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顺的故事”的正解~

隔山:“不孝顺不得担任村干部”应有正解
张家界在线 
日 09:09:44
  日前,泸州市叙永县出台了《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首次从完善制度入手解决村(社区)干部&难选、难管、难当、难留&的问题。制定了严格的选人标准,规定了存在不孝顺老人等情形的不得担任村(社区)干部。(11月5日《华西都市报》)
  村社干部作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带头人,虽然没有&国家干部&的身份,但在村民心中也是一个能依靠的&官&。其自然应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为村民做出表率。因此,孝顺作为美德的一部分应是担任村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不论什么官首先应有官德,而官德也包括做人的品德、道德。孝顺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作为干部的孝顺不仅仅是表现在对待父母老人,其还应有广义的内涵。以村干部的孝顺讲,孝就是敬畏,顺就是服从。如果其能尊重老人的意愿,其就会对赋予自己权力的村民有敬畏之心,自然能自觉遵守法规约束,依纪依法为村民办事,也就会在决策村社重大事务上聆听村民意见,尊重绝大多数村民的意志。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倘若一个连生身父母都不孝顺,对老人都不尊敬的人,又怎能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在清朝乾隆年间,乾隆对明住&似此忘亲贪禄,又安能训迪斯民耶&的一席话,对如今的官员又何尝不是映照,古代官制尚且如此,如今又岂能舍本。
  近年来,&村官&腐败问题频发,渐成腐败重灾区,有的村官真把自己当&官&看待,在村民面前耀武扬威,在村里称王称霸,村民是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今年7月,中央巡视组工作报告曾痛陈,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近日,人民日报就发文称&少数村官成触发群发事件的火药桶&。当村官就是为了捞两个,克扣惠民政策,截留惠民资金,倒卖土地资源,私分集体房产财产,挪用征地补偿款项,大吃大喝,奢靡腐化,不仅给党和政府形象抹黑,还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孝顺的干部也不一定就能造福一方,因为孝顺只是官德中&公&、&私&两德里的私德的一部分。也不排除有个别的官员以孝顺、私德为名干出一些违法乱纪,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来,什么为了传宗接代包二奶,什么为了提高亲人生活质量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等。因此,不仅要对干部的孝顺有广义的理解,也不能把此作为拯救官德的&创可贴&。   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现实政治语境下,把孝顺作为村官的选用标准确实十分必要。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此,把孝顺作为村官的选用标准也是有法可依。要求村官必须孝顺,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要求村官依法办事,不仅孝顺父母、老人,更要顺从于村民意愿,服从于党纪国法。当然,如何从广义上认定其是否孝顺,还需要从法治的角度完善标准,使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隔山]
[编辑:田慈孝]
[来源:张家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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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讲 孝庄太后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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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后下嫁”说(2)
&&&&事实上,孝庄在31岁时丧夫,32岁来到北京,49岁时丧子,75岁即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日)去世,至此她已经在关内生活了近半个世纪,接受了汉族棺葬的习俗,而她的丈夫皇太极已经逝世44年,是按照满洲的习俗火葬,早已在关外沈阳的昭陵入土为安。所以对于自己的后事,孝庄太皇太后向皇孙康熙帝有过交代:“太宗文皇帝梓宫安奉已久,不可为我轻动。况我心恋汝父子,不忍远去,务于孝陵近地安厝,则我心无憾矣。”就是说,她不愿意惊动太宗皇太极的亡灵,而愿意陪伴英年早逝的儿子顺治。太皇太后死后葬在清东陵的遗命,给皇孙康熙帝出了一道难题:既不能违背祖宗之制,又不能违抗祖母之命,怎么办?康熙帝最后采取了一个临时举措,把太皇太后生前在紫禁城里最喜欢住的寝宫拆了,搬到东陵风水墙外,修起一座“暂安奉殿”,将孝庄太皇太后的梓宫(棺材)暂时安置在那里。直到康熙帝逝世,他一直没有解决祖母陵寝的难题。
&&&&雍正帝即位以后着手解决这个难题。雍正二年(1724年)二月初五日,雍正帝下谕,追述了孝庄不与太宗合葬、在孝陵附近安厝的遗嘱,说:“朕惟礼经云:合葬非古也。先儒又云:神灵有知,无所不通。是知合与不合,惟义所在。今昭陵安奉日久,若于左近另起山陵,究非合葬之意。且自孝庄文皇后安奉以来,我圣祖仁皇帝历数绵长,海宇V安,子孙繁衍,想孝庄文皇后在天之灵十分安妥。”经过大臣们反复磋商,终于确定了解决的方案,当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确定孝庄文皇后陵为昭西陵――将暂安奉殿改建为陵。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初十日,孝庄文皇后梓宫下葬昭西陵地宫。这时,孝庄太后已经逝世整整37年。所以她的陵园是重孙子胤G修建的。雍正皇帝的这个解决方案是很高明的。既遵循了祖制,又满足了孝庄太后的遗愿。
&&&&其一,从昭西陵的名称看:太宗文皇帝皇太极陵寝的名称是昭陵,孝庄文皇后陵寝位于太宗昭陵的西边(河北遵化在沈阳西),陵寝的名称是“昭西陵”,所以从名称上确定墓主是太宗皇帝的皇后,昭西陵和昭陵是同一体系。虽然昭西陵紧挨着东陵风水墙,但是它和东陵完全是两个系统。
&&&&其二,从昭西陵的规制看:建有重檐庑殿顶的隆恩殿,内外有两道围墙,还建了神道碑亭。这些超过常规的做法,表明了对墓主的尊重,显示出墓主的崇高地位,根本看不出有“轻蔑”的意思,所以“为子孙看守陵门”云云不足为据。
&&&&其三,从昭西陵的地位看:因为顺治皇帝是逝世在关内的第一位清朝皇帝,他的祖父努尔哈赤和父亲皇太极都葬在关外,他第一个葬进关内的清东陵,所以顺治皇帝的孝陵理所当然是清东陵的主陵,地位最高。但是孝庄太后是顺治帝的母亲,如葬入东陵就无法显示她的地位。所以雍正皇帝想了一个办法,把孝庄太皇太后的昭西陵安置在东陵风水墙外而单独成陵,这样做可谓一举三得:既表明了和太宗昭陵的关系,又表明了墓主的崇高地位,还实现了孝庄太后陪伴顺治帝的遗愿。
&&&&因此,以孝庄皇太后“未葬昭陵”,给“东陵看门”,而断定太后曾经下嫁,显然证据不足。
&&&&而且,孝庄太后并不是清朝第一位未同皇帝合葬的皇后,在她下葬之前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顺治帝的孝惠章皇后死后葬在孝陵的东边,后来这座陵就命名为孝东陵。康熙帝死后葬在景陵,他的一后四妃葬入的都是棺椁。从景陵开始,先于皇帝而死的皇后先葬于地宫,但石门不关,一旦皇帝死后葬入地宫,就关闭地宫;死于皇帝之后的皇后,则另建地宫。这成为制度。孝庄太后的下葬在此之后,实际上似乎也借鉴了这种制度。
&&&&第五,关于“青梅竹马”。有人说庄妃与多尔衮是“青梅竹马”,自小时候就相恋,所以太后下嫁是有感情基础的。其实,庄妃出生在蒙古科尔沁,多尔衮则出生在满洲赫图阿拉,两地相距甚远,二人并无“青梅竹马”的可能。也有人说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到科尔沁娶亲时,多尔衮跟着去了,见到幼年的庄妃,两人相恋。实际上,努尔哈赤父子虽然都娶了科尔沁女子,但当时是送亲,而不是他们到科尔沁去娶亲,所以多尔衮也不可能去科尔沁见庄妃。庄妃从13岁起就来到爱新觉罗家庭,又和多尔衮年龄相仿,是否会产生恋情,史书不会记载,后人也无法推断。但是即使两人之间有恋情,也不能证明孝庄太后就一定嫁给了多尔衮。
&&&&第六,关于“保儿皇位”。有人说孝庄皇太后为了保住儿子福临的皇位,不得不委身于多尔衮。此说站不住脚。年仅6岁的福临能够继位,是当时多种政治势力复杂斗争和相互妥协的结果,而不是由皇太后依靠多尔衮一个人决定。实际上,多尔衮本意是自己继承皇位,根本没打算让侄子福临继位。在和皇二兄代善、皇长侄豪格等激烈角逐之后,他才接受了济尔哈朗等的建议,扶福临即位,自己和济尔哈朗做辅政王。顺治帝即位以后,如果孝庄以“色情”巴结多尔衮,只会让皇权?加容易地落到多尔衮之手。事实上,孝庄皇太后依靠孝端皇太后,对多尔衮既重用、又牵制,采取了非常复杂的政治手段,才使多尔衮最终没有突破摄政王的圈子,而保证了顺治小皇帝的地位。因为皇帝年幼,国事家事都要依靠摄政王,所以孝庄皇太后注意协调与多尔衮的关系。但是由此作为太后下嫁的依据,显然站不住脚。
&&&&第七,关于“弟娶其嫂”。满洲确实有“兄死弟娶其嫂”的习俗。清太宗皇太极开始改革满洲的婚姻习俗,规定:“不许乱伦婚娶”(《清太宗实录》卷十一),严禁转房婚――不许娶庶母、婶母、嫂子、侄妇等,但没有触动异辈相婚和姐妹同嫁一夫的婚俗。清帝中满洲异辈相婚,入关后顺治帝出现过,后来就再没出现过。姐妹同嫁一夫,康熙帝后妃中有三对亲姐妹,光绪帝曾有瑾妃和珍妃姐妹。然而,汉族个别也有这种习俗。但有这样的习俗,并不能证明多尔衮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八,关于“尊称皇父”。有人说多尔衮被称为“皇父摄政王”,既然被称作是“皇父”,那就证明顺治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嫁给他了。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逝世,顺治帝即位。第二年,清朝迁都北京,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顺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尊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加皇叔父摄政王为皇父摄政王,凡进呈本章旨意,俱书皇父摄政王”(蒋良骐《东华录》卷六)。这就如同后来光绪皇帝尊称慈禧太后为“皇阿玛”一样。无论是叔父摄政王,还是皇父摄政王,都是摄政王的尊称,并不能证明多尔衮做了顺治帝的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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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正解
其他6条回答
这是第一种不孝,断绝后代,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不娶妻生子,父母年老;家境贫穷,这是第二种不孝,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用白话文来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这是第三种不孝,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
[提问者采纳]
“不孝有三种情形`”楼上已做出解释,这里不必赘述。&br&&br&通常有三种不孝的情形,而其中的没有生育儿子(一定是男孩,女孩长大后嫁人,成为别人家的一员。),是最大的不孝。因为没有儿子,家中也没有壮劳动力,没有撑门面之人,更不能传宗接代,就要断绝香火,也就是百姓通常说的“绝户”,意味着这户人家后嗣无继,到此终结,家产也将沦为他姓之手。所以被认为是最大的不孝。封建社会是以孔孟等儒家思想为道德基础的。孔孟之道就是要帮助统治者理顺社会关系,巩固政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思想,是建立在家族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位的基础上的。就是要让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要珍爱家族的荣誉。不做出有损家族荣耀的事情来。以免被杀头,被株连九族,从此绝了香火,为祖上蒙羞。
无后人,绝了香火,族姓没了,那罪过还不大?
这是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话,那个时候延续家族香火很重要啊,否则一个家庭就中止了,现今社会越来越开放和人性化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夫妻不要孩子地比例很高的。
出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原文的意思是:“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没有子孙后代最为重要。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帝没告诉父母而娶尧帝的二女为妻,就是因为担心绝了后代,所以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常人的理解是这样的:1、古人敬畏天地祖宗,因为古代中国是农耕社会,家族遗产是最重要的,所以如果你和长辈没有足够好的关系,你得到的土地财产是少的,甚至没有。所以封建时期,家长对子女的控制是非常严重的,因此。使他们不满事就是不孝,他们最不满意的就是香火断了,因为古人认为,人死了以后,根据自己的德行,有的升天,有的下地狱。而自己的德行往往体现在子孙的行为上(可以联想株连九族),而自己死后,子孙善良的行为(给自己和天神烧香烧纸)能为整个家族带来福报,往生的老人能够借助这些福德,上天做神仙,不愁吃穿。要是没有了后代,就没有为自己,为家族甚至社会,做贡献的人了。那么所有过去的祖先祖宗都没有人提供福报和香火。他们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后没吃的,没穿的,没住的,没用的,可能还会下地狱。所以这就是他们认为最不孝的事。现代人世界观没有那么复杂,但是从人基本的心里角度讲。父母从小养育你,同样你也会抚养年老的他们,他们观念里自然就是你老了也需要自己孩子的照顾,如果你没有后代,他们自然就觉得你老了很可悲,没人照顾很可怜。不让他们死得安心,是最大的不孝。
成为不孝子有三样,不能生育为大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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