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教务管理加学生会对转专业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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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川农第十三次学代会#十三次学代会闭幕,党委副书记秦自强,副校长王曙光出席闭幕式,宣布了各个院系学生会主席,宣布执委会选举结果,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学生代表宣布了大会倡议书,党委副书记秦自强讲话,第十二次学代会常代会会长宋思梦致辞闭幕词,歌唱《歌唱祖国》,正式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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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 20_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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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称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第二条 组织性质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第三条 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 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科技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第二章 成 员第四条 凡进入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和各院学生会的同学;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五)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权利。(六)学生会的成员违反规章制度,对于学生会发出的处分通知,本人若有不满,可以提出申诉。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第八条(一)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主席团由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组成,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二)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执委会是由主席团以及各部的部长和委员组 成。第九条 主席团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四)讨论、决定应由执委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五)审查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决定;(六)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七)提名、调整、任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委员;(八)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某些学生活动(九)向学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十)定期听取学生会的工作通报;(十一)对不称职或有错误的学生会干部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罢免;(十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年度总结有向全校师生转达的义务。第十条 学生会执委会职权(一)对主席团提出的方针路线提出建议、意见(二)执行主席团下达的任务(三)提名下一届执委会成员名单第十一条 学生会各部会议职权(一) 向部内成员传达执委会会议内容并完成其下达的任务;(二) 完成各部部内建设;(三) 完成各部对应常规工作。第四章 院学生会第十二条 各院学生会是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三条 各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据各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校学生会所有。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使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依据《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作为《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的细化和补充,对学生会所有成员具有效力,各院的学生会也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在执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问题由执委会讨论决定。(二)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于本部的重要问题,必须在征求本部门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主席团讨论批准。第四条 分工负责原则学生会执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代表学生会与各级党、团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领导和评定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按规定程序提名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候选人,并决定学生会干事的聘任;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和协助分管部门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三)办公室主任:处理学生会内务工作:负责校内、校外有关联系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管理,并及时协助主席团作好工作。(四)其它部门部长:负责制定本部门;了解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检查、帮助各学院学生分会相应部门工作;及时总结提高工作水平。第五条 各部门应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在执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是在学生会主席以及主席团领导下的兼具对内与对外两个职能的重要部门。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本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两个主要方面:一、制度建设和针对学生会各项制度进行的管理监督工作。主要包括财务、会议、值班、物品管理、档案、人事制度等;而针对学生会整体工作和各个部门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则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二、兼含外联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全国各高校社团之间的联系,如校际活动,高校交流联谊,接待各高校来访等。纪检稽查部纪检稽查部是校学生会分管纪律和检查、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和各个部门的考核工作,以及对各院部纪检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所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纪检稽查部作为校学生会的纪律监察部门,旨在搞好学生会的组织建设,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气氛。具体工作为:1、对校学生会各种会议的出勤和纪律的考核,并做月评;2、对校学生会主办的大型活动会场,纪律监督和维持,处理破坏性突发事件;3、促进全校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协助保卫科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4、关注校风建设,制止不文明行为,传播健康的校园文化,努力创建和谐校园;5、 不定期进行校园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相关部门;6、 负责对新生进行集体性安全文明教育;7、 联系各院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保持合作。宣传部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及系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学生会整体形象设计策划,负责创意和设计,结合时代要求和专业特点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举办书法、绘画等各种竞赛,浓厚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同学艺术情操。作好各项活动的前期策划、宣传。生活部生活部以学生宿舍、食堂卫生管理以及医务室日常工作为工作中心。以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卫生、内务、纪律、文化多方面着手制定了严格的宿舍和食堂管理标准,对全校食堂和宿舍进行了统一管理,组织卫生清扫和卫生检查及有关评比工作,适时开展与各院的交流活动,并与校医务室接洽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建设高质量的校园卫生文化,切实为同学们做好服务,为他们的学习与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教育部心理健康教育部作为一个与同学进行心灵沟通的部门,首先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了解同学存在的心理问题,并主动与其交流,即使未同学解决问题,此外还要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室内讲座或室外有益身心的活动,帮助同学树立健康身心。体育部通过组织各种娱乐性和竞技性体育比赛和各种有关体育的讲座活动,增强同学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体育意识。女生部围绕着女生文化展开,宗旨是塑造出色的女大学生,创造自信、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女大学生形象,举办各种讲座和娱乐活动,并为大家提供了展现现代女性风采的舞台。外联部外联部是一座沟通社会的桥梁,尽量的争取更多的资源来支持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配置给学校的同学们,通过交流让外界了解川农大,让我们自己的学生走出校门。通过与社会上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整合资源,吸纳赞助,为校学生会各部门提供物资支持。并通过对外接洽,把同学们喜欢的活动带进校园,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为同学们找回一些适合同学们课余时间的兼职岗位。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成员选拔、任用与考核办法为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更加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做到“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宗旨,及“务实、创新、高效、一流”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学生充实到学生会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任用1、学生会所有候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思想端正,无重大违纪, 学习优异, 并处于班级的前二分之一。2、学生会每一届干事选拔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而对全校同学实行公开招聘制和主要学生干部竞争上岗制,同时保证各院学生在学生会中有适当的代表人数以及学生会中男女的恰当比例,通过公开招聘、自然增补及委员增补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系(院)党、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干事登记表》。3、学生会主要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4、学生会各部的任用实行聘任制。经一定程序确定该生符合担任学生会干部的要求后,由上届执委会提名,经执委会会议决定后,通过统一的学生会所有成员参与的选举大会投票决定,然后公示通过,最后决定。聘期为一个学年,依照学期末干部考核结果,由主席根据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决定解聘或续聘。5、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需由上届主席团讨论后提名,并在部长及干部中产生(特殊情况除外,如校区变动等),且经换届选举通过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后报经团委会领导批准, 方可正式公布。6、各部部长和委员由执委会会议讨论提名以及换届选举顺利通过、经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后报团委领导批准,方可正式公布。二、学生会成员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级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工作水平,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使校级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干部的考核(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二)考核时间:每学期学生会工作开始后的每周,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分三类:1、学生会干事;2、学生会各部委员、部长;3、学生会主席团。(四)考核内容:分为过程考核、目标考核、述职考核三部分。1、过程考核根据例会的出勤、活动的参与、日常工作的实施情况等有相应的部门和老师考核。(出勤考核详见附录《学生会成员纪律评分细则》2、目标考核根据各级、各类组织工作任务、计划完成的情况,由相应的部门和老师考核。3、述职考核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 20_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干部要对上一学期来的思想、自律、学习、能力、服务实际等各方面认真总结,找出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各部干事在本部范围内述职;各部部长及委员在执委会范围内述职;主席团在全校学生干部范围内述职)。(五)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三部分考核按5:3:2的比例计算最终结果。(六)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结果统一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存档,及时对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反馈,提出调整、任用意见。并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之一。二、学生干部奖惩1、结合以上考核形式,部长、委员考核结果在执委会中占前30%的有参加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的资格,对考核前15%的学生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2、对于学生会干事,在各部门考核排名中前三名的有参加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的资格。对于每部考核第一名,给予通报表扬,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3、对于考核排后、不能发挥带头作用或工作经常不到位或不能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或工作中出现失职,经常有拖拉等现象的学生干部,予以免职调换或限期整改,取消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若限期内无明显改观者予以撤职。4、对于各部考核排后的干事,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若限期内无明显改观者予以除名。三、备注:1、学期中途无故退出学生组织,且在本年度任期少于一学期的学生干部不参与考核。2、对获批准辞职或正常换届而未被聘用的学生干部可对其以往的工作进行考核。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三、关于建立学生会成员工作档案制度的规定校学生会每位成员于每学期期末建立学生会成员工作档案,如实记录该学生会干部本学期的工作及奖惩情况,由各部及办公室备案。四、附则(一)该考核办法仅适用于学生会内部自我评定。(二)该办法解释归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处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学生会秩序,严肃学生会的纪律,纯洁学生会的组织,保障学生会成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学生会成员遵纪守法,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保证组织的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第二条 坚持从严管理的原则。全体成员应当遵守和维护组织的纪律。对于违犯纪律的部的成员,必须严肃处理。第三条 坚持成员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组织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部门和成员。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部门和成员违犯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内部纪律条例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第五条 坚持民主的原则。实施纪律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第六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纪律的部门和成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第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纪律应当受到纪律追究的部门和成员。二、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除名三、违纪与纪律处分第八条 学生会部门或个人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学生会职务处分。第九条 违反民主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学生会职务处分。第十条 违反会议纪律,破坏会议秩序的,给予警告处分。第十一条 在学生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学生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者撤销职务处分。第十二条 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学生会办公室纪律,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值班人员值班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第十三条 违反学生会内部纪律条例,滥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其他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未经上级领导授权,私自召开职权范围外会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第十五条 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或者泄露尚未公开的学生会工作材料(或方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六条 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第十七条 警告超过五次、严重警告超过三次的,一律撤销职务。第十八条 其他部分具体根据附件《学生会成员纪律评分细则》进行。四、处分程序第十八条 若发现有违纪现象或量化评分达到处分条件的应首先将当事人违纪之材料由纪检稽查部书面提出,核实后再交与主席团,由主席团召开全体学生会执委会会议对违反纪律人员进行处分。五、附 则第十九条 各部部长、执委会成员均可对职权范围内的违纪现象做出批评警告,此类批评警告不记入学生会干部处分档案。第二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是学生会日常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提高各部门办事效率的根本保障,为了更好的坚持学生会“务实、创新、高效、一流”的工作作风,及时、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以下会议制度:(一)1、学生会议共分为:学生会各部会议、学生会执委会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2、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和纪检稽查部负责整理、存档、会议记录应包括:考勤情况记录、会议重要内容的记录、发言的记录、会场秩序等的记录。3、参加会议者必须准时准点到会,凡每学期累计无故缺席会议五次以上者自动辞职。会议请假要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若有大型活动主席和副主席须向分管老师处请假,平时向纪检稽查部请假,部长及委员请假要经负责本部的分管主席批准,其他成员请假要经部长批准。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纪检稽查部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4、参加会议者必须遵守会场秩序,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调至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吵闹,禁止从事一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与会者要对重要事宜进行记录,会后抓紧落实。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 时间 地点 会议记录全体执委会会议 每周周一(双周) 1110教室 办公室主任部长会议 每周周一(单周) 1110教室 办公室主任各部例会 各部具体制定 各部具体制定 各部记录人员学生会执委会和部长会议分单双周举行(特殊情况不定期召开执委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总结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情况,总结学生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周或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学生会各部会议每周举行,由各部部长或委员主持,向部内成员传达执委会会议内容并完成其下达的任务。(二)学生会成员在会议上的表现及出勤情况将作为学期末学生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区学生会。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活动申请及审批制度为规范我校学生活动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方便对各部的协调安排,规范学生会活动,及时了解活动内容并进行考核,同时也为了完善学生会文档资料的管理,保证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会各部门于活动开展前一至两周到学生会办公室领取《活动申请登记表》,并至少于活动开展前一周将《活动申请登记表》交回。活动申请表须认真详细填写表中内容,填写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上交主席团和团委老师审批。若填写内容不够详细,则该活动申请表或总结表无效,须及时重新填写,以利于量化考核工作。未领取活动申请表及活动总结表的部门所组织活动无效,院团委及学生会不予支持。二、经审批后的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申请场地,协调各部门进行配合及帮助。各部应积极配合工作。三、活动结束后,各部如实填写总结表并在三天内交到办公室。办公室凭表进行量化考核及表彰事宜。如果活动总结内容填写错误而造成量化错误,责任由该活动部门负责;若各部活动总结表务必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未上交办公室,则该次量化分数归入下个月。望各部配合办公室工作。四、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办公室或分管副主席。五、对第二条涉及的情况办公室或分管副主席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但须将情况通报主席。如不能及时解决的,必须上报主席,由主席负责讨论决定。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主席团汇报。七、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并及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到办公室。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办公室制度一、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为学生会成员办公,召集会议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地方,不得挪作私用; (二)办公室钥匙根据工作需要发给有关学生干部,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置; (三)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允许; (四)任何办公室使用者应注意维护办公室的安全与整洁,禁止吸烟,每周日下午由各 部轮流对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二、办公用品的使用及发放 (一)办公用品为办理公务和开展活动所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办公用品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用品的借用,发放和回 收,并做好记录; (三)所领取及发放物品均须清点登记,办公室要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发放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办公室设置专柜放置日常用品,文件来函,档案,公章等,此柜钥匙由正,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各执一把,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配制。 三、办公室值班制度(暂未开展此项工作,待开展此工作后再作具体补充)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档案制度学生会活动档案是学生会所有活动的总的完整记录。学生会档案是一个学生会存在的最重要的生命线。为了妥善管理好学生会活动档案,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条例。一、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常委会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二、学生会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干部档案,奖惩记录,工作计划预算及工作总结,听取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三、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学生会工作开始时)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及预算。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四、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办公室存档。五、 借阅手续:(1)各部门副部长,干事,借阅资料要征得部长同意,并由部长以书面形式告知办公室主任;(2)借阅档案应办理档案手续(包括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作到责任落实到人;(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各部门将材料交到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缺损。六、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七、各部门所有策划或者总结除交一份文本给办公室外,还应发一份电子文档给办公室统一存档,且各部门也应保存各自的资料。八、交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附则本制度即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校学生会。【附录内容】1、学生会各部和成员纪律评分细则(一)各部每次会议和活动基础分为10分:各部每次会议(活动)得分成员出勤平均分+开会情况得分1、开会情况a.全勤 b.会议纪律好 c.出勤情况差 d.纪律涣散(满足a或b加1分 ;满足a,b加2分;满足c或d扣1分;满足c,d扣2分)(二)各部每人每次会议和活动基础分为10分:当次会议(活动)分=出勤分1、请假一次扣0.5分2、迟到一次扣1分3、缺席一次扣2分(三)纪检稽查部考勤未到或迟到,迟到直接算缺席。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 20_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四)总分统一按照纪检稽查部对各部例会和活动考勤的总次数来算总分,并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干事和优秀干部的基础分(各部例会从开始本学期学生会工作开始每周一次,除国家法定节日外)。2、先进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工作部门评选细则评分说明一、先进工作者评选:所有部门干事个人年度得分排在全体学生会干事的前百分之十且无违纪情况者可选为先进工作者(如果符合条件的候选者的数目超过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就按其上一学年的成绩筛选);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所有部门委员个人年度得分排在全体学生会委员的前百分之十且无违纪情况者(如果符合条件的候选者的数目超过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就按其上一学年的成绩筛选);三、优秀部门评比制度:部门年度考勤分工作计划和总结得分活动得分(一)部门总得分。主要根据纪检稽查部的考勤分来算(二)工作与活动的计划和总结(主席团根据办公室记录评分)1、参与学生会整体活动或主办活动,按时上交活动策划和活动总结加2分,没 交的扣4分。2、学期初,部门按时上交学期计划加4分,根据其计划最后按时并有质量完成的经主席团审定后认为优秀的酌情加1-4分,没交扣6分。(每学期第一阶段有效)(三)学生会活动(主席团评分)1、对于活动的前期和后期,由团委老师根据各组织交上来的策划和总结进行打分。2、活动评分表中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活动主题与意义由老师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打分3、活动准备工作:活动前准备完善,相关器材齐全(2-5分)活动前准备不完善,相关器材不齐全(0-2分)4、活动前期的宣传:宣传工作到位,海报展板质量高 (7-10分)宣传工作到位,海报展板质量一般 (4-7分)宣传工作不到位,海报展板质量差 (0-4分)5、活动现场秩序:组织井井有条,现场秩序良好(7-10分)组织一般,场面有混乱但可正常进行(3-7分)活动无秩序,场面混乱(0-3分)6、现场情况:大部分观众积极融入活动中(6-10分)部分观众积极参与(3-6分)互动活动少(0-3分)7、主题与内容联系: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契合策划内容(15-25分)活动大体围绕主题,契合策划内容(5-15分)活动偏离主题,与策划内容不契合(0-5分)8、活动现场卫生:活动结束后,保持场地整洁(4-5分)活动结束后,打扫不彻底,留有部分垃圾(2-4分)活动结束后,未进行收尾工作,场地凌乱(0-2分)9、活动总结材料:材料(总结、图片、报道)完整,按时递交(8-10分)材料不完整,但按时递交(5-8分)材料完整,迟交(2-5分)材料不完整,迟交(0-2分)10、活动的总结内容:总结深刻,真实反映活动情况(15-20分)总结大体能反映活动情况(5-15分)总结“假”、“大”、“空”,内容模糊 (0-5分)(四)其他1、提出建议被采纳的加2-4分。2、干部考核考试表现良好的部门加1-3分3、为学生会成功拉赞助折合物品金额和现金总金额在300以内的部门一次加1-2分,总金额在300以上的部门加1-4分(外联部拉赞助折合物品金额和现金总金额达500以上酌情加1-2分或者以总金额的10%进行物质奖励)校区学生会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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