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窝团退款券过期怎么申请退款↑→←↓窝窝团退款券过期可以退款吗

当前位置: &
& 窝窝团退款准则不明确 用户过期未消费退款不成
窝窝团退款准则不明确 用户过期未消费退款不成
&&日18:2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zt/315/)接到陈姓网友对的投诉称其知名团购网,霸王退款规章。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日购买上面某一KTV团购券,活动页面上标明&支持未消费退款&&该商品支持退款&字样于是下单并支付成功(订单号为)。后因个人事物繁忙,忘记消费,此团购标明&有效期:日-日&,于是在过期后不久(1月25日)登入窝窝团准备申请退款,我在窝窝团的&我的窝窝券&以及&我的订单&里面反复找过多次,都没有按到退款的操作按键以及关于退款的任何相关说明,于是当天没有申请退款。之后于日登入窝窝团网站,依然找不到申请退款的操作按键,看到其他人的留言,我也在留言询问如何申请退款,却被网站客服告知&您的订单已超出有效期20天,无法退款&,我就想不通,又不是我不想要退款,是我根本就找不到你们在哪里申请退款。  后来我在网站的最底面的右下角找到了网站的24小时客服热线。拨通以后仍然是一个说法,订单超出有效期20天无法退款。而且网站不支持在线退款,如果需要退款的话一定要打客服热线进行处理。我就纳闷这个规定到底是在哪里标明过,我只在活动界面上看到支持退款,却没有任何与退款途径相关的文字说明。我和商家并未达成消费协议,说明这个交易完全不存在或者根本不成功,那么商家就不会拿到相对应的消费营业额,可是我的钱却也退不回来,那么钱去了哪里?  作为一个&中介端&的团购网站是否有权利规定这个所谓&退款有效期&,并且这个&退款途径&以及&退款有效期&并未在活动页面中作出说明,连只言片语也没有,在消费者申请退款的时候却被告知有那么一个期限的存在,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欺诈?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在窝窝团三重保障的页面中看到不满意就退款:1、在线退款您购买的商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有权在线申请退款:1)页面中标明&该商品支持退款&;2)您购买的窝窝券尚未消费;3)您购买的窝窝券尚未过期或过期未超过20天;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团购退款是网友投诉的热点,很多网友在团购时并未看到相关的退款说明,并且电商企业大玩文字游戏,因此,团购退款往往是商家说了算,主动权并不在消费者手中。因此,为了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电商企业需明确服务说明,并在明显处标示。此外,作为消费者,切不可盲目下单,需细看网站页面,有不清楚之处需提前咨询客服。(文/部 言回)
【】【】【】【】【】
「关键字」
& &(1)凡本中心注明“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或带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水印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 ,其版权均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与本中心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违者本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
& &(2)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中心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中心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5)关于本中心发布的用户投诉稿件,信息均由用户通过本中心投诉通道提供,本中心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真实性有误,请与本中心联系,本中心将在核实后进行处理。&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中心内容者,本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中心联系的请发送相关内容至邮箱:)&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今日发布“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产业链系列盘点专题报道”(专题:/zt/2014pandian)之:《2014年中国电商餐饮行业O2O十大创新性案例盘点》,本文作者为中国电子商务研...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人士,请联系:
会议相关订阅
&&&&&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已有20万余电商用户
行业热点:
行业/频道:
产品/服务:
数据/研究:
导航/平台:
| | | | | | | |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5.1当前位置: &
& 团购过期退款依旧难 窝窝团称已退款 拉手网暂未回复
团购过期退款依旧难 窝窝团称已退款 拉手网暂未回复
&&日13:20&&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随着&3.15&消费者保护日的渐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将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关注关注、团购中的发货迟缓、订单取消、售后服务等问题。  3月6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接到网友对以及的投诉称过期未消费不予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案例一:过期未消费不予退款 属霸王条款  谢先生称在窝窝团团购的订单由于工作繁忙没能及时去消费,期间窝窝团也未给予提醒,已经过期,窝窝团不给予退款,订单号为。未实际消费的事实清楚,该网站强行侵占资金,实属霸王条款。  案例二:团购餐券过期未消费 退款遭拒  薛先生称今年2月份在团购五张齐齐哈尔金汉斯自助餐券,订单号为cdwbf4c5138。  由于时间问题没来得及用餐,发现餐灰丫诹恕S谑堑茸爬滞远丝睿墒谴蚩头缁安胖勒獠徊恢С7天退款,也不支持过期退款,买了就不能退,明显的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拉手网中间也没有任何短信和电话告知券快过期。打电话问过金汉斯餐厅说没有一分钱到金汉斯餐厅,让找拉手网,拉手网客服反馈不予退款。难道没吃没喝,这179.5元就被拉手网吞了吗?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分别交与窝窝团与拉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窝窝团方面的回复称已联系用户办理退款,而拉手网方面暂无任何回复,本平台经继续关注事件发展。  据了解,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团购产品的退款服务依旧有种种限制,不少类别的团购产品更是直言不支持退款。(文/言回)
【】【】【】【】【】
「关键字」
& &(1)凡本中心注明“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或带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水印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 ,其版权均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与本中心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违者本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
& &(2)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中心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中心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5)关于本中心发布的用户投诉稿件,信息均由用户通过本中心投诉通道提供,本中心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真实性有误,请与本中心联系,本中心将在核实后进行处理。&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中心内容者,本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中心联系的请发送相关内容至邮箱:)& &此版权声明解释权归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今日发布“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产业链系列盘点专题报道”(专题:/zt/2014pandian)之:《2014年中国电商餐饮行业O2O十大创新性案例盘点》,本文作者为中国电子商务研...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有以下事宜,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企业,请联系:
以下人士,请联系:
会议相关订阅
&&&&&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已有20万余电商用户
行业热点:
行业/频道:
产品/服务:
数据/研究:
导航/平台:
| | | | | | | |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窝窝团团购券未消费过期不退款 被指霸王条款
日前,上海的赵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己在窝窝团(微博)上团购的养生按摩套餐,由于工作繁忙未及时使用导致过期。当他致电窝窝团客服要求退款时,却被告知该款产品并不支持“过期退款”,因此无法退款。
“过期后,既不能消费又不能退款,这简直是霸王条款。”赵先生认为,窝窝团的做法欠妥当。况且,临近过期时连个短信提醒或是邮件提醒都没有,而业内通常的做法是临近过期时往往会提醒消费者。
IT法律人士赵占领(微博)表示,在电子商务和团购领域,“未消费过期不退款”一直存有争议。如果由于消费者自己的原因导致团购券过期,主要是要判断团购网站过期不退的规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当然,上述消费者若要起诉,则主张以“霸王条款”为诉讼理由。
窝窝团客服:能否退款早有标注
今年9月11日,赵先生在窝窝团上团购了感智盲人保健会所养身套餐,在团购前并未留意到该产品不支持“过期退款”。依照过往团购经验,赵先生认为窝窝团会如同其他团购网站一样,在产品期限将至时会以邮件或短信方式进行提醒,于是对已经下单的团购产品并未在意。之后想要进行消费时,才发现该款养生套餐已经过期,当他向客服要求退款时,遭到了窝窝团客服的拒绝。赵先生认为,窝窝团此举不够妥当。临近过期时连个短信或是邮件提醒都没有,这实在是有失公允。
对此,记者致电窝窝团客服了解情况,客服称,所有的团购产品早已提前在价格的下方做了明确标注,每一个团购产品已经详细标明了商品的有效期,商品过期且不支持退款的话,那么消费者的窝窝券就属于过期作废。客服表示,每个参加团购的产品都有相应的规则,有的支持退款,有的不支持退款。至于短信提醒一说,客服表示,有的产品是没有相应的短信提醒的,支持退款和不支持退款是根据商家和网站谈的条件而定。至于消费者花的钱最终去向何方,是被窝窝团占有,还是被保健会所所得?客服认为这涉及窝窝团的内部操作,不方便解释。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消费者对窝窝团的此类投诉并不少。在网上,有不少消费者表示,窝窝团注明了“未消费过期不退款”的消费券,临近过期却不发短信提醒消费者,导致一些团购券过期不能使用。
区域商务信用平台()的新闻、公告与红黑榜发布功能,可搭建企业品牌美誉度的传播载体。凭借信用信息管理和发布经验,针对新闻、公告等形式的不同发布需求,为地方政府或行业商协会提供了更好的传播消费领域新闻事件,揭露不良企业失信行为,公布典型消费纠纷案例,直播重大投诉事件,通报投诉处理结果,追踪报道政府诚信系列活动提供良好的视觉效果和基础。帮助消费者了解市场最新欺诈手段、行骗伎俩,熟悉消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动向,掌握维权常识、防骗技巧;通过信用分类的方式,让诚信守法的企业呈现在传播的焦点,借助第三方权威机构建立企业品牌形象,借助平台媒体功能奖优扬善,让企业的美誉度快速传播。
热点:已认证网站
网购投诉指南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烹饪协会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商务信用(BCP)简报第84期
·商务信用(BCP)简报第83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窝窝团退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