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信号线用什么规格电缆规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线怎样计算_百度知道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线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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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要根据不同回路分别进行统计、24V电源线。如信号线、广播线、消防启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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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_机械行业_百科问答
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
提问者:罗翌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第一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一节火灾报警组成与类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现代消防不可缺少的安全技术设施之一。一、系统的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相关设备联动,自动或手动发出指令,启动相应的防火灭火装置。(一)触发器件: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按照响应火灾参数的不同,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复合火灾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火灾和不同的场所。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1.感温式火灾探测器:火灾时物质的燃烧产生大量的热量,使周围温度发生变化。感温式火灾探测器是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或某一线路周围温度变化时响应的火灾探测器。它是将温度的变化转换为电信号以达到报警目的。根据监测温度参数的不同,一般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感温式火灾探测器有定温式、差温式、差定温式等几种。定温式:温度上升到预定值时响应的火灾探测器。差温式:环境温度的温升速度超过一定值时响应的火灾探测器。差定温式:兼有定温、差温两种功能的火灾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对火灾发生时温度参数的敏感,其关键是由组成探测器核心部件&&热敏元件决定。热敏元件是利用某些物体的物理性质随温度变化而发生变化的敏感材料制成。例如:易熔合金或热敏绝缘材料、双金属片、热电偶、热敏电阻、半导体材料等。定温、差定温探头各级灵敏度探头的动作温度分别不大于1级62℃、2级70℃、3级78℃。感温式火灾探测器适宜安装于起火后产生烟雾较小的场所。平时温度较高的场所不宜安装感温式火灾探测器。2.感烟式火灾探测器火灾的起火过程一般都伴有烟、热、光三种燃烧产物。在火灾初期,由于温度较低,物质多处于阴燃阶段,所以产生大量烟雾。烟雾是早期火灾的重要特征之一,感烟式火灾探测器是能对可见的或不可见的烟雾粒子响应的火灾探测器。它是将探测部位烟雾浓度的变化转换为电信号实现报警目的一种器件。感烟式火灾探测器有离子感烟式、光电感烟式、激光感烟式等几种型式。离子感烟式探测器是点型探测器,它是在电离室内含有少量放射性物质(镅-241),可使电离室内空气成为导体,允许一定电流在两个电极之间的空气中通过,射线使局部空气成电离状态,经电压作用形成离子流,这就给电离室一个有效的导电性。当烟粒子进入电离化区域时,它们由于与离子相接合而降低了空气的导电性,形成离子移动的减弱。当导电性低于预定值时,探测器发出警报。光电感烟探测器也是点型探测器,它是利用起火时产生的烟雾能够改变光的传播特性这一基本性质而研制的。根据烟粒子对光线的吸收和散射作用。光电感烟探测器又分为遮光型和散光型两种。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是线型探测器,它是对警戒范围内某一线状窄条周围烟气参数响应的火灾探测器。它同前面两种点型感烟探测器的主要区别在于线型感烟探测器将光束发射器和光电接受器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使用时分装相对的两处,中间用光束连接起来。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又分为对射型和反射型两种。感烟式火灾探测器适宜安装在发生火灾后产生烟雾较大或容易产生阴燃的场所;它不宜安装在平时烟雾较大或通风速度较快的场所。3.感光式火灾探测器:物质燃烧时,在产生烟雾和放出热量的同时,也产生可见或不可见的光辐射。感光式火灾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它是用于响应火灾的光特性。即扩散火焰燃烧的光照强度和火焰的闪烁频率的一种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焰的光特性,目前使用的火焰探测器有两种:一种是对波长较短的光辐射敏感的紫外探测器,另一种是对波长较长的光辐射敏感的红外探测器。紫外火焰探测器是敏感高强度火焰发射紫外光谱的一种探测器,它使用一种固态物质作为敏感元件,如碳化硅或硝酸铝,也可使用一种充气管作为敏感元件。红外光探测器基本上包括一个过滤装置和透镜系统,用来筛除不需要的波长,而将收进来的光能聚集在对红外光敏感的光电管或光敏电阻上。感光式火灾探测器宜安装在有瞬间产生爆炸的场所。如石油、炸药等化工制造的生产存放场所等。4.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有催化型和半导体型两种类型。催化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利用难熔金属铂丝加热后的电阻变化来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当可燃气体进入探测器时,在铂丝表面引起氧化反应(无焰燃烧),其产生的热量使铂丝的温度升高,而铂丝的电阻率便发生变化。半导体可燃气体探测器要用灵敏度较高的气敏半导体元件,它在工作状态时,遇到可燃气体,半导体电阻下降,下降值与可燃气体浓度有对应关系。5.复合式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火灾参数响应的探测器,它有感烟感温式、感烟感光式,感温感光式等几种型式。(二)火灾报警装置:是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火灾报警控制器担负着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受、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间;同时执行相应辅助控制等任务。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1.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通用灾报警控制器三种基本类型。近年来,随着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和模拟量、总线制、智能化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逐渐应用,在许多场合,火灾报警控制器已不再分为区域、集中和通用三种类型,而统称为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特点是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是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最常用的设备之一。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特点是一般不与火灾探测器相连,而与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处理区域级火灾报警控制器送来信号,常使用在较大型系统中。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特点是它兼有区域、集中两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双重特点。通过设置或修改某些参数(可以是硬件或者是软件方面)即可作区域级使用,连接探测器;又可作集中级使用,连接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2.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信号处理方式可分为,有阈值火灾报警器和无阈值模拟量火灾报警控制器。3.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系统连结方式,可分为多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总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多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特点是其探测器与控制器连接采用一一对应方式。每个探测器对应三根线与控制器连接,因而其连线较多,仅适用于小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总线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要特点是控制器与探测器要用总线(少线)方式连接。所有探测器匀并联或串联在总线上(一般总线数量为2--4根),具有安装、调试、使用方便的特点,适用于大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在火灾报警装置中,还有一些如中继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等功能不完整的报警装置,它们可视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演变或补充。在特定条件下应用,与火灾报控制器同属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主电、备电自动转换、备用电源充电功能,电源故障监测功能,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功能,为探测器回路供电功能,探测器或系统故障声光报警,火灾声、光报警,火灾报警记忆功能,时钟单元功能,火灾报警优先功能,声报警音响消音及再次声响报警功能。(三)火灾警报装置: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火灾警报器是一种最基本的火灾警报装置,通常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组合在一起,它以声、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措施。警铃是一种火灾警报装置,用于将火灾报警信号进行声音中继的一种电气设备,警铃大部分安装于建筑物的公共空间部分,如走廊、大厅等。(四)消防控制设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当接收到来自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后,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并显示其状态的设备,称为消防控制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电梯回降控制装置,以及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等十类控制装置中的部分或全部。消防控制设备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也有的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被控消防设备所在现场(如消防电梯控制按钮),但其动作信号则必须返回消防控制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五)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主电源应当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系统电源除为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外,还为与系统相关的消防控制设备等供电。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本形式有三种,即: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指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于较小范围的保护。集中报警系统指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于较大范围内多个区域的保护。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指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的容量较大,消防设施控制功能较全。适用于大型建筑的保护。(二)探测区域与报警区域:报警区域是指人们在设计中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部分空间,是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单元。一个报警区域可以由一个防火分区或同楼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但同一个防火分区不能在两个不同的报警区域内;同一报警区域也不能保护不同楼层的几个不同的防火分区。探测区域就是将报警区域按照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是火灾探测部位编号的基本单元。一般一个探测区域对应系统中一个独立的部位编号。第二节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一、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保护对象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场所。不同保护对象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扑救难度等也不同。要根据不同情况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特点与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明确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一)特级保护对象是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二)一级保护对象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围内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以及面积1000m2及以上的丙类库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重要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范围内的重要地下工业建筑和地下民用建筑。(三)二级保护对象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围内的二类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重要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范围内的非重要小型地下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见表4.1.2.1:
二、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当与保护对象分别相适应。不同级别的保护对象,探测器设置的部位有所区别。总的来说,特别对象,是全面重点保护对象,探测器基本上是全面设置。一级保护对象,是局部重点保护对象,探测器在大部分部位设置。二级保护对象。是局部普通保护对象,探测器在部分部位设置。(一)特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8的有关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厕所、卫生间外,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二)一级保护对象宜在下列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1.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2.电信楼、邮电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3.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4.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5.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动力机房;6.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7.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办公室;8.档案楼的档案室、会议室、办公室;
表4.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9.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10.医院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11.科研楼的资料室、贵重设备室、可燃物较多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12.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实验室、贵重设备、仪器室;13.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14.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其控制室;15.甲、乙类物品库房;16.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17.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物品库房;18.地下铁道的地铁站厅、行人通道;19.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化妆室、道具室、放映室、观众厅、休息厅及其附设的一切娱乐场所;20.高级办公室、会议室、陈列室、展览室、商场营业厅;21.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外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走道、门厅;22.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间)、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23.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24.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25.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26.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27.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28.餐厅、娱乐场所、卡拉ok厅(房)、歌舞厅、多功能表演厅、电子游戏机房等。29.高层汽车库、1类汽车库、2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30.污衣道室、垃圾道前室、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商业用或公共厨房;31.以可燃气体为燃料的公共厨房(商业、企、事业单位)及燃气表房(应装可燃气体探测器);32.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三)二级保护对象宜在下列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1.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2.广播、电视、电信楼的演播室,播音、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微波机房、通讯机房;3.指挥、调度楼的微波机房、通讯机房;4.图书馆、档案楼的书库、档案室;5.影剧院的舞台和布景道具房;6.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7.丙类生产厂房、丙类物品库房;8.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丙、丁类物品库房;9.高层汽车库、1类汽车库、2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10.长度超过500m的城市地下车道、隧道;11.商业餐厅、面积大于500平方的营业厅、观众厅、展览厅等公供活动用房,高级办公室、旅馆的客房。12.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商业用厨房;13.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14.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15.以可燃气体为燃料的公共厨房(商业、企、事业单位)及燃气表房应装可燃气体探测器;16.歌舞厅、卡拉ok厅(房)、夜总会;17.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18.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重要机房、贵重仪器房、设备房、空调机房、配电房、变压器房、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19.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和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三、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一般规定:1.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感烟探测器。2.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或部位,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3.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火焰探测器。4.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部位或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5.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二)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1.对不同高度的房间,可按表4.1.2.2进行选择:
2.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1)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室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表4.1.2.2(2)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3)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4)书库、档案库等;(5)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离子感烟探测器。(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2)气流速度大于5m/s;(3)有大量粉尘、烟雾滞留;(4)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5)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6)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光电感烟探测器(1)可能产生黑烟;(2)有大量粉尘、水雾常留;(3)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感温探测器(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2)无烟火灾;(3)有大量粉尘;(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5)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6)吸烟室等;(7)其他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厅堂和公共场所。6.不宜选择感温探测器的场所(1)可能产生阴燃或发生火灾不及早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用感温探测器;(2)温度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用定温探测器;(3)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用差温探测器;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火焰探测器(1)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2)无阴燃阶段的火灾(如液体燃烧火灾等);(3)需要对火焰作出快速反应。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1)可能发生无焰火灾;(2)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3)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4)探测器的镜头&视线&易被遮挡;(5)探测器易被阳光或其他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6)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以及X射线、光等影响。9.在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1)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的场所;(2)煤气站和煤气表房以及存贮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3)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4)有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气体探测器。10.探测器的组合: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认火灾的场合,宜采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三)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1.无遮挡大空间或特殊要求的场所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2.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定温探测(1)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等;(2)配电装置、开关设备、变压器等;(3)各种皮带输送装置;(4)控制室、计算机室的闷顶内、地板下及重要设施隐蔽处等;(5)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危险场所。3.下列场所宜选择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1)可能产生油类火灾且环境恶劣的场所;(2)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夹层、闷顶。第三节火灾报警的设备安装要求一、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和布局,要科学、合理、经济,做到既能有效探测火灾,又可节省火灾探测器的数量。设置火灾探测器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一)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1.探测区域内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2.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以及安装间距应符合表4.1.3.1规定;
3.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N&S/(K*A)N&1(取整数)式中: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有需要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单位:只;表4.1.3.1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平方米);S:探测区域的面积(平方米);K:修正系数,特级保护对象宜取0.7~0.8,一级保护对象宜取0.8~0.9,二级保护对象宜取0.9~1.0。4.突出顶棚的梁高在200mm至600mm时,应根据规范确定是否需要考虑梁的影响。当突出顶棚的梁高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则应将被隔区域视为一个探测区域。5.设置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廊顶棚上的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靠近走廊端墙的探测器对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6.探测器的设置位置与其相邻墙壁或梁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7.探测器安装位置在正下方和它周围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8.当房间被书架、贮藏架或设备等隔开,且书架等顶部到顶棚的距离小于整个房间高度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9.在设有空调系统的房间内,探测器的设置位置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由于建筑需要,确实使得探测器难以较远地避开送风口,应设法增设其他措施(例如挡风板),以保证在火灾早期阶段及时报警。用于送风的多孔顶棚,在距离探测器0.5m的范围内不应有送风孔。10.当在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的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表4.1.3.2的规定。
11.锯齿型屋顶和斜度大于15度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按上表规定执行。12.探测器在顶棚上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应不大于45度。13.电梯井、升降机井等,宜在井道上方机房内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二)线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1.当光束感烟探测器在相对面墙壁上安装时,则探测器保护面积按下式计算:A=14L式中A&探测器保护面积(m平方);L&光速长度(m);L宜在3-100m之间。表4.1.3.22.光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距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距地面高度不宜超过20m。当顶棚高度为16~25m时,除在贴近顶棚下方墙壁上安装外,宜在顶棚高度1/2的墙壁上,装设光束感烟探测器。3.相邻两组光束感烟探测器光束轴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光束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应在7~0.5m之间。4.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安装在电缆托架和支架上时,其热敏电缆宜采用接触式安装,即敷设于所有被保护动力电缆或控制电缆的外护套上面。5.空气管式差温探测器在顶棚下方安装时,空气管线路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线路之间的水平距离宜不大于5m;线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5m。(三)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设置: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二、系统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用电设备。系统供电首先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的基本要求。同时,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且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这是因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都是重要的或者是比较重要的建筑或场所,为了保证系统正常、可靠工作,对系统供电要求必须是连续可靠的。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系统的负荷等级应按一级负荷来考虑。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以防止突然断电造成装置不能正常工作。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止造成系统断电,不能正常工作。三、系统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首先应当符合一般建筑电气系统布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以下要求;(一)一般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V-380V的供电或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的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4.1.3.3的规定:(二)室内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表4.1.3.32.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低压配电线路电缆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4.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管保护。5.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6.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它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第四节消防控制室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消防控制室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信息中心,也是火灾时灭火指挥和信息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对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范围、位置、建筑耐火性能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其主要功能提出原则性要求。而在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则进一步对消防控制室具体要求作了规定。(一)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二)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三)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四)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五)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二、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一)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能1.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2.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应能手动直接控制。3.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4.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5.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其控制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1)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7.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讯电话设备。(2)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主要通风、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②设有手动火灾报警铵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③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步行距离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塞孔。(3)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4)消防专用电话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一般不得利用普通电话线路。8.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标志灯。9.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二)消防控制设备对消防系统或设备应有以下控制显示功能1.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2.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控制系统的启、停:(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信号阀的工作状态。3.消防控制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2)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3)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4)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窗)、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4.消防控制设备对泡沫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5.消防控制设备对干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控制系统的启、停:(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6.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7.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报警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①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距地(楼)面1.8m。②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8.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3)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第五节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管理一、系统的检查(一)外观检查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2.系统的接地应符合规范所提出的各项接地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O,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O。(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3)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线应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5)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3.检查探测器外型是否有损坏。4.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是否完好。(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时,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二、系统的维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和其他重要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消防设施。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且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如要中断,必须及时通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一)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就应该严格管理: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系统的一套完整技术档案,以利系统的使用和维护。3.应建立系统操作使用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做好系统运行记录和维护图表。(二)定期检查: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和可靠性,必须严格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1.每日检查:使用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日记录表中。2.每周检查:进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3.季度试验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4)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5)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①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③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④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信号清晰。(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于首层试验。(7)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8)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9)进行强制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10)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装置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11)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12)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13)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4.年度检查试验:使用单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试验器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分期分批进行检查试验,至少全部检查试验一遍;(2)季度试验和检查中(3)、(4)、(5)①、②、④、(6)、(7)、(8)、(9)各项所列的检查和试验项目进行实验动作试验;(3)季度试验和检查中(5)③项进行模拟试验;(4)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开或关),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且音响清晰;(5)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回答者:钱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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