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和市级干部聘用人...

浙江衢州事业单位招聘: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衢州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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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衢州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衢州市行政调解中心(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请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日8:30-12: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法制办监督处(衢州市柯城区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辅楼307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2014年衢州市行政调解中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相关招考信息:
[责任编辑:詹和椿]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面向全区行政单位..
人事招考 -
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6月13日至18日报名)
&&& 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有事业编制51名。现缺编6名,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工勤人员除外)公开考聘2名工作人员(播音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考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聘工作按照编制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及职数
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播音员)2名。
三、考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聘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职在编的七星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七星关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考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日以后出生);
5.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不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6)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黔西网-网黔西-551500
四、考聘程序
考聘工作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考聘信息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协同办公系统(http:// 119.1.239.140)、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网(http://61.189.240.76)上公开发布考聘工作信息。信息发布时间:日―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日至18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3楼302室),联系电话: 。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此次考聘工作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4、资格审查
由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聘职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该职位考聘职数或取消该职位考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聘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3楼302室)《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业务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播音员专业技能,包括面试、上镜主持、配音和现场评论或即兴演讲等,相关细则另行制定。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发布。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重新进行考试,再次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经核实不符合考聘对象和考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此次考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试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此次考聘的试用人员,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通知到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
(七)办理调动
试用人员考核合格的,由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报调动申请材料,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考聘实施方案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息录入:黔西网
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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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57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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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人社发〔号)有关规定,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范围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2年及2013年毕业尚未派遣或已派遣未签订就业协议且未转正的毕业生和2014年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日;如30周岁以下为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三、报名办法和要求(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3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等详见附件1《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二)报名要求。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报名表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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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作者:来源:&
&&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海宁市公共服务中心是海宁行政服务中心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从事消防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浙江省户籍的人员(以2014年11月1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年龄18~35周岁(1978年11月10日至1996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对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为: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设计、图审、消防审图工作经验者优先。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02室(行政中心3号楼)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2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00~16: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凭本人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报名初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三、考试方法
1.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建筑设计防火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笔试、面试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和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公共场所显眼位置张贴。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并发放《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14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5.截至2014年9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市行政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中心无关。
7.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8. 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2。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3日
&&& 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复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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