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合同制教师锅炉工多大岁数退休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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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去其他地方逛逛:   关于印发《卢龙县教育系统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通&&&&&&&n
卢教〔2013〕41号&
卢龙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卢龙县教育系统
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
通&&&&&&&&
各总校(学区中心校)、局直单位:
现将《卢龙县教育系统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并认真执行。
卢龙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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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印发&
卢龙县教育系统
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卢办发[2010]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依据《卢龙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卢办发[2010]24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冀人发[2003]8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9]83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文件。
二、聘用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在册并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上述范围内,对已经聘任到相应层次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别进行岗位聘用,但对2008年12月31日前又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原资格的岗位分级,可直接按现有待聘资格进行有岗聘用。
三、岗位级别设置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以2010年6月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为基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审核方案中的单位和数额进行,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见下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四、聘用条件
(一)受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二)依据冀人发[2003]8号文件,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1、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年度和任期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6、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五、聘用办法
(一)考核测评
参加岗位聘用者,对符合上述聘用条件申报竞聘各层次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申报层次、申报级别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各级别申报人员按下列条件依次考核排名:
1、聘任时间,聘任时间在先者优先;
2、资格时间,在聘任时间相同时,取得资格在先者优先;
3、工作年限,在取得资格时间相同时,按已核定工龄为准,参加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在职人员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发文时间,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截止到退休批准之日。在核算工作年限时应扣除长期病休、年度考核不合格、受记过以上处分时间);
4、年龄,参加工作年限相同时,以人事档案核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年龄大者优先;
5、教学成绩,年龄相同时,教学成绩优胜者优先。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学年末每年曾获得的最高教学成绩为依据,坚持排名优先原则,名次相同按取得次数区分。教学成绩取各学年末检测成绩(含中、高考),以县教研室或总校排名为准;
6、综合奖励,教学成绩相同时,按任现职以来截止到学年末获得的综合奖励确定。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学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优秀(模范、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校长)、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市级劳动模范、学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优秀(模范、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校长)、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县级拔尖人才、优秀(模范、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校长)、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政府嘉奖(含三等功)。综合奖励每年只限一项最高奖励,级别如有相同,按上述顺序确定。获奖级别高、年度数多者优先,如有相同以最高奖项确定先后。其他奖项本次不予考虑;
7、根据以上规定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的,由学校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
有岗聘用的测评依据上述方法第2-7项指标排名。
(二)聘用
1、岗位聘用
根据考核排名将现已聘人员在核定的岗位数量范围内聘到相应层次各级别岗位。按从高级别到低级别的原则进行,同一层次高级别人数超过指标时,超出部分依次聘用到低级别岗位。
2、有岗聘用
有岗聘用须在岗位聘用完成后,各层次岗位如有空缺,可从待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补聘到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岗位。其中副高职按缺岗数将申报副高职聘用人员择优聘到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中职按缺岗数的50%择优将其补聘到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初职直接聘用到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
3、相关问题说明
(1)已聘人员指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符合聘任政策规定,已经聘任的人员;
待聘人员指2008年12月31日前经人事职改部门评审、确认、考试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聘用政策规定至今尚未聘任的人员;
(2)进行岗位聘用时,高、中级职称已聘人员总数超过省定设岗数量的,超出部分放在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
(3)2006年及以后取得资格的,在岗位聘用时一律聘在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
(4)进行有岗聘用时,由于岗位数量的限制,凡专业技术人员因无岗不能聘用现有资格,可聘用到下一岗位层次的最高级别岗位,不受指标限制;
(5)2006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月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受单位岗位指数限制未能聘任的,照顾聘用到相应层次的最低级别,不占本单位聘用岗位数额(大前提仍为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
(6)混岗者(特指中小学系列职称在进校电大任职者)在岗位分级聘用和有岗聘用时,符合进校电大岗位系列职称者优先。
(7)综合奖励限县级及以上政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和批准授予的。以颁奖部门的行政级别确定奖励级别,教育、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等同于同级政府奖励;教育局单独或与人事局以外的其他单位联合表彰的等同于下一级政府奖励。获奖年度的确认以实际受奖年度为准(不以发证日期为准)。各种奖励要由考核小组认真查验,通过核对档案记录、查阅上级发文等方式,确认属实后才能生效。弄虚作假者,除收回假证外按应聘级别降一级聘用。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假证来源并根据有关政策对申报教师和造假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8)有岗聘用在核算缺岗数额时,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
(9)2010年岗位设置方案审批以后工作岗位变动者一律回原设岗单位参加岗位聘用和有岗聘用;
(10)2010年岗位设置方案审批之后调入我县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加岗位聘用和有岗聘用;
(11)2010年岗位设置方案审批之后调出教育系统或调往外县市、死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岗位聘用和有岗聘用。
六、工作流程
(一)建立组织机构 &
各单位组建首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处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进行宣传发动&
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领会本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准确把握、贯彻文件精神。
(三)精心组织实施 &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要经本单位首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讨论、综合研判,形成一致意见,及时上报教育局首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1、以2010年6月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定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各层次各级别人员数量为准,填写《聘用方案审核表》。各层次各级别的“设岗数量”和“核定岗位数量”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布;
2、凡参加首次岗位聘用者需提交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取得现资格以来每年度的最高级别综合奖励证书、由单位出具教学成绩证明,首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相关证书予以查证核实,然后分层次进行考核测评排名;
3、按《聘用方案审核表》“核定岗位数量”栏中核定的各层次各级别数量,依据测评结果对参加竞聘的已聘人员分级别进行岗位聘用,若仍有空岗时对待聘人员进行有岗聘用;
4、完善《聘用方案审核表》中“本次岗位聘用数量”、“聘后岗位空缺情况”、“聘后待聘情况”等数据;
5、录入电子信息(见《河北省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系统安装使用说明》)。
(四)结果公示
对岗位聘用、有岗聘用的拟聘人员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者,应书面申请提出异议,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复核查验。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无问题方可上报。
(五)上报审核
按本方案规定的申报材料(报表和导出电子信息)上报本单位首次岗位聘用材料。
(六)签订聘约
经县职改办对单位上报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核准并报市职改办审批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并颁发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聘任证书。聘期暂定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聘期截止时间为法定的退休时间。3年内正常补聘的,聘期截止时间不超过首次聘用人员聘期截止时间。
因个人原因中途脱离专业技术岗位或不能继续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原聘任关系自然解除。
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解除聘任: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七)兑现工资
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聘用方案批准之下月起,按聘用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2006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聘用方案批准之下月起,按聘用后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退休工资。
七、申报材料
1、秦皇岛市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承诺书(单位出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单位公示材料(样表另附);
3、本单位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总结;
4、《河北省各设区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核准表》(软件表二);
5《河北省各设区市事业单位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软件表三);
6、《河北省各设区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册》(软件表四,本次增聘人员,备注内注明“有岗聘用”;原已聘人员备注内注明“岗位聘用”);
7、本单位拟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退休人员审批手续(初定和考取资格人员还需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通知单);
8、《秦皇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核准表》;
9、2010年《河北省各设区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及《河北省各设区市事业单位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软件表一、软件表三);
10、卢龙县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退休人员聘用名册;
11、《卢龙县教育系统首次岗位聘用数据统计表》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
首次岗位聘用关系到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为保证首次岗位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张峻峰同志任组长,杨国富同志任副组长,白军龙、翁爱国、刘国安、韩雪峰、吕会永、陈学锋、赵中华、王春芳、杨振军、齐小军、陈亮同志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5-9人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民主推荐产生,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30%。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把握政策&
首次岗位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规定,对每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积极稳妥&
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是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提高工资待遇的大好事,各单位要从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的大局出发,力争把好事办好,认真做好首次岗位聘用的各项工作,本次聘用工作资料要整理存档,以备查阅,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稳定,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本方案仅用于教育系统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附件:1、秦皇岛市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承诺书(另附)
2、秦皇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核准表(另附)
3、河北省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系统软件及安装使用说明(另附)
4、卢龙县教育系统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测评表(另附)
&&&&&&5、卢龙县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岗聘用)人员公示一览表(另附)
6、卢龙县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退休人员聘用名册(另附)
7、《卢龙县教育系统首次岗位聘用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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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事业单位干部交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多少?_百度知道
事业单位干部交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目前规定,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60周岁。  其中,2015年3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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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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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女55
事业单位干部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如果是工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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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转载]卢职改[2014]1号关于印发《卢龙县2014年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卢职改[2014]1号
&关于印发《卢龙县2014年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卢龙县2014年职称工作意见》,已经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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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职称& 工作& 意见& 通知&&
&卢龙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印发
卢龙县2014年职称工作意见
按照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14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的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聘用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明确申报推荐比例。今年仍实行申报推荐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适度控制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量。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应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开展。对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应逐年逐步到位;对现有已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对现有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含超聘人员)未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单位,高、中级资格申报数额按其同级岗位设置数额的20%扣除待聘人数后,择优推荐;对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同级申报条件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分别择优推荐1至5人;对已享受“连续三年未申报”政策的单位,今年仍可推荐1至5人(申报高级人员必须2004年及其以前取得现资格,申报中级人员必须2005年及其以前取得现资格)。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骨干、领军作用的个别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省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以上卫生先进工作者],确需超比例申报的,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附业绩等相关资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除中小学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原省定评审条件申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数量限制。
2、合理确定申报推荐数量。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方案核准表和现有待聘人员情况,确定每个单位的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填写《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并在本单位公示,县职改办在今年的资格审查时,既要审查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又要将各相关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作为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底数,认真填写《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公示后报县职改办审批,凡不符合规定申报推荐比例的,不予受理。
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申报。非公有制企业的职称申报评审,仍按《卢龙县2012年职称工作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3、进一步加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示力度。职称申报推荐,应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和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禁止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的行为。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明确职称申报推荐责任。一是严肃申报推荐责任。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资格审查、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各种证件复印件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二是严格“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的领导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承担责任和后果。三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关于杜绝职称申报推荐中弄虚作假现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5号)等有关规定,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做好参评资格审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本着严格政策、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4年度职称资格审查工作。
1、健全审核方式。利用网络等多种信息手段开展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查询工作。从2014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2、明确审核内容。对申报人重点审核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参评范围。申报推荐人员应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二是参评条件。申报人员要符合省规定的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职务任职资格所要求的政治思想、学历、任职资格年限、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岗位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考核结果等条件要求。三是真实有效。审核申报材料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参评人员的成果是否任现职期间完成,是否与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一致,一览表、评审表的填写内容是否与组卷材料相符合,申报材料是否有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是否按要求已进行公示等。四是齐全规范。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要求进行。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不能送交评委会。
(三)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号)等有关规定,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评审组织建设。要依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采取行业或系统推荐的方式,遴选好评委会专家库成员,选拔一批年轻、有权威的专家评委后备人才,确保在库人员3倍于评委以上。对于连续三年担任评委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评审工作,今后每年新组建评委会应坚持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整更新。
2、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一是创新评价方式方法,指导协调各专业评委会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申报评审条件、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和通过率等规定。认真贯彻客观、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和公认程度。二是要严格评审工作纪律。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加大对职称评审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四)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坚持“科学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要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期管理,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继续教育活动。县职改办将不断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终身制,努力形成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聘用环境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五)做好职称管理基础建设工作
1、加快信息化建设。今年我省将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软件的编制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工作。
2、加强调查研究。调研影响和制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调研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和服务问题,调研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研究职称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倾斜、向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对人才评价方式的研究。
(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组织申报推荐,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照《河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时间安排
(一)8月初安排部署2014年全县职称工作。
(二)9月10日前,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向县职改办报卷。
(三)10月15日前,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向县职改办报卷。
(四)11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向县职改办报卷。
(五)12月底前,完成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
四、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任职资历、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二)关于评审提供的获奖证书问题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参照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职称各系列(专业)奖励参考目录”,界定“获奖”的种类和级别。“河北省职称各系列(专业)奖励参考目录”请到县职改办邮箱下载(邮箱:,密码:7209072)
(三)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的申报人员,考核表不全或没有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四)关于申报评审材料统一规范问题
申报评审材料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全省统一规范性要求进行填写和组卷,申报材料仍为复印件。
(五)关于县以下(含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从今年开始,对县以下(含县)、矿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免试外语。
(六)关于首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仅限首次申报使用。
(七)关于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问题
从今年开始,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的申报推荐、评审、聘用工作,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不再受理。
(八)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今年由国家组织,推荐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十)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问题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按下划后的管理权限组织进行。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评审,今年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一)关于援藏、援疆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经本人申报,单位同意,根据申报等级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职改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可参加援助地组织的职称评审。
(十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
2.河北省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3.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4.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5.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
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6.关于修订《河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
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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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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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
注:此表作为情况表、汇总表通用,用人部门(单位)、各级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管理权限选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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