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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野性的呼唤(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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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著名的作家杰克?伦敦给读者们留下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小说,在他的小说中,读者们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跳动,无论那是什么样的一种生命,英勇也好,悲壮也好,凄厉也好,总是能给读者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本书收集了作者中短篇小说中的优秀作品,相信会给读者带来一份丰盛的文化套餐。
  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最优秀中短篇小说的合集,收集了《野性的呼唤》、《白獠牙》、《热爱生命》等脍炙人口的名篇。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藉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白獠牙》则与《野性的呼唤》构成了有意味的对比,细致展现的是一只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的认同的“心路历程”。作者在揭示野性的力量、残酷的生存法则的同时,最终肯定和礼赞的是人性的力量。
  杰克?伦敦,,美国著名的小说家,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人生经历非常丰富,为作者后来作品的创作奠定了基础。代表作有,《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獠牙》,《海狼.》等。
  译后记  英勇悲壮的生命之歌  刘荣跃  本书是根据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精选编译出的一部优秀中短篇小说集。杰克?伦敦出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劳动生活,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甚至在旧金山港口做过“贼”。1893年当水手,航行日本。1894  年参加失业工人组织的“工人军”向华盛顿进军,后来在美国和加拿大各地流浪,并坐过牢。年进人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年去阿拉斯加淘金――这一经历,使他写下许多深刻感人、举世闻名的“淘金故事”,这些故事多已编人本书。1902年英布战争爆发后  他以随军记者身份赴英国,在伦敦东区调查工人的生活,写成特写集《深渊中的人们》。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后作为战地记者赴前线采访。伦敦于1895年参加社会工党,1901年加人社会党。1905年在美国各地作以《革命》为题的讲演。年进行环球旅行,归来后出版《“斯纳尔克”号旅行记》一书。1914年赴墨西哥搜集有关墨西哥解放运动的材料。伦敦的世界观比较复杂,他研究过马克思的著作,也受到斯宾塞和尼采的哲学影响,后来陷人悲观主义。1916年退出社会党,绝望自杀。他的人生经历是丰富多彩的,这无疑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从他众多的作品中,自然已体会出他丰富的生活阅历。  伦敦从1893年开始写作,发表第一篇作品《日本海岸的台风》,一生写出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中短篇小说,三个剧本,以及不少论文和特写等。早期的中短篇小说大多以北方生活为题材,称作“北方故事”,或“北方淘金故事”,主要描写阿拉斯加严峻的大自然和淘金者艰苦的生活,反映人与自然的抗争。其中最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白獠牙》、《热爱生命》、《北方的奥德赛》等,这些作品塑造了一系列富有冒险和自我牺牲精神的人物形象。《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是两部描写动物的中篇小说,表现了“弱肉强食,生存竞争”的哲学思想,具有高超的艺术技巧。航海题材的小说在伦敦的创作中占有特殊地位,以长篇小说《海狼》为代表,它塑造了一个凶狠残忍的“超人”的形象。《铁蹄》是伦敦的一部优秀政治幻想小说,揭露资产阶级的寡头政治,歌颂工人阶级的武装斗争,但夸大了革命领袖的作用,把群众写得过于消极。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带有自传的性质,写一个劳动者出身的作家如何堕落,揭露出金钱对人的恶劣影响。伦敦后期也写了一些比较优秀的作品,如长篇小说《毒日头》、《月谷》等,同时也写有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埃尔西诺号的叛变》、《红死病》等小说则更尖锐地反映了作者的思想矛盾。  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头脑中始终回荡着一个主旋律,这旋律就是“英勇悲壮的生命之歌”。一篇篇作品在歌唱着生命,这生命是英勇的,这生命是悲壮的,令我时时感动不已,深受震撼!所以我为能把这些优秀作品译介给读者深感荣幸。  《野性的呼唤》是一篇引人入胜、内涵丰富的世界中篇名著。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传奇经历,读后令人深思,耐人寻味。巴克是一只很有灵性的狗,颇通人性,正如它心爱的主人桑顿所说:它什么都能,只是不能说话罢了!同时它身上也存在着野性,勇猛好斗,有时还非常凶残。由于它勇敢机智,力量强大,因此在与其他狗的较量中次次获胜,从而成为一只远近闻名的领头狗。它被人们卖来卖去,受到虐待,干着艰辛的拉雪橇的活。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人们手里的鞭子和棍棒是残酷无情的。后来它遇到一位终生难忘的主人桑顿,高兴不已。他对巴克具有真正的爱心,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巴克感激不尽,成了主人得力的助手,对他忠心耿耿,还两次救了他的命并为他赢得不少财富。  ……
野性的呼唤白獠牙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北方的奥德赛圆脸人褐狼生火英勇悲壮的生命之歌(译后记)
  巴克摇摇晃晃走过去靠在雪橇上,精疲力竭,呜呜地喘气,不知所措。这下斯皮茨的机会来了。它向巴克扑去,两次把牙齿深深咬进无法抵抗的敌人身上,撕开一大块肉。这时弗朗索瓦的鞭子响了,巴克满意地看到斯皮茨被打得很惨,狗队里还没有谁挨过这么厉害的打呢。  “拿(那)个斯皮茨是个魔鬼,”佩罗说,“哪个盖(该)死的一天它会把巴克吓(杀)了的。”  “拿(那)个巴克也是魔鬼,”弗朗索瓦反驳道,“这么久以来我看见它就端(断)定了。听着:它哪个盖(该)死的一天也会疯得要命,把拿(那)个斯皮茨咬死在雪地上的。我知道一定会的。”  从那时起它们之间就冲突不断。斯皮茨是领头狗,公认为狗队的头儿,但它感到自己的最高权力受到了这只奇特的南方狗的威胁。它之所以觉得巴克奇特,是因为在它认识的许多南方狗里,没有一只在营地里或路途上是表现得很好的。它们全都太软弱,在辛劳、寒冷和饥饿下死去。可巴克例外。只有它才挺过来了,并且境况越来越好,在力量、野性和狡猾方面与爱斯基摩狗不相上下。然后它成了一只好支配的狗;使它变得危险的事还在于,出于争夺主权的欲望,那个穿红衣衫的男人已经用棍棒把它盲目的勇气和鲁莽全都打掉了。它异常狡诈,能耐心地等待时机――这完全是一种原始的基本属性。  争夺领导权的冲突免不了会发生。巴克想得到这个权力,因为这是它的天性,因为路途上那种难以名状、无法理解的自豪已把它紧紧抓住――那种让狗们苦干到最后一口气的自豪,诱惑它们快乐地在挽具里死去的自豪,而假如它们被赶出了挽具就会心碎的。这是戴夫作为辕狗的自豪,索莱克斯用尽全力拉车的自豪。这自豪在撤营时控制着它们,让它们从郁郁不乐的野兽变为紧张热切、雄心勃勃的动物;这自豪一整天促使着它们前进,晚上让它们落脚扎营,让它们又回到忧郁的不安与不满之中。正是这种自豪支持着斯皮茨,使它去打击那些犯了错误、乱走到路边去或早晨整装出发时藏起来的雪橇狗们。也正是这种自豪使它害怕巴克可能成为领头狗。而这也是巴克的自豪。  它公开威胁着斯皮茨的主权。它走到斯皮茨和路边之间――这本来是要受到惩罚的。它故意这样做。一天晚上下着大雪,早晨装病逃差的派克没出来,无疑是藏在一英尺深的雪窝里了弗朗索瓦四处唤它、寻它,但毫无用处。斯皮茨狂怒了,穿过营地,在每个可能的地方嗅着、挖着,发出可怕的嗥叫,派克藏在窝里听见也吓得发抖。    狗无事可做,只不时拖回桑顿猎到的兽肉,因此巴克长时间地趴在火旁沉思冥想。既然没什么事做,巴克便更经常想到那个毛茸茸的短腿人的样子,在火旁一边眨着眼,一边在想象中和他漫游在另一个它尚记得的世界。  这另一个世界不同寻常的事似乎可怕。它看着那个毛茸茸的人睡在火旁,头放在两膝中间,双手抱住上边,发现他睡得很不安宁,不时惊醒,有时还惧怕地向黑夜里窥望,给火里添上更多柴。他们在海滩上漫步,那个毛茸茸的人找到水生贝壳动物就吃了,这时眼睛还不停地四处转动,警惕隐藏的危险,两腿随时作好准备,一旦危险出现他就会像风一样跑棹。他们在森林里悄无声息地穿行,巴克紧跟在毛茸茸的人后边;他们两个都小心警惕,耳朵不停地抽动,鼻孔震颤,因为那入耳朵和鼻子同巴克的一样灵敏。那个毛茸茸的人能够跳上树去,和在地上前进一样地快,用臂膀从一个树枝跃过去抓到另一个树枝,有时相距达十多英尺,从不掉到地上,次次能抓住。事实上,他好像在树中与在地上一样自在;巴克记得他们在树下度过的那些守夜的晚上,毛茸茸的人一边在那儿栖息、睡觉,一边仍然很警觉。  与这个毛茸茸的人的幻象很相近的,是密林深处不断发出的呼唤之声。这声音使它非常激动不安,充满了奇特的欲望;使它朦胧、甜蜜地感到高兴,意识到某些疯狂的渴望和躁动,但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有时它跟着那呼唤到森林里去寻找,好像这呼唤是一个有形之物;它温和或反抗地叫着,似乎这语气可以发出命令。它总把鼻子伸进冷凉的木头苔藓里,或者长着深草的黝黑泥土里,为闻到肥沃土地的气味高兴地喷着鼻息。或者它在倒下的树真菌覆盖的树枝后面蜷缩几个小时,好像隐藏起来,张大眼睛和耳朵,注意周围的一切动静和声音。它这样趴着,也许希望对这个自己不明白的呼唤来一个突然袭击。可它不知自己为何要做这些各种各样的事。它被迫去做,可一点不明白其原因。  无法抗拒的冲动支配着它。它会趴在营地里,在炎热的天气懒散地打瞌睡,突然抬起头,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倾听,一跃而起冲出去,一直往前奔跑数小时,穿过森林里的小路和林中开阔的空地――空地上长着一堆堆杂草。它喜欢在干枯的水道上奔跑,悄悄去窥探林中鸟儿的生活。有时它一整天趴在下层丛林里,观察石鸡的欢叫,上下跳来跳去。但它尤其喜欢在夏日的午夜奔跑于朦胧的夜色中,倾听森林里柔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声音,细细辨认各种迹象和声响,如人们读书一样,寻求着那呼唤的神秘东西――无论它醒来还是睡去,那东西一直在呼唤着它跟去。  一天晚上它睡着时突然被惊醒跳起来,热切地张着眼睛,鼻孔颤动、嗅着,鬃毛像波浪一样一次一次地竖起。森林里传来呼唤声(或者呼唤声的一个声调,因为呼唤声有很多种声调),从未有过这么清楚、确切――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既像但又不像爱斯基摩狗的任何声音。它知道这声音以前听过,仍然那么熟悉、亲切。它冲过安睡中的营地,悄然飞奔在林中。离叫声越来越近时它放慢了脚步,每移动一下都小心事翼,直至来到林中一个开阔的地方,往前一看便发现了一只长长的、骨瘦如柴的狼,挺直地蹲坐在那里,抬头仰望天空。  它没有任何响动,但不再嗥叫,极力感觉巴克到来的气息。巴克大步走到中间空地,半蹲着身子,浑身紧紧凝聚在一起,尾巴又直又硬,脚小心落到地上,但实无必要。每个动作既表示威胁又表示友好。这是一种带着威胁的休战,捕食的野兽碰见时都这样。可那只狼看见巴克竟逃跑了。巴克疯狂地跟在后面要追上它,把它追进河床里一条死路,被一片树林挡住。狼旋转过身子,像乔和所有走投无路的爱斯基摩狗那样后脚立起,毛发竖立发出嗥叫,牙齿快速不断地咬紧发出啪啪声。    就肉食而言,它的运气不过刚刚开始。它一共就杀死了七只小雷鸟和一只黄鼠狼崽。它杀生的欲望与日俱增,真想把那只松鼠吃了;松鼠不停地吱吱叫,总让所有野生动物知道小灰狼来了。可是鸟在空中飞翔,松鼠能爬上树,而小灰狼只能等松鼠在地上不注意时猛然向它扑去。  小灰狼对母亲深怀敬意。母亲能捕到肉食,总是把它的一份带回来。另外,母亲从不害怕什么,小灰狼并不觉得这种无畏的精神是建立在经验与知识上的。它觉得这是威力的作用。母亲即代表威力;当越长越大时,它感到这种威力表现在母亲脚爪严厉的告诫中;母亲责备时也不再用獠牙猛咬,而是用鼻子拱它。就因为这点它也敬重母亲。母亲要求它必须服从,它越大母亲的脾气越暴躁。  饥荒再次到来,小灰狼又更清楚地感受到饥饿的刺痛。母狼寻找肉食搞得筋疲力尽。它再也难得在洞里睡觉,大部分时间都在猎食,却一无所获。这次饥荒不算太长,不过却很严峻。小灰狼再也得不到母亲的奶汁,自己也弄不到一口肉吃。  以前它猎食是好玩,完全出于高兴;现在它猎食却迫切得要死,结果什么也弄不到。但失败也加速了它的成长。它更加细心观察松鼠的生活习惯,更狡猾地进行偷袭。它密切观察松鼠,千方百计把它们从洞中掏出来;对于灰噪鸦和啄木鸟的习性它也了解不少。有一天,鹰的影  子并没迫使它缩进灌木丛里。它变得更壮实、更机智、更自信了。并且,饥饿已使它不顾一切。所以小灰狼十分注目地蹲在空地里,向鹰挑战,要它从天空中飞下来。因为小灰狼知道,蓝天上飞着的是块肉食,是块它的肚子一直渴望得到的肉食。可是鹰拒绝下来迎战,小灰狼只好爬进灌木丛里,饥饿失望地呜呜叫着。  饥荒终于过去,母狼给它带回了肉食。这肉食奇怪,和母狼以前带回的都不同,是只山猫崽,像小灰狼一样没成熟,但没它那么大。肉全是留给它的,母亲已在别处吃饱了,不过小灰狼不知道这是一窝山猫崽里母亲吃剩下的一只。它也不知道母亲铤而走险的行为,而只知道这  毛绒绒的山猫崽是肉,它吃下去,越吃越快活。   但他没过多去想此事的是与非,而是蹲在苔藓里,嘴里含着一根骨头,吮吸着尚呈淡红色的丝丝残存的生命。那种美妙的淡淡肉味几乎像记忆一样一闪而过,弄得他发疯。他一口咬住骨头嘎吱嘎吱地嚼着,咬破的有时是骨头有时是自己的牙齿。然后他把骨头在石头间猛敲,打出其中的骨髓吸进肚里。匆忙中他竟敲到自己手指上,却一时吃惊地发现它们猛撞到倾斜的石块上时并不觉得疼。  又是一个个可怕的雨雪天。他不知何时扎营何时拔营,不分昼夜地赶路。他哪里倒下哪里休息,只要一息尚存哪怕生命之光越来越微弱也要向前爬去。作为一个人他已放弃努力,现在驱使他前进的是身上不愿死去的生命本身。他不再痛苦,神经已变得迟钝麻木,头脑里充满古怪的幻觉和有趣的梦想。  他不断吮吸咀嚼小驯鹿的碎骨,连剩下的最后一点也收拢带走。他不再翻山越岭,而是沿一条流过宽阔浅谷的大溪机械地走着。他既没看见溪水又没看见山谷,只看见幻影。心与身并排而行或并排而爬,但却彼此相隔,只连着一根细细的线而已。  他躺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醒来时神志是正常的。这时阳光明媚而温和。他听见远处小驯鹿发出凄惨的叫声;隐隐记得雨、风和雪,但却不知自己在这风雨雪中熬过了两天还是两周。  他一动不动躺了一段时间,和煦的阳光照耀着他,使其可悲的身躯充满温暖。这是美好的一天,他想。也许他能弄清楚自己的位置。他费力地把身侧过去,只见下面一条宽阔的河水缓缓流着,因对它陌生而感到迷惑。他顺着它慢慢往前看去,发现它极其蜿蜒地穿行于一座座光秃荒凉的小山中,他还没遇见过这么荒凉矮小的山呢。他丝毫不觉得兴奋,只不过非常偶然地产生了一点兴趣,不慌不忙地将视线沿着这条奇怪的河流一直看向天际,发现它流人阳光明媚的海洋。他仍然无动于衷,心想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幻觉或蜃景――幻觉的可能性更大,因他神志不正常所致。他又看到在明媚的海中停泊着一艘轮船,于是坚信那是一种幻觉。他闭了一会儿眼睛,然后睁开。奇怪,怎么幻觉仍不消失!可也不奇怪,他知道在这片荒漠地带根本没有海洋或轮船,正如他知道在空空的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见身后传来一声鼻息,一种半窒息的喘气或咳嗽。他非常缓慢地把身子翻到另一侧,因为他极度虚弱僵直。周围什么也看不到,但他耐心等着。又传来鼻息和咳嗽声,在不到二十英尺远处的两块凹凸的石头间他看清了一只灰狼的头部:那敏锐的耳朵并没像他所看见的其它狼一样机警地竖起来,充血的眼睛模模糊糊,头似乎萎靡悲哀地低垂着。这只狼在阳光里不断眨眼,好像生病了,他看着它时它再次发出鼻息和咳嗽声。  他想至少这是真实的,然后他把身子转到另一侧以便看清刚才被幻觉挡住的现实世界。可海洋仍沐浴在远处的阳光下,轮船仍清晰可见。这毕竟是真实的吧?他久久地闭上眼睛思考,那情景又出现在眼前。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行进,离开“迪斯岭”进入“科珀曼谷”,这条缓慢  流着的宽阔河流就是科珀曼河,那个明媚的海洋就是北极洋。那只轮船是一艘捕鲸船,它从马更西河口远远向东驶去,此时正停泊在“加冕湾”。他记起了很久前见过的“哈得孙湾公司”的海图,觉得这一切是那么清楚明白,合情合理。  他坐起来把注意力转到身边的事上。用毯子做的布带已被磨破,脚肿得不成样子,甚至露出生肉。毯子根本没有了。枪和刀也已丢失。帽子不知掉在什么地方,里面还有那扎火柴呢,不过他胸口的火柴安然无恙地用油纸包着放在烟叶袋里。他看看表,十一点,仍在走动,显然  他一直坚持上发条。  他十分平静,虽然极度虚弱但一点不感到痛苦。他不再饥饿,甚至想到食物就不高兴,无论做什么都仅仅出于理性。他把一块布从裤脚撕到膝部,用它包扎脚。不知怎么他竟然把小锡桶留了下来;他预见到要走到船那儿去,在开始这个可怕的行程前得喝点热水。
  译后记  英勇悲壮的生命之歌  刘荣跃  本书是根据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精选编译出的一部优秀中短篇小说集。杰克?伦敦出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劳动生活,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甚至在旧金山港口做过“贼”。1893年当水手,航行日本。1894  年参加失业工人组织的“工人军”向华盛顿进军,后来在美国和加拿大各地流浪,并坐过牢。年进人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年去阿拉斯加淘金――这一经历,使他写下许多深刻感人、举世闻名的“淘金故事”,这些故事多已编人本书。1902年英布战争爆发后  他以随军记者身份赴英国,在伦敦东区调查工人的生活,写成特写集《深渊中的人们》。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后作为战地记者赴前线采访。伦敦于1895年参加社会工党,1901年加人社会党。1905年在美国各地作以《革命》为题的讲演。年进行环球旅行,归来后出版《“斯纳尔克”号旅行记》一书。1914年赴墨西哥搜集有关墨西哥解放运动的材料。伦敦的世界观比较复杂,他研究过马克思的著作,也受到斯宾塞和尼采的哲学影响,后来陷人悲观主义。1916年退出社会党,绝望自杀。他的人生经历是丰富多彩的,这无疑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从他众多的作品中,自然已体会出他丰富的生活阅历。  伦敦从1893年开始写作,发表第一篇作品《日本海岸的台风》,一生写出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中短篇小说,三个剧本,以及不少论文和特写等。早期的中短篇小说大多以北方生活为题材,称作“北方故事”,或“北方淘金故事”,主要描写阿拉斯加严峻的大自然和淘金者艰苦的生活,反映人与自然的抗争。其中最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白獠牙》、《热爱生命》、《北方的奥德赛》等,这些作品塑造了一系列富有冒险和自我牺牲精神的人物形象。《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是两部描写动物的中篇小说,表现了“弱肉强食,生存竞争”的哲学思想,具有高超的艺术技巧。航海题材的小说在伦敦的创作中占有特殊地位,以长篇小说《海狼》为代表,它塑造了一个凶狠残忍的“超人”的形象。《铁蹄》是伦敦的一部优秀政治幻想小说,揭露资产阶级的寡头政治,歌颂工人阶级的武装斗争,但夸大了革命领袖的作用,把群众写得过于消极。长篇小说《马丁?伊登》带有自传的性质,写一个劳动者出身的作家如何堕落,揭露出金钱对人的恶劣影响。伦敦后期也写了一些比较优秀的作品,如长篇小说《毒日头》、《月谷》等,同时也写有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埃尔西诺号的叛变》、《红死病》等小说则更尖锐地反映了作者的思想矛盾。  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头脑中始终回荡着一个主旋律,这旋律就是“英勇悲壮的生命之歌”。一篇篇作品在歌唱着生命,这生命是英勇的,这生命是悲壮的,令我时时感动不已,深受震撼!所以我为能把这些优秀作品译介给读者深感荣幸。  《野性的呼唤》是一篇引人入胜、内涵丰富的世界中篇名著。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传奇经历,读后令人深思,耐人寻味。巴克是一只很有灵性的狗,颇通人性,正如它心爱的主人桑顿所说:它什么都能,只是不能说话罢了!同时它身上也存在着野性,勇猛好斗,有时还非常凶残。由于它勇敢机智,力量强大,因此在与其他狗的较量中次次获胜,从而成为一只远近闻名的领头狗。它被人们卖来卖去,受到虐待,干着艰辛的拉雪橇的活。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人们手里的鞭子和棍棒是残酷无情的。后来它遇到一位终生难忘的主人桑顿,高兴不已。他对巴克具有真正的爱心,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巴克感激不尽,成了主人得力的助手,对他忠心耿耿,还两次救了他的命并为他赢得不少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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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是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史上最美国最著名的工人出身的作家杰克?伦敦()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之一。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罗丝小姐,受她的启发,发愤自学,并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
杰克?伦敦,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市。尽管年仅14岁便辍学,却博览群书。还在少年时代,他就先后在美国做过铲煤工、织麻工,曾经盗捕生蚝,后来还到了日本和西伯利亚捕杀海豹。
游历各国之后,杰克?伦敦回到美国。他无家可归,并一度因流浪罪入狱。
1897年,美国西部的淘金热开始了。此时,21岁的杰克?伦敦也怀着发财梦到了加拿大和阿拉斯加,了解了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如猎人、印第安人、淘金人等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他了解了拉雪橇的狗是如何生活的。这段在北方生活的经历,为他后来的创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尤其是他的畅销历险小说《野性的呼唤》
Wild),《白芳》
Fang),《海狼》
Woif)都得益于这些经历。
杰克?伦敦在他十七年的写作生涯当中,除了撰写新闻报道和政论文章外,还写了各类书籍、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总共有五十部。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
他用钥匙打开门锁,走了进去,一个小伙子笨拙地脱下帽子,也跟了进去。他身穿粗糙的衣服,浑身散发出海洋的味道,走进宽大的厅堂。他看上去很拘谨,连手里的帽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正当他准备把它掖进外衣兜时,那人却一声不吭地从他手里接了过去。这个动作显得顺理成章,那个尴尬的小伙子为此感动不已。“他很体贴人,”他想,
“会彻底关照我的。”
他随着那个人的后脚往前走,肩膀左右摇晃,双腿不听使唤似地迈着八字步,仿佛光滑的地板,正跟着波涛忽上忽下地涌动似的。他晃晃悠悠地向前走着,宽大的屋子也显得狭窄起来;他内心惶悚不安,担心那个门框以及壁炉上摆设的小东西会被他宽大的肩膀碰到。他在各种家具之中左躲右藏,这更加剧了他内心的恐慌,也造成了更大的麻烦。在堆满书籍的桌子与钢琴当中有很大的空间,足够半打人并排行走,但是他经过时还是心惊胆战。他的两条粗壮的手臂有气无力的悬挂在他的两侧,不知如何处置它们。他忐忑不安,眼看手臂好像快要撞到了桌面上的东西,急忙像一匹受到惊吓的马似地闪到一旁,险些儿将琴凳撞倒。他望着前边那人迈着很自然的步子,第一次感到自己行走的步态与众不同,看着自己行走时摇摇晃晃的模样,觉得十分尴尬。汗水从他的额头冒了出来,于是他停了下来,急忙掏出手绢擦拭着自己古铜色的面庞。
“慢点儿,亚瑟兄弟,”他想用幽默的语调来遮掩自己内心的焦虑。
“这事儿太突然了,真的。请给我个机会,让我先喘口气吧。你知道,我没想来你家,还有我猜你家也没人急着见我呀。”
“放心吧,”回答是安慰他的话,
“见到我们你不要慌,我们都不讲究--哦,这儿有我一封信。”
他回到桌旁,打开信看了起来,使来客有了稳定情绪的机会。这位客人心领神会,心里非常感激。他一向很同情理解别人,虽然表面神情紧张,但是内心却理解别人的一片好心。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抑制着自己慌乱的心情向四周观望,眼里带着恐慌的神色,犹如猛兽惧怕落进陷阱中那样。他被一个完全生疏的环境包围着,唯恐发生任何意外,不知道应如何处理,他知道自己走路的姿势以及举止都显得非常笨拙,对于他的一切品德和能力怀有相同的担心。他敏感的程度已到了极致的程度。偏偏那人又颇有兴致地从信纸上方偷偷看了他一眼,这一眼犹如灼热刀子刺痛了他。他假装没看到一样若无其事,由于他具有自我控制的经验。不过,他的自尊心还是被这刀子般的一刺给伤着了。他抱怨自己若是当初不来就好了,但同时也暗暗决定既已来了,那么无论如何也要坚持到底。硬朗的线条从他脸上显现出来,眼睛里迸发出好斗的光芒,他较为随意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迅速环视了一下敞亮的大厅,每个细微之处都已经记在了他的脑子中。他两眼的间距离非常宽,所有事物都漏不过它们,好斗的神色在它们欣赏室内的美景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暖的眼神。他具有敏锐的美感,这里许多东西使他产生了共鸣。
他被一幅油画吸引住了。波涛汹涌澎湃,冲击着凸出的悬崖峭壁,天空布满了乌黑的云层,预示着一场暴风骤雨将要来临,一条领港帆船正逆风行进,破浪向前,衬着一片暴风雨前落日辉映的天空,船体倾斜得使甲板上的所有东西都清晰可辨。他被这一孕育着的美感全然迷住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行走时令人尴尬的步态,向油画靠近一些。但他走到跟前时,画上的美顿时不见了。他脸上露出惶惑的神色,凝视地看着那像是任意涂抹的色彩消失,同时向后退去。转瞬间,所有的美马上又回到了画布上。“这张怪画。”他想,很快就不再往下想了,然而在各种各样的体验之中,偶尔他不免感到有些气愤,为了吸引眼球,竟以牺牲这样多的美来作为代价。对于他来说,油画十分陌生。他平生只见过彩色石印画和石版画,无论近看或远观,一直都是轮廓鲜明、线条清晰。不过,他也在橱窗里亲眼目睹过油画,但是橱窗玻璃阻挡了他那两只急着看个究竟的眼睛。
他看了一下他正在读信的朋友和桌面上的书,好像饥饿的人发现了食粮那样,两眼蓦地闪出期盼的光来。他冲动地向前迈出一大步,左右摇晃着胳膊地走到桌旁,迫不及待地拿起那些书。他浏览着书名和作者名,选了一些片段来读,用手爱抚地摸着那些书,两眼恋恋不舍地看着它们,他发现其中一本他曾经看过书,其它都是他不熟悉的,甚至连作者也没听说过。一本史文朋(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内容多为抨击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规范)的诗集被他不经意间翻起,随即念出了声,脸上泛着兴奋的光,完全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他不止一次将手指指着那些文字,合上书本。史文朋!他要将这个名字牢牢地记在心里。这小子极有眼力,他定然攫得了色彩与闪光。但是史文朋到底是何许人也?他是否和大多数诗人一样已去世百年以上呢?或许他还没死,依然在从事创作?当翻到书目页时,他发现作者还写过其它书。他决定次日一早便去免费图书馆查找史文朋的书。他再次读起了书,看得很投入,根本没留意有个年轻女子走进屋来。直到听见亚瑟的说话声,他才醒过神来:
“鲁斯,汶是伊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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