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邹城教师编2018面试考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面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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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是否还需要参加面试去
发表于 18-2-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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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份国务院刚刚发布文件,将提高教师待遇,明确教师的公职人员身份,教师可能变公务员了吧,这次笔试也进了,名次还好,不知道是否有去面试的必要?我是男的,在乡镇初中任教主课
发表于 18-2-13 11:25
公职人员≠公务员
发表于 18-2-1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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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13 11:26
发表于 18-2-13 11:27
发表于 18-2-13 11:28
兄台,你考了几分进城管面试的啊
发表于 18-2-1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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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 发表于 18-2-13 11:28
兄台,你考了几分进城管面试的啊
发表于 18-2-13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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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en大官人 发表于 18-2-13 11:26
宁波下辖区
发表于 18-2-1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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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那是教师性价比更好,但是我们这儿教师待遇还是公务员的二分之一
发表于 18-2-1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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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清羽 发表于 18-2-13 12:20
如果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那还是教师性价比更好,但是我们这儿教师待遇还是公务员的二分之一
我们这里还是有差距,不过差距不大,差个三四万吧
发表于 18-2-1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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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和发展空间和教师是不能比的
发表于 18-2-1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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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没理解什么是公职人员…
发表于 18-2-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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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从事业编身份,到公务员身份是马上要落实了,但是待遇能不能落实,要看各地一把手的态度。
发表于 18-2-13 13:02
事业编制也是公职人员,你是不是理解错了。。。
发表于 18-2-13 14:06
教师从事业编身份,到公务员身份是马上要落实了,但是待遇能不能落实,要看各地一把手的态度。
这个马上估计你一辈子的时间也落实不了。。。
发表于 18-2-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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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累 发表于 18-2-13 14:06
这个马上估计你一辈子的时间也落实不了。。。
扯,也许终你一生是看不到了。文字上落实容易,从事业编转行政编也容易,唯一有疑问的就是待遇落实。
发表于 18-2-13 14:34
扯,也许终你一生是看不到了。文字上落实容易,从事业编转行政编也容易,唯一有疑问的就是待遇落实。
你慢慢终自己的一生吧。
发表于 18-2-13 14:35
神TM从事业编转行政也容易,行政编只减不增。
发表于 18-2-13 14:49
教师从事业编身份,到公务员身份是马上要落实了,但是待遇能不能落实,要看各地一把手的态度。
公务员身份是不可能落实的,但工资参照公务员发倒是可能的。
行政编制现在卡的多少紧,内部都超编在消化,怎么可能还让事业转编行政。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都要转为企业,甩事业人员太多的包袱了。
发表于 18-2-1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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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累 发表于 18-2-13 14:34
你慢慢终自己的一生吧。
好好在这里评论帖子,你非出来咬人,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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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18-6-22 17:32建议改革教师编制考试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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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教师编制考试的相关材料焦作市教师入编相关情况
焦作市解放区教师招考:28周岁以下(年龄),普通大专以上学历(学历);教师职业道德,个人修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时事政治.(考试科目)
焦作市山阳区招考教师:35周岁以下(年龄)
焦作市武陟县招考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
焦作市2009年市直15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60名(《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学历条件:应聘高中、初中教师职位的,要求为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小学、幼儿和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要求为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
以上招考凡第一学历为专科的只准报考小学编制
网友评论:
焦作市属学校招聘限制太广
焦作市各区教师编制考试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因此对于第一学历普通大专,第二学历脱产本科的不能报考了。就算报考也只能报考小学。对于那些第一学历就是自考或成考的大学毕业生来说那就更残酷了,连小学都不能报了。就算有教师资格证也是枉然,因为报名这一关就过不了。不知道焦作下面的解放、山阳等区近期有教师入编考试吗?限制也是这么严么?能不能给大家更公平的机会?既然是竞争,不管是普高,还是自考,成教。只要他们能有达到本科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就让他们拥有一样的机会吧!都可以报高中或初中。至于考上考不上是另外一回事!各地教师招聘考试对成人专升本(甚至是普通专生本)严重歧视,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实际上很多专生本学生都很优秀,而且学历国家也承认。不少专升本学生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一次本科的机会,国家应该多照顾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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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址:
正是社会在进步,学校教师的素质也要求很高啊,你不要拿安徽的跟河南比,你怎么不看看北京,小学还都有很多研究生博士生呢。家长们都愿意将孩子送到文凭高的教师那里,一个大专还是自考的,一个本科,肯定后者是首选,不管哪个能力强,可能前者很不服气,可这就是社会现实。要不还分什么大专和本科啊。到时候就怕本科也不行了还得是211的,这也是社会在进步嘛,以前中专就很牛,现在本科也不行了。对弱者的宽容,并不是在这里体现的,而是一个道德范畴。正是激烈的竞争才是社会进步的的动力,如果按照楼上的说法,那高三的学生就不用费劲考本科,考重点了,反正出来和大专生在一个起跑线,一起竞争岗位,到那时才是社会的退步。所以还是少点抱怨,多从自身找原因吧
焦作政府在线网友:huajiang
相关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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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权该在谁手里?看了楼上的留言,我很不平.以前的招考不限制全日制,为什么现在限制?可以说,高学历是社会的需求.而我们的社会却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个境界!!我国的教育体制处于一个过渡时期,比如说:以前的沁阳师范学校不是一个中师水平吗?从98级开始不分配,难道说98级的人都不行吗?一小部分通过招教成为正式教师,那还有多数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付出的不比在职教师的少,相反,付出的是更多.如果拿第一学历是全日制的话,那条件是苛刻的,是不公平的!
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有着很多择业机会.他们知道哪儿招考,在学校看书,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而我们这些毕业八年的学生呢,仍在守着几百元的工资,边教学生边看书.相比之下,谁占的优势大???难道我们的实际经验还比不上那些理论知识吗?
当我们知道有招教时,当我们准备重拾起理论知识时,当我们看到"全日制"这三个字时,我们的心有多凉!!!难道我们与在编无缘吗?????不管我们能否考上,最起码我们努力了,奋斗了.为什么却边最起码的报名都有限制??现在是这样,到以后还会有谁关心我们毕业七八年还未分配仍在教育上奉献自己青春的中师生呢???请市领导能深知我们现在的困境,让我们为我们的工作增加一些动力吧!让我们为自己的选择不后悔,因为我们深爱着我们的工作!!!!
焦作市直高中的年轻代课教师们在各种媒体的报道中,大家都了解了农村代课老师的辛苦.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城市中也有这样一群代课老师.他们大都是正规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而且所教学科以中小学的主科为主.每月的工资不如在编的同级别教师,却和在编老师教一样的课,或比在编老师教得还要多.而且城市代课教师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批老师呢?
原因是高校改革,师范生不再分配,都是自己找工作.而普通的中小学却都编制已满,有的地区两三年都不进一个大学生.为什么编制会满?因为有很多在其位不谋其事的人.可学校的教学还要开展,但是编委却严格控制甚至压缩编制,没有完全顾及学校的师生数目的比例。学生在增多,教师编制不变,那么学校没有办法,就只能找代课老师.这些代课老师非常的不稳定,每年暑假就会因为招教和跳槽而走一部分,但他们却肩负学校的主要科目。他们大多是各个学校经过层层选拔而招的老师,无奈的是没有经过人事局这个程序,但他们中有许多比某些在编老师还出色。这一点难道教育局就没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和日程表吗?同工同酬何时能够实现?教师地位何时能够平等?????
有许多规定,不适合这些代课教师。如年龄,第一学历等等,其实就是直接把后路给他们断啦!对这些教师没用,既然要招教,只要有教师资格证的都可以参加考试的,但实际要受到第一学历,年龄的限制吗,这公平吗?有教师资格证至少应该有考试的资格吧,但是却没有!这就是教育局所谓的招教考试吗?我觉得只要有教师资格证,就应该有机会。另外,考笔试时,代课老师明显没有优势,每天都要上课、备课、改作业,有多少时间来看那乱七八本理论书?再说,理论考得再好也不代表课堂时间就会出色。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一些老师已经教学四、五年了,学生、学校评价也不错,可还要在每年夏天的时候,去参加编制的海选,这公平吗?
&焦作政府在线网友:清晨花开
市直中学内聘教师问题2009年新学期开学,重庆所有学校就不再有代课老师了。重庆从在岗的一万多名代课老师中通过考试一下子招聘录取了8000名为公办教师,其中小学教师7000名,初中教师1000名.现在广东已经出台政策,将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明年1月10日考试,最迟明年2月办理录用手续。  
我们恳请各位网友帮我们共同呼吁河南省委、省政府以及焦作市委,市政府能给我们中学代课教师这个弱势群体多一份关爱,呼吁河南省委、省政府以及焦作市委,市政府参照重庆、广东的做法,让我们成为一名真正的教师。我们将万分的感谢!!!
尊敬的焦作市教育局领导,解决在岗无编教师的编制问题,是关系到教师命运,教育稳定以及教育和谐及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我市的教师招聘考试形式单一,僵化,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性,导致部分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临聘教师无法及时入编,这种形式已经严重地影响了部分临聘教师的积极性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热心,建议焦作市乃至河南省采取更为科学和务实的政策,促进优秀教师的合理流动和良性竞争,增加优秀年轻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和终生从教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焦作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优秀教育精英。
郑州市教师编制考试
2009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教师要求
户籍要求:具有郑州市户口(含所辖县、市户口和在郑州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外地高校毕业生)的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学历要求:小学岗位教师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他岗位教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考试要求:笔试的主要内容: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等。
阜阳市教师编制考试
&& 阜阳市颍州区2009年招聘120名教师,要求:
1、报考红旗中学、十五中、大田中学的,必须是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包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考北城小学、清河路一小、阜纺小学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学校的,必须是具有国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或者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报考王店职高的,必须是具有国家普通高校本科(包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共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阜阳一中东校09年招聘教师
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优秀本科(第一学历)以上毕业生(07、08年毕业生必须有协议书)或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
年龄:30岁以下(日之后出生)
阜阳三中2009年招聘14名新教师
&&& 应聘条件:
第一学历四年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职教师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年龄须四十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中级教师职称
临泉一中招聘部分学科教师
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0年应届毕业且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并取得学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录用报到时核查)。
2、安徽省内只招聘"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安庆师范学院"、"淮北煤碳师范学院"等四所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
3、安徽省外只招聘重点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毕业生。
阜阳市其他各区编制考试年龄限制
阜阳市颍州区教师入编考试:年龄30周岁以下
阜阳市颍东区教师入编考试:年龄28周岁以下
阜阳市颍上县教师入编考试:年龄30周岁以下
阜阳市阜南县教师入编考试:年龄30周岁以下
& 安徽省南陵一中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教师
&& 学历要求:
1、学历: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心理学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2、年龄: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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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师编制考试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300名左右教师。基本要求为:年龄为35周岁以下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非上海生源应聘者须为2010年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或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社会人员一般还需要具有本区相关学校(园)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英语水平,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除了艺术、体育和学前教育,其他科目老师英语水平为四级及其以上(成绩应在425分以上);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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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相关地区的教师编制考试情况比较,不难看出各地对教师入编考试条件设置各种歧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表现在年龄歧视方面:
焦作市解放区,武陟县,市直都限定年龄在30周岁以内,只有山阳区年龄适当宽松为35周岁。
阜阳市直,阜阳一中东校,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县,阜南县均限定年龄在30周岁之内,阜阳市颍东区限定年龄不能超过28周岁。
上海市金山区限定年龄为年龄为35周岁以下,看似适当宽松。但其又有211,户籍等多方面的门槛,如鱼跃龙门一般困难。
其次表现在学历歧视方面:
焦作市直要求应聘高中、初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阜阳市颍州区报考王店职高的,必须是具有国家普通高校本科(包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阜阳一中东校要求第一学历四年制大学本科毕业;临泉一中要求
2010年应届毕业且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安徽省南陵一中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上海市金山区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这样实际上断了自学成才的很多学子的后路,不少学子大专、本科都是自考亦或成教,这样他们就失去了投身于党的教育事业的机会,不论他们多么优秀,也即便他们取得了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再次表现在户籍歧视层面:
郑州2009年惠济区公开招聘教师要求具有郑州市户口方可报考,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300名左右教师也要求非上海生源应聘者须为2010年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或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临泉一中2010年招聘时强调"安徽省外只招聘重点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毕业生。"
还表现在考试科目难易程度方面:
焦作市直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2009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要求:笔试的主要内容: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等;阜阳市颍州区2009年招聘教师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共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教师编制考试歧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且这类考试目前尚未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第六号部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千方百计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增加编制数量,取消教师考编年龄限制,消除户籍歧视,消除第一学历歧视,实现编内编外互流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能者进庸者出是解决该问题的当务之急。现摘录一篇发表于深圳特区报的的文章深圳市政府一次性为10000名教师转正的文章,希望有关部门能从中找到工作思路。请求本次全国两会能关注全国教师的编制考试问题,造福广大莘莘学子。
广东省深圳市解决教师编制问题进行的有益尝试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离"直通车"接访活动还有半个小时,担任本期"直通车"接访活动嘉宾的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李意珍,已经坐到市信访办的接访室。昨日接访的是几名来自不同学校的临聘教师,代表全市临聘教师反映招调及考试、工资待遇等问题。"直通车"记者从接访活动中了解到,10月11日将举行面向临聘教师的定向招考,已解除合同的临聘教师还可参加明年初招考,明年底前全市将解决3100名临聘教师入编。工资和工作稳定性等是临聘教师最关心的问题
"请坐、快请坐。"几名临聘教师齐齐走进接访室,李意珍热情地招呼大家坐下。"今天来的女老师要多一点,我也负责妇联的工作,有什么问题你们也可以向我反映。"一句轻松的开场白,使现场的气氛立即轻松起来,两位临聘教师开心地笑出声来。大家坐定后,李意珍详细询问老师们来深圳的时间,当他知道这几位临聘教师代表来深最少5年、多则12年时,动情地说:"你们对深圳一定很有感情吧,我一直想有一个机会和老师交流沟通,今天我请你们来,就是想听听你们的想法和意见,有任何想法都可以谈。"
来自龙岗的临聘教师代表说:"我在教师的工作岗位上已经整整干了11年,这些年来市里一直很关心我们,最近知道9月份以后工资要涨30%,特别兴奋。"同时她还坦陈,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参加招考成绩总不理想。"这并不是说我们工作不出色,像我们这样的老教师,工作经验丰富,有爱心、有耐心、有恒心,教学能力强。希望能在入编上适当向这样的老教师倾斜。"
来自南山的教师代表总结了目前临聘教师普遍面临的几个问题,主要包括同工不同酬、工作不够稳定、福利与在编老师差距大等问题。她呼吁,对工作时间长、贡献大、分居两地的临聘教师,适当降低招调条件,增加每年招考次数,增加公平概率,加强对临聘教师的管理和人文关怀等。从福田和宝安来的两位临聘教师代表反映,在深圳工作几年,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也取得不少成绩,工作非常开心,享受到很多温暖,但想到压力她们红着眼圈说,结婚多年都不敢要孩子,主要是自己是临聘教师,一年一签的制度随时可能面临解聘,没有办法要孩子。一位代表还激动地说,一些临聘教师在深圳教学生,自己的孩子却成为留守儿童,因为不是深圳户口,孩子的升学成了难题,希望能帮助解决。临聘教师工资每月增长30%,9月落实到位"听了你们的诉求,我完全能了解你们的感受,你们的要求并不过分,我们都理解。现在请相关部门也来说一说。"李意珍在听完情况反映后表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答复说,今年6月,我市下发了《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市面向临聘教师定向招考职员、提高临聘教师待遇及今后的规范管理等政策措施。在工资待遇方面,要求以2008年全市临聘教师月人均工资为基数,增拨30%的工资福利性经费,今年9月落实到位。经费增拨后,临聘教师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分别为小学每月每人4400元、初中4800元、高中5200元。今后还将适时调整提高。李意珍转向在场的各区负责人询问道:"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吗?9月份能落实吗?"各区纷纷表示:"没有问题。"
在入编和招考方面,前几年的入编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每年通过定向招考等方式入编的临聘教师约1000名。为进一步推进临聘教师入编,今、明两年加大面向临聘教师招聘的力度,将采用直接聘用、选聘或定向公开招聘的方式,在2010年底前解决约3100名临聘教师的入编问题,其中今年10月11日全市将举行一次面向临聘教师的大型定向招考,全市符合条件的约10000名临聘教师均可以参加考试,下一次招考计划制定后也将及时公布。对于去年9月16日前已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临聘教师,此后连续临聘满1学年后被解聘的,给予参加两次面向临聘教师的定向公开招考的机会。在定向招聘中,将对临聘年限较长的教师进行加分照顾,加分标准为每临聘一年加0.5分,封顶5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此外,福田、盐田等区的雇员教师定向招聘职员时,可不进行笔试,
直接面试、考核。市教育局局长郭雨蓉说:"你们关心的问题很集中,说得也在情在理,没有过分的要求。"她表示,由于深圳特殊的人口结构,在教育安排上无法做好有规划的安排,临聘教师的数量比较大,但市里一直在努力,今年就出台了方案和办法,今后会逐步走向正常的轨道。招考的形式要研究进一步人性化
"临聘教师的问题一直是我最关心的,只要一有机会跟校长在一起,我首先要问的就是他们学校有多少临聘教师,情况怎样。你们的要求我觉得不过分,心情、处境和想法我都能理解。"一直在聆听的李意珍动情地说,"深圳的教育事业,老师的贡献是最直接最伟大的。我常常想起那首歌《长大后我就成了你》,但你们目前面临的压力,相信最想成为的是在编教师,而不是临聘教师。"
李意珍表示,市委市政府对临聘教师的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按省里要求,市里将临聘教师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事项来决策研究、推动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包括各部门、各区也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都在很积极、很负责任、满怀热情地解决临聘教师的问题。具体来说,关于工资待遇的问题。全市那么大的一支临聘教师队伍,一下增加30%,幅度不小。但同工同酬还有一个过程。至于入编指标,管理还是常态化的,每年都有1000名临聘教师入编,明年年底之前还要解决3100名临聘教师编制,下了很大力度。李意珍想了想说,招考的公平性不能忽视,今年定在10月11日考,不是让大家仓促应考,有考虑给你们时间。随后话锋一转说:"但招考的具体形式还可以做些研究,我们能不能研究一下,让考试更加人性化,每年考试的时间相对固定,
增加考试次数。再有就是能不能给学校校长一定的发言权,让校长有更多的权利来选择学校的老师。"李意珍也表示,临聘教师不可能都入编。因为随着深圳的发展,学校的规模等也会有所调整,对临聘教师的问题,不能忽视,要创造好的环境、条件,让临聘教师的管理转入正常化,特别是对临聘教师的解聘,要按规定按程序来,不能太随意。"今天不是画句号。"最后,李意珍笑着说,"希望你们能给政府一定的空间,多一点理解,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相信政府一定会人性化处理你们的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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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反映和关注者:闫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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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二月十八日 于焦作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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