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肾病申请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重症的标准

重症慢性病的病种及报销措施
我的图书馆
重症慢性病的病种及报销措施
重症慢性病的病种及报销措施
发布日期:&&索引号:&&来源:&&作者:&&阅读次数:274&&&&[字体:&&]
为了减轻重慢病患者门诊医疗费负担,保障市本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对重症慢性病患者施行定点就医管理的通知》精神,湖滨区医保中心根据统筹承受能力,将以下十四类列为重症慢性病:
一、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二、异体脏器移植;
三、恶性肿瘤;
四、重症糖尿病;
五、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六、阻塞性肺气肿;
七、结核病;
八、再生障碍性贫血;
九、慢性肝炎、肝硬化;
十、II度以上心衰;
十一、II期以上高血压;
十二、精神病;
十三、胶原类疾病;
十四、股骨头坏死;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病种,可申请办理填写《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至湖滨区医保中心窗口。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依据《三门峡市市本级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每年四月份进行一次。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患者可及时办理。经鉴定认可患有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由湖滨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上加盖患病病种印鉴,有效期三年。期满需延长治疗的重新申报复核。重慢病就医必须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转外诊疗。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人员需在本人选择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重症慢性病患者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仅限于鉴定认可的疾病及并发症的诊治。一个报销年度内的重症慢性病门诊诊疗费用按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由统筹基金报销,设一次起付线。本年度报销住院费用已扣起付线标准的,报销重慢病费用起伏标准减半;本年度报销重慢病费用已扣起伏标准的,报销住院费用起付减半。转外诊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10%。经批准异地安置就诊的患者,不降低报销比例。重慢病患者门诊诊疗费用超过报销年度一年,仍不申请报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权利。
一般的重慢病患者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再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代为办理报销手续。对透析患者可实行记账结算。
馆藏&209140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转]&[转]&关于2016年度下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的通知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当前位置:
关于2016年度下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16年度下半年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报慢性病的职工于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报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7室;电话:),离退休人员报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统一上报,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
2)相关病历、检查检验资料复印件(复印成A4纸大小):①入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②主要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
3)以下情况请主动说明
①接受过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手术;②接受过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③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
附:省直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病种
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异体器官移植;4、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5、糖尿病;6、肝硬化;7、冠心病;8、二期以上高血压;9、类风湿性关节炎;10、慢性支气管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结核病;13、精神分裂症;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帕金森氏病;17、肺间质纤维化;18、慢性心力衰竭;19、甲状腺功能亢进;20、强直性脊柱炎;21、血管性痴呆;22、肾病综合征;23、抑郁症(中、重度);24、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5、自身免疫性肝炎;26、血友病;2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8、高脂血症;29、前列腺增生(中、重度);30、视网膜静脉阻塞。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注】离退休人员慢性病申报材料请在9月15日(中秋节放假)前就近交至离退休处在文南、文北、新校区(行政楼221)的办公地点,统一交至人事处审核。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地址:河南郑州金水东路1号电话:7&&重症慢性病如何申请、确认和结算
& & & & & & & & & & & &
&&&&&&&&&&
重症慢性病如何申请、确认和结算
本报记者 尚新民
重症慢性病是指:因患重症慢性病需长期治疗和药物支持,其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 参保职工重症慢性病病种(18种):心功能衰竭、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结核病、帕金森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 脏器移植、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症肌无力、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红斑狼疮、体内支架植入术后、血友病、肝硬化。 参保居民重症慢性病病种(9种):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结核病、脏器移植、体内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血友病。 患有上述病种的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就医需求,选择具有资质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其医保科领取填报重症慢性病鉴定表,并附近6个月本病种的检查、诊断资料,由定点医疗机构汇总后申报。 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记账结算的办法,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重症慢性病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段计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重症慢性病门诊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与其他住院参保人员一样(含住院费用)。 参保职工的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5%,参保居民的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您现在的位置是: >
糖尿病慢性病开始申报了!!!
省医保慢性病申报时间
每年三月、九月(1-25号,节假日除外)
(材料准备齐全后由管床医生填写慢性病申请表)
1.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室复印病历)
2.诊断证明(市级或省级医院诊治医生填写)
省医保糖尿病的鉴定标准
1.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
2.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
(1)心血管:符合冠心病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下肢动脉硬化、有供血障碍者;
(2)脑血管:符合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合并有血管性痴呆者;
(3)肾病:有明显的蛋白尿,且具有与之相应的视网膜病变者;
(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Ⅱ期以上);
(5)神经: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经肌电图或诱发电位证实者;
具备1且同时具备2中一项者。
省医保医疗费用标准
医疗费用 400元/月
门诊2楼3诊室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33号(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电话:0&&&
&&&&&&&&&& 急诊急救电话:0
24小时电话:400-111-6707
Copyright &
郑州人民医院
& All Rights Reserved. &
&&&&&&&&&&豫卫网审[2010]第0020号 && ICP备案号:豫ICP备号
&&&&&&&&&&&&&微信:ZZRMYY808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