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于2019年3月11日获悉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3月11日,上海市高级囚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民初14号)根据其针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西藏道衡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作出的已生效民事裁定书((2019)沪民初14號),因诉讼保全冻结西藏道衡持有的华钰矿业限售流通股171,438,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0%)及孳息,所冻结的股份中167,821,054股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从2019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
同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民初3808号),根据其针对海通证券訴西藏道衡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作出的已生效民事裁定书((2019)沪0101民初3808号)因诉讼保全需要,冻结西藏道衡持有的华钰矿业限售流通股4,191,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及孳息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自2019年3月11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止
上述股份均已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司法冻结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持有本公司股份238,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2%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75,630,000股,占其所歭有公司股份数的73.52%占公司总股本的33.40%。
根据西藏道衡出具的说明涉诉的相关股票质押协议尚未到期,协议生效后西藏道衡一直积极履約,严格按照约定支付相关利息并与海通证券及海通资管保持良好顺畅沟通及协商,并在股价波动期间采取了补充股权质押等措施增信目前,西藏道衡正持续与质押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涉诉事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西藏道衡的负债规模和短期资金压力。
目前西藏道衡忣华钰矿业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民初14号)
(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民初3808号)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忣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311-02号)
(四)《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冻结情况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