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和田疆内初中班民考汉2012高考分数线线是多少?

[转载]土家族族源考
第一章&土家族源研究史略
第一节&“土家人”与“毕兹卡”
土家族是一个“准双语民族”。大部分人(99%)放弃本民族语言而转用各民族的通用语言,即汉语;少部分人(1%)保持操用本民族的语言,即土家语。
随着土家地区土家语与汉语的慢变化,土家人的族称也趋于“双重化”,既有一个土家语的自称,又有一个汉语的自称。土家人以土家语自称为“毕兹卡[pi24tsi44kha21&]”或&“毕吉卡[pi24tsi44kha21]”,以汉语自称为“土家族”;对族内自称为“毕兹卡”,对族外自称为“土家”;无论对内对外,以土家语交际时自称“毕兹卡”,以汉语交际时自称为“土家”。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统发电507号”下达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省委统战部,确认土家族为单一民族。从此,&“土家族”作为土家人的法定族称行诸各种正式文件和公开场合,而“毕兹卡”一名只在民间或学术著作中使用。
“毕兹卡”一名从何而来呢?在土家语里,&“毕兹卡”是由&“毕兹[pi24tsi44]”和“卡[kha21]”构成的复合词。“毕兹”是双音节的族名,&目前尚难解释“毕兹”的具体含义。&“卡”指“人的族类”。土家语称汉族为“帕卡[pi24tsi44kha21&]”,&称苗族为&“伯卡[pe21kha21]”。其中的“帕[pha44]”或“伯[pe21]”都是单音节的族名,一时也难解释“帕”和“伯”的具体含义。当今世界上有很多民族的名称只知其音而难解其义,并非怪事。因为名称只不过是一个符号,每个名称创立之初可能有其特定的含义,久而久之,原先特定的含义让位于特定的名称,最后就只知其音而不晓其义了。有的学者将土家语的“毕兹”释为汉义“本地”,将土家语的“卡”释为汉义“客”。但是在现代土家语里,还看不出“毕兹”有“本地”的意思。土家语的“卡”与汉语的“客”同出一源,但也不是“客人”的意思,只能理解为“人的族类”。
“土家”一名又从何而来呢?唐代以前和稍后,汉文古文献笼统地称中国一切少数民族为“蛮”,称南方各少数民族为“南蛮”。在中国民间,地处偏北的人往往称地处偏南的人(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为“蛮子”。河南省与湖北省毗连,早先在经济上湖北要比河南为富。遇到灾荒年月,当湖北尚可吃上干饭的时候,而河南不得不用稀粥充饥,造成两地人的心理上的不平衡,于是,就有河南人讥称湖北人为“干蛮子”。
在古文献中,往往以地名冠称族类。如所谓“武陵蛮、澧中蛮、零阳蛮、溇中蛮、五溪蛮、豫州蛮、酉阳蛮、彭水蛮、宜都蛮、施州蛮、高州蛮、辰州蛮、溪州蛮、石门蛮”等等,就是对湘、鄂、川、黔、渝等地包括土家族在内的诸多民族的统称。到了宋代,文献中有“土兵、土丁、土人”等名称的记载,在字面上以“土”代“蛮”,可能是为了避免在情感上引起严重对立。这个“土”,恐怕不是专指土家族,而仍然指同一区域之中包括土家族在内的诸多民族。元明清三代,土司制度在土家族地区实行,于是在地方志中出现了以“土”呼族的名称,如“土兵、土民、土酋、土蛮”等等。其中“土蛮”一名,以“土”对“蛮”加以类别,是“土家人”的汉语族名的发端。从清代“改土归流”到“民国”时期,大量汉族人和其他民族的人迁入土家族地区,进一步形成该地区的多民族格局。社会中的频繁交往,产生了区别不同民族的需要,于是,“土民、客民、苗民”、“土家、客家、苗家”等称谓,就在书面上(主要是地方志之类)和口头上通行开了。多年以来,在土家人和其他民族心目中,&“土家”就是土家人的汉语“族称”。
第二节&土家族源研究的历史代价
“土家”是一个古老而新兴的民族。说她“古老”,因为“土家人”是古代“賨人(板楯蛮)”&(‘賨cong’)的后裔(见后文祥论);说她“新兴”,&因为“土家”经过千百年以后,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才获得正式的称谓。1950年10月,由于土家族尚未正式定名,土家族同胞田心桃女士以“苗族”身份,作为中南少数民族代表团的成员,进京参加国庆观礼。当时田心桃的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作为少数民族的代表进京观礼,深感荣幸。另一方面,身为土家族的后代,却没有以本民族的名义当代表,又深感遗憾。于是,在观礼期间,她率直地向中央有关领导人提出了“承认土家族是个单一民族”的要求。从此土家人的族源问题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
当时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了识别土家族的民族成分,委托原中央民族学院潘光旦教授,对土家族的族源历史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潘先生于1955年撰写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刊于原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编印的《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四辑(1955年11月)。这篇长达十多万字的专论,根据大量文献资料所记载的土家人的语言文化特征,论证了“土家”不是“苗”,也不是“獠”,更不是“侗”和“壮”,而是“古代巴人的一部分的后裔”,向中央提供了解决土家民族成分的科学论据,为土家族的新兴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民族史学上揭开了土家来源的崭新篇章。
日,&中央确定了土家为单一民族。正当土家人民为此欢欣鼓舞,高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土家族”之际,反“右派”扩大化在“土家问题”上展开了。1957年下半年,有人发表“高论”,公开对两位著名学者向达先生、潘光旦先生发起攻击(见1958年底史学类期刊),提出“土家族是在中唐以后从贵州迁入湘西的乌蛮的一支”,与潘光旦先生的“巴人后裔说”全然不同。在反“右派”扩大化中,为土家族族源历史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潘光旦先生、在当时为土家族的民族成分及“区域自治形式”问题提过要求和意见的土家族人士向达先生(原北京大学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彭泊先生(原广西民族学院研究室主任)、田心桃女士(时为河南新乡师范学院教师),均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接着上挂下连,在湘西自治州工作的土家族教师、干部共300多人,或被划为“右派分子”,或被批判处分,一时间“谈土色变”。迫于当时的严峻形势,土家族的族源历史研究工作不得不暂时停止。
第二章&土家族源研究的新热潮
第一节&历史的转折
1978年12月,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平反“冤假错案”,改正错划“右派”,落实民族政策等,民族工作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在政通人和的新形势下,中共湘西州委统战部,于1980年7月在吉首召开了“民族历史讨论会”,打破了民族研究中的沉默局面,改善了民族研究风气,从此土家族的族源历史研究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这次会议之后,根据州委统战部的提议,为了较全面介绍土家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基本情况,由湘西州内的土家族教师、干部组成编写组,夜以继日地编写了《湘西土家族》&(初稿)一书,在“族源及历史”一章中提出了“土家是古代土著先民的后裔”的观点。该章在《吉首大学学报》1981年第二期上以“民族问题专刊”形式发表以后,进一步推动了土家族的研究工作,在湘西北地区的研究人员中掀起了研究土家族的热潮。趁此时机,于日至21日,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名义,由州民委组织,在吉首召开了“土家族历史讨论会”。来自北京、黑龙江、河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市自治区的高等院校或研究单位的专家、学者、民族工作者共120多人欢聚一堂,按照“双百方针”,用宣读论文、书面发言、即兴发言等形式,对土家族的族源历史,畅所欲言地论述了各自的见解。这是关于土家族族源历史观点大汇集的大会,会议收到的45篇论文中,除了继续论及“巴人说”、“乌蛮说”和“土著说”以外,又新提出“湘鄂土家同源异支说”、“氐羌说”、“伏羲说”、“奴獽夷说”&(獽rang,dan)和“濮人说”、“江西来说”等等,真是百花齐放,众说纷纭。空前繁荣的学术气氛,为深入研究土家族族源历史探索了科学依据,扩展了视野,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第二节&土家“多源论”的形成
1984年,由中南民族学院刘孝瑜先生等执笔、中央民族学院王炬堡先生通纂的《土家族简史》定稿时,在长沙召开了有各方人士参加的审稿会议。在会上,大家对土家族族源的记述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将已提出的各种说法的论据作了综合的分析、比较。结果一致认为,&“同源异支说”、“奴獽夷说”的观点,仍属于“巴人说”。而“氐羌说”、“伏羲说”是上溯“巴人”的远源,&实与“巴人说”无异。至于“濮人说”,论据不足,&不宜列为一说。&“江西来说”则是出自民间族谱和口头传说。历史上确有江西人进入湘西土家族地区。这一说法虽在1981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一书中作了记载,但是从江西来的是汉人,在与土家族人的长期生活中,这部分汉人被同化为土家族,不是土家族的族源。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之后,一致赞同在现阶段,对土家族的族源的论述以“多说并存”为宜。于是,在1986年4月,&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土家族简史》中对“土家族的来源”记载了以下三说:
一说“土家族是古代巴人的后裔”。这是中央民族学院已故潘光旦教授在《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古代巴人活动区域的有些地名、人名和族名,是土家族自称“比兹”的对音或转音;巴人崇拜白虎与土家族相同;巴人的主要姓氏与土家族的某些大姓有沿袭关系;个别巴语词仍保存在今日土家语中。
一说“湘西土家族是由古代湘西土著居民和以后进入的巴人、汉人融合而成的”。作者认为:龙山县里耶、泸溪县浦市、大庸县古人堤发现的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是湘西最早的土著先民住地。土家族自称“比兹卡”,即本地人的意思,是土生土长的。土家语地名“墨岔”是开天的意思,&“里耶”是辟地的意思,就是说这些地方是土著先民最早开辟的。“梯玛”(土家族对巫师的称谓)神歌唱词中提到的民族迁徙地,最远至“十必洞”和“石牌路”,没有越过沅江和酉水的汇合处。秦灭巴后流入五溪的巴人和五代时入主湘西的江西彭氏,同当地最早的土著民融合成为土家族。
一说“土家族是由贵州一带迁来的”。其说根据《复溪州铜柱记》所载:&“盖闻牂接址,盘瓠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认为土家族来自贵州。贵州说法所处的境内一直有“比兹族”、比跻(系白罗罗)之名。比跻、比际当即比兹,与现土家族自称完全相同。中唐以后,越巂一带,乌蛮曾侵入贵州,兵数出,侵地千里,当地的土著一部分被其征服,就是白罗罗称谓的起源;一部分与他们长期斗争,最后被迫迁入湘西;土家族与彝族比较接近。有的人根据上述资料,以及土家族与云南彝族的一支在信仰、葬式、歌舞、禁忌等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所以说,土家族是乌蛮的一支融合土著、巴人形成的。
《土家族简史》的作者记述上面三说之后,最后认为,“土家来源于巴人”。这就是土家“多源论”的形成过程。对于土家“多源论”后文将有评说。
第三章&土家族的主源与支流
第一节&“多源论”与历史事实
土家族的族源研究,至1981年形成“巴人、乌蛮、土著”三说之后,广大研究工作者并未就此满足,特别是湘西北土家族聚居区研究土家族的土家人,总感到“三说并存”并未最终解决土家族源问题。认为“三说”是“多源论”,与历史事实不尽相符,因而有欠准确。用民族融合的观点来看,土家族人之中确有巴人、乌蛮、土著、汉人以及其他民族的成分,那是合乎历史事实的,但是作为土家族的“主源”(源头)或“主根”,只能有一个,不能有多个。于是对“三说”进行了推敲,发现“三说”有很多不准确和不足之处,说法也很笼统,甚至有牵强附会之嫌。
首先看“巴人说”。此说有多种表述,定义不一致。有时说“巴人的后裔”,这个“巴人”是指古代的巴国人还是指巴氏族人,含混不清,令人费解;有时说“巴人的一部分(或一支)后裔”。是哪一部分、哪一支呢?也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人群,使人有不实之感;有时说“巴人(廪君种)”,虽然所指具体,但从廪君蛮的特征来看,与土家族似乎挂不上钩、对不上号。尤其与还明显保持着土家族语言、风俗习惯的湘西北土家族,不仅没有多少共同之点,而且有很多相反之处。就以突出特征的“赶白虎”和“敬白虎”而言,湘西北等地多数土家人“赶白虎”,鄂西等地部分土家人却“敬白虎”。同一个民族对“白虎问题”为何在心理上有相反的反应呢?现将这个具体问题作个具体分析:从《华阳国志·巴志》“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以及从《全唐文》(卷七四四)卢求撰《成都记序》&“昭襄王时又有白虎为患,益廪君之魂也”的记载中看出,白虎是廪君的化身。从《后汉书》&“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华阳国志》说,伤害千二百人)的记载中又看出,廪君化身的白虎只有一只,常从群虎数游中伤害人,说明白虎是只凶虎。&《后汉书》中,“昭王乃募国中有能杀者,赏邑万家、金镒。时有阆中夷人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的记载,说明了被秦襄王招募射杀白虎的人是板楯蛮。又据《华阳国志·巴志》、《后汉书》,“巴人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的记载,看出廪君死所化的白虎,以饮人血伤人,白虎被板楯蛮射死后又化为白虎神,还要饮人血,所以巴人以人血祭之(所谓:还人头),这说明,白虎神是个凶神。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被白虎饮血之人,非属廪君之后,而是其仇敌板楯蛮的后裔。因此,土家族人“赶白虎神”是“恨之灭之”心理的真实表现。而有些土家人之所以“敬白虎神”,是受长期的没完没了的驱赶仍不得安宁的影响,转化为“畏而敬之”的缘故。因为白虎在生时伤害人,死后还要饮人血,所以有些土家人害怕它而敬之、慰之、求安之,是违心的敬祀,并非真心的崇拜。又如沅、酉水流域沿岸土家人,立“伏波庙”敬“伏波将军”,并非出自内心的崇敬。“伏波将军”征“五溪蛮”时死于壶头山下之后,据说心不服而常作祟,土家人怕他捣乱,于是敬之、慰之、求安之。这就可以说明,土家族先民曾与白虎结下生死之仇,而今的土家人对白虎神不是恨而赶之,就是畏而敬之。从如此之表现来看,土家人不是廪君之后。
其次看“乌蛮说”。这一说法所处的历史背景及其为“左”的政治错误服务的目的,在此不论。其另一个要害问题是,将土家族起源的时间定在中唐以后,认为土家族是中唐以后乌蛮的一支进入湘西后才形成的。按照这个论点计算,土家族的历史至20世纪50年代只有1200多年。把有史籍可考的3000多年的历史砍去了1700多年,这同土家族的悠久历史不相符合。那么中唐以前的土家先民是否被乌蛮同化了呢?若是被乌蛮融合同化,乌蛮成为土家族的主源,为何土家族的自称、语言、习俗等传统文化中没有明显的乌蛮之特征呢?如此等等问题,用“乌蛮说”无法解释清楚。历史的事实是,中唐以后乌蛮的一支进入湘西时,&没有“喧宾夺主”的可能条件,结果不是土家先民被乌蛮同化了成为乌蛮,而是乌蛮被土家先民同化了成为土家人。土家族中确实有乌蛮的成分,但乌蛮绝对不是土家族的先民,更不是土家族的主源。
再次看“土著先民说”。这是湘西土家族人集体研究的立论。由于当时的研究才开始,还没有深入,只是抽象地提出了“土著先民说”,没有具体指出土著先民是属哪部分人,实际上对土家族的族源只是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线索,没有解决实质性的具体问题。因此,不宜笼统而抽象地说“土家族是土著先民的后裔”。
第二节&“賨人(板楯蛮)”的后裔
賨人(板楯蛮)的后裔众说纷纭和三说并存的论点,均不能断定土家族的主源。广大研究工作者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特别是湘西北地区的土家族知识分子和干部,为了寻求真理,找出土家族的主源,&以高度的现实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坚强的毅力及科学的态度,经过加倍努力,反反复复地查阅各种有关文献资料。深入细致地到土家聚居区进行社会调查,去粗取精地吸收各种说法的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将历史文献资料同土家族的实际情况相对照,逐步理出了土家族主源的线索,发现了土家族的主源与古代被称为“人”&(又被称为“板楯蛮”)的人群之间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从《世本》、&《史记》、&《文选》、&《华阳国志》、《后汉书》、《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等文献资料中得知,“人”因称“赋”为“賨”而被称为“賨人”,&这是他称;又“人”在打仗时以木板作“盾”,&又被他称为“板楯蛮”。故本文以“賨人”记之。“人”,是在古代巴国和楚国边境活动的一个土著部族。据《舆地纪胜》说,他们曾在山峦重叠、地势险要的宕渠(今四川省宕渠县东北)为中心建立过賨国都。该地曾有賨城之地名。“賨人”的活动情形,在《华阳国志》和《后汉书》中的记载较为具体。《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说:&“板楯蛮夷者,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注:&《华阳国志》称朐忍夷人廖仲、药何、射虎、秦精等),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筭,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赕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至高祖为汉王,发夷人还代三秦。秦地既定,乃遣“还巴中,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余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世号为板楯夷。”其他史籍的有关记载,下文还有征引。
我们在探索中发现土家族与“賨人”的渊源关系后,继而认定“賨人”为土家族的主源。这一看法,是从1983年至90年代末历时18年的研究中逐步深化和完善而成立的。较早公开发表的文章是1983年5月《民族研究》第3期载田荆贵所撰《土家族的语言、风俗与古代賨人》,此文从语言和部分风俗上阐明了二者间的渊源关系。尔后,田荆贵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4年在湖南省民委主办的《民族论坛》第2期上发表了《古代賨人与现今土家族的共同之处》。该文从土家族的自称、语言、风俗等八个方面论述了土家族与古代“賨人”相同相似之处,&明确地提出了土家族是古代“賨人”的后裔。现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的多数研究工作者,在“賨人”是土家族主源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
第四章&土家族与“賨人”的共性
第一节&“賨人”和土家族的自称
“賨人”或“板楯蛮”都是他称,而古代“人”的自称叫“孳(音bi&zi),即周代初记昭王时事的《宗周钟》铭文“南国孳”。吉首大学古汉语教授彭秀模先生的《孳考》(见《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一文,从历史文献、语言文字等方面论证,在秦襄王时射杀白虎的“板楯蛮”,世号为“白虎复夷”的就是“孳”,即“孳夷”的简称。由此得出结论:“孳”就是“賨人”的自称。因为“服、愎、复”在上古音,均“为德部、并母”,“孳”就是“服孳”。随着汉文字的进化演变,“孳”写成了“服孳”。这个“服孳”就是土家族古语的自称。而“服”与“被”,今音相差较远,可是在上古时期两字的读音相同。50年代以后,今人又用同音的汉字写为“毕兹”,&已成惯例。又据研究巴蜀史的邓少琴先生《巴蜀史迹探索·巴史再探》云:“按此(《宗周钟》记昭王时事……所记之‘服孳’,应即今日土家之自称‘比兹卡’也。服,古音通比。”再据民国时期,保持土家语完整、且有部分古语词汇的龙山坡脚田姓人,还说自己和很早以前的祖先是“打虎匠”,自称为“服兹卡”,以后慢慢自称为“毕兹卡”了。此地曾盛行“梯玛”&(即“土老司”)祭祀活动的唱词中有“服兹妥”一节,“妥”即“还”的意思,“服兹妥”,即毕兹卡“还愿”。从上述的考证和土家民间遗存的口碑资料来看,现今土家人自称的毕兹卡”与古代“賨人”的自称“孳”。是一脉相承的。
第二节&“賨人”和土家族的语言
“賨人”的语言虽见于史籍的不多,但还是有部分词语遗存下来。下列6个词的留存,实属宝贵之至。
1.“孳”(音bi):上文已经说到“賨人”用自己的语言自称为“孳”,与现今土家族自称为“毕兹”之音完全相同。
2.“賨”(音Cong):“賨人”称“赋”为“賨”,&如“賨钱”、“賨布”等。《后汉书》(卷八十六)载,賨人“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输賨布,大人一匹,小口二丈”。“賨”这个词,在土家族中世代传承。到唐宋和元明清代,湘西北土家地区实行“羁縻州”和“土司制”时期,&“租赋”演变为“纳贡”以后,土家语将“纳贡”还称为“賨”,这在地方志中多有记载。清乾隆《湖南通志》&(卷二),记明洪武九年(1376年),永顺宣慰使彭天保遣其弟义保等向朝廷贡马和方物一事,过了116年以后的明弘治五年(1492年),永顺宣慰使彭世麒所建彭氏“世宗堂”的碑文中还刻有“天保献賨”之句。清乾隆《永顺府志》记明清时期的贡品中也有“茶芽”,“賨布”等。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废除土司的“纳贡”以后,土家语中将“賨”的含义演变为“借”的意思,如“借钱、借米、借布”,称为“賨钱、賨米、賨布”。由此可见“賨人”语言中的“賨”,与土家语言中的“賨”,在音义上如出一辙。
3.“赕”&(“赕”,《辞海》1439页《汉语大字典》3650页音tan,古音‘吐滥切’;&《现代汉语词典》247页音《新华字典》(汉英双解本)音dan)“赕”为我国古代西南地区某些少数民族的语音译字。潘光旦先生在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巴人》中认为,&“赕”是古代“賨人”的语词,&以钱或财物赎罪谓“赕”。《华阳国志》和《后汉书》记载“賨人”同秦国订立盟约中有“伤人者得以赕钱赎死”之句。“賨人”以赎罪钱为“赕”的音义到南北朝时还有遗存。《南齐书》&(卷二二)&《豫章文献王传》中记载465~471年间,酉溪(今保靖等地)首领田头拟反抗武陵内史沈悠之“禁鱼盐”的苛政,一气之下杀死了沈的使者。沈便借此要田赔“赕钱”千万。田愿输五百万,沈却分毫不让,田被逼活活气死。现代土家语中“赕”的意义演变为给神灵或给阴间亡人解钱。它在土家人日常用语中虽已消失,但在“梯玛”的祭祀神歌中,还有保存。如“梯玛”的“服兹妥”活动,到半夜时分的“送神词”中有“可(金)赕我(银)赕克丢(桃来了)”之句。送正神之后再送亡人时要摆“火玛赕”,即用一簸箕装些核桃、板栗,让观众抢拿,谓之“抢火玛赕”,意为不向诸亡人一一送财物了,&自己随便去拿。
4.“药何”:这是《华阳国志·巴志》记杀白虎之人朐忍夷四人中的一个人名。“药何”一语,不应从字面上解释为汉语的姓“药”名“何”,此一语乃是用“賨人”的语言称呼的人名。其音义与现今土家语对照,“药”是“幺”的转音,是小字辈的意思,“药(幺)何”为“小伙子”或“小叔子”之称、这同明代保靖宣慰司中彭氏第四代宣慰使“药哈俾”的名字相似。“药哈俾”的意思就是“幺叔叔”。
5.“射虎”:这也是《华阳国志·巴志》中说的射杀白虎之四人中的一人名。&“射虎”也非姓“射”名“虎”,而是用“賨人”语言称呼的人名。其音义与现今土家语对照,“射虎”是“吃药”或骂人话“要死”的意思。这个名字恰与《宋史·蛮夷传》载,宋仁宗天圣初年(1023年),为抗宋廷压榨,率蛮众攻辰州土官“社忽”之名相同。我们认为这不是偶合,而是没有汉姓的“賨人”或土家人用自己的语言,以某一动作形象和骂人话来称呼人名的一种特殊的传承习惯。如唐五代时据溪州地的老蛮头“禾作冲”(围猎的首领)和他和结拜兄弟“惹(热)巴冲”&(酿酒的首领)、“春巴冲”(看管小孩的长者)等。现今土家语中用各种形态和骂人话称呼人名是常有的。如“厄来”&(即“小小的”)、&“色快”&(即“拉稀屎”)、&“白贴”(即“扯淡”),“浪介”(即“黑黑的”)、“这哈”(即“缺嘴”)、“老老哈保”(即“不聪明的人”)、“鄂借”(即“六指人”)、“没胡”(即“胀肚皮”)、“射必突”(即“死人似的人”)等等。
6.“阆中”&(“阆”作为地名,音lang):这是古代“賨人”集居地的一个地名,分属四川省东北嘉陵江中游。&《华阳国志·巴志》说:“阆中有渝水,賨人多居水左右。”&《风俗通》说;&“阆中有渝水,賨人左右居。”“阆”,汉语解释为“广旷也”。从古代“賨人”居住地来分析,“阆中”是用“賨人”的语言而称说的地名。“阆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用土家语解释,“阆中”是一种野生的草本块茎植物,其茎多淀粉,可入药或熟食。土家语称这种植物为“阆中”或“阆中乃”,汉语称之为“半夏曲”。以其地名来推测,这个地方可能盛产此植物而被“賨人”命名的。从上述几个名词看出,&“賨人”和土家族在语言上有相同之处。
第三节&“賨人”和土家族的分布地域
“賨人”的分布地域,晋人常璩《华阳国志·巴志》将其列入巴国的版图,“賨人”亦被笼统地称为“巴人”。唐杜佑《通典》将古代巴人颇具特征的两个部类分为“廪君种”和“板楯蛮”。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七八)具体描述了这两部类所分布地区:三峡地区为“廪君种”之地,迤南地区的溪州(现今湖南永顺等县)、黔州(现今重庆市彭水)、思州(现今贵州思南)、施州(现今湖北恩施)等地为“板楯蛮”之地,相当于今湘、鄂、渝、黔四省市土家族分布的地域。
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设置郡县,“賨人”分布地区属黔中郡,郡治在今湖南沅陵县西二十里处。其郡辖范围,据《辞海》&“黔”字条解释,相当于今湖南的沅水、酉水、澧水流域和湖北的清江流域,重庆市的黔江流域以及贵州东北的部分地区。
西汉初,将黔中郡更名为武陵郡,旋即分置武陵郡,郡治移至义陵(今湖南溆浦县)。
东汉末,武陵移至临沅(今湖南常德)。这期间的武陵郡所辖范围,据《后汉书·地理志》载,共辖13县,其地域包括现今重庆市的秀山、酉阳、黔江诸县以及贵州省的沿河等县地,湖北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地,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和张家界市所辖四县及石门县等地。
这些地区与现今土家族分布的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境三十多个县市区的地域完全相同。
第四节&“賨人”和土家族的狩猎方式
据《华阳国志》、《后汉书》等史籍记载,古代“賨人”在秦昭襄王时射杀白虎立功之后,成为秦国的义人,&“板楯蛮”七姓免了租赋。汉高祖以复之,“板楯蛮”“射虎为事户”,长期过着狩猎为主的经济生活。土家族先民在很早以前,虽有了“刀耕火种”和“火种水薅”的粗放农业,但到元、明、清代的土司制时期,仍然“喜渔猎,不事商贾”。
据清乾隆《永顺府志》(卷一二)说:“龙山(土家族聚居的今龙山县)。深林密箐,往日皆土官围场,一草一木不许轻取。每冬狩猎,谓之‘赶仗’,先令舍巴、头目视所居,率数十百人用大网环之,旋砍其草,以犬警兽。兽奔,则鸟统标枪毙之,无一逃脱者。”
这种狩猎仍以毙虎为主,到清末民国时期老虎少了,在土家山寨以打野猪为主的“赶仗”活动还很盛行,与“賨人”的狩猎活动无不相似。
第五节&“賨人”和土家族的“清酒”
“賨人”喜酿清酒(又名旨酒,即美酒)。据《后汉书》记载。“賨人”与秦国订立互不侵犯盟约:“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可见当时“賨人”的一钟清酒价值与秦国的一双“黄龙”(应为“珑”,在大旱求雨时所用的刻有龙纹的玉)对等,说明清酒是如此之贵重。一钟清酒按有关容器史料推算,相当于而今的三百一十多公斤,这又说明“賨人”的酿酒技术和酒的产量有了相当的高水平。
《华阳国志·巴志》记述“賨人”住地物产和民风的诗云:&“川崖惟平,其稼多黍,旨酒嘉肴,可以养父;野惟阜丘,彼稷多有,嘉肴旨酒,可以养母。”从这诗中得知,当时“賨人”地区盛产黍(即黍子)和稷(即高粱),用这些野生的或种植的谷物为原料酿出的清酒。加以嘉肴(非谷物的肉、菜、果等),成为养老的最佳食品。
从土家族世代传承“家家会酿酒,敬老先敬酒,请客必有酒”的风习和用高粱米主料酿的美酒(名牌酒)来看,“賨人”的酿酒工艺已由土家人继承下来了。
第六节&“賨人”和土家族的织锦
“賨人”在狩猎经济时期,“布”成为租赋的珍品,以至“户岁输賨布大人一匹,小口二丈”。据清乾隆《永顺府志·物产志》载,汉时的“布”,到唐宋年间称“溪布”,元、明、清代称“斑布”,其精品作为“纳贡”外,其余多用于民间服饰,即男女同式的斑斓色短衣短裙。
到清末至民国时期称为“土花”或“土锦”,多用于被面或小儿摇窝脚被和盖衾之面料。至今,被称为“土家织锦”,多用为大小壁挂、坐垫和各种旅游纪念品。
从“布”到“土家织锦”的发展过程。完全可以肯定,今日的“土家织锦”是往日“賨布”的继承和发展,二者没有什么不同。
第七节&“賨人”和土家族的武器
《华阳国志·巴志》、&《后汉书》都说“賨人”用“白竹之弩”“登楼射杀白虎”。可见,在那时“賨人”使用的武器(或狩猎工具)是用白竹做的、用机械推力发射的“箭”和“弩”。这种竹弩竹箭,在土家族人中传承很久。据《元史》&(卷一六三)&《刘国杰传》说,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永顺司溶州楠木峒土官鲁万丑率士兵反抗元军“征讨”,在桑木溪与元军激战时还用“木弩竹箭”等武器。这种武器的式样,在今永顺不二门的“溪州民俗博物馆”还陈列有仿制品。明代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步,这种简陋武器虽不用了,但在“梯玛”做法事“赶白虎”时,还要用竹弓竹箭射杀。清末民国至今,竹弩和竹弓竹箭已成为儿童玩具或青少年民间体育游戏的一种器械。如土家少儿最喜欢玩的“弹簧竹筒弩”(上家人称之为“竹筒枪”,当是对“賨人”所用“竹弩”的继承和演变。
第八节&“賨人”和土家族的民居
“賨人”的住楼,即《后汉书》等记载“登楼射白虎”之楼。此种楼的形式,在《旧唐书》中说“依树积木”。“人并楼居,登梯而上,号为干栏”。必须指出,《旧唐书》把本为“賨人”的住楼。冠于“僚人”之上,是因在晋代群僚进入賨地,势力方张,其风俗与賨人相似,故在《隋书》、《旧唐书》中将“賨”当作“僚”的称呼,并把賨人的住楼“干栏”混于僚俗。这在《宋史·蛮夷传》中作了解释:“渝州蛮者,古板楯七姓蛮,唐南平獠也”,说明了将“賨”称“獠”之误。
当今许多研究者认为现今土家族的住楼,是从“賨人”的“干栏”发展起来的。不过,泛称这种住楼为“吊脚楼”是不对的。土家族的住楼叫“转角楼”,是从保持住楼周边装栏的“干栏”特点和楼角翘檐而得名的。建造“转角楼”的关键技巧在楼角,用三块木坊在一根柱子的同一位置从三个方向穿出并翘檐,非技艺高超的木匠是难以盖起这种“转角楼”的。因此土家民谣中有“唱歌好唱难起头,木匠难起转角楼,岩匠难打岩狮子,铁匠难打铁绣球”的名篇。
由此可见,土家族的“转角楼”,是“賨人”的“干栏”的继承和发展。
第九节&“賨人”和土家族的服饰
《华阳国志》、《后汉书》中把“賨人”又称为“弜头虎子”&(‘弜’音&jiang)。《说文》&“弜”,&“疆”也,&“以制服乱发也”。可见,“弜头虎子”是因“賨人”的椎髻而名。
《南齐书·蛮传》亦云:&“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证明“賨人”有椎髻弜头(于头左右两角)、“跣足”(赤脚)和以賨布为斑斓服的服饰特征。土家族的弜头发式,在幼儿中还有保存。其服饰《明统志》说:“往日土民服五色斑斓衣”。
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卷一二)《杂记》和《风俗》说,&土民“服饰不分男女,衣裙尽绣花边,”&“男女短衣短裙,椎髻跣足,以布裹头,服斑斓之衣”。
这种以“賨布”&(土家织锦)制作的五色斑斓衣裙,至清代“改土归流”改穿满襟以后虽不见了,但在土家人举行“大摆手舞”时,参与者都要身披一件土家织锦,&以代古装之披甲。
土家族的这种“斑斓服”与“賨人”的服饰很相似。
第十节&“賨人”和土家族的歌舞
《华阳国志》说,“賨人”都“天性劲勇,俗喜歌舞”,在助武王伐纣时“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汉高祖募賨民定三秦,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帝善之曰:此乃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之,今所谓巴渝舞也”。&《太平寰宇记》说;&“其民俗集会,则击鼓,踏木牙,唱‘竹枝歌’为乐。”从这些史籍记载中看出,“賨人”喜歌舞,是用于战前和闲时娱乐两种场合。
现今土家族的“大摆手歌舞”,虽不用于打仗场合,但在其中有“战舞”节目,舞姿雄威,歌声豪放,动作逼真,如古代“賨人”的歌舞再现。
由此证明,土家族的“大摆手歌舞”是“賨人”歌舞的继承与发展。
第十一节&“賨人”和土家族的崇巫
“賨人”俗崇巫道,好鬼巫。《华阳国志·李特推寿势志》说:&“祖世本宕渠民,种党劲勇,俗好鬼巫。汉末张鲁居汉中,以鬼道教百姓,賨人敬信”。&《太平寰宇记》(卷一三七)云:&“巴(賨)之风俗,皆重田神,春则虔祈,冬即用牲解赛,邪巫击鼓以为淫祀(不合汉礼制的祭祀)”。杜甫的《遗闷》有“瓦卜传神话,畲田费火耕”之句。王洙注曰:&“巫术击瓦,观其文理分析,定吉凶,谓之瓦卜。”
土家族人亦信巫,巫师皆男,土家语称之为“梯玛”。土家人相信“梯玛”法术之俗,在清末、民国时期还很盛行,遇到天灾人祸病痛灾难和生儿育女时,都要请“梯玛”作法求福。解结、除邪。&“梯玛”一度成为“人神合一”、&“百说百灵”的权威人士,不仅除病消灾要请他作法,就是民事纠纷也请他调解,“一了百了”。
土家人之相信“梯玛”与“賨人”之崇巫十分相似。
第十二节&“賨人”和土家族的丧葬
《太平寰宇记》&(卷七六)记载“賨人”系统的獽人的葬式云:&“遭丧乃立竿悬布,置其门庭,殡于别所,至其体燥,以木函置于山穴中。”土家族人自“改土归流”以后,改变了古代的丧式,但在“梯玛”死后,还保持着古俗。
1981年4月,&田荆贵到土家族语言和风俗习惯还保持完整的龙山县岩冲社(今岩冲乡)打虎溪作民俗调查时,意外地发现两起“梯玛”的丧式。
一是72岁的老“梯玛”彭清明,于当年农历正月十八日&(公历2月22日)逝世,停丧7天,于正月二十五日安葬。
二是64岁的“梯玛”杨再义,于1980年农历八月十五日&(公历9月23日)逝世,停丧10天,农历八月二十五日安葬。
据“梯玛”田志林说,这两起“梯玛”的丧礼都是他主持掌堂的。具体做法是:死者停止呼吸之后,在其住房四周进屋的路上各插一副竹弓竹箭,以防白虎拉扯。接着,从堂屋正上方神龛(家先神位)顶上系一匹白布,通过堂中扯出大门外,系在坪场中立的一根竹竿之上,名曰“搭天桥”。在神龛顶上系白布的上面揭几块瓦,谓之“开天门”,“天门”口置一纺纱车倒纺几下,意为堵住亡人的阴路引其上天。在堂屋正中央“天桥”下搭一座台子,名曰“哈哈台”。而后,将死者的尸体洗完澡、穿好衣,抬到“哈哈台”上,使其成盘坐或仰卧的姿势。“梯玛”们做几昼夜法事,等尸体干燥以后,入棺抬上山挖穴安葬。
“梯玛”的这种丧式与賨人系统的丧式几无二致。
第十三节&“賨人”和土家族的“驱白虎”
《华阳国志》、《后汉书》等史籍记载“賨人”在秦昭襄王时射杀白虎立了功,成为秦国的义人。到汉代,还“以射白虎为事”。
如前文所述,在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的龙山皆土官杀猎老虎的围场。
从清末、民国至今,虽不见实在的白虎,但在土家人的心里还有伤害人的白虎,俗有“白虎当堂坐,无灾必有祸”之说。特别是婴儿发生抽筋、吐白沫的病症时,就认为是被白虎神罩了,要立即请“梯玛”作法“赶白虎”。这与“賨人”射杀白虎的心理完全相同。
第十四节&“賨人”和土家族的尚武精神
《华阳国志》引《尚书)说:“人天性劲勇。”《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亦说:“板楯七姓……其人勇猛,善于兵战。昔永初中,羌入汉川,郡县破坏,得板楯救之,羌死败殆尽,故号为神兵。”
尚武善战,参战必胜的事迹,在土家族的军事史上屡见不鲜。
《明史》记载,在嘉靖年间的抗倭战斗中土家将士立下了“东南战功第一”,“每遇征伐,辄愿荷戈前驱。国家赖以挞伐,故永保兵号为虓雄”(“虓”音xiao)。
板楯蛮号为“神兵”,土家兵号为“楯雄”,何其相似乃尔。
第十五节&“賨人”和土家族的秉性
《华阳国志》、《后汉书》说到“賨民天性勇劲”以后,记其风俗时说:&“其民质直好义,土风敦厚。”这是对“賨人”秉性耿直,尚侠好义的描述。
关于土家人的性格,清乾隆《永顺府志·风俗》说:&“土人淳直,无悍恶之风,又无狡诈之习”。光绪《龙山县志·风俗》亦说:&“土民多勤劳……或任侠尚义,萍水相逢,一意投合倾身与交,愿为知己者死。”这种心地善良,淳朴耿直,表里如一,口心一致,重情好义的性格,在现今的大部分土家人中仍然一如既往,颇与“賨人”的性格相似。
第十六节&“賨人”和土家族的爱国思想
“賨人”在古代的社会政治变革中,始终顾全大局,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
据诸史籍记载,从协助武王伐纣到受募汉高祖定三秦等重大事件中,&“賨人”皆主持正义,除暴助良,拥正伐邪,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种反分裂、求统一,拥护中央政权、维护国家利益的爱国思想,在土家族历史上斑斑可见。
清代“改土归流”,历经八百多年的土司制度,土家人无条件地接受了清廷的“改革”政策。各土司王,在不动一个兵,不流一滴血的情况下,&自愿“纳士,退出了土司王的世袭宝座,维护了土司辖境的社会安定,服从了中央王朝的统一政治,促进了土家族经济文化的发展。
明代的东南沿海抗倭,士兵远涉三千余里,奔赴沙场,用无数土家男儿的鲜血,换取了祖国边境的安宁。
在近代,为了祖国的民主、进步,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土家儿女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为中国民主革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救祖国,土家人民离开家园,勇赴前线,与日寇浴血奋战中的土家官兵,发扬了高度的爱国精神。虽然“賨人”在历史上也有反抗封建王廷之事件发生,但也是在苛政压榨下为求生存而不得已的举动。正如《后汉书》所说,&“本无恶心……非有谋主僭号”。可见,这种顾全大局,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思想,“賨人”与土家族是相通的。
第十七节&“賨人”和土家族的开放意识
“賨人”是开放的部族,素有吸收先进文化的进取精神。“賨人”长期稳定在巴、楚边境,与巴、楚交往中不断吸收巴、楚的先进文化,大量出土文物足以证实。土家族亦是开放的民族,尽管在土司时期有“汉不入峒,蛮不出境”的禁令,仍然不断引进汉族地区的先进生产工具和技艺。特别是学汉语和汉文化,比周围的兄弟民族要早。在湘西北土家族地区,元代就有了学汉文的“书院”。鄂西北更早于湘西,普遍学了汉语、汉文。到明代,各地土官已自觉地认识到学汉文的重要,又有明廷“土官子弟,不入学者不准袭职”的推动,故对子弟严格要求。如鄂西的容美宣抚使田世爵,聘汉族名士任教,以诗书严课诸男,&“有不嗜学者,叱犬同食,以激辱之”。后来他的八男八女皆成才。由此可见,学习先进、勇于进取、振兴本民族经济文化的精神,&“賨人”和土家族一以贯之。
从上述十七个方面“賨人”和土家族的相同或相似的特征看,现今土家族是古代“賨人”后裔之说,是无可置疑的。&
第五章&土家族和邻近民族的关系
第一节&共生共息于湘鄂川黔渝毗连地区
“土家族是古代賨人后裔”之说,与其他学者的“巴人、土著、乌蛮”三说,有无矛盾呢?
一、“说”与“土著先民说”的关系“土著先民说”是在当时还没有深入研究的情况下,未找出土著先民的具体人群的一种推想。恰好,&“賨人说”弥补了“土著先民说”不具体的缺隐。因为“賨人”在我国商、周时代,就稳定在武陵山区,是一个土著部族,史籍记载中还没有发现其长途迁徙的痕迹,可以说是土家族的先民。因此,我们认为,&“賨人说”是“土著先民说”的具体化和发展,是承前启后的关系,二者是一致的。
二、“賨人说”与“乌蛮说”关系“賨人”和“乌蛮”,在历史上是不同的族类,没有渊源关系。中唐以后进入湘西地区的乌蛮一支,被土家的先民即“賨人”所同化,成为现今土家族的一“流”,而不是一“源”。因此,&“賨人”与“乌蛮”一支是民族融合中的“主客关系”,前者是主,后者是客;或者说是“源流关系”,前者是“源”,后者是“流”。
三、“賨人说”与“巴人说”的关系“賨人说”与“巴人说”之间原则上是一致的。在历史上“賨人”分布的地区曾属过巴国的版图,所以,笼统而言,&“巴人(国)说”也是说得过去的。但具体到巴氏(廪君种)说的问题上,则需要具体分析。诸多史籍将“巴”、&“賨”合而为一,将“板楯蛮”同“廪君种”混为一谈,使人产生一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感觉,似乎含混不清。但是,只要仔细研究一下“巴国”和“廪君”的始末,就不难了解其中真谛。
从《华阳国志》等史籍的记载中看出:传说中巴氏之子务相被立为廪君之时并无巴国。巴国是前11世纪的周初分封诸侯时,派姬姓属“子”级的人去统治巴氏活动地区后出现的,先称为“巴子”,后称“巴子国”。其君主(或王)不是巴氏之人,而是姬姓之“子”。廪君之后未以巴氏之名主政巴国。在巴子国中记有巴蔓子的事迹,这人是否为廪君之后,无据为证。直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以后,也没有廪君后的巴人事迹的明显记载,只有冠以地名的各种“蛮”的活动。其中,曾在商周之时就显露于世的“賨人”,却被说为廪君之后,这是一大讹误。前文又说明:廪君死,化为白虎,然则专门射杀白虎的“賨人”又怎能成为其后裔呢?之所以有这个讹误,可能是出自古史作者的想当然。因为,曾在巴国区域内诸多部族中,曾最活跃而最有影响的是“賨人”。秦灭巴以后,&“賨人”仍然显露于世。从先秦至两汉直至三国,&都有“賨”或“板楯蛮“的人群活动。所以,误以为“賨人”就是“巴人”,将“賨人”及其历史功绩和特征,统统记到巴氏子务相廪君之后的名下,泛称为“巴人”。如《华阳国志》将西晋时“世本賨民”的李特、李寿父子起兵汉中,光熙元年(306年)李雄称帝建立成汉政权,历六世47年的事,因李之祖辈复号为巴氏,而将其列为巴族。
《晋书·李特传》还将李特说为廪君之苗裔。&“板楯蛮、廪君种”的混淆记载,在《后汉书》中作了纠正,将巴郡“南郡蛮”和“板楯蛮”分别作了记载。&《太平寰宇记》也将“板楯蛮”和“廪君种”的分布地域作了具体划分。可是现代的学者惟有童思正先生在《古代的巴蜀》&(1997年4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中,&从“廪君种”和“板楯蛮”的发祥地、姓氏、租赋、信仰等方面的不同,证明二者是不同的族系外,很多作者仍然沿袭以往的误记,都把“板楯蛮”说为“巴人”或“廪君后裔”。最先提出“巴人说”的潘光旦先生,在《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长文中,多次说到“板楯蛮”与“土家”的关系,断言“板楯蛮是巴人的后裔的一派”,“板楯蛮是巴人,巴人也一般地可以称为板楯蛮”。可见潘先生“巴人说”的具体人群主要是指“板楯蛮”。因此,“賨人说”、&“巴人说”、&“巴人的一部分说”,表面提法有异,在实质上这几说所指的具体人群就是“賨人”。“巴人说”与“賨人说”是个“名与实”的关系,即冠“巴”为名,以“賨人”为实。
综上所述,应当得出这样的结论:土家族族源的各种说法,都提供了许多可贵的资料,对全面研究土家族的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诸说中比较而言,&“賨人说”与“土著先民说”是承前启后的关系,与“乌蛮一支说”是主与客或源与流的关系,同“巴人说”是名与实的关系,其间没有根本对立的矛盾。
土家族是个统一整体,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域的局限性,各地土家族的历史进程和民族传统虽有些差异,但就其主源来说,只有一源,没有多源。现今分布在湘、鄂、川、黔、渝等省市边境三十多个县市区的土家族,都同出一源,都是“賨人”的后裔,&“賨人”是整个土家族的共同的先民。
第二节&以“賨人”后裔为主的多族类融合体
以上这些认识都说明,土家族不是一个封闭的民族,而是一个以古代“賨人”后裔为主的多民族的融合体。土家社会成员一直处在“双向流动”之中。一方面,其他民族的人不断融为土家族的成员;另一方面,土家族的成员不断融为其他民族的成员。其融合途径大致如下:
他族人→近土家人→土家人土家人→近他族人→他族人
因此,在现今的“土家人”中,&有不少是“他族土家人”;在现今与土家人关系比较密切的他族人中,也有不少是“土家他族人”。以本文作者之一的罗氏“广字辈”家族而言,时至90年代,祖孙四代共有成员54人,其中的本族女子一人,在68年前过继至汉族人家,&已由“土家人”成为“土家他族人”。其中另有女子8人,原为汉族人,因与土家人成婚,已由汉族人成为“汉族土家人”。其中还有女子2人,原为苗族人,也因与土家人成婚,已由苗族人成为“苗族土家人”。其中有男子2人,原为汉族人,因与土家人成婚较晚又长期不在家族内生活,故未完成由“他族人”成为“土家人”的转变。在这个家族内,包含了三个族体的成员,至今家族内全体成员以汉语为主要用语,只在偶然的场合,部分成员使用土家语或苗语。
由“他族人”转变为“土家人”,转变完成的标志是:各个成员共同选用汉语为通用语,而在心理上认同土家意识、文化上认同土家背景。由“土家人”转变为“他族人”,转变完成的标志是“在语言上、心理上、文化上完全认同于他族人。
我们认为这种转变是好事,不是坏事。(标题为编者所加。选录自罗安源、田心桃、田荆贵、廖乔婧著《土家人和土家语·族源篇》,民族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第六章 土家族发展简史
秦灭巴后,生活在巴郡、南郡和黔中郡(汉改武陵郡)境内的巴人、濮人、乌蛮、羌人、賨人、土著部落等,以火耕水褥、渔猎山伐为业,繁衍生息。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汇集,附合成族。其首领依靠同种或同姓的种姓血缘关系进行统治,维持内部关系。
秦汉时,因大量征发巴人出征,对其首领免征贡赋,令其属民缴纳賨布。西汉末年,&“武陵夷”田疆起兵反抗王莽的篡权。建武23年(47),“零阳蛮”精夫(即首领)相(向)单程起兵反抗东汉的控制,势力达常德以西。建初3年(78),“溇中蛮”覃儿健反对东汉屯兵,转战于溇水、澧水流域。永元至元初年间,&“巫蛮”许圣和“澧中蛮”田山、高少都因摇役繁重,赋税失平,举起义旗,攻城杀吏,反抗东汉的统治。
三国时,蜀汉与孙吴长期争夺夔、峡和武陵地区,土家族成为他们相互争夺的重要对象,其首领依违于两方之间,时此时彼,以利自己的统治。蜀吴的长期争夺,使武陵地区各族人民难以安生。吴国黄龙2年(230),“武陵五溪蛮”数万反抗孙吴。
南北朝时,土家族各部势力迅速发展,其中尤以冉氏、向氏、田氏发展最快,其余各部大者万家,小者千户。他们屯据三峡,割据称雄,&自称王侯。在各部之间,由互不统属,各自为政,逐步趋向联合,相互声援,共同斗争。南朝宋永明年间(483-493),&“建平夷王”向弘后裔向宗头聚众,与“黔阳蛮”首领田豆渠等联合反抗齐的控制。北周武成至天和(559~566)年间,“信州蛮”首领冉令贤屯据水逻城,“蛮”帅向五子王屯守石墨城,向宝胜据守双城,以峡江为中心实行割据,势力范围达2000余里,相互联络,彼此声援,共同抵抗北周军。
总之,从秦至隋,各王朝虽在湘鄂川黔边设置郡县,委派官吏,但控制松弛,时断时续,加之战争较为频繁,长期动荡不定,土家族内部各部势力消长变化较大,活动范围时大时小,因此尚处于不稳定状态。
唐代在湘鄂川黔边设羁縻州县,对表示归顺的土家族首领委以官职,治理其地,并准其世代承袭。先后委任冉安昌为思州招抚使,田世康为黔州刺史,田英为溪州刺史。开元12年(724),“溪州蛮”首领覃行璋率众反抗唐朝的控制。唐末五代,土家族首领乘机崛起,自署刺史,&割据称雄。中和元年(881),&“石门蛮”首领起兵攻取澧州,“溪州蛮”首领彭士愁(一作仕然)相继而起,势力日渐强大,逐渐统一五溪地区,统辖20州,&自充静边都誓主。后晋天福4年(939),彭士愁率溪、锦、奖等州万余人,攻打楚属辰、澧两州,与楚争雄。兵败后,于天福5年(940)和楚王马希范缔结盟约,铸铜柱立于溪州会溪。溪州之役,彭氏虽军事上失利,但政治上却获得合法地位和领地,为彭氏在湘西统治800余年的世业奠定了基础,并使该地区的社会秩序相对稳定。
宋承唐制,对于归顺的土家族首领则委以羁縻州县官职,准其世代承袭,并设置散毛宣抚司及巴东、石柱安抚司。羁縻州县的设置,土官的世代承袭,使土家族日趋稳定,各部之间的联系以及和汉族经济文化的交流日益加强。
唐、宋间,土家族的生产虽有发展,但仍处于不习牛耕的刀耕火种阶段,而兼事渔猎。手工生产的“溪布”、水银、朱砂久负盛名,成为贡品。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领主,除奴役土民外,还不时驱使“土兵”至邻近汉区掳掠人口、财物。宋天圣年间(),先后在辰、澧、归、峡等州土汉杂居地区,设置土丁弓弩手,计口授田,且耕且守,&以防土官扰掠,使部分土民摆脱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元明至清康熙年间,建立土司制度。鄂西设施南、散毛、忠健、容美四宣抚司,下辖九安抚司,十一长官司,五蛮夷长官司,唐崖、镇南二长官司直隶施州卫;湘西设永顺、保靖二宣慰司,下辖三州,八长官司;桑植设安抚司,下辖二长官司;川东南设酉阳、石柱二宣抚司,下辖四长官司,由归顺的土家族首领担任各级土司,并置大庸(今永定区)、麻寮、大田、黔江等千户所。土司实行军政合一,寓兵于农的旗制。土兵平时务农,战时为兵。此外,还有为土司服役的戎、猎、镶、苗、米房、吹鼓手等旗。土司的统治客观上曾使土家族的活动地域更加稳定,民族特点得以保持。
明末清初,居于卫所地区的土民中,土地私有已经发展,地主经济开始出现。土司地区中的一些土司在邻近汉区购买土地,实行租佃,收取实物地租,开始向地主经济转化。由于书院的兴建,土家族中涌现出一批文化较高的士人,如田元、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张之纲等,都是学识渊博、工于竹枝词的著名诗人。
元末,陈友谅、明玉珍农民起义军转战湘鄂川边,得到土家族的大力支持。明嘉靖33年(1554),朝廷调永顺、保靖等处土司土家族兵士赴东南沿海参加抗击倭寇的斗争。嘉靖34年(1555)5月,永顺宣慰使彭翼南、保靖宣慰使彭荩臣所率领8000士兵,与官兵及其他被征调的少数民族抗倭队伍密切配合,获得王江泾大捷,被誉为“东南第一功”。嘉靖35年(1556),容美宣抚使田九霄及其父田世爵和彭志显率容美、麻寮、大刺、桑植等处6000土兵,又取得舟山、乍浦等役胜利。抗倭名将谭纶、戚继光创造的鸳鸯阵法,就是在总结湖广土兵阵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明末,张献忠率农民军数度入川,施南、酉阳、散毛、唐崖、忠路、水浕源等司土官、土民积极支持配合农民军的军事行动。清初,湘鄂西土家族人民参加李来亨、刘体纯等领导的长达15年的抗清斗争。
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设置永顺府、施南府、酉阳州、鹤峰州、石柱厅、古丈厅和秀山、长乐、长阳等县,废除土司的政治、经济权力,解散土兵,直接委派官吏,派兵驻防。封建领主经济随之解体,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土民摆脱领主的人身依附,成为拥有私有土地的农民。土司时“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令被打破,大批汉族农民和商人迁入,带来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使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这一时期,书院、义学的兴办,学汉文、习汉语者骤增。彭秋潭、田泰斗、彭勇行、彭施铎等,都是创作大量反映土家族人民生活、习俗的竹枝词的著名诗人。“改土归流”中,土家族的一些风俗习惯被列入陋规,强行革除,使其某些民族特点逐渐丧失。嘉庆初,唐贵、向文进、田谷敦于来凤,覃佳耀、林之华于长阳率领土家、汉族人民掀起白莲教起义,转战于龙山、酉阳、咸丰、宣恩、利川、建始、巴东、长乐等县,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
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商品和鸦片于咸丰末年销至土家族地区,土布、土靛、蜡染等传统手工产品逐渐失去销路,受到深重打击。帝国主义者廉价大量收购桐油、茶叶、木材、药材等土特产品,刺激了桐、茶种植业及榨油、木竹加工业的发展,城镇商业和集市贸易日渐兴盛。各业行会组织开始出现。辛亥革命后,南北军阀和湘、川、黔等地方军阀的激烈争夺,土家族地区兵灾频繁,土匪横行,鸦片种植泛滥,致使广大农村陷于破产,商业停滞。土家族人民反侵略、反压迫的斗争日益高涨。鸦片战争中,镇守沙角炮台的土家族爱国将领陈连升及其子陈举鹏英勇杀敌,战死疆场;乌涌之役,保靖营兵100余人抵抗英军,壮烈牺牲。1854年,永顺县土家族彭盖南和桑植县李志钟、覃序宾起义,先后攻入桑植、永顺县城。1864年,土家族田士珺领导长乐、长阳两县土家人民反清,攻陷长乐县城。1865年至1904年间,土家族先后于酉阳、黔江、利川、恩施等地,发动反教会斗争,焚毁教堂,殴毙教士,惩治不法教民。其中1898年以土家族向熙廷(一名策安)为首率领2000余土家族、汉族人民掀起反教会武装起义,公开树起“灭洋”旗帜,转战于长阳、长乐、巴东等地。1900年,镇守大沽炮台的土家族爱国将领罗荣光,面对列强的炮舰,身先士卒,以身殉职。1911年3月,&同盟会员、土家族温朝钟和黄玉山等领导川鄂边反清武装起义,高举“除暴安良,保国保种,扫清灭洋”旗帜,攻陷黔江县城。共进会骨干成员、土家族邓玉麟、牟鸿勋在筹备和举行辛亥武昌起义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土家族人民的反抗斗争进入了新阶段。1926年,在长沙、武汉等地求学的土家族青年黄兴武、黄子全、陈子杰等加入中国共产党,奉命返回家乡,发动农民斗争。广大土家族贫苦农民踊跃加入农民协会,建立农民自卫军。桑植、泸溪、来风、鹤峰、咸丰、巴东、五峰、长阳等县农民运动蓬勃兴起。年间,土家族人民在贺龙、任弼时的领导下,为创建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大牺牲和卓越贡献。大批土家族青年参军,成为工农红军的重要力量。许多人在战斗中献出了生命。广大土家族贫苦农民组织赤卫队、游击队,配合红军主力作战。土家族农民为红军运送粮食和弹药,抢救伤员。他们参加各级政权建设,组织农民协会,站在土地革命的前列,许多人成为各级政权的领导骨干。面对国民党大规模的军事围剿,地主乡团的白色恐怖,土家族人民英勇斗争,顽强不屈,宁肯牺牲自己,&以保护组织和同志,出现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1935年底,许多土家族青年跟随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红军北上后,土家族人民在白色恐怖中,不顾个人安危,掩护伤员,保存革命力量,继续坚持斗争。抗日战争期间,土家族人民在鄂西特委和湘西工委领导下,开展了抗日救亡活动。1943年,永顺、龙山、大庸(永定区)、桑植等县的土家、苗、汉族人民掀起了一次大规模的反贪官污吏的斗争。起义军攻占了永顺县城后,队伍迅速壮大起来,仅永顺、大庸(永定区)、桑植三县就达2万人以上。1945年,永顺、龙山、桑植等县的“神兵大刀队”万余人掀起抗粮、抗兵、抗捐斗争,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压榨。1947年,土家族人民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江汉军区3分区在湘鄂边区开展游击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民族识别,过去长期不被承认的土家族于日被确定为单一民族。同年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0年代初,恢复了鄂西、川东南地区一些群众的民族成分,1983年成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后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酉阳、秀山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年成立长阳、五峰、石柱3个土家族自治县和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家族人民享有了当家做主的权利。
建国50年来,土家族地区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大幅度增产,水电、造纸、纺织、采矿、冶金、机械、电力、塑料、化工、建筑等工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城乡贸易兴旺,公路四通八达,湘黔铁路贯穿张家界、吉首。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的武陵源,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色,是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12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也是新开辟的旅游胜地。(选录自马本立主编《湘西文化大辞典》岳麓书社2000年7月第一版)
第七章 古代巴蜀土著姓氏研究&
巴蜀地区历史悠久,是汉族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来源之一。过去,许多学人每谈蜀人先祖,辄称“湖广填四川”,似蜀由来无人。然笔者近年读史游蜀,常见土著姓氏,逐代繁衍,乃至于今,始知巴蜀人并非皆祖湖广。今川人虽多外迁后裔,亦不乏土著,后裔遍布海内外。且历代由外地迁入蜀地者,其中不乏最初由巴蜀迁出,由紧邻的湖广来川者中,数量尤多。
本文拟对历史上发源于巴蜀的姓氏作一清理研究,不仅从姓氏角度寻根,亦可了解古代巴蜀兄弟民族怎样通过接受、采用汉姓、汉文化等途径,逐步汉化之历程。
&一、巴蜀“姓”的兴起与中原同步
&古巴蜀有大量土著民族。从考古资料看,早在旧石器时代,已有先民活动于此,繁衍于此,至新石器时代,四川盆地内部落、氏族众多,村庄林立;迄至商周,巴蜀内的各民族已形成了各自的民族特征。大概言之:今甘孜是西南地区的土著民族“夷”人的发源地。后来夷人主要分布在川西、滇西,少数迁入贵州。今川东北、川东、川东南主要是濮系民族,也是土著民族。商周至战国时期,巴蜀腹心地区如三星堆、如稍晚一点的蜀国、巴国等已初步建立起了国家机器,有的还处于酋邦或部落联盟阶段,但都以部落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四邻部落林立,有的还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但都已有了“氏”。氏,初为某一部落、氏族之称。
战国晚期,巴蜀“姓”开始兴起。这是巴蜀文化与中原文化相融合的结果和重要标志之一。秦灭巴蜀前,蜀人有“氏”而无姓。《世本》说:“蜀无姓,相承云黄帝后。”在西蜀各地战国早、中期墓中,常发现“巴蜀符号”印章。这些“符号”多有共同的组合符号、形式,甚至常见数印相同者。其中一部分当为“氏”印,即通常说的族徽。在新都马家大型木椁船铜、漆器上,又不见于外地他墓〔1〕我认为此符号当为墓主之“氏”。该墓主,我认为是蜀开明氏分封在新都的诸侯之一。这说明迄战国早、中期,蜀人仍有氏无姓。秦入主巴蜀后,蜀人无姓的状况急速改变。此盖由秦及山东六国人民陆续入蜀引起。然中原地区之“姓”,亦非亘古便有,仍是入氏族社会后始有氏。夏、商、西周之时仅贵族才有氏;贵族中,一般男子有氏而无姓,女子无氏而只称姓。所以当时以氏“明贵贱”,以姓“别婚姻”。战国时期,家族和小家庭经济兴起,反映在文化风俗上,人民逐渐以氏为姓,姓氏合一;从全国看,基本上是入汉以后,男人才通谓之姓,一些边远地区仍存旧俗。蜀的许多地区,在战国晚期至秦汉间,家族、小家庭经济普遍兴起,也自然而然地掀起了由“氏”发展为“姓”的第一个浪潮。其时间同全国相比,并不落后。与蜀人不同,《世本》说巴人早在廪君时期就有巴、樊、瞫,相、郑“五姓”〔2〕该支源于湖北武落钟离山(现长阳境内);巴的另一支,活动于川北的賨人,也有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3〕。然此非现代意义的姓,仍是“氏”。巴、樊及罗、朴皆氏族或部落之称,似西周、春秋中原之“氏”。常璩等为何以氏为姓呢?盖因其时代姓氏已经合一,后裔以氏为姓,不易区分了。秦汉之时,巴蜀“氏”朝“姓”转化,同时又兴起不少新姓。这种转化来得如此迅速,主要是受秦文化及中原文化影响,否则将同滇、黔、藏等地的其他兄弟民族一样,晚兴起若干世纪。当然,在巴蜀一些偏远山区的兄弟民族,氏向姓的转变晚迄唐宋以降,则更多地反映了各民族文化、各地文化互渗的漫长性。巴蜀民族姓氏的兴起虽曾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虽多具中原姓氏兴起的普遍规律和现象,亦自有民族、地理、风俗特色。&&&&&
与全国相比,巴蜀早期姓氏的资料较为丰富。《华阳国志》载有巴蜀各地的众多大姓豪族。大姓的出现,非一朝一代可致,边远山区犹为漫长历史的结果。这些大姓中的相当一部分,当是由巴蜀土著民族逐步发展而成。蜀人姓氏的兴起过程,实际上就是家族制逐步取代氏族制的过程。
二、古代巴蜀之“氏”
《世本》说蜀人无姓,《华阳国志》等说巴人有姓,我认为后者也只有氏而无姓。巴蜀原有哪些“氏”呢?
涂山氏:《华阳国志·巴志》说:“禹娶于涂山……今江州涂山是也。”江州,今重庆。在《华阳国志》之前,《尚书·益稷》、《史记·夏本纪》也都曾谈到“禹娶涂山”。综析各因素,此涂山似应在中原。“禹娶涂山”在江州之说不可信,并不等于古巴蜀没有涂山。《帝王世纪》说:“禹始纳涂山氏女,曰女娲。”涂山氏,应是原始社会末期建立在一叫“涂山”地的部落或部落联盟之称,秦汉时转为涂姓。
蜀山氏:岷山又叫蜀山、汶山,可互通,如《水经·桓水》:“桓水出蜀郡岷山。”郦道元却注引《地理志》就:“桓水出蜀郡蜀山。”《大戴礼记·帝系篇》亦:昌意娶于蜀山氏之子,渭之昌仆氏,产颛顼。《世本》又说:颛顼母,浊山氏子,名昌仆。浊、蜀、淖古通,是淖子即蜀山氏也。《初学记》引《帝王世纪》云:颛顼母曰景仆(即昌仆),蜀山氏女,谓之文枢是也。这些资料表明,在今汶山、岷山一带,曾有一个叫“蜀山氏”的部落或联盟,并曾一度统治过蜀地某些地区。
廖、何、秦:《华阳国志·巴志》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朐忍廖仲药、何射虎、秦精等射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说是巴郡阆中夷人射杀白虎。廖、何、秦当为賨人中的三氏。其始出现时间,必在秦举巴蜀前;到秦昭王时,此三人已有了完整的姓名。
罗、朴、昝、鄂、度、夕、龚:《华阳国志·巴志》说高祖邦募賨人出兵定三秦后,复除民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不供租赋。这里说的是“民”七姓。但《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又说“渠帅”七姓。这种矛盾倒为我们深入认识这“姓”的本质提供了线索。这些“姓”实际上是部落或部族之称。渠,大也,渠帅即大帅。被复除租赋的“七姓”是包括“渠帅”和“民”在内的整个部落,实质上只是“氏”。
巴、樊、瞫,相、郑:《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此五姓皆出武落钟离山,在现湖北长阳县境内。这是一个部落联盟中的五族,后来他们迁徙进巴,建立了巴国。
税:《通志·氏族略》引盛弘之《荆州记》说:昔蜀王栾君王巴蜀,见廪君兵强,结好宴饮,以税氏五十人遗廪君。据此,蜀似早有税氏,后至宋代,税氏还保留着不少后裔。
果:《元和姓纂》说:“果氏,出古巴子国。《逸周书·史记篇》: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故者疾怨,新故不和,内外不附而亡。”《路史·国名记》中亦有果氏,后为果州,地约当今南充。
通:《元和姓纂》卷一:通,巴大夫食采通川,因氏焉。此为巴国统治时期。
苌: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碑》〔4〕有“夷侯苌竟舒”,确证苌为西蜀民族大姓之一。又相传周敬王大夫苌弘亦为蜀人。
蔓:《巴志》说巴国有乱,巴将军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说文》:蔓,广汉乡也。蔓是地名,蔓子被分封于此,后人以地为氏。
资: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碑,题名中见有夷侯资伟山、白虎夷王资伟等。《通志·氏族略》:“资氏,黄帝之后,食采益州资中,因此为氏。”《玉篇》:“资,故国,黄帝后。”资中,古蜀地,此当是土著民族中兴起的氏。
“氏”在先秦时期已普遍存在于巴蜀地区。以上是笔者认为比较靠得住的资料。另据传说资料,褐冠氏、古成氏等,亦可能为巴蜀民族原有之氏,不过还有待更多资料证明,寄希望于考古新发现。
&三、“氏”向“姓”的发展
&秦汉时期,乃是巴蜀民族“氏”向“姓”发展的第一高潮期。原有之“氏”纷纷向“姓”过渡;同时由于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在巴蜀土著“氏”中新分裂、新产生了许多“姓”,大量的外来移民也带进了许多“姓”。三者异流同归,推动了巴蜀“姓”的发展。但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讨论古巴蜀土著民族姓氏。
巴蜀地区“氏”向“姓”的转变,在战国晚期已开始。前揭賨人的三位打虎英雄,乃土著民族普通人员的姓名。表明当时巴蜀“氏”向“姓”的转变已具有了—定的广泛性。
涂:《后汉书·贾逵传》说贾逵“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李贤注引《风俗通》:“涂姓,涂山氏之后。”《蜀典》:《集仙传》有涂辞,篷州人,《高道传》有涂定辞,居石室……明代有进士涂泽,汉州人;举人涂性,合州人;涂宁,嘉定人。此姓在外地较少,在蜀中今仍为常见姓氏。
牟: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碑有夷侯牟建明。今川北山区为常见姓氏。
屈:上碑有夷侯屈孟辽。今川东、川北山区常见姓氏。
朴:《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215)九月巴七姓夷王朴胡、賨邑侯杜濩举巴夷、賨民来附。此事亦见于同书卷八《张鲁传》和《华阳国志·汉中志》。朴是賨人七姓之一。朴胡,是一完整的姓名,说明朴氏至晚在东汉开始了向姓的转变。今川东、川北山区常见姓氏。
昝(zan):賨人七姓之一,曾追随高祖定三秦,至晚在东汉时完成了从氏向姓的转变。《晋书·载记》说李寿曾追尊其母亲昝氏为皇太后,又说前将军昝坚劝李势降桓温,李寿即賨人。《酉阳杂俎》载宋代有蜀医昝殷。今蜀中仍有此姓。
李:《繁长张禅等题名》有夷侯李伯宣、夷民李伯仁。賨人李特等曾建立成汉政权。李,当为賨人大姓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賨人在三国时期曾大量北迁,进入陇西,为陇西李氏的主要来源之一。关于我国李氏的来源,《通志》作者宋人郑樵曾有诸多疑问。但李氏为多源,賨人李氏当为其源泉之一。
罗:賨人七姓之一,《华阳国志》卷九载李特妻罗氏。李特子李荡妻弟罗寅。賨人罗氏东汉时已完成向姓转变。汉晋时郭县大姓有罗氏。罗有多源,賨人为其来源之一。
夕、袭:賨人七姓有夕氏,后裔以氏为姓。夕,又作袭。《蜀录》:蜀有尚书令夕斌,李特以夕斌等为僚属。《风俗通》佚文说:“袭氏,賨人七姓有袭氏。”〔5〕《三国志·吴书·吕蒙传》说:益州将袭肃举军来附,周瑜表以袭肃兵益吕蒙……。徐康《晋志》载桓温伐蜀时,战于笮桥,参军袭护战没。后来袭姓讹为龚姓。賨人本有龚姓,袭又讹为龚,二姓合一,也是有趣的现象。
龚:賨人之一。《通志·氏族志》说“巴蛮亦有龚氏”。汉代垫江县(今合川)龚荣曾任荆州刺史,龚扬任巴郡太守。〔6〕垫江曾是賨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之一。蜀汉有越太守巴西人龚禄〔7〕。安汉(今南充)人龚调曾任荆州刺吏,龚皦曾任镇将军〔8〕。龚氏在东汉已为姓,族人有姓有名有字,在各地为官为吏的不少,汉化极快。
青阳:《史记·五帝本纪》说: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司马贞《索隐》;江水、若水皆在蜀。从传说资料看,青阳姓,源于青阳帝降居江水。五代前蜀枢密使唐道袭母即为青阳氏。《北史》载南朝宋有青阳显白,又宋代咸平有青阳相,元符有青阳回,政和有青阳泰、青阳兢、青团充,绍定有青阳师鲁、青阳燮,崇宁有青阳楷、青阳仲康,皆进士,均蜀人。《黄山谷集》有青阳简,字希古,井研人,宋又有青阳仲广,作天王寺塔,有门生青阳城。青阳族已知登进士者三十余人〔9〕。又《荣县志》自称世有青阳旅居,今裔犹繁。顾颉刚先生曾指出:青阳、昌意诸名恐都先由蜀中发生,后人替他们上边拉拢黄帝,下边拉拢颛顼,再附合了江、若诸水名,传到中原,就照样写上了《山海经》,再写上《帝系》时,它就成了古代的信史了〔10〕。我同意这个猜测。蜀地古有青衣江、青衣国、青衣道等,山南水北为阳,故青阳氏很可能最早是居住在青衣江北岸的一个部族,是青衣人的一支,后来分迁各地。青衣,是发源于川西北甘孜的“夷”人的一支。《读史方舆纪要》说:“蜀中以青衣名江者凡三:一在汉嘉,即大渡河所经,《汉书》公孙述僭据,青衣人不宾是也。一在青神,以蚕丛氏衣青而教民农事,人皆神之也。此则古有青衣国,与叙州邻,慕义来宾而名。”《明史·地理志》四说:“南溪……又南有青衣江,流入大江。”从上面这些资料来看,现在的名山、天全、雅安是古代的一个“青衣”地,那里的大渡河的一段,曾叫青衣江,现仍有一条江名青衣;现在灌县以西某些地区,是古代蚕丛氏活动的地方,仍有青衣之称;现在宜宾专区的南溪县,在春秋战国时曾一度建立过“青衣国”,到明代还有青衣江之称,显然也是青阳氏聚居的主要地区之一。三地青衣氏的关系,可能是同宗异支。
杜、度、庹: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碑有“夷侯杜臣伟、夷侯杜永严”、“夷民度山”等题名。三国初期投降曹操的有賨邑侯杜濩〔11〕。賨人七姓中,不见杜氏,有度氏,当是同音异译字。《华阳国志》中临江县(今忠县)、垫江(今合川)、涪县(今绵阳)、成都、绵竹等地的“大姓”或“首族”皆有杜氏〔12〕。以上除成都外,都是过去賨人活动的地区,故杜氏就是度氏。成汉賨人掌权,杜氏大量涌入成都。《华阳国志》中见有不少杜氏著名人物,如“烈女”涪人杜慈、成都杜琼、杜珍、绵竹“义士”杜真、资中“义士”杜抚、梓潼杜微等;其中,杜琼、杜微都是名震巴蜀的宏儒。可见其在汉晋间汉化极快,进入城市者,已完全汉化。魏晋时部分賨人外迁。如《北史·泉屳传》载上洛地区“巴俗事道,尤重老子之术”,当地的大族便是泉、杜二姓,有自称巴州刺史的“蛮帅杜青和”。巴蜀庹(读沱)氏,至宋代为显族,为度氏分支。
毋:二源。《巴志》载江州大姓有毋氏,《通志·氏族略》:蜀蓬州多此姓。地当今林溪流域及迤东一带,可见巴人有毋氏。《南中志》又载句町国自置濮王,姓毋,汉时受封迄今。《汉书·西南夷传》有钩町侯亡波,《昭帝纪》又写为毋波,亡即毋。二流合一,为巴蜀毋姓起源。
母:巴人发展的姓氏之一。晋有母雅,巴郡江州人,唐有右补阙集贤母旻、文学士母煚,皆蜀人〔13〕。蜀中也有外来母氏。后蜀相母昭裔,本河中龙门入,为蜀相,后裔居蜀,代有闻人。母氏今仍为盐亭大姓。
苴:蜀王开明氏封弟葭萌,称苴侯,后裔以苴为氏、为姓。
谢:《繁长张禅等题名》有“白虎夷王谢节”,《巴志》载江州大姓有谢氏。谢为巴人大姓。
谯:谯氏武帝时已为显族,初兴当在秦治巴蜀间(前316——前206)。《华阳国志·巴志》载:南充国县有大姓谯氏。谯氏主要集中分布在现在的南充及阆中等地,原賨人分布地。上书卷12《序志》有“忠正、侍中谯隆,字伯司。”注:“阆中人也。”谯隆曾为上林令,武帝欲广苑囿,隆固谏,后迁成皋令。东汉阆中谯玄,善讲《易》、《春秋》,仕于州郡,后拜议郎,迁中散大夫,最后隐于家,誓死不仕公孙述(《后汉书·独行列传》)。三国著名学者谯周,《后汉书》、《三国志》、《华阳国志》等均有载,或立传、或言及,影响颇广。《史记》、《汉书》中无姓谯者。《后汉书》只有谯庆(阆中人,点断本2668页)、谯玄(阆中人,点断本2666页)、谯瑛(谯玄子)、谯周(巴西西充国人,点断本3265页)。《三国志》中姓谯者,皆谯周家人。这就确证谯姓发源于蜀中,兴于两汉,以后传到外省。从谯姓的兴起时代和分布地区看,谯氏应是古賨人的一支,且是文化最发达的一支。我认为,谯氏的先祖,可能是賨人的巫师,故其后裔多精天文地理,以原始道学、谶纬学见长。古代“蜀学”自然有很多源泉,但川东北賨人的文化,特别是他们的巫学,是现有资料中最值得注意的一支,其中就以谯氏为代表。
扶:《北史·扶猛传》载上甲人扶猛,“其种落号白兽蛮”,白兽即白虎,猛被封为“容渠县男”,亦巴地名。《巴志》:朐忍有大姓扶氏。玄、元:《华阳国志》卷12《巴郡士女》有大司农元贺,宕渠人。元贺,本玄贺,清人避康熙玄烨讳改。《后汉书·第五伦传》载第五伦任宕渠令间,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任九江、沛二郡守,终于大司农。其事迹亦见于《益部耆旧传》、《东观汉记》等。元氏亦当为賨人后裔。清代,玄氏改为元氏。
杨: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碑有“夷侯杨伯宰”。晋张华《博物志》说:蜀山南高山上有物,如猕猴,长七尺,能人行健走;妇女有好者,辄盗之以去有子者,辄俱送还其家,产子,皆如人,及长,与人无异皆以杨为姓,故今蜀中西界多谓杨。《华阳国志》中《蜀志》、《汉中志》所列川西各县“大姓”中,杨姓所占比例特大,我认为其中多为汉化氐人后裔〔14〕。
徐:《晋书·刘曜载记》有“巴酉徐库彭”,当是巴姓。
勾、句、瞫、{纟句}、苟、句龙:勾本是巴人土著民族汉化后产生的一个姓氏,至南宋是因避高宗赵构讳,演化为六个姓。王明清《挥麈前录》卷3说:“太上皇帝中兴之初,蜀中有大族犯御名之嫌者,而游宦参差不齐,仓卒之间,各易其姓。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勾涛是也;加金字者,{钅句}光祖是也,加丝字者,{纟句}纺是也;加草头者,苟谋是也;改为句者,句思是也;增而为句龙者,如渊是也。由是析为数家,累世之后,婚姻将不复别。”甚至在那一时期,转抄的古籍,也改了讳字。如《刘曜载记》曰:“于是巴氏尽叛,扒巴归善王句渠知为主。”句,本应为勾。《巴志》汉昌县(今巴中一带)有大姓勾氏。《通志·氏族略》说:“勾氏,旧去声,今平声……今蜀川多此姓。”
严:《巴志》载阆中大姓有严氏,《北史·僚传》说巴州以“巴酋严始欣为刺史”,严亦为巴姓。
兰、(蔺):《巴志》载涪陵有豪族蔺氏,延熙时被移入蜀。汉《繁长张禅等题名》有白虎夷邑君兰世兴,《晋书·王谊传》有巴蛮兰洛州等,可见兰为巴人姓氏。
范:《巴志》阆中人范目说高祖募賨民定秦;涪陵有大族范氏,賨人范长生亦为涪陵人,可见范为賨人大姓。
郫:《姓苑》:郫姓,望出成都。郫是地名,蜀王杜宇曾都此,秦入蜀后又第一批在此建邑。郫姓,今较少见,但省内仍有其后裔。
巴、杷、樊、瞫,镡、相、向、郑:前述巴人五姓在战国晚期已发展为姓。《世本》说巴子国子孙以国为姓。西汉有太常巴茂,后汉《党锢传》有巴肃、另有杨州刺史巴祗等。巴,今仍为蜀中常见姓氏之一。杷,本姓巴,灵帝时,巴康避董卓难,改姓为杷。樊、郑,在秦汉时已为常见姓氏,当有多源,巴人为其一源。瞫、相,在汉晋间转为姓,巴人为其主源;瞫,在秦时又分出一支为镡;相,其一支后来又改写为向。此八姓今仍为今川东、川北山区常见姓氏。
存:《蜀典》说存水出键为县,存姓当以水为氏为姓,至宋代已是川南名族。宋宝元年癸丑姚勉榜进士存光孙,富顺人;又宋有存诚。存,宋代已为姓,此前必有一漫长的为氏阶段。
驰:《蜀典》说:《晋书·地理志》梓潼五妇山,驰水所出,驰氏当是以水为氏。《一统志》驰九核,仁寿人。今省内仍常见此姓。
若:蜀有若水(今雅砻江)。若氏兴于水边。《汉书·朱博传》戴朱博为太守时,有南蛮若儿。师古:若儿,其谊长之名。犍为南蛮,此指僰人。《王莽传》有僰虏若豆。《蜀典》:宋代有一人叫若壳,雅州人,嘉祐进士(一说宣和进士);若涛,咸淳进士,眉州人。他们当是僰人若氏之后,宋代时已能考取进士,反映了僰人某些支系的进化程度。今蜀中仍有此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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