物质与精神虽然是对立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这就是说物质与精神虽然是具有相异性和区别性,但是二者却是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离开另一方单独存在,正是在相互依存中物质与精神获得了各自不同的规定性。
实物和场是物质存在的两种基本形态。我们认为物质除了具有实物和场这两种基本形态外,还存在着第三种物质形态,精神就是物质存在的第三种形态。
在认识的过程中,人们最初仅仅认识了实物。因而人们认为实物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实物,把实物归结为物质的唯一存在形态,由此形成了实体物质观。实体物质观认为,场不具有实物的特性,场是实物的属性和特征,实物与场是主从关系。随着科学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场不是实体性的,因而场不是物质,场只是实物的属性和特征”的观点受到挑战,各种实验都证明场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存在形态。实物与场也不是主从关系,而是相互转化的。场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存在形态的观点,突破了实体物质观的局限性,打破了实物是物质唯一存在形态的观点。这种观点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
“场作为一种物质形态提出来,克服了把物质形态只归结为通常所理解的实物的观念。即使是把实物和场统一起来也不是对物质形态的终极认识。物理世界中场的统一不能取代整个客观世界的物质统一,更不能把各种物质形态的统一归结为场的统一。场不能等同也不能取代物质世界中其他的具体形态,它只是我们认识物质世界所达到的成果之一。”(翟阴塘《论物质的统一与物质场》载《哲学原理》87年11期)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实物和场也并非客观物质存在的唯有的两种形态,物质还应有其它存在形态。客观物质世界除了实物和场这两种存在形态外,还存在着其它物质形态,只是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其它不同于实物与场的物质存在形态还没有被发现罢了。我们认为精神就是一种既不同于实物也不同场的新的物质存在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解精神是物质时,既不能把精神理解为实物的存在形态,也不能把精神理解为场的存在形态,精神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不同于实物和场的新的物质存在形态。
如果按照目前的认识序列进行排列,那么我们会发现实物是第一种形态,场是第二种形态,精神则是第三种形态。实物和场作为前两种物质形态,是通过科学实验得以证明的;而精神作为第三种物质形态,虽然目前无法直接用科学实验的方法进行证明,但却能够运用逻辑论证的方法进行证明。
“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因而精神作为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作为在机械物理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基础上产生的最高产物必然是物质性的,否则“世界是物质性的”,“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这一观点就不能成立。因此,“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这一观点内在地蕴含着精神也是物质性的观点。恩格斯曾多次指出辩证法可以适用于揭示精神(思维)的运动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本来是用于揭示物质世界如何自我运动发展的,既然辩证法可以适用于揭示精神的运动发展,说明精神也是物质性的。精神是物质性的,是一种不同于实物和场的第三种物质存在形态。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各种具体物质形态的共性。最初人们把实物理解为物质的唯一存在形态,认为物质就是实物这种物质形态的共性(恩格斯: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随着科学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认识到场也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因而,“物质是各种具体形态的共性”这一论断可以解释为物质既是实物这种物质形态的共性,也是场这种物质形态的共性,物质是实物和场这两种具体物质形态的共性和一般。既然精神也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物质作为客观实在,就不仅仅是实物和场这两种物质形态的共性和抽象,而应包括对第三种物质形态——精神的抽象和概括。因此,按照人们目前所达到的认识,我们认为物质作为客观实在应是对实物、场、精神这三种不同物质形态的抽象和概括,物质是实物、场、精神这三种物质形态的共性和一般。
物质与具体物质形态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因此物质与实物、场、精神也应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的矛盾关系。作为发展中的物质其既不能离开实物,也不能离开场,更不能离开精神单独存在,否则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各种具体物质的共性这一论断就不能成立。
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精神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这是在各种哲学教科书中也是我在文稿中经常使用的一个论断。实际上这句话应该解释为:自然界第一,精神第二,精神是自然界高度发展的产物。
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在19世纪以前人们仅仅把实物理解为物质,否认场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存在形态。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们通过各种实验认识到场也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存在形态。人们对物质的认识虽然冲破了形而上学实体物质观的束缚,认识到场也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但却再次限入形而上学的观点之中。这种观点的一个基本特征便是其虽然承认场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存在形态,但对客观物质世界(自然界)具体形态的理解却仅仅限于实物和场这两种物质存在形态,否认有其它物质形态的存在。物质是各种具体物质的共性这一论断如果按照上述观点来理解,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物质只能是自然界中各种具体物质——实物和场的共性。在自然界中到处充满着实物和场,因而按照物质是实物和场的共性这种观点对自然界进行认识,我们会发现所谓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精神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其实也就是自然界第一,精神第二,精神是自然界高度发展的产物。在这种观点中自然界与物质是相等同的。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在人类精神没有产生以前自然界早已存在了。然而唯心主义者却否认这一事实,坚持认为是精神派生了自然界。唯物主义在同唯心主义的斗争中,肯定了自然界、肯定自然界中的各种具体物质的先在性。自然界中存在着实物和场这两种具体物质形态,物质又是实物和场的共性。因此由自然界相对于人类精神在时间方面的先在性,人们得出物质相对于精神是第一性的,精神相对物质则是第二性的结论。我们认为物质作为各种具体物质的共性和一般具有最大普遍性和广泛性,是最高哲学范畴。不能把物质仅仅理解为实物和场的共性,我们认为物质应是实物、场与精神这三种不同物质形态的共性和一般,离开这三种物质形态物质就不可能存在。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在21世纪以前人们没有认识到精神也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是一种不同于实物和场的新的物质存在形态。按照物质的具体形态仅指实物和场的观点,人们在理解物质时自然而然地把精神排除在外。人们按照最初理解实物和场之间的关系的思维方式,把精神理解为物质(实物)的特征和属性,物质和精神属于主从关系,并由此得出第二性的精神没有相对独立性(教科书承认精神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却否认精神的具有决定性作用),只能依附于第一性的物质(实物)才能存在和运动,第一性的物质能够独立于第二性的精神单独存在。
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多年来人们一直按照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把其混同于自然界与精神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产生这种混淆的原因,是人们一直在用自然界概念代替物质范畴与精神相提并论。物质范畴与自然界概念是截然不同的。物质是一个哲学范畴,是对客观物质世界中各种具体物质的抽象和概括,是一个共性的一般的概念,是纯粹思想创造物,其外延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人类社会,更包括精神世界;而自然界则是一个描述性的综合概念,有狭义、广义之分,广义的自然界包括人类社会和精神世界,狭义的自然界是与人类社会和精神世界相对的。自然界仅仅是对事物集合性的描述,不是对所有事物的抽象,也不是一个共性的一般的概念。自然界与精神之间的关系属于科学问题,而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则属于哲学问题。我们认为不能把哲学混同为科学,更不能把哲学问题混同于科学问题。但是现行哲学教科书却把哲学问题与科学问题相混淆,用本属于自然科学问题的自然界与精神之间关系的问题代替属于哲学问题的物质与精神之间关系的问题。我们认为现行哲学教科书应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否则物质与精神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就会与矛盾辩证法原则发生冲突。矛盾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而现行哲学教科书却认为作为矛盾另一方的物质可以独立于精神单独存在。这不是明显与矛盾辩证相冲突吗?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根据自然界第一,精神第二,精神是自然界高度发展的产物的观点,得出物质可以独立于精神单独存在是不正确的。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各种具体物质的共性和一般,是实物、场和精神这三种物质形态的共性和一般,因而物质与精神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特殊之间的矛盾关系。矛盾关系也就是对立统一关系。所谓对立性指矛盾双方的区别性、相异性;所谓统一性也就是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特性。因此物质与精神作为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双方谁也不能离开谁单独存在。物质既不能离开精神单独存在,精神也不能离开物质单独存在。
现行哲学教科书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我们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但却不是物质的属性。下面我们就重点讨论物质与运动之间的关系。
我在文稿中多次指出物质作为客观实在不能仅仅理解为各种具体物质的共性,而应把物质理解为客观物质世界的根本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把握物质范畴的深刻含义。世界上无限多样和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在有没有共同的本原?哲学上的物质范畴就是为了回答上述问题而提出来的。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认为,“世界的多样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上无论简单的还是复杂的,低级的还是高级的事物都是物质通过自我否定性运动而创造出来的。因此物质才是物质世界多样性的根本原因,即物质是物质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
正如物质有一般和特殊、共性和个性之间关系的划分一样。运动也存在着这样两种不同的划分。我们不能混淆运动的一般和特殊、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辩证法告诉我们,所谓运动指的就是自我运动。如果提问“运动的一般”是如何运动的,那么这时我们就会发现运动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运动的,即运动是运动之所以能够运动的根本原因。通过“运动是运动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与“物质是运动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这两个论断的对比,我们会发现“物质”与“运动”都是运动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运动与物质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运动的物质或没有物质的运动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按照物质与运动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认为物质与运动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的指向却是同一的,物质与运动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所谓“物质的一般”其实也就是“运动的一般”。作为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我们既不能说这个侧面是那个侧面的属性或根本,也不能说那个侧面是这个侧面的属性或根本。因此,我们认为不能把运动理解为物质的属性。
恩格斯说:“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着重号为笔者所加)这是现行哲学教科书把运动规定为物质的属性的经典依据。虽然运动是物质的属性并非恩格斯最先提出的,但恩格斯却把这一规定作为唯物主义物质观和运动观的一个基本原则。通过分析恩格斯所处的年代以及他对物质的理解,我们发现恩格斯仅仅把物质理解为各种实物的总和。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人们仅仅较充分地认识了实物,还不能明确划分实物和场之间的关系,并且认为实物是物质的唯一存在形态。因此按照实物是物质的唯一存在形态这一思维方式进行推论,运动或场不具有实物的特性,所以运动或场不能理解为物质,其只能理解为物质的属性。随着科学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终于认识到场不是实物的属性,实物与场不是主从关系,而是相互转化的,场是一种不同于实物的新的物质存在形态。科学的发展虽然使人们摆脱了场是物质的属性的观点,但并没能够使人们摆脱运动是物质的属性这一观点,人们仍然按照运动是物质的属性的观点理解和认识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
属性是一个和实体相对应的范畴,其自身没有独立性,只能依附于实体而存在,只有具体的实物才会有属性可言。现行哲学教科书认为,运动就是实物的属性,因而运动只能依附于实物才能存在,没有实物存在,运动就不可能存在。这就是实体物质观的运动观。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物质作为客观实在,是一个一般的、共性的哲学范畴,其本身并没有什么属性可言。如果作为一般的、共性的物质能够被具体物质的属性所规定,那么物质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一般的、共性的哲学范畴,就不具有最高普遍性。相反,正是由于抛开了具体物质的千差万别的属性,物质才成为一个一般的、共性的哲学范畴。因而不能把具体物质的属性理解为也是物质(一般、共性)的属性,物质作为客观实在其没有任何属性,只有具体的物质才有属性。其次,现代自然科学也证明,即使没有实物存在,运动也仍然存在。例如:场量子的运动。场量子不具有实物的静止质量,不具有广延性,但场量子的运动却确确实实存在。由此可见,把运动理解为只能依附于实物才能存在的属性是不正确的,没有实物存在,物质的运动也仍然存在。所以根据运动是实物的属性,推导出运动是物质的属性,只能是形而上学实体物质观的产物。
运动不是物质的属性,运动乃是物质的本质,所谓“物质一般”其实也就是“运动的一般”。正是由于运动,物质才获得了自身的本质规定,即物质能够自己运动、自己发展,具有生命力和活力。凡是能够自我运动着的东西我们认为就是物质的东西,即使这种东西很难直接用现有的科学手段(例如,物理实验的方法)加以掌握,我们认为这种东西也仍然是物质性的。物质的奥秘其实也就是运动的奥秘,只要我们认识了运动也就认识了物质。在哲学史,实体物质观认为只有实物才具有生命和活力,只有实物才能自己运动发展,因而只有实物才是物质。这种实体物质观否认场能够自己运动,认为场只有依附于实物才能运动,实物与场是主从关系。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最终认识到场也能自己运动,实物与场不是主从关系,场是一种不同于实物的物质存在形态。目前人们虽然否定了实体物质观对实物与场之间关系的规定,认为场也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但却仍然在用实体物质观的旧观点解释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认为物质与精神是主从关系,精神只有依附于物质(实物)才能运动发展,精神自身没有生命和活力,因而精神不能自己运动发展。我们认为精神同实物或场一样也能够自己运动、自己发展,精神也具有生命和活力,因而精神也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态,是一种既不同于实物也不同于场的新的物质存在形态。精神作为物质其既没有实物的静止质量,也没有场的运动质量,对于精神我们除了能够感受到其处于运动、发展、变化中外,我们目前无法用揭示实物和场的物理实验方法对其加以掌握。精神虽然无形无影,但精神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运用我们的思维完全可以对其进行掌握。由此可见,精神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形态,在这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形态面前贯用的物理实验方法已失去有效作用。我们认为只有运用思维逻辑的方法才能认识和把握这一特殊的物质存在形态。
物质是整个物质世界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精神是精神世界之所以运动的根本原因。物质与精神在其不同的领域和参照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本原作用。作为世界根本原因的物质在其运动过程中产生了实物、场和精神三种不同的物质存在形态。因此,物质与精神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作为发展中的物质其自身既不能独立于实物,也不能独立于场,更不能独立于精神单独存在。如果物质能够独立于实物、场或精神单独存在,那就是说共性能够离开个性,一般能够离开特殊单独存在。精神作为一种新的物质存在形态,同实物和场一样其内在地包含着物质一般。所以物质不仅与实物和场是相互依存的,而且与精神也是相互依存的,正是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中,物质与精神获得了各自不同的规定性。离开物质就不能说明精神的能动性、创造性来源于何处,同样离开精神也无法说明物质是何物的共性和一般。
总之,物质与精神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其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离开另一方单独存在。正是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中,物质与精神获得了各自不同的规定性。
感冒除了药物治疗外,一些简单的中医治疗也不错。很多人只注重药物治疗,但因为自身体质的问题,所以疾病迁延难愈,有小感冒也很难治疗好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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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英国斯旺西大学心理学教授本顿分析了50年来英国儿童饮食习惯后发现,如果想使性格暴躁或过度活跃的儿童变乖,可以从改变其饮食习惯入手
答: 教师掌握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可以了解学生心理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来指导教育、教学及自身的发展为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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