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男辛未癸巳癸未甲寅下个大运己丑是不是特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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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楠曰:正官者,何以言之?盖以阳见阴,阴见阳,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如人之一夫一妇之有配对也。何以谓之官?盖官者答也。如人焉,必须官管,然后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放逸为非,故为制我身主之宫也。然月令提纲之官,若我之本府太守本县之令尹也。但当服其管,则岂能用之。故凡月上官星,世无用官之理,如此将如取用?但或止有官星一点,日主又旺,则官星轻而日主弱,运行官旺最为奇。譬如府县官,是我之主也。今主人弱也。当以财生之,行官运以助之。若行印运,则又泄弱官星之气。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克制日干太重,则不曰官星,而曰七杀也。七杀克身,则伤官食神,以制其官杀也。大抵用月上官星,要官旺,官旺方好取用。要官星有病,各因病而药之,官旺官多,喜食神以制去之,官星气弱,喜财神以生之,官旺之运以助之。若日干官星二者,纯和无病,俱是平常人也。若岁日时上虚官,用之十有九贵。然官为扶身之本,夫人非官,则放于礼法之外,故官星不宜破损,而亦不可用也。惟官星太弱太旺,方为有病,因其病而药之,斯可作为用神而论祸福也。
  《继善篇》云:有官有印无破,作廊庙之材。
  楠曰:旧洋谓有官有印,乃杂气所藏官印也,牵强不可从。或曰:有官有印,盖言人命中有官星印绶双全者,更无刑冲破害之物,破伤官印贵气之物,则官生印,印生身,其人必是廊庙栋梁之大材。此说可从。盖乙生辛月,丁生亥月,己生寅月,辛癸生巳月,皆官印两全,何必拘于杂气两全乎。况杂气喜冲破,谓之无冲可乎?
  古歌云: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始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补曰:正气官星,谓阳见阴、阴见阳,如六甲日生酉月、六乙日生申巳月、六丙日生子月、六丁日生亥日之类,乃月正官也。柱中无冲刑破害,功名显达,始为奇特,下文云“登科甲第,官星临无破之宫”是也。中年岁运遇财星印绶,身旺之助。更无刑伤杀杂,则台阁可登。古歌云“官印相生临岁运,玉堂金马作朝臣”是也。
  司马季主云:真官时遇,早登金紫之封。
  补曰:真官时遇,谓真正官星,遇于生时,正《渊源》所谓时土正官格是也,必早得腰金衣紫之贵。解时作月令之时,非生时之时。又于时正官格,删而去之,则非也。若以此时遇为月令之时,则《喜忌篇》云:“偏官时遇,造微论之时”,遇官星生旺位,亦可谓令之时乎?牵强不可从。

八字命理神峰通考(张楠) 二

  强都宪造 辛未 乙未 丁未 辛亥
  亥中壬水,为丁火正官,则真官为主时之遇也,有准矣。
  《通明赋》云:禄得天时,奇花生于金带。
  补曰:禄得天时,乃时干得正官,而且见其言之禄,必有奇花金带之荣贵。与上文大同而小异。解谓禄马为官,则是为天时即干,则泛而不切。曰天下,则年月亦在其中矣,于时干,则隐而晦矣。
  都御史造 癸未 乙卯 丙子 癸巳
  此造时干,以癸水为官,而建禄于子,官印相生,则天时为时干,不可泛言天干也明矣。
  甲午 丁丑 壬辰 乙巳 宜黄县刘景八公富命生生活巳格
  楠曰:壬生丑日水源深,叠叠财官共拱临。水入巽官寻贵格,陶朱之富异乎人。
  壬水生临丑月,水寓根源,四柱财官七杀太旺,此造本难寻究。盖得巳时,水入巽宫,合起金局,盖壬水能生甲乙木也。甲乙木不生丙丁火也。且四柱纯粹,并无间隔,上下相亲,正作生生不巳格看。所以行东南西北俱美,宜邑第一富人也。寿高五福,盖得时上有庚金印星也。
  癸卯 甲子 乙巳 癸未 富夫女克制克星格
  楠曰:乙未逢庚便作夫,伤庚丙火气盈余。火神未上重相见,见火伤庚寿必殂。
  乙木生于子月,用巳中庚金为夫星,则夫星得生于巳也。所以富出红缕,原日主不弱,能任夫星。不合遇入丙寅,夫星克制重重,患瘵死也明矣。
  辛丑 乙未 戊戌 庚申 贫夭女见夫受制格
  楠曰:夫星子宿两星期,最是夸苗实不成。枯木不堪金过克,早行金运寿先倾。
  戊生未月,乙木夫星透出,俗儒推其夫明子秀,不知乙木被金破之。未中乙木,被丑中辛金破之,夫星受制太过,虽有庚金子星,夫星既制,子安可生乎?大运入酉,乙木损重,自缢死矣。
  壬戌 辛亥 甲子 丙寅 贵而早寡金轻火重
  楠曰:夫明子透透天干,运入西方福自完。最恨南方金受制,不堪镜破舞孤鸾。
  甲木生亥月,夫子星透天干,日主有根,乐堪任矣。夫何夫星颇弱,运入西方星生旺之地,夫登科甲,官至御史。运入南方,火制辛夫太过,入未夫死而孀居也。丙午火气盈甚,带疾而终验也。
  丁巳 戊申 丁巳 乙巳 夭女官轻制重
  楠曰:丁逢戊土太重重,壬水重遭克制凶。戊运不宜重见土,中间早已失行踪。
  丁火,以壬水为夫也。夫何戊土四重,克制太过,虽巳有庚金,亦不能生之,大运入戌,又见戊土,一勺之水,岂胜众土之攻乎?患瘫疾而死,盖为丁火身衰,见土泄弱精英也。
  丁酉 壬寅 辛巳 丙申 贵女命去留官格
  楠曰:杀星得制独留官,官杀相停两得安。最喜南方官旺也,时师莫作等闲看。
  辛金生寅,本畏丁火为杀,得丁壬化之。更畏丙火官星太重,喜有申中壬水,冲去月上丙火,独存时日丙火为夫星。原夫星气弱,喜行甲乙丙丁旺夫之地。夫作廉使,其贵宜矣。
  甲辰 甲戌 癸未 壬戌 孤夭女土重木轻格
  楠曰:癸生戌月土重重,甲制干头返有功。大运不宜重见土,再行土运寿年终。
  癸水生戌,夫何年月日时俱有土旺,水强进气,亦不能胜众土也。早行壬癸,水滋木旺克土。母夫家富,但四库太多,生子不良。运入未字,土神太重,呕血而死。
  丙午 辛丑 甲戌 己巳
  楠曰:甲木逢辛本作夫,庚辛夫旺木神桔。岂宜再入西方运,孤苦贫寒寿早殂。
  甲戌日主,四柱官杀太盛。本以官星为夫也,夫星太旺,变为克身之杀也。运入西方,官杀重见,克子夫淫贱,为身不由己,而从人也。运入申运,杀重死矣。世入不知,谬以八败而责其不美,殊不知八字本然不美也。
  癸丑 己未 戊辰 庚申 贫夭女命未轻制重
  楠曰:戊土分明赖木扶,木星入库两模糊。不堪再入西方运,贫夭应知赋禀枯。
  戊土生未,未星入墓,再加丑字冲之,辰中虽亦有乙木,庚申金帖克牛山之木,安得为美乎?运入西方,绿窗贫女,夫出远游,入酉会金,损伤乙木夫星服药而死,宜矣。
  庚午 戊寅 己酉 甲子 先富后孤贫夫弱被制格
  楠曰:己生寅月正初旬,木嫩逢金太损神。运早北方夫子秀,西方运入受孤贫。
  己生寅月,甲木夫星得禄,岂不美乎?夫何生在立春后一二日,甲木柔嫩,年上庚金露出,酉中又有辛金,其木极衰矣。早行丙子乙亥甲运,衰夫得生。旺夫生子,富足金珠。一入西方运,夫星受制,夫子俱死,而孤贫也。
  丁巳 丁未 乙未 庚辰 布政妻命火重金轻
  楠曰:乙逢庚旺旺夫星,火重伤金理自明。自信柱中夫子秀,重重封赠岂常人。
  乙木未月,夫子两星明透。且日主有根,则夫子两星能任矣。运入西方,相夫相子,俱登云路。运入北方,见水破火存夫,享受褒封,其理然也。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
  楠曰:偏官为阳见阳、阴见阴,原非阴阳配合。更得食神伤官,以制去其凶锐,虽先为克我之凶神,今则驯致其凶,而反为我之奴仆也。用偏官,如人之畜奴仆,擒制太过,则为尽法无民,则奴仆力衰,不能为我运动。若擒制之不及,则奴欺主矣。偏官即七杀也,如甲日干,数至七个字逢庚字,号为七杀,乃克身之刀剑一般,偏官无制曰七杀,故宜制伏,亦畏太过,亦畏不及。凡看命先看七杀,若有七杀,就要将此七杀处置了,方能用得别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杀,则杀星能害我性命。譬如人虽有金银田产,无性命,此实为闲物。原书去云:“有杀须论杀,无杀方论用。”盖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显说,故使学者心上模糊,但杀是势恶权贵,奸邪小人之象。故用杀得宜,多主显耀,宦臣相类与其媚于奥,不若媚于灶之意也。月上逢官无可用之理,但能管束我之身,安肯为我用也?但或官星衰,则生之,官星太旺,则克之,取此定祸福。吾亦未见用月上官星是贵命,只见用杀星,多富贵人也。子平书俱涵说隐,而不发其真理。故杀者,杀我也,是杀身之对手。官者管我也,是制身之绳法。此造化之正理,不可知也。
  又曰:弃命从杀格,缘日主全无一点生气,四柱纯然有官杀,则不得已而只得从杀也。劈如遇强盗,本身无主,只得舍命从之,就要有财,生起其杀,行财杀运,以生用其杀也。畏见八字有根处,及制杀运犹如从盗,又思归父母兄弟之乡,则盗必恶汝。此格出正理,甚有验也。但六阴日干有从之之理,如妇人属阴,亦有从人之道。若六阳日干,见杀多,只或作杀重身轻看,若日主全无气,亦作弃命看,亦畏见根死。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补曰:四柱纯杂有制,盖言四柱中纯杀无官。有食神制伏得宜,定居一品之尊。上文所谓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之谓也。若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或官为用神,杂发七杂,有食神制伏,亦定居一品之尊。上文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之谓也。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是无制伏,无去留之谓也。或才改纯杂有制,为纯杀有制,误。
  岳总领造 癸卯 丁巳 壬寅 甲辰
  赵侍郎造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
  刘八门司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周伯蕴右丞相造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
  毛价川尚书造 甲寅 丙子 丁巳 甲辰
  古杀为用神杂官有制例
  帖木丞相造 戊申 辛酉 乙巳 丙子
  李御带造 戊子 乙丑 丁未 辛亥
  黄状元造 壬子 甲辰 己卯 壬申
  何参政造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虽不一晶,合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
  郎中造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虽不富,合杀有去留而贵。
  古官为用神杂杀有制例
  脱脱太师造 甲寅 己巳 癸酉 丁巳
  叶丞相造 壬寅 壬寅 己卯 壬申
  陈寺丞造 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
  古官煞混杂例 癸亥 癸亥 丙午 壬辰
  古时偏官杂正官有制例
  史卫王弥远造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右丞相造 己亥 癸酉 庚午 丙戌
  三宝奴丞相造 庚午 辛巳 甲申 壬申
  郑尚书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书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书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岁时中亦宜制伏为一节。分四柱纯杂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为一节。至于中间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二句,乃删之而不用,俱属可疑。
  《喜忌篇》云:四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旧注云:“此七杀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为七杀,而甲生于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长生,则不畏金为杀,而镣化为偏断,则甲庚各自恃旺之势,而行纯杀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此说似牵强。盖身杀或强,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权贵者,使柱中杀旺身强无制,又行纯杀无制之运。乃为极品之贵,恐不可从。或者又解为身旺杀旺,身杀居长生临官帝旺之乡,乃通月气者是也。运纯谓中和之道,制杀化杀之运是也。清贵者,清高而贵显,绣衣黄门是也。盖四柱四七杀日生俱旺,无食神制杀,运入制伏之地,则为清高而贵显也。此说可从。
  《喜忌篇》云:柱中七杀全彰,身旺极贫。
  旧注解曰:“伤官本禄七杀,则财本马之七乡,偏官本身之七杀,四柱有之,身旺建禄不为富矣。”此诚确论可从。盖建禄身旺之人,喜见财官,所谓一见财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见七杀反伤,所谓切忌会杀为凶是己。若柱中有伤官,则官禄之七杀彰矣。有败财,则财马之七杀彰矣。有七杀偏官,则身之七间彰矣。此所以为全彰,虽见禄身旺,贫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极贫。”或曰此乃纯杀格怕身弱也。盖言人命四柱中七杀之神全彰着,又身弱者,乃极贫穷夭寿之人也,乃又为身弱极贫下中农寿。噫!以此解杀重身轻终身有损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贫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节则凿之甚矣。
  《继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无危。
  补曰:庚日值寅,坐休绝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长,能生庚金,以泄丙火之气,乃绝处逢生,名曰胎元受气,又名小长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禄兴旺而无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逢恳而遇土,号曰还魂。或者以庚寅日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为日主之旺。非经本义,不可从。
  古歌云:绝处逢生少人知,却去当生命理推。返本还原宜细辩,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养小长生,人命惟逢自积灵。若也修文应称遂,不然荣运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冲多, 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害,身强制伏贵中和。
  补曰:月上偏官,谓阳见阳,阴见阴。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为人刚暴好杀,触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冲必有凶祸。最喜运皆旺相,身强有制,化为权贵。若身弱杀强,无制之运,则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贵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可绎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解曰:偏官即克我之神,本为恶宿凶杀。然不可例言凶也,须要制伏。有制化之权要,则衣禄不期丰而自丰。天干有食神,如甲见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类。则子孙振振,有无穷之福矣。所谓七杀有制亦多儿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为权,英俊文章以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解曰:偏官这格,虽为人凶暴无忌惮。然无制则为七杀,有制则为偏官,即化为权贵,少年稳步表青云,早岁题名黄榜,必是文章显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发少年。杀强有制,故曰美矣。若运衰弱,欲其大用也难矣。若岁运又无制,则声名特达遍朝野,所谓从杀多是大富大贵之人。所谓平生为富贵,只因杀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运扶身旺,与杀为敌,或七杀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阳坐日全逢杀,弃命相逢命不坚。如见五阴临此地,杀星根败吉难言。
  补曰:旧文末句,本谓杀星之根败而无气,身无所从,则祸即至,而为吉难言。或者改根为临败,非也。又一说,改杀星而为杀强,以根败而为日主之根败亦非也。《格解》谓杀强根败吉难言,但非弃命从杀之意。盖从杀者,正不嫌于杀强根败耳。诚是但未知其根败,非日主之根败。识者详之。
  又歌云:土临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不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逢坤坎祸连绵。
  补曰:旧文第二句,原是“不忌当生金水编”而或都改为“不见”与末句“再逢”字不相应,仍当作不忌看。盖土临卯位,谓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杀局,谓从杀亦可。当生金水,俱有谓金生水。水生杀,亦不忌。或生火土旺运,杀印相印相生,功名显达。再行坤坎金水之运,必祸连,盖当生既逢金制,而运又逢之,必祸连绵不已,所谓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说末句旧文,原是福连绵,而或改为祸连绵亦非。盖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谓杀强身弱,当生金水相缠,水固生杀,而金能制杀。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则廊庙之客,金紫之贵,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双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强贵必昌。叵见制神先有损,反将富贵亦灾殃。
  解曰:煞星者,七杀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杀,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强旺之地,则富贵荣昌必矣。若食神逢枭,则食神先自损矣,不惟失其富贵,且有灾殃。所谓食制杀逢枭,不贫则夭是也。
  《玄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杀重身强,制乡为福。
  解曰:身居强旺而杀浅者,强行杀旺无制之运,亦无妨害,所谓原犯鬼轻,制却为非是也。七杀太重而身弱者,虽行制伏得宜之乡,方可发福,所谓一见制伏却为贵是已。
  《天玄赋》云:杀星重而行杀旺运,早赴幽冥之客。
  补曰:身弱杀重,宜行制伏之运,则为福为寿。而又行杀旺之乡,必至天夭寿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杀无制,逢官禄为祸,而寿元不入。
  七杀以有制有贵,若无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禄,如甲逢庚无制,又逢辛金官星禄之数,则为官杀混杂。《万金赋》云:官杀混杂当寿夭。
  《幽玄赋》云:身太柔杀太重,声名遍野。
  身势太柔,略无一点恨气,七杀太重,而满盘重重。三合火木旺乡,木生火,火生土,杀印相生,功名着,再逢申坎金水之运,福自连绵。盖当生虽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为制伏得宜,当享福于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壬辰 进贤朱逢升尚书 贵命土厚埋金格
  楠曰: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杀那堪泄气深。最喜运行财旺地,声华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干,身坐土位,年月日时俱有土旺,正谓金赖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没,初行北方庚子辛丑运,金土气盈,塞滞不利。后行东方寅卯甲乙运,破土而生官杀,位登台阁。
  庚子 己卯 癸酉辛酉 严介溪阁老贵命去食存杀格
  楠曰:见杀虽当论杀星,杀衰谁养杀精神。不堪卯木为真病,时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杀星,天干透出,是以有杀只论杀。善喜杀衰,要嫌地支两重乙木,暗来克杀,作七杀制伏太过,则为重病,盖得辛酉时,冲去卯木为药也。早行南方,衰杀得地,擢登科甲,运入西方金运,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显天下,贵而且寿,直入亥运,会起木来损杀,膏肓之疾复作,忽生奇祸而死。
  丙子 庚子 丁丑辛亥 盱江格溪刘翰十六公水重土轻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杀虽多喜内藏。幸得丑中微土制,南方土运发非常。
  丁火生于子月,七杀极旺矣。再加年日时中,俱有水气,来克丁火,但水虽多,喜静伏于地支,其凶未逞于天干。若原杀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运,虽是东方,亦嫌壬癸水盖头,虽好亦蹇晦。大运入巳午未,冲去水神,财发万缗,盖喜土来克水也。入申水得长生,寿至八十余死。
  丁丑 壬寅 庚子乙酉 书坊杨员四公富命制杀太过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经,壬癸重来制伏明。土木运中人富贵,再行金水祸来并。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杀,用杀明矣。木命三阳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犹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过,病在此矣。犹喜羊刃存时,丑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时,化金成旺,早行子丑,丙火气寒,杀衰不能为我运动,故多蹇满。渐行己亥,甲木财神得生,财来生杀,隐隐兴隆。一人戊戌,原壬水为丙火之病神,一见戊土,克去壬水净尽,如鸿毛之遇风,飘然而举。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兴,财发成缗,书林出色,岂偶然哉!大运入酉,丙火杀神死地,更且财来生水,水来灭杀,法尽无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甲申 临川饶舜臣春元贵命制杀太过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虽炎,制杀那堪水火严。甲乙丙丁资杀运,青云得路岂能淹。
  此格与李阁老制杀之理颇同,但未月二阴,水方进气,水气比肩更甚。运行东方,财来生杀,七杀行权,云中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丙午 吾都王仁王公制杀过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虽寒,一杀那堪制两般。己土病神宜卯木,东方木运始堪欢。
  丁火子月,杀星本旺,那堪一杀而有戌午两土以制之,正谓杀不足,而制有余。赖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为福神,东方壬寅癸卯甲乙运,助起木来克土,财发千缗。一入巳千未乡,破败如洗,未运土重,杀暮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丙辰 盱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杀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气重,土生金印助身荣。不堪丙火为金病,见水名为既济功。
  癸日生辰,本为土重水轻也。官杀虽重,盖得己土贪生于酉,戊土自坐辰库,更得辰相合,其土见金不来克身,反地去生印,而助身也。遥见时上丙火精欲克酉为病,迨后入丙寅运,金绝于寅,倾家荡产,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见水去火存印,一发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甲辰 抚城过桓文生员土重水轻格
  楠曰:壬临丑月水之垣,杀重官多也作衍。制杀喜看时有甲,棘闱之阵几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气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杀之气盛,水气轻也。喜时上甲木进气制杀,本为登科之命,但不合上有庚坏甲,故此未遂。运行寅卯壬运,木神生旺,屡战秋闱。大运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杀得地,杀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甲辰 宜黄县住禀牵猪牯贫命杀重身轻
  楠曰:壬临壬月杀星多, 印破难生受折磨。再看运行财杀地,一生劳碌爱奔波。
  壬水虽生丑月,盖因财杀太多,虽丑中有一点辛金,盖缘不曾会局,月有丁火,贴身暗破辛金坏印,作不得杀化印生,只作杀重身轻。运行东方,木神制杀,衣食颇给。再行南方,杀旺运,身虽不死,说住禀牵猪牿度活,入未杀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甲午 临川刘觉吾贵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权,时杀重逢一气全。制杀水轻宜水运,官居枢要掌铨衡。
  辛金生于未月,伏制犹炎,喜年上丁壬合杀为贵。月中虽有丁火,丑中癸水去之,止用时上一位贵格。然火气旺而水气轻,原虽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运入亥位,擢显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壬辰 水重火轻之格
  楠曰:丙火那堪六伤,杀星制过害非常。再行水运生难获,死败徒流祸几场。
  辛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为杀,六水制之,此为七杀制过,尽法无民,可不畏哉。与前贵造天渊之隔,理则然也。前则有甲午时,多一重木火之气,则火重水轻,所以宜行北方。此则水重火轻,则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运,问辽东三万里冲军,壬水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丁酉 临川周半峰火多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杀星多,丁火伤辛苦太过。运喜北方能去杀,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过多,运入北方子运,滥知命术,而得冠带,自且不知,吾以水济火炎之理告之,方谙斯理。吾以寅运火旺必死,寅运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甲申 建宁李默阁老制杀太过贵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杀虽强,制杀那堪水性狂。衰杀喜行寅卯运,北方重见水难当。
  庚生巳月,杀性本然旺矣。夫何见水结局克制杀星?虽年支有丁相帮,然又见土多,亦泄弱火之气。此以制杀太过,运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杀神,能为我用,此所谓不足宜补起火也。位登黄阁。运行亥子,水来破杀,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丁巳 临川帅谦斋贵命制杀太过格
  楠曰:戊寅日下杀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运入东方官杀显,枯苗得雨发生机。
  戊土生午,火气为热,运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贵然耳。此以为旺衰杀为病,去火存杀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己丑 先伯瑛四公制杀太过格
  楠曰:丙生亥月两帮身,一杀那堪三制神。运入西方生杀地,超腾不作等闲人。
  丙火生亥,杀星木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制之太过。大运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杀,发财数千缗。壬癸运美,午未运中制杀太甚,屡遭凶变,入巳丙戌年,六十二岁死矣,重见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丁亥 先兄西庵制杀太过
  楠曰:乙木生临酉巳垣,两金制火制相连。不宜见火重攻杀,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轻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杀太过,尽杀无民?早行丙午,制过杀星,屡屡克子,且财名不遂。大运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财源大振,贵产佳儿,福寿两全。寅运见火克金,灾生回禄,入丑杀星入墓,八十三岁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丙午 宜黄谭二华尚书命身强杀浅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气微,杀轻身旺贵何凝。水轻喜入汪洋运,职掌兵权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余炎,盖喜年月合成杀局,所谓身强杀浅,万户封候。运行北方,补其水用杀得权,名魁夷帮,岂偶然哉,俗术妄以龙奔天河为誉,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乙亥 本府杨太爷贵命身强杀浅格
  楠曰:己土生临身旺乡,土金清秀大非常。财逢七杀轻为病,滋杀威权显庙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盖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泄其精,而从金为用神,杀为权柄,盖得时上杀星,宜行杀旺地,及生杀地。所以运转东北,耿耿二运,岂不富且贵乎。止畏辛金金制杀太过,则不及耳。
  甲午 丁丑 壬辰甲辰 贫命杀重身轻之格
  楠曰:壬临丑月杀星多,印破难生受折磨。再看运行财杀地,一生劳碌受奔波。
  壬水虽生丑月,盖因财杀太多,虽丑中有一点辛金,盖缘不曾会局,且有丁火贴身,暗破辛金,则壤印,作不得杀化印生,只作杀重身轻。运行东方木神制杀,衣食颇给。再行南方杀旺运,身虽不死,亦住廪牵猪轱度活,入未杀重而死矣。
  丁卯 甲辰 戊午癸亥 一丐者命杀重无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乡,贴身七杀太刚强。不堪顽杀原无制,只作齐人觅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结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财地,生其七杀,正谓财生七杀赶身衰。运虽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盖缘四柱中原无一点金气,虽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为乞丐,亥运杀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乙亥 女命贫淫夫星犯重
  楠曰:争权官杀亦何多,叠见无星克制过。洛浦风尘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论。
  己土得禄于予,身主有气,又不能从杀也,而且见三甲作合,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东方官杀,多夫之地,岂不大肆淫风,而作桑间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还作杀重,贫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辛巳 尚书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未那堪叠见金,金多火少病堪寻。去金宜入南方运,宫阃方知有贵人。
  乙日生于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余,此谓夫星术旺,宜伤官食之,以克去其夫而得夫,所以贵而有予也。正谓金有余,行火运以去其金子,同生富贵,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乙亥 女贵命多有余财不足格
  楠曰:己临亥日坐夫宫,申巳刑冲作病神。运入东方夫旺地,岂同闺阁等闲人。
  己土生临巳月,庚金得禄得生,两重亥中夫星,克去明矣。惟有时上一点杀星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东方旺夫之地,夫为参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禄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丁巳 克损七夫金有余财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克木不存夫,叠叠刑冲夫不如。行运不宜金再见,不堪重睹镜鸾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为夫,申宫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见夫而无春也。一入辛巳庚运,三年而两嫁有之,五年而三嫁者有之,损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壬午 逸叟妻命火重而金颇轻
  楠曰:乙木生临伏火炎,金衰颇以火为嫌。丙丁运上多灾病,金水重逢乐自然。
  乙木生临六月中旬,火气炎蒸,虽有多金,然金气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禄,虽火旺而不能伤夫也。凡女命坐下见夫星者当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灾。戊己庚金之运,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颇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甲午 旺举夫子命火重水轻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阳,金水三阴入旺乡。最慨四柱多火气,喜行金水福荣昌。
  辛金生未,三阴将进之时,夫子二星,俱巳受气。但四柱金龙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动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屡损子星。运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兴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长三孺人也。
  庚午 甲申 戊申戊午 贫夭命夫太过格
  楠曰:戊土生申金气多,夫星克制太如何。不宜早入刑冲运,寿夭应知受折磨。
  戊生申月,金气重重,不宜月上见有申水。夫星无根,此乃极贫格。夫残疾无子,盖为夫星金制太过,庚运死。
  丙戌 丁酉 乙巳戊寅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荣,不堪太重制失星。北方运美南方否,此量分明岂徇情。
  乙木生临酉月,坐下夫星得禄,本为好也。不堪重重见火,伤损夫星,再行南方午未运中,夫逃子窜,身几不振,盖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两运,衣食满给,夫子如故,盖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丙戌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损伤,时逢丙火制相当。直看老景南方运,夫子兴隆大异常。
  乙木生丑,木气本枯,再加五杀攻之,身益衰矣。赖有丙火进气,制杀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颇受艰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杀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杀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乙酉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临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须火运将金克,定主兴夫并旺儿。
  乙木生未,虽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气轻而不能制金,所以见夫星多而身衰者,返为戕身之贼也。运行己巳戊辰,财又生杀,贫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杀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杀得制,安享优游,子孙并秀。
  戊申 甲子 乙丑乙酉 娼贱命杀多无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过,再行金运失中和。娼淫浊乱污中垢,受制于人楚挞多。
  乙木生子,木气无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气,所以金多无夫,岂不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杀七马,受制于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无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庚辰 贱婢夫轻制过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气冲。再入北方夫气绝,一生婢妾走西东。
  不合丙火无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水宜运入北方,水气益盈,夫气日益。虽金水轻清,只作伶俐贱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戊申 尚书夫人水进气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临九月秋,水神过气涌寒流。子午结局源深远,柴诰荣封两国忧。
  壬水生临五阴之候,水气盈矣。两重戊土杀星,各坐生库之地,其杀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杀为夫。南方杀旺之地。相夫贵格,更兼旺子,子从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己巳 富夭女命制过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为夫,两巳来冲木气无。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寿应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两巳中庚金克之,其夫盖衰矣。便八字纯粹,生于富家,不宜运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禄,夫星之气绝无,未嫁而死宜矣。观此八字虽好,而行运不及,正谓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己未 状元妻衰夫行夫旺运格
  楠曰:戊土临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运,定作人间妇状元。
  戊戌土实自坐财乡,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来损木,则为有病,方为贵命也。大运一入壬寅,衰夫得禄,相夫而登迁第一,岂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盖贵子亦从贵夫生也。入巳。庚金损破夫而死。
  楠曰:时上一位格,盖取时一点杀星。若日干生旺,时上有杀,则用之为时上一位贵。若身旺杀衰,喜杀旺运,富贵多子,盖杀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时上杀旺,怕行杀旺及财运,正谓时逢七杀赶身衰,则主贫贱无子。杀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谓时逢七杀本无儿。若时上有杀,亦要先安置杀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制此杀,即当把时上杀为用神,月上虽有印星财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前人立言,说不分明。
  补曰:时上为官,即时上一位贵格也。如阳见阳干,阴见阴干,相克是也。透出为妙,只许一位,四柱不许再见。若年月日又有,收为辛苦劳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类,又要制伏,有制则为偏官,无制则为七杀。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杀,却有两三位制伏,是为太过。虽有学问,不荣仕路,乃是贫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时遇,制上伏太过,乃是贫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杀旺运,或三合得地,可发。若原无制伏,要行制伏之运,可发。如遇杀旺,无以制之,则祸生矣。则偏官为人性,重刚执不屈,傲自讥,胆气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补曰:食神制杀,化鬼为官,因宜权贵。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是己。羊刃合杀,变凶为吉,亦能权贵,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中是已。
  又补曰:食神制杀,不宜逢枭则祸,故日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羊刃合杀,不宜财多,南多必咎,故曰,财生杀党,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杀,而伤官亦能制杀,便伤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杀,而伤官亦能合杀,但伤官不如羊刃之势显。阳日伤官能制杀,而不能合杀,如甲日见丁为伤官,能制庚金之杀,而不能合庚是己。阴日伤官能合杀,而自克制杀,如乙日见丙为伤官,难合辛金之杀,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杀一也,而驯服为用有二,制与化是也。制杀者,食神也,所谓服之以力也。化杀者,印绶也。所谓服之以德也。与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赋》云:“制杀不如化杀高。”制化不可并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强,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临事无禁制之能。
  古歌云:时上偏官一位强,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并无官财杀,独于时位最相当。
  又曰:时土一位贵,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刚强,利名方有气。
  补曰:此言时支偏官,如甲逢申时,乙逢酉时之类,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强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胜也。
  又曰: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生主困穷。
  补曰:时上偏官,如甲日见庚干,乙日见辛干之类,不怕冲刑羊刃故也。《继善篇》去
  云:“时上官喜刃喜冲,”日主生旺,年月有食制伏,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爵禄丰厚,不喜正官来混。有兄不显其弟,加以身势衰弱,财生杀党,必主贫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强贵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注定天生作栋梁。
  补曰:时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见。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于寅卯日之类,则身杀两强,富贵过人,有财则时杀有根,有印则化杀生身,财马官禄,自然兴旺。
  又曰:时逢七杀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看。制过喜逢杀旺运,三方得地发何难。
  补曰:时逢七杀,乃是时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杀,则有一位制,乃有贵人。文章振发,当作好命看。若有两三位制人太,则为制伏太过,逢杀旺三合,得地之运,其发达也,勃然不可遇。苟制伏太过。而又不能行杀旺之运,虽文过李杜,终不能显。
  又曰:无理制伏运须见,不怕刑冲多杀攒。若是身衰惟杀旺,定如此命是贫寒。
  补曰:偏官有有制伏,不宜运再见。若当生原无制伏者,喜行制伏运,月上偏官,怕刑冲多杀之攒。时上偏官,不怕三刑六害羊刃冲破,多杀攒聚,惟喜身强杀浅。若是杀重身轻,终身有损,纵不夭寿,定是贫寒。
  又曰:时逢七杀本无儿,此理人当仔细推。岁月时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贵而奇。
  补曰:时上偏官建禄,主克子。若岁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贵。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独步》云:时杀无根,杀旺取贵。时杀多根,杀旺不利。
  补曰:且如庚用丙为杀,生于寅,旺于巳午,库于戌,乃杀之根也。《格解》以为根,亦是。若时干虚露,既无根气,又无财生,运动杀旺,富贵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要根气,又有财生,再行杀旺之乡,反不利,而贫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甲午 东乡徐少初贵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轻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练秋金大异常。金旺火轻宜火运,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酉丑全成金局,喜得时上一点火神得禄,时上一位贵也。明矣。大抵金气全局,金气还胜,所以行午运,甲午流年,中乡试,联登黄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点金,午字运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丁酉 临舒尚书贵命金白水清水制火过格
  楠曰:辛生子月水金清,留杀冲官格局明。金冷水轻重畏水,宜行火运展经轮。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杀,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太壬水去之。惟存时上丁火,作时上一位贵格。但十一月之火,风寒之候,火气衰弱为病,畏金水之乡,宜丙丁戊己之运,真贵人也。装盖丙丁能助起衰杀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
  《喜忌篇》云: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
  补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节中两句。《格解》不明,摘附于此,全己论在偏官格下。《三车一笕》论官杀去留之说,亦附于此,有可去官留杀者,即以偏官论。有可去杀留官者,即以正官论。凡看去官留杀,去留官者,要看四西柱中官杀孰轻,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云,须得四柱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支得。去官杀之物,伤官食神是己。
  《喜忌篇》云:神杀相绊,轻重较量。
  《继善篇》云:岁月时中,大怕官杀混杂。
  《易鉴》云:天地人元分五音,阴阳妙决审其真。去留舒配须参透,福中间间理自明。
  《万金赋》云:官星怕行七杀运,七杀犹畏官星临。官杀混杂当寿夭,去杀留杀仔细寻。
  留杀去杀莫逢杀,留杀去官莫逢官。官杀受伤人必夭,场宜财格定前程。
  《三车》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何与?日经言合官星,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凶。又曰: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凶神:七杀、羊刃、劫财、偏印、枭神、伤官之神是也。吉凶神杀,又看格局,喜何神,忌何神,不可执一而论。
  《集说》云:贪合忘杀,贪合忘官。如六癸日生人,干头透露己字,乃是癸家七杀。如再甲字,乃是己家合神,则合去己字,不为杀矣,此谓贪合忘杀,阴日以伤官而合也。又如六壬日生人,干头出己字为官星,如见甲子透出,乃是己家全神,合去己字,不为官星,此谓贪合忘官阳日以食神而合届。
  又云:壬水相逢阳土时,心怀仇怒起争非。忽然癸水来相救,合住凶顽不见威。
  补曰:阳水时逢戊土之类,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其常怀不平之气,偏争好斗,忽然癸水之妹,全戊土之杀,则杀顽之气自消,而威暴不施。如无癸妹来合以救之,则刚暴不己,不免为屠儿狱刽之徒,何尝有恻陷心也哉。
  又曰:壬逢己土欲为官,蓦被青阳起讼端。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万千般。
  此贪合忘官之例也,盖亦以食神而合官。
  补曰:青阳谓甲木也,真贵谓己土之官也。盖言壬水以己土为官贵,怕伤怕合,苟被甲木合官星而伤之,则贪合忘官。将见忠信而为仇争,而讼狱之端起,真贵去而为下贱,而万般之辱受矣,所谓合官星不为贵是己。
  又曰:官杀相连只论星,月干有杀,年干杀星,而月干有官,是谓相连,办以杀论。年上为官,时上为杀,年上为杀,时上为官,是谓各分,乃为混杂。食神重犯,如甲见二丙,三合为伤官,叠见官星,如甲见二辛,地支重见,只以杀论。杀在干,官在支,是谓露杀藏官。乃以杀言,官在干,杀在支,是谓露官藏杀。只以官论,身势强健,则力能胜此官杀,多为清贵之言,若身弱无气,官杀重逢,则祸咎之来,是特一端己也。
  月支正财格 附弃从财格
  楠曰:正财者,何也?财为吾性命之物,人见之未尝不欲。若身主有气,则能任之,若金宝,若田产,皆我之物也。身弱则不能任,如盗偷人财物,事发则为害命之物也。书云:“逢财喜杀而遇杀,十有九贵。”下场虽是甚是,而不显言。若用财之人,日干旺,比肩兄弟多,则此比劫,又分夺我之财也。则喜官杀以去其比劫,存起其财星。若身弱财多,再见官杀来克身,则自己性命,且不可保,安得享其财乎?其财官星多,若身主旺,则喜食神伤官以生起其财神。若身主弱,财星多,则喜兄弟比劫以分之,父母印运以助之。凡用偏财者,多主富贵,用正财者多不及。盖阴克增爱分明,阳克阳,财神有气,用时日偏财尤美。此乃试验之多,故多用偏财者为上格,亦有财神亲功,若有比肩间隔,不纯和,亦不美,此系五行之正理。
  弃命从财格,此则不论阴阳日主皆从也。财乃吾妻,身主无力,不能任其财也,只得舍命而从之。如人自己无主,只得入于妻家,就要生起财星,而亦畏身入财,乃印生之地,即同弃命从杀而论,理出于正。
  《继善篇》云:一世安然,财命有气。
  补曰:此段亦有二说:或日财命气,是财星身命俱是气;或日纯言财月居生旺有气之地,经文多是命字连财说,今人亦云,世人好财命是也。后说强。考之《捷玄妙块》云:“官乃扶身之本,财为养命之源。”则命为身命也,吸矣。况旧注亦分财命为二,但辞不明快,所以启浅见者之疑。前说发经文之所未发,明顺可以从。如财旺有气,而身弱者,决不能享安乐之况一世乎。故上篇云:“财多身旺,则多称意。”又古歌云:则财命当为贵,若是身衰祸便临。”由此观之,则财命当炎(三)[二]也,益明矣。
  《古鸪鹧天》云:正财有气喜强,阳取阴财阴取阳,身弱财旺番成祸,身强财旺利名长。只愁官鬼怕空亡,印绶相生荣贵昌。休囚少年不如意,老临旺运好见兴。
  补曰:假令甲生午日,午中己土,为甲木之正财,而丁火生之。乙生巳月,巳中戊土,为甲木之正财,而丙火生之,是谓身强,正财有气者最喜也。甲生木之正财,而丙火生之,是谓身强,正财有气者最喜也。甲生午月,丙酉月,戊生子月,庚生卯月,壬生午月,阴支之阳干之正财也。乙生巳月,丁生申月,己生亥辛生寅月,癸生巳月,取阳支为阴干之正财也。如身居休囚死败,天元赢弱,柱中支干重重,三合财多,非徒无益,则反生杀生灾,所谓只怕日干元自弱,财多生杀赶身衰是也。如身居临官地旺,或注中生扶,而财三合太旺,则富贵利名,声显者,所谓财多身量,则我黍意是也。愁官鬼,盖官鬼乃盗财之气,克我之身,本为可虑,正财多盗气,本身自柔之谓也。怕空亡,乃六甲空亡,甲子旬中以戌空亡之类。财落空亡,必贫窘不聚财为可畏。空亡为害最悉人,堆金积主也须贫之衰也。印绶相生荣贵昌,盖言财多身弱,或带官鬼,有印绶相生,自然富贵荣昌,盖言财多身弱,或带官鬼,有印绶相生,自然富贵荣昌。《独步》云:“先财后印,反成其福。”《通明赋》云:“财逢印助,相如乘驷马之车。”此之谓也。休囚泊年二句,盖言四柱既然财多身弱,而年轻休囚之地,亦不如意,不惟不发福,亦且祸患百出。或(未)[未]年夏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助旺财轻,则喜财官旺运,忌身旺比劫之乡,宜轻重较量。亦有身弱全克根气,满局财杀,弃命从之者,夏行财官旺乡,大发者有之,不可以身弱财多断之。
  《四言独步》云:阴火酉月,弃命就财。北行入格,南走为灾。
  举此一段,以例十干财者之断。
  楠曰:丁火长生于酉,偏财得位,柱中三金,财多略无根气,则为弃命就格。运行壬癸亥子之方为北行,多富贵为敌,不能从财,反为祸咎。所谓会逢根气,命招不情是也。观此行入格一句,则从财忌杀,又不可泥。
  辛巳 丁酉 丙寅 己丑 吾郡李志富公富命身旺任财
  楠曰:丙生本月火神微,财旺如嫌火气亏。火少金多宜火地,陶朱倚顿富堪期。
  丙火虽死于酉,得炎禄于巳,丙火得生于寅,又喜丁火阳刃透天干相扶也。但金气还胜,火气还轻,喜运行方,以补其火,所财发数千万缗。有丙子日干者,只作财多身弱,虽行亦贫也,盖原无寅宫火也。
  戊寅 乙丑 丙申 庚寅 盖云南一省富命身旺用财格
  楠曰:丙火生提向二阳,喜临财库更身强。丙丁身旺逢财者,号日真金火倍常。
  虽不是丙火夏生金叠叠,富有千钟,凡丙丁旺见金者,但可以此理论之,独有丙丁见金,为天地之真财,日干者,十有九富。此造喜年时人火得生,又有乙木贴身,则为身旺。且二阳进气,又喜庚金透出,财神明白,岂不富巳午未月,火返嫌弱,喜火旺,子丑亥月旺也。此则正理之外见也。甲乙生寅卯辰,丙丁生巳午未,庚辛生申酉戌,壬癸生亥子丑,俱要身旺。略喜一二点克神,克多者多贫夭,此理外之见,试之屡中。
  丙寅 甲午 丁酉 乙巳 新坪吴楚四公富命火长夏天金叠叠格
  楠曰:丁生五月火虽炎, 火旺金多富自然。金少火多斯有病,运行金水发轰天。
  丁火禄旺于年,年月比户火神太旺,所以祖财轻也。盖得巳酉结成金财局,身旺用财,丙丁火旺见庚辛,乃天地之真财。凡丙丁弱者,返否,屡试屡效。但用庚辛金财星见子运者,多死,盖因金死于子也。此造大运入酉财轻,喜行财旺之运,一发轰天,一入子运问死刑,富则依然也。
  甲辰 丙子 己未 戊辰 临忠所贵命土重木轻格
  楠曰:日主干强七杀轻,财来资杀养精神。杀藏官露真为贵,年少高登虎榜人。
  己未日干,身坐木库,再加年时,重重见土,然己土虽生弱月,比多亦能化弱为旺能用财,喜财结局,且成财库。然戊己土多来损财神为病,又得四柱有甲乙之木,暗来破戊己为药也。但子月之木枯,喜运东方,旺助衰木之气,以破己土也,早年科第宜矣。若原木旺,则畏东方矣。此原木轻,而喜旺运也。
  丁卯 乙巳 丙寅 丁酉 夫人贵命火长夏天金叠叠格
  楠曰:丙火身强财亦强,旺夫更喜入财乡。 财神结局原丰厚,子秀夫荣大异常。
  丙火身旺逢财者,非特男人富贵,女命逢之,亦主子贵夫荣。盖得己酉真财结局,原财颇轻,西方补起神,夫为太守,金珠满局,岂不宜乎?
  壬辰 戊申 癸卯 丙辰 参政妻财旺生格
  楠曰:生申戊土透夫星,财旺生夫格本明。运入南方夫旺地,相夫相子步云程。
  癸水合成火局,身主不柔,夫星气轻,正谓有病方为贵也。行南方财运旺夫,夫子贵显,岂偶然哉?
  辛酉 庚子 戊子 癸亥 富女命夫轻行夫旺运格
  楠曰:戊临子日坐财星,最上夫星格局明。最喜运行夫旺地,相兴夫子有声名。
  戊子日主,财星太多也。若旺弱看,则中甲木,夫星极衰,再加库辛金损甲,运入东方助夫生子发达。但身主弱,虽一生发财,而身常有疾病也。故财官太旺,日主太弱,父母家极贫,夫家极兴,入巳庚克去夫星而死矣。
  时上偏财格 附月偏财格
  楠曰:时上偏财格,盖以日干有气,能任其财也。如甲寅日见戊辰时也,天干透出财神,斯格方真。若又岁月有财相杂,克倒曰干,则不能任其财,嫌官杀运,克倒曰干,则不能任其财。盖身太旺比肩多,又喜官杀运制去其比肩,放起其财神,不可其财神,不可救药执泥。但用偏财日旺多富贵,盖阴克阳,财神亲切有气也。用正财未见其美,身旺多有施舍谊气,多得横来财也,理也于是。
  《方歌》云:偏财本是众人财,最忌支中比动来。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此月支偏财。
  补曰:偏财谓阳见阳财,阴见阴财,如甲见戊,乙见己之类。然偏财乃众人之财,非义不当得之财也。惟忌干支比肩劫财分夺,则兴一。所谓妹兄弟分夺,功名不遂祸随生是己。不有官星,祸百生出,故曰:“若带吕星更妙哉。”但恐身势无力,财弱无。故曰:“身强财旺皆为福。”何者?盖身旺自能胜财,财旺自能生官矣。
  又《古歌》云:时上偏财一位佳,不逢冲破享荣华。败财劫刃还无遇,富贵双全比石家。
  补曰:时上偏财者,如庚日见甲干,或寅支,辛曰见乙干,或卯支之类。只要一位贵,不要多,而三处不要再见财。劫怕年月日冲破,如寅冲申,酉冲卯日己。如不逢,自享荣华富贵矣。柱中及运,若见败财,如辛见庚及申见劫羊刃,如庚见辛及酉之类,必伤妻耗财,破家不足而已。苟干支无遇,则富而有财,贵而有权,可比石崇矣。
  补曰:正财偏财,皆喜身旺,皆忌印绶倒食,身弱比肩劫财,但偏财喜官星,而正财忌官星,故:《集说》云:正财偏财二格,喜忌不同。惟有喜官星,不喜宜星之小异耳。及偏财为人有清高,而多主慷慨,不其吝财,盖能利己,亦能招谤。虽喜官星,亦当较量身之强弱,运之盛衰而言。如运行旺相,福禄俱臻,行官乡便可发禄。若财盛而身弱,运到官乡,既被财之盗气,又见官之克身,不惟不发禄,亦妨患咎。如四柱中先带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兄弟背出,纵入官乡,发禄必少。正财为人诚信,作事俭约,处信聪明,惟是悭吝,虽正财不喜见有官,恐盗财之气。然四旺多身旺劫重重,亦喜见官杀制钛比劫,故曰逢看杀,见官尤妙。藏妙露官。当作贵推,亦不可泥于喜见官之说也。
  己酉 丙子 壬寅 乙巳 希文自造时月 偏财类聚之格
  楠曰:壬水生逢子月天,偏财类聚喜周全。壬申再转南方运,火土重逢福禄坚。
  予修净土人也,亦不事此术,为继家君之志,而编此书。予命正合书云:“素食慈心,印绶遂逢于德。”信矣:凡壬水喜财官,生子月为建刃若行财官运,为人必白手兴家。但二木伤官杀,有二金以当以之,八字巳中土无多,故主不贵,喜时日骗财,类聚亲切。凡用偏财者多慷慨,身旺肯施舍而不吝。故古歌云:“偏财身旺是英豪,羊刃无侵禄位高。结织有情多慷慨”云云,然哉是言也,所恶者刃,敌不免重婚耳。所宜者官杀,官杀旺比劫方衰。行癸运罹父母灾,遭妻子变,故曰身旺比劫重损,财又伤妻是也。酉运一入,火土俱败,不遂宜矣。若壬运比癸不同,一旦运至南方,利壬而不利癸,申运水土得长生,或遂贻燕之谋。辛未庚午己巳,行官印之乡,可望妥安。辰运水土入墓,不免西归矣,但无奈时逢七杀,更兼寅巳相刑,妻子遭丧,惟喜贴身甲木制之,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理或然也。但命至微妙,宣父难言之。予据先人成说,更稽先人遗训,故浪揣摩以为后鉴云。
  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 李廉使之命
  癸亥 乙卯 乙未 壬午 张府尹之命
  己未 壬申 丙申 庚寅 曾参政之命
  戊子 辛酉 戊申 壬子 陈尚书之命
  甲午 丁丑 己未 癸酉 邢知府之命
  壬午 壬寅 庚子 戊寅 刑司令之命
  乙酉 乙卯 辛卯 辛卯 高侍郎之命
  丁亥 戊申 壬申 丙午 侯知阁之命
  庚午 戊子 癸卯 丁巳 刘中书之命
  癸卯 戊午 丁丑 辛丑 王少师之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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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标志:年月财官没有破,四柱干支三六合。日干旺相财官多,早婚标志不用说。

晚婚标志:日时财官有刑克,财官不现运蹉跎;财官有伤宫受害,男女大运比劫多。

配偶远近:妻星在年不冲克,远方之女不用说;年月相冲财官远,驿马财官距离多。

妻星在月不冲克,近邻之女为娇娥;日柱财官不冲克,同事同乡或同学。

时柱财官晚婚多,年龄比己小得多;年日柱上有相合,多在近村找公婆。

女找丈夫远近也同上,但女命官星在年月柱上,如夫星旺相多为早婚。

一般来说,财星(女官星)在年或月柱出现结婚时间比较早,财星(女官星)在日或时柱出现,是晚婚的命。男命比、劫在年月结婚时间晚。女命食伤在年月柱的也如此。在结婚年龄段,男命正才(女命正官)在干支出现的年份,尤其是财(女命官)合日干或支,容易结婚。

原局日支逢合(三合或六合),在结婚年龄段逢流年支冲开,是结婚信息。原局日支逢冲,在结婚年龄逢流年支合日支或合住冲日支那个字,是结婚信息。

命局月支日支互见冲刑,或日支遭时支冲刑,有迟婚或婚姻遭波折之兆。月柱日柱运限正是适婚年龄,为夫妻的姻缘宫及能力宫。命局月支日支不见冲刑,如大运冲刑命局本运限,婚姻不易成功,迟婚或屡次告吹,流年也同,男女命也同。

不论男女命,命局月支日支有冲刑,如遇大运或流年相合月支日支,则有婚嫁,如大运或流年冲刑命局月支日支,则可能错过婚嫁或告吹。男命日支遭刑,婚迟或第一次婚姻失败。

男命之妻星或女命之夫星在命局五行中过多而成凶神者,迟婚。

男命之正财失令于月支又失地于日支,婚必迟,同理女命之正官失令于月支又失地于日支,婚必迟。若男命之正财失令于月支而得地于日支,婚在27岁左右,若女命之正财失令于月支而得地于日支,婚在25岁左右。

男命财星获日支帮扶则早婚,女命夫星获月支帮扶则早婚。女命月支本气为伤官,夫星不透干,主婚迟。男命正偏印过旺,财星不透干,婚前有异性朋友。男女命四见妻星及四见夫星,婚必迟。

看结婚时间要结合两个方面,一看配偶星,男命看财星,女命看官星或杀星;二看配偶宫。两者要参合起来看。多数是以三合、六合、五合看婚期,还有以冲刑看婚期。三合者:亥卯未,申子辰之类,六合者:子丑合,寅亥合之类,五合者:甲己合,乙庚合之类。结婚为男女生情,交合结亲,故多应合。

配偶星地支合入配偶宫中为婚期:①配偶星逢太岁地支合入配偶宫中;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地支本与配偶宫半合局,再逢流年太岁与之构成三合局,则婚姻亦成。

坤造:乙巳 壬午 壬子 戊申 年上伤官,应晚婚,伤官衰弱,生财星已午,巳午中俱含官杀,故婚不会晚,戊辰年她24岁,辰为七杀为夫星,与八字构成申子辰三合局,合入夫宫,故该年结婚。她找了个外地的并远嫁。

乾造:丁巳 壬寅 丁酉 辛丑2009年己丑,引动巳酉丑婚姻宫结婚。

乾造:戊戌 甲寅 癸酉 壬戌 年月寅戌拱财,应早婚,丁巳年20岁,断其该结婚,因巳酉半合局,财星合入妻宫,且丁壬相合,天地之财俱合,实际该年订婚,因本人正上学,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故只能订婚,毕业后壬戌年才结婚,这一年亦是结婚的流年。

乾造:乙巳 己卯 乙酉 丙子 月令比肩,年干透出,应该晚婚,然财星出现在月干,且年支巳中含正财,故婚姻也不会太晚。戊辰年24岁,正财辰土合入妻宫,该年结婚。当然月令冲妻宫,也应在妻宫逢合流年结婚。按理,此造还可判断成己巳年21岁结婚,因巳酉丑三合局将妻星合入妻宫。有三个因素可以否定这种看法:首先此人生活在一城市,一般不会过早结婚;其二,他月令比肩,月干财星受克,不应早婚;其三就是戊辰年结婚的信息最强烈,就排除了前边结婚的可能。

坤造:己酉 丁丑 癸卯 庚申 戊辰年谈对象,甲戌年结婚。年月杀星,婚姻应早,但日坐食神克杀星,表示夫宫不接受夫星,故推断其晚婚。这种早婚的信息就表示为早恋,况且她在24岁前行的是卯运克杀,也不会结婚。88年戊辰20岁,夫星合入命中,应谈对象;甲戌年25岁,入庚辰运,卯戌合,夫星合入夫宫,且甲己合,去杀留官,结婚。

坤造:癸丑 癸亥 癸酉 戊午 不见伤官,年支七杀,但中隔亥水比劫,丑土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丈夫,故也不会早婚,取适中断。丁丑年,流年杀星合入夫宫(半合局),结婚,此年25岁。

坤造:己酉 戊辰 丁卯 辛亥 年月伤食高露有根,晚婚的信息明显,时上见官星更表示晚婚,且逢官星空亡,要生在城市,恐怕现在也未必结婚。可命主辛末年23岁就结婚了,从命理上讲,亥卯未三合局,将夫星、夫位、太岁合在一起,符合结婚的规律,但更重要的是她生活在农村,当地的风俗女孩子20岁左右就要找婆家嫁人,她在23岁出嫁已经算是晚的了。因为辛未年亥卯未合成印局,官星之气被克泄,对命主而言,官星的感应十分微弱,可以推知她这一年结婚十分勉强,谈不上感情,只是奉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当然亥卯未会成木局克制伤官,伤官拒绝结婚的傲慢个性被抑制,自己在强大的“印局”(父母长辈的说服)面前不得言听计从。实际的确如此。

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为婚期:①配偶星逢太岁天干合入日主或他干;②八字或大运原有配偶星天干,逢太岁天干与其配偶星相合。配偶星逢天干五合,一定上要观察配偶星是否有根得旺,若无根虚浮,逢合必化为他物,不能定为婚姻的应期。天干五合几种情形,有合留、合绊、合动、合化、合去之分别,结婚取合留、合动之意。

乾造:壬午 戊申 戊申 甲寅 年干出现财星,月令财星长生,应早婚。癸卯年22岁,太岁临财星合入命主,且卯申合,妻位也合太岁,结婚。

乾造:甲辰 甲戌 壬寅 庚戌 丁卯年24岁结婚,财星丁火合入日主之故。

坤造:丁酉 癸丑 甲辰 丙戌 年支正官,盖头伤官无力,应早婚。再看大运流年,18岁行卯运,羊刃冲官且穿害夫位,该运成婚的可能性小,看流年逢: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木火太旺,生助时上食神之用神,为求学阶段,也不会结婚,结婚当推23岁后丙辰运中,流年见己未、庚申、辛酉,可能结婚的流年定在庚申、辛酉两年,本来庚申年申子辰合局,夫星合入夫位,为结婚应期,但八字有丙火,大运又见丙,直克庚金,说明庚申年结婚会有阻力,到辛酉年,丙辛合,辰酉合,夫星临太岁合入命中,且地支夫星合入夫位,没有了任何阻力,应在此年结婚。实际庚申年订婚,辛酉年结婚,此命后来因婚姻不好离异,命中也有显示。

乾造:庚子丙戌 庚辰 己卯 年月无财,时上见财,可断婚姻较晚。甲子年25岁,甲己合,子辰合,太岁妻星甲木被合动,可断结婚,可命主说他这一年没有结,那就怪了。命主承认这一年与女友同居,属于无证经营。

坤造:戊申 辛酉 癸巳 乙卯 年月印星太重,戊土官星泄气力衰,坐支已火看似可以生官,惜巳酉合印局,无力生官。象这样的命婚姻要成的话,首先考虑必须用财克制住旺印,扶起官星才行。己未运虽是官杀旺乡,但印星不制,不会结婚,此运中戊辰年21岁,虽戊土之官星合入日主,但也只是谈对象而已。24岁行入戊午运后,印星受制,官星扶起,可结婚,癸酉年26岁,戊与癸合,留住大运戊土之官星,结婚。

另外一种结婚流年的规律与合相反,为逢冲而结婚。

1、因夫妻宫逢合,流年冲开夫妻宫而结婚:

坤造: 丁酉 乙巳 戊申 丙辰 夫宫申与巳合,甲寅年冲开申金而结婚。

坤造:丙戌 辛丑 己亥 丙寅 夫宫亥与寅合,乙巳年冲开亥水而结婚。

坤造:乙卯 壬午 丁未 丙午 夫宫未与午合,流年丁丑冲开夫宫未土而结婚。

乾造:壬辰 庚戌 乙卯 丙戌 妻宫卯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乾造:己亥 甲戌 丁卯 辛丑 妻宫卯木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乾造:乙未 丙戌 丁卯 辛亥 妻宫卯木与戌合,流年辛酉冲开妻宫卯木而结婚。

2、夫妻宫无合,流年冲动夫妻宫而结婚:

乾造:丁丑 丙午 辛巳 壬辰 妻宫巳火,流年辛亥冲动妻宫而结婚。

坤造:丁亥 庚戌 戊子 甲寅 夫宫子水,流年丙午冲动夫宫而结婚。

乾造:壬辰 癸卯 丁丑 甲辰 妻宫丑土,流年己未冲动妻宫而结婚。

坤造:癸巳 癸丑 甲申 戊辰 夫宫申金,流年甲寅冲动夫宫而结婚。

坤造:丁未 甲辰 甲寅 丙寅 木火伤官不见官星,大运火地,因此性格孤傲,2000年庚辰,金旺之地勉强结婚,辛巳年火旺之地,就开始闹离婚,由于辛金显露,名誉上还存在婚姻;2002年壬午,彻底离婚,并与2004年跳水自绝。前期大运火旺,是其病因。

乾造:甲寅 壬申 庚戌 癸未 年柱财星,结婚早;戊寅年,地支财星出现,计划冬结婚,找我预测,我直接预测不能结婚,为准确起见,佐一六爻,也是不能结婚;实际到结婚邻近的时候女方突然反悔了;戊癸合,流年将妻星合走,寅申又冲,也是婚姻失败的信息。1999年己卯,卯戌合入婚姻宫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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