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农村信用社代贷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在线咨询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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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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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商业银行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管理手段都有了较大的改变,信用风险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农村信用社业务种类单一,收益性资产几乎都是贷款资产,风险集中度相当高。贷款资产的安全决定着农村信用社整体运行的安全,因此,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引导农村资金回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农信社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信用风险进行化解与防范是很重要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中国论文网 /3/view-4754883.htm  信用风险的理论基础   (一)信用风险的涵义、特征   随着风险管理技术的进步,近年来出现了定义信用风险的新观点,新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应包括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从信用风险的范围来看,产品的日趋多样化和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交易越来越复杂,信用风险的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业务,而是涵盖了外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以及一切由于契约形式所确定的实际或潜在的金融交易中。   信贷信用风险由于具有收益和损失不对称的风险特征使得信贷信用风险的概率分布向左倾斜,并在左侧出现“肥尾”现象。道德风险在信贷信用风险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借款人掌握更多的交易信息而处于有利地位,放款人所拥有的信息较少而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会产生所谓的道德风险的问题。信息不对称的另外一个结果表现为授信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不如市场价格变化那样容易观察,因而贷款银行对信贷信用风险的了解不如对市场风险那样及时和深入。尽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会受到诸如经济周期等系统性因素的影响,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取决于与借款人自身情况相联系的非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如贷款投资方向、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借款人财务状况甚至借款人还款意愿等。因此,多元化投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管理原则更适合于信贷信用风险管理。最后,贷款的持有期限一般较长,即便到期出现违约,其频率也远比市场风险的观察数据少。数据缺乏的特点是造成使用VaR方法来衡量信贷信用风险比衡量市场风险困难得多的主要原因。   (二)信用风险形成的原因   1、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理论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于1977年在其发表的经典论文《次品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中率先提出的,主要的贡献在于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次品市场的研究,并建立了关于信贷市场中逆向选择问题研究的模型。依据该模型,即便投资者有充裕的自有资本,但由于其厌恶风险,所以只有当项目比较差、风险较高时才会到外部融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金融机构在放贷决策前便已经产生了逆向选择,造成信用风险。   2、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代理人总是在获得资源的使用权后倾向于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策略或方案,从而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的一种危险行为。借款人出于自己利益考虑,违反合约规定,改变资金用途投向高风险高利润的项目。若投资成功,借款人可获得高额收益;若投资失败,则最终的风险和损失则最终可能由银行来承担。在此种情况下,银行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但却要承担全部的高风险和损失。   3、信贷市场的寻租   关于信贷市场的寻租模型的讨论是建立在银行内部的上、下级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委托与代理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作为管理者的委托人其所拥有的信息相比于作为被管理者(信贷人员)的代理人总是不完全的,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委托人的收益目标是在获得确定的贷款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实现的风险最小,而代理人则是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这就是信贷有权人员的寻租行为,其关联的一面则是借款人为获得一定经济租的寻租行为。其结果必定是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引致信用风险。   (三)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用感知,判断或归类的方式对现实的和潜在的风险性质进行鉴别的过程。适时、准确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现在金融机构业务的日益多样化以及相关风险的复杂性极大地增加了风险识别的难度,延误或者错误判断都将直接导致风险管理信息流动和决策的失效,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风险损失。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通过系统化的发现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种类、性质,分析风险是深入理解各种风险的内在风险因素,包括基本信息分析、财务状况分析、非财务因素分析以及担保分析等。例如某些宏观经济因素,如名义、实际GDP、失业率等都会对多数信贷业务产生影响。   2、风险计量   信用风险的计量是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的计量依赖于对借款人和交易风险的评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使用基于内部评级体系的方法来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并据此计算信用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通过对客户信息评级、债项评级、组合信用风险计量等多种手段来完善现代化信用风险管理要求。   (四)信用风险的控制   1、信贷限额管理   限额是对某一客户所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能够接受的最大风险暴露,它与金融产品和其他维度的信用风险暴露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经济资本配置等因素有关。限额管理对控制金融机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是很有必要的,其目的是确保所发生的风险总能被事先设定的风险资本加以覆盖。理论上讲金融机构只要确定总授信额度小于或等于客户的最高债务承受额即可,但具体数值的确定,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完全可以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2、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首先要进行贷款定价,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接着金融机构就要进行授权授信管理了,授信审批是在信用分析基础上,由获得信用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方或贷款申请人的风险评级,对其风险暴露进行详细评估之后做出信贷决策的过程,信用评估过程不仅反映信用决策结果,而且考验决策层的信用管理水平。
  3、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可以通过贷款转让和贷款重组来实现。贷款转让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又被称为贷款出售,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通过贷款转让,可以实现贷款风险的转移。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金融机构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面对原有贷款结构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农信社贷款信用风险生成机理   在中国的银行体系中,农村信用社属于“小银行"范畴,其规模小、“包袱”重、抵御风险能力低,没有有效的风险防范,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贷款信用风险更是当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最大风险。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从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所产生的,但是从更深层面上来说,引起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因素却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既有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足,也有借款人本身的原因,还与当前的农村金融环境密切相关。   (一)贷款主体分析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信用风险的研究十分薄弱,在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直接导致农村信用社无法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采取更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发放贷款的主体也是信用风险产生后的直接损失者,其内部管理的漏洞为贷款信用风险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农村信用社在自身经营以及贷款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风险不能在可控范围内得到发现并及时化解,最终导致信用社大量贷款的损失。   1、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分析   由于农村信用社底子薄、基础差、历史欠账较多,先天性的内外部制度缺陷形成了独特的风险机理,虽然通过几年的改革,经营情况有极大的好转,但长期困扰其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种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不但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率也降低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2、农村信用社技术操作分析   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的识别、管理手段不健全,在很多情况下,信贷经理判断是否存在贷款的风险大都凭经验,或是靠抵押、担保是否充足来发放贷款,忽视了按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和客户自身的信用程度来判断贷款风险程度。实际技术操作粗糙,把关不严,使得可以防范的贷款信用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理,最终导致损失。   (二)贷款对象分析   农村信用社一直以来都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无论是传统的种养业还是新兴的农村工商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都相对较弱,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天灾人祸,贷款无法归还,农民的风险就很自然地转嫁到农村信用社身上,形成损失。   1、农业为风险大的弱质性产业   农业属弱质产业,农民经营分散,规模小,在一定程度上仍是靠天吃饭,具有风险大、收益小的特点。农业的弱质性,使得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很难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农户投资农业已不能满足收益最大化的要求,农户缺乏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形成“融资惰性”。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投放在农业领域的款项难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现“惜贷”现象。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又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因而每当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极易造成大批贷款户因财产、生产的严重损失而难以偿还借款。另外,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机制正处于健立和健全阶段,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最后往往被直接转嫁到农村信用社身上。   2、农业生产经营部规范   农村信用社的债务人包括农户和企业(主要是乡镇企业)。普通工商业企业资金活动透明度高,能够通过企业账表和银行结算渠道清晰完整地反映出来,便于银行通过资金监督掌握贷款的放与收。而农业生产的基本投资单位实际上是经营农户,他们的资金活动一般游离于银行结算渠道之外,也没有账表进行完整的反映。农户货币收支和实物收支的同时并存和相互转化,贷款和储蓄的同时并存和相互转化,使得资金活动更加盘根错节,资金运用轨迹十分模糊,难以分辨出银行贷款的真实占用位置。贷款是被生产占用了还是被生活挤用了,是占用于实物还是占用于货币,或是转化成储蓄;货币收支是表现为可以归还贷款还是表现为需要贷款,等等。对于这些,农村信用社很难全面准确地加以监督掌握,从而给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3、农民保险意识淡薄   由于农业本身为弱质性产业,农业自身特殊性决定了从事农业活动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农业保险就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发展农业保险不仅有助于广大农民规避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而且有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满足更多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事实上,如今我国农业保险已经有对养殖业的保险项目,山东省人保目前共有农险类条款22个,但有保费收入的仅仅是小麦雹灾、火灾以及林木保险等几个险种,农民长久以来形成的定势思维,对保险持不信任态度,只关注投保所花费的费用,不去考虑如果产生风险可能带来的后果,不愿意投保,一旦产生风险引起损失就转嫁给农村信用社带来损失。   (三)贷款环境分析   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信息闭塞,缺乏有效的经济、法律氛围,社会信用环境差、信用体系不健全,使农村的整体环境得不到相应提高。而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客户繁杂,一方面赖账户、钉子户在有些地区还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信用缺失涉及自身及所属企业的款项不予归还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极大的风险。   1、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的信用风险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是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一种信用关系,也是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而作为委托人的农村信用社,明显处于信息不利地位,而作为代理人的借款人,却处于有利地位,特别是这种信息非对称,往往是恶性(主观)违约发生的一般基础。在初始阶段,借款人对于自身的禀赋、盈利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战略远景、未来财富占有的波动可能性、宏观因素影响等方面都拥有私人信息,即在事前阶段拥有信息优势,因此在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就能以低的成本取得更多贷款,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在主观上具有隐藏、掩饰自身缺点的动机。正是由于这些非共有信息的存在,使得农信社放出贷款的实际风险要大于所观察到的风险,存在着信用风险。在农信社放出贷款后,对于项目的实际投资及资金运用,农村信用社很难像借款人那样准确把握资金流向,同样存在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关于贷款用途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也是信用风险的重要来源。农信社出于债权保障的考虑,当借款人贷款时为减低风险往往会要求其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担保等措施来预防贷款风险,而农村信用社对企业抵押、质押的资产的真实价值却处于信息弱势状态。从上述分析来看,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也构成了农信社与贷款人信贷博弈中贷款人发生恶性违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2、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目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对信用不重视的现象,虽然近几年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旦借款人不守信用赖账不还,农村信用社将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追缴,而且追回的比例不高,目前对借款人也没有非常明确的惩罚措施,起诉至法院后是否能够追回贷款也是未知数,因此当不守信用所带来额外受益大于所受到的惩罚时,借款人自然选择赖账不还。   3、社会体系保障不健全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处于非规范化、非系统化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覆盖面还太小,并且主要限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和落后贫困地区约大部分农业人口依然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境地。据我们在东平地区的调查,在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地区,消费性信贷占有较大比例的,这部分贷款主要用于婚丧嫁娶,助学贷款以及重大疾病等贷款,助学贷款由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不稳定性以及流动性较强的特点,造成了一定的收回困难,而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重大疾病贷款的按时归还率较低,据调查,重大疾病贷款有60%-70%都无法按时偿还,成为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   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类服务于“三农”的特殊金融机构,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不仅需要农村信用社自身遵循市场化的发展规律,在经营理念、管理体制改革上以及提高风险管理方面下工夫,还需要国家、政府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金融环境的建设,为农村信用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这样才能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作用。   (一)加大对贷款对象的扶持力度   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及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实际情况,国家应考虑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经营种养业保险的农业保险公司。农户在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种养业保险单证。这样,在借款人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损失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体,以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为辅的组织体系,并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涉足农业保险领域,以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化解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方向是为“三农”服务,其贷款流向主要是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信贷资金。由于农业产业在我国现阶段仍是弱质行业,因而贷款的风险保障要比其他行业更低。虽然业主的农产品预期收益不菲,但由于农产品流动性和保管上的特殊性,也使抵押无法落实,此种情况下不得不迫使农村信用社创新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向农业投人信贷资金,就其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要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适时推出农业保险的保障制度,一是保障农民的利益免受损失,二则保障农村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又有利于保护和调动信用社信贷资金真正向农业转移的积极性。   (二)创建良好的贷款环境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农村信用社要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保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路子,拓展评定范围,扎实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依靠党委和政府,注意发挥好村委会、居委会、专业市场管委会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在信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对获得信用等级评定的个人和单位,要在利率政策、信贷服务、办贷手续上给予倾斜和优惠,调动各方面参与信用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首先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努力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为信用社会的建立提供政策环境。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应联合其他金融机构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步伐。要搞好征信建设,建立起真实、准确的客户信息档案是其基础和前提条件。同时,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在调查一笔贷款时,要登录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查询并做好记载。贷款审批委员会在讨论时,首先就要看这家企业的信用记录以及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一方面减少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借款人的信用意识。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银行相比,目前主要差距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机构上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独立性还不强,内控管理混乱:二是信用风险识别、管理技术较落后,不像商业银行那样有能够精确、科学地把握客户偿债能力的工具和水平,可以把信用风险有效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同时防范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的发生需要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各有关机构的通力合作,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金融环境的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为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大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力度,使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与经营现状及环境相适应;第二、提高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充分利用信用风险工具,客观评价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提高决策水平;第三、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推进客户及社会的信用生态环境建设,使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外部环境不断好转。   综上所述,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迫在眉睫,尤其要对农业贷款信用风险加大管理。由于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存在于从贷款的前期调查到后期收回的全过程中,其中,有贷款主体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的因素,有贷款户生产经营、个人信誉、社会环境、政府、自然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应单单看到其本身存在的问题,还应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农村信用社只有在任何时候都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放在首要位置,突出风险管理,重视风险管理,才能不断增强对良好投资机会的把握能力,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才能自身获得较好发展效益的同时更好地履行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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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信用社贷款诉讼时效管理
日 16:40:46 来源:
  近年来,我们农村信用社不仅加大了支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同时也加大了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但在清收过程中发现,部分贷款已经丧失了诉讼时效,从法律角度讲这些贷款已经丧失了最终寻求司法救助的可能,信贷资金安全已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保障。这除了给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增加难度外,更重要的是极易给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如何加强贷款时效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是摆在农村信用社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贷款丧失诉讼时效的原因  (一)信贷人员队伍薄弱,业务知识以及法律知识欠缺  一是个别信贷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由于农村信用社网点较多,每个网点的人员分布较少,一个信贷员要管理几百人甚至千人以上的贷款,人手少,工作量大,给信贷员保全信贷资产,维护贷款时效带来一定困难,再加之个别信贷员责任心不强,对贷款没有做到尽力去催收和签收催收通知书,导致贷款诉讼时效丧失;二是个别信贷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尤其是刚接触信贷工作的客户经理,对法律时效方面的知识更是一知半解,在维护贷款时效性、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缺乏主动性,没有真正树立风险意识,导致部分不良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信贷资金安全没有保障。  (二)借款户外出打工,无法签收贷款催收通知书   一是由于一些农户外出打工,经常不在家,致使贷款到期后信贷人员在送达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时,无人签收催收通知单;二是个别借款户因经营不善,为躲债而&打工&,无法取得联系,造成信用社无法实施债权的催收。  (三)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缺陷  部分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存在缺陷,信贷客户信息及信贷业务数据、文件、资料收集不完整,且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导致重要的书面法律证据如借款合同、协议、承诺书、催收回执等遗失或残缺不全,影响诉讼执行的效力。  (四)重视贷款的发放,忽略不良贷款清收  部分信用社只注重贷款的发放,片面追求贷款净投放任务的完成,而放松了对贷款的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的清收,从而导致一部分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贷款丧失诉讼时效。  (五)考核机制不健全  农村信用社对贷款诉讼时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信用社没有制订贷款诉讼时效的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以及应承担的后果,贷款诉讼失效丧失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组织各基层网点的信贷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以及信贷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时效中断和中止等重要的法律概念,学会准确界定时效内贷款诉讼时效届满日,增加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债权的意识和能力。纠正其对有关诉讼时效问题的错误认识,提高其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延续诉讼时效期间、保全不良贷款债权的能力。  (二)加强贷款管理,确保诉讼时效  一是加强贷款管理,严格发放每笔贷款。信用社要从法律的角度严格审查每笔贷款及担保手续,防止审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是要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要彻底扭转&重贷轻管&的现象,必须做到:贷前调查要落实,贷中审查要严格,贷后检查要到位,稽核部门、信贷部门要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常规审计,县联社按月通报,按月考核结算,建立诉讼时效台账,落实清收与保全责任,防止出现新的超时效贷款。同时要加强信贷档案管理,建立信贷信息采集卡,由信贷员专夹保管,遇岗位变动时做好移交,保证客户信息的及时更新、延续性。  (三)多法并举,采取多种方式延续贷款诉讼时效  农村信用社要采取多种方式延续贷款诉讼时效,信贷人员是贷款诉讼时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信贷人员要及时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其中逾期贷款原则上每年催收不得低于一次,信贷人员要每月检查贷款诉讼时效情况,特别是贷款诉讼时效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未签收借款催收通知书的到逾期贷款,应提前两个月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和保全,同时还要负责每户贷款催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若贷款出现风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以下措施延续贷款诉讼时效:一是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催收;二是还贷结息催收;三是采取在其他贷款事实文书上签字的方法;四是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五是利用村委会出具证明的方法;六是利用邮寄送达;七是公证催收;八是照片及音像方式催收;九是利用电视、报纸公共媒体公布;十是对有意逃、废债的钉子户依法起诉。  贷款诉讼作为维护债权,延续贷款时效的最后手段,要慎用、少用,非不得已最好不要使用,诉讼后信用社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影响社内工作。诉前准备工作必须扎实,尤其是有争议、或是已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贷款,一定要起到&诉一户,清一户,清一户,震一片&的作用。&&& 总之,对于信用社的借款案件,原则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信贷人员要积极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催收,防止超过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范围的,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证明信用社向借款人主张了权利,进行了催收,就可保全诉讼时效。
【作者:张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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