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升本政策教育对特少民族生的政策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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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发〔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教委:
  《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经两部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民委  教育部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优势”,这“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55个少数民族有l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以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部国土面积的64%;我国2.2名万公里陆地边境线,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全国绝大多数市、县都有两个以上民族共居。
  现阶段,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而且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发展的经验表明,依靠科技和教育,从培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人手,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的必由之路。
  发展职业教育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要而有效的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骨干职业学校,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民族职业教育不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到1997年,我国西部大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低于50%,总体数量、规模相对较小;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以及办学形式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民族地区忽视职业教育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其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办学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号召,将对我国跨世纪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科教兴国的落实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我国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众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要顺利地进行西部开发,必须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这也要求加快发展民族职业教育。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的两个文明建设。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
  改革和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既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更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现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探索符合民族特点和民族区域特点的发展路子。
  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必须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
  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居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始终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逐步建立起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突出,结构优化,层次完善,布局合理的民族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能够主动适应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在现有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逐步做到每一个乡镇的教学点都有卫星接收设备和完整的电教设备,力争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使初中阶段的毕业学生普遍掌握一两项脱贫致富的实用生产技术。在经济相对较好地区使农村初:高中阶段的毕业学生普遍掌握适应农村产业化需要的生产技术,使之获得“绿色证书”,适应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和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需要;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要继续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制度,逐步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人制度,使城镇劳动力先培训、后就业。
  到2005年,要使民族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比例达到50%左右,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要超过50%;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兴办了批骨于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每个县(旗)应首先办好一所。在人口特别稀少和居住分散的地方也可每个地区(盟)办好1—2所,在个别条件好的地区(盟)、县(旗)可办好国家级或省级重点1-2所,以发挥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科技推广、生产示范、信息服务、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办学路子
  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在民族地区的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
  要加强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同的地区分别确定不同的发展规模、速度、目标和模式,使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的发展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在城市要加强教育与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要积极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主动为促进劳动就业服务。
  要实行三教统筹,综合考虑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速度、规模、比例和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学校的布局结构,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在专业设置上,要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需要’重点保证资源开发及支柱产业发展的需求。在农村要进一步把职教和扶贫结合起来,使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有机地衔接配合起采,使智力开发、经济开发、扶贫开发和,“星火”、“丰收”、“燎原”计划项目的实施能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坚持多层次、多规格、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培训网络。根据现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应以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三加一”、初二分流;四年制初中等),广泛开展职前职后的各种职业培训,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学形式上,更加灵活多样,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结合;学年制与学分制结合,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加强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实用技术的训练,同时实施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造就一大批“学得好、用得上、留得住”的、能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专门人才。加强与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农技推广站的合作,形成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互联网络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远程教育,逐步建立覆盖民族地区的信息、技术、教育一体化的综合性立体网络。使教育资源能直接有效地服务于民族地区的各项建设,有效地降低民族地区由于环境、交通等自然条件造成的教育上的高成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集体、个人兴办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要求,进一步把各方面的职责具体化,落实企业承担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兴办和支持赞助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形成合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在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资源结构,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校办产业,促进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产业单位联姻,组建各类产业的生产经营联合体,走以产促教、以产养校的路子
  四、进一步制定、完善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要推进现有招生制度、职业教育证书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人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等类专业实行“宽进严出”的政策,凡取得初中毕业文凭者,可不限年龄免试入学,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建立健全地(盟)、县(旗)、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学校毕业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对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指导和推荐服务。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并优先聘用获得双证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健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完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办法,明确对各类劳动者的岗位要求,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
  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和保障机制。各地在保持与普通学校同样拨款水平的基础上要逐年增加投入、中央拨给各省、自治区的城乡职教补助费,要划出适当比例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在地方财力中所占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并在职业教育征地、基建、购置设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给予必要照顾;各级民委要安排一定经费支持职业技术教育;要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对某些办学成本高的专业可适当提高学生的收费标准,也可通过合适的途径,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或部门支持办学等;在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上,要严格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民族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机制。
  要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和职业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建设的50个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部委、地方所属的高等院校或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更多地承担为民族地区培训职教师资和管理干部的任务。要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和留住更多高水平的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使中等职业学校的师资基本达到任职资格标准,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和职业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国家在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时,要安排一定的名额对口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定向报考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制定具体措施,吸引更多普通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等。要实行专兼结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教教师的用人制度,把部分科技人员、能工巧匠充实到职教师资队伍中来。
  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加强专业结构、课程结构的调整,制定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针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类型、经济结构的现实需求及语言环境,组织并指导开设、编写具有当地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和相应的教材。
  积极开展与东部发达地区间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促使经济扶贫与智力扶贫更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现有的省与省之间职业教育对口支援的力度。已建立合作关系的省、自治区应鼓励双方的地区与地区、学校与学校之刚加强合作,结成对子,共同协商合作的内容、开发的项目,走智力扶贫、共同开发、互惠互利、良性互动的路子。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将认真总结交流与合作的经验,评估、表彰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
  五、加强宏观指导与统筹领导,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
  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指导。教育部、国家民委将适时研究制定民族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认真检查各地落实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指导、解决。
  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领导伪力度;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协调领导机构,做到各有关部门职责分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的重任。
  建立健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与各级民委要依据《职业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各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民族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县(旗)可以每两年一次对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进行评估,促使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真正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加强职业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大胆提拔和使用懂教育、懂经济、懂管理,德才兼备、开拓进取的人才,同时要深入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整体功能和效益。&您当前的位置: >>
3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发布时间:   来源/作者:   关注度:599
攀办发[201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推动幸福攀枝花建设,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攀委发〔2011〕6号,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近期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现就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以下简称民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是落实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市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在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继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之后,又一个在全省率先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州,对促进我市教育公平和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中职免费教育先从少数民族地区做起,对于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改善民区劳动力结构,促进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区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幸福攀枝花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范围、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凡属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费教育。
  (二)免费标准:对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就读的民区学生实施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政策。具体标准是: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200元;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弥补;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按学制三年的标准执行,补助时间1年。
  (三)资金分担比例:
  1.免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标准补助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标准补助学费。市、县(区)需承担公办学校学生每生每年400元、民办学校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的资金。
  2.补助生活费:中央、省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350元的助学金。市、县(区)需承担每生每年150元的资金。
  3.免住宿、书本等杂费: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除每生每年1500元的住宿、书本等杂费。资金由市、县(区)承担。
  以上由市、县(区)承担的资金由市、县(区)按照4:6的比例分担。
  三、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定程序
  (一)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认定以学期为单位,实行动态调整。
  (二)申请、复核、审批和发放
  1.申请。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将《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和《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对于原在校学生,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发给学生,学生领取后按要求填写。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和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学生交所在县(区)教育、民宗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开学一周内,学生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核。每年9月20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户口本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
  3.审批。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对享受免费政策学生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委审批。
  4.发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的免费学生人数和金额,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资金下达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为每位免费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学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上。下拨的住宿、书本等杂费由学校统一进行支付。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民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要加强对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学校落实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体系,各学校要把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做好实施免费政策的各项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各级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把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各乡(镇)、各县(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初中阶段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家长切实了解免费政策,动员、吸引更多民区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为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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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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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75-1600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 职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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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业教育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民族职业教育面临着职业资源不足和办学能力不强的困境。民族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有:继续加大经费投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更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改革。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职业资源;办学能力
一、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虽然一直重视民族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我国的民族职业教育仍然面临着职业资源不足、办学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职业资源不足
1.职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师资是发展民族职业教育的关键。然而,相较于其他地区,民族地区职业院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较低、数量不足、招聘困难、结构不合理、水平不高以及教师专业培训不足。第一,教师学历达标率较低。与其他地域相比,民族地区职业学校的教师学历普遍偏低,低于国家教师法规定的水平。以贵州省为例,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全国为85.95%,贵州省为81.47%,而贵州省民族地区的比例则为70.23%〔1〕。第二,教师数量不足,专任师资招聘困难,流失严重。一是职业教育师资总体数量不足,技能课教师紧缺。以贵州黔东南州为例,按《贵州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任课教师“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须到40%,实际上“双师型”教师在中职学校的比例还不到20%。各中职学校不仅教师数量不足,而且专业结构严重失衡,教师大多来自于普通中学的文化课教师,导致中职学校处于“非普非职”的尴尬境地〔2〕。二是职业教育师资招聘困难。无论是专任教师还是兼职教师,职业学校的招聘都极为困难,特别是技能型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优秀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的缺乏成为制约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三是职业教育教师流失严重。由于民族地区特定的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职业学校工作条件较为艰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都低于区域内其他类型学校,与外部学校相比差距更为明显。第三,教师结构不合理。一是学源结构不合理。目前民族地区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大多是工科高校相关技术类专业毕业生,但数量不多,且“留不住”;基础课教师大多是综合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存有“得过且过”心态;而文化课教师大多来源于普通中学的“被淘汰者”,他们“怀才不遇”,无心教书〔3〕。二是任职结构不合理。文化课、基础课教师严重过剩,两者大约占到总数的70%以上;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两者占不到30%。三是职称晋升困难,高职称人才较少。如湘西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1137名教职工中,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13人,占1.14%;副高级职称的教师69人,占6.07%;中级职称的教师345人,占30.34%;初级职称的教师257人,占22.6%;无职称的教师69人,占6.07%〔4〕。第四,师资专业素质不高。一是教师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二是教师知识结构与职业技能整体水平较低,老教师技能水平不高,青年教师知识结构不完善,专业教师大多没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是教学手段运用和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第五,教师专业培训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当前民族地区的职业院校教师大多只参加过县、校级的课程培训,省级培训和国家级培训很少,而且培训的质量不高。参训教师普遍反映培训课程设置不合理,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的类型结构也不恰当。由于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培训机制不完善,在参训教师普遍缺乏生产一线经验的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一味追求“双师型”培训,导致培训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水平〔5〕。
2.职业院校招生困难
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学校面临着生源不足的困境。一份调查显示:少数民族地区中等技术学校(中专)招生数不断下降,农业学校尤为明显;一些中职学校的水分很大,招生总数虽没有下滑,但这些学校办了很多面向高考的普通班,而不是面向就业〔1〕。生源不足一是由于招生考试的制度性安排;二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导致的普通高校大幅扩招,进一步加剧了职业教育的生源危机;三是“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作祟,上学就是为了当官,当工人不需要上学。
3.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经费紧缺,资金投入不足。当前,各职业院校教学条件、教学设施等“硬件”建设落后,实训设施严重缺乏,实训基地几近空白。造成经费投入不足的原因一是由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困难,不可能有充足的教育经费投入到职业教育中来;二是由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偏好,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更倾向于投资普通教育;三是没有建立健全经费筹措和保障机制。
(二)办学能力不强
1.办学理念落后
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尚未突破封闭的状态,盲目性和随意性较突出,鄙薄和轻视职业教育的心理氛围相当浓厚。一方面,受传统教育特别是汉族地区教育影响严重;另一方面缺乏对少数民族独特心理与文化的研究,各院校仍以普通教育模式为主,计划经济影响仍在,市场观念不强,不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办学模式单一
第一,学制安排不灵活。民族职业院校仍然坚持传统的学历办学导向,学制一般设为多为3年或“3+1”年(3年理论学习,1年实习),学生大多住宿,很少面向社会招生,注重对学生正规长期的技术教育,难以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接受技术教育或培训的需求。第二,专业和课程设置不合理。当前民族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设置问题主要表现为文化基础课与专业技术课的关系问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问题、职业教育体系知识与乡土知识的关系问题〔6〕。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是由于学校工作重心的偏离,大多数院校生源紧缺,招生是学校的重心,有意或无意忽略了专业和课程设置;二是由于学校管理者与教师进行课程开发的动力不足,一般模仿普通高校课程,重理论课程、轻技能实训类课程;三是学校一般是根据教师“量体裁衣”,而不是根据市场与社会需求。第三,教学内容陈旧。由于办学条件的制约,职业院校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都过于陈旧,缺乏实用性和有效性,甚至与社会需求相背离。一是大多采用东部发达地区同类职业院校的教材,违背了职业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如区域差异、环境差异和文化差异等;二是忽视了民族地区学生的知识基础,课程内容偏难;三是普遍缺乏对本地区经济社会状况的调查,民族地区经济形态以农牧业、旅游业等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而教学内容偏重于工业,与地方经济“脱轨”。第四,教学手段和方式落后。目前民族职业教育基本采用普通教育的教学模式,重理论讲授、轻实践实习,“一张嘴、一支笔”,很少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把职业教育办成了普通教育或高等教育的压缩版。相较于其他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更明显,实践或实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民族地区各职业院校虽说也有实习,但一般在最后一年才让学生实习,实习期间并没有后续管理服务,期满颁发毕业证了事。甚至有的学校成了某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经费筹措渠道
根据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信息,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普通高中为2742.01元,比上年增长8.64%;职业高中为3578.25元,比上年增长16.14%;普通高等学校为7899.07元,比上年下降4.74%。从数字上看,职业高中投入增长最快,但是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全国2013年职业高中的生均经费应达到6937.29元。而且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还有学生的学费、赞助费、捐赠等筹措渠道,职业学校则基本上完全靠政府投入。不同于其他教育类型,职业教育需要有专门的实训基地、不断更新的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以供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等。要想保证学生获得高质量的实际动手训练,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满足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政府必须继续加大对民族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引导行业、企业、个体等社会力量支持或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拓宽经费筹措的渠道,以实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
(二)更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
民族地区职业教育首先应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风俗民情的充分调研,坚持走民族特色、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其次,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应走出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封闭办学路径,积极吸引行业企业、社区、家庭乃至个体参与到办学中来,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办、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再次,完善民族职业教育体系。一是加强职业教育初、中、高层次的纵向衔接以及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横向沟通,建立教育“立交桥”;二是积极开展岗前、在职、专项培训教育,建立职业继续教育体系;三是加强学校与产业、行业、企业间的联系,提升人才培养的匹配性。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职业院校师资建设的重中之重。政府除加大经费投入外,还要协助学校拓宽师资培训经费筹措的渠道。一是帮助、协调学校聘用行业企业中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线企业师傅、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二是建立专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定期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三是建立“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多形式开展职业教育院校师资结对援助。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校企合作培养等方式,扩大“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集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于一身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次,加强对民族文化传承教师的培养。一是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需要,协调、支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艺大师以及优秀民间艺人等参与教学,聘请他们担任学校的专职或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学校顾问等;二是设立民族文化传承客座教授(专家)岗位,有条件的院校可以设立大师专家工作室、民间传习所,鼓励民间大师或艺人,如歌师、舞师、工匠、建筑师等带项目或经费进学校。最后,为教师职称晋升、学历达标的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一是对职业学校的职称评定给予倾斜,鉴于职业学校的特殊性,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定与普通高中分开,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校分开,评职所需要的入门条件标准适当予以放宽。二是鼓励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学位,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那些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职人员,给予带薪脱产去国内知名大学学习深造的机会;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或国内外一些大学进修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四)创新人才培养
首先,合理设置专业。民族地区的专业建设必须以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区域民族特色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对各类人才的要求为依据,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状况及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遵循职业岗位(群)对技术的实际需要,依据市场变化灵活地设置专业,并制订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同时科学地调整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的规范化。其次,科学设计课程结构。一是文化基础课必须坚持基础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为学生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奠定必要的文化基础和知识基础;二是专业课必须体现专业特点,课程设置必须依据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特点,随时关注地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变化,依托行业企业需要,跟踪市场需求,适时调整课程结构或设置新的课程;三是加强民族文化传承课的开发,在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依据本地民族文化特色,适时开发民族文化课程,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再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与本地行业企业支柱密切配合,以“工学结合”“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农学结合”等形式为本地企业和社会提供“订单式”服务,突出产学研的结合,促进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最后,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改革要紧紧围绕“育人”这一目标,一是在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基础上,以就业为导向灵活安排学制;二是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科学技术的革新及时删除冗余或陈旧内容并添加新的内容;三是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重视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尊重地方文化特色,积极推进优秀文化进课堂。
作者:陈建录 张菲菲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周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调查〔J〕.当代教育论坛,2004,(3).
〔2〕关玲,肖亚丽.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问题与对策———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J〕.毕节教育学院学报,2009,(7).
〔3〕王国超.武陵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困境与路径———基于教育“三要素”视角〔J〕.继续教育研究,2012,(8).
〔4〕杨玉兰,杨琳,谢萌.我国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湘西自治州为例〔J〕.现代教育论坛,2008,(12).
〔5〕段洁.海南省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J〕.职业教育,2013,(5).
〔6〕罗廷华.浅谈我省贫困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问题〔J〕.贵州民族研究,1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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