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人是不是容易犯困很容易被人欺骗的?例如不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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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默念完最后一个字,迫不及待地睁开眼,拿来摊在一边的纸仔细验证。“一字不差,果然一字不差,我就知道……”他喜不自胜,哈哈大笑起来。这已经第三遍了。上边的东西,他已经背的滚瓜烂熟,能够一字不差的说出来。  拿着这张纸,把它和桌上剩下的堆到一起,并捏成一个球——李维走到壁炉一边,投到那堆烧的正旺的炭火中。  “你们已经没用了……”  壁炉里的纸堆一被点燃,腾起的火焰立刻顺着纸页蔓延,快速扭曲炭化,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一并化去。他还随手取来烧火的铁钎,搅得它们一片纷纷扬扬。这一下,秘密可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  李维烧毁的正是他这一个多月的成果,他把它称之为“地盔虫的全系行为谱”。  在他前世学习的动物行为学教材上,行为谱的定义是“一个物种正常行为的全部名录或记录”。他这一份全系行为谱,正如这个定义一样,详细的记录了地盔虫各个种类的行为,从生长、求偶到取食、防御、睡眠,事无巨细。  李维敢保证,对地盔虫这个物种,这个世界绝没有任何一本书比这里记录的更全。而将它们烧毁之后,他将是这个世界最了解地盔虫的人。  只需结合他那特别的感知能力,他能对地盔虫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行为给出明确的预判,并且准确率无限接近于100%。  如果这是一场擂台赛,那么在对手出拳之前,他已经明确知道对方出的是什么拳,他的发力方式,出拳速度,乃至下一步的准备。  能在一个月内做到这些,李维也感到很不可思议。  地球上,针对某个物种建立一份详细的行为谱,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它需要这一方面的学者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比如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动物相处,还得尽量避免影响它们的日常活动,并随时做好记录工作。许多动物学家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不惜长期生活在荒郊野地里“与狼共舞”,因为唯有这样才能准确的得到第一手资料。  而自己能取得成功,李维认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他研究的对象:地盔虫,本质上是一种十分简单的动物。  因它自身所限,这一份记录详尽的行为谱,也只有薄薄三四页纸的量。从熟悉到将它滚瓜烂熟,李维只用了三四天。  第二,地盔虫并不鲜为人知。  因为它的破坏力,河谷地周边的人,在这二十年里想尽各种办法对付它。十多年前,就有人重金收集了绝大部分资料,并公之于众。将了解的人找来一堆,李维短短一天内已绘制了大概的行为谱。这里边有三分之二的东西,都符合之后的一连串实验。最后完成的行为谱,有三分之一多一点,是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的。剩下的,也有一多半只要修改一部分。  第三,自然是他本身的能力。  李维的超能力,让他直接感受地盔虫的情绪,省却了大量繁复的工作。  比较突出的一点,是他很快摸清了合适的实验环境,让地盔虫感到“宾至如归”,全面展现了在野外的真实行为。这一点,是地球上的生物工作者们难以想象的。也许这就是魔法世界的神奇之处。  除此之外,现在的身份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作为领主,他可以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在最后十天中,他可一次组建了五十个实验小组,动用了整整一千个侍卫。  不管这里有多侥幸,或有多困难,对地盔虫的研究总算告一段落。  即将到来的冬季,他李维·亚瑟——初出茅庐的伯爵大人,可到了真正大显身手的时刻!
  安德鲁摘下单片眼睛,短暂的深呼吸后,他揉了揉发红的眼睛。腰部这时传来一阵酸麻,令他想起身走两步。合上账本后,他那两只腿却像灌了铅,怎么也使唤不了,好一会儿才恢复正常。  真是人老了。灰袍老人微微叹息。  但他却不像过去那样伤感。桌上的账本,让他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入冬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在这二十多天里,足足有七笔进账,每一笔的数目都非常大。  现在账本的数字可十分喜人,整整存余10万金瓦尔。这可是净存余,不是总的入账数目。它扣除了城堡入冬后的一系列开支,还有即将用于扶贫那一大笔粮食支出。如果在往年,这一笔钱将一分不少的待在金库里,直到冬天逝去。  可惜,现在不同以往。安德鲁只觉有口气闷在心里。究竟什么人陷害我们?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个冬天,还会不会出手?  他的脸色顿时阴沉。知道自己的背后有一个图谋不轨的窥视者,并且敌明我暗,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老人早已排除李维下手的可能。  之前,出于对李维的了解,他就不太相信“他”真的会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但作为主要嫌疑人,李维和被害的阿瑟一行人有直接利害关系,他同样不敢贸贸然否认。伴随冬天的到来,李维早已用实际行动澄清了嫌疑。事情才过去不到五十天,领地已多了15万金瓦尔的入账——相比之下,那6万的债务算的了什么。但既然不是他,又会是谁?  只能多加小心。安德鲁暗暗地想。  正在这时,一阵猛烈的敲门声传到他的耳朵里,“进来”。安德鲁喊话后,一个侍卫打扮的人猛地推开门,脸色很慌张。  “首席大臣,不好了!,广场那边出事了!出现了一架飞艇,现在还停在那边空中,他们对我们说,自己是王都来人,让领主大人快去迎接他们。说这话的时候,还让我们解除武装,不然要直接拆了这里……”  “你快点带我去……”安德鲁一脸认真,等不及对方说完,已迈开步子走向门口。  ……  “……还像之前那样,先小心埋伏,等这些家伙聚集齐了,再按步行动。注意埋伏的时候,一定找准自己的位置,这样才能把它们包围住……”  李维戴着墨镜,坐在厚大的后背椅上。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娇俏可人的侍女为他撑着伞。  在他面前,站着三四排外穿羊皮,内覆盔甲的人,每排有七八人,都在聆听着他的训话。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这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即使不愿意这样,但也摆出了姿态,谁让他们的领主大人最喜欢“指挥若定”这一套呢。  他们这一行人,站在一个颇高的小丘上。  丘下有一片连绵的松林,郁郁葱葱。雪刚停不久,许多挺拔的松树都披上银衣。现在虽是晌午,但天却是浅灰色,满是阴沉的云。  “……好了,就是这样。你们有什么不明白的,现在和我说,别到时候掉链子。”李维挨个看过去,他的目光划过他们的脸。  回答他的是一声整齐的“没有”——虽然很多人在纳闷“掉链子”的意思。  “很好,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们出发吧……”  他的命令一发出来,这些人顿化鸟兽散。相继离开丘顶后,他们三五成群的朝底下的松林跑去,又各自分散开。  狩猎开始了!  李维也站起来,摘下墨镜,放在一边矮桌上。随手,又拿起摆在一边的长筒望远镜。抚摸着它刻有花纹的表面,心里五味杂陈。  刚看到它的那一刻,李维真吃了一惊。  这个世界,果然“卧虎藏龙”,连这样的发明都有,而且完善程度如此之高:他把玩了这么久,都给不出任何的修改意见。  幸好,你哥哥我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人,不然,真得吃土啊。  带着望远镜,他走到丘顶的边缘。身后持伞的侍女和他那两个雕像般的侍卫亦步亦趋,牢牢跟在他的后边。  将望远镜对准松林中一片开阔地,李维一阵远望。  他现在看去的地方,白花花一片,倒卧在地的树木全都披上雪,只有偶尔一些地方露出些斑斑点点。在它们的对比下,视野正中那个深蓝色,发出浓重金属光泽的圆球,颇为醒目。因为光滑的表皮,它没沾上一点雪。  李维不由啧啧称叹。  哪怕狩猎了这么多的地盔虫,眼前这只的巨大,还是让他吃了一惊。  虽然,它映在他眼里,不过一个拇指大的小斑。但若是把它和周围倒地的松树一对比,还是可以立刻知道它的尺寸:大约六到八米。  没错,这个混身金属光泽的虫球,直径能有六到八米!  李维估计,一旦伸展开蜷缩的身子,它从头至尾能有十五米长,堪比五层楼的高度。再加上骇人的体宽:一架超大型双层公交车!  地球上,他哪见过这么巨大的虫子啊。不过,你这么大又怎么样,还不是乖乖变成老子的金瓦尔。放下望远镜,李维掉过头,“行动吧,趁着天没下雪,不然又得拖到晚上了……”。命令一发出,他再度拿起手上的东西。这次,他的目光四处游弋,划过一个又一个提前布置的埋伏点。  在他坐在的那张宽背椅后边,那些待在飞艇一侧的人,已经纷纷张弓搭箭。  这些人所使用的箭,是传令用的火箭。它的箭头是中空的,里边塞了浸过沥青的布。将布点燃,箭飞射到空中,能划出一道明显的火线。
  伴随弓弦拉动,信号箭一支接一支发射出去,在阴沉的天空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曲线。  行动开始了。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离虫球所在地相距数百米的另一片林中空地。  到达这里的人,很快认出先前标记好的一株松树。三两下爬上去,在一处枝桠上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那把先前准备好的铁锹。回到树下,用铁锹掀开树干周围的一大圈雪地,那个摆了一圈石头的地方很快映入他的眼帘。正式动手开挖。短短一两分钟,他已将里边的东西清理出来。  在这人挖掘的浅洞里,有一个巨大的冰块静卧其中:它直径足足有四五米,薄薄的冰层下,是成堆成堆的碎肉、血块和内脏。  将冰块从土地翻出来,这个人又拿出揣在腰后的卷轴。展开后,立即念动咒语。伴随卷轴上亮起一个个血色符文,一股热浪朝他涌来,周围的空气同时扭曲变形。卷轴此刻如同一个火炉,释放出巨大的热量。  卷轴摆在了冰块一旁,这个人转身就走。  他知道,在接下来这段时间里,它将持续发出高温融合冰层,直到将里边的东西暴露在空气中。  冰块里的碎肉、血块、内脏,对于地盔虫而言,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一旦嗅到所散发出的浓重血腥味,它们会迫不及待的赶来这里。  真如李维他们的打算:当冰块消融殆尽,里边的碎肉、血水接连解冻时,数百米外的那个虫球忽然颤动起来。它舒展开身子,变为一条长达十六七米的长虫。  手持望远镜的李维,立刻发现它的动静。  镜筒对准那边,李维静静欣赏它复苏的这一刻,有一种玩味的情绪袭上他的心头。  地盔虫的形象,非常接近他熟悉的西瓜虫:那些在墙角、砖下或腐叶地上,经常可以发现的黑灰色虫子,它们的身体一节一节的,好像身披重甲。一受到惊吓,就会缩起身子,变为一个一动不动的圆球。分类上,属于鼠妇科。  只可惜,现在出现在他眼里的这个,可没有那么呆萌。  和主食腐叶的西瓜虫不一样,体型比它们大上无数倍的地盔虫,隶属掠食者的行列。它们是杂食动物,虽然也食用各类植物的根茎叶,但对血肉有着病态的渴望。  像李维关注的这只雌性地盔虫,此刻突出的展现了这一本能:一嗅到血腥味,它立即从沉睡中苏醒。和鲨鱼一样,血腥味对它们而言,无疑是一个超常刺激。  雌地盔虫舒展完身子,趴伏在地不动,它的头颅两边的小孔,伸出了一对羽毛状的触角。这对触角的尺寸非常大,长度能有三四米,像是两把长长的羽扇。一伸展出来,立刻左右扫动。短短五六秒后,它确定了方向,腹下的十数对尖利的长足有序移动,带动它硕大无比的身子朝着那个方向挺进,一路雪尘纷飞,摧枯拉朽。  李维透过望远镜,发现了它的动作。  上钩了,果然看到那玩意,你就兴奋。他心里一喜,开始俯视底下这一整片松林。雌虫如此巨大,想必这次吸引的雄虫也一定少不了。这么大一片松林,怎么也得来三四十只吧?钱啊,这可都是咱的钱!  雌地盔虫到达目标处后,扑向浅坑前还犹豫了一会儿。透过红外视觉,它发现气味的来源地,有一个十分明亮的物体,这让它有些不安。但此刻的它,已被血腥味诱惑的几近发狂。那极像蚂蚁的大颚,猛地一张开,里边喷出了一道无数碎冰组成的射流。眨眼间,已将卷轴所在的那片地方冲击的七零八落。  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它身体依然在前进,只是速度稍缓。  当卷轴被它破坏的那一刻,雌虫庞大的身子也来到浅坑一边,它迫不及待开始啃食那些堆积在一起碎肉、内脏。  “吧唧”,“吧唧”,短短一会儿,数百公斤的肉脏血块已被它吞食一空。连浅坑底部周围,那些沾了血的积雪和泥土,都被清理了一遍。  这里的饵料并没毒。  地盔虫对于各类毒素很敏感,这是所有奥法兽最古怪的一个特性。在它们食物下毒,是不可能成功的事。因为它们在品尝第一口的时候,就能立刻发现猫腻。  李维在这里投饵,自然有其他的目的。  这是这段时间,针对地盔虫,他最重大的一个发现:雌性地盔虫在饱食后,会即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身处在林地中,它们会释放信息素来吸引周边的雄虫。  想通这一点,可是极不容易的一件事。  这起源于一个巧合。  起初,李维召集一群人,询问地盔虫的觅食行为时,刚好他前一个问题是关于它们的求偶。“饱食一顿后,它们才会开始交配”这个观点,才会被他发现。  李维在那一刻,立刻联想到大多数雌蚊也有类似的习性,即吸血之后才能产卵。他于是有了猜想:动物的血肉,对地盔虫有独特的作用,如刺激排卵,提供制作卵子的蛋白质。  通过连续十数组的对照实验,并解剖多个地盔虫后,这一点也被他认定是确凿无误的事实。  实验中,李维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比如地盔虫雌虫有存藏血肉的习惯,它们体内有一个类似胃的囊状器官,可以存储血肉。直到量达到一定标准,进而激发它们的行为。  雄虫被雌虫吸引过来后,也会进行捕食行为,它们用这种方法延长雌虫的发情期。  还有,当雌虫一次吞食了足够多的血肉后,会立刻进入发情阶段。如果周围环境允许,它们会立刻释放出信息素,开启交配仪式。  这些看似极端,并古怪之极的行为生理,结合它们的生存环境,并不难理解。  地盔虫生存繁衍的地方,不是气候严酷的冰川极地,就是地势高耸的雪山冻原。在这些白色荒原里,绿色的植物都十分稀罕,更别提温血的动物。如果血肉真在它们繁衍中,具备那么巨大的作用,那么以此衍生的一连串极端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对任何动物而言,生存和繁衍才是第一要务。
  将浅坑处理干净,雌虫又蜷缩身子,变为一个虫球:处在这个状态,它的防御力达到最强,可以有效弥补消食、睡眠或产卵等行动照成的体质下降。  这次,它只保持半个小时。当它再度舒展开,尾部突然喷出一股粉红色的气体,随风四散。  雌虫一连喷溅四次。  停歇下来,它硕大无比的身子静卧了一会儿,猛地又扑向面前的松树。借着磅礴大力,它将这株足有几人合围的老树拦腰撞断。爬到松树倒下的树冠处,雌虫开始嚼吃松针和一些嫩枝:为了接下来的交配,它必须多进食来维持必要的体力。  刚才,它喷射出来的东西,就是召集雄虫的信息素。这种粉色气体对雄虫的诱惑,丝毫不亚于血腥味对它的吸引力——雄虫对于血腥味的感知可相当迟钝。  李维在相关的实验中,发现它们这个古怪之处:在嗅觉感官上,地盔虫存在雌雄异态。  据他所知,地盔虫起码有三种感知能力,即嗅觉、震颤知觉和红外视觉。在嗅觉这一点上,雄虫和雌虫有明显的分化。  雌虫着重强化对血腥味的辨识。在这一点,它达到了恐怖的高度。李维曾让人做过实验,发现了在顺风的条件下,哪怕相隔五六公里,雌虫依旧能辨识血腥味的来源,并能有效地进行追踪。与之相比,雄虫大大不如。哪怕是最灵敏的那一些,对此感知力也只限于百米。  雄虫真正感兴趣的是,恰恰前者散发出的信息素。和雌虫一样,它们也能在数公里之外,准确地追踪信息素的发出地。  可惜,无论雌雄,这种超常嗅觉只限于一两种味道。  其他的气味,哪怕再刺鼻,再独特,再让人难以忘记,它们也只会置若罔闻。  李维对此倒不感觉多奇怪。他知道,地球上有一种飞蛾具有类似的现象。  雄飞蛾能在顺风时,凭借强悍的嗅觉,找到相隔10公里之外的未曾交配的雌飞蛾。但与此同时,它们却几乎不能感知任何其他气味。  偏执的强化一方面,其代价是放弃另一方面,这是一种特别的取舍。唯有自身种群的昌盛,才能佐证这么做有没有道理。  只可惜,在自然中进化出这些行为的它们,偏偏遇到“诡计多端”的人类。  听到手下人汇报,雌虫已经“红雾缠身”,李维立刻从座椅上起来,他接过望远镜,将镜筒对准底下的松林,四处扫视。  还抬头望了望天空,发现虽然依旧昏暗,但相比刚才好了不少。现在,雄虫一定出来觅食了。李维再度看向底下,果然在东边一处角落,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那里纯白色的雪地,突然多了一道扭曲不定,但总方向不变的黑线。其伸展的方向,正是雌虫所在的那片开阔地。  可把你等来了。他露出冷笑。  和堂堂正正的雌虫不一样,雄地盔虫要猥琐的多。也许是体型远小于前者,它们在休息时,会像幼虫一样钻入地下,而不是蜷缩身子,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地表。同时一有风吹草动,它们的第一动作就是回缩钻地,完全不像捕猎时那么威风凛凛。  如果不是发现了它们繁殖的秘密,他真没有一种大规模聚集它们的方法。  发现了这道黑线后,李维又四处环望,果然又接连发现了好几道。这片林子的地盔虫,还真不少,只一会儿就出来这么多只,看来这次会是一个大丰收。李维将视线收回,专门盯着雌虫。已经有两只雄虫出现在它的周围了。和体长十六七米的雌虫一对比,这些后来的雄虫矮小的如同侏儒,还没雌虫的一半大。并排走在一起,不知道的人,估计以为它们是雌虫的孩子。  不由得想起,刚得知它们差距的那一刻,他当时也吃了一惊,脑子里全是这样的念头——相差这么大,它们是怎么做那活的?  后来得知答案,真是大失所望。  这玩意居然是体外受精:当雌性产出卵块之后,雄虫再在卵块上忙活,让这些卵子受~精。一点观赏性都没有——他原以为还有更猎奇的展开。  松林里的雌虫,并没有因为这两只雄虫的到来,停止它的进食。一般情况下,起码要等到十来只雄虫,它们才会进行择偶仪式。  和大多数动物一样,地盔虫是雌性亲代投资更大的动物。在孕育后代方面,它们奉献出的时间和精力更多。比如它们为卵子奉献的能量,就比雄性的精子多。在受精卵产生后,它们还要付出一定时间和精力照看。虽然时间并不长,只有十数天。但和雄虫相比,它们也算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了。后者在交配完了之后,第一动作是饱食远去,相当的不负责任。  这方面的付出,自然会在其他方面有所回报。  这个回报,就是选择权。亲代投资更大的一方,差不多都会有交配的选择权。  尤其地盔虫还是雌强雄弱,雄虫想霸王硬上弓,都没这种能力。它们那小身板,估计顶不住雌虫轻轻一撞。  有关于交配这一方面,李维知之甚详,他了解它们的交配仪式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将雄虫聚集起来,雌虫会将第一批卵块交给它们中最强大的个体。  第二阶段,是剩下未被选中的备胎雄虫,贡献类似食物一类的东西,雌虫会选择敬献最大最好的那几只,交给它们第二批卵块。  最后的阶段,是最后的那批千斤顶雄虫,可通过提供肉食,来延长雌虫的发情期,以至获得交配的机会。  他选择的攻击时间,是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之间。这时因为交配,无论是雌地盔虫,还是雄地盔虫,都到了最脆弱的时候。
  一个多小时后,雌虫周围已是热闹非凡。足足四十一只雄虫相继来到这片开阔地,等待在它的身边。  雄虫大小不一。最大的一些,体长能有七八米,甚是魁梧。最小的才刚刚成年,只有前者一半大。但看到雌虫的那一刻,无论大小,没有不躁动不安的。许多雄虫刚一到来,已控制不了体内的荷尔蒙,通过不断排挤其他雄虫,争取离雌虫更近。  第一阶段的交配仪式,在它们的距离争夺战中拉开帘幕。  一番你争我夺后,雌虫周边的一圈地方,已被五只最大的雄虫占据。它们翘首以盼,等待雌虫的回应。在它们的后边,失败者嫉恨地盯着它们的背影。但每当这些家伙想要朝前扑来,首领雄虫会毫不犹豫地回头恐吓它们。  雄虫的呵斥方式十分特别:每至情绪激烈,它们腹下十数对尖足会一起划地。雪尘纷飞下,另传出一种令人烦躁的碎音。  其他的雄虫通过地面的震动,感知这一信息。在首领雄虫划动最剧烈的那一刻,它们往往最安静,并会不断退却,但很快故态复萌。  有这么一段小插曲。雌虫西边的一个角落,当那里的首领雄虫发出警告,一只比它小上许多的雄虫色令智昏,居然还要朝雌虫靠近。这一举措,无疑激怒了占据这里的雄虫。它腹下的利足一停,整个身子猛地朝这个不识相的小子撞了过去。直接将后者撞到空中——那只弱小的雄虫,被击飞的距离能有二十米,最后撞在一颗树上才停下。  作为失败者,这一只虽然才成年不久,但它体长也有五米多,体重足有半吨。可想而知,将它击飞出去的首领雄虫力量能有多大。  同样吓人的,是它撞树后倒地,竟只是身体摇晃了一会儿,又再度站起来。一两秒后,像一点事都没有,再次朝雌虫挺进,只是这次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体质之强,可见一般!  事实上,成年地盔虫背壳那一节一节的盔甲,强度要胜过三倍厚度的钢铁。再加上,它们自带“冰盔”、“反制魔力”这两个天然的法术。在完全防御的状态下,它们甚至能忍受数十公斤炸药的轰炸。在同体型的生物中,防御力可谓首屈一指。  又是半个小时,雌虫终于不再进食。它扭动身子,用头部那对能感知红外线的怪眼环顾四周。身边的雄虫早已停止争夺,等待它的临幸。  长达二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这里的雄虫数量达到骇人的四十九只。如此多的雄虫,在激烈的位次争夺战中,最后决胜出四个胜利者:每一个身长都在八米以上,它们分别绕着雌虫,占据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其他的雄虫,都不敢随意接近它们,以至相互间留下一段三四米宽的空隙。  雌虫对这些胜利者的感觉十分不错。  停止进食的那一刻,它腹部一阵涨缩,尾部的生殖孔里排出了纯白色的卵块。这些卵块外形不定,大约手提水桶大小,样子有些像是充满了泡沫的浮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必定有一个面内凹下去,出现一个尺寸不小的洞。这是供雄虫排精的地方。  卵块刚暴露在空气中的一刻,白气不停地从它们表面散出,显然还留有雌虫的余温。  雌虫一连产下四个卵块。  每排出一个,雄虫群里就是好大一阵骚动。  但在四个首领虫的镇压下,骚乱又很快平息下去。面对首领虫腹下利足不断划地的噪音,失败者们犹如丧家之犬,没任何抵抗的意志。  得到雌虫的认可后,首领虫们才小心翼翼地拿走了属于自己的卵块。它们用大颚衔着这些浮冰似的东西,仿佛这些是十分珍贵的瑰宝。在雌虫面前,哪怕这些首领虫也不敢造次。和其他雄虫相比,它们很强大,但真要与大上几番的雌虫较量一番,那是自寻死路。  得到卵块后,首领虫移到一边的空地。先把卵块置放在松软的雪地上,然后扭动肥大的身体,将腹下的生~殖器对准凹洞,一阵嘿嗦。  其他雄虫眼看雌虫又继续啃食那些松针,对它们了无兴趣,一个个急躁起来。也不知谁起的头,都开始颤动身子,疯狂呕吐起来。  刚开始,吐出的只是胃部存有的半消化的食物。但紧接着,一种浅黄色的液体喷溅出来,粘稠的好像蜂蜜。并很离奇的,散发出莫名的清香。这些液体一遇到空气,即快速冷却凝固,将底下的呕吐物一圈圈包裹起来,变为类似琥珀的固体。  这种被称为“地盔虫的魔液”的物质,是这些雄虫吸收雌虫排卵的关键。它们对人类而言,也是一种珍惜的奥术材料,因为里边含有多种能量物质。也许,正因为它们的珍贵,才有可能使雌虫接受贿赂,给予它们繁育后代的机会。  魔液是雌虫第二轮选择的关键,数量多少,直接决定分泌者能否获得交配权。但分泌这种魔液,对雄虫而言,是一种可怕的负荷。排出多少,得看它们认为是否值得——这自然又取决于它们追求的对象。  这次出现在它们面前的雌虫,可相当不一般,它巨大的体态远胜同类。对它们而言,可相当于西施貂蝉一类的美人。以至于一个个都分外卖力,恨不得把自己的心肝都呕吐出来。甚至,那些交配后的首领虫也加入这支大军:进入第二轮,它们并没有过多的特权,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魔液多少。一般情况下,这些雄虫不会这么做。它们并不缺少交配机会。过多分泌魔液,对它们自己又没好处。但这次对象太迷人,有了一次后,它们还想要第二次。  通过望远镜观察这一切的李维,真想大笑三声。有些雄虫分泌的魔液晶体,甚至能透过镜筒,被他一眼看见。尺寸之大,可想而知。  看着这一个个卖力的样子,他决定一定不能辜负它们的努力。  “动手了,这次大丰收啊……”
  回答这一声命令的,是弓弦拉动的声音。  第二波用作传令的火箭,相继在空中划出一个个美丽的轨迹。埋伏在底下松林中的人,接收到信号后,纷纷开始下一步围猎的行动。  二十多人,此刻全部躲在开阔地四周的老树上。他们处在树冠顶部,居高临下地观察着远处群虫的交配。为了对付地盔虫的红外感官,李维最终接受了猎人们的建议:让他们在埋伏的时候,尽可能躲到树上,而且越高越好。地盔虫的红外视觉,对于人类这些恒温体的感知,存在一个极限,大约是周身二十米,如果离地高度超过这一距离,自然万无一失。最初把埋伏点设计在这片开阔地,也是考虑这一需要:这里除了视野开阔,另有许多挺拔的老树可供人躲藏。  知道攻击的命令已经发出,狩猎队的人,赶忙查看了下边雪地的情况,随即从树梢下来。  一落地,他们从随身的包裹中拿出一个个拇指粗的竹筒。拔掉塞子,对着里边冒着火星的芯料吹气。直到让火星重新燃烧,变为腾起的明焰。点火的目标物在他们埋伏地不远。因为下过一阵雪的原因,这些提前被刷上沥青的松树和周围一样披上了银装。但它们残留在外的斑斑点点,和它们散发出的浓烈气味,还是彻底暴露了它们。  处理过的树和相连的灌木,刚好将开阔地围了一圈。狩猎队的人,用手上的储火筒将它们一一点燃,一个不落。  作为一种性质十分突出的易燃物,这些从沼泽地取来的天然沥青,只稍稍接触一下火焰,即整个燃起。伴随滚滚浓烟,火舌肆意翻卷,将一株株苍劲老树笼罩在火光中。黑色的烟,配上赤红的火,还有洁白的雪地,构成了一副诡异的场景。  远处正在交配的地盔虫,立刻察觉到这一突变。  受到本能的驱使,它们的交配仪式即刻中止。雄虫挪动着身子,将雌虫包围其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虫圈。  此时此刻,无论胆量大小,它们都一起用腹下的利足划地,发出阵阵扰人的噪音。扬起的阵阵雪尘,正是它们最严厉的警告。  看火焰并未熄灭,地盔虫们一个接一个泛起蓝光。  冰晶顺着它们耸立的背壳四下蔓延,一层层的累积后,最后变为一套厚达三十公分有余的冰之铠甲,将背部整个包裹起来。  这是它们天然懂得的奥术:冰盔!  在这层冰盔的护佑下,地盔虫原本相当可怕的防御体系,此刻已坚不可摧。冰盔的坚实程度,堪比同等厚度的石墙。并且,它还为它们提供了一件反击武器——组成冰盔的冰层,可在地盔虫的操控下自动爆裂,化为四散的碎冰攻击敌人。这些由魔法组成的坚冰,在爆破的那一瞬间,所拥有的可怕穿刺力,不亚于强弓劲弩!爆裂冰盔是一种可持续使用的攻击手段。除非地盔虫魔力耗竭,否则每隔三十秒,它既能发动一次。  而即使突破冰盔的攻击,并成功击垮它的防御,也不等于大功告成。因为紧接着摆在眼前的,可是一层不同凡响的几丁质硬壳:不仅强度超过三倍厚度的钢铁,还自带抵制魔力的奥术,可免疫中等级别的奥术攻击。  地盔虫的防御体系,正由这两层构成,它们还相互配合。在奥法兽中,这是首屈一指的!  李维明显不想和它们硬干。  他很清楚,就下边这一点人,真要两军对垒,那群如狼似虎的虫子能把他们生撕了——他的这些狩猎队队员,五六个人对付一只都很费劲。  现在聚集在这里的地盔虫,光雄虫就有足足四十九只,还得加上那一只“一个打十个”的霸主级雌虫。如果硬啃,能把他牙崩了。  那他放火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维手持着望远镜,仔细盯着那边的一举一动,他的嘴角突然翘起,露出了一个狐狸般的狡诈笑容。通过镜筒,他望见开阔地那里正在发生的“激战”。  雄虫将雌虫包围后,卖力地朝四周发光的地方攻击。它们张开大颚,一道小巧的气旋萦绕在两颚的周围,上下翻转。身下雪地不断有细微的雪尘被气旋席卷、聚合,化出一道道菱形的碎冰,朝着四周着火的地方激射而去。  这是他早已料到的。  地盔虫,对于火焰这一类高温物体的感受力,能有数百米。在它们生活的环境里,类似一株高达十数米的大树着火的事,可十分罕见。像现在这样,一大圈腾起的火焰将它们包围其中,更是空前绝后。这种未知的遭遇,让它们变得十分胆怯。哪怕天不怕,地不怕的雌虫,一样心存恐惧。更别提原来就是胆小鬼的雄虫。  若是往常,面对这种诡异的场景,这些雄虫的第一选择是回缩。这是许多动物,在面临危机的本能:躲到安全的地方,如自己挖掘的洞里。  但此刻,它们正处在交配仪式中。因为身边的雌虫,它们体内的荷尔蒙分泌过量,让它们又有了第二种动机“炫耀”——在雌虫面前炫耀自己,以获得交配机会!  事实上,不仅体型大的雄虫可获得青睐,战斗十分勇敢的雄虫一样有可能脱颖而出。在第一轮,就有机会获得交配机会。  哪怕被暂时忽略,第二轮敬献魔液的过程里,会有“印象分加成”作为补偿。只要魔液的量相差不大,雌虫更愿意接纳强悍一点的雄虫。这一点和大多数智慧生物颇为类似。  因雌虫的这一选择倾向,地盔虫的雄虫自然也发展出了相应的炫耀行为。交配仪式起初的位次争夺战,正是它们展现自己的一次机会。  这场突变发生时,它们处在交配的第二阶段。体内的激素分泌达到顶端,这一行为的动机已被大大加深。  现在,许多雄虫炫耀自己的冲动,甚至压过第一种动机——规避危险。  动物在单一时间,只能有单一的行为,但却可以同时身具多种动机。如果这些动机互相冲突,往往会出现“折衷行为”。  此刻团聚在雌虫身边的雄地盔虫,采取的折衷行为,即它们此刻的远程奥术——寒冰突刺。  这些边缘异常锋利的碎冰,从它们口中喷射出来,径直射向周围那些着火的大树。攻击的范围,达到周身半径五十米,刚好是它们与这些大树相距距离。  它正是这次计划的关键!  李维通过实验,发现了“火圈包围的条件下,地盔虫折衷行为”的变化曲线。  当地盔虫畏惧的敌人,被它们发现,但处在寒冰攻击范围以外。那它们会静静等待敌人跨过这一距离。  而当敌人离它们太近,地盔虫雄虫体内规避危险的动机,会逐渐压过其他动机,让它们采取回缩的躲避行为——这时,它们会试图钻入雪地。  只有距离不大不小,刚好这么多的时候,它们才会大量使出这一奥术。  尤其在雌虫在场,出于炫耀的冲动,它们往往控制不住自己。有相当大的可能,一直使用寒冰突刺攻击敌人。因为大量的同类竞争者在场,会让它们形成攀比——如果没有这种效用,在魔力大力损耗时,它们规避风险的动机重新会压过生殖炫耀。  故意用沥青涂抹松树,并在周围埋下多个油桶,就是为了防止它们摧毁火圈:沥青这种重油物质,一旦着火,可不是那么容易扑灭的。  如他所料,一两分钟过去了,雄虫的攻击却还未停止。  这一刻,如果李维就在它们的身边,他一定会惊喜的发现:包裹在这些雄虫身体上的冰盔,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薄。  作为它们最重视的防御奥术,却出现这个变化,说明它们已经离魔力衰竭只有一步之遥。对奥法兽来说,魔力衰竭可不仅仅只是使用不了奥术!  地盔虫的钢铁壁垒,正被它们自己瓦解。
  “气”是罗兰世界一个诡异的存在。  只要体型超过一定尺寸的生命体,都有可能开启“气”。它带给持有者最直观的好处,是肉身强化和罡气的使用能力。借助“气”的提升,它的拥有者可以进化为更高级的生命体,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和更久远的寿命。  罗兰有一些学者认为,不借助材料、手势、吟唱等辅助手段的原始奥术,是“气”的更高级运用。他们的这一推断,基于对奥法兽的观察。  如地盔虫这一类奥法兽,是天然的“气”的持有者。它们一出生,就开启了力量之门。而在奥法兽的身上,有一种特别状态——魔力耗竭:如果短时间过量施法,以至突破体内的平衡,会让它们暂时失去施法能力。  在此基础上,有人发现一旦进入魔力耗竭,它们体内的“气”也一并萎靡。  最先观察这一点的人,是魔法塔的巫师。他们通过反复的验证,已经认定这一种相关性的存在。并且,提出了一个观点:“气”既是魔力,它是原始奥术的动力之源。  无论这个说法是否正确,有一点是肯定的:奥法兽一旦魔力耗竭,它们体内的“气”也会一并处在衰落状态。  “气”一旦萎靡,会带给持有者什么样的改变呢?  很简单,它会让气的持有者进入萎靡状态:无论是体力,还是对各种侵害攻击的抵抗力,都大幅度的下降。严重一点,甚至还会伤害使用者本身。和过度运动,会照成肌肉拉伤是一个道理。  李维打的正是这个注意。  他故意挑选第二阶段,雄虫大量分泌魔液后展开突袭,并在此之前,让人用火圈包围它们,都是为了让它们用尽体内的“气”。  这时候,地盔虫坚不可摧的防御体系,就会有可乘之机。  躲在开阔地四周的人,看到地盔虫群的攻击越来越疲弱,乃至大部分雄虫已经不再使用奥术,而是准备“风紧扯呼”,遁地逃窜的时候,他们相继按下机关。  “轰”、“轰”、“轰”,一连串的巨响,从火圈外的松林传出。  一并出现的是剧烈的破风声。  数十个被塞的满满,大到足够装人的麻袋,突破前方火焰的屏障,冲向了一片混乱的地盔虫。在它们与虫壳、雪地、树木相撞的那一刻,猛地爆裂开,发出更巨大的爆响。可怕的冲击波,整个掀开了地上的雪层,将无数冰晶、尘土、碎石、断木一并抛撒到空中……  短短一两个眨眼,虫群的所在地已是一片狼藉。  这幕场景,通过望远镜的镜筒传到李维眼里的时候,这个始作俑者发出歇斯底里地狂笑。他仿佛在说——你们快看,这是我的杰作。  “快带我下去,我要看看究竟有多少。哈哈哈,这次我们是大丰收,真正的大丰收……”  当侍卫将他背在身上,准备前往底下松林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虫群中央,那只巨大的雌虫,似乎未在这场爆炸中受到伤害。爆炸后,它立即卷起巨大的身体,再度缩为一个虫球。随即快速滚动身子,朝前突进而去。一个照面,已突破了外侧的火圈。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虽然,它未曾受伤,但经历了刚才那么可怕的一幕,已让它体内规避危害的本能占据上风。所以它不顾一切的逃走了。  其实,如果它胆子大一点,这里所有的雄虫说不定都能活下来——仅凭它的力量,足够对付李维这一伙人。但谁也没有上帝视角,处在它的角度,它此刻做出的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在雌虫看来,这一天发生自己身上的事太过诡异了。再说了,作为一只吃了睡,睡了吃,偶尔生生孩子的虫类生物,驱动它是一些简单的本能行为,它并不具有高等生物那么复杂的脑筋。  只是关于它的离去,有很奇怪的一点:在它前进的轨迹上,随处可见许多焦黑的印痕,仿佛是被大火灼烧过一样。  离它逃遁方向最近的几个人,在于它擦身而过的片刻,也仿佛感觉有一个火炉经过自己。  如果这一变化,真的是由它产生的,那就十分奇怪了。  地盔虫,是一种进化很彻底的寒系生物。它们所懂得的五个奥术,只有抵制魔力不属于寒系类别。至今为止,从而听说能这么做的地盔虫存在——照成这种情形,分明是火焰系能力的使用者!  这个似乎很重要的问题,并没被李维这伙人重视,他们完全沉浸在大丰收的喜悦里。  看着倒在地上,这些横七竖八的大虫子,这些人喜笑颜开。三天的准备,此刻已然有了结果。他们的报酬,完全抵掉了他们的付出。  很多狩猎队的人,已经在想这次回去后的奖励。  李维对他们这些和他一起狩猎的人,可相当不薄。  毕竟,这一位现在做的事,要是传到外边去,可会带给他一连串麻烦。但凡知道一点底细的人,都会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财富、名声、权利,全都只是一步之遥!  为了保险,李维挑选的这些人,都是跟随他们家族好几代的自己人。并且,一个个都出了名的忠厚老实,并全都成家立业,有了老婆孩子这些真正的牵挂。在此基础上,他还给他们一个承诺:只要证明自己的忠心,他会给予他们荣誉,将他们授封为骑士,成为贵族。至于工资之类的,更是丰厚的吓人。  李维认为:唯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忠心。  听到李维这一计划的安德鲁,也是大大褒扬这一决定。在这位见多识广的老人看来,哪怕出卖他们,也未必能在这些方面获得更多。  当李维和背着他的人到来开阔地时,先前下来的狩猎队成员已经开始了后续工作。  他们将地上这些被炸昏的地盔虫翻过身来,用随身的佩刀刺入它们腹下,沿着处在两边利足间的那条明显的中轴线快速划落。  这是地盔虫的甲壳,几乎唯一一个弱点。  如果不能击溃地盔虫的盔甲,那么只有像现在这样,将它们翻转过来,刺向这里,才能彻底杀死它们。  事实上,哪怕魔力衰竭,并经过了那么一轮轰炸,这些虫子也只是被炸晕过去。不做处理,只要一两个小时,它们就能恢复过来。  “咦,这是什么……”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西边的一个角落,有人指着他跟前的东西,不断向周围人喊话,“这里有东西,是一个蛋,你们快过来看看……”  他用手指向的东西,正是地盔虫分泌的魔液沉积物:这块好似琥珀的微黄色晶体,近似蜡质,底部直径达一米,高近两米,个头实在不小。  李维被勾起了兴趣,他带着侍卫走向那边。果然在半透明的晶体里,看到了一颗足有西瓜那么大的蛋。蛋处在魔液晶体的最底部,和无数木屑、骨粉、碎叶搀和在一起,一眼就能望见。  领主大人不禁想起地盔虫那特别的口器。  这种大虫子好似钳子的大颚后边,另有一张嘴专供进食。这是一种为昆虫所独有的四瓣嘴,上下左右有四个肌肉突触,表面各自覆盖了角质,后者和它们身上的硬壳同属一种材质。连坚硬的岩石,都禁不住刮蹭。这颗蛋显然是吞掉它的地盔虫,从胃里呕出来的。能在这样的嘴里走过一遭,真心不同凡响。他也为魔液的坚固感到不可思议。刚才那一轮震天动地的轰炸,居然没损伤它分毫。  正盯着看的时候,又有声音传了过来。  “你们快看,这里也有……”  “我这也有一颗蛋……”  到最后,找到的四十九个魔液晶体,足足有七个里面装着蛋。  将它们摆在一起,李维看着它们,百思不得其解——之前那五次狩猎,可没有这么惊人的发现。  李维对这七个魔液块进行一番比较。  忽然,他发现其中一个里边的蛋,明显和其他六个不太一样。它的尺寸要小上一号,更加浑圆。透过晶体微黄色的外壳,还能隐约看它蛋壳上有一些深色斑——其他的六颗,可是一点杂色都没有。  再瞥了几眼其他的蛋,李维感到脑仁隐约作痛。“这些蛋什么来历?”四十九个雄虫,有七个吐出这样的蛋,显然不是孤例,可他从没听说地盔虫有这么古怪的习性——过去那一个月,他为了完成行为谱,可没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难道是这些蛋本身有问题?它有一种吸引地盔虫,并不被它们伤害的能力?如果是这样,它们又是哪种动物产下的?被地盔虫吞到肚子里,是寄生,还是出于其他原因?或者,只是一个单纯的意外?  李维想了半天,也只是摇了摇头。这个世界有太多秘密了,相比之下,他了解的东西还是太少。在这件事上,并不足以给出明确的判断。  “把它们分别放在一起。到领地后,直接运到我卧室那边,可不要搞混了……”  蛋的事,只是一个小插曲。  大部分狩猎队的人,关注它的同时,也一刻不停地干着自己的事。  地盔虫浑身是宝,但处理它们却要费一番功夫。  首先,是剥离虫壳,这是很费劳力的一道工序。  虫壳,作为地盔虫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单纯从外部入手,是很难将它们剥开的。哪怕用刀插入壳中的缝隙,也解除不了这些重重叠叠的甲胄。唯有从它们腹下那条线入手,先用刀放血,再将五脏六腑掏空,才有进一步施展的余地。剩下的几步工序,是清除掉附着的肌肉,用火融化壳上的肌腱。当把这些事做完,虫壳会自动分离。  至于取下的虫血和内脏,可作为施法材料出售。小丘上,正有人从飞艇中取来玻璃器皿,当作它们的容器。而那些肌肉、肌腱也都有用,它们是觉醒药剂的主要成分,能让不具备“气”的普通人开启力量之门。  这些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是玛纳晶体。  “玛纳”,并非出自罗兰的人类语。它来自远古时代的神秘文字——龙语,意思为“生命力量的本源”。这是一类天然为水滴形,具四十二面的宝石类晶体。但凡拥有“气”的生物,死亡后,都会在体内合成它。可以这么说,它们是“气”的另外一种存在方式,有种种不可思议的妙用。  地盔虫出产的玛纳晶体,大约有成年人的拳头大小,玲珑剔透,很像一颗无色透明的水滴状钻石。它具备寒系的元素化表征:表面总是笼罩在一层朦胧的白气中。  将它们握在手里,有触手冰凉之感。  这四十九只雄虫,虽然大小不一,但生产出的玛纳晶体却出奇一致。堆放在一起,不借助一些手段,是分辨不出其中区别的。  晶体处在地盔虫头颅正中,离外壳只几公分远。要制作完整的地盔虫盔甲,这是不可缺少的材料。  李维检阅这些收获时,整个人笑逐颜开。那些恼人的问题,全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这次,可是真正的大丰收!  身长七米以上的地盔虫,被他整整抓住了八只。这些雄虫,作为自身种群的翘楚,无论是虫壳还是虫血,都远比一般个体珍贵。任意一只,都能带给他1万金瓦尔以上的收入。剩下的四十一只,大半也都是过五米的优秀个体。按照上几次的交易,每只的价值起码在5千以上。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意外之喜:魔液的数量,要远远多于以前几次。它的采集难度可十分之大。只在雄虫交配时,才会分泌一点。其他时候,哪怕将雄虫大卸八块,也不见一点踪影。它们是这里唯一的非卖品。作为一种有价无市的宝贝,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放在仓库里,待价而沽。  看着面对堆在一起的虫壳,和放在大型玻璃瓶的虫血、内脏,再加上一边闪烁发光的魔液晶体,李维是满满的成就感。  “大家回去吧。这次,我重重有赏……”  他已归心似箭,急不可待的想要回去炫耀一番——这次的收获,可抵得上之前几次的总和。唯一的一点缺陷,是没能把那只雌虫留下。但不要紧,留下的四十九只雄虫让他赚的盆钵满满。  但李维却不知道,他此刻的家里,正有一伙来自王都的不速之客。
  汉特扛着一捆干柴,推开门大步走到屋里。他穿的很单薄,上身只一件无袖衬衣,两只多毛的手臂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  重燃壁炉后,他拎着已经结冰的水桶,放在一边解冻升温。水才化掉一部分,他已经迫不及待开始擦拭脸上那层厚厚的颜料。还用冰水洗头,将乱发重新梳理整齐——和一般人想象的不一样,他其实很讨厌自己平常的打扮,甚至到了一种厌恶的地步。  望着一边壁炉,汉特忽然心思一动,他抽走了一根刚被点燃的干柴。吹灭上边的火后,这个人掏出随身匕首,将碳化的一头削尖。  紧接着,他走到地窖里,取来白纸和木制的三角架。  将纸钉在支架顶的木板上,汉特用干柴做的炭笔作画。原本握着重斧的一双大手,现在分外轻柔。优美的线条相继在纸上绘出,十来笔已勾勒出一个人形的轮廓。  熟悉他的人,如果看到这一幕,估计得把嘴张大到吞下一个苹果。  汉特·夜日在熟悉他的人眼里,可是一个粗犷无比的汉子。他来自迦兰的野地,总是手持一把坚石铸就的利斧,身披威武的虎皮。而无论是他脸上鲜红的油彩,还是挂在他脖颈上那条煞气四溢的骷髅头项链,都显出他只是一个闯入文明世界的野蛮人。  而现在的他,却散发出一股艺术家所独有的优雅气质。  健硕的体型,梳的笔直的短马尾,稀疏粗硬的短须,棱角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再加上那忧郁的眼神,分明是一个落拓不羁的美男子。  等汉特放下炭笔,一个笑语嫣然的美人已跃然于纸上。她有着一头长波浪卷的披肩发,明媚的眼里,闪动着万种风情。  望着她,男人的眼神更加温柔了。  但一声叹息,他已取下这张素描画,扔进一边的炭火中。白纸腾起的火光,照在他忧郁的脸上,将他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你画的很不错,为什么要把它烧掉……”  一个声音,突兀地在汉特的背后响起。  “你什么时候来的?”怵然一惊后,汉特面色如常,他掉头看向后边的人。  “在你勾画她眼睛的时候。真是精彩的画技,当时她就像活了过来。那一刻,我简直怀疑你画出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粗矿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回答。  “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最美的,无论哪一刻……”汉特忽然闭上眼。等他再度睁开时,眼里的温柔已消失殆尽,“安其罗,你来我这里,是为了什么事?王哪边,又有什么新的指令?”  这个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突然站起来。他转过身,犀利的眼睛直盯面前的怪人——对方离他只五米远。  汉特对面的人,长相极为怪异,简直是人和野兽的混合体:他虽像人一样双脚站立,但手足身体却生满遍布斑点的暗黄色兽毛,脖颈上干脆顶着一个豹子的头。鼻有长须,眼露凶光,一对锋利的獠牙哪怕口部闭合,亦清晰可见。身上穿上的衣服,只限于他腰间的围裙。  如果有见多识广的人在这里,估计能一口说出安其罗的身份来历猜测。  罗兰世界并没有一个豹头人身的智慧种族。能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很显然是因为他特别的血统。  当开启了力量之门的生命体,借助“气”的进化,最终到达顶点时,它即被称为——传奇。传奇级别的生物,在拥有力量和寿命的同时,还有跨越物种的繁衍能力。与类人智慧生命结合,其诞生的后代,即是半人半兽的传奇子裔。  在罗兰的各大地域,只有迦兰依旧存在传奇子裔。这片原始而野性的土地,特别尊崇他们,将其称之为神裔武士。迦兰不同地方的神裔武士,也各有不同,这涉及到各片地域的历史。如安其罗这一类豹头人身的人,他的家乡是南迦兰的大野地。在那边,他们有一个专门的称呼——“达摩西”。  达摩西豹人,是南迦兰出名的望族,也是最被人了解的一类神裔武士,这得归功于他们钟爱贸易的传统。但安其罗现在的所在地:灰岩领,离他的故乡南迦兰足有万里之遥,并不属于他们经常活动的地域。  “汉特,你还像以前那么敏锐。”  因为高达四米的粗壮身体,安度罗不得不弯腰驼背,以免撞到头顶上的房梁。见汉特转过身,他打起招呼来:“老朋友,好久不见了。请原谅我刚才的疏忽,居然见面后不首先和你打招呼。不得不说,你出色的画技,让我魂不守舍……”  “说这些废话干什么。”汉特眉头一皱,“安其罗,王那边究竟有什么任务,你倒是快点说。”  安其罗豹眼一眯,“王让我来你这里,是让我协助你。从现在开始,我在这片土地的一切活动都由你发号指令。”  他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  正在收拾三角架的汉特,感到有些吃惊,“这里虽然有了一些特别的变化,但不至于连你都要派驻进来。是王那边,又发现了什么吗……”  “你猜得不错,王那边对你很重视。汉特,你恐怕不知道。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消息,追查到了一些特别的事。灰岩领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大量出售和地盔虫有关的东西。入冬的这一个多月,他们先后出手了五批。做的可都很隐秘。我们出重金打听的消息,也只是‘为了过冬,不得不出售这些库存的宝物’这类玩意。他们真够狡猾。不了解内情的人,估计猜不出一点猫腻。毕竟,一个世代沿袭的贵族,宝库里没几样好东西都不正常。”  豹人顿了一下,“不过,这不是王让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我被派驻到这边,主要是为了调查那个小家伙背后的人。你不知道,王对这里的情况有多震撼——当时,王听到那什么‘实证主义’、‘科学实验’,简直震惊到无以复加。甚至一连好几天,都和长老们商议这些事。只可惜那帮老糊涂,对这些一点也不热衷,连带着其他人也有抵触情绪。后来,它还引起了波澜。王想要按照科学实验的方法,推测这边抓捕地盔虫的办法,结果却并不理想。这让很多人,借此非议她的决定。王很生气。我这次来之前,她特意嘱咐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毛头小子背后的人。王认为,他对你们说的方法,一定有所保留。还对我这么说,‘安其罗,你也知道,这事关我们未来的大事’!”  汉特有些吃惊地望着他。  “真没想到,王居然会这么重视我上报的东西……”  “你把王想的太简单了。她可不是一般的人,作为一个神赐之力的拥有者,她不仅力量无人可敌,智慧一样非同凡响。在她还未出现前,恐怕我们没人相信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会成为整个南迦兰的统治者。”伴随脑海里出现了那个倩影,安其罗不由愣愣出神。  “王是了不起的人,这是得到我们所有人认可的。”  汉特却别有心事。  “也许吧。至少王在这里的计划,已证实了她是一个明智的君主。利用劫杀那些满身铜臭味的家伙,加大埃多王与半岛的纠葛,不得不说是一步妙招。如果成功挑动河谷地与埃多王室的纷乱,我们自然有机可图。”  “这是一定的,王的决策向来少有失误。而王的计划里,这里是重中之重。她一直和我们说,只要灰岩领一反,河谷地一定出现大的动荡。到时,她接着横扫东、南迦兰之势,可以在顺势在这里埋入钉子。时间一长,早晚将这边也收入囊中。”安其罗冷哼一声,“埃多人根本不属于这片土地。他们只是从山那边过来的入侵者,作威作福了这么多年,却毫无建树。哪怕他们占据最好的土地,也只是任由这些地方荒芜,我们的脚下就是一个实例。如果王有这么稳固的地盘,这么多的人手,恐怕早几年就能有现在的成就。哼,从王盯准这里的那一刻,埃多人已注定了会被王血洗。他们治下的土地,也会被王拥有,重归我们迦兰人的怀抱。”  这个达摩西豹人加大音量,“迦兰的土地,是属于迦兰人的,而所有的迦兰人,都会向王臣服!”
  李维站在甲板顶端,俯视四周一望无际的云海,心中豪情顿生。他拍打着栏杆,指着下方的苍茫大地,“这都是朕的江山……”  心里别提多美滋滋。  上辈子活了二十几年,都没上天过。想不到这辈子才活了半年不到,就已经有私人飞机了。  嗯,就是飞机,李维越看他这座驾,越觉得这就是魔幻版的飞机——罗兰世界的飞艇,从外形上讲,的确与飞机更加接近。它并不像地球上的飞艇,顶部还需一个充氮气或氢气的艇体额外提供升力,尾部也没明的推进装置。这个名字的由来,还是因为飞行原理与飞艇、热气球类似:靠自身提供的浮力升空。  正当李维处在陶醉状态时,一阵巨大轰隆声猝然传到了他的耳里。他感到身体一阵颤抖。朝四周一望,发现脚下的飞艇也震荡不休。  急忙看向下方,只见声音来源的地方,是一片三山环绕的谷地,那里出现了雪崩。无数的洁白冰雪,此刻汹涌澎湃,汇集出三条长龙似的飞瀑,朝中间地势低矮处汹涌冲去。顺势朝下望,李维突然在谷地深处发现一根四处游动的绿线。只是这时,飞艇已经驶出这边的上空,他的视线很快被一侧雪山的阻碍,再也望不清里边的东西了。  李维看到的绿线,正是一条长达数百米的巨蛇——这场雪崩的始作俑者!  它本是一条普通的蛇,栖息在山脚下。和大多数这里的动物一样,它正处在冬眠中。但由于身体的巨大化,深埋地下的它却暴露到了地表——从一只鼠兔手上夺过的洞窟,只有五六米深,现在它光腰围就已大大超出这一长度。  感知到周围一片冰冷,巨蛇本能的想要追求光热。  对于一条蛇来说,达成这一目标的最好办法是什么呢?自然是爬到不被阻碍的高处,来一场舒服的太阳浴。它自然也打算这么去做。  然后,雪崩出现了!  之前,它进行这样活动的时候,只是一条长约两米的小蛇。所攀爬的地方,只是离地数米的岩石。但现在它身长扩大千百倍,能被它看重的高处,只有周围白雪皑皑的高山。攀爬的时候,巨蛇的身体与山岩剧烈摩擦。以此产生的震动,刚好与周围的冰雪共振,导致了这场雪崩。  巨蛇被无数冰雪裹挟而下,它巨大的身子在这片雪海里挣扎。更多的冰雪,接连砸在它的身上,将它牢牢压在雪地之下。  它逐渐失去了反抗的力量,停止了活动。但它现在的所在之地,处在一片低谷中。当冬天逝去,这片地方将会重新解冻,不知道那时候的它还能不能苏醒。  发生在它身上的事,并不是孤例。这片广袤的大地,此刻有许多一夜巨大化的生物在冰天雪地里挣扎。  当然,这一切目前和李维无关。  事实上,连巨蛇的事,都早已被他抛在脑后。因为再过不久,灰岩领就要到了。  飞艇的行动速度很快,一个小时大概能前进100公里,不比一般的飞鸟慢。只是看了一会儿风景,它已经带着他从狩猎地,回到了现在的老家。  现在才入冬不久,雪也是一阵一阵的下,灰岩领又大半都属于山下平原。低矮的地势,让这里还有半个月才到雪封期,现在依然山清水明。  已经往来了好几次,李维现在也能根据地上的一些标志物,分辨出灰岩城的位置。  再过了一两分钟,飞艇已经行驶到城市的上空。密密麻麻的房屋巷舍,代替了山山水水。眨眼的功夫后,一座威严的城堡出现在飞艇的上方。  飞艇外侧光罩的法力气囊不断缩小体积,带动飞艇降低了高度。马上它就要降落了。  罗兰飞艇在飞行时,镶嵌周身各处的四十二个奥术法阵会自动启动。首先是重力削减法阵,然后是尾部的推进法阵。之后,飞艇借助底部机轮移动到一定速度,一个巨大的流线型光罩会立刻笼罩在飞艇的四周,这是它的升空装置、防护装置。  光罩的外形,像一个巨大的雪茄,两边细,中间粗,十分符合空气动力学。它的体积十分巨大,完整成型后,飞艇至多只占去它十分之一。  而附着在光罩内壁的十数个巨大的法力气囊,具有吸纳空气并加热的能力。  这运用了热气球的原理。空气加热后会膨胀,密度随之降低,从而自动上浮,提供升力。在重力削减法阵的帮助下,气囊的能力被进一步扩大。  当气囊缩小体积,它的浮力会一并减小。  看到城堡中心的那座广场时,李维惊奇地发现,那里居然停靠了另外一架飞艇。突然,那架飞艇甲板上的一个图案,引起了他的重视。  图案的中心,是一座发光的城堡,它的左边是连绵的群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通过他脑海里的记忆,李维知道这个图案的名字叫——埃多山海,它正是埃多王室的徽章!  贵族徽章在这个世界,具备特殊的意义。无论是签订法令,还是缔结合约,都需加盖徽章这一关键步骤。而一般来说,器物刻上它的徽记,往往意味着它被徽章所代表的家族所拥有。  如果是这样,那他面前的这架飞艇,岂不来自埃多王室?  李维想通这一点,立刻从甲板走到舱室。  “你们,听我说。待会下去的时候,一半人跟我走,其余一半人留下来。和我走的人,不要这么兴高采烈,一个个都得哭哭啼啼的。你们挑出几个,装作在这场狩猎中受伤的样子……”  面前人还未从懵懂中苏醒,李维再度吼道:“飞艇的东西,只能搬三分之一。剩下的,留下的人可给我守好了。我会再派人过来的。但在此之前,你们必须守在后边的仓库里,吃喝拉撒都在里边。一刻都不要离开!听明白了吗,一刻都不要离开!到时候,除了我本人带人返回这里,其他所有人说的所有的话都不要听!哪怕那个人说我派他来的……”
  海德曼·铁岩安坐在议事厅的北边。  在李维的飞艇到达之前,他一直守在广场边,只因听到“领主大人,正带人巡猎”这个消息。虽然他并不重视这次的任务,但他可不愿意将它办砸。作为一个经常和封地贵族打交道的人,他可明白“拖”字诀的可怕。  海德曼的打扮和安德鲁颇为类似。只是他身上的袍衣,做工更精细,而且颜色是纯黑色。这代表作为拂晓教会的学者,他比侍候一旁的灰袍老人地位更高。  但他很年轻。  无论是油亮的一头黑发,还是饱满的脸庞,都显出他至多只有四十岁。这样的年纪,却有这般成就,称得上一句“年轻有为”。  和大多数第一次走进这个建筑的人一样,海德曼入座后,首先抬头看向正对面的高墙,鉴赏起那枚硕大的金色徽章。  没有任何背景,却以三十七岁的年纪,成为王都外法部的次席大臣,海德曼的见识自然不凡。现在就是一个例子。在对李维一点也不了解的情况下,他已将李维的身份来历猜测个八九不离十。  “亚瑟伯爵,这么称呼您,没错吧?”  坐在他对面的李维微微点头,他并未意识到对方根本对他一无所知,仅凭他的徽章,却准确地猜出了他的姓氏。  海德曼凭借的是纹章学的知识。  李维家族的徽章,作为底景的那条河流正是亚瑟河。这是罗兰世界的第二大河。它起源于神秘的北地,自西向东,由南到北,途经埃多、迦兰、所罗兰,最后在安德烈半岛一分为二,分别在大金角湾和安度因港入海。对埃多至关重要的艾伦大河,也只是它的一条分支。一眼认出它来,对海德曼来说轻而易举。而埃多的贵族,只有李维一家以它作为徽章元素。  李维坐在来人的正对面。他的宝座已经撤下,现在端坐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宽背椅上。虽然依旧坐南朝北,但他位置却提前许多。在议事厅中央的长条桌的一端。  这个改变,意味着他不再高高在上,只是一个与对面人平等的谈话者。作为他的首席大臣,安德鲁有幸成为入座这里的第三人,正在李维右边下手的位置。  谈话还未开始,老人已朝李维使了一个眼色。  在这块即将作为战场的桌子上,还有两人入座。他们分别是各自的速记员。这里的一切对话,都是需要记录下来的。  事后,这些谈话的资料,也要李维和海德曼签字,才具有一定效用。  海德曼对李维打量了一会儿,他开口道:“在会议开始后。您可以称呼我为爵士,或海德曼,海德曼爵士也行。自我介绍一下,在下于三年前授封,目前服务于陛下跟前,乃是沐浴陛下光辉的外法部的一介官员,获红勋带。”海德曼开门见山,“伯爵冕下,我在这里就不绕弯子了,您应该明白我此来的目的吧?陛下很生气!”  最后五个字,这个人一字一句。  他脸上的笑容一并消失殆尽,换成了一张冷脸。  开头就是一个下马威,李维吃了一惊。节奏快的,让他有些吃不消——幸好之前,有过相关预案。  “不仅是陛下生气,我也很生气。这帮歹人,居然对阿瑟先生这样的正经商人下手,还在我的领地里!”李维面容严肃,说话时十分愤慨,“和爵士你说一句。只要他们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会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看来伯爵大人,您是没听清我刚才的意思?”看到他避实就虚,海德曼露出一个玩味的微笑。  “我听清了,不是说阿瑟先生遇袭,陛下很生气吗?我在这里可告诉爵士你,我也很生气啊。阿瑟先生是我父亲的朋友,我对他的尊敬是发自内心的。听闻他回去半岛后,一直长卧不醒,昏迷了好几个月。我担心他的安危,这有什么错。像他这么正经的商人,已经不多见了……”  “伯爵大人,看来您还是想绕弯子……”  “这怎么叫绕弯子。爵士,你的话我怎么就听不懂了呢……”  “呵呵呵,听懂听不懂,可不是嘴里说出来的……”  “不是嘴里说出来的,那还是鼻子出气发出来的!海德曼爵士,把话说明白点,你这么弯弯绕,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  坐在李维下手位置的安德鲁暗暗发笑。幸亏在这之前,他和李维特意排练过——这件事十分特殊。口头上如果不注意,稍不留心就得跌跟头。  李维最后摆摆手,“爵士,我最后和你说一句,您想说什么,直接在这里和我说明白了。我这个人,脑子比较直,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既不喜欢这么去说,也不喜欢这么去猜。我们有一说一。不然的话,我和你说不清楚的……”  看到他现在还在装傻,海德曼微笑着摇摇头。第一轮的试探,算是失败了,自己还是太小看面前的人。但作为谈判桌上的老手,他可不会因为这点失败气馁。  “好,那我直说了。有一些人认为,阿瑟先生遇袭是由您主导的。陛下让我此番前来,是为了澄清您的嫌疑。毕竟,作为我们埃多的伯爵大人,不能背负这样的骂名。所以,请您和我去王都一趟。”  他说的很得体,但李维听着却不是滋味。  什么叫“为了澄清我的嫌疑”,分明是串通好了,想把我卖出去!  “原来爵士你说的是这个意思,那刚才直说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绕圈子……”  “闲话少提啊,伯爵大人。你我的时间都是很珍贵的,不要浪费在这种地方。请您正式回答我,您是否答应陛下的要求,去王都那里表明您的清白?”他料定对方一定不敢接话。
  李维不敢接口。  “想不到陛下如此重视,真令我感激涕零……”  “哎,伯爵冕下你这么说,明显是见外了。陛下对待忠诚于己的臣子,一向关怀有致。这次您遇到了如此的污蔑,他怎会袖手旁观?还记得,此番来之前,陛下对我说——一定要把您请到!”海德曼好整以暇,“您放心,您一到那里,陛下一定为您主持正义,不会让任何人污蔑您!如果有谁敢这样,陛下麾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王军,将视之以敌!”  “厚待如斯,我无以为报……”  “这不需要您的报答。陛下一向如此。他始终站立在正义的一边,是最坚定与最强大的卫道者。”海德曼已抓住了谈话的主导权,他再进一步,“事不宜迟,您准备一下,现在就跟我离开。您要明白——谎言如秋天荒野里的火,一刻不容懈怠!”  “爵士,你说的这些,真令我感动,真的……”李维依然不敢答话,他看了看一边的安德鲁。老人朝他眨了一下有眼,顿时心领神会。“上次我如此感动的时候,也身处这片地方。而那个令我感动的人,正是这次事情的另一受害者——阿瑟·罗林先生。这位长者,拥有不逊于他财富的智慧和品德。”  瞥了一眼对面的人,李维有所期待。  “您似乎对阿瑟先生的评价很高。”海德曼忍不住插嘴。  和对李维一无所知不同,他对大商人阿瑟还算有所耳闻。两人之间还碰过面。每当想起这人挺着大肚子的傲慢模样,他就想冷笑。  “当然!”李维一口答道,“爵士,您听说他的所作所为,一样会钦佩他。这次,他千里迢迢的来到我的领地做客。首要的原因,自然因为之前那笔债务。但听闻了我们这里的惊变后,主动把这个话题搁置。和我约定好了:再做商议。”回忆准备好的那篇书稿,李维“声情并茂”,“唉,我们河谷地今年闹了水患。灾年吗,什么东西都涨,尤其麦子更贵了许多许多。阿瑟先生原本能凭借这些条件,大赚一笔。但善良的他,却伸出了援助之手。你该知道,我们借贷的凭证,规定我们还的是粮价吧?他却不占这个便宜。”  李维情绪十分“激动”,“正是如此,那些污蔑我的人,才太恶毒了。我怎么会对这么正直善良的人下手!”  “原来如此。那您快去准备,我们现在就走,不能让小人的阴谋得逞!”海德曼瞥了一眼身边的的速记员,立刻回过味来。  这些被记录在案的对话,可都是要交予裁决院让那些人过目的。事后,也都得公布出来。  李维却和安德鲁交换了一下颜色。  “好,我这就和你走,一定不能让这些人得逞!”年轻的领主大人拍案而起,“这次,有陛下在,他们若敢多嚼口舌,我就用我的剑刺进他们的喉咙!”  “您可不能去!”一旁的灰袍老人闻言,突然开口阻止。  也许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缓和一点说:“领主大人,您的这一决定有欠考虑。若您现在一走,那我们灰岩领的军民可都怎么办。您别忘了,封冻的日子最多就在半个月里。您若前往王都,这各种舟马劳顿,时间耽搁不起啊。到时误了大事,我没办法向这里的人交代。谁不知道,您是这里的主心骨……”  李维顿时“纠结”起来,他一会看看安德鲁,一会又望望对面的海德曼,突然“拿不定主意”。  “我不能辜负陛下的一番好意……”李维“欲言又止”,“而且,陛下特地派遣爵士过来,我若不去,会显得我很目中无人,怠慢自己的君主?”  “您对陛下最大的忠诚,即上交您的税金。”老人“苦言相劝”,“陛下只是您的君主,不是您的主人。您有权向他效忠,为他看护好这片土地。但他的光辉照耀不到这里。您需时刻记得,您才是灰岩领的主人,这里的百万领民效忠的人是您!”  “您需要回报他们的忠诚。以您的力量守护他们,以您的智慧引领他们。所以,在这里请您三思。即使要走,也要在冬天结束之后。现在,灰岩领一旦失去了您,可将有无数的家庭分崩离析!”他又看向对面正欣赏他们表演的海德曼。  对这位王都来人微微颔首,“请您和陛下说明这里的情况。毕竟,身为护佑一方的贵族,镇守领地才是第一任务。现在入冬已深,魔虫即将来袭,领主大人是一定不能走的。王法里正有一条推延令——身具护土之责的人,当肩负此责任时,即使是他的君主的命令,也可不必接受。它正是说得这样的情况。您回去上报后,千万说明这一点。不要让领主大人担上怠慢君主的罪名。”  “这——这,这似乎不太好吧?”面对老人的自作主张,李维“不置可否”,他也看向了一边的海德曼。  “这没什么不好的。伯爵大人,您这里的情形,我在来之前听说到。二十年前,罪王将他魔手伸向了这里。导致这片广大的地域,每至冬天都如临大敌。幸好有您这样的人鼎力支撑,这里的人民才能安享乐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后,海德曼也不想做那个明面的恶人,直接顺水推舟,“您安然守护这里吧。这边的情况,我会向陛下特意说明的。至于那些谣言的事,我只能说一声抱歉。您一日不去那里,它们就一日澄清不了。”  “多谢爵士相助了……”  李维暗地里冷笑。想请君入瓮,他才不上这当呢。你当我没打听过啊,这次坐在审判席上的,全是半岛那边的人。  同时,他也为自己身处封建时代感到庆幸。  历史书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作为一个拥有自己领地的贵族,他和埃多王的关系,更像是合作者。自身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抓捕他需要一系列程序,可不是简单一个命令,就能将他束手就擒的。这要是中国古代,他早就得牢里蹲了。
  海德曼临走的时候,撂下这么一句话——“既然您决心已定,我只能祝愿您一切安好。这里的事,我会一五一十的汇报给陛下,请您不必担心。”  不担心才怪,谁知道你们又打什么鬼主意?李维一脸郁闷。有时候,真是有理说不清。明明那个喜欢哼哼的胖子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却要承担责任。拜托,当天晚上我也遇袭了,怎么没人关心我?还有你们就这么肯定——这事是我干的?  李维忽然看向依然坐在椅子上的安德鲁,“老安,你之前处理的如何?”  老人叹了一口气。  “您来之前,我已经和他交谈过。和预料的一样,这个人软硬不吃,我没办法让他收下我们的东西。这下事情麻烦了。陛下显然已做出决定。他让人过来,已表明了他的态度。之所以还这么客气,只是顾及到您的贵族身份。但我们这么明显的拒绝,算把他得罪死了。现在,局势已没有任何的缓和余地!”  “这个情况,不是早有预料吗?”李维也是无奈,“他们做的不那么过分,我压根不想和他们翻脸。这次要不是听到消息,我真有可能和这什么爵士走一遭。呵呵,他说的好听。但裁决院那边的安排是怎么回事?说为我洗刷嫌疑,结果一个个和半岛那些家伙沾亲带故,有一个居然是那死胖子的亲侄子。”他一阵冷笑,“这些人做的太明显了!”  安德鲁也是无言。  王都那边传来的消息,的确很不好。除了裁决院的安排,还有更过分的事。一个亚瑟旁支的女孩冒了出来!那个小姑娘,按辈分说,是李维的表妹。在李维没有明确子裔的情况下,她算是爵位的有力继承人——谁让李维家已经是四代单传。而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可不是好兆头。区区两个月,她声名大显。凭借南区总督养女的身份,已成为王都那边的名媛。但有许多人能证明——在此之前,她只是该总督辖地里的一个放羊女。  “领主大人,幸亏我们有所准备。入冬只两个月,您已筹措出了来年的军费。财库里的钱,扣除阿瑟先生的还款,可还有九万金瓦尔。”他脸上稍有些喜色,“这才出售了库存的一半。您这次归来,听说也是收获甚多。可以这么讲,只要给足我们时间准备,这一仗还是可以打的。”  “那死胖子的钱,到时真的要还给他吗?”李维撇撇嘴。  “这是一定的。”安德鲁起身,对李维鞠了一躬,示意自己就要离开。  他最后说:“这是礼仪,不可缺少的礼仪!这笔钱象征着我们的清白。您在开战初,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它还掉,就不会有人事后生事。战争的胜负将直接决定您的未来,它代表着尘埃落定。再怎么样,您也是埃多的伯爵。所以,这只是内斗。自己人和自己人闹别扭,是有严格底线的。即使强力如我王陛下,也不会愿意碰触它。就像这次,他派遣人来的借口——为了洗清您的嫌疑……”  当李维也从议事厅走出去后,城堡中央的飞艇才完整的将东西卸下来。  这是,已是晚风吹拂的半夜。  李维待在飞艇的一边,看着面前众人在上边忙活,一时百无聊赖。  他心思一动,想起自己的超能力来。左顾右看了一会儿,他瞄准了身边的一片草丛。经过这么多天的练习,李维已对这项能力有了透彻的理解。通过它,他可以探知任意动植物的情绪。探索的幅度,已经固定在他周身五十米。对情绪的感知强度,和距离没有关系。还有,探知的个体数量与质量限制着他的能力发挥。  稍稍遗憾的,是不能借它来查探人类的情绪。  李维甚至猜测,所有的智慧生命都在适用范围以外。前些天,他特意让人找来一个凶鼠人,做了一个测试。但最终也一无所获。在那半天的时间里,他始终无法将意识末梢与它相连。似乎,对方与他的能力是绝缘的。  凶鼠人是罗兰世界最低级的智慧生命。如果它都不行,恐怕其他的也不会乐观。只是李维不会放弃探索。这事得讲个万一——万一要是成了一个,他可相当于拥有了另类的读心术。  草丛传达给他的情绪,是安静祥和的——如在睡眠一样。李维对此不感觉奇怪。植物也能感觉昼夜之分,在生物节律方面,和动物有一定的共通点。  咦,这个怎么不一样。  李维朝左侧一望,很快找到了异变的源头——那个有蛋的魔液晶体。现在,这些要存入他卧室的东西,就放置在他的一边。  走近了一些后,李维发现这个魔液晶体里边的蛋,正是最特别的那个。它和其他六个蛋,都有些不一样。从它身上的一些细节,他估计它可能是别的物种。  集中精力,李维感知到它旁边发生异变的那株草,所传达的情绪居然是崇敬与恐慌。而且,这一情绪的强烈程度,是他所没经历过的。  等了一会儿,李维突然发现又有几株草有了类似的情绪。  它们所在的位置,似乎离自己很近——呃,压根就在脚底下。  李维离开后,发现这种情绪传达到了别处,居然还在自己脚底下!看来让它们发生突变的人,就是他自己。  奇怪,怎么之前我没这么感受过。  纳闷的时候,李维感到脑海里又有几株草发生了这一改变。它们离他的距离,大约有七八米远,在他左侧偏前一点的位置。  可那里什么也没有?  李维正奇怪这能力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他却怵然一惊,因为他再看向那边时,发现了一个细节——出了问题的草,分明有一大半被压在地上。  李维吃了一惊,满脸的惊疑不定。正要大喊时,一个苍老的声音骤然传到他的耳边——“你居然能发现我的存在……”
  这个声音很洪亮。  李维对此颇感诧异。他下意识朝四周一望,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周围人根本没反应!声音这么大,你们都没听到吗?  “别紧张,我对你没有恶意。还有我现在对你说的话,只有你一个人能听到。”他顿了一下,“李维伯爵,如果你愿意认识一个朋友,那么请你保持沉默。我不想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可以现身和你说话,但看到我的人,只能是你一个人。会面的地点由你选择。如果你同意的话,那么请你点点头。如果不同意,直接摇头就好。”  李维思忖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点头。  这因为他想通了一件事——哪怕是他摇头的话,这个透明人也不一定会消失。继续让这位跟在后边,保不齐会出点什么事。  他可是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就好。从现在开始,我是你的朋友了。”苍老的声音得到他的首肯后,催促起来,“现在,你可以行动了,寻找一处你认为安全、隐蔽的角落。只要能给你带来安全感。这是为了我们对话的方便,毕竟你我还未认识,要想做到取信对方是一件很难的事。希望这会是一个很好的开头。”  他说的古井无波,李维听得却不是滋味。  这什么意思?直接说我没困住你的能力,这样不就好了,这么弯弯绕干吗?  但领主大人叹息后,也只有照着对方说的去做。他现在“寄人篱下”,随时有小命不保的危险——接近他十步之内,却不被人发现,取他性命轻而易举。我怎么这么命苦,都穿越成一个领主了,还三番两次被人威胁?  李维最终选定的地方,是他的卧室。  这里因为虚空山猫事件,被整体改造了一遍。它和周围三个房间的墙壁都被打通,布置成一个仓库的模样。  为了保险,它进出的门只有一个。偌大的地方没设置一扇窗户,由布置在墙壁的通气孔保持空气流通。除了门口常设的守卫,内部也布置了许多机关陷阱。还有最重大的一个改变,就是它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全都砌了一层魔岩。这是一种墨黑色的石头,硬度、可塑性、抗压性都不算出色。但它却有一种特别的能力——阻绝魔力。它对奥术等特异能力具有隔断效用,和金属对电磁波的阻绝有异曲同工之妙。  布置它的原因,自然是为了防止那只山猫的再度来袭。  通过事后查阅资料,李维发现它居然是一只罕见的虚空种——被起初之力感染的怪物,除却能运用风系的奥术,还具有虚空位移的特殊能力。  为了防止它再度近身,李维只有忍痛的掏出一大笔钱,魔岩可价值不菲。  但为了对付山猫布置的这些,拿来对付跟随他身后的人,可就很有不足了。  命令侍卫点起魔法灯后,就直接出去。等大门关闭的一刻,李维环看四周,“出来吧,朋友,现在这里没人了。”  他坐在卧室中间的床上,周围是垒砌在一起的箱子。  这些箱子里头,除了成堆的金币,就是一些价值不菲的东西——当卧室布置成功,李维让人把它们也搬到这里,以防止窃拿。知道有人窥视自己,他不得不早作准备。  “这个地方,还真不错。”安托万打量四周,频频点头,“至少对付一般的人,绝对够用了。”  言下之意,就是你很不一般了。李维泛着死鱼眼。这一刻,他的正前方那张椅子上,忽然出现了一个手持长杖,衣着长袍,头戴长角帽的老人。  借助一边魔法白灯的亮光,领主大人看到对方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心思稍安。  ——至少看上去像个好人。  “不知道你……”他换上了敬语,“不知道巫师阁下跟在我后边,有何贵干?”——从对方的一身装束,李维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只是好奇而已。”看到对面这个衣着华丽的少年努力憋出笑容,安托万也是开怀,“伯爵冕下,你也不用太过拘束,我对你没有恶意。甚至在知道你的来历后,我还有保护你的打算。”  哪怕李维的年纪比他小上好几轮,巫师也没有倚老卖老,“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安托万·灰烬。”  李维怵然一惊。  “灰烬”,他喃喃这两个字。最近几个月,通过大量啃书,李维见识大涨。自然明白它们代表的意义——“灰烬”这个姓氏,只有灰烬魔法塔的人才可以使用。确切地说,只有被这座魔法塔认可的巫师,才可以将它作为自己的姓氏。而想获得这一殊荣,唯一的办法是成为大奥术师。  他是一点也不害怕了。  对方真如自己所说的那样,绝不可能对他“谋财害命”!要知道,百万人中才会出现一个奥术师。而五十个奥术师中,才只有一个会成为大奥术师。换句话,整整五千万人,才会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的身份——罗兰世界,大约有30亿人,大奥术师的数量大约也恒定在60人到70人。他这样的小贵族,和对方相比完全不值一提。  李维现在明白老人不让他暴露自己的原因了。  如果被人察觉,有这么一个大奥术师在他的领地上。估计隔个几天,埃多那位不可一世的国王都有可能过来亲自迎接。  但问题来了:这么一个世外高人跟踪他干什么?  还有广场边草地的事情——为什么他和这个老人一样?呃,还有那颗蛋。总之,他们三个身上有什么共通点,以至让那些草出现这么古怪的情绪?
  发现面前的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先是吃惊,然后拘束起来,安托万有些诧异——他真是那个人的弟子吗?  但转念一想,老人的脸色即刻苍白。  该不会是他出了问题?  通过这数天的见闻,安托万已认定了李维的身份。言谈中的真知灼见,以及施展的“诡异”手段,不可能出自其他人之手。  根据对那人的了解,老人确信他不会将这些随便教予他人。能如此熟练使用,只能说明面前这位年轻伯爵大人是传承他衣钵的弟子。  既然如此,李维这一刻的表现,恐怕别有隐情。  “至于你的名字,我早已从老友那里知道了,李维冕下。”安托万又恢复一脸镇定,他含笑说道:“对于跟踪你的事,我向你道歉。并希望你原谅我的这一举动。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我只能通过它能尽快了解你。”  ——这就是你当一个偷窥狂的理由?  李维暗地里撇撇嘴。  但他这一刻却美滋滋的。  这么一位大人物,却来暗地跟踪我,难道因为我是什么天赋奇才?他想收我做徒弟,才特意这么干的?不然,为什么要尽快的了解我?忍不住捂嘴偷笑了一会儿。但李维随即又有些慌张。  巫师可不是一个轻松的活!  根据查询的资料,李维知道巫师的世界是一个特别的小社会,它内部运行自有一套秩序,和世俗世界格格不入,甚至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成为巫师,需放弃外边的一切。  要是真成他徒弟,岂不也等于我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李维纠结起来。他对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目前面临“职业危机”,但不是没看到胜利的曙光。突然要和它们说拜拜,他真有点舍不得。  “……但既然你发现了我,那我势必不可能再这样躲藏下去。好在跟踪你的这段时间,已让我了解到足够多的东西。仅凭这些,已勉强可以让你与我展开下边的对话。”没想过面前人会有这么多心思,安托万继续朝下说:“李维冕下,从你的身上,我看到昔日一位故人的影子。你在这个冬天发生的变化,实在是令人深刻。我需要您回答我一个问题。您认识一个叫亚恒·影月的人吗?”他的眼睛盯住李维的脸。  “不认识。”李维随口答道。  他却注意到面前老人的脸色突然变得很诧异。  原来你是找人的。李维有些庆幸,但又有些莫名的失望——感情他刚才那么激动,全是自作多情?  但这个误会一解开,他也主动搭话。“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人和您有什么关系。但安托万先生,如果他真的是您很重要的人,人又在我治下的这片领地,我会竭力帮助你。您可以和我说说他的样子吗?”  但话一出口,李维神色有些难看。  【你在这个冬天发生的变化,实在是令人深刻。】  这跟在后边的话,让后知后觉的他不由得咽下几口唾沫。难道这老家伙跟踪我,是发现了我的秘密?不对!至少我超能力的那部分,他一定不了解。不然,他也不会被我发现。那剩下的东西,只有对付地盔虫的那一套了。李维脑海里闪过不少画面。他脸色微微有些难看——实证主义,科学实验这一套,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可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现在能把它总结出来,可是“除他一家,别无分号”。这老家伙难道是因为盯住上了这个?  他现在才猜出对面这个老人的一些想法。  “你真的确定你不认识他?”安托万神色突变后,又恢复以往,“他可能换了另一个身份与你见面。毕竟,他一向行踪诡秘。”顿了一下,“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我也不再饶弯子了,直接说了。李维冕下,你可以为我引荐,让我去见你师傅一面吗?”  我哪来的师傅?李维撇撇嘴。但这时候,他也确定对方正因为这个才跟踪他的。而且这其中一定有误会。  但他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说他有,那人呢?  说他没有,谁信啊,难道这一切你是无师自通的吗?你说是,呵呵,你果然是个天才——蠢成猪的天才,这种鬼话也说的出来……  果然解释知识来源问题,是附体的穿越者必过的一道坎。  失策啊,当初不应该把动静弄的那么大。但李维细细一想,只有颓然下来。不这样,他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完成地盔虫的全系行为谱。这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这幅样子,却让安托万隐隐验证了自己的猜想,“难……难道,难道他已经去世了?”巫师一脸紧张的盯着对面的人。  李维依旧不置可否。  他很想接过这个话,说的确是去世了。但接下来,他还要面临一连串问题——既然去世了,那他葬在那里?他去世后,有什么亲人来找过他?他遗留了什么东西没有……  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去弥补,他还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您。大奥术师阁下,我也不知道他具体的下落。但他临走之前告诉我,如果有人来找他,那么只需找我就够了。在实证主义面前,所有人是一缕平等的,没有哪个人是独特的……”鬼使神差一般,李维说出了这些话。  避实就虚,一切推给“不知道”这三个字。剩下胡诌的东西,也都是一些让对方很难判断真假的内容。这是他想出的最好办法。  然而,下一刻令他想象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你果然是他的徒弟,也只有他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唉,我也只是到现在才明白,他所真正信奉的是什么。实证主义是你们教派的名字吧?我相信它一定会在未来大放光彩的……”  这哪对哪啊?
  李维忽然打断了他的话。  “安托万先生,您不感觉我们目前的对话有些尴尬吗?也许您真的知道很多内情,以至于从我的只言片语中便能明白许多。但这样不是对等的。至少您的许多话,我都听得不太明白,也不知该怎么回答。不如,我们换一个方式……”他打算主动出击。  再让对方把持谈话的主导权,他势必要面临更多难关。李维并不感觉每一关都可以这样蒙混过去。如果自己一个不小心说漏嘴了,那事情可就难办了。  和面前这位神秘老人的会面,应该是他穿越以来的最大危机。对方很有可能发现他的秘密:“李维”已经死了,现在的他来自于另一个世界。  面前这一位,属于最容易发现这一点的人——巫师是罗兰世界公认的最博学的群体,能以灰烬为姓的大奥术师,又是巫师的翘楚。更别提,他一定看过李维的资料。  “我像您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吧。想必您在跟踪我之前,一定调查过我,对我的过去已经了如指掌。正如您所想,过去的李维·亚瑟是个很不成熟的人。他像是一个宠坏的孩子,自由自在,随心所欲。虽然年轻轻轻,便接过了他父亲的重任,成为亚瑟家族第二十任领袖,拥有了一片偌大的领地。但他却做的很不成功。”特意顿了一下,“只是,人总是会长大的。半年前,当我看到水患发生时,我治下的领民名不聊生的样子,我内心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我那时想到,正是这些人终年的辛勤劳动,才让我吃喝不愁,享用这里最好的东西。但在那一刻,我对他们的苦难却无能为力。”他拉长了语调,整个人低下头。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有一个母亲,抱着她已经死去的,被洪水泡的发胀的孩子,一整天都在那呆滞不动。她那张因痛苦扭曲的脸,像根针一样,始终在我的脑海里钻来钻去。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半夜做梦都会梦到她!这是我改变的契机。所以在水患发生时,我不顾他人的反对,坚决救济灾民。也正是这一举动,让我遇到了那个人。”  李维到这一刻图穷匕见。  “大约也是一个晚上,我正对着窗外发呆时,他出现了我的床边。然后在我的惊讶中,他对我说‘少年,你渴望力量吗,改变这一切的力量’。”他故意把说话声音放慢,仿佛在不自觉的模仿,“然后,这个笼罩在一身黑袍的人又对我说,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是改造世界的智慧!而我在这场灾难中的反思,和我最后的行动,让他认定我有学习它的资格。所以,他特意找到我,想要把他所知道的一切交给我。我当时很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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