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知道投诉中心的投诉都是摆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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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 was encountered while trying to use an ErrorDocument to handle the request.呈贡新区景明北路上的红绿灯和摄像头是摆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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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原作者: howeryang
摘要: 今年年初行政中心开始办公,当时周围来往车辆不多,行使道路的十字路口基本不开红绿灯,多次发生交通事故。
近期通过的车辆越来越多,不仅是那种拉渣土的大货车行驶飞快闯红灯,连轿车也开始闯红灯了。
对此,我对 ...
今年年初行政中心开始办公,当时周围来往车辆不多,行使道路的十字路口基本不开红绿灯,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近期通过的车辆越来越多,不仅是那种拉渣土的大货车行驶飞快闯红灯,连轿车也开始闯红灯了。对此,我对呈贡的交警部门有两点疑问:一、既然花费巨资在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和监控摄像头,为什么不加于使用?二、在行政中心安排交警和协管员执勤来维持交通,但对闯红灯的行人和车辆视而不见,那么出派警力是作秀还是实际工作呢?
我想如果已经投入使用了,那那些闯红灯的车辆应该会被处罚,我就相信政府了,呵呵当前位置:
中纪委网上信访举报投诉不要成为欺骗人民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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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金鸣多次向山东省人大主任信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山东省人大主任也已经多次记录下我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可山东省人大主任及领导没有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责令有关部门依法认真查处和搞好法律监督。其行为意在包庇袒护违法分子。现请求党中央撤销或罢免山东省人大主任职务,或者给予严重警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国家森检察长和李少华副检察长已于日和日收到控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三年多查处不了个冤假案。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是怎么干的,只知道涉嫌袒护和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吗?人民检察院可不是养司法腐败分子的地方,人民检察院内的司法腐败分子比违法犯罪分子更可恶。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是否存在权钱法交易、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和贿赂公行?特别是人民检察长。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为什么要涉嫌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为什么不依法办案查处呢?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肃查处。& &控告投诉书控告(投诉)人:张金鸣 男 汉族 日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楼一村被控告(被投诉)人: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号控告投诉事项控告人控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因控告人控告桓台县公安局领导(副县级,理应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查处)及干警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伪造证据、刑询逼供等涉嫌渎职犯罪一案,(事因: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说我张金鸣用手机发信息骂山东省淄博蠕墨铸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原桓台县唐山镇党委书记为由,并以涉嫌侮辱罪对我张金鸣非法拘禁14天和取保候审近九个月,还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意图使我张金鸣受到刑事处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没有对控告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认真核实和调查的情况下,以‘你反映的问题,经查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决定维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为由,枉法作出[2009]01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2009]01号复核信访答复意见书是在有意袒护和包庇违法分子。控告人特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和投诉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认真查处,以维护司法公正。控告、投诉事实与理由一、日上午约8时左右,我张金鸣在公司车间内上班工作时,不知什么原因被桓台县公安局的公安人员从车间内带走,并非法拘禁我三天二夜,不让我吃饭,不让我睡觉,昼夜轮番对我审讯、踢打、指供、诱供、逼供等逼取口供.桓台县公安局的公安人员告诉我张金鸣:‘没有你们公司董事长告你,我们也不会无怨无辜找你的,不就是用手机发信息骂人吗?你还是自觉承认了吧,你的董事长只是叫我们问问事是你干的吗,你承认了,就可以继续回公司上班,此事我们不说,没有人知道.我们都告诉你了,不就是用手机发信息骂人吗,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承认了,给你们公司领导董事长留个面子,我们也好回去向领导交待’.公安人员用手打我的脸,用脚踢我的腰,把我铐在铁椅子上很难受没法动身,逼我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并逼我承认.桓台县公安局的公安人员非法逼取口供后,于日下午约3时对我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间,桓台县公安局的公安人员又对我指供、诱供、逼供等逼取口供.并逼我给公司董事长和原唐山镇党委书记写悔过书、检查、亲笔供词等,逼我承认错误,并承认是我所为.桓台县公安局于日对我采取取保候审后释放了我.在取保候审期间,桓台县公安局于日就此案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因我没有用手机发信息骂人,也没有过任何违法的行为和事实,桓台县公安局于日以“因案件未达到公诉案件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为由撤销了案件.二、事实证明,我张金鸣没有用手机发信息骂人,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此案是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渎职枉法、栽赃陷害、违法乱纪制造的冤假案. 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三、因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制造的冤假案,严重侵犯了我张金鸣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其渎职枉法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涉嫌犯罪。我张金鸣于2006年5月份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桓台县公安局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于日以“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为由,作出桓检反渎不立[2007]1号不立案通知书。我张金鸣对该不立案通知书不服,于日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于日又以“没有发现桓台县公安局犯罪事实”为由,作出桓检复字[2007]1号复议决定书。因我张金鸣没有用手机发信息骂人,故对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立案通知书和复议决定书不服,并多次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上访、申诉和控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于日以“你反映的问题,经查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决定维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为由,作出[2009]01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因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根本就没有对该案件认真细致的调查和核实,意在袒护和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控告人今特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和控告,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四、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的[2009]01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写“我院组织专人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和调查”。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都核实和调查了什么?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五、 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于日上午8时把我张金鸣从公司车间内拘走的,一直拘禁到日下午3时并对我刑事拘留。桓台县公安局只是逼我在传唤通知书和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字按手印,并没有送达给我张金鸣。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公安局在刑事拘传我张金鸣时,桓台县公安局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张金鸣有犯罪事实和行为与案件有关?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张金鸣拘禁三天二夜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使用什么方法对我拘禁的?桓台县公安局是依据什么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和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张金鸣拘传拘禁的?桓台县公安局从日约8时开始一直拘禁至日9时,根本就没有放我张金鸣回家。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张金鸣的传唤通知书和监视居住决定书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使用什么方法送达给我张金鸣的?桓台县公安局公安人员于日逼我张金鸣签字的监视居住决定书,至今也没有解除。为什么至今还没有解除?桓台县公安局从日约8时至日下午3时对我张金鸣的拘禁是否合法?桓台县公安局在日约9时至日下午3时对我张金鸣拘禁期间搜集逼取的口供是否合法?试问,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询逼供是什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我张金鸣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什么核实和调查?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六、桓台县公安局是于日下午3时对我刑事拘留的,一直刑事拘留到日上午9时对我取保候审。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刑事拘留时,桓台县公安局是掌握了我张金鸣什么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对我张金鸣刑事拘留的?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犯罪事实是我张金鸣实施的?桓台县公安局又是掌握了我张金鸣什么犯罪事实和犯罪事实证据对我张金鸣延长刑事拘留的?桓台县公安局从日约8时开始一直拘禁至日9时,根本就没有放我张金鸣回家。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张金鸣的延长拘留通知书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使用什么方法送达给我张金鸣的?(注: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张金鸣刑事拘留期间逼我写检讨、亲笔供词、悔过书。桓台县公安局在第二次(约日)提询我时,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录过像,请人民检察院查看录像,桓台县公安局的录像上怎么没有录制是怎么逼我写检讨和亲笔供词的?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的录像上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不录像?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逼我给公司董事长和原唐山镇党委书记写悔过书呢?桓台县公安局和公司董事长、原唐山镇党委书记是什么关系?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徇私?)。试问,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询逼供是什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了吗?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七、桓台县公安局于日对我张金鸣采取的取保候审。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公安局对我张金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时,桓台县公安局查清了我张金鸣什么犯罪事实和掌握了什么犯罪证据对我张金鸣采取取保候审的?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吗?桓台县公安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侵犯我的权利?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了吗?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八、桓台县公安局于日以我张金鸣涉嫌侮辱罪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桓台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中写“经依法侦查查明:2005年11月以来,嫌疑人张金鸣为发泄对公司(淄博蠕墨铸铁公司)领导的不满,多次购买手机充值卡并用手机给公司内及社会上的人发送内容辱骂公司董事长及原唐山镇党委书记的语言的短消息,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公安局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立案侦查的?桓台县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桓台县公安局查明了什么?我张金鸣对公司领导谁不满?桓台县公安局说我多次购买手机卡,请问:我张金鸣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商店购买的谁的手机卡?手机卡的卡号是多少?购买了多少次?又是怎么用什么样的手机发送信息骂人?都骂的谁?发送的什么信息?发送了多少次?都发送到谁的手机上?桓台县公安局查清了多少次?桓台县公安局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张金鸣多次购买手机卡发送信息骂人的呢?桓台县公安局的信息证据是怎么搜集到的?(注:桓台县公安局信息证据的来源时间为日)。对于起诉书中的物证,桓台县公安局是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从哪儿搜集和调取到的?又怎么能证明是我张金鸣用此物证发送信息骂人的?(注:桓台县公安局于日拘传我时,把我的手机卡和手机都拿去了,当时我的手机卡就在的手机内。因我没有用手机发信息骂人,桓台县公安局只把手机归还了我,手机卡还在桓台县公安局。从桓台县公安局的95份卷宗材料里可以证明,我的手机卡与案件无关,也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和行为。请桓台县公安局把非法扣押我的手机卡给我,)桓台县公安局的起诉书上写:“在公司及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请问很坏的影响程度是多大?桓台县公安局起诉书上“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此说明,受害人只是陈述,并没有向桓台县公安局报案和控告我张金鸣。公司董事长于日开庭时当庭承认‘他没有看到我张金鸣用手机发信息骂他,他也没有听到我张金鸣用手机发信息骂他’。桓台县公安局提供的证人证言,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我张金鸣用手机发信息骂公司董事长和原唐山镇党委书记。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徇私枉法、伪造证据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些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了吗?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九、桓台县公安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涉嫌侮辱罪刑事立案和侦查的,并对我张金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移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桓台县公安局所搜集和侦查的事实与证据,能达到公安机关涉嫌侮辱罪立案的标准吗?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还要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了吗?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十、桓台县公安局于日以我张金鸣涉嫌侮辱罪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于日给桓台县公安局出具的检察意见“犯罪嫌疑人张金鸣侮辱他人的行为未达到公诉案件的标准,我院决定对此案不予受理”。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此检察意见没有法律依据。在该案中没有人向桓台县公安局控告我张金鸣,桓台县公安局的证据中也没有证据证明我张金鸣有违法行为。而桓台县公安局所说的公司董事长和原唐山镇党委书记,也没有向桓台县公安局报案和控告我张金鸣。桓台县公安局于日以“因案件未达到公诉案件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为由,撤销了案件。桓台县公安局此撤案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桓台县公安局有什么权利确认我张金鸣犯罪?桓台县公安局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张金鸣犯罪呢?桓台县公安局的行为合法吗?试问,桓台县公安局不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是什么 ?请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都核实和调查了什么?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十一、桓台县公安局以我张金鸣涉嫌侮辱罪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过,也不是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桓台县公安人员所说的公司董事长和原唐山镇党委书记又没有向桓台县公安局报案和控告我张金鸣,桓台县公安局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用手机发信息骂人。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伪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公司董事长呢?桓台县公安局与公司董事长是什么关系?桓台县公安局为什么要徇私枉法制造冤假案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了吗?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清。十二、根据《高检发释字[2006]2号》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 & &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以上的;2、& & & &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搜查案(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 & &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行为的;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三)刑讯逼供案(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3、& & & & 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4、& & & & 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一、渎职犯罪案件(五)徇私枉法案(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据上,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违法乱纪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的规定,且触犯了《刑法》,构成涉嫌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以‘经查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决定维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为由,作出的[2009]01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该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没有法律依据,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桓台县公安局等公安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涉嫌犯罪。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的[2009]01号复核信访答复意见书是在有意袒护和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控告人故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和投诉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请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认真查处,以维护司法公正。此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人:张金鸣 电话: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楼一村2009年8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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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岛社区客户端红网 - 百姓呼声 - 新宁县政府网站的投诉无人受理!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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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政府网站的投诉无人受理!摆设?
visa 发表于 &16:58:18
『标签:&&』
  这是中国-邵阳市-新宁县政府网站里的投诉与意见链接网址:,里面都是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但是没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受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受理,让这个论坛能真正起到百姓谈的论坛,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wangming:英国为何要关90%以上政府网站?
  信息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英国近日开始对电子政务展开了一场大刀阔斧的“瘦身”运动。英国政府日前做出决定,将关闭90%以上的政府网站,将现有的951个网站缩减为26个。英国政府这一举措将有效地简化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过程,并提高政务信息的效率。(据11月8日《通信信息报》)&      英国现有的3000多个政府网站中,绝大部分是由各级政府按公共服务项目分类建立的,由于网站众多,内容分散,不但不利于民众获取信息,而且增加了维护成本。建立相对集中的门户网站,有利于公众信息的集中处理,提高电子政务效率;同时政府还可利用反馈信息,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精简电子政务网站可以节省开支、降低成本。&   与英国政府网站相比,目前我国政府网站也有类似的缺点。&   自1999年开始,我国实施了“政府上网工程”,到2006年年底,各级政府网站的平均拥有率提高了达到85.6%,在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方便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政府网站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譬如:政府网站过多,地市级政府有门户网站,县级也有,甚至还有乡镇级;页面内容更新缓慢,有的网站内容多数数据和信息陈旧不堪,甚至几年未有过更新;内容四处摘录、门类众多,却缺乏有实质内容和服务价值的有效信息,该公开的政务没有公开;不少网站连论坛、邮箱等都没开通,完全谈不上有交互性、服务性;网上办公形同虚设等。&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们的信息化是搞了,投资也落实了,结果却建成了不少“摆设”。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网站的认识有偏差,不重视。有的人把政府网站定位为“形象工程”,用于宣传提升本地政府形象,让社会立体地认识政府的平台;有的人认为网站是“面子工程”,其他企业和政府有网站,乡、村级也不落后也要建一个,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顶在头上标榜自己的“光环”;有的人把网站当作“政绩工程”,建一个网站不是为公众服务,而是成为述职中的一项内容,然后弃之不用……&   政府网站应该是什么工程呢?笔者以为,除了宣传政府的形象之外,更重要的是有实用价值的应用工程,其基本价值在于紧紧围绕服务社会公众,整合各种政务信息资源,使企业和公众充分享受电子政务带来的便利,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因此,在我国电子政务刚刚起步的当下,更应该有重点地建设一批政府网站,除了建设好省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之外,一个地市重点建设好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削减那些流于形式、遍地开花的政府网站,一方面节约社会资源,更重要的是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对于地市级政府网站内容进行规划、整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增强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应加强对政府网站的评价、考核,把应用水平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如何利用政府网站的能力。(/新华网/李建波)
wangming:政府信息应该如何公开
  日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出台,彰显了我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然而,《条例》也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限制性条款,会不会成为个别政府部门规避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借口?政府信息应该如何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在某种意义上宣告了我国始于周礼“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这一秘而不宣传统的终结。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一条例并对其予以高度期望,主要是因为它体现了“让法律阳光照亮行政过程”的理想,顺应了建设服务型政府与透明政府的时代要求,符合政府愈加透明、行政过程愈加开放、公众参与愈加广泛的公共治理要求。   公开政府信息能够起到规范和制约行政权、防止权力滥用的效果,体现出政府对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尊重。不过,在赞扬之余,人们对《条例》的部分规定产生了某种担忧,尤其担心的是其中相关的条款对公开政府信息设置了前提性限制,抬高了信息公开门槛,裁剪了信息公开范围,可能会被一些行政机关加以利用,从而造成信息公开的严重缩水,最终导致条例实效的大打折扣。应当说,这份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个别政府部门确实有可能利用这一规定的笼统性,将其蜕变成为消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甚至阳奉阴违的挡箭牌。   尽管如此,法律却不能因为类似的担忧而将政府信息公开的门槛全部拆除。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从来都不是简单地推行政府信息的绝对公开或绝对不公开。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政府信息公开的顾此失彼或者因小失大,法律通常要求政府同时扮演两种角色:一方面履行提供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依法主动或者依法申请向公众或者特定主体提供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承担法定的保密职责,限制或者禁止公开部分政府信息。例如,《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在授予公民获得政府信息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政府免于公开涉及国防、外交、行政机关内部人事规则与实务、法律特别规定免于公开的事务、贸易秘密、人事和医疗档案、机关内部或者机关之间的备忘录、有关矿井的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的情报行资料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事实上,有关方面在处理信息公开的尺度问题上,总是会对公开的利弊进行全方位权衡后再作出相应的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种简单地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应当规定例外的看法是不妥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是否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予以某种限制,而在于限制范围的大小,限制条件的宽严以及授权哪一主体依据何种标准、遵循什么程序来作出公开与否的决定。这其实就是说,既然政府信息公开必然要受到某种限制,那么立法就应当在保障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公共服务的同时,致力于解决如何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滥用保密权力的倾向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表明,要想防止行政机关滥用保密权、怠于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应该实现公开排除的法定化、明确化,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敦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的法定化、明确化,通常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当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立场,将公开政府信息设定为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从“只有法律授权才公开”转变为“法无禁止即公开”,不给信息公开的行政权滥用留下空间。第二,应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便抑制不公开条款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虚化。第三,信息公开例外规定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法律应当对信息不公开的范围、期限、条件、决定主体、判断标准、决定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尽量不给行政机关留下裁量空间。第四,信息公开例外规定应当服从法律优先原则,禁止下位法扩大上位法的例外性规定,尤其是要防止地方制定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内部规定、领导批示等随意扩大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第五,应当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法定职责,做到信息公开不缺位,信息保密不越位。第六,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持之有据,并承担说明不公开理由的举证责任。第七,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随意缩小公开范围、不全面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第八,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机制,维护公民依法获得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提供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及时纠正任意缩小信息公开范围的违法行为。(/解放日报/宋功德)
wangming:李树桥:全民共建“阳光政治”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把建设阳光政治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步骤、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之一提上了重要议程,并着手进行部署。这对于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保证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本文拟就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要论断的体会谈几点认识。 &&&&&& &&&&&&什么是阳光政治 &&&&&& &&&&&&按照我的理解,阳光政治就是着力增强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用几句通俗的话讲,就是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重大决策请人民参与。与阳光政治相对应的概念是暗箱操作。阳光政治的本质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目标是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思想基础是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暗箱操作的本质是政治专制主义;目标是维护特殊利益阶层和少数人的利益;思想基础是把长官意志强加于公民社会。胡锦涛同志所讲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指的是公共权力。我们要建设的阳光政治主要还不是城乡社区和企事业等基层组织在群众自治意义上的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而是指乡级以上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层面上的政务公开。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阳光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 &&&&&&建设阳光政治的必要性 &&&&&& &&&&&&为什么在目前形势下要特别强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呢?因为阳光政治具有适应当前社会政治需要的一些属性和功能。 &&&&&& &&&&&&第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我们党的代表大会一再宣告,`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并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上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这里讲的健全、丰富和拓宽,就是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上迈出新的步伐。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讲,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的。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共产党的领导是从国家领导核心的深层次来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高层面来讲的。如果我们仅仅从那样深和那样高的层次层面上谈论问题,而不能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上丰富民主形式,照样可以把真正的民主做得很假,使人民群众不能深刻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现在强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提高各级政府政务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让人民讨论。各级政府的重要政务活动及其面临的突出困难,只有为群众所了解,才能被群众所理解,从而获得群众的全力支持与配合。政府工作的重要情况,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全面准确的了解,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反应,提出自己的主张。他们的意见能够顺畅地反映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达到各级党委,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才能进入最佳状态。现在还很难讲,这样的渠道就非常畅通了,民主的形式已经非常丰富了。其中的关键在于阳光政治没有充分建立起来,政府和群众掌握的信息很不对称。群众能够获得的,或者是真假难辩的小道消息,或者是出口转内销。这种状况不迅速改变,人民群众的意志和主张就没有适当的表达渠道和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就要遭遇严重障碍,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人民代表大会反映人民呼声的职能也很难得到完全落实。在党的领导下全民共建阳光政治,已经成为丰富民主形式的当务之急。 &&&&&& &&&&&&第二,遏制官员腐败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从而把反腐败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同党和国家机关内部产生的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毛泽东时代一再发起政治运动,其初衷之一也是为了揭露和消除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内部出现的阴暗面,但实践证明那样的方法不对,效果不好,负面影响很重。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毅然抛弃了陈旧的方法,宣布再也不搞政治运动,着手探索反腐倡廉的新办法。经过近三十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的新思路。对于当前反腐败的形势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判断。虽然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官员贪腐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很不满意,甚至可以说是切齿痛恨。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办法有千条万条,最根本的一条还是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反腐败主力军的作用。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所依托的资源,上下其手的运作手段,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等等,统统暴露到光天化日之下,向公众公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履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官员贪腐的现象就有希望得到有效的遏制。在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时,应当把建设阳光政治,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放在最优先和最突出的位置。 &&&&&& &&&&&&第三,落实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标志,也是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在重大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人民群众只是一个旁观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知情权、提议权、否决权,人民当家作主岂非一句空话。各级政府一定要完善政务公开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公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使政府的各项决策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只有把公共权力的运行放在阳光之下,把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列入法定的政府决策程序以内,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命题中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有序,二是参与。有序就是要依法从事,当务之急是制定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的前提是知情。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不让人民群众知道,或者对他们遮遮掩掩,公民还怎么参与?所以说,阳光政治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先决条件。也只有在阳光政治的条件下,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才有现实可靠有效的途径 &&&&&& &&&&&&建设阳光政治的切入点 &&&&&& &&&&&&建设阳光政治不能只是在行政管理的枝节和技术性问题上下功夫。必须抓住政府管理比较重大的问题,推出新举措,迈出新步子,才能给人民群众以信心,保证阳光政治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 &&&&&&第一,领导干部任用上的阳光选拔。我们提倡阳光政治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二是保障政府廉洁。要做到这两条,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行为非常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行政能力、端正的思想作风和清廉的为政品质,需要从许多方面做出努力。其中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逐步引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机制,在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的主要问题还是选拔任用的公开度不够,群众参与的力度不够。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程序公开的程度不够,许多地方在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上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群众选票千万张,不如领导嘴一张。上级领导机关对于民主测评的结果,符合自己意图的就加以采用,不符合自己意图的就拒绝接受。人民群众在重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所起作用仍然是微乎其微。邓小平同志说过:“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社会公论。”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任用的阳光选拔,应当做为建设阳光政治的最为重要的一环。 &&&&&& &&&&&&第二,公共财政预算的阳光决策。近些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是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长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应当看到,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在财政预算的管理上还有不少的漏洞。财政预算决策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花了不少根本就不应该花的钱,花了许多冤枉钱。这不仅浪费了大量宝贵的财政资金,还助长了以权谋私、舞弊枉法等不正之风,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意见很大。要改变现状,首先要扩大各级人大在当地预算决策中的权力,大项的财政支出,不能行政部门自己说了算,不经当地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批准不能执行。国外议会的主要精力是管好公民的钱袋子,他们对于政府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的审查已经达到了非常细密的程度。而我们的政府报到人大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计划只是几个大的数字,人大会议还照样通过。这样的状况不应该继续下去了。当然这些弊端的革除需要相关立法的健全与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在发挥人大对政府行政行为监督与制衡作用上,理应做得更好些。至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府财政预算决策的方式和程序,更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和从法律上确认。 &&&&&& &&&&&&第三,重大问题上的阳光论证。为了实现政府高效、廉洁的目标,特别需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的要项,除了上述官员怎么选、大钱怎样花以外,还有一项就是大事怎样办?在西方发达国家,围绕政府要办的大事,公众听证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制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理应把它做得更好。目前我国开展起来的决策听证制度已经有三类:行政处罚听证、价格听证和立法听证。我们应该加快步伐,把这项体现公众政治参与的制度形式进一步推广到更多的领域。一般说来,凡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都应纳入听证的范围。如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立项和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公共交通的改善、危房拆迁,农村征地、居民向城镇集中等等。通过听证制度,吸引有关方面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多听听他们的意见有什么不好?有人说,还是用我们过去的办法大事由第一把手直接拍板决策快、效率高。恐怕那样决策快倒是快,效率却不一定高。一个权威人物一言九鼎、一锤定音,往往出错。历史的经验不应忘记。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有自知之明和自省能力。做好重大问题上的阳光听证,不仅是政府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好渠道,也是动员和组织社会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互相沟通、达成共识、达到和谐的好方法。这样的事情很值得政府下大功夫把它做好。 &&&&&& &&&&&&政治体制改革即便仅仅是政治运作形式方面的变革,因为牵涉到不同社会群体、不同阶层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也会遭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建设阳光政治的道路将会很不平坦。然而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有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有广大党员和群众坚持不懈的努力,阳光政治一定能够逐步地发育和发展起来,并在我国肥沃美丽的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李树桥)
下雨的泪:新宁的百姓
有谁又不爱自己的家乡了&&&&&&&&&&&&&&&&&&&&&&&&但是新宁县百姓过的好不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做为一个受害者丢了几次东西价值上万元!于是就&报了警!可是警察竟然说/受害者不好好注意!老是丢东西还有脸报警!那么我问你们如果个个受害者都不报警!你们是不是好玩啦!可是非法分子就更逍遥落!!!新宁的电话彩铃是唱的多么的幽雅!(保护合法,严惩非法)让人好安心啊!!!其实报警只不过就想安慰一下吧了!又有什么用了!!!
新宁农民:违法生育不能挡任支部书记
&请问现在社会还有公平、公正吗,新宁县金石镇大兴村,违法生育人员也能当村干部,当支部书记(2008年12月违法生育二胎一男孩),根据湖南省计生委的政策,违法生育是不能参与选拨村干部的,为什么还有这类事情发生,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基本国策。请问有了关系就可以不遵守国家政策了吗。自己是违法生育,又怎样以身做责,带领老百姓发家致富了。百姓不服,人民群众不服。
智能防盗:修328公路损坏农田水利到底对百姓有没有说法
328公路修了3年了,我们村的农田有八十多亩没有耕作。乡亲门找镇领导郭镇长,他的答复是一定要328工程部及时解决,328工程部也答应马上解决水利问题,可现在有3年了都没有解决,乡亲门前后找上数次了没有一点解决方法。到底是XX问题还是工程项目部问题?乡亲门无可奈何也没有能力没有什么人在做官。新宁县各级领导你们太让乡亲门失望。
我要投述:高速征地后,补偿没落实到农民。
我是飞仙桥的一农民,高速经过,把我家的良田全部征完,我一家三口,原只分得我一份田,现在我无田可耕,根据上级文件,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底保,但所有文件和证明上交乡镇府都半年了,现在也没批下来
冰山一角的客:回答投诉人
能不能提供你们的详尽的联系方式.因为我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我要投速:请上级做为老百姓做实事
我是飞仙桥的一农民,高速经过,把我家的良田全部征完,我一家三口,原只分得我一份田,现在我无田可耕,根据上级文件,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底保,但所有文件和证明上交乡镇府都半年了,现在也没批下来,个别村干部一手蔗天,无视国家法律,用黑手段欺压百姓。
网友16:东风路拆迁
各位领导我家被拆迁房为什么他人可以建筑?本人为什么不可以建房?为什么拆迁费太低?
网友46:火星村龙证明
水庙镇火星村龙正明在年担任村长及代理书记期间,利用职权贪污索贿,思想道德败坏,目无法纪,假公济私,并与本村一有夫之妇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1:受贿&&&2011年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贱卖集体财产(村自留山白眼水沙山),村部上账2800.李会端收取贿金4500(时任书记)龙正明收取贿金4500(时任秘书)龙威队李雪梅各收取贿金500(时任村长及妇女主任)。在2014年村支委换届选举时被知情群众揭发,龙正明迫于镇领导在场后主动到县纪委上缴贿金。&&&&   2:贪污&&&2013年我村在政府的帮助下有10多户房屋进行危房改建。政府给与每户10000元的补助款。龙正明利用手中职权向改建户索取现金。其中7组村民李德田被索取1000,8组村民龙绪美被索取2000,14组村民龙威红被索取3000,其他改建户亦被索取不同数目。&&   3:侵占&&&&我村9组龙威武之孙系孤儿,政府所拨孤儿救济款4000,龙正明从其家中拿走救济存折,取走现金1700侵吞。&&&&&&&&&&&&&&&&&&&&&&&&&&&&&&&&&&&&&&&&&&&&&&&   4:道德败坏&&&&&与本村一有夫之妇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6组村民龙##之妻因为办户口之事,龙正明在县城将其引诱至一宾馆欲性侵,被女方严词拒绝。2013年龙##之妻因开地下六合彩被公安机关打击,龙证明以认识派出所领导为由替其说情,以同样手段要求开房,也遭到对方的严词拒绝。&&&&&&&&&&&&&&&&&&&&&&&&&&&&&&&&&&&&&   5:目无法纪&&&&本人多次参与赌博并收取保护费&&并多次在群众面前威胁说谁要检举揭发他就要杀他全家。   6:拉帮结派&&&龙正明利用手中权力将低保户名额分配给根本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而是分给一些有利与他的一些党员家庭和村组长家庭中(党员和村组长握有他能否再次当选支委的选票)。&&&&&&&&&&&&&&&&&&&&&&&&&&&&&&&&&&&&&&&&&&   7:假公济私&&&2013年我村在县水利局的支持下进行部分农田水渠的水泥硬化,计划硬化400米,而龙正明却先把自家的农田水渠硬化100米以上。&&&&&&&&&&&&&&&&&&&&&&&&&&&&   尊敬的县人大,县纪委,县选举委,以上所反映之事全部属实。敬请来我村进行实地调查。此苍蝇不打,我村1800多村民将继续深受其害,亦将严重损毁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   检举人&&&火星村大部分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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