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实学院什么时候开始校外实习?校外实习管吃住吗?

求实学院学生:这种实习真不爽!
原标题:求实学院学生:这种实习真不爽!
实习对每个大学毕业生来说都是必要的一段经历,但是近日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的几名学生却纷纷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他们刚刚大二学校就已经安排实习,而且一实习就是半年,而让学生难以接受的是,她虽然是外语学院的学生,但是学校却将他们统一安排到了饭店,学校每月扣除475元的实习管理费。“如此实习,是为了锻炼学生?还是给饭店当廉价劳动力?”向记者爆料的学生周迪(化名)表示。“其实真要是跟将来就业有关的实习我们也愿意参加,但是我们是英语专业的,去饭店对将来的工作也是没什么作用,为什么一定要我们参加呢?”周迪觉得十分不情愿。实习本来也是好事,如果觉得不适合自己,为什么不干脆拒绝,自己寻找实习单位?周迪表示,他们也找老师反映过,但是老师却一再暗示他们,如果不去,将来可能不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学校老师还一直强调,如果不去酒店实习不给发毕业证,我们现在也很纠结,没办法只能听学校的安排。”10月15日中午,记者也来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门口,记者也看到有几位学生正收拾好行李站在几辆大巴旁边,他们也是准备去实习的学生。记者遇到了今年同样读大三、信息技术专业的周同学,他告诉记者,自己在上个学期就已经完成了实习,当时是被安排去了崂山的一家电子厂,实习了半年的时间。“我们都是分批的,有的是大二下学期去,有的是大三才去实习。”他告诉记者。而记者也了解到,在实习期间大学生也可以领到工资,但是每个月都需要向学校交纳一笔数目不少的费用。“我们实习的电子厂一个月保底工资是1300多块钱,然后每个月要上交学校475块钱,作为实习管理费。”周同学告诉记者。而说起这个小周也显得有些气愤,“最气人的是还要向我们收取费用,一个月就1300多块,还要给学校将近五百元,到手的根本就八九百块钱,这是学校拿我们当成赚钱的工具了吗?”青岛另外一所院校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像这种情况在院校中现在并不鲜见,名义上是“校企合作”,但是学校却是两头赚,而且还能省下不少的教师课时费,但是最后只能是坑了学生。“实际上,现在很多这样的加工企业或者是饭店,专门找这种私立或者是专科院校合作,包括我们学校也曾经有不少企业来寻求合作,但是都被我们拒绝了。”这位院长表示,“虽然美其名曰‘校企合作’,对学校来说,一方面用人企业急于招工要给他们一部分费用,他们还向学生收取实习费用,然后学生实习半年,还能省下他们老师的课时费,这样相当于是‘一石三鸟’,但是最终坑的还是学生。”文/图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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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什么时候去实习?实习多久呀?收藏
一般都什么时候去实习?实习多久呀?有知道的回答一下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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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给你们说明吗
看你是哪个专业的,每个专业安排的时间不一样。一般都是大三上,大三下,大四上
学校一般分春季实习和秋季实习两个时段。至于实习时间一般三个月左右,也有延长实习的,还有顶岗实习的,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专业不一样
妹子什么专业的?
如果是汉语言文学 一般就是大三下实习 实习期是3个月左右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实习时间是大三下,三到六月份
我是法律的,我们是大四上
实习是学校安排还是自己找啊
我是打四上,你们大三下
实习一定不能去白云6中!实习一定不能去白云6中!实习一定不能去白云6中!切记!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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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百度帐号南昌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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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南工发[2016]81号
第一条校外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习目的与要求
(一)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获取生产、管理一线的实践知识和技能,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学生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内容、次数和日程进行实习。
第三条校外实习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学校负责宏观协调全校的实习工作及督促、检查工作,制订各类实习的工作条例及规定,汇总与审查全校的实习计划,并按相关规定下达年度实习经费。
(二)学院(部)负责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名单、审核批准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并对师生进行思想动员以及组织纪律、保安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合理分配和使用实习经费。
(三)实习主要由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工作。
(四)对需在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需经教研室、学院(部)批准,并填写《校外分散实习登记表》由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校外实习地点选择
(一)学院(部)要重视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实习地点的选择,要考虑到实习场所的各项配置能满足教学计划对实习提出的要求,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实习课程安排要优先考虑学校已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本着就地就近、适当集中、相对稳定、便于解决学生食宿的原则,尽量节约实习开支。
(三)对在校外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需提前一个学期到单位进行联系,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第五条实习大纲的制订
(一)实习大纲是组织实习与实习检查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学院(部)必须围绕教学计划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的基本要求拟订出符合教学计划的实习大纲,经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按专业装订成册,送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大纲的内容应明确规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任务、实习的日程安排、实习的组织与纪律、实习成果、参考书与科技资料、对学生的要求以及成绩考查等内容。
第六条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一)填报实习计划。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在实习开始前一个月与接受实习的单位商议实习的有关事宜,并填报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制订实习指导书。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教务处批准的实习计划,拟定实习指导书,在实习前发给每个学生,并送学院(部)和教务处存档。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各专业教研室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较熟悉并具有指导实习经验的教师担任领队,负责整个实习阶段的全面工作;根据实习内容和性质选派相关学科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每班至少应配备二名指导教师。
(四)校外分散实习指导教师的聘请:应聘请具有工程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职称、工作负责、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并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实习基地教师可优先选聘。校外指导教师由学院(部)聘请,并发聘书。学院(部)、教研室必须安排校内名教师,负责对校外分散实习学生的联系、成绩审核及实习总结工作。
(五)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工作,介绍实习单位的情况,明确实习目的,提出实习具体要求,强调实习注意事项。
(六)凡无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实习队伍,不得外出实习。
第七条领队教师应全面负责实习队的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实习工作,保证实习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同时参加实习的具体指导。
第八条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提前到实习地点熟悉并了解生产情况,具体落实实习内容相关事宜。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密切配合现场技术人员做好实习指导,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实习效果,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记录,写好实习报告。
第九条实习期间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密教育,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实习期间未经学院(部)同意,不得自行安排其它活动,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或中途离队。
第十一条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
第十二条实习教师应熟悉并严格执行校财务制度,负责管理好使用好实习经费。
第十三条学生应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了解各阶段的实习内容及要求;虚心向现场技术人员请教,认真掌握现场实际知识,努力提高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安排接受教师指导,按照实习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作业、记好实习笔记、提交实习报告。
第十四条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国家法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保密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第十五条实习结束时,应按时集体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第十七条实习结束前,实习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考核内容应能反映学生对现场实际知识的掌握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方法可采用笔试、口试答辩、评阅实习报告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对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有工作记载并写出实习报告后,由校外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和成绩。
第十九条实习成绩应以业务考核为主,同时结合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无故不参加实习者,记为缺考。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含三天)以上者,其成绩以不及格论。
第二十条凡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作实习。补实习所产生的经费,均由学生本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实习的财务支出,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对随意更改教学计划,擅自缩短实习时间的教师,除按学校相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外,将按时间比例调回相关经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至颁布之日起执行,原 《南昌工程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南工教字[]号)》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289 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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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制度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255 更新时间: 14:43:38.0
茂职院〔2007〕70号&关于印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制度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现将《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教育& 教学& 实习& 规章制度& 通知&&&&&&&&&&&&&&&&&&&&&&&&&&&&&&&&&&&&&&&&&&&&&&&&&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日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的教学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教学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提高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规定。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原则及条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由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2.基地建设双方应本着自愿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义务分担的原则进行合作;3.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校外实习基地。4.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并尽可能立足本省本市、就地就近,既便于开展工作,又有利节约经费开支。5.学校优先支持层次较高、接受我校师生人数多的实习基地的建设。6.新建的实习基地,应优先考虑那些经过多次实习、符合实习教学要求、但尚未签约的单位。7.优秀的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经协商可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1.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双方商定共建的原则,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3.经校企双方商定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4.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满足产、学结合。三、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实习教学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3.在国家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职工子女的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照顾。4.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在实习基地方的指导协助下,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提前送交实习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5.参加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及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二)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要求,委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指导。2.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3.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制定实习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4.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考虑实习场所的实习条件,保证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相关人员(尤其是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5.茂名市区以外的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按协议与学院共同妥善安排好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事宜。6.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与建设单位共建的育人场所,双方应维护其教育功能的良好声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用其进行商业宣传或运作。四、校外实习基地的审批与管理(一)审批程序1.申请。有关专业所在系在对待建基地初步考查的基础上,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书》,上报学院教务处。2.学院审核。教务处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主要对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建立校外基地的基本条件提出意见。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副院长及院长批准。3.签订协议。学院批准后,学院或系部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由某系单独单位并使用的原则上以系名义对外签协议,若建议或使用涉及多个系的,必须以学院名义签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收益;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师生的学习、食宿、交通等安排;协议合作年限等项目。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一式3份,由教务处校企办、基地依托单位、相关系部各执1份。4.基地挂牌。学院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视具体情况,可先运作1~2年再挂牌,也可直接挂牌。5.基地标牌由学校统一制作,实习教学基地铜牌规格一般为长60、80cm,宽40、50cm,式样可参照下图。&&&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二)基地建设的管理1.基地管理实施校、系部两级管理。教务处校企办负责全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检查和评估。实习基地申请单位(系部)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与共建单位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搞好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检查,并有专人负责。2.各系部要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基地概况、承担实习或实训项目、规模容量、基本设施设备、专业特点及基地负责人、现场指导教师等情况,并报教务处校企办备案。3.各系部应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与管理,每年初应根据实习教学的要求制订实习基地工作计划,年末要对校外实习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报教务处校企办备案;学校制定相应的“校外基地建设评估标准”,由教务处会同有关系部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教学情况。评估为优秀的基地,学校将给予奖励;评估为不合格的基地,学校将提出整改要求,并帮助其进行整改,如限期达不到要求的,经学校批准将取消挂牌或撤销基地。对协议到期但建设良好的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4.对在实习基地建设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及奖励。&附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  &&&&附件: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表基地名称&基地所在单位负责人&基地所在单位地址及电话&申请部门&系部意见&近 年 基 地 运 作 情 况基地现有条件(可附续表)教学条件(设备条件或师资力量、指导力量、规模)&生活设施(实习生在基地的食宿情况)&组织管理(基地领导重视程度、有关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管理情况等)&适合实习的专业&其他情况&学&& 院&& 批&& 示教务处意见负责人: &&&   (公章)年&& 月&& 日主管副院长意见年&& 月&& 日院长意见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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