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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

关于非禁养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的防护距离

在非禁养区新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需距住户多远?相关的法律法规?

您好!《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标准中不规定统一的污染源与敏感区域之间的合理距离(防护距离),两者之间具体的空间位置关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8.7.5.3规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据此,水产养殖场项目应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漂染企业环评报告书验收需要执行卫生防护距离吗??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现有一家漂染企业准备环评报告书(改扩建)验收专家评审,想咨询一下,目前该企业验收还需要执行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吗??

受理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您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定;(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如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应按要求落实。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新报告表格式-卫生防护距离如何定论 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内无卫生防护距离内容要求,请问后期环评复核及编制过程如何掌握卫生防护距离该不该设置这个问题

答:应依据《编制技术指南》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国环字第002号)中“第十四条、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雾、恶臭、噪声等物质或因素的建设项目与生活居住区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措施。”的规定,建设项目应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而根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22号公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国环字第002号)决定予以废止;同时无相应“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或“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环评中,是否可以明确不再要求设置其卫生防护距离?

经电话沟通,建设项目周边涉及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确定选址。因食品加工企业建设在前,本建设项目建设在后,建议对照规范判定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对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运行活动造成影响。

本人遇到一项目,该项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一食品企业,请问食品、医药企业属于环境保护目标吗

提问时间: 答复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列按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就您咨询的问题,建议同时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有关要求,综合判断。

泰州广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专用车项目2019年8月12日已经泰州兴化市发改委备案,该项目定位在汽车零部件制造而非整车制造。原汽车零部件项目环评已由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但咨询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重做环评,且须报省厅审批。询问事项:1、新备案的专用车项目(汽车零部件)是否要重新做环评?2、重新做环评是否报省厅审批?3、如何走审批流程?提问时间:提问时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规定“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其中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包含“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信息,食品加工企业不属于环境敏感目标点,项目建设不受1000米卫生防护距离约束。

请问一下:若1家企业(农村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屠宰量3万头)产生的恶臭气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2级评价,是否仍需参照《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2)中关于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提问时间:  答复时间: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说明,如大气环境评价二级,无需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推荐标准,属于行业标准,国家鼓励执行,可依据GB/T要求,将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具体要求,请以属地项目审批部门的要求为准。感谢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建设垃圾填埋场,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多少,填埋厂离村子的距离有规定吗

提问时间: 答复时间:

卫生防护距离是通过污染物公式计算得出,村庄属于敏感目标,需要在大气卫生防护距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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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频号相关的功能,其实已经做的还算不错了,但是关于自定义交易组件其实还有欠缺。

唯一遗憾的是, 暂时在视频号助手后台,不能查看 每场直播带来的收益或者,当前直播所下单的信息统计。

不知道 视频号+ 自定义交易组件 是否会支持此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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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视频号正大步迈入商业化时代。

近日,微信视频号先后公布两项重要的商业化进展。7月18日,微信视频号宣布首次接入信息流广告;7月21日,微信“视频号小店”上线。
此前,视频号已逐步开通线上直播、打赏、购物车等功能试水商业化。自去年双十一起,视频号举办多场电商购物节活动,据称推动视频号直播带货GMV在2021年年内实现了15倍的增长。
而此次接入信息流广告,以及推出视频号小店两项举措,将为视频号商业化节奏大大提速。
其中的信息流广告,被腾讯视为视频号未来的最大收入来源。 据悉,目前视频号信息流广告功能还在内测阶段。随着微信营销生态大幅扩容,腾讯对视频号广告业务的前景寄予厚望。
据微信公众号“微信广告助手”介绍,在视频号信息流广告中,点击视频上的广告组件卡片后,就会弹出品牌小程序、原生推广页或H5。
弹出的小程序等页面以半屏显示,不影响视频继续播放,用户可以边看边买,“实现种草到购买的一站式服务,帮助品牌达成产品销售、线索收集、活动推广等转化目标” 。
和视频号中的其他内容一样,该类视频也可被转发至朋友圈或微信会话,而被用户点击“红心”图标推荐后的视频内容,还将出现在“朋友”流中。
据介绍,依托整个微信生态,视频号信息流广告除了可跳转品牌小程序,还能够为品牌视频号吸粉引流,或通过原生推广页引导用户添加企业微信。
视频号推出信息流广告这一步,走得并不令人意外。在去年第四季度电话会议上,腾讯就已提到,将启动短视频流广告的测试和优化,并且“相信视频号将会提供重要的商业机会”。
中信证券此前曾预计,视频号将于2022年底开启信息流广告变现。然而如今视频号选择接入信息流广告的时间,比预期的更快。
据悉,目前该功能还在内测阶段。根据广告效果演示图,目前已有宝马、阿玛尼和金典牛奶三家启动了视频号信息流广告投放。
分别点击这三家的广告组件卡片后,宝马弹出的详情页内容为引导用户“预约试驾”,需用户留下姓名、地址及授权手机号;阿玛尼则导向京东商城,但支持用户在视频号域内完成购买全程;而金典牛奶连接的则是小程序、企业微信等微信域内链路。
视频号 背靠月活超12亿用户的微信,具有先天的流量优势。
自去年底以来,视频号先后推出西城男孩、五月天、崔健、张国荣、周杰伦、罗大佑等多场线上演唱会,数千万名观众在线打卡,为其聚拢了更多流量。
腾讯2021年财报显示,视频号人均使用时长和总视频播放量同比增长超过一倍。 财报同时指出,尽管目前的重点是提升用户参与度,但相信视频号将提供重要的商业化机会,包括短视频流广告、直播打赏及直播电商。
此前,视频号就已逐步开始各项商业化尝试。 2020年10月,视频号上线直播功能,并开通购物车和小店;当年12月,视频号又推出推流、连麦和打赏三大功能。
去年双11开始,视频号又开始试水电商购物节,推出双十一直播好物节,并参与了后续的双十二、年货节、3.8女生节、618购物节等多场电商带货活动。
视频号团队讲师陶佳在2022年的微信公开课上透露,视频号直播带货GMV在2021年末较年初增长了15倍,直播间平均客单价超过200元,整体复购率超过60%。
近来的一系列举措,预示视频号的商业化节奏再次提速。
7月13日,视频号上线了第一批白名单邀请的商家。腾讯广告美妆行业高级经理江瀚曾在一场营销专场活动上表示,白名单商家发布视频号内容,不用再像过去一样只是依靠“朋友赞过内容”获得信息流的推荐,而是会新增一些商业推流,主要以短视频内容为主。
同日,微信开放平台面向视频号商家和达人发出“关于优化视频号橱窗使用规则的公告”,称“视频号小店”将于7月21日上线,且未来若要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需要先注册视频号小店,显示视频号将进一步完善电商及直播带货功能。
而在所有的商业化尝试中,信息流广告被认为将是视频号未来的最大收入来源。
中信证券的一份报告预计,视频号开启信息流广告变现后,参照朋友圈广告、快手广告收入规模预测,2023年视频号广告有望达到370亿元营收;而方正证券测算的数字更加夸张,预计视频号长期的广告年收入空间将超过800亿元。
在抖音、快手这类短视频平台中,信息流广告已经成为营收的核心支柱。 早在2019年,抖音据估算的信息流广告收益就已经达到600至700亿元。
《2021年中国网络广告年度洞察报告》显示,2021年信息流广告占比36.8%,排名第二,仅次于电商广告,而2016年时,信息流广告的占比还仅为12.5%。
相比抖音,2020年才开始内测的微信视频号,起步要晚得多。
2020年,抖音、快手月活已分别达到3.8亿和4.9亿,这让市场上不乏对视频号不看好的声音。 但在微信的巨大流量带动下,视频号在2021年底时的日活已经远超快手,直逼抖音。
据视灯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视频号发展白皮书》,2021年视频号日活超过5亿,同比增长79%,2022年日活有望达到6亿。作为对比,2021 年第四季度,快手的平均日活跃用户为3.233亿,而抖音的日活用户超过6亿。
对视频号来说,接入信息流广告成了“必须要做的事情”。
一位广告行业资深从业者告诉霞光社,信息流广告这一变现方式,已经由抖音等平台做了很久的市场教育,因而不会对用户体验有太大的影响。
虽然视频号接入信息流广告的时机谈不上成熟,但他认为尽早变现对短视频平台的意义巨大。 “这有助于视频号培养用户习惯、完善商业化模式、优化推送算法,让信息更精准,同时成熟的商业化模式将吸引更多创作者入驻平台。”
据QuestMobile发布的数据,2021年上半年,抖音、今日头条、微信(朋友圈)位列互联网广告收入排行榜前三位。其中,抖音一家就占据了总份额的30.2%,而今日头条和微信(朋友圈)分别占比16.4%和9.7%。
随着信息流广告登陆视频号,微信的广告收入或将在未来显著增加,对抖音等平台形成压力。 只是在抢占用户的过程中,视频号能分走多少流量仍充满不确定性。
前述广告业者表示,自己并不看好视频号未来的商业化潜力。虽然借助微信的高粘性和庞大用户画像,视频号在内容、广告推送精准度,以及私域流量落地方面具有优势,但 从短视频变现角度来看,用户习惯是视频号的“短板”
“我认为视频号能从其他平台抢走的用户应该不算多,最多是共存。但在共存情况下,不同产品的用户群体和使用习惯并不一样。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讯软件,用户对功能的需求占很大比重,而短视频和直播就更偏向娱乐性质。”
该名人士同时指出, 内容创作者与哪个平台绑定最深,在其平台的表现效果才会更好,而大主播“同步”至其他平台的内容,影响力将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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