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牌价衍生品有这个产品名字么?

外汇衍生品 -
我国外汇最早起源于1997年,当时由于汇率相对比较稳定,还不是很,真正的衍生产品应该是从号正式,人民币向灵活的进行过渡,随着浮动的增加,市场主体对于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货币的管理要求有所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外汇衍生产品主要是远期和掉期的产品,和目前还没有出现。银行对客户的远期产品是从1997年开始,到2005年的8月份,放松了。2005年以后要求所有的银行只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衍生业务,和结售汇业务许可证,就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到目前为止,有将近80家银行,这里面包括一些外资银行的分支结构。在2005年8月,和外率管理局宣布推出银行对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交易的内容没有。
外汇衍生品 -
外汇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互换)和期权。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
外汇衍生品 -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基本特征有: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不需要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终结一般也采用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到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货款。&因此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杠杆效应。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
外汇衍生品 -
外汇衍生产品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主要包括:&(1)&外汇远期合约&外汇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日或某日前以确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金融产品。外汇远期合约是金融衍生产品中历史最长、交易方式最简单的一种,也是其他几种基本衍生产品的基础。近年发展较快的一个新产品是远期利率协议。&(2)&外汇期货&外汇期货是在商品期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金融期货的一种。外汇期货是承诺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购买或出售某一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契约。其数量、质量、交割时间都是已定的,唯一变动的是价格。外汇期货的合约交易对象为各种货币。&外汇期货交易原理和商品期货交易原理一样,都是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波动的趋合性,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时,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将趋向一致的特点。在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上品种、数量、交割期一致而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在一个市场上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上的损失,从而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的目的外汇期货交易主要的特点:交易是一种标准化约交易;交易是保证金交易;外汇期货市场是一个有形的市场;交易实行会员制和每日结制度;参与者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外汇期货交易中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法与一般商品期是套期保值方法基本一致,基本的方法可以采用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两种方法。&(3)&货币期权&货币期权是一权利合约,指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后,享有在约定的日期或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按买方的权利划分,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前者指买方有权以约定价格购买一定金融资产,后者指卖有权以约定价格出售一定金融资产。期权的买方享有购买或出售的权利,却没有必须购买或出售的义务。&(4)&货币互换&货币互换是交易双方同意按一定的汇率交换一定数额的两种货币,在协议到期时,双方按同样的汇率换回各自的货币。在此期间,双方根据交换的金额相互支付利息。随着金创新活动的继续,在传统的货币互换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互换方式,主要有:远期互换、指数互换、卡特尔互换、可断式互换、可展式互换等等。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主要活动涉及货币互换、货币期货以及上述交易的。从金融角度看,货币期货交易和利率互换一样,都与全球资本市场紧密相联。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独特之处在:外汇衍生产品的普遍性和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汇率波动,给企业在国外的筹资成本和国际组合投资的收益产生影响,从事跨国业务的企业集团或公司必须熟练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才能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5)外汇期权AETOS期权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新兴产品。AETOS美汇国际期权为顾客提供更有效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从而达到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与市场进行博弈。顾客可以通过缴纳固定额度的期权费的形式,获得相应的交易额度与交易期限。在获得的交易期限内,顾客的交易利润可以自由支配,而在满足一定的交易量的前提下,顾客交易的亏损将被从新注入顾客的交易账户中。
AETOS&OPtion&与传统英式期权与美式期权不同。顾客在支付期权费的交易期限内可以进行多次多头或空头的建仓与平仓,盈利可以提取,如亏损,期权合约将行权,重置账户。随着金融市场对交易量的需求日益增大,市场对新兴衍生品的关注点在向如何获取更大的交易量的方向转移。这点与传统期权定义的固定合约,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内行使期权合约的形式有很大的变化。
外汇衍生品 -
外汇衍生产品的功能在三个方面:&(1)&规避和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据统计,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投资中,系统性风险占50%左右,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传统风险管理工具如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和证券投资组合等均无法防范系统性风险,外汇衍生产品却能以&其特有的对冲和套期功能,有效规汇率等基础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2)&增强金融体系整体抗风险能力。&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规避和转移风险功能,可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转移至承受力较强的个体,将金融风险对承受力较弱企业的强大冲击,转化为对承受力较强的企业或机者的较小或适当冲击,有的甚至转化为投机者的盈利机会,强化了金融体系的整体抗风能力,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稳健性。&(3)&提高经济效率。这主要是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金融市场效率。前者体现为给企业提供更好规避金融险的工具,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后者体现为以多达2万余种的产品种类极大地富和完善了金融市场体系,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实现风险的合理分配,提高定价效率等。
外汇衍生品 -
外汇衍生产品最基本的四种类型&
一、&外汇调换交易:签订调换合同的双方同意在一定时期内定期交换资产。&二、&外汇期权交易:期权合同可以允许合同持有人在未来以今天确定的价格买入/卖出,而且还是一种权力,而非义务。&三、&外汇期货交易:期货合同的买方或卖方在开始交易时提交保证金,作为价格变化后的一种缓冲机制。保证金依据合同价格的变化,定时调整。&四、&外汇远期交易:与期货类似,但无保证金制度,是非标准化远期协议。&
外汇衍生品 -
风险与回报&
外汇衍生产品可避险保值也可投机获利,可降低风险也可蒙受风险,这种独特的双重性使衍生产品很难控制;因此外汇衍生产品有风险也有回报。
万方数据学位论文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商场现代化
为本词条添加和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您也可以使用以下网站账号登录: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18次
参与编辑人数:10位
最近更新时间: 10:40:59
贡献光荣榜人民币衍生品:境内不亮境外亮
人民币衍生品:境内不亮境外亮
自2002年人民币升值预期升温以来,境外人民币衍生品的交易变得越来越活跃。在2003年和2004年的高峰期日均成交金额超过了10亿美元。境外人民币衍生品正“芝麻开花节节高”,不断增加新的品种。而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境内人民币衍生品的发展则要落后得多。()日前,美国最大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宣布将于今年8月份推出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产品,为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增加了场内交易品种。()此前,境外市场已存在多种场外交易的人民币衍生产品。最为着名的是境外人民币不可交割远期交易(NDF),它于1996年开始出现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金融市场上,目前已成为交易最为活跃的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之一。此外,还有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掉期(NDS)以及与NDF挂钩的存款、人民币结构性票据等多个交易品种。()境外人民币衍生品是伴随中国经济的兴起而出现的。随着到中国的境外投资者越来越多,他们对管理人民币汇率风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强,而自2002年人民币升值预期升温以来,境外人民币衍生品的交易变得越来越活跃。在2003年和2004年的高峰期日均成交金额超过了10亿美元。()“境外人民币衍生品的出现,是基于预期因素产生的需求,而境内人民币衍生品受制于制度因素的影响,需求本身并不强烈,所以发展缓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曹红辉指出,人民币衍生品是为了管理利率或者汇率方面的风险而出现的。目前国内的利率和汇率均已开始市场化,但存、贷款利率还有不同程度的管制,汇率的波动幅度还不大,因此,总的来讲,投资者面临的汇率和利率的风险有限,这导致国内对于汇率和利率衍生品的需求还不够迫切。()虽然商业银行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已于1997年就在中国银行开始试点,但固定汇率制度下这一业务发展非常缓慢。自去年汇改以来,我国又相继在银行间市场引入了人民币远期和掉期交易,但成交也并不活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信息显示,目前银行间市场人民币远期交易每天仅成交几笔。()“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之间存在着竞争,境外市场对境内会有一定的替代作用。”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国际金融系主任潘英丽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她说,在境外市场先推出的情况下,一些跨国公司就可能选择在境外交易,这样在参与主体、交易量上会对境内市场造成冲击。但另一方面,境外先推出,可以在制度设计、产品定价等方面为境内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我国于去年8月份推出的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在初期,机构的报价就大多参考了境外人民币NDF市场的价格水平。但随着外汇头寸管理制度的改革,目前境内远期定价已回归利率平价理论。()利率平价理论认为,两种货币之间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的差异取决于两国利率间的差异,该理论一般作为远期汇率定价的基础。而境外人民币NDF市场的价格由于不涉及本币的交割,主要受到市场预期和供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投机成分较多,其人民币远期价格的升值水平往往超过以利率平价计算的水平。()从2006年1月份开始,国家外汇局首先对做市商银行实行了综合头寸管理办法,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并于5月份将这一管理方法推广至全部商业银行。这一管理办法的转变将远期头寸纳入到银行的整体头寸管理中,事实上促使银行开始采用利率平价理论进行远期定价,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境外人民币NDF价格水平的理性回归。()自5月中旬以来,境外人民币NDF市场贴水出现缩小趋势,与境内远期定价的差距也明显缩小。“所谓‘定价权’应该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取决于一个市场的成熟度。”潘英丽指出,“越成熟的市场,价格也越合理,越可能对其他市场的价格形成引导。”()但与境外相比,境内银行间远期市场还受制于多种因素的限制,成交清淡,发展较为缓慢。“中国要发展远期市场,人民币汇率必须要有更多的波动。”渣打银行高级经济学家王志浩说。他指出,由于当前市场对于人民币升值预期较为确定,人民币汇率的不确定性较低,这降低了企业通过远期交易来锁定汇率的积极性。()此外,国内对于企业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规定,也限制了企业的广泛参与。曹红辉也认为,只有汇率波动进一步加大、利率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境内人民币衍生品才会有更快、更大的发展。()但他进而指出,衍生品实际上是基于原生品风险的管理,在人民币无法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没有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境外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对境内的影响有限。随着境内市场的发展,人民币交易的主体主要会是在境内,境内市场也会成为人民币衍生品的“主战场”。
发表评论:
馆藏&42612
TA的最新馆藏江山股份: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 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未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第五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第六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第七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单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交割期限。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远期结售汇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章 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第十条 本制度规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具体包括:1、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所签署的与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累计合同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2、公司每年制定年度远期结汇交易额度预算,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预算中,报董事会审批。3、总经理是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日常管理人员,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4、公司财务部是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筹集、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联系。5、公司审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计监督。6、公司商务风险管理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法律风险管控,确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合法合规性。7、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第四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第十一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的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二)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操作,应以稳健为原则,结合销售部门的外币预测结果,以结售汇金额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为原则,根据境内外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核。(三)总经理负责审核财务部提交的交易方案,评估风险,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批复。(四)财务部根据已批准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五)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六)财务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检查是否与原申请书一致,若出现异常,需及时核查原因、联系金融机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经理。(七)财务部应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动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八)财务部应每季度将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总经理。(九)公司财务部根据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十)公司审计部应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每年度将远期结售汇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第十二条 参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信息。第十三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要求,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符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具体由审计部负责监督。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第十四条 在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第十五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应急方案及时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六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或者亏损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部应立即向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总经理应立即组织会议商讨应对措施,作出决策。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报告。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第十九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二十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 10 年。第二十一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开户文件、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 15 年。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和影响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制定并解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相关个股 |
| 所属行业:所属概念: -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年您在这里:>
外银衍生品交易须担保
时间:09年09月03日 15:13
扫描二维码
新财富微信
  据外电报道,中国将从本月十六日起实施一项新协议,以规范银行间国内金融衍生品交易。几家外资银行的律师和消息人士称,中国最大的五家商业银行正准备给外资银行设置高门坎,拟要求外资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它们的大股东在签署协议之前为其中国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根据中国新制定的交易规则,银行只能同已与之签订主协议的对手方进行交易。该协议最初将覆盖利率掉期,债券远期,外汇掉期和远期以及交叉货币利率掉期等现有交易。但据直接了解情况的外资银行人士称,五大银行要求外资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它们的大股东在签署协议之前为其中国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过,五大银行均拒绝就新安排置评。
  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在中国货币市场居于主导地位,提供多达80%的市场流动性。根据现有的协议,外资银行不需要提供信用担保即可与这些银行展开信用衍生品交易。倘若不能与这些银行进行交易,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将受到严重制约。有分析指出,如果外资银行同意承担交易违约责任,则它们必须拨出本可用来创收的资本。要求银行的大股东提供额外担保的做法在世界其它地区非常罕见,这可能使外资银行的衍生品交易面临更大障碍。
  据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中国境内的金融衍生品还比较基础,除了期货和期权等场内交易以外,商业银行为企业对冲风险提供的场外非标准化协议一般包括利率掉期,货币掉期,人民币远期结售汇等。而境外商业银行游说的复杂金融衍生品,内地目前存在的很少。首先是在监管上过不了关,二是国内没有这方面的实际需求。
  近日有消息称,一份名为《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的文件正在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牵头制订。《办法》将针对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并引导参与机构有序推进金融衍生品的创新。
文档附件:
扫描二维码
新财富微信
用户评论[]
匿名用户&发表&
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独家运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远期结售汇最长期限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