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创业园是做什么的介绍?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为认真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大力扶持青年及贫困群众创业,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5〕185号) 《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5〕210号)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 《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8〕243号)和《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0〕1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电商扶贫新路子,以帮助我县培育特色产业、开拓农产品市场、推动我县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为突破口,以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升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能力为首要任务,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村、店,创建示范乡镇,加快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在我县农村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为加快我县脱贫致富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底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在全县建设1个县域运营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1个乡镇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及45个村级(社区)电商服务站;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电商培训、质量追溯、代收代缴、农资配送、售后维护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主要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额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与2014年同比增长10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50%以上,网店数量增长100%以上,实现网络交易率达到30%以上,网销产品交易额达到7亿元以上,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建设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依托“智慧城市”打造“智慧乡村”,聘请国内知名电商运营服务商实施运营具有大余特色的“互联网+乡村旅游”项目,把大余打造成为“互联网+乡村旅游”电商示范县。同时,积极利用国内成熟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宣传推广我县电商网络服务平台和大余特色农商产品,推动发展农村电商,并将数据接入引流到本地平台,实现两条腿走路,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网络平台支撑。(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各乡镇)

2.建设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以我县花卉产品为中心,建设花卉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同时整合大余农特产品,建设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作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3.建设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做好县城原精品街的改造工作,将其打造成特色农旅电商创业街,吸纳更多电商从业人员入驻开展电商业务。将其建设成一条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备、电子商务办公氛围浓厚、创业氛围浓厚的农旅电商创业街,形成集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培训、电商孵化、特色产业馆运营、农村电商、电商论坛为一体的电商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

4.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鼓励企业和个人勇于创业创新,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的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在县城新世纪工业园区打造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建立集物流集散信息、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人才孵化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形成商贸型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带动全县特色农副产品的销售。(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5.建设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围绕“互联网+农旅”的主题,在县城新华工业园区打造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嫁接各种服务于县域农旅电商的资源,以数字化、信息化为手段,为大余农旅电商提供政策咨询、电商培训、信息发布、产销对接、统计分析、咨询投诉等全方位的服务,打响大余农旅电商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社、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1.建立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依托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积极引进知名物流平台在我县建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供销社综合服务社、邮政及其他物流企业等资源,强化农村电商物流配送能力,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2.建立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同时要具备农副特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民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同时,要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公司对接,引进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公司进驻大余建设县级运营中心,进而延伸至乡村发展电商村级服务站。(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各乡镇)

3.建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电子商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全力保障培训经费,引进有资质的优秀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与我县签订培训合作协议针对五类人群(即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电商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电商游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教科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4.建立电子商务扶贫体系。依托各企业设立的县电商运营中心、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村(社区)电商服务站,积极探索农特产品“县内通”新模式,采取“贫困户+帮扶干部+电商服务站”捆绑形式,以销定产,引导物流进村入组到户,构建电商精准扶贫网络体系,开展电商贫困户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参加电商培训,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从事电商脱贫,引导其他电商企业优先聘用贫困对象,优先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解决贫困户买难卖难问题,加快脱贫步伐。(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围绕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搭建农产品防伪溯源体系,开展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国家地理标志以及SC认证,加大农产品初加工、配送、分级包装、商标注册等建设,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整合,努力打造一批大余特色的原生态农产品品牌,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大余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实行承建单位企业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财政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项目决算及验收工作。

(三)项目承建单位对项目实施、项目进展、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负责。

(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资字〔2015〕210号) 《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5〕64号)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和《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8〕243号)要求使用,不得违规支出使用。

(五)项目监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项目管理和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按有关政纪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从全县各单位中抽(借)调3-5名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全县的电子商务工作,电子商务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并在电子商务街设立办事处。各乡镇要成立电子商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县政府出台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

(四)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包括每日交易品类、品名、时间、价格、数量等,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信息安全。各乡镇每个季度要及时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数量、规模、电子商务交易额等。

(五)开展绩效评估。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示范企业、村、店的项目建设,及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考核资料。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将对各乡镇适时开展检查、审核确认和打分,并适时调整支持政策。

附件:1.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介绍

2.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3.大余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5.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标语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介绍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共有分项目11个,其中10个项目涉及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一、大余县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50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0万元,县级投资20万元,社会资金3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立足“互联网+”顶层战略规划,围绕建成“一园三中心”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目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中长期规划编制。

6.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6 年10月底,完成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同签订,2017年3月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7.项目实施效果:提高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水平,完成电子商务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借助电商进农村的契机,力争“精准扶贫”“富民增收”。

8.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合同、规划文书。

二、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项目

1.项目名称: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 27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 250万元,社会资金 2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租用原精品一条街的一层、二层,共120间店面,共计约5000平米,将其改造为一条建设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备、电子商务办公氛围浓厚、创业氛围浓厚的农旅电商创业街,通过吸纳各电商企业和其他电商从业人员入驻开展电商业务,将此建成县城电商聚集地,形成全县的电商众创空间。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250万元,其中场地租金220万元(为期3年),30万元用于完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及楼内办公区域的改建。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5年9月至12月进行改造工作,计划2016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 

8.项目实施效果:招引有实力、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公司、个人网商等入驻,将电商与实体业务相结合,推动我县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发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商圈,计划入驻50家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查验租赁场地及水电费用原始发票,查看农旅电商创业街建设相关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各乡镇、村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9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60万元,社会资金665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由各乡镇组织承办建设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内容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的收购整合中心、小微电商(网商)的孵化办公中心以及区域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办事处;以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村淘或其它村站承办电商企业以“一村一站”为目标,建设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村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每个站点统一制作店招、配套电脑、液晶电视、背景板、展示柜等设施。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其中110万元用于补贴各乡镇电商进农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等费用,90万元用于补贴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运营等费用。

7.项目进度计划:计划在2017年5月底前全县11个乡镇建设好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45个电商村级服务站。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电商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帮助农民代买代卖,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解决农村买卖难的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脱贫。改变传统农产品单纯买卖的营销方式,助推传统农产品的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是否达标并投入运营以及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四、大余县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

1.项目名称:大余县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县城新世纪工业园区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5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50万元,社会资金 1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含电子商务孵化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区、“互联网+”培训区、产品展示区、公共功能区五大功能为一体的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50万元用于孵化创业园进行房屋租用、基础装修及基础办公设备的购置,完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计划招引20家电商企业入驻,至2017年6月底内孵化100家网商或微商。

8.项目实施效果:引入青年创新创业,搭建电商支撑孵化平台,以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贫困户、残疾人、巾帼致富带头人、企业和种植户为重点,孵化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孵化创业园是否建设达标并投入运营。通过实地察看、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五、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暨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1.项目名称: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暨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方县域电商运营企业等

3.项目地址:县城新华工业园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1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50万元,县级投资300万元,社会资金150 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打造我县农旅电商规范化、规模化、长效化发展,推动形成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政府、服务商和网商协会“四轮”驱动的农旅电商生态体系,以低成本运营、高效率服务、24小时一站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目标,整合农旅电子商务产业链各类服务资源,集网商展示、农旅电商服务、认证追溯、培训机构、人才招聘、农旅货源整合、电商物流、农旅产业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二是支持开展各类农产品上行活动,重点对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进行网上销售,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旅游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购置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等软硬件办公设施设备及县域电商运营等费用补贴,130万元用于农产品上行活动开展,同时对活动产品进行相应的补贴,120万元用于补贴在县域内建设了县、村二级电商服务体系电商企业。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进行楼宇装修改造工作,2017年5月楼宇正式投入运营使用,县域电商运营及农产品上行活动贯穿整个项目。

8.项目实施效果:将大余的农特产品推向全国各地,使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同时,也缓解我县农旅电商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类电商技术人才奇缺、电商配套服务欠缺的突出难题。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招标合同、查验租赁场地及水电费用原始发票,查看农旅电商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建设

1.项目名称: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建设

2.承办单位:县供销社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7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县级投资100万元,社会资金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以大余县花卉产品为中心,建设花卉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同时整合大余农特产品,建设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作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用于大余花卉电商平台建设、农特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农特产品渠道建设及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启动。

8.项目实施效果:满足大余县花卉和农特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实现大余县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的建设,成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实地察看,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花卉各平台系统的实际运营情况等方式进行验收。

七、电子商务系统培训项目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系统培训项目

2.承办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3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50万元,社会资金20万元。

5.实施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有资质的优秀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与我县签订针对五类人群(即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培训合作协议,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电商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35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培训机构进行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电商游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服务。

7.项目进度计划:计划至2016年底共培训3000人次,至2017年5月底前完成培训人次5000人,项目全程不定期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等。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电商平台建设、营销推广、自主创新水平,扩大大余县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影响力。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查看培训档案,每期培训档案应有当地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

八、农产品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

1.项目名称:农产品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

2.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社会资金2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大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培育特色产业、开拓农产品市场、打造我县网络地标产品品牌,推动我县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发展,解决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7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建设及相关硬件配套设备等费用,30万元用于农产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及SC认证等补助。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6月开始,建设完成一个农产品检测中心,争取2017年5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8.项目实施效果:到2017年5月底前与相关参与电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种养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信息对接,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启动农产品各大产业追溯管理系统,以多种途径能对参与电商的农产品进行溯源。并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进行信息化安全监管。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现场察看,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九、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大余分公司、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社会资金300万元。

5.实施内容:整合县邮政、三通一达等物流快递企业资源,建设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农村综合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及信息化设备、仓储设施、运输车辆购置,智能包裹柜等。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物流配送承办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物流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50%,30万元用于为县域内发生的电商网货进行配送补贴,每单补贴标准平均不高于5元钱。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开始,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2017年5月底前将配送业务进一步延伸至比较大的自然村落。

8.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后,全县乡镇村实现物流配送全覆盖,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村级网点物流配送频率达每天一次,物流成本下降20%以上。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核对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情况,对社会物流快递企业开放情况;查看整合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情况,查看后台,随机抽查快递下乡进村情况。

十、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及“互联网+跨境电商”项目

1.项目名称:“互联网+乡村旅游” “互联网+跨境电商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广新旅局、第三方运营企业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 35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0万元,县级资金191万元,社会资金1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国内知名电商运营服务商实施运营“文化+乡村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创意+乡村旅游”模式的“江西乡村旅游网”项目,通过线上全网营销,让游客360度全景感受到大余旅游景区、文化特色、风土人情,在线体验“吃住行、游购娱”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跨境电商项目服务期内为我县筛选20家外贸企业购买跨境电商开店服务,平台为“大余海外专区”定向引流100万左右(引流数据来源于国外、google可查询流量分析报告、独立IP访问),同时成交供应商通过海外引流、精准询盘、专业运营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 6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江西乡村旅游网”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7.项目进度计划:2015年12月完成方案对接, 2016年初步形成一定效果,项目服务期内,“江西乡村旅游网”、跨境电商项目达到一定的宣传影响力,并实现一定的线上交易量。

8.项目实施效果:一是运用互联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营销水平。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更多优质农副土特产品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农民增收、精准扶贫、脱贫致富。二是跨境电商项目服务期内,帮助服务的20家企业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拓宽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为今后我县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先行先试。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查看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江西乡村旅游网”平台上线情况。

十一、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1.项目名称: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广新旅局、县电子商务协会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村居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2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40万元,县级投资20万元,社会资金13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宣传,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示范企业、典型人物及事迹宣传报道,创优示范评选,培育2-5个市级以上示范企业。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 14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政策宣传,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50万元用于培育、奖励优秀电子商务企业,使我县电商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7.项目进度计划:贯穿全年工作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宣传推广,达到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县工作机制,群众网购意识明显增强,扩大大余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外影响力。 

9.项目验收方案:对已制作的条幅、标语、墙体广告、高炮广告、视频宣传片等进行核实,对采取实地检查与提供资料图片、票据等相结合,核实相关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等。

为规范国家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财政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资字〔2015〕210号)《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5〕64号)、《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实施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的企业、单位、个人;在大余县域范围内符合《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的相关优惠政策,从事电商的企业、单位、个人。

按照《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余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执行。

1.项目的组织与监管。县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示范项目的总体规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负责此次示范项目的工作落实、资金管理和市场监督等工作。

2.项目的申报。符合扶持范围、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个人,将已经实施完成并符合扶持条件的申报项目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

3.项目审核、公示。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单位、个人的申请材料后,及时对企业、单位、个人所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材料审核后对实施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审,确定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材料初审和实地评审均无任何问题的项目,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实地评审和会审会商评审的方式,对每个项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扶持补助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5.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贴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2.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一是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二是负责项目管理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三是配合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扶持情况。

3.县财政局职责:一是审核专项资金的预算;二是会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5.申报单位职责:一是如实提供相关的审批资料;二是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条件和配套资金;三是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四是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五是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六是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属材料。

9.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给予通报、停止拨款、取消再申报资格等处罚,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乡镇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各乡镇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拟订年度考核方案并实施,向县政府报告考核事项和结果。

(三)推进工作情况。主要考评本年度各乡镇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统计平台报送情况;承办、参加电子商务工作会议情况;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情况;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村和示范店铺。

(四)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向县政府书面报送考核情况及评分结果。各乡镇最终考核得分,按规定折算成大余县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相应内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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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光璀璨的水晶饰品布满在一张张柜台上,4名直播达人手持一部手机穿梭其中,用流利的英语向大洋彼岸客户介绍产品形状、功能等。国庆长假,位于东海经济开发区内的石为礼贸易有限公司跨境电商交易大厅热闹非凡。“我们公司今年5月营业的,现在每天能有2000多美元的收入。作为一名党员,带着员工把跨境电商做好,就是用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该公司总经理杨海涛说。

杨海涛是东海县房山镇邱庄村一名大学毕业生,现年35岁,2006年考入徐州工程学院,2008年赴韩国圆光大学留学,深造国际通商专业。2012年回国后几经摸索,2018年2月,杨海涛其他两名大学生创业者筹集500多万元利用网上平台卖家乡的水晶产品。“由于当时推出的款式适宜大众化消费,一年快递件达到400多万单,我们那时候最担心货发不出去,合作的快递企业常常爆仓。”杨海涛说。“现在不愁了,每天寄递企业都上门收件。即便是国外的客户,10天左右也就收到货了。”

物流保障是产业链稳定的基础。“我们通过建设中国东海水晶城、中国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东海电商物流产业园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电商、快递与生产经营企业高度融合,现已形成涵盖原石采购、水晶加工、创意研发、市场销售、文化展示、仓储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产业链,县域经济活力得到不断激发。”东海县县长张其兵说。

东海县1500平方公里的地域储有丰富的水晶和石英,存储量占全国70%以上,硅含量高达99.99%,储量和质量均居全国之首,是闻名中外的“世界水晶之都”。凭借着独特的资源优势,东海现拥有各类水晶加工企业3000多家,形成年产3000万件水晶首饰、500万件水晶工艺品的生产规模。而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的中国东海水晶城是目前国内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水晶交易专业市场,也是世界最大的水晶集散中心,设有3个交易场馆,7000余家水晶商户、企业入驻。

在中国东海水晶城2号馆4楼快递服务专区,7家国内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已全部入驻,并均已打造成快递末端示范网点,为水晶商户提供零距离、快捷式寄递服务。在一寄递网点,定制包装箱、循环包装箱、窄胶带、气泡膜等包材一应俱全,柜台前挤满了前来寄递首饰的客户。“这里每天下午是最忙的时候,整个水晶城有近100名快递从业人员,日均发件3万件,年发件量1000万件左右。”东海邮政管理局局长时文娟介绍,在中国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东海县曲阳镇水晶电商创业园等水晶产业集聚区,也都设有快递服务点和流动收件车。

“哪里有水晶,哪里就有快递”。在快递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东海水晶饰品实现快步“走出去”。2021年,东海县水晶产业交易额突破300亿元。其中,东海水晶电商交易额近168亿元,东海水晶国内国际快件发件量9300万件,直播电商居全国第七、全省第一。以国内件为例,2021年,东海县发出快件1.2亿件。而今年,虽然受到疫情影响,1-8月份仍实现发出快件9057.45万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9.21%。

电商也为物流从业者创造了就业机会。而在离中国东海水晶城10余公里之外,紧靠连霍高速公路东海出入口的东海电商物流产业园里,东海中通运营负责人陈飞介绍:“每天发出约10万件快件,其中80%都是水晶类快件。”该处理场地总投入800万元,主要是分拣、办公场地租赁和设备投入。在陈飞看来,“这个钱花得值,现在我们是放开手脚干。”

东海县委、县政府积极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产业园”融合发展模式,并于2020年启动物流产业园建设。东海电商物流产业园一期投资2.75亿元,占地面积330.5亩,重点发展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企业孵化、产品推广、电商平台结算等智慧物流服务功能。目前,已建成3.5万平方米的高标准双层物流仓和1.8万平方米的11层电商综合楼,圆通、申通、中通、韵达四家快递公司已于去年入驻,创造了1200名就业机会。(张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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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区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粤府办2012131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清府办2013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发展思路

(一)总体目标。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一园区一保税仓一基地一平台”(一个电子商务园区、一个跨境电商保税仓、一个电商创业基地、一个清远农特产品营销推广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使区发展成为粤北电子商务聚集区、全省重要的电子商务基地。

(二)发展思路。做好电子商务顶层设计,依托我区特色产业、重点行业,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优势,借助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以电子商务业为核心产业,呼叫产业、外包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物流快递业一体化统筹发展,尽快形成电子商务的集聚效应。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创建品牌,拓展销售渠道;利用全市农产品在我区汇聚的优势,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配套网络;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先进的现代物流企业,与大型物流园区、航空港等合作建设物流快速通道,将源潭物流工业园打造成上承珠三角、下接内陆地区的枢纽型物流产业区;引进和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市场辐射力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较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批发业务,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

(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提高传统商贸企业、个体经营户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采用1+N(一间实体企业、N间网店)的模式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加速发展同城配送的网络零售业务(O2O)。

(三)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创建自有品牌、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加快发展。鼓励本地信息服务企业开展涉及电子商务培训、代运维业务;鼓励个体经营户、青年创业者、大学毕业生、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通过电子商务活动创业;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汇兑、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特别是外贸零售电子商务提供支撑。

(四)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和农业经纪人等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业务,支持涉农网商进一步转型发展引导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在我区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建设、仓储、市场推广、代运维等专业化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

(五)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引导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在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旗舰店和网店,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构建多层次的农产品网上批发渠道,加快形成向全国市场辐射的农产品网络零售体系。结合农产品特点,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区域性电商专区,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业务。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发展网络分销业务,推动一批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农产品进行网上大宗商品交易。畅通农产品供求信息,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我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适时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团购促销活动,引导涉农电商企业和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

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网络消费服务体系

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进村工程,大力发展同城配送等业务,推动电子商务向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数量,增加服务功能。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群众实际需求,推动公用事业电子商务应用,实现水、电、气、电话、电视等收费的网上缴纳,加大力度推动移动支付、“市民卡”在全区交通出行、教育、医保社保、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商业领域应用范围。

(七)发展壮大电子网商队伍

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创建电子商务园和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引导,重点支持区内中小企业、微营企业、批发商、信息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发展电子商务活动,积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壮大我区网商队伍。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指导和支持网商提升整体运营水平,由“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管理先进、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的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

(八)提升电子商务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设我区电子商务园和电商孵化园,做好园区内生活设施、弱电系统、光纤线路、云计算平台等设施的整体规划,全面推进光纤进社区,协调本地电信运营商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园内企业提升带宽及资费优惠政策。积极寻求与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万达、一号店、苏宁易购、国美、唯品会等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广泛深入开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互联网金融、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大力发展本地信息服务业、代运维、网页制作、摄影等相关产业,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建设、代运维、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快社区、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进社区进村入户,支持社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提升带宽。大力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为各类电商商务活动提供全程电子支付服务。

(九)加快物流、快递业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提升物流协同水平,加快推动物流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协同能力。推进物流渠道建设,加快社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布局,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整合物流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应我区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

(十)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

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运维商、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成熟团队,支持其结合我区产业、交通、物流等实际情况,对接企业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形成集聚效应,促进我区发展成为全市仍至全省电子商务集聚地,并帮助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活动。

(十一)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农业、文化、数字出版、服务贸易、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发展网上展会、电子旅游、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网上菜市场、社区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应用。

(一)建设清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电子商务集聚效应

以华南声谷为核心,打造我区电子商务园,强化电子商务产业园分类规划,将华南声谷片区规划为清城区电子商务园A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呼叫产业、外包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大数据服务业;将义乌商贸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华南装饰城、博皇家居、赢之城商圈、城市花园商圈规划为清城区电子商务园B区,通过提供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高端的配套设施和优惠的园区财税政策,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利用电子商务行业先进理念,搭建四位一体仓储、交易、融资、物流平台,形成一个规模化、专业化、电子化的电子商务园区。形成集聚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内设立“电商产品体验区”、“电商孵化区”、“智能仓储区”、“综合服务区”、“电商办公区”、“配套生活区”等功能区域。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协、东城街办、横荷街办、洲心街办

(二)借大平台,与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通过政府牵头,加快与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等具有自营业务的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抢抓机遇,积极寻求与万达、腾迅微商等新兴O2O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策略和动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仓储中心落户清城区。与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深度合作,促进我区企业上“线”运营、创造品牌。利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的明星效应、资源优势和经验,以商招商,吸引相关行业企业落户我区,并不断调整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思路和方向,以适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协

(三)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创建清城区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

争取市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广州海关、商检等有关部门,利用紧邻航空港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及广清帮扶合作的契机,在源潭物流工业园创建清远市跨境电商保税区,重点引进外贸B2C及海外代购为主的进口模式跨境电商,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优化通关、电子支付、物流配送、信用、结汇等服务支撑体系,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引导和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协

(四)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基地,为青年创业提供优惠条件

在电子商务园内建设我区电子商务孵化基地,通过政府投资配套网络设备及平台,补贴租金的形式,以较低的经营成本吸引大学毕业生、青年创业者、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外来电子商务经营者等进驻基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配套吸引从事软件业、代运营、培训、网页制作、摄影、模特等电子商务配套企业进驻经营;给入驻的电商提供“办公+仓储+技术支持+融资+其他增值业务”的全方位服务,扶持更多群众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或再就业。(牵头单位:区科协,配合单位:团区委

(五)汇聚全市资源,建设清远农特产品营销推广平台

利用我区的交通、物流的优势,与国内成熟的电商运营团队合作共同打造清远市农特产品营销推广平台,平台包含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官网及专业营销团队两部分,一是由官网汇聚全市农特产品,内建与阿里商城、天猫、京东等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对应的清远馆、旗舰店;二是组建专业营销团队,形成如阿里商城组、天猫组、京东组、亚马逊组、一号店组等专职负责各大主要电商平台的营销项目组;平台起枢纽和汇聚作用,向上实现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的营销及数据对接,向下与农批市场、各县区及周边地区有关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厂家对接,实现全市各县市区农特产品的汇聚;采用“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策略,以腊味、茶叶等干货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清远鸡、乌鹅、沙糖桔、火龙果、水晶梨等网上生鲜配送及同城配送;与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制定陶瓷、家具等难配送产品的配送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实施,在义乌商圈附近形成以农特产品为特色的电子商务基地。(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协、区农业局、区供销社

(六)合理规划,做好电子商务园区、孵化基地智能化建设

提前做好我区电子商务园区、孵化基地周边管网规划,预留双回路供电,为园区提供稳定的强电保障;鼓励三大电信运营商参与周边管网建设及入场经营,保证园区有足够的光纤宽带、语音、IP承载、无线WIFI等资源;做好园区内建筑物的布局及智能化设计,细化设计弱电线路、管井、配线间、UPS、机房、智能仓库、智能配送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布局;鼓励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外来企业建设云计算平台及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补贴一点、电信运营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形式供园区内企业使用。(牵头单位:区科协,配合单位:清城供电局、东城街办、移动城区分公司、电信城区分公司、联通城区分公司

(七)鼓励企业创品牌、组织企业、优质货源“上线”,快速培养一批电子商务企业

通过政府牵线搭桥,组织区内中小型制造企业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集聚注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上线运营。重点支持区内制衣企业、家具企业、陶瓷企业、三来一补企业摆脱原有经营模式,自建品牌,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拓展销售渠道;组织区内优秀工业品、农产品,形成优质货源,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入驻阿里商城、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等网购平台引导企业开展在线洽谈、网上贸易,推进商品交付标准化、交易透明化和监管规范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社、区委农办、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八)加快物流、快递业发展,使电子商务业与物流业互为支撑

以源潭物流工业园为核心,加快我区物流业的发展,将源潭物流工业园打造成上承珠三角,下接内陆地区的纽型大宗物流产业园,建立适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的储备库;加强与顺丰、“三通一达”等国内主流快递企业联系,顺应物流企业以及我区电子商务发展需要,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实现物流各业务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培育一批先进的现代物流企业。在市区附近规划建设清城区快递园,降低快递成本。鼓励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运用城市配送运营管理平台,充分运用运输管理系统TM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系统GIS、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物流信息化技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应我区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协助单位:清城邮政局、源潭镇政府、横荷街办、洲心街办)

(九)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运维机构和培训机构

以优惠政策,吸引一批具有丰富电子商务实战经验,又有一大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同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成功运营企业上线创建品牌的国内知名代运维机构、培训机构进驻清城区,建成我区电子商务推广、运维和培训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知名代运维机构协助我区制造业、名优农产品、批发商户、个体工商户在国内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网店;通过知名培训机构开展大规模的电子商务培训,为区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快速营造起我区的电子商务氛围和聚集效应。(牵头单位:区科协,协助单位:团区委)

(十)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和数字农家乐

与“去哪儿、“阿里旅游、“携程、“大众点评网等国内主流旅游搜索引擎、中文在线旅行网站合作,宣传推介我区特色旅游和数字农家乐,制作和采集我区景区、农家乐分布情况的电子地图和基本信息,全方位介绍我区的旅游线路和旅游特色产品,设立专项资金,整合酒店、景区、餐饮娱乐等各种资源,通过企业让利,政府补助的办法,打造清城区适用于网上销售的旅游产品,通过政府整合资源、企业让利的方式,打包形成我区如自由行套餐、情侣套餐、合家欢套餐、农家乐套餐温泉套餐、漂流套餐等旅游产品,在网上开展这些旅游产品优惠价的“秒杀”活动,扩大清城区在省内、至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区的景区、酒店等旅游企业开展网上销售活动,在天猫、京东、亚马逊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旗舰店,与阿里旅游、去哪儿、携程、大众点评网、拉手网等开展连锁销售及网上订票(房)等业务。(牵头单位:区旅游局,协助单位:区科协)

(十一)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快速形成电子商务活动氛围

利用我区现有劳动就业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科普经费、党员教育经费等资金,通过大专院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电商园区搞实训、运营商手把手教、邀请专家讲座相结合等办法,开展大规模的电子商务培训;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区内省职教基地的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课程,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企业与省内高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电信运营商的作用,研发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认证体系。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市及以上部门的电子商务培训,并对组织培训的服务机构给予经费补贴。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奖励机制,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为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协、团区委

十二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同城配送,解决电子商务配送问题

开展电子商务进社区、进村工程,大力发展同城配送业务和农村配送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结合顺丰、“三通一达”等快递企业、供销系统农资配送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级公共服务站,电信营运商服务点等现有服务点,多种形式建设配送网络,争取用1年时间建成1个区级商品配送服务中心,8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示范点,120个社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展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数量,增加服务功能。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群众实际需求,在完善群众服务的同时,逐步延伸涉及包裹存取、政务事项代办、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科协,区委农办、清城邮政局、各街镇)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各职能部门、市驻区部门、电信运营商参与的区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制定电子商务的具体政策,统筹协调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形成合力以确保我区电子商务产业持续、有序和稳健的发展。加快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联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运营、协调、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电子商务发展实际需要,设立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支持资金支持我区建设电子商务园、快递园、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和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引导和鼓励外来资本、电商营运商、民营企业投资我区电子商务园、电商孵化基地及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建设。对新落户本地的电子商务公司给予落户的一次性补贴,根据公司的知名度、品牌、某个领域已有的特殊贡献进行分级别的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对于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园区入驻或者园区建设,按条件进行建设费用补贴或者租金优惠(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科协)

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对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创建自有品牌,在天猫、阿里商城、京东、亚马逊、一号店、苏宁易购、国美、唯品会等开设旗舰店、专卖店或成为供货商的,予以专项资金补贴;对涉农企业、农产品批发商户、个体经营户通过开设网店等方式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免征增值税;对电子商务企业向农民直接购进农产品进行销售的执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相关政策。对于有较大税收贡献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市、区两级地方实得部分,对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对新落户本地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在清城区设立的合作企业、知名电子商务运营企业、知名培训机构予以一定时期的专项资金补贴。对销售额达到一定程度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的人员招聘,引进人才,对企业的人力成本进行资金补贴,同时对于引入的高薪人员,对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一定比例的返还。(牵头单位:区地方税务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作用,对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简便办理手续,并延长贷款年限。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自建品牌,以及农村青年、下岗工人、失地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创业的授信及贷款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实行利率,支持其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助单位:各金融机构)

给予建设用地支持

优先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仓储物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留用地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和仓储物流。(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协助单位:区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

(六)实施电子商务企业集群注册,降低准入门槛

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以企业作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多家电商企业将地址登记为该托管公司的住所,组成企业集群,并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实现网上登记注册和登记信息公示,让个人电商无需办公或经营场所即可以开展经营活动,逐步实现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四证”统一办理。允许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冠“电子商务”行业名称。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首期最低可缴纳20%,其余2年内缴足。(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七)给予其他政策支持

普及农村宽带、移动互联网应用,鼓励运营商对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电商企业、社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具体措施由相关单位与电信营运商洽谈确定。(牵头单位:区科协,协助单位:移动城区分公司、电信城区分公司、联通城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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