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未满16岁的赵氏孤儿我未降,住在敬老院,今年刚读中专,学费政府出了,但生活费有点困难,有谁愿意帮助我

事实孤儿:一个被遗忘的群体
“这种家庭的小孩,事实上无人抚养,但因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又享受不到国家福利保障,我们称这些孩子为‘事实孤儿’,他们的处境其实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艰难,而且更容易被人忽视”
8月22日,立秋已经半个多月,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仍有38摄氏度高温。中午1点左右,从田间劳作归来的双庆乡太平村村民何高全满头大汗,一进屋便脱掉上衣,吹起了风扇。
年近60岁的何高全,儿子几年前在外地打工时因脑瘤逝世,当时儿媳妇也在外地,却再也没有回来。儿子给他留下一孙子一孙女,孙子是儿子亲生骨肉,孙女则是儿媳妇带过来的。过了一段时间,儿媳妇婆家来人把孙女接走了,孙子小寅(化名)则由何高全老两口抚养至今。
双庆乡太平村的小寅,10 岁左右,父亲数年前因脑瘤去世,母亲不知去向,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这年头,种地根本养活不了自己,还得出去(打工)。我浑身犯毛病,腰椎不好,还有肩周炎,老伴也有病,这几年拉扯他长大,也只能扛着。”何高全说着,一边问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吃饭没有,先吃点饭吧?”何高全把小寅父亲的照片翻出来,给记者看。有一张大概是十几年前的照片,小寅父亲站在天安门广场上,踌躇满志的样子;还有一张,是小寅父母拉着两三岁左右的小寅,在那种有布景的艺术照相馆照的一张全家福。
小寅正在读小学,爷爷何高全说他平时不太听话。但小寅也表现出了懂事的一面,有时会帮着做一些家务。
10岁出头的小寅坐在何高全旁边,眼睛盯着电视,一句话也不说,问及他是否想妈妈,“不想”,小寅脱口而出。
何高全翻出10余年前何寅一家三口的一张合照,嘴上说着不想妈妈的小寅,神情上却显得有些落寞。
何氏爷俩的家庭,是仪陇县数百户“事实孤儿”家庭的一个缩影,乡村三代同堂的家庭里,父亲一旦亡故,母亲很有可能就此离家,失去音讯,留下孩子与老人相依为命。这些孩子还算不上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因为尚有生母在世,只能算事实无人抚养的孩子,即“事实孤儿”。
国贫县里存在大量事实孤儿
南充市仪陇县位于嘉陵江边,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仪陇的青壮年有出去打工的传统,找的媳妇也大多是打工期间认识的外地人。有时候,仪陇老家的老人连媳妇都没见过几面,只知道叫什么名字、多少岁,老家在哪、性格、经历一概不知。
这种家庭关系中,一旦青壮年意外或患病亡故,外地媳妇和丈夫老家人又没什么感情基础,一般选择出走再嫁,孩子也丢给丈夫家人抚养,不再过问。
“我住我嫂嫂的房子。”最近,先锋镇争光村的小雨(化名)时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一句话。她所说的嫂嫂,其实是她大伯的儿媳妇。
9岁的小雨,7年前便失去了父亲。2010年,小雨的父亲遭遇车祸去世,母亲半年后离开,不知所踪。从两岁起,小雨便由奶奶张贵英和爷爷抚养。2016年下半年,年事渐长的张贵英和老伴抚养小雨渐渐感到困难,便搬到老县城的大伯家来住。(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先锋镇争光村的小雨,9岁,父亲2010年死于车祸,母亲不知去向,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如今住在大伯家中。
大伯家位于仪陇老县城金城镇的中心区域,是一套三居室公寓房,屋子还算宽大,但是住的人实在太多,包括小雨、爷爷、奶奶、大伯一家6口以及时常也来暂住的嫂嫂的娘家人。
小雨大伯家所在的金城镇,是仪陇县的老县城,坐落于山上,是名副其实的山城。
据小雨奶奶介绍,小雨出生时因为脑部缺氧,智力方面有一些不足。“学起东西来有些费劲”,张贵英说,小雨现在才上小学一年级,写字、数学都不好。张贵英让小雨写自己的名字,小雨把“雨”字写得像“甬”字。
小雨平时也爱干一些“傻事”。比如,一次她拿奶奶张贵英放在柜子里的胶水玩,结果把穿的裙子粘在了自己的大腿上。胶水是那种强效胶水,粘上就分不开了,家人用了好多办法,最后只能强行将裙子扯下来,疼得她哇哇大哭,至今她腿上还留下了一个疤。
看上去白白胖胖的小雨,实际上体质不算好,容易得病。张贵英说,前两年小雨得过一场大病,一直咳嗽,甚至咯血。张贵英带她到仪陇县城新政镇去看病,新政的医生看不出来毛病,后又送到南充市区去检查,才查出来可能是肺炎。好不容易把病治好,小雨却不能再喝甜水、凉水了。
谈及小雨的将来,张贵英连连摇头。“我和老头年纪都大了,现在大伯愿意照顾她。但是大伯家里这么多人,也不能照顾她一辈子,以后只能看她自己造化了。”
养父母亡故也属于事实孤儿
除了父亲亡故、母亲失踪的情况以外,仪陇县还有一类事实孤儿家庭,即孩子是捡养或抱养的,养父母因故逝世后,孩子无人照料。
住在日兴镇土寨村的小雪(化名),已经是个15岁的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2016年,小雪报读了位于成都的幼师中专学校,今年暑假因为要补习素描绘画课程,她一直留在成都补课,直到8月23日开学前一周才回到家中。
日兴镇土寨村的小雪(左一),15岁,养父多年前病逝,由奶奶彭廷秀抚养长大,如今在成都一所幼师中专学校读书。
小雪是一个相对腼腆的女孩,或许跟她多舛的身世有关。小雪刚生下来没几天,便被生父母遗弃,丢在日兴镇一处路边,被小雪养父发现。正好彼时养父没有娶妻生子,便收养了小雪。小雪不到10岁的时候,养父因病去世,奶奶彭廷秀继续抚养小雪。(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而近年来,因为彭廷秀年事渐高,彭廷秀另一个儿子眼部有残疾,也在家中需要照料,家庭越发难以支撑,小雪一度面临辍学的困难。此外,由于养父一直没有为小雪办理正式的领养手续,在养父死后,小雪的孤儿身份难以认证,导致无法享受国家对孤儿的补助。
“画得真好!”小雪将自己在学校的画作取出,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看后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在每幅画作的右下角,都写有小小的“梓ing”的字样。小雪说,她很喜欢“梓”这个字,就用这个字给自己设计了这样一个签名。
小雪的两张素描画作,栩栩如生。每一张右下角都写有她自己设计的签名。
小雪说,她的梦想就是画画。在中专学习结束以后,有条件的话,她会报考幼师学校的一年制小自考,毕业后考幼师资格证,然后打算留在成都当一名正式的幼儿教师。在这期间,她也会继续学画画。
“比以前懂事多了,也开朗多了。”彭廷秀看着小雪说。养父在生前对小雪很好,小雪在家中什么也不用干,不用干农活,也不用做饭。“现在(做饭)会一些了。”小雪笑着说,她知道自己在家中的分量,轮到她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了。
久旱逢甘霖的事实孤儿救助
彭廷秀告诉记者,看到小雪有出息了,她总是感叹,仪陇县开展的事实孤儿救助,让家里重新焕发了生机。
2016年以前,彭廷秀还带着小雪住在裂痕斑斑的土房子里。指着农田深处被树木遮掩的一处土屋,仪陇县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刘歆告诉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就是那栋墙壁上到处可以看到裂痕的房子。
2014年仪陇县开始开展事实孤儿救助后,丧失养父多年的小雪终于被认定为孤儿,接受政府每月600多元的救助。
政府也给小雪家送来鸡鸭供其饲养,小雪偶尔也会帮忙。
而仪陇县的经验汇报到四川省政府之后,四川省省委书记王东明作出批示“此项工作应纳入精准脱贫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自此,事实孤儿救助升格为对事实孤儿家庭的精准扶贫工作。政府为彭廷秀家盖了新的砖房,送来20只鸡鸭供其饲养。据悉,小雪去成都读书的学费也是全额免除的。
2015年10月,小雨的奶奶张贵英也拿到了宣告小雨母亲陈云华失踪的判决,同年12月,民政部门确认了小雨的孤儿身份,小雨领到了第一笔孤儿补助金2000余元。
“最早是村委告诉我们,家里这种情况可以为小雨申请孤儿补助。那之后,民政局我去了很多次,除了要提供孩子父亲的死亡证明外,还需要到法院申请宣告她母亲失踪,拿到宣告母亲失踪的判决书。我一个老婆子,大字不识几个,完全搞不懂。”张贵英说,“后来,仪陇县司法局指定了援助律师,帮我们办理了手续。现在每月有600多元的补助。”
“每个月是678元,我记得比较清楚。”同样领到了补助的小寅爷爷何高全说,“我们老两口的病不成问题,这钱还是得给孩子花。”
“这种家庭的小孩,事实上无人抚养,但因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又享受不到国家福利保障,我们称这些孩子为‘事实孤儿’,他们的处境其实比留守儿童和孤儿更艰难,而且更容易被人忽视。”刘歆介绍。
新政镇的小振、小雄兄弟,分别9岁和7岁。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不知去向,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派遣了部分检察官下基层了解民情。检察官发现,仪陇乡村有许多特殊的家庭,只有爷爷奶奶和孙儿孙女,本应成为家庭支柱的中间一代亡故了一人后,另一人不知去向,导致家庭没有经济来源,极度困难。尤其是孩子,因为贫穷,许多孩子到了适学年龄却不入学,吃不饱、穿不暖,没有父母的关爱也导致他们性格内向、自闭。
马上要上小学的小雄,在奶奶的辅导下,学写了许多汉字,好几个字帖都写满了。比起哥哥来,小雄要听话许多。
发现了这一情况后,仪陇县检察院决定做些事情。“我们替这些家庭向民政部门进行了咨询,是否应该将他们纳入孤儿救助。结果答复说他们不属于孤儿,无法享受孤儿的福利保障。”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回忆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政府拨发的孤儿救助金保障对象是孤儿,即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规定,申请孤儿救助金除了需要提供孤儿的户口、监护人户口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
于是,针对仪陇县大量事实孤儿因形式要件不具备而无法享受福利保障的问题,仪陇县检察院经请示县委同意,协调法院、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全面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至今已历时3年。
孤儿和困境儿童分别救助
“检察院起牵头作用,法院负责诉讼环节,司法局负责安排援助律师,民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福利保障,乡村基层负责收集信息,与困难家庭沟通。还有一些民间组织,也在积极帮助他们。”唐蔚说,这不仅是检察院的功劳,要感谢全社会的鼎力协助。
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仪陇县将全县摸排出的208名事实孤儿全部建档,纳入了事实孤儿信息库,并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
唐蔚表示,目前,仪陇县检察院牵头受理的事实孤儿案例共212人,最终解决身份的事实孤儿有33人,其中,11名父母双亡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儿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了孤儿救助;22名符合诉讼条件的儿童,通过诉讼程序依法宣告其父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取救助。
“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补助的,大概需要半年时间。首先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要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关于失踪人下落不明的证明。法院受理后,符合程序条件的,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三个月。公告期结束后,法院作出宣告失踪人失踪的判决。最后,事实孤儿家庭再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申请孤儿救助。”唐蔚向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介绍。
唐蔚表示,除了33名解决身份的事实孤儿,剩余的179名事实孤儿案例,大多因为无法提供失联父亲或者母亲身份信息或失踪证据不足而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是,这一部分孩子生活困难、上学困难的问题同样客观存在。
“这事我们还得管。”唐蔚告诉记者。2015年11月,仪陇县检察院分别向民政局、教育局等发出检察建议:对这些事实孤儿案例可以纳入困境儿童救助的,建议由县民政局纳入困境儿童救助;对不能纳入困境儿童救助的,建议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可以考虑纳入低保救助;对即将入学或正在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建议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供入学帮助或减免学杂费。
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发展等困难的儿童;还有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绝大多数事实孤儿案例,都与困境儿童的特征吻合,为他们申请困境儿童补助是合理的。”唐蔚说。
2016年,仪陇县民政局经核实认定,将179名事实孤儿中的167名纳入困境儿童进行救助,由县财政统一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在本县就读的事实孤儿110名,教育局决定建立事实孤儿个人档案,免除其在仪陇学校读书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学杂费等费用,从幼儿园到高中分别给予1500元到4000元每人每年的补助。
刘歆告诉记者(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在救助过程中,检察院还发现,大部分事实孤儿因为家庭原因,性格上胆怯、自卑、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沟通。经济救助只是一个方面,事实孤儿的心理健康更需要得到关注。
2017年初,仪陇县检察院成立了仪陇县司法救助志愿者服务队,计划长期给这些孩子给予心理上的关爱与抚慰,伴随他们成长。
本文刊登在《方圆》2017年9月上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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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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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已经市政府七届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遂宁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序 言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十二五&时期颁布实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供给保障,使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家和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编制,是我市&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作为政府兜底和服务的依据和保障。本规划以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明确具体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以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加大财力保障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坚持公共服务下沉,重点向城乡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00余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12元,年均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79元,年均增长12.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为2.2:1,优于全省的2.8:1。在全国率先建立幸福指数指标体系,连续三届获得&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七星城市&称号。   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更趋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到2015年,全市2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占县(区)总数的4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超过90%。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4%;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7%。   基本劳动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十二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78万人,2015年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5.41万人。全面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从业现象。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2015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1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全民医保基本实现。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8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71人,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0.22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86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均费用从2011年的25元提高到2015年的40元,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6.4%。传染病发病率下降为284.75/10万。妇幼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5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2.9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9&,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增长和补助水平调节机制基本形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68.2%和105.8%,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养老床位达到2.65万张,比&十一五&末增长64%,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1%和52%,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由42.4%提高到56%。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全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网络基本建成,1050名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费保障范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更加完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惠民殡葬政策覆盖低收入群众。   住房保障和供应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向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城镇常住居民全覆盖。启动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全市共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7291套(户),建设保障性住房23678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4575户。   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推进,&三馆&建设卓有成效,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3%和98.9%。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完成6364个村村通、2049个村村响建设任务,发展地面数字电视用户2.3万户,农家书屋提前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体育设施覆盖城乡,全民健身活动品牌逐步形成。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残疾人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加快完善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城乡低保范围内残疾人得到生活特别救助。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三项补贴&发放力度,为10万余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18万余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为14万余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2万余名残疾人发放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拓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和生产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我市还属于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欠账较多、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建设和能力提升比较滞后,服务水平和能力差异较大;基层设施设备相对匮乏,发展环境较差,专业人才短缺严重,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性要求较高的行业技术性人才匮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一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还存在疏漏盲区,尚未有效覆盖全部流动人口、困难群体和特殊区域;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攻坚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经济新常态。全市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在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为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但我市经济总量小、财政能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民生投入保障压力较大。   人口新结构。我市人口结构变化显著,老龄化加速、抚养比上升,&未富先老&更加突出。我市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期,人口流动性大,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变化快。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将给原来的计划生育、基本医疗服务等相关公共服务带来新的需求和管理上的改变。人口结构变化显著影响基本公共服务人群结构、空间结构以及供给方式,对公共服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消费新需求。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加快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给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提升和覆盖面的扩大提出了新要求。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多元化和多层次趋势更加凸显,公共服务需求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和质量水平有了新要求。   社会新特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形态、利益格局深刻变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现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都提出了新挑战,对统筹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新要求。   技术新突破。世界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将加快推动公共服务种类增加、覆盖面扩大、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随着市场不断成熟,公共服务供给参与者尤其是政府角色定位与职能分工不断深化、细化,新业态和新模式层出不穷,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等提出新的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以来的系列工作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深入实施统筹城乡、&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加强政策配套协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创新服务实施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市情、结构合理、均衡配置、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守底线,引导预期。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保稳守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便利可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调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不断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整体设计,打破行业和区域分割,强化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加大公共资源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力度,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服务。   政府主责,多元推动。强调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适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创新方式和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各项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密衔接、精准对接、统筹推进,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举措向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重点倾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群众生活水平。   完善制度,改革增效。贯彻落实国、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和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全域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成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群众认同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加,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逐步扩大、质量明显提升。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财力投入与多元供给机制、运行管理与共享机制、绩效评价与监督机制较为完善,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共享格局总体形成。水平适度、分布合理、功能优化、运行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和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群众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五年增加(累计)
基本公共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基本劳动就业服务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万人次)
基本社会保险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人均预期寿命(岁)
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县(市、区)覆盖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基本社会服务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其中: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套)
农村危房改造(户)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国民综合阅读率(%)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人次/年)
  第三章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为重点,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国民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国民素质。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重点加强独立设置的联村幼儿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每年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着力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强化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2018年完成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幼儿教师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到80%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协同发展。加快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建设发展,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点布局均衡协调、办学条件均衡改善、师资力量均衡配备、学生生源均衡分布、办学质量均衡提高。2016年大英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2017年蓬溪县、安居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评估认定,实现全市全域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落实公办普高经费保障机制,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需要,2017年,普高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不低于1420元(其中财政500元)。全面实施国家高中新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合作为优秀学生开发选修课程,开展走班制和选修课等教学管理改革工作,高中教育办学活力和吸引力明显增强。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集群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多形式结对交流,开展综合高中、普职融通试点,促进全方位协同合作,建设一批资源整合、经验共享的学校发展共同体。   推进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支撑的特殊教育体系,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统筹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   开放带动,高品质发展职业教育。创建四川省区域型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优化各类教育资源,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相互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融通,形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全民职业技能提升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增强适应新兴产业发展和技能水平升级能力为核心,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省级现代职教试验区和省级示范区。   创新驱动,加快发展遂宁高等教育。引进省内外重点大学、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服务我市优势特色产业为目标,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集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为一体,产教、科教融合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支持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升级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支持筹建四川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南方工业制造科技学院、遂宁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院。   面向人人,统筹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推动遂宁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遂宁开放大学。发挥开放大学和各镇(乡、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在社区教育、行业企业继续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三教统筹&。   绿色引领,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引导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发展。依据国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研究出台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文件,完善政府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建立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机制。鼓励民办学校创建优质学校,鼓励优质民办学校通过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办新学校、并购薄弱学校等方式,扩充优质学位供给。加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对民办学校教师权责、聘任、管理、工资待遇、发展和交流等问题作出规范。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   第二节 服务清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期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主责单位。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义务教育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
对城乡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特教分别不低于600元、800元、6000元。
中央、省、市、县(区)按比例分担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试点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
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给予营养膳食补助。
试点县(区)由省、县(区)财政分担,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中央和省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省承担的资金总体上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据实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每年每名儿童1000元标准和10%的比例减免保教费。符合条件的民办在园幼儿分别参照执行。
省财政在统筹中央奖补资金的基础上,与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所有在校中职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其中,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按学费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在校生参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免除。
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全省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
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80%,省、市、县(区)承担20%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普通高中免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免除学费,全市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3%,按各地实际收费标准予以执行。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全覆盖。
中央和省、市、县(区)按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学前教育普惠攻坚工程。研判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优化学前教育城乡布局结构,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到 2020 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90%以上。组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5所,规划总投资5.2亿元。   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同发展工程。统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技术装备达标工程等专项工程,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共享、联合育人的联动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新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市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421所,规划总投资15亿元。   城市教育补短工程。全面落实在城市开发建设中优先配套建设学校的机制;开展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规范管理工作;市城区重点建设好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和物流港的城乡结合部学校。船山区的学校布局结构要与中心城区的教育布局协调规划,不断优化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城市幼儿园133所、义务教育学校82所、普通高中校11所。到2020年,建成满足100万城市人口各类教育需要的、完备的、现代化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实施特色学科、特色育人模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特色项目创建活动,到2020年,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高中。全市每所普通高中要创办2个以上特色项目,引导普通高中实现转型升级和改版式发展。   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工程。以遂宁科教园区为支撑,建设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区,以县城为节点,发展职业教育基础网络,形成核心带动、中心辐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职业教育空间格局。围绕产业布局和发展需要,重点建设2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国家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5个县级职教中心,30个示范性镇(乡)、街道(社区)教育学校。到2020年,建成10个富有生机和活力、多元衔接全面开放的、具有引领作用的职教集团,基本覆盖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和重点企业。   遂宁科教园区建设攻坚工程。科学规划遂宁科教园区,建设应用型职业院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实训课创基地、中小学素质能力拓展基地等产学研一体化园区,规划投资50亿元。抓好大学招引,争取省属、部属本科院校在遂宁开设分校、合作办学、创办科研机构,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帮助,优化行业服务;支持和加速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升级发展。多样化、多模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开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支持遂宁职业技术学校、遂宁应用职业技术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退城入园&。到2020年,建成全日制高等学校2&3所,开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2&3所。   教育资助和精准扶贫工程。健全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助学体系。推进教育创新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创新项目计划,各类优质学校每年列出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学生定向招生,争取省教育厅对我市贫困学生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专项计划支持。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力争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全面保障323个贫困村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先行实施&十五年&免学费教育。   立德树人工程。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第一要务,把&促进身心健康作为&第一要求,把&知行合一&作为第一原则,构建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教育部门组织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庭基本责任,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合力育人的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实施文化育人工程,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开发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教材资源,建好一批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网站。到2020年建成育人特色鲜明、综合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学校150所。实施公办学校质量提升计划,推动遂宁中学等公办学校打造领军型学校、知名学校以及与成都、北京等地协作计划,全面提高学校内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校长教师专业升级工程。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打通乡镇学校缺科教师选聘绿色通道,保障足额配备乡镇学校编制,实现职称(职务)评聘和生活待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逐步推行乡村教师本土化,稳定乡镇教师队伍。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体教师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方案,抓实考核评价,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实施遂州英才招引计划,柔性引入市外名校、重点大学名师来遂任教。深化&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突出抓好校长队伍、骨干教师队伍专业提升培训,用3&5年打造市级学科骨干教师3000名和&名师、名校长&200名。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三通建设&,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两大平台&。新建市级城域网、市级教育云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库,续建&三通两平台&。实施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建好市、县两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办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
专栏1 基本教育服务重点项目
  ※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年全市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59所、改扩建38所。市城区新建龙凤新城幼儿园、永兴镇联合幼儿园、水库村幼儿园、向山幼儿园、龙池幼儿园、宜园路幼儿园、河东第三幼儿园、河东新区任家渡幼儿园等。推进县城所在地公办幼儿园建设。
  ※义务教育。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城市义务教育事业,市城区新建机场路学校、北固学校、东坡小学、物流港九义学校、圣莲岛小学、河东二小、河东初中等,改扩建遂宁一中、盐市街小学、顺南街小学、仁里小学等,迁建龙凤学校、凤台学校等。
  ※职业教育。到2020年,基本建成省级现代职教试验区和省级示范区。推进市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和新建实训综合楼项目。
  ※教育信息化。完成市级教育云平台建设,初步完成市域内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
  第四章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形势,提升就业能力,改善就业结构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就业新格局。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招聘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12333&电话咨询、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保障监察。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遂宁将继续以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为重点,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失业预防与调控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就业。   完善就业服务与管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质量。健全不同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实施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激励政策。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失业动态预警监测和零就业家庭援助长效机制。重点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失地无业农民、退役军人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全面落实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和遂宁籍企业家回遂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推行新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发展创业投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健全创业导师队伍和创业辅导制度,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打造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打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送教上乡&行动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产业发展实际,开设核桃种殖、油菜种殖、甜橙种植和家禽饲养、动物防疫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鉴定。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用工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监管,规范劳务派遣和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节 服务清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期间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主责单位。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市、县(区)政府结合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市、县(区)政府结合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统筹安排。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认定等服务,使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市、县(区)政府结合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就业见习服务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参加见习;指导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安排带教老师,指导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和市、县(区)政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出具书面见习证明。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市、县(区)政府结合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补贴标准按规定执行。
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以及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服务,方便服务对象进入用人单位需求库和求职简历库,提供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估、简历(岗位)筛查和需求分析、双向定制推荐岗位(人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实用基础课程培训等就业服务。
市、县(区)政府结合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城乡各类有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愿望的劳动者
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输出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市、县(区)政府结合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新市民培训
在城镇落户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
为进城落户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城市生活、文化素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健康卫生等基础素质教育培训服务。
市、县(区)政府负责。
&12333&电话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服务对象
免费享有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为5&8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为7&24小时,综合接通率达到80%以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按照职能进行责任分工,各级财政自行负担。
劳动关系协调
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免费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和培训、劳动用工指导、获得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劳动纠纷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
市、县(区)政府负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市、县(区)政府负责
劳动保障监察
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市、县(区)政府负责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工程。建立市、县(区)失业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加强县(区)、镇(乡、街道)两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实现县、镇(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完善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服务信息体系。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做大做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畅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上升渠道,推进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市内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培训机构和技术研发中心,再建2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争创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培育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面向所有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和信息监测。建立完善遂宁公共招聘网、遂宁人力资源网、遂宁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就业服务平台。   电话服务平台建设。以&12333&电话咨询为重点,配备必要的服务场地和装备设施,健全咨询服务队伍和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专栏2 基本劳动创业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育计划。支持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积极打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争创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国、省部署,配合发改部门,在全市产业集中度高、技能培训需求重的地区,积极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遂宁技师学院、船山区公共就业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项目。以市、县为主,整合涉及返乡创业的各职能部门服务职能,整合县和县以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发展一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项目。建设3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的见习基地,满足见习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设施和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上下互联、横向互通,与其他行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作执法。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继续实施中央投资&1+4&项目,全面加强县、乡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规范开展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公共服务。推进乡镇、村(社区)服务窗口(站、所)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十三五&末,实现县、镇(乡)、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窗口)全覆盖。
  ※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落实市级配套,新建和改扩建市、县(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条件。
  第五章 基本社会保险服务   &十三五&时期,遂宁市将加快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覆盖面广、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7项,具体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有关社会保险制度整合,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完善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好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同舟计划&等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健全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按中、省要求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推动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方便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推动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第二节 服务清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社会保险服务清单,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期间基本社会保险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主责单位。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养老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引导单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年金兑现机制。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4〕73号)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
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月人均75元。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实施弹性多档可选择的缴费确定和增长机制,年人均缴费档次为100&3000元。市、县(区)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档次进行补助。
  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患者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5%。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7%,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员)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市人社局、财政局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基金支付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规定。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人员、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失业保险费率1%,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以及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按中、省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按规定享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6号)规定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及工亡等待遇;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及护理待遇、5&6级伤残津贴待遇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认定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缴费。
  第三节 保障工程   社会保险全覆盖工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社会保障卡工程,持卡人数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逐步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保卡即时结算住院费用、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退休职工生存认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领取各项社保补贴等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工作,探索社会保障卡与民政、卫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融合,真正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所)建设。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增加市、县(区)级配套,全面推进县及县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延伸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实现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机构(窗口)全覆盖。加强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打造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的业务形态。建设全市统一、覆盖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全方位、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类业务经办信息化。支持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接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加快推进网上社保服务大厅、&12333&电话咨询、人社APP、人社微信公共平台、短信服务、自助终端服务等多种便民服务的协同应用,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建设,实现&一窗式&&一单式&办理各项人社业务。
专栏3 基本社会保险服务重点项目
  ※全民参保登记项目。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确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全面参保和精确管理提供支持。
  ※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培养一批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管理中坚力量和档案管理、基金管理、标准化管理、稽核管理等经办专业领域的岗位能手和服务标兵,建设一支优秀的社会保障业务骨干队伍。
  ※市、县(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落实市级配套,新建和改扩建全市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配置必要的设备,明显改善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等经办服务条件。
  ※&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全市统一的&五险合一&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开发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成与省跨市平台对接的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统一平台、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全市人事考试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12333&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平台、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等。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项目。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为基础,加强医疗保 险监控系统、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建设,推进跨省医疗保险系统联网,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参保群众在移动终端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社会保障卡惠民工程。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全部开通部颁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实现全市社会 保障一卡通。升级社会保障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终端服务基本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推广发行社会保障卡,期末持卡人数达到320万人以上,覆盖率达到100%。
  第六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遂宁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1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疾病应急救助、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重点任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区域共享机制,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学科建设,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专家下基层的巡回医疗力度。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和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应急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全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网络,提高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强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镇、健康村镇建设,加快农村改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调整男女厕位比例,有效缓解女性入厕难问题。实施居民健康行动计划,加强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健全母婴安全服务体系,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面实施《遂宁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强化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五级监管&责任及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对重点经营单位、重点产品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检测覆盖面,对重点企业的重点产品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推进和完善药品连锁配送设施与网络建设,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合理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健全市、县(区)两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设置,提升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培育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的重点专科群体。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完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第二节 服务清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清单,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主责单位。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居民健康档案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镇(乡、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报告、处理,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及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儿童健康管理
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健康指导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孕产妇健康管理
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服务。&十三五&时期,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十三五&时期,全省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80%,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十三五&时期,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监督协管
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学校卫生、非法行医信息、非法采供血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等服务与指导。&十三五&时期,覆盖90%以上的乡镇。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结核病患者
  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等服务。&十三五&时期,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9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人、0&3岁儿童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十三五&时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5%。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为感染者及患者提供随访服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9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
为性传播高危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90%。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十三五&时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疾病应急救助
在四川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符合条件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渠道支付后剩余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十三五&时期,对目标人群实现应救尽救。
中央财政以中央转移地方支付形式拨付地方,地方财政予以配套,并通过社会募集等渠道筹资。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五&时期,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市、县(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计划生育技术基本咨询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十三五&时期,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由各级财政保障,城市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困难地区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十三五&时期,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
中央和地方财政
  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
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十三五&时期,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安全保障
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食品抽检量不低于2份/千人&年;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高风险对象监管强度。
省、市、县(区)政府共同负责
市食药监局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每个县(区)重点办好1&2所县(区)级公立医院(含县中医院),在每个镇(乡)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50%的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强市办综合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提升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县(区)办综合医院建设,原则上在每个县(区)设置1个县(区)办综合医院、1个县(区)办中医类医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   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工程。重点加强市卫生应急基地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血站、卫生计生监督等能力建设,实现市级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80%的县(区)级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防治能力。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等重点薄弱领域建设,加强县(区)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创建125个临床重点专科。支持精神卫生资源空白的人口大县新建精神专科医院,或依托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建设精神病区,解决重型精神病患者急性住院治疗问题。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原则,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加强居民健康卡建设应用,实现省内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通&。全面建成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国、省实现对接。整合现有急救体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妇幼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综合性卫生信息平台,配合行政部门实施信息发布工作。   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数字化建设工程。县(区)级以上医院在2017年底以前建成数字化医院,8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立远程教学、科研与技术交流等网络,为卫生科技人员提供医学信息等各种信息服务。建立预防保健、康复医学、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疗咨询、就医指南等多种形式的网上信息服务。   建立卫生人才流动机制。稳步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纵向和横向交流,积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引导城市大中型医院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帮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卫生工作特点、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与保健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加强市、县两级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儿科以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新增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合理增加产床。壮大产科和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成2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6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善设施条件,建成中医馆20个。支持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市内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本草》文化整理研究,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和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工程,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以建设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和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服务体系为契机,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满足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求。
专栏4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项目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主要包括&明厨亮灶&工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基层监管所标准化、监管人才培养、食品药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应急指挥系统、食品药品科普宣教等项目建设。
  ※市级医疗机构建设。主要包括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等项目建设。
  ※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包括市疾控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市中心血站改扩建、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射洪县疾控中心新建、射洪县妇幼保健院新建、船山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船山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新建、安居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新建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包括船山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蓬溪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射洪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业务用房建设、安居区人民医院拦江分院建设、大英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蓬溪县人民医院蓬南分院业务综合楼建设等,以及20个乡镇卫生院新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10个联村卫生室建设、323个贫困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卫生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含市本级、5个县区平台),整合现有急救体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妇幼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
  ※其他项目。主要包括遂宁经开区国际医疗健康产业园、射洪方济医院、大英华康医院等项目。
  第七章 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增强基本社会服务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等兜底帮助,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3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老年人福利补贴、优待抚恤、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退役军人安置、基本殡葬服务。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强化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民低保标准不低于贫困县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健全灾害救助制度,提升灾后生活救助水平。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城乡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福利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收养和治疗服务,实现县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全覆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信息联网。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提高供养型、护理型、临终关怀型等养老机构床位总量,发展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完善政府供养制度,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方式,保障老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健全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形式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乡镇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以上,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   强化减灾救灾服务。提高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能力,探索建立多灾种、多层次评估模型,分别建立适用农村和城市社区、城镇等不同层次、不同灾种的风险预测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评估模型体系。提高信息处理与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水平,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建立备灾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综合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加强基层救灾应急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设备和高精度灾情信息获取装备。县(区)、镇(乡)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成市&县&乡协调联动救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提升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大灾保险制度,推进商业保险和金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事业。   改善优抚安置服务。全面贯彻落实优待安置各项制度政策,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调整机制。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服务等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健全孤老优抚对象和重残退役军人集中供养制度和优抚对象轮养制度。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性经济补助政策,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深入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进一步完善双拥政策体系。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完善殡葬惠民政策,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可覆盖所辖居民。逐步建立生态安葬奖补鼓励机制,加快建立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城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网络。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化殡葬行风建设,加强殡葬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节 服务清单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基本社会服务清单,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遂宁市&十三五&期间基本社会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主责单位。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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