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电影 好像是卡西阿弗莱克尺寸演的?


2023-06-09 00:10
来源:
思姨的农村生活发布于:山东省
文/42。
大卫洛维的新作《AGhostStory》,中文名译作《鬼魅浮生》,此片由《海边的曼彻斯特》的主演卡西·阿弗莱克担任男主,《卡罗尔》主演鲁尼·玛拉担任女主角。两人的出演为这部影片加分不少。《鬼魅浮生》全片几乎没有台词,但在中间部分安排了一个人近十分钟的独白,恰是这段独白,道出了整部电影想要讲的主题。
故事很简单,M和C是一对感情很好的恋人。
C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作曲家,在他们搬进一个偏僻的新房子后,就经常听见房子里有奇怪的声音,不久后,C意外出车祸去世,留下M一人孤独的活在世上,在M离开停尸间不久之后,C披着白床单,荡回了他们曾经的家里。此后,影片就一直以C的视角,讲述了一段段故事。
电影的前半段着重讲述M和C的情感,讲述两人曾经的矛盾,和C死去后M的一系列反应。C看着M因为悲伤而暴食巧克力直到呕吐。
其实,影片中除了C,还有另一个披着花床单的不可描述,在对面的房子里,他/她也一直在等待,久到甚至忘记了自己到底在等待什么。在房子倒塌的那一刻,他/她对C说不想再等了,之后便瞬间化成了一滩花床单。
C依然在等,是因为在M搬走前,在门框裂缝里留下了一张纸条,那张纸条是C存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信仰,他想看看纸条上到底写了什么。
影片的最后,他终于划开了那道裂痕,取出了那张纸条,当他读完那张纸条后,就瞬间消失了,只留下一床白色的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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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的曼彻斯特》被引进到内地院线,绝对是有生之年系列。这部影片能够在内地上映,得益于2016年成立的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这个组织的成立,就是为了支持电影艺术的发展,专门挑选一些有实力的影院,放映那些没什么票房吸引力但质量很高的电影作品。虽然全国只有一百多家影院上映这部影片,但是对于那些想在大银幕感受卡西·阿弗莱克神演技的影迷来说,绝对是不容错过的一次机会。在这个烂演技大行其道的环境下,大海终于可以给自己洗洗眼。《海边的曼彻斯特》在第89届奥斯卡金像奖上获得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原创剧本两项大奖,其中卡西成为影帝几乎是这届奥斯卡最无悬念的一个奖项,这也让卡西终于超越了他的哥哥本·阿弗莱克,成为制片商和影迷们关注的一颗新星。很多人分析过这两兄弟的演技,普遍认为二者皆属于“面瘫”型演员,不过大本是“纵欲过度”型,卡西是“性冷淡”型。大海觉得这种区别可以更明显一些,大本的面瘫更像是有钱人纵欲过度之后的面无表情。比如《消失的爱人》中,大本饰演的丈夫,家里有个漂亮娇妻不够,还要出轨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他的面无表情带着一点点的不屑,眼神喜欢斜视,似乎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至于为什么要加上“有钱人”这个标签,因为“有钱人”才更有资本纵欲过度啊。浏览大本这些年的银幕角色,无论是《夜色人生》里的黑帮大佬,《会计刺客》中的学霸杀手,还是《合伙人》里的上市公司骨干,全都透露着美国有产阶级的精英范儿,所以说大本的气质非常适合出演有钱人类型的角色,比如蝙蝠侠。而卡西就不一样了,他的面瘫脸更像是一个家庭事业两不顺的中年屌丝,写满了颓废、不甘和愤怒,他的嗓音也有些沙哑,仿佛在生活的重压之下说出每句话都有气无力。比如在《海边的曼彻斯特》中扮演的水管工李,他的眼神通常是直勾勾的盯着对方,甚至有些发愣,明显能让你感受到社会底层那种麻木、空洞的精神状态。以及《星际穿越》里那个固执的农民哥哥,当他的父亲和妹妹都把眼光投向太空的时候,只有他坚持在沙尘暴中种植玉米。这种坚持并不是愚昧,而是明知世界末日到来却无法阻止,在失去希望之后产生的麻木和不甘。可以说,卡西近几年的表演风格和大本是截然相反的,他总是扮演处在社会边缘的小人物,从一个人内心的悲哀,延伸出对社会出现的问题和人性的思考。一直生活在哥哥光环背后的卡西,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戏路。卡西·阿弗莱克和本·阿弗莱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长大,这座城市与波士顿隔河相望,他们的远房表亲马特·达蒙也住在同一个街区,三个人是从小玩到大的。三人中,大本和马达最先显露出表演天赋,他们参加了学校剧团,街头表演,通过试镜后,出演了一些电视肥皂剧。而卡西那时候对未来并没有什么规划,他跟着哥哥拍了一些影视剧,大学却选择去哥伦比亚大学进修天体物理学。他说:“即使我想成为一个火星人,穿香蕉皮上街,和烟灰缸做爱,吃树皮,我的家人也会支持我。”在卡西上学期间,大本和马达已经下定决心在好莱坞发展,他们凭借自编自演的小成本电影《心灵捕手》,获得九项奥斯卡提名,一举成功。后来马达参演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拯救大兵瑞恩》,大本被选为迈克尔·贝的《珍珠港》男主角,两个人先后跻身好莱坞一线,投身商业大制作中。卡西那个时候则跟在两个人身后亦步亦趋,虽然在《心灵捕手》、《十一罗汉》等影片中客串,还出演了一些喜剧片,却没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过大本和马达在成名后没忘了提携卡西这个弟弟。2007年,烂片不断的大本受困于在演技上无法获得突破,决定转居幕后。于是拍摄了他的导演处女作《失踪宝贝》,并且让弟弟卡西担任主演。卡西在片中饰演一个贫民区的私家侦探,他为了调查小女孩失踪案抽丝剥茧,逐渐逼近真相的同时,也面临道德悖论的两难选择。影片上映后广受好评,不仅让转型做导演的大本扬眉吐气,也让观众和媒体第一次注意到卡西的演技。用近乎呆滞的表情呈现出复杂的人物性格,有人说卡西在这部影片的表现就像是为奥斯卡做练习。《纽约时报》发出感叹:“不知道什么时候卡西·阿弗莱克成了这样一个好演员......大多数人希望你爱他们,但卡西·阿弗莱克似乎并不这样,或者他真的不在乎。”在豆瓣上,更有网友在08年就做出了神预言:大本能够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而卡西能获得演员奖项。(2013年大本执导的《逃离德黑兰》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2017年卡西成为奥斯卡影帝。)同样是2007年,卡西与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传记犯罪片《神枪手之死》,布拉德·皮特凭借此片成为威尼斯影帝,卡西获得了奥斯卡和金球奖的最佳男配角提名。布拉德·皮特在片中饰演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著名的侠盗杰西,卡西饰演的罗伯特是杰西的追随者,他对杰西的态度经历了崇拜、恐惧到背叛的过程,卡西用独特的微表情完美诠释了这个角色的转变。刚刚加入杰西的匪帮时,罗伯特是杰西的迷弟,眼神里写满了崇拜,甚至多次毛遂自荐,希望成为对方的左膀右臂。罗伯特属于“表现型人格”,他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这也导致他不满足于做杰西的跟班。最终,在名望和警方赏金的诱惑下,他决定背叛杰西,却又担心阴谋败露而提心吊胆。双方摊牌的时候,罗伯特是恐惧不安的,搓眉毛和吻手指的细微动作十分到位。开枪杀死杰西后,罗伯特举起的枪口微微低下,面部表情给人一种虚脱无力感。随后罗伯特享受到背叛带给他的富贵,他在舞台上向人们表演了上百次杀死杰西的场景,这时罗伯特的表情不再是恐惧,甚至嘴角有一丝微笑和得意。但是这种得意并没有持续多久,不久后人们对罗伯特的评价改观,不再认为他是杀死大盗的英雄,而是卑鄙的背叛者。罗伯特被唾骂、被排斥,他浑浑度日,在酒吧和人打架,活得像一具行尸走肉。类似情形也出现在《海边的曼彻斯特》主人公身上,十年之后卡西的表情更简单了,他的脸更加“丧气十足”,人物性格也更加单一,全程卡西几乎没有哭戏,但情绪的酝酿恰到好处,没有眼泪的面瘫表情比放声大哭更打动人心。相比投身商业大制作的哥哥大本,卡西成名后的作品似乎越来越朝文艺片方向靠拢。加冕影帝之后,卡西的另一部新作《鬼魅浮生》前不久在美国上映。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影片中大部分时间的扮相甚至是不露脸的——一个披着床单的鬼魂。《鬼魅浮生》并非是一部恐怖片,而是类似《人鬼情未了》的催泪爱情片,影片风格也和多数艺术片一样大量运用铺陈白描,甚至有一段长达5分半钟鬼魂盯着女主角吃巧克力派的长镜头。据称很多观众因为觉得这个镜头太无聊而提前退场,另外一部分观众则坚称这段长镜头十分精彩。除了演戏以外,卡西·阿弗莱克似乎也要和哥哥一样尝试执导筒。他自导自演的影片《我的生命之光》正在筹拍,为此卡西蓄起了胡子和头发,和他搭档的另一位主演是戛纳影帝杰昆·菲尼克斯。不知道演技已经获得认可的卡西,导演水平能否也超越哥哥呢?}
《斯通纳》一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它从本质上触及了预见期待的与真实体验的生活间的落差……《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纽约客》斯通纳活过,然后死去,如你我一样。他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就发生在你我面前,看似平淡。然而,写出这种“简单”却需要天才才能完成。读这本书是一本令人难过却又美妙的阅读体验。 ——《星期日泰晤士报》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刻画了一个将追求智识当作对抗无意义的战争、拒绝与外部世界作廉价妥协的人的一生。它的意义或许不只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它简直是一部几近完美的小说,机构精巧,语言优美,故事动人,展示着一种夺人心魄的完美。 ——《纽约时报》拥有超乎寻常的力量……直击生活的真相,语言清澈优美。它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 ——伊恩·麦克尤恩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既丰富又忧郁,记录着伤痛与失去的同时也留存了美好温柔的时刻。这本小说完美展现了小说艺术的要素,它的叙事节奏与情节构架均堪称完美无缺。这本小说像一条河流,冷静而又流畅的平静笔调裹挟着磅礴延绵的力量。 ——亚当·福尔兹:“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即使我无所获,我仍感不虚此行。”——赫尔曼·黑塞《朝圣者》“斯通纳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为了活着本身而认真活着-----致内心的斯通纳,致即将到来的斯通纳,致死去而长存的斯通纳。活着,然后呢?还有什么?《斯通纳》最初在1965年出版,但是一直都籍籍无名。在五十年后却获得盛赞,竟然也成了豆瓣读书top250(虽然豆瓣读书类top不如电影有价值),但是它始终是小众能接受和盛赞的书。同名电影据说是2020年就会上映,主演是卡西 阿弗莱克,《海边的曼彻斯特》主演。小说作者约翰·威廉斯 (1922—1994)的笔法古典、隐忍、优雅,可以形容成暗涌,大多数时候非常日常,从一开始就寥寥几笔介绍了斯通纳这个人平凡的一生,几乎毫无可圈可点激情燃烧的地方。现代小说早已从关注大时代转向关注人的内心和本性,卡夫卡的人类异化的设想,将一直试用于从今天到未来的人类社会,不管生物技术和科学数据怎样探索未知,人类始终是人类,甚至面临更复杂的新问题,关系人类存在本质的问题,以共同相信的故事为基础形成的道德准则问题,依然永远在追求欲望和满足欲望中循环。所以,写人的本身的书才能错过那个时代洪流过于强大的年代,长存下来,渐渐在历史流过之后存在,打动普通人的内心。斯通纳18岁进入大学,成为一位农学院的学生,20岁的时候一堂文学课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改变了他的命运,他不顾父亲期望他学习农学回家务农的期望,转学到文学系。之后和初恋女友伊迪丝结婚,可是却发现妻子真的只是做着一个“好妻子”日复一日的事务,从此没有任何身体和灵魂的交流,婚姻形同虚设。32岁他例行公事有了他生命中的温暖——女儿格蕾丝,可是在妻子的高压下,和女儿也渐行渐远,最后女儿意外怀孕,结婚并成功逃离了这个家庭。44岁,他和一名女学生凯瑟琳婚外恋,他获得了新生,第一次懂得了爱情,可是这快乐的时光很快告吹。之后就沉浸在教学的事业里,坚守唯一的教学工作和学术净土,虽然因为得罪领导,再也没有升职,直到65岁因癌症而孤独死亡。这期间世界经历了一战二战,他看似却丝毫未受影响。斯通纳不出世,也不入世,在灰色地带如幽灵般生活着,认真而坚韧地生活着,无意义地对抗着生命的无意义。他不以荒谬对待荒谬,却以认真对待荒谬,真的勇士就是看清生命的悲剧却依然不敢怠慢地承受。我如何形容这样一部没有什么情节、没有强烈冲突,甚至没有主角痛苦和大笑的上世纪的小说怎样震撼了我。脱掉有色彩的生活外衣,留给生活黄土般干瘪的现实样貌,是的,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对于永远期待这个世界有什么惊喜的人来说,对用总试图寻找某种抵抗虚无的人来说,对于斯通纳来说。最适合生活的词是“隐忍”,还有谁能隐忍如斯通纳,他逐渐明白了他孜孜以求的文学,知识,智慧,他的爱情,他的家庭,都不能阻止生命最终必会走向的虚无,而又不同于虚无主义的无所谓,他如苦行僧一般活着,承受着现实,承受着他生活里无数的偶然和命运的必然。他接受现实,他本可以再走出一步,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何必为了什么学术纯洁放弃近在眼前的升职利益;他本可以获得灵肉一体的爱情,可是,他只想做个老师,他最后都没有踏出一步,也没有退后一步,死守自己的一方天地,按着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抵抗这个现实的社会和荒谬的人生;他本可以轻松的,安心当个小教授,享受平凡的点滴生活,或者像他父辈一样,安心于将冷漠僵硬的脸一辈子献给黄土地,献给这个严苛不公的世界,他是有知识的人,错也错在他是有知识的人,他生而为一个所谓的“梦想家”。所以,不进不退,以为在大学这个象牙塔里可以求全,尽管外面世界已经分崩离析或欣欣向荣,都无法赋予他生命更多的意义和生机。他憋着,在现实里憋着,正常人会不理解,他到底追求着什么,拿不起放不下。斯通纳虽然没有大起大落,大富大贵的生活,可能一般人也不会同意他的人生是失败的。第一,他是一个大学教授,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体面而不错的工作。第二,他拥有一个虽同形设的家庭,但始终还是个完整的家庭。第三,他一辈子也投身了自己喜欢的事业——文学教育,虽然他也自我质疑过。第四,他甚至还在这辈子拥有了爱情,虽然短暂却真实炙热。就这四点,他也比更多平凡的人幸运。因为他不懒惰,他坚持,甚至固执和不顾一切的守护自己可以把控的部分。可是,在我看来他依然是个世俗意义是的失败者,他的失败在于在所有可以创造更多利益和转机的时刻,他选择了坚守内心的秩序,而放弃了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比如,为了坚守学术的纯洁性和教育的责任感,他对抗系主任和同事,没有给学生放水,被孤立被视为怪异的老头。他所有的失败也正是他的勇敢之处,因为他放弃利益所付出的代价并没有任何意义,在别人看来简直是“傻子”,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任何事情,仅仅是保存了自己内心的准则和道德。而他明明早就看清楚了人生的虚无,甚至可以以一种旁观者的冷静看待自己生活的任何周遭。可是,也许在他内心深处,就像他朋友在一开始判断的斯通纳一样,他依然在某个地方期待着这个世界某个美好的东西,所以他说”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在这个随波逐流如此容易的世界,斯通纳有如此清醒的自知,所有错误和苦难,他的婚姻、事业、婚外恋里的不幸,都是在自知中决定的,有谁能获得这样的自知,而心甘情愿选择这样不讨好的人生路,坚持到最后,所以,他又勇敢又脆弱。我尊敬他的自知,途中几乎流泪,感同深受那份永远没有爆发的悲恸。这让我想起余华的《活着》,同样一个同命运抗争隐忍的人,用尽全力生活,但又仿佛活着只是为了被命运捉弄的人,至死没有放弃。不同的是,徐福贵是为了俗人的基本生活的幸福安定,追求的就是世俗意义的幸福生活,他努力得到过又一次次被命运打碎,体会过幸福然后看着幸福破碎。而斯通纳是个旁观者,这是精神的困境,他透彻的看透人生的虚无,对于自己生活的抗争始终不温不火,说不清道不明究竟是为了什么不妥协,为了什么努力,他本有能力获得世俗意义的幸福,可惜却期望太多这个世界不能满足的纯粹,所以始终“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前者是物质的,后者是精神的,前者不自知后者自知。“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并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愿意有那个东西。。。。。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又太固执。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处。” 这就是斯通纳。一个接受现实的,甚至以抗争现实为力量的理想主义者。最后,无非是终其“平庸”的一生守住自己小小的纯净天地。斯通纳是非一般的勇士,他没有自杀,他没有组织社会运动,他平淡地走完了这段旅程,了无遗憾地完成了这个生命任务。像他的名字Stoner一样,像顽石一样在时代的洪流里屹立不动。(以下是书摘)“你(斯通纳)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大地之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同样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儿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探寻。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什么都明白。你同样天生失败;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并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愿意有那个东西。比如,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又太固执。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处。”(好朋友马斯特说斯通纳)“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因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如此了吧。”一切都没有改变。他们(斯通纳的父母辈)的生活在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中延续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现在他们都在给予自己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慢慢地年复一年,土地将接纳他们。慢慢地,潮湿和腐烂物将侵扰那副承放着他们尸体的松木棺材,慢慢地,这些将触碰到他们的肉体,最后将消蚀掉他们最后的物质痕迹。他们将变成那片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土地了。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具有这种不带个人色彩的影响力。这个问题(怀疑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曾经有过生活)会随之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笼统的伤感,他想与自己或者他的具体的境遇没有多大关系。他甚至都拿不准,这个问题蹦出来时具有非常显而易见的原因,与他的生活变化有关。他相信,这个问题来自这些年的日积月累,来自密集的偶然事件和必然命运,来自他开始对这些事物的领悟。他从这种可能性中体会到一种阴郁且颇具讽刺意味的快感:他努力获得的小小学问启发自己认识到,从长远看,世间万物,甚至让他获得领悟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谁也无法撼动的虚无。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铭记的事物。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懂得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懂得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身心的纯碎状态,想进入这种状态,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带着一种温柔友好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打量它,如今,人到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的状态,亦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人类生成转化的行为,一种状态: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他(斯通纳)走出办公室,踏进漫长走廊的黑暗中,步履沉重地走进阳光里,走进外面开阔的世界,无论他从哪里转过身,这个世界都像一座监狱。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在他内心深处,在他记忆深处,是对困苦、饥饿、忍耐和痛苦的洞悉。虽然他很少想起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的经历,但经常会隐隐约约想到自己的血脉传承。这是祖辈给予的传承,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韧的生活,他们共同的道德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生硬又荒凉。斯通纳稍稍后退保持一点距离来怜悯、来爱,所以,他没有被自己看到的那股洪流击中。他的一部分在对日常消耗的本能恐惧中,以及毁灭和不可阻挡得袭击头脑和心灵的死亡的泛滥中畏缩着。他既感觉可耻,又感觉自豪。在这两者之上则是苦涩的失望,对自己,对这个时代和让他变得如此的环境。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激情和爱的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永远都在那里。这是一种激情,既非心灵也不是肉体的激情,而逝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这些不过是爱的内容,爱的具体实质。对一个女人或者一首诗,它只会说:看哪!我活着。他无法想象自己老了。有时,早晨刮胡子的时候,他盯着镜子里的影子,感觉这张吃惊地回望自己的脸上并没有身份标记,那双眼睛在一副怪诞的面具上显得很清澈。好像他出于某种晦涩的原因,穿了副怒气冲冲的伪装,好像如果他愿意,就可以撕掉那茂盛的眉毛,那乱蓬蓬的白头发,那塌陷在尖削的头骨上的皮肉,那假装老去的深深的皱纹。他的理智,以一个受伤动物的凶猛劲,还是朝那个疑问猛扑过去。他冷酷无情地看着自己的生活,好像那是呈现给别人的。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起自己曾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有关自己的身份感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他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这本书终被遗忘,而且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不曾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部分,他无法否认,已经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公众号:日光文影音微博:秋一君Joy网易云音乐:秋y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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