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签收会退回去吗网点的权利大不大?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你要学会维护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约定地点签收是你的法定权利,法定权利背后有公权力为你撑腰,所以你只要积极伸张,快递员会给你送上来的。建议你向快递公司投诉的,和快递员说没有用的。直接打快递公司热线,然后提出你的要求就行了。另外我用除了京东和顺丰和苏宁以外的快递基本上用一次得投诉一次,真的担心部分素质低的快递员被罚钱太多然后来报复我,所以我已经放弃那些快递公司了。网购基本全在京东,寄东西就用顺丰。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看法,其实那些不送上门的快递公司没有占你的便宜,因为他们之间也是有竞争的。他们的错误在于操作不规范,通过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降低成本。国家出台快递暂行条例也是在整顿这种乱象,大家得积极投诉才能配合国家哈。}
不建议接手。以前,做个快递网点可以说躺着数钱,现在是真挣不到钱了,完全没利润。我们都知道快递网点的主要收入是寄件和收件,也就是寄一件包裹和送一个快递的差价。而现在由于快递价格战的竞争,总部的考核罚款不断加重,门店的租金及人员成本的提高,网点变的越来越难做了,甚至在崩溃的边缘。这就是大部分网点的现状。你可能想,我平常寄一件快递邮费还11块呢,只有每天多收上几百件包裹,不就有钱了,怎么会倒闭呢。1.就拿寄件来说,现在的异地的快递均价已经降到8元左右,这是全国的均价,而快递产粮区的电商价已经降低了1元以下,低到0.8元。而这400件的寄件中,电商件占比是多少呢?价格又能是多少呢?这些客户,还可能随着门店的转让而丢失掉。2.再来说说收件。全国除了义乌、杭州等电商聚集的地区外,大部分网点还是靠收件来赚钱的。不过,受价格战的影响,总部在一步步的压缩派费,已经从原来的1元多降到0.8元,一些乡镇随着上面代理的层层克扣,甚至到0.6元。如果快递员送货上门的话,一个人每天最多只能送100-150件,2100件至少需要14个快递员。当然,现在和驿站合作,一个人能送到500件,也至少需要5个快递员。还要从派费中支付给驿站0.4-0.6元/件的代收费用。自己每件就只剩0.4-0.6元的利润,0.6×2100×30=3.78万,除去快递员工资、场地房租成本、车辆损耗、设备损耗等成本,还能剩下多少收入。3.罚款除了收入,每月可能有不可预知的罚款。而快递的考核制度,在每年增加,罚款也在加重。从最初的延误、遗失、破损几个核心的考核项,到逐渐增加签收率、出门时间、虚假签收、发货考核、包仓费分摊等一系列任务指标。每一项指标都会给网点带来一定的考核罚款,投诉的罚款增加到200元,严重的会到达上千元。除了这些,还可能承受一些无辜的投诉,像货物中转、分拣时,出现的包裹损坏、丢失,也可能引起客户对门店的投诉。4.还有一些你无法预知的意外像员工被撞了,员工撞人了。员工跟客户干架了,车半道坏了,收了快递非说没收到,要投诉,然后总部就罚款。他们会写模糊的地址,买一些值点钱的,然后货占了,还到邮政局举报说没收到。还有的买了手机,退块石头。还需要应付邮管、交警、消防等机构的临时检查。这些对于题主这样的新手小白来说,都是很难应付的。如果想入快递行业,可以先去做个快递员或驿站,了解下快递的基本运营模式,能更好的应对各种情况,有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后,再考虑做这个吧。写了这么多,有帮到你的话,点个赞吧!}
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32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青海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海省委员会 青海省红十字会2021年12月31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工作路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落实企业主责,强化政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实现“一优两高”战略、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邮政快递业力量。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根据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有关规定,开展快递网点运营成本调查,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系统对接,满足差异化、多样化服务需求,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依法服务和保障快递领域投资行为。加强快递行业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快递企业恶意低价竞争行为,规范对寄自特定区域的快件实施非正常派费结算等可能损害快递员权益的行为,实现快递收费规范透明。(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依托工会组织、快递协会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快递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经济权益。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快递员劳动报酬水平。适时开展全省快递员劳动报酬收入水平监测,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保障快递员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制定快递员劳动定额相关标准,引导企业确定合理劳动定额,落实休息制度,保障快递员休息权利。通过多种方式经常性了解听取快递员群体的意见诉求,保障快递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用工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增强员工队伍的稳定性。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采用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推动快递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探索建立更灵活、更便利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模式。推动住房保障政策在快递领域落地,将灵活就业的快递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缓解快递员群体居住难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督促快递企业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快递企业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等方面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对快递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推动快递运输及投递车辆便捷通行,提供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便利。推动快递物流园区周边公共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规划。依托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快递员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站,推进基层网点开展“会、站、家”一体化建设,丰富快递员群体业余文体活动,引导快递企业共建共享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劳动者港湾”等设施,为快递员提供手机充电、饮水、防寒、休息、便民医疗箱等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督促快递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在网络稳定、快递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确保企业生产有序、员工队伍稳定。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引导快递企业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遏制“以罚代管”,依法依规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拓宽快递员救济渠道。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检查成效。(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末端备案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由该网点的开办企业依法承担责任,有效预防劳资纠纷。快递企业与快递员之间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用工责任。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明确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充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督促企业合法用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督促快递企业省级总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网络运行状态监测,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依法依规对快递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提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涉企信息归集,依法进行公示,将企业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快递服务出现快件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等严重异常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化解机制,推动基层网点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快递企业优化末端投递方式,形成上门投递、智能箱投递、平台投递等多元末端服务体系。(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快递员关心关爱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暖蜂行动”,激励广大快递员工更好发挥勤劳的“小蜜蜂”精神。继续开展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支持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组织,推进快递员群体建会入会建家,依法履行维权和服务职责。定期组织开展青海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最美快递员”评选等活动。鼓励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为快递员提供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服务,开展快递员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婚恋交友以及困难快递员慰问帮扶关爱服务活动。推广快递行业法律援助成功经验,引导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快递员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组织快递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活动,了解反映快递行业诉求。推荐优秀快递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畅通参政议政渠道。积极组织推荐快递员参加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青海省劳动模范、青海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表彰活动,将快递员群体表彰奖励获得者纳入工会疗养范围,增强快递员的职业认同感、获得感、荣誉感。支持快递员参加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增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要加强联系,建立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沟通机制,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党对快递行业发展的领导,建立健全快递行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凝聚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措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有序推进,为快递员群体生产与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有效保障。将邮政快递纳入各级地方社会稳定管理体系,研究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健全县级邮政监管机制。(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推动关心关爱快递员工程,开展“暖蜂行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增强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做法,积极回应各界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快递员群体社会认同感。(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青海日报》(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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