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方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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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教基教〔2016〕18号
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高(完)中、市教科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现将《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迎检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宁市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 & & & & & & & & & & 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了解全市各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情况,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我市各普通高(完)中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市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我市高中教育发展成果。&
  二、评估对象&
  全市各普通高中(包括县中和民办高中),市教育局各普通高(完)中的初中部和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一并参与评估。&
  三、评估内容&
  (一)基本评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校常规管理规定》(桂教基教〔2014〕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桂教〔20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桂教基教〔2013〕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试行)》(桂教基教〔2015〕41号)要求,以及南宁市现代化示范学校和南宁市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学校的相关要求,将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评价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校园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等9各方面进行基本评估(具体评估细则详见附件1)。基本评估面向所有参评学校。&
  (二)专项评估。&
  在基本评估基础上,针对南宁市普通高中现代化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特色高中立项建设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市级储备学校根据创建内容增加相应专项评估。&
  四、评估时间和要求&
  评估分三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学校。&
  1.评估时间。日-28日,原则上每校评估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由各评估组与学校自行确定。&
  2.评估对象。南宁市第一批现代化示范学校、特色普通高中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储备学校共17所学校。同时各有关县区教育局要开展对辖区高(完)中常规管理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3.评估要求。各校主要根据《关于做好南宁市第一批普通高中现代化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特色高中立项建设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市级储备学校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南教基教〔2016〕3号)准备迎检档案材料,同时根据学校常规管理评估细则要求,提交学校常规管理情况总结和自评概述,提炼典型经验,找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第二批次学校。&
  1.评估时间。2016年8月底-9月,原则上每校评估时间为1天。&
  2.评估对象。申报南宁市第二批普通高中现代化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特色高中立项建设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市级储备学校的普通高中。&
  3.评估要求。各校主要根据《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细则》准备迎检档案材料,提炼学校常规管理的典型经验,撰写典型案例1-2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同时提交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
  (三)第三批次学校。&
  1.评估时间。2016年9月-11月,原则上每校评估时间为1天。&
  2.评估对象。其余各普通高中和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3.评估要求。各校主要根据《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细则》准备迎检档案材料,同时提炼学校常规管理的典型经验,撰写典型案例1-2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五、评估方法&
  (一)评估形式。专家组分别到学校,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听课、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查看(包括校园、处室和各功能室等)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此次评估采用分数评估法。根据评估细则设置的各个项目的权重以及评分点,采取扣分的方法,最后得到学校的总分。根据总分的排序,分别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市教育局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总结,对评估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
  (三)评估程序。&
  上午:9:00-12:00&
  1.听取汇报(参加人员:评估组全体成员、学校一名主要领导、每处室各一名成员)(20分钟)。&
  2.发放调查问卷(10分钟)。&
  (1)所有管理干部;&
  (2)30名教职工;&
  (3)除毕业班以外,高中每年级20名学生代表,高(完)中每年级10名学生代表,每校共40名。&
  3.推门听课(2节)。&
  4.查阅档案。&
  5.到各处室和功能室、校园实地查看。&
  下午:15:00-17:00&
  6.评估组汇总,合议(60分钟)。&
  7.向学校反馈(20分钟)。&
  六、评估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我局成立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汪述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 & & &潘永钟&&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 & & &刘&&彪&&市教育局副局长&
   & & & &杨 &捷&&市教育局副局长&
   & & & &章志宏&&市教育局副局长&
   & & & &谢海琼&&&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欧阳怡&&&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 & & &陈&&挺&&&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 & & &叶&&康&&&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 & & &韦&&凯&&&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 & & &陆西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 & & &谢贵兵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 & & &苏&&净&&&市教育局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 & & &林文辉&&&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长&
   & & & &马源欢&&&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科长&
   & & & &黄&&琰&&&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科长&
  &&&&&&&&陈&&鑫&&&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杨&&捷、谢海琼(兼)&
  成&&员:陆西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 & & &苏&&净&&市教育局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 & & &田&&彬&&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 & & &李&&煊&&市教育局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
   & & & &刘&&华&&南宁市第八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 & & &袁树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 & & &伍建江&&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第一批评估专家分组名单和评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七、其他要求&
  (一)此次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和指导学校常规管理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评估细则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和学校常规管理自评概述,各处室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
  (二)学校常规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校要切实抓好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复查评估工作。&
  (三)各接受评估学校安排一名分管副校长作为联络员。接受评估学校负责提供评估当日工作用车。&
  (四)各批次的评估专家要于评估结束两天内撰写好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电子稿,发送到。&
  联系人:田彬、方志华,联系电话:2807209&
  附件:1.南宁市普通高(完)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细则(试行),包含南宁市普通高中现代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补充部分)和南宁特色普通高中验收评估标准(补充部分)。&
  2.典型案例撰写格式和要求&
  3.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4.第一批评估专家分组名单、评估时间和学校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典型案例撰写的格式要求&
  一、撰写目的&
  收集各校在建设过程中最具成效、最体现先进性的改革和实践成果,案例呈现具体操作过程和方法,主要用于反映成果、体现特色,便于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二、选题要求&
  (一)总结提炼学校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和特色办学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如管理现代化、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评价模式改革、学校德育特色、校园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
  (二)撰写内容主要聚焦在其中某个方面,不要面面俱到。&
  (三)标题要鲜明,突出“亮点”,概括案例的核心内容。&&&
  三、格式要求&
  (一)案例撰写格式。&
  每个案例结构,建议包括如下方面内容:&
  1.实施背景。简述面临什么问题及其具体表现。要立足于本校的实际和需要,体现“为什么要这么做”。&
  2.主要目标。介绍预期成果和创新点。即通过这么做,要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什么样的状态。&
  3.实施过程。详述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程序等。&
  4.条件保障或实施条件。介绍解决问题需具备的保障条件。&
  5.实际成果、成效及推广情况。要与实施背景和主要目标等方面相呼应,重点在于具体解决了什么问题,成效如何,而非仅仅谈其外在影响(比如得到了哪些荣誉,受到了哪些表彰等)。&
  6.体会与思考(评价与认识)。即通过具体“做”的过程,反思还存在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以上六个方面是撰写案例的建议框架,其具体标题、表现形式、撰写风格视各自案例的特点,可以灵活多样。&
  (二)字数要求&
  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尽量不超过5000字。&
  四、撰写原则&
  (一)突出典型性。案例要有代表性,反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校最具成效的改革和实践。&
  (二)突出操作性。案例要理念鲜明,细化操作过程和方法,要把体现建设主题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过程管理展示清楚,不讲套话、空话,便于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三)突出示范性。案例要有深度聚焦,对内涵建设进行深度挖掘和典型提炼,要体现先进水平,把建设经验呈现给其他学校,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突出简洁性。案例要精心设计,描述清晰、文字凝练、叙述简洁,突出主题句、关键词。&
附件3&   & & & & & & & & & & &_______________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生数(人)&
最大班额(人)&
平均班额(人)&
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
专任教师中&
中高级教师&
专任教师中&
平均年龄(岁)&
岗位培训情况&
平均教龄(岁)&
食堂(有无)&
校园绿化面积(m2)&
生均校园绿化面积(m2)&
运动场地面积&
有无体育馆或风雨&
操场或游泳池&
有无250M或300m环形塑胶跑道&
教师资料室&
图书(册)&
学生阅览室&
报刊杂志(种)&
面积(m2)&
电子阅览室&
工具书(册)&
座位数(个)&
教学参考书(种)&
电教室(含班班通设备)&
微机室(个)&
(有、无)&
音像资料(种)&
计算机教学软件(种)&
近三年生均&
公用经费(元)&
近三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合格率(%)&
本科上线率&
& & & & & & & & & & & & &第一批评估专家分组名单、评估时间和学校联系方式
  一、第一批评估专家分组名单&
  第一组:&
  评估专家:刘&&华&&南宁市第八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 & & & &卓&&林&&南宁市教科所体卫艺室主任&
   & & & & &李昕怡&&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室专业教师&
   & & & & &吴伟民&&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 & & & &王艺文&&南宁市第五中学副校长(联络员)&
  评估学校: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南宁市育才实验学校、武鸣县高级中学、武鸣县武鸣中学、横县横州中学&
  第二组:&
  评估专家:袁树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 & & & &莫海冰&&南宁市教科所教研员&
   & & & & &沈宁兴&&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员&
   & & & & &黄升标&&武鸣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 & & & &李&&杰&&南宁市第三中学科研室主任(联络员)&
  评估学校: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
  第三组:&
  评估专家:伍建江&&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副调研员,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责任区督学&
   & & & & &黄&&诚&&南宁市教科所办公室副主任&
   & & & & &杨&&婧&&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室专业教师&
   & & & & &雷&&威&&横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 & & & &黄&&涛&&南宁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联络员)&
  评估学校:南宁市第一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宾阳县宾阳中学、宾阳县新宾中学&
  二、各校评估时间和联系人&
学校联系人&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
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
南宁市育才实验学校&
武鸣县高级中学&
武鸣县武鸣中学&
横县横州中学&
南宁市第二中学&
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
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
南宁市第四十二中学&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
南宁市第一中学&
南宁市第三中学&
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
宾阳县宾阳中学&
宾阳县新宾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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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金洲路22号 &邮编:530028&E-mail:jiaoyuinfo@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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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南宁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教〔2015〕41号
南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桂教纪监〔2015〕4号)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期在全市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限&
  (一)检查范围:南宁市各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时限: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专项检查着重围绕以下主要工作及政策规定落实情况开展。&
  (一)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的情况。重点是中小学有无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发生违规补课、收费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巩固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成果的情况。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就近入学机制,有无择校乱收费行为;中小学校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有无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是各中小学校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情况,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或突破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及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情况。&
  (四)加强教育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情况。重点是各县区、各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各类奖助学金的情况,有无套取、挤占、挪用教育惠民资金等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市本级检查阶段。&
  &时间从10月初至11月中旬结束。检查工作分为以下两步:&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对本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学校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还要组成检查组下到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其中每个县、城区教育局对本辖区的学校重点检查数量不少于6所,每个开发区教育局对本辖区的学校重点检查数量不少于3所。&
  2.南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检查。&
  由市教育局、物价局牵头,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成员单位下到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所辖学校进行检(抽)查。&
  (二)自治区督查组下到各学校进行督查阶段。&
  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成员单位组织督查组,对我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
  (三)整改处理阶段。&
  各学校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发现问题涉及到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局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结合实际,突出检查重点。此次检查既要围绕检查内容,又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既要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又要切实完成抽检学校数量。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切实完成重点检查学校数量,自治区督查组还要对我市及我市部分学校进行重点督查(自治区督查方案另发)。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坚决纠正,整改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其中,自治区督查组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1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报送专题报告),确保检查效果。&
  (三)加强调研,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检查中,要加强调研,注意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成果和经验,对明年的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将自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6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办。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还需填写《南宁市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南宁市2015年度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问题)&&&&&&& 有关情况统计表》,和自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2809068&&& 电子邮箱:nnjyjdb@&
  附件:1.南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检查分组表&
  &&&&& 2.南宁市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
  &&&&& 3.南宁市2015年度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问题)有关情况统计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0月22日&
   & & & & & & & & & & &南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检查分组表
检查直属学校&
检查县区(开发区)&
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联络员&
李& 挺&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农业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梁之雨& 市教育局党办工作人员(联络员)&
联系电话:2809068,&
二中、六职校、十中、十四中、沛鸿民中、十九中、四职校&
张辅新,纪检室副主任,8230000,&
李飞燕,财务室主任,2845559,&
赵玉霞,基教科科室主任,4950793,&
张& 谦&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 平&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科长&
联系电话:5853107,&
丁家秀& 南宁第三十四中学会计(联络员)&
联系电话:4865341,&
八中、外国语学校、二十中、邕宁高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
黄大如,党委办主任,6525249,&
潘顺友,青秀区教育局工作人员,5826395,&
韦凤喜,邕宁区教育局副股长,4719380,&
黄志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 群&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联系电话:2189028,&
宁光宇&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员&
联系电话:2189231,&
曾华玥& 南宁第二中学会计(联络员)&
联系电话:2813809,&
一中、五中、一职校、二十六中、二十九中、三十三中&
黄志规,监察室副主任,6228511,&
黄一城,教育股股长,6336891,&
潘显范,党政办工作人员,4887916,&
唐爱武&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谢& 晓&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5880361,&
兰显云& 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联络员)&
联系电话:2845806,&
九中、十三中、四中、十五中、盲聋哑学校、三职校&
苏& 毅,上林县教育局工作人员,5223578,&
李诗殿,纪检室主任,6828186,&
甘& 英,良庆区教育局干部,4502595,&
市文新广局&
葛爱平& 市文新广局副调研员&
施& 鹏& 市文新广局印刷发行科科长&
联系电话:5653168,&
田& 彬& 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联络员)&
联系电话:5568040,&
三中、天桃实验学校、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八中、三十四中、三十六中&
卢昌兴,横县教育局干部,7236229,&
周恺林,计财股出纳,3290398,&
李世初,高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5816646,&
  备注:&
  除了直属学校外,各局际联席会成员单位在每个城区检查的学校不少于3所,每个县、开发区检查学校不少于2所。各成员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专精选择检查的侧重内容&
   & & & &&南宁市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5年& 月& 日&
重点检查情况&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检查单位数(所、个)&
查处违规案件数(件)&
违规所得金额(万元)&
处理案件数(件)&
清退违规金额(万元)&
通报批评(个)&
党纪政纪处分(人)&
其中撤职处分(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市、县政府及有管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数:&&&&&& 件,其中市级&&& 件、县级&&& 件。&
  填表人:&&&&&&&&&&&&&&&&&&&&&&&& &&核表人:&&&&&&&&&&& &
  注:此表限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填写,并连同自查工作总结于11月6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办。&
   & & & & & & &南宁市2015年度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问题)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5年& 月& 日&
案件(问题)情况&
查处理情况&
案件(问题)数(件、个)&
涉案金额(万元)&
立案数(件、个)&
清退违规金额(万元)&
通报批评(个)&
党纪政纪处分(人)&
其中受撤职处分(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填表人:&&&&&&&&&&&&&&&&&&&&&&&&&& 核表人:&&&&&&&&&&& &
  注:此表限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填写,并连同自查工作总结于11月6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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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推进城区教育基建项目建设有成效
  为加快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充分调动城区建设教育项目的主动性,南宁市财政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对城区新建学校按增加班级数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资金,极大促进了教育投资计划的实施,对完善各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明确补助标准。印发《南宁市城区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方案》(南发改社会﹝2013﹞90号),按“分级管理”和“均衡发展”原则,将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审批、项目协调推进等权限下移,并对城区新建学校按增加班级数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230-210万元/班,小学180万元-160万元/班,幼儿园110-100万元/班,扩建项目按照15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市本级通过预拨付的方式,项目完成立项和规划定点手续的,安排补助资金达到市本级应承担补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获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的,安排至80%;经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出具审计结论后,安排至100%。城区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减少了前期筹措资金的压力,利于快速启动项目建设。
  三是合理安排补助项目。2014年各城区列入市本级教育基建计划实施定额补助的项目共39个,包括中小学建设项目17个(续建8个、新建13个、前期项目6个)、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2个(续建4个、新建7个、前期1个)。各项目总投资16.68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8.1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拨付6.78亿元、城区财政拨付1.4亿元。市本级财政已拨资金占已拨付金额的82.88%。2015年城区列入市教育基本建设实施定额补助项目合计33个(不含前期项目),总投资预计25.46亿元。市财政计划安排定额补助17亿元,城区需筹措8.70亿元,市财政补助占比为68.34%。
  定额补助方式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明显。一方面,城区教育基建项目审批和推进的速度以及资金拨付率与之前相比有明显提高,有利于促进教育投资计划的实施。2014年,全市教育固定资产完成投资84.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0.61%。建成邕宁高级中学新校区、良庆镇初级中学等10所中小学校,建成江南区第一幼儿园、西乡塘区示范性公办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广大市民及进城务工子女入园难、入学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市本级财政定额补助减轻了各城区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压力,充分调动了城区工作积极性。2014年六城区教育支出实际投入20.89亿元,比2013年增加2.34亿元,而教育基本建设支出实际投入2亿元,比2013年减少1.10亿元。2015年六城区教育基本建设安排2.30亿元,比2014年减少38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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