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料粒子铝渣属于危险废物物吗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湖谭村,1、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污水直排至水沟,流入农田、鱼塘。2、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对面两家喷漆厂,废气直排,油漆气味刺鼻。诉求:三家厂关停、搬迁。投诉人表示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虽已停产,但排污口污染严重,此次调查执法人员并未到排污口处实际查看。投诉人担心督察组离开后这些污染企业会恢复生产,希望相关部门能监管到位。
南昌市进贤县
大气,水,土壤
2018年6月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和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南昌市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对面只有一家喷漆企业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和隔壁有一家喷漆企业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也正在停产整改。(1)经检查,南昌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现场已停产,正在停产整改,排污口没有废水排放,如果在生产处理完的废水最终会流入泉徐村门塘。停产原因:因为2018年6月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查举报件后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损坏,厂区不整洁,我局要求没有整改到位不得恢复生产,所以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已安装排风系统。(2)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停产,正在停产整顿。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年6月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该企业已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以前未发现废气乱排现象。(3)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正在停产整改。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年6月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该企业已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以前未发现废气乱排现象。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立案处理。(1)2018年6月6日对南昌吉士美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2018年6月5日对该公司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6月13日监测报告显示排放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现已经立案给予行政处罚,拟定罚款人民币贰拾五万元整。(2)对进贤县永华文化用品制造厂、南昌市派尼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30天内,完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整治厂区环境。
投诉人反映:朱湖路建筑施工(挖四条沟,改造房子),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东湖区城建局、东湖区市政局今天11点多两次打电话()威胁投诉人。
南昌市东湖区
6月30日,东湖区城建局副局长费永华、东湖区市政所所长黄德铭到现场调查,经查:朱湖路建筑施工(挖四条沟,改造房子),无防护措施,污染环境问题存在。投诉人反映:东湖区城建局、东湖区市政局今天11点多两次打电话()威胁投诉人,切实有场地施工员打过电话给投诉人,做解释工作,但言语表达上不注意方法,导致投诉人认为是威胁。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关于道路多次开挖,因朱湖路道路太窄,燃气新装下地开挖,强电下地开挖,弱电下地开挖,污水管道改造,路面混泥土恢复,需分开施工。现已完成全部管线下地开挖,逐步恢复路面硬化。2.关于施工灰尘太大问题,在6月30日下午,已组织安排路开挖余土清运工作,对未及时运走的余土用防尘网全部覆盖以及洒水降尘作业,防止扬尘污染。3.认真贯彻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以“方便居民生活,维护环境卫生”为宗旨的文明施工措施,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做好耐心、细心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南昌市新建区枫生高速旁边的红谷12庭小区,附近要建设牌楼变电站,希望查明环保手续是否齐全。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6月29日,经新建区供电分公司派出夏梅生副经理、发展建设部主任闵建站、经办专责黄金华对变电站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变电站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要求,2017年6月2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2017年8月30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综上,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快推进环评手续办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范家村C区前面有一条湖(黄家湖的附属湖),水体呈黑色且有恶臭味,长满了水葫芦,另外还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这里。
南昌市经开区
2018年6月29日,经开区河长办组织会同区住建局、城环局、规划分局、金开管护公司、昌北市政公司以及蛟桥镇有关人员现场核查,经初步排查,芙蓉渠沿线存在部分雨水口污水错接、混接情况;同时,东华理工大学暗渠疑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情况,导致污水通过水渠流入黄家湖上湖。另外,周边居民或单位偶有偷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情况,从而造成湖体污染。
处理措施:1、湖区周边存在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正在组织清理中,将于2018年7月底完成。2、对芙蓉渠沿线存在的污水混接、错接以及污水管网破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修复到位。3、组织对芙蓉水渠全线进行清淤。4、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黄家湖上湖专项综合整治方案,随后实施清淤、护岸、景观、生态四位一体的治理措施。
投诉人反映:红谷十二庭小区旁要建变电站(在规划中),投诉人要求公示相关信息,说明是否选址合理。
南昌市新建区
2018年6月29日,经新建区供电分公司派出夏梅生副经理、发展建设部主任闵建站、经办专责黄金华对变电站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变电站选址符合相关要求,选址科学合理,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要求,2017年6月2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2017年8月30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网站进行该站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综上,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加快推进环评手续办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投诉人反映: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多家禽类屠宰店烧毛,未经处理直排居民区。
南昌市东湖区
6月29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董家窑街办城管办主任徐根明;东湖区董家窑街办城管中队队长万军亮及队员范伟、万承刚到达贤士花园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在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内贩卖活禽的区域未发现活禽店烧毛。该区域的商贩以及摊贩占用市场公共场所宰杀活禽,私接水管对宰杀后的活禽进行简单冲洗,导致市场内地面污水横流。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东湖区董家窑街办综合执法队责令贤士花园农贸市场内占道宰杀活禽的当事人立即将因宰杀活禽而被污染的墙面以及地面冲洗干净。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口头警告,对仍然不听规劝的商铺业主,东湖区董家窑街办综合执法队将对其占道物品进行暂扣。同时,已安排队员定人定岗对贤士花园农贸市场每日进行巡查整治。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青山湖住宅小区59栋2单元一楼,外卖餐饮店(没有名字),油烟管道通到化粪池,但还是有油烟污染、鼓风机的噪声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诉求:关掉餐饮店。
南昌市青山湖区
6月28日,塘山镇综管办到现场核实,据核查,家之味私家菜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2017年7月店主委托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做了饮食业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该店油烟管道通化粪池、鼓风机有噪音,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止营业,关门取缔。由于家之味私家菜馆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办理条件。青山湖区工商管理局塘山分局已经责令该店停业,并关门取缔。
投诉人反映:文港镇新港大道,朗威科技厂租给他人开五金、喷漆厂,废水直排,焚烧废油漆造成烟尘很大。
南昌市进贤县
2018年6月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和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一体化膜技污水处理设施和水帘过滤废气处理设施,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和王强笔杆厂没有上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市政管网,两家制版厂生产中没有废水外排。1、现场检查时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没有发现有直排管道和焚烧油漆现象,但是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和厂区杂乱不整洁。2017年该厂已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进府办[号)。2、现场检查时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和王强笔杆厂在正常生产,清洗废水没有处理直接向市政管网排放,清洗过程需要用到洗衣粉,不需要用酸洗。两家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3、现场检查时南昌市昌运制版厂和南昌市红日制版厂在正常生产,经查两家厂生产时在打磨和抛光工序中会使用水,但属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不需要酸洗。两家制版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1)2018年6月28日对南昌宏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2)对进贤县华恒五金制品厂、王强笔杆厂、南昌市昌运制版厂和南昌市红日制版厂进行停产整改。
投诉人反映:文港镇长安路187号有一家喷漆厂,无排污设施,喷漆味道直排。
南昌市进贤县
2018年6月28日接到信访件后,县环保局、文港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进贤县浩成制笔厂已于2018年6月16日自行停产整顿至今未恢复生产。停产原因:因最近原材料持续上涨,为防止喷漆企业偷工减料,2018年6月15日文港镇制笔协会喷漆分会对喷漆企业进行抽查时发现有多家企业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为了保住华夏笔都这只笔的质量声誉,文港制笔协会喷漆分会要求喷漆企业暂时停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区桶随意堆放,厂区杂乱不整洁。2018年6月15日以前未发现该厂废水、废气乱排现象。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2018年6月28日对进贤县浩成制笔厂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
投诉人反映:前进路147号盛厨赣味99餐馆油烟扰民。
南昌市西湖区
6月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前进路147号盛厨赣味99餐馆,盛厨赣味99餐馆(纯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系统等相关设备,但未取得油烟检测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盛厨赣味99餐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7日)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2.督促盛厨赣味99餐馆定时清理油烟净化器、排烟设备。
投诉人反映:八一乡过山村有家米粉厂污水横流,烟气也很重,气味难闻。
南昌市南昌县
投诉人反映八一乡过山村米粉厂污染情况。经核实,八一乡乡没有过山村这个村名,只有八一乡甫下村灌山自然村。2018年6月28日,八一乡甫下村村委会全体干部在灌山自然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投诉所称米粉厂。因此,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措施:无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南昌县维也纳步行街购物广场,二十多个小摊小贩油烟和污水排入随意排放,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曾向市、县的信访局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南昌市南昌县
1.2018年6月13日,南昌县城管委已对放肆大鸡排、铁板烧、酸辣粉丝相关经营活动进行了取缔,并要求11家摊棚不准出店经营,避免对摊棚外面造成污染。所有摊棚污水管均接入了市政管网,维也纳步行街未见因污水乱排引起的道路湿滑。2.2018年6月28日,南昌县城管委莲塘一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上述四家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已被查封,摊棚排污水管均接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的问题。因此,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即取缔1.2018年6月14日,南昌县城管委已对存在油烟污染的3家摊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对会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进行整改。2.2018年6月28日,南昌县城管委联合莲塘镇政府、莲水巷社区对维也纳步行街4家涉及油烟污染的摊棚(放肆大鸡排、铁板烧、酸辣粉丝、寿司摊棚)进行了查封。下一步,南昌县城管委将加大对维也纳步行街经营小吃摊棚的巡查力度,严控油烟污染和污水问题发生。
投诉人反映:扬子洲镇新村村靠近赣江的边上有一家洗沙场,晚上11点营业,晚上车辆运沙噪音扰民,灰尘污染严重,洗沙产生的污水直接流入赣江当中。
南昌市东湖区
水,噪音,大气
6月29日,东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熊文强、队员杨丽琼,扬子洲镇政府环保办主任黄加铜,新村村委书记陶勇成,分管环保的村干部陶撮牙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晚上11点营业,营业中运输车辆噪音扰民,灰尘污染情况属实;在生产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污水直排赣江的情况。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关停取缔。整改情况:东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东湖区农水局执法大队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在7月4日前完成拆除作业设备,并对货场进行清场作业。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太子殿长胜大市场中心街里面有二十几家的烧烤店,油烟直排,食客产生的噪音扰民。投诉人诉求;希望餐饮店能进行彻底整改。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6月29日晚上9点,昌东镇城管综合执法队会同长胜村委会、长胜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长胜大市场中心街没有烧烤店,但沿街店铺喇叭音量过大,存在扰民现象。同时调查发现长胜大市场中心街往东有一条岱山街,长约1000米,该街有21家烧烤店(疯狂烤翅、飘香烧烤、老包烧烤、海洋烧烤、源味烧烤、熊大烧烤、无名小龙虾、新疆烧烤、万记烧烤、樊记烧烤、随意川味烤鱼坊、忘不了烤鱼、疯狂烧烤、老鸭汤店、好滋味烧烤、鱼王烧烤、80 90碳烤鱼、地锅传奇、李记粥品天下、烧烤驿栈、刘氏烧烤),油烟直排。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1、长胜大市场中心街店铺扰民问题。已责令沿街店铺降低广告音量。2、岱山街烧烤店油烟直排。昌东镇城管中队、环保办和相关村委会开展了联合整治。对出店经营的烧烤店一律予以整改,确保不出店经营;同时,限期15天内要求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做到油烟高空排放。整改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投诉人反映:红谷十二亭小区内33栋一楼的私人餐饮店,油烟直排。
南昌市新建区
6月28日,经新建区城管委现场核查,江西金德福汽车救援有限公司在此处有一个厨房,油烟通过小区油烟管道排放,未见油烟直排现象,情况不属实。
处理措施:无
投诉人反映: 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255号名爵府小区六栋前面有一栋沿街的楼房下面有几家餐馆分别是最爱妈妈看餐馆、莲花血鸭餐馆、鄱湖岛餐馆,排烟管的油烟吹到我们这栋房子里,不敢开窗户,特别是最爱妈妈看餐馆油烟管破了,油烟跑漏出来,严重影响到我们正常生活。
南昌市西湖区
6月28日,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经调查:1.最爱妈妈菜,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该店2013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烟管出现破损情况;2.鄱湖岛饭庄,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该店2013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3.莲花血鸭,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2014年开始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2018年油烟检测报告。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整改情况:1.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对最爱妈妈菜、鄱湖岛饭庄、莲花血鸭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三家餐饮店限期(7日内)取得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2.督促最爱妈妈菜于7月4日前对破损的油烟管进行修复。
投诉人反映: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的梅里亚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离我们小区只有60米左右,该厂的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很严重影响了我们紫东嘉园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睡眠质量。我这里有艾溪湖管理处写的一封信,信上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当中的二类区B类,小区居民觉得检测报告结论错的,因为监测的时候,该公司机械都没开,所以噪声监测结果不属实。投诉者希望该企业搬离。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6月22日,27日环保分局会同南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企业正在生产,主要噪声源有车间空调冷却机组24小时运行,办公楼空调机组行政班白天运行,设备产生噪声源强稳定,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标。厂区内听到噪声较小,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投诉人反映:育坊村东升大道直走到罗城路口再直走五百米左右左拐到井坊张村牌楼六百米左右右边的路边上有一家粉碎汽油壶的粉碎厂(老板姓唐,厂没有名字)噪音扰民,油壶滴落的油直排。此店主要经营时间是不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晚上经常加工,厂家大门长期关门。
南昌市青山湖区
2018年6月29日由昌东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会同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涉及问题的废旧塑料加工厂进行现场查看,废旧塑料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废旧塑料厂的生产时的噪音扰民,油壶滴落的油直排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关停取缔。1、责令废旧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关停取缔,拆除机器、搬离废旧塑料。2、要求园区对所有废品收购站进行大排查,摸清数量,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联合区环保、市监、安监、消防、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高新区创新二路826号紫东嘉园小区违规在9栋和10栋之间建设垃圾场,滋养蚊虫,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环境。
南昌市高新区
2018年6月29日上午10点,艾溪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至创新二路紫东嘉园小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小区物业已经派遣工作人员对违规搭建的垃圾场进行整改,垃圾场拆除完毕,目前正在清理残余垃圾。我处工作人员与周边居民沟通了解到,五月十五日左右,小区物业为了方便垃圾清运,便在此搭建垃圾场,垃圾场已经存在数月。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群众反映的违规搭建垃圾场的情况我处已经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垃圾场已经拆除完毕,小区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残余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新建区乐化镇莲塘村桐坑自然村徐礼生2个养猪场和溪霞镇乌石村前后屋自然村徐美桐猪场,无环保治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水库,污染环境,臭气难闻。
南昌市新建区
6月28日,经乐化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镇建保所、农综站协同区环保局干部实地核查。南昌市广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有存栏小猪565头,没有母猪和肉猪,已于2016年4月份建设了沼气池6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40平方米,化尸池100立方米,实现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综合利用,2017年8月该公司自筹资金三十余万元建设氧化塘600立方米,购进了风屏降解设备,正在运行使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江西省旻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有存栏母猪62头,小猪412头,肉猪423头,已于2012年12月份建设了沼气池300立方米、干粪堆积棚100平方米,化尸池80立方米,正在运行使用,实现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综合利用,经现场核查,发现部分排污管网有渗漏现象。6月28日,经溪霞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溪霞属限养区,花果园养殖场列入去年环保督察522户名单之一,之前已建有二个小沼气池,容量较小但还能正常使用。采取干清粪方式,雨污未分流,干粪堆积会在空气中散发出一定的味道。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一)对于乐化镇旻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要求江西省旻昊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渗漏管网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并处以1.1万元的罚款;(二)对于溪霞镇花果园养殖场:1、该猪场清粪方式采取干清粪方式,并与相关种植合作社达成长期猪粪接收协议,干粪综合利用。2、责成徐美铜在7月1日前要做好干粪棚、实现雨污分流,且猪粪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现已整改到位。3、7月底之前完善环保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南昌市工人文化宫在屋顶建了一个垃圾屋,用于堆放空饮料瓶等垃圾,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文化宫外墙安装了近百个排风扇和鼓风机,噪音大,对着居民区排刺鼻废气。周边居民投诉多年都没有得到解决,要求拆除排风扇和鼓风机;拆除外墙扶梯和屋顶垃圾场。建议工人文化宫回归公益,开办图书馆之类的。
南昌市东湖区
大气,土壤,噪音
6月29日,东湖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杰、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队长雷良华、指导员宗俊到现场调查,经查:象山北路222号文化宫综合楼二至四楼(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于2006年6月18日租凭于南昌市工人文化宫,在租凭之前是东方魅力酒吧在经营,现位于本楼北面原东方魅力酒吧装修期间安装的排风扇(风机),因不符合消防要求规范关闭后,迪卡乐在接手经营期间从未使用过排风扇(风机),现属于闲置设备,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在屋顶搭建了一个面积约5平方米左右的铁皮棚,堆放空置饮料瓶情况属实,在文化宫楼体北面的三楼至四楼按照南昌市消防支队的要求设置的消防逃生通道,属于重要的消防逃生楼梯。举报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1.东湖区街办百花洲城管中队责令该单位于6月29日自行对楼顶违章搭建的铁皮棚进行现场拆除,现已拆除完毕。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迪卡乐已于2017年10月24日由江西动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经检测迪卡乐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北面三楼至四楼外围的铁楼梯,是迪卡乐娱乐休闲中心按照南昌市消防支队的要求设置的逃生安全通道,确保最少一个楼面有三个消防通道,属于重要的消防逃生楼梯。4.下一步,东湖区百花洲街办城管中队将加强对象山北路222号工人文化宫(迪卡乐休闲中心)的排风扇(风机)进行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在经营期间使用排风扇(风机),中队将立即对其进行拆除。
南昌县蒋巷镇山尾村一家废弃物加工厂专门加工医院回收的废旧药瓶、针管、输液袋等医疗废物,废水直排。
南昌市南昌县
2018年6月29日,蒋巷镇环保办副主任王敏光、南昌县卫计委傅洪明、杨卓和南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蒋巷中队中队长胡绍辉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号)和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赣卫医字[2008]38号)的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翔进医用具备定点回收处理资质,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该企业从各大医院回收医用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进行粉碎加工,未发现有回收废旧药瓶和针管的情况。回收的医用输液瓶(袋)来源为省市大型医院,已签订合同,有进货明细,但不完善,未在南昌县医疗机构收购医疗废品。6月27日调查时,还对其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发现其化学需氧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二级标准。因此,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立案处罚1.蒋巷镇人民政府和南昌县环保局再次责令翔进医用加强厂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回收销售台账,完善污染物治理设施。2.对翔进医用外排废水超标行为,南昌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提出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行为。3.整改期间,蒋巷镇将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顺外路东方塞纳东侧(从建设银行到汉昌烧烤一条街)一共五家左右的烧烤店,沿街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扰民。已多次投诉,城管部门检查走过场,城管一走,商贩又继续摆摊。
南昌市青山湖区
6月28日,青山湖区湖坊镇综管办至现场核实,5家餐饮店未办理环保手续,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备,烧烤设备装有净化装置,但是经常不正常运行,存在油烟污染。5家餐饮店存在晚上出店经营现象,营业至凌晨4、5点钟。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集中约谈,责令整改。1、召集煌潮烤鱼生蚝王、汉昌烧烤、谭十三手抓小龙虾、长沙口味王、陆捌柒夜宵的店老板到湖坊镇二楼会议室约谈,禁止出店经营。2、责令5家餐饮店进行整改,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油烟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3、加强巡查,安排人员蹲守巡查。
高崇岭拉圾填埋场堆积了县城十几年来数十万吨生活垃圾,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周边村民带来了极大伤害,不仅平时空气恶臭难闻,而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都遭到难以逆转的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了村民的身体健康。但县政府只是打算釆取表面遮盖敖衍了事。建议政府部采取整体搬迁、无害化处理综合治理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事关百姓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的问题
南昌市进贤县
2018年6月28日,进贤县派出县城管委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7月高宗岭垃圾堆放场砌筑围墙封闭,原位封场方案中未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明确,垃圾渗滤液直接排放至下面一池塘,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垃圾场周边有一定异味,确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举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10月24日,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召开专项资金申请合规性论证会,会议要求我县修改原来制定的原位封场治理方案。2017年12月我县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场地勘探,并编制了进贤县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原垃圾堆放无防渗措施、没有封场覆盖及多种环境指标超标的问题给出了完善的解决方案,对原垃圾采取开挖、分选综合处理,受土壤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表层土壤稳定化后进行生态修复。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因治理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我县已根据综合治理方案重新启动相关程序。截至目前,高宗岭垃圾堆放场综合治理项目已做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可研编制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工程勘察单位(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和检测单位(江西同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已做了勘探、采样和检测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处设计和环评工作中,预计今年9月可完成施工招标,10月项目可开工建设,计划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届时问题可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渗滤液的具体处理工艺为:对原垃圾采取开挖、分选综合处理,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土壤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对表层土壤稳定化后进行生态修复。处理工艺为:高宗岭垃圾堆场西北侧分布有一个长约50m,宽约35m的水塘,水深约1.00~2.00m,主要由大气降水及垃圾场内的废液形成,此部分渗滤液处理量2625 m3。本垃圾堆放场COD、BOD较高但生化性较好,NH3-N指标比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低,考虑到场地重金属存在污染及渗滤液产生浓度的不稳定性等问题,因此拟采用预处理+生化+MBR+NF+RO的处理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根据渗滤液处理量、工程投资造价及处理工期,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规模建议选用30t/d。处理后出水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_T)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鉴于该垃圾堆放场综合治理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施工阶段,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采取应急措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在封场围墙设置警示标志,对场区周边垃圾进行清理。
观湖豪庭小区2单元,渔佳乐美食,把二楼两户住宅违法住改商,进行餐饮活动,厨房门开在小区里面,炒菜和锅炉噪声大,油烟飘到小区里面,小区楼下临街铺面十多家餐饮店(与渔佳乐美食店一排),存在噪声、油烟污染。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九江市德安县
6月30日,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徐建武;县执法局叶炜;县规划局刘群波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共有11家餐饮商铺,其中县环保局在2018年4月已要求所有餐饮店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在商铺外有露天烧烤,烧烤油烟未进行处理,造成油烟污染。渔佳乐美食将二楼两套住宅改为商用。信访件中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1.由县房管局负责督查店面恢复原状。2.针对观湖豪庭小区临街餐饮商铺将烧烤摊放至店外作业,产生油烟污染的问题:县执法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进店作业并使用无烟碳。3.县环保局加强油烟净化器的管理,确保餐饮店对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清理,杜绝油烟问题扰民。
投诉人反映:九江市庐山市星子镇,吉星陶瓷厂和附近另一家厂(生产混凝土),位于清水龚水库旁边,污水排入水库,还在水库里漂洗,污染当地村民的灌溉水和生活用水。
九江市庐山市
2018年6月28日,庐山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张奇、查星宝和星子镇政府工作人员欧阳祖杰、翻身村支部书记龚先春、仕林村主任程世任等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水库状况:清水垅(不是清水龚)水库主要用于灌溉用,不用于附近村民饮用。现场目测水库水质清澈,经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水库水质标准。2.企业状况:庐山市兴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未发现在水库里漂洗现象,未发现其他环保问题;九江吉新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未发现在水库里漂洗现象。该企业目前主要存在的环保问题:一是雨污分流不到位;二是部分地面未硬化;三是固废露天堆放,存在固废流失隐患。反映污染水库水质的问题不属实,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其它应当整改的环境问题,该举报件为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责令九江吉新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停止设备调试和试生产,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要求庐山市兴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和固废有效利用。对两个企业及周边进行排查,对靠近水库和田地一侧的排水沟道进行硬化和加固,严防突发状况下废水排入敏感区域,在企业下方建设雨水收集池,对冲刷下来的混合雨水进行沉淀,消除隐患。
德安县车桥镇堰头村的一个塑料造粒厂(堰头村大垅里村山坡的上木板厂内),无任何手续,废气污染严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油是危废,未按危废处置,污染土壤。该企业前几周因为督察组来九江,就被停产断电,但是督察组一走电就立刻接上复产了,当地政府和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应付督察。
九江市德安县
水,大气,土壤
该件与第25批D250035号一致。6月28日,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徐建武、高海波,县工信委戴启明,县供电公司周敏,车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无环保相关手续,前期违法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污染,但已于2018年6月3日被环保、安监、工信、供电等相关部门和车桥镇政府联合执法、依法关闭,之后并未重新接电,更没有恢复生产,不存在当地政府和供电部门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到位,其他设备和现场正在清理之中。
属实(部分)
立即整改(拆除);加强管理,督促完成清场。
位于九江市武宁县清江乡罗洞村四组,华源公司将污水直排至小河、农田,导致几百亩农田减产、无法耕种。爆破时噪音大,扬尘大。罗洞村八组,华源有限公司开设的冶炼厂,废渣露天堆放,挥发的气体有毒有害,下雨时,积水冲刷废渣流到遍地都是,污染土壤,导致地下水不能饮用。生产的时候气味刺鼻,扬尘大,空气污染严重。曾向乡镇反映该问题,无人受理。诉求:该企业搬迁。
九江市武宁县
生态、水、大气
2018年6月28日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影,清江乡副书记章帷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华源锑业将污水直排至小河、农田,导致几百亩农田减产、无法耕种问题,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浮选厂2011年就已停产,生产时产生的尾砂直接排入尾矿库,尾矿废水实现循环利用,对下游农田按800斤谷/亩(折合人民币1040元)标准进行补偿。停产后,下游农田都改种了经济作物,但补偿款一直发放至今。2.关于爆破时噪音大,扬尘大问题,经调查不属实。2011年以来武宁县华源锑业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过爆破作业。3.关于开设的冶炼厂。受原矿产量限制,冶炼厂产量极小,于2009年关闭,不存在排放刺鼻气味;生产时产生的冶炼废渣泡碱渣(危险废物)一直在固定场所堆放,配套建设了三防设施,不存在露天堆放、雨天废渣乱流行为。但冶炼废渣泡碱渣危险废物存储超一年以上,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处理措施:限期改正整改措施:该公司已委托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前期贮存的泡碱渣将一同得到处置。
位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保利翡翠小区,建设施工扬尘大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
6月29日八里湖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代智超,洪渊,会同市安监站叶新发、徐芳荣等进行现场核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裸露堆土未按要求进行覆盖或临时绿化,土方作业现场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发现情况属实。
立即改正,约谈(项目经理:王万文);市安监局下发九建安监【2018】19号文,要求项目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要求工地于7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对八里翡翠和国际湾特色风情小镇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九江市武宁县澧溪镇牌楼村三组和十组,泮沅水库上面有个双胞胎集团的养猪场,恶臭难闻,废水排入水库,影响村民的生活用水,曾向县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检测符合三级水的标准。
九江市武宁县
2018年6月28日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阮长兵、澧溪镇镇长王琦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恶臭难闻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2.关于废水排入水库,影响村民的生活用水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3.关于曾向县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检测符合三级水的标准问题,经核实基本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立案处罚;1、对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2、对废水处理设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九江市江西恒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碘甲烷项目,未批先建,且环评造假。
九江市湖口县
6月28日,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吴显、王云生采取调阅资料、现场勘察、制作笔录、拍摄视频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年产5000吨HFC-152a、3000吨七氟丙烷和100吨碘甲烷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3月6日获得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九环评字[2018]11号),2018年3月15日开始建设。反映问题不属实。
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湖口县恒利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HFC-152a、3000吨七氟丙烷和100吨碘甲烷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湖口县恒利达化学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做到环保“三同时”。
南市工业园增光岭村增光岭水库旁边,炳坤钨业,有环评有环保设施,但经常半夜排放异味气体。最近几个星期没有闻到气味,投诉人担心督察组走后炳坤钨业继续偷排。
九江市武宁县
2018年6月29日,武宁县工业园区环保监察中心主任韩靖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忠伟等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调取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关于武宁县炳坤钨业有限公司经常半夜排放异味气体问题,经调查不属实。武宁县炳坤钨业有限公司蒸发结晶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废气,采用二级密封系统冷凝回收后通过盐酸喷淋回收装置处理,尾气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废气配套建设了干法除尘和湿法脱硫设施,燃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40米高烟囱排放;经监测,废气均达标排放;在多次开展的 “零点行动”中,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废气处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气偷排行为。武宁县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零点行动”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惩处到位,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突出检查巡查制度,确保生产期间达标排放。
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86-4号,天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距中铁九桥七公司小区不到50米,噪声污染严重。
九江市浔阳区
此件为重复件。6月29日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陈晖、谭斌、张沪江三人再次前往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为排气管道出口(噪音源)加装降噪设施,包括隔音罩和隔音挡板,已于当天完成整改。7月4日晚上22:05,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又再次回访投诉人,准备再次对噪声进行检测,但企业因设备维护,当天晚上未生产,因此无法进行检测。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部分)
责令改正;浔阳区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再次进一步对噪声源进行治理,达标排放。恢复生产后进行现场再监测。
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山村,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去年到现在处于停产阶段,2018年5月份偷卖丁家山上的土,2013年-2017年该企业偷卖尾矿。投诉人诉求:希望检测农田是否受污染,并且和附近农田做参考样检测。当地政府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
九江市柴桑区
6月28日,柴桑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曹盼、蔡鑫进行现场核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在运行(处理矿坑自涌水和淋溶水)。经走访港口街镇、港口街镇国土所、区国土局等相关职能以及港口街镇丁家山村支书,均反映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没有偷卖丁家山上的土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按照《丁家山金铜硫矿年开采1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对山上原有废石进行处理,部分具有价值的废石外销处理,部分废石回填露天采坑。关于农田土壤检测。2017年11月21日,区政府委托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开展污染调查及编制港口街镇矿山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补充调查采样工作,正在分析化验中,待分析化验结束、综合治理方案完善后,区政府将适时全面公开治理方案。关于公开人体镉检测数据。在省、市卫计和疾控部门技术支持下,于2017年12月26日组织了15名村民在柴桑区人民医院进行抽样,送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该15名村民尿镉检查数值均未超标,港口街镇在得知结果后,已向上述15名村民一对一反馈了检查结果。
停产整改;柴桑区环保局要求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快矿区综合整治进度,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恢复生产。
投诉人反映:扬子镇的万亩村的林厂被人砍伐树木,破坏生态。
九江市彭泽县
6月29日,彭泽县林业局黄德怀(副局长)带队,组织程亮(林政股股长)、赵翔(法规股股长)、高培演(森林资源监测站站长)、葛丛贵(种苗站站长)等相关股室人员到黄乐生态林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2017年-2018年,杨梓黄乐生态林场共审批批准林木采伐手续5处,都属于正规采伐,没有发现其他山场砍伐林木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
加大林场育林养护力度,强化执法巡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林木,破坏生态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林田乡林田村3组内居民区后面宝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在炸山过程中损坏村民房屋。
九江市德安县
6月30德安县环保局戴建安、郑晓斌、徐建武,县安监局江细青、熊克平等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信访件中反映的部分属实。该企业于2018年6月15日完成厂区筹建,该厂已建设封闭厂房(因进行设备调试,尚有一面边墙未完全封闭),对场地及道路进行了硬化,安装了粉尘收集设施及喷淋设施。场区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正在根据调试结果进行调整,因调试过程中需使用吊车,封闭车间东面边墙暂不能封闭,造成少量粉尘飘出以及噪音扰民现象;因负荷调试还未结束,企业还未领用炸药爆破,调试使用的矿石都是使用挖机采挖出来的,故不存在炸山过程中损坏村民房屋的情况。该采石场矿区300米范围内无民房和建筑。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措施:立即改正整改措施:待场区设备调试完成后,将设备区厂房进行全封闭,并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生产。
位于濂溪区琴湖路的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时浓烟滚滚,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味道刺鼻;装卸砂石料时粉尘污染严重。已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解决。
九江市濂溪区
6月29日,濂溪区环保局接到该督办件后,立即安排环境监察人员饶维和、李友立进行现场核实: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是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经吸附剂吸附后与燃烧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但由于管理不够,除尘布袋有时会出现破损,更换不及时,偶尔会出现粉尘较大,造成污染。关于气味问题,主要来自成品沥青混凝土装车过程中产生的,要求对车辆及时进行覆盖封装。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关于多次投诉问题。2017年以来,涉及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共3起,其中2017年投诉2起,2018年5月1起,环保部门均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理,并针对布袋破损及送料口未封闭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企业于2018年3月投资近百万元对LB4000型沥青搅拌设备进行了改造。此外,因扬尘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已于2017年7月对其立案处罚。反映问题不属实。
属实(部分)
限期整改;1、区环保局已经在2018年6月29日向九江峻捷沥青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一个月内将半封闭料场改造成全封闭。并在一个月内对其生产废气进行一次全面监测。2、责令企业加强对厂区及进出车辆洒水降尘频次。3.责令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在1个月后组织对企业整改复查,确保其按时整改到位。
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长江段属于国家水产种质长吻鲶鱼等核心保护区和长江江豚重要活动区,该点有多项违规建设项目,应该撤走船舶和采砂码头。
九江市濂溪区
6月29日下午,区农业局王晓红、周启忠现场调查,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长江段属于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在该区内存在一家城东砂石集散中心码头;在新港镇官洲峡水域存在集中停靠砂石船舶和非法采砂的扣押船舶。反映问题属实。6月29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马国华、杨运忠会同区水务局钟礼明及市港口直属分局方武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确认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内存在一家城东砂石集散中心码头,在新港镇官洲峡水域存在集中停靠砂石船舶和非法采砂的扣押船舶。反映问题属实。
立即改正。1、濂溪区新港镇东升堤内砂石码头内设22个泊位,是中心内砂石经营户的进砂通道。目前该中心已完成码头泊位提升改造工作,由原来的22个缩减为9个泊位,13个泊位的码头设施设备全部拆除。2、新港镇官洲峡水域被市河道采砂管理部门划为砂石船舶集中停靠点和非法采砂船舶的扣押点,该处船舶只是抛锚在此,不进行水上作业,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位于德安县邹桥村磨盘州畲族村的江西省赣菜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环设施,生产废水直排沟渠,臭气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农田灌溉。
九江市德安县
6月30日德安县环保局戴建安、郑晓斌、徐建武等人员进行现场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企业通过了环评审批但未验收,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
属实(部分)
停产整改,行政处罚。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环保验收相关手续;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都昌县狮山乡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一堆堆垃圾被倾倒在花德桥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
九江市都昌县狮山乡
6月29日都昌县狮山乡副书记周清华、狮山乡政府环卫所长刘国柱、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陶祖义,环保局监察大队办事员赵可任采取现场勘查、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核实:八都村委会花德桥村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存在一些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花德桥新村经常有村民随意丢弃零星垃圾。巡查时已将村民偷倒在花德桥村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一堆堆垃圾被倾倒在花德桥和景昭下边村山林在马路边、池塘边和河道边的现象,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取证。该投诉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
立即改正;要求狮山乡政府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对村民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秀美狮山。
中天万和风电集团在修水县黄坳乡九龙村5组建设风电发电场,毁林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且征用村民林地至今未给予补偿。
九江市修水县
6月29日,修水县水土保持局、由陈荣霞(局长)、付冬平(预防监督大队干部)、卢隆(预防监督大队干部)、环境保护局卢其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戴九报(县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马振贵(县林业局主任科员)、黄坳乡人民政府匡大明(林地办主任)、樊丁才(林地办干部)等8名同志采取现场检查、群众走访和上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工程建设中存在部分乱弃废渣、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不到位现象,并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修路占用林地欠38.7981万元补偿款未到位,因修路进行弃料(土、石、)造成边坡植被破坏未进行补偿。反映问题属实。
限期整改。1、2018年6月29日县水土保持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期工程)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2、边坡在限期(9月30日前)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相关的水保防治设施。占用林地补偿要求在7月10日之前补偿到位。边坡植被破坏的补偿,限期在7月底与黄坳乡协商好,并且补偿到位。林地占用未进行申报审批的限期(10月10日之前)报批到位。3、责令尽快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九江善水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向彭泽湖直排废水,危险废物。6月17日,彭泽县政府网站公布的该企业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敷衍了事,严重失实。
九江市彭泽县
废水、危废
6月28日,彭泽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局长吴宣兵带队,张启峰、查得伦、欧阳伟、时炜钧等同志组成调查组,深入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实:1.关于工业废水情况:通过环评物料衡算、公司生活用水(自来水)流量计及用水发票,该公司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累计产废水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统计、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进排水基本相符。没有发现投诉件上指名的彭泽湖水域,该公司也不存在废水直排环境问题。2.关于危险废物:通过查阅环评资料、产能报表、危废台账、转运联单、危废仓库,未发现危险废物直排情况。3.关于公布调查情况鬼使失实:信访件的办理是由县政府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过程严谨、细致,实事求是,调查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全部一样,不存在敷衍了事,严重失实现象。
彭泽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投诉人反映庐山市横塘镇的星子泽文石材厂被政府强拆,一刀切。
九江市庐山市
2018年6月30日,庐山市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曹任金、查红平到横塘镇政府和泽文石材厂进行核查,通过调研资料、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横塘镇环境整治情况。横塘镇自2018年5月中旬开始,对蓼温公路(属于G532国道)沿线144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两断三清”,已清理拆除118家石材加工企业(加工点)。对具有环保等合法手续的,并通过阶段性整改的企业,同意恢复生产;对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拆除的企业尽力安置入园,对未能安置入园的采取政府帮扶、企业自主等方式解决出路问题。横塘镇政府对企业安置、经济补偿、政府帮扶事项制订详细计划和整治清单,明确企业意愿和补偿标准,并在镇、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反映问题不属实。
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加大青石开采加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按照通盘考虑,分段推进,务实操作,依法依规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散乱污”工作。2.进一步加快园区规划建设进度。3.疏堵结合。对企业安置、经济补偿、政府帮扶事项制订详细计划和整治清单,明确企业意愿和补偿标准,并在镇、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投诉人反映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江西百思康瑞制药公司,排放恶臭气味,废水直排河里,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1.2018年6月17日和6月19日,上高县政府督察室、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车间生产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较重、初期雨水收集池存有半池废水、部分原材料桶露天堆放等问题。6月20日,上高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6月28日,上高县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2.经核实,该公司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废气。生产废气经喷淋塔喷淋吸收后进入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后外排;企业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等废水分类收集后,排到厂内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调节池-芬顿反应-氧化锰催化氧化-水解酸化-厌氧-菌液分离-AO兼氧-好氧-二沉池-气浮机进行处理,经过在线监控系统排入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废水直排河里的现象;根据企业于2018年2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气排放口以及无组织排放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环评要求的标准限值。经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企业项目车间周边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上高县敖山镇黄山村为458m(根据企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 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
1.上高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2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恢复生产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2.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将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生产废气进行全面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3.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上高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上环罚告[2018]31号),拟处罚款叁万元人民币。
投诉人反映:政府一刀切,要求袁州区所有猪场关停,没有补偿,养猪户损失严重。诉求:要求按损失的百分比补偿养猪户,政府公开补偿款落实时间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2018年以来,袁州区袁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出现降类,经排查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总磷和氨氮超标的原因之一。为改善袁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袁州区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按要求予以关停退养,对于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提升改造,要求达标排放,对于整改意愿不强、后续整改效果无望、难以达到环保要求养殖户逐步引导退出,并不存在信访举报反映的“一刀切”关停情况。2018年以来,袁州区已有18个乡镇街道上报两批共拆除养殖场房面积为平方米,总计拆除补偿费为元,经政府审批同意后已拨付至各有关乡镇、街道。同时,对于新关停退出的养猪场,各乡镇正在进行拆除面积丈量中,待全部核实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奖补资金。
投诉人反映:乡田乡黄龙村江成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没有办环保手续,洗机械油墨的废水流入到沟里,然后流到田里,水变成了黑色红色,村民担心会影响水质。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乡田乡黄龙村
经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刷机水性油墨清洗废水,2016年至2017年基本上处于间断性生产状态,产量较小,2016年该公司平均每周清洗2次,2017年平均每周清洗4次,2018年以来产量提高后平均每周清洗5次,根据测算,清洗一次印刷机水性油墨产生约30千克废水,该公司投产以来产生清洗废水量约11吨。该公司建设了两个约16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采取了防渗措施,因该公司生产量较小,产生的废水量也较小,目前全部贮存在污水收集池内。通过现场调查,在该公司厂区及厂区周边未发现清洗废水排放的痕迹,通过询问村干部并走访周边村民,也未发现排放废水的情况。
靖安县环保局责令江西省江成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尽快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贮存的清洗废水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反映:张巷镇草溪大队双港杨家村小组村居民区后面的一个山丘上有一家张巷镇江华生态养殖场(主要是养鸭),铲平大山和占用当地居民的田地进行扩建,毁山毁林,废水直排。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1.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生态养殖场建设用地在合同范围内,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就动工平整土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8.8亩,违反土地审批规定,属未批先建项目。2.经查,该养殖场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擅自开工建设,对养殖水塘水样进行取样监测(该水塘作为农田灌溉备用水源),监测结果显示PH值、COD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表1限值。3.经丰城市林业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没有涉及到林地,不存在毁山毁林。
1.丰城市国土局对江华生态养殖场平整土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基本农田立即组织复耕;2.丰城市环保局对江华生态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完善环评手续;对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擅自投入建设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处罚款壹万元整。
高安市田南镇汉背村瓷土无证开采,造成60多耕地和林地被毁,水土流失严重,严重破坏生态。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经查,该瓷土开采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18年3月5日,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和田南镇人民政府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该业主非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扣压了机械设备挖掘机等,此后该业主终止了非法开采行为。根据2018年6月30日高安市金地测绘公司提供的高安市田南镇巷背村非法开采瓷土测绘结果显示,该瓷土开采点非法开采面积35.506亩,其中耕地9.215亩,其他土地26.291亩(主要为荒草地)。
1.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5月12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将该非法瓷土开采点列入查处对象,7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没收矿产品(价值87500元),从重处以矿产品总价值的30%罚款,罚没合计113750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拟移送高安市公安局处理(正在整理报送材料)。2.高安市人民政府已将该非法瓷土开采点列入矿山恢复治理方案中,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恢复治理方案设计,预计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恢复工作。
高安市华林镇华芳瓷土矿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开采瓷土,破坏100多亩公益林和基本农田,严重破坏生态。附近多家瓷土矿采矿证到期都不准延期,就华芳瓷土矿可以,有关部门违规。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生态,其他污染
现场检查时,该瓷土矿处以停产状态。经查,该瓷土矿属于持证生产经营企业,采矿许可证号C,生产规模2万吨每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从2013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8日止,开采矿种为高岭土,矿区面积为0.085平方公里。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经高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时将该瓷土矿采矿证红线及现场采矿用地红线与高安市“林地一张图”比对,该瓷土矿采矿范围内无公益林。经高安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6月30日数据库核实,该矿区内无基本农田。经核实,高安市从2015年开始,关闭了高安市“绿三角”(村前镇、华林山镇、上游水库管理局、伍桥镇、汪家圩乡)等区域内所有采矿权到期矿山,包括高安市村前富港瓷土矿、高安市村前陈家瓷土矿、高安市筠州陶瓷有限公司、高安市伍桥龚家瓷土矿、高安市白土瓷土矿、高安市伍桥桂塘瓷土矿、高安市九美瓷土矿、高安市上游瓷土矿、高安市金源瓷土矿、高安市汪富瓷土矿等矿山。该瓷土矿于2018年提出申请采矿权进行延期,高安市国土局行文回复不同意延期(高国土资发[2018]25号)。反映附近多家瓷土矿采矿证到期都不准延期,就华芳瓷土矿可以,有关部门违规情况不属实。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4月27日责令该瓷土矿在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如发现环保手续未齐全,擅自恢复生产,将立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并按非法开采立案查处。该瓷土矿采矿许可证2018年11月18日到期后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注销采矿权,彻底关闭该矿山企业。
高安市汪家乡官田大队徐家村非法开采瓷土,毁林40多亩,破坏生态。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经查,2014年元月,昌粟高速公路路基建设需要大量土方,经高安市政府协调昌粟高速公路A5项目部在高安市汪家圩乡徐家、李家自然村取土,并依法在高安市林业局办理了24.5亩林地使用手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15年3月完成取土工作。2015年4月在昌粟高速公路取土后,非法开采人邹某强在汪家圩乡官田大队徐家村发现有少量瓷土,进行非法开采并进行倒卖。2015年4月24日高安市国土局对邹某强非法开采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5年6月至9月未发现新开采痕迹。2015年10月15日巡查发现有新开采痕迹,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非法开采点于2015年11月份彻底终止了非法开采行为。高安市国土局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巡查中,均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6月28日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任何新开采痕迹。邹某强非法开采瓷土面积1.5亩是在昌粟高速公路取土面积20.167亩之内,未造成新的生态破坏,经批评教育终止违法行为后免于行政处罚。
高安市政府已将昌粟高速公路A5项目部路基建设取土造成的20.167亩裸露土地列入2018年度矿山恢复治理范围,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恢复治理方案设计,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袁州区秀江街道老崔家园村民小组(明月北大道)最后一排一栋民宅内,长期用塑料分割并喷漆制作大字广告,排放刺鼻废气。同时,以此为掩护在该住宅地下室利用收集的废弃的医疗废物(注射软管等)以及其他废旧塑料等粉碎加工成颗粒,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核查,该民宅属曾某详所有,曾某详2017年4月份以前在民宅内主要从事旗帜加工,2017年4月份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被袁州区环保局责令停业整改,此后户主曾某详将旗帜机放置家中并未生产,没有信访所反映的用塑料分割并喷绘制作大字广告的情况。该民宅地下室没有发现加工机器,所放物品都是曾某详的父亲平时收购的矿泉水瓶等废旧塑料,由于近期废旧塑料价格下跌,曾某详父亲将所有收购物品堆放地下室待价格上涨后处理。
袁州区秀江街道已责令曾某详将该民宅地下室废旧塑料清理干净。曾某详已将旗帜机进行切割销毁,地下室堆放的废旧塑料已清理干净。
1.奉新县赤田镇庄溪村的张刚(东站二组组长)在沙井垄违规毁林建设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农田。6月中旬调查后,废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2.敬老院旁的九岭新能源厂噪音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1.关于沙井垄养猪场违规毁林建设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农田。6月中旬调查后,废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问题。(1)经查,该养猪场2011年下半年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874.7立方米,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已于2011年8月9日立为林业行政案件,并依法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以28747元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于该养猪场所有人拒不履行,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在2012年8月28日向奉新县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由奉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奉新县政法委统一安排,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已于6月29日启动了对该猪场非法占用林地的重新调查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2)沙井垄养殖场现有生猪存栏800余头,母猪存栏80头,目前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污水过滤池调节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集水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过滤池消毒池氧化塘排放,废水没有直排。但2018年6月19日奉新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排放污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超标排放,奉新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已责令该养猪场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生化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同时对该养殖场进行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3)6月28日,奉新县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和赤田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再次到沙井垄养殖场现场查看,未发现该养猪场有废水直排现象。2.关于九岭新能源厂噪音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1)经查,江西九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东面为农田,其余三面都是山林,距该公司最近的居住点为赤田镇养老院,经测距,两者围墙界距为152米(环评要求防护距离50米)。在该公司离赤田镇养老院最近厂大门口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达标。6月28日,奉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在距离赤田镇养老院最近厂大门口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3)该公司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选矿车间粉尘、原矿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破碎过程中的选矿车间采用湿式作业,原矿堆放在仓库内,运输过程采取道路洒水,对道路进行硬化,降低运输扬尘。(4)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为水磨料和钾钠泥(环评上均不属于危废),均销往陶瓷厂作为原材料,现场在该公司厂区内及周边巡查,未发现企业存在随意倾倒和填埋固废、废渣等行为。
1.奉新县森林公安局已于6月29日启动了对该猪场非法占用林地的重新调查工作,案件正在调查之中。2.6月12日,奉新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已责令该养猪场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彻底做到干清粪处理工艺、禁止使用水冲粪,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生化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奉新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处以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3.奉新县环保局要求江西九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芦村镇芦布村下高栗村小组一大型养猪场废水污染下游新余市分宜县洋江镇前江村香塘村小组。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核查,该养猪场建有14级沉淀池,总计1800立方米,2个沼气池共计200立方米,2个沼气罐共计1000立方米,沉淀池、沼气池均已硬化。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流入14级沉淀池后再流入到猪场业主承包的鱼塘内。由于附近村民农业种植需要,村民将塘坝部分挖开引水排入沟渠,该沟渠为农业灌溉沟渠。执法人员在鱼塘下游100米处沟渠内取水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CODcr为32mg/L,氨氮0.809mg/L,总磷0.315mg/L,SS 17mg/L,满足农业灌溉需求。
6月20日,袁州区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和芦村镇现场检查人员,对照规模化养殖场现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已对该养猪场提出如下整改要求:1.立即停止污水外排,封堵最后一级沉淀池排口;2.根据干湿分离要求,6月27日前安装完成干湿分离机并运行;3.7月10日前将净水设施安装到位,将氧化塘废水净化后反抽回去用于冲洗猪栏;4.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搞好场区卫生;清理氧化塘、沉淀池内积粪;场区主干道路做好硬化;沼气罐6月30日前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5.对山上的污水池进行硬化,将氧化塘内废水抽到污水池并使用滴管作业用于树木施肥。目前,该养猪场已对挖开鱼塘引水缺口进行封堵,停止污水外排。已对沉淀池内积粪进行清理,干湿分离机已经安装并投入使用,已联系净水设施厂商制定整改方案,其它整改事项正在进行中。
宜春卫康公司从2012年起非法从事乡村医疗机构及部分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
江西省宜春市市辖区
经查,该公司于2012年3月与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系张某华私自行为,未向奉先德业总公司备案或报告;张某华系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原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7年8月在职,因对公司管理混乱于2017年8月被奉先德业总公司解聘),并于2012年8月采取租用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专用运输车辆的方式,把从丰城、樟树、奉新、高安所在乡(镇)卫生机构收集到的医疗废物运至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自2012年8月起,在未取得医疗废物收集资质的情况下,仅按照江西省原卫生厅和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赣卫爱卫字[2009]5号)文件“农村医疗废物须无害化处理,要求分层逐级自运、送达县城”的要求,与丰城、樟树、奉新、高安辖区内的98家乡(镇)卫生机构签订医疗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并进行了收集服务业务,然后转运至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其中高安、奉新的乡(镇)卫生机构于2018年2月终止了将医疗废物交给宜春市卫康清洁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全部转由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收集。
1.宜春市成立了市卫计、环保、公安、市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宜春市卫康清洁工程有限公司的问题进行彻查,确保该信访反映问题处理到位。2.目前,宜春市卫计委已通知所属医疗机构立即终止将医疗废物交给宜春市卫康清洁工程有限公司收集,由宜春市奉先德业医废处置有限公司上门收集。3.宜春市袁州区公安分局已对宜春市卫康清洁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
投诉人反映: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枫桥村美景环保陶瓷有限公司,晚上烧桐油,曾向上栗县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执法人员至现场查看后只说明桐油无毒,并没有将刺鼻气味解决。
萍乡市上栗县
1.群众反映“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枫桥村美景环保陶瓷有限公司,晚上烧桐油”的问题属实。该公司一般生产时间是从上午七时到下午三时,订单较多时烧成车间晚上会加班进行烧制作业。半成品放在烧成车间三个梭式窑中烧制时,半成品中使用的桐油在1280摄氏度高温中产生挥发性气味,收集后经二次燃烧烟气从三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2.群众反映“曾向上栗县环保局反映该问题,执法人员至现场查看后只说明桐油无毒,并没有将刺鼻气味解决”的问题不属实。经对上栗县环保局近三年以来信访台账的查询,涉及该公司的信访投诉自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共有2件,上栗县环保局按照工作程序对该2件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了信访人。桐油是制造蜂窝陶瓷需要使用的原料,遇高温会产生挥发性气味。而该公司在2017年4月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且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将桐油更换为菜油,减轻异味的产生。
(一)已要求该公司更改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二)对烧成车间梭式窑加强密封,减少气体异味外泄,将桐油更换为菜油,减少异味。待公司整改后,再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如未达标排放,将依法处理。
投诉人反映:上栗镇金山简村,有一个垃圾回收厂无环保手续,造成严重噪音、空气污染。
萍乡市上栗县
大气、噪音
1.群众反映“回收厂无环保手续”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回收站2016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2016年3月开始投入生产,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未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也未办理其它证照,属于小型无证经营废品收购的非法加工作坊。2.群众反映“造成严重噪音、空气污染”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关于群众反映“造成严重噪音”的情况,该回收站收购塑料瓶后,分类后在破碎成碎片时因机器运转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影响;关于群众反映“空气污染”的情况,该回收站收购塑料瓶后,在分类后未加工之前,每种废品会在回收站内存放一段时间,期间因天气热的原因,因废品较多导致产生异味,从而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由上栗县人民政府责成上栗县金山镇人民政府对该废品回收站依法进行取缔,并于2018年7月3日以前对回收站内的废品进行清理和拆除到位。
萍乡市湘东区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有2个营业执照,另一个厂名是新金源陶瓷有限公司),现在还在生产,环保设施在检查时才开,废气直排,存在粉尘污染,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
萍乡市湘东区
大气及其他
1.“萍乡市湘东区金源陶瓷有限公司(有2个营业执照,另一个厂名是新金源陶瓷有限公司),现在还在生产”属实。经调查了解,由于多种原因,金源公司年产1.2万吨电瓷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3000m3蓄热式蜂窝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2万吨中高铝球、衬砖生产线项目,分别于2017年10月、2016年5月、2016年1月经湘东区市场监管局注册成立萍乡市国瓷绝缘子有限公司、萍乡市金顺传质化工瓷业有限公司、萍乡市金新源陶瓷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法人代表分别为陈卫勇、吴小华、李荣。年产1.2万吨电瓷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年产1.2万吨中高铝球、衬砖生产线项目正在生产情况属实。2.“环保设施在检查时才开,废气直排,存在粉尘污染,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部分属实,其中“环保设施在检查时才开,废气直排,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不属实,“存在粉尘污染”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窑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少,喷雾干燥塔配套建有布袋除尘设施。但该公司部分原料、固废堆场物料露天堆放,物料传输工序未密闭,厂区道路地面存在积尘,易产生扬尘,存在粉尘污染。为进一步掌握该公司的排污现状,湘东区环保局于6月29日对该公司在用梭式窑窑炉、喷雾塔干燥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待分析)。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附近农田不能耕种”的问题,调查组向农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咨询,基本结论为:附近农田未丧失耕作功能,目前存在部分农田改变农作物种植结构及撂荒的情况属村民自主行为。3、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
1.针对该公司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6月27日,湘东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金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于2018年7月2日前改正;并拟处以罚款贰万元。2.针对该公司部分固废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流失的环境违法行为,湘东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2018年7月2日前改正;并拟处以罚款壹万元。3.由湘东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
芦溪县南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风砖厂)无审批手续,未批先建,无证开采露天煤和岩石,严重破坏生态,废气直排,污染空气。
萍乡市芦溪县
大气、生态破坏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无审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发生重大变化,“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多孔砖、普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于2018年4月才经批复,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芦溪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3月9日依法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8月28日,芦溪县发改委对萍乡市南凤新型建材有限投资公司项目备案,2018年3月6日经南坑镇政府批准同意落户。萍乡市南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6日和2018年4月18日向芦溪县国土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4000平方米和19000平方米,约为35亩。但未办理水土保持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无证开采露天煤和岩石”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该公司开采露天煤矿和岩石的现象。该公司从萍乡市亿达城建有限公司、萍乡市恒绿渣土工程有限公司购买黄纳石,以及利用原弯坡煤矿关停后堆积的废弃煤矸石作为生产原料,并签订了原材料购买协议。(三)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废气直排,污染空气”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窑炉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但该公司已根据环评要求配套了除尘脱硫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废气达标后投入正常使用,并没有将废气直接排放。(四)关于投诉人反映的“严重破坏生态”的问题部分属实。弯坡煤矿于2017年3月10日由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注销芦溪县南坑镇弯坡煤矿采矿许可证并正式关闭。萍乡市南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开始在原南坑镇弯坡煤矿矿区范围内建设,充分利用原矿区闲置且裸露的土地,减少水土流失,因此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严重破坏生态这种说法不属实。但是在现场调查中,萍乡市南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基建和生产中取用了原堆积的废弃煤矸石,致使部分山体裸露,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种情况属实。(五)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该公司物料堆场虽建设了雨棚,但未采取密闭、围挡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一)6月25日芦溪县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2、生产车间外墙靠山体一侧排水沟须全部硬化总长78米;3、生产车间外围山体须做植被恢复,撒播草种。(二)由芦溪县国土局责令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利用完煤矸石后的地面要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限期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对基建过程中裸露的山体采取修筑挡土墙和排水沟并植树种草等措施修复生态环境。(三)2018年6月25日芦溪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前对物料堆场采取密闭、围挡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兴国县政府对位于城岗乡城岗村黄背村民小组的安达采石场的查处情况不满意,欺骗督察组。该采石场,生产时粉尘很大、废水直排,导致将近200米用于水利灌溉的水渠连同河床变成了一片泥沙地,河水被污染,山林被破坏。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
2018年6月10日,第九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信访件及责任清单中,信访人已反映过该采石场“未办理环评,生产时粉尘很大、废水直排,爆破的噪声好远的地方都能听到,河水被污染,山林被破坏”的问题,县矿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水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城岗乡政府等单位于6月11日到现场核实举报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6月28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信访件及责任清单(第二十七批)后,县政府交办县环委办牵头协调,县矿管局会同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水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城岗乡等单位于2018年6月29日再次到现场对信访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1.关于信访人反映对兴国县政府查处位于城岗乡城岗村黄背村民小组的安达采石场情况不满意,欺骗督察组的问题。县安监局责令采石场必须在2018年6月12日18时前撤出采场内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封闭采场进出道路并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停产后的安全管理等整改要求现已落实到位;县环保局责令采石场清理乱堆放的生活垃圾等废物的整改要求已落实到位;该采石场未按县水保局、县水利局提出的在2018年6月17日前完成清理落入河道的砂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砂石落入河道内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只是将河道内砂石清理堆放在河道两旁未按要求运出河道,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砂石再次落入河道。2018年6月18日,县水保局、县水利局到现场检查后,再次要求采石场在6月30日前将堆放在河道两旁的砂石清运出河道、对弃渣场边坡进行临时覆盖后恢复植被,并正在积极跟踪处理。信访人反映欺骗督察组的问题不实。2.关于信访人反映生产时粉尘很大、废水直排、河水被污染的问题。因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粉尘问题;经调查,该采石场有沉砂池,废水会经过简单沉淀处理,废水直排不属实。县环保局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西省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11日现场采样检测,并于6月12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NHJC-A-),检测结果显示未检测出有毒有害污染物,反映河水被污染问题不实。3.关于信访人反映山林被破坏问题。该采石场于2015年2月2日办理了1公顷临时使用林地(兴林字[2015]16号)、到期后于2017年12月21日延期办理了1公顷临时使用林地(兴林字[号),使用期限2年,目前还在使用期内,兴国县安达采石场未超过审批使用林地面积,反映山林被破坏问题不实。4.关于信访人反映将近200米用于水利灌溉的水渠连同河床变成了一片泥沙地问题。经查,因未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下大雨时雨水冲刷砂石流入水渠、河道,在河床上形成了一片泥沙地,采石场虽对河道泥沙进行清理,但未按要求清理到位,反映废弃砂石落入河道、淤塞水渠问题属实。
1.鉴于该采石场对固废未采取有效防扬散、防流失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兴环行罚告字[2018]13号),拟对该采石场处罚3万元。2.采石场未按县水保局、县水利局原要求在6月30日前将堆放在河道两旁的砂石进行清理、对弃渣场边坡进行临时覆盖后恢复植被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县水保局将依法督促采石场在2018年7月12日前将河床及水渠两旁的砂石清理完毕,挡土墙加高0.8米,弃渣场边坡用苫布覆盖,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河道;2018年12月1日前适时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上蓝路居民点,一家木板加工点,一家大理石切割点。 扬尘大,作业时间长(早5点左右开工至凌晨12点左右,偶尔还会至凌晨1、2点),噪音扰民。南康区赤土镇青塘村小溪上游有两家猪场,气味难闻,猪粪、污水直排至小溪,污染了地下饮用水。
赣州市南康区
大气、噪音、废水
(一)东山街道上蓝路木板加工点和大理石切割点情况:经查,信访人所称加工点作业噪音扰民情况部分属实。1.信访人所称一家木板加工点噪音扰民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并未发现木板加工点。2.信访人所称大理石切割点噪音扰民情况部分属实。该区域共有10家石材、瓷砖加工点,多数有水淋设施用以降温同时降尘,部分建有沉淀池收集废水循环使用。粉尘处理设施工艺相对落后,处理效果总体较差。石材、瓷砖加工点均租用店面作业,与居民区较近,未采取有效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二)6月29日,区政府组织区畜牧水产局、区环保局、赤土畲族乡政府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赤土畲族乡青塘村2家养猪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南康区赤土光伟果园养猪场,未进行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养殖污水排入沼气池发酵,沼液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外排入农田后进入青塘村小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南康区赤土荣昌农庄养猪场,未进行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养殖污水排入沼气池发酵,沼液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外排入青塘村小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一)东山街道上蓝路木板加工点和大理石切割点情况:1.东山街道办事处和南康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将责令石材、瓷砖加工点30天内搬离该区域。目前,已有3家石材、瓷砖加工点搬离,分别是“华艺水拼花”“宏盛石业”“鼎立瓷砖加工”,剩余7家将在近期搬离。2.南康区城管局已于2017年底启动对该区域的石材、瓷砖加工点的整治、劝离工作,对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的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逐步清理该区域的石材、瓷砖加工点。3.南康区环保局将协助东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该区域石材、瓷砖加工点的整治、劝离工作。4.举一反三,进一步督促东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城区范围内的石材、瓷砖加工点进行有效监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南康区赤土镇青塘村两家猪场处理整改情况:1.责令南康区赤土光伟果园养猪场制定清栏拆除工作计划,7月10日前空栏,7月20日前全部拆除内部生产设施。2.责令南康区赤土荣昌农庄养猪场制定清栏拆除工作计划,7月10日前空栏,7月20日前全部拆除内部生产设施。3.督促赤土畲族乡政府加强监管,防止养猪场死灰复燃。
询问上次安西镇垃圾场的问题(上次投诉编号是X150012),看到政府官网回复的有点冠冕堂皇,现在我需要补充材料重新投诉:1、垃圾场是否符合建设相关要求标准,设施是否完善2、垃圾是否经过分类处理3、现场无污水收集过滤池。调查结果跟实际情况不符。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1.关于信访人反映“垃圾场是否符合建设相关要求标准,设施是否完善”问题。信访人举报对象系安西镇垃圾填埋场。经调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是2009年建设,建设有拦沙坝、排水沟以及渗漏液收集池等设施,但因为资金有限,在信访人投诉前,确实有少数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目前已经整改到位。2.关于信访人反映“垃圾是否经过分类处理”问题。经调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堆放的垃圾主要是农村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相对较少,因此未分类处理。3.关于信访人反映“现场无污水收集过滤池”问题。经调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建有污水收集过滤池(20m3),但建设标准低。为了提高污水收集能力,目前已经进行了扩容增量(600m3)。综上,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加强宣传消除群众误解。我县将督促安西镇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知晓整改内容和整改进度,消除群众误解。2.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截止7月2日,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已完成2个渗漏液收集池建设;防渗漏设施、排水沟、沉淀沟、过滤池和拦沙坝等也已经整改到位;所有的整改项目已经完工。3.加快推进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安西镇垃圾将中转到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安西镇垃圾填埋场将按要求关停清理。
崇义县昌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甫子窝煤矸石分公司(崇义县雁湖村)露天开采,毁林破坏植被,造成山体破坏,水土流失,废水直排,污染河道,运输车辆粉尘大。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过,当地政府均答复称已经停产,但该企业一直开采,虚假整改,欺骗督察组。要求彻底关停。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
大气水生态
2018年6月29日,接到市政府督查室转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二十七批)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环保局、工信局、林业局、矿管局、水保局、丰州乡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投诉人反映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重点核实2016年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投诉人反映“崇义县昌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甫子窝煤矸石分公司”实为“江西省国建矿业有限公司甫子窝砖瓦用(含炭)页岩矿(煤矸石开采)”破坏及污染等问题。经核实:(一)关于反映“崇义县昌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甫子窝煤矸石分公司(崇义县雁湖村)露天开采,毁林破坏植被,造成山体破坏,水土流失,废水直排,污染河道,运输车辆粉尘大。”的问题该问题与在第十八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180010和第二十五批交办件受理编号X250024反映的问题大致相同,情况基本属实。崇义县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一是该企业证照齐全,有部分开采区域山体裸露,开采区域中对未使用区域裸露山体开展了植树种草复绿,但是较多植物枯死,复绿效果不明显;二是按照水保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但开采区部分废水收集沟未硬化,建有废水处理沉淀池及挡土墙等环境保护设施,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三是已办理占用林地申报手续,未发现越界占用林地;四是通往矿山的通组公路全长2.3公里路面有不同程度受损,主要问题为部分路面脱砂、路面裂缝、面层出现破损坑槽,路面及两旁植被附有泥土矿渣,车辆通行或者起风时容易造成扬尘。(二)关于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过,当地政府均答复已停产,但该企业一直开采,虚假整改,欺骗督察组。要求彻底关停。”的问题针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第六批、第九批、第二十五批)反映的问题,崇义县环保局对崇义县昌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甫子窝煤矸石分公司(煤矸石加工厂)主要采取了停电停产、立案处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1.2016年7月22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崇环监责改通〔2016〕21号),责令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同时采取了断电措施;2.2016年8月10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崇环行罚〔2016〕1号),对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生产且未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8万元行政处罚;3. 2016年11月1日该企业取得了《关于&崇义县昌顺新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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