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康复者求职被拒该怎么维权?


上海市疾控:已启动针对18岁及以上人群的序贯加强免疫,已有8.86万人使用 | 市府新闻发布会

7月4日17:00,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0场新闻发布会。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孙晓冬介绍,根据国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本市已启动针对18岁及以上人群的序贯加强免疫, 目前全市已有8.86万人使用序贯加强免疫程序接种。

考前三天两次核酸!高考考生务必去这些采样点完成采样丨上海高考2022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将于本周四至本周六(7月7日至9日)举行。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前3天,所有考生应按规定完成2次核酸检测,且7月6日须有一次。


招工市场新冠阳性康复者被歧视,上海迪士尼、富士康等公司都“不要阳过的”

“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

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曾感染过新冠的陈峰和他的同伴在求职时遇到的问题。

近日,新闻晨报记者记录了陈峰和与他类似情况的其他两位曾为方舱志愿者治愈出院后的求职受阻记。

同时,新闻晨报记者也随机走访了浦东和松江两区的一些劳务中介,试图求证在当下的上海,像陈峰这样有过新冠阳性确诊经历的求职者找不到工作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的情况。

到兰州不用做落地核酸,还一路畅行!疫情后上海首个跨省旅游团在甘肃甘南惊喜连连|从上海出发

7月1日,疫情后上海首个跨省旅游团从上海出发前往甘肃甘南,开启了6天5晚的行程。他们出游了,到今天行程已经过半,他们一路的行程顺利吗,沿途又看到了哪些风景?

记者连线该旅游团,他们讲述了此次旅途中的种种惊喜。


“超级月亮”下周三现身!7月还有一场可以安安心心边乘凉边欣赏的流星雨……

7月13日晚,“超级月亮”又要现身啰!

7月4日,上海天文馆发布了7月重点天象播报,上海天文馆网络科普部部长、上海市天文学会副秘书长施韡分享了7月值得关注的天象,除了超级月亮,还有暂时要和我们说再见的水星、进入最佳观赏期的土星……以及,一场可以定定心心观赏的流星雨。

多个荷花品种上海首次亮相!古猗园荷花睡莲盛开,杨浦公园开出罕见并蒂莲

夏季,是观赏荷花睡莲的季节。

今年建园500年的古猗园里,荷花、碗莲、耐寒睡莲、热带睡莲、迷你睡莲以及塘栽荷花等陆续进入最佳观赏期,其中不少是历年来国内外荷花睡莲比赛中的获奖品种,部分品种在上海首次展出,难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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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当前各企业在招聘网站上的

身高不得低于160cm

这些看似简单的一句招聘要求

其中就隐含着各种就业歧视

目前随着我国疫情趋于稳定

全国各地都在加快复工复产

部分企业对用工的地域歧视

据《浙江工人报》报道,一些地方和企业限制湖北籍员工复工,或者明确规定不录用身份证为42开头的湖北籍员工,甚至还出现患新冠肺炎的员工病愈后返回工作岗位被用人单位解雇的案例。

“河南女孩求职被拒”的

为此当事人小闫还提起了诉讼

依法维护自己的公平就业权

此前,河南女孩法学专业小闫在求职网上投递简历,应聘某公司的”法务“和”董事长助理”两个职位。后收到该公司回复,分别向其发出两份不适合此岗位的通知,而不适合原因一栏里只写了“河南人”三个字。

小闫很是气愤,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是就业歧视,违反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将该公司起诉到了人民法院。

近日法院开庭二审此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浙江某公司以“河南人”为由拒绝给予闫某某就业机会的行为已经构成就业歧视,且损害了闫某某作为劳动者的人格尊严。5月1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维持该招聘公司向原告小闫赔偿精神损失费9000元,公证维权费1000元,口头赔礼道歉,并在《法制日报》书面向小闫赔礼道歉的原判。

顾名思义,地域歧视是指基于地域差异而对某个特定地域人群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的偏见心理。它的直接危害,是可能让原本纯属心理方面的认知偏见,异化为践踏法律红线的导火索。地域歧视行为的实施者,理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享有平等的人格权,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对他人进行歧视;《就业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部分企业在用人中的地域歧视行为,已完全背离基本法治轨道,对此必须坚决说“不”。

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要有法定事由。

反就业歧视是人权保护的需求

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体现!

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在疫情发生以后,人社部就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患新冠肺炎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解雇患新冠肺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既构成就业歧视,也构成违法解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微普法】因是“河南人”求职被拒!这不仅伤害感情,更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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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陈峰从外地赶赴上海,在方舱医院工作时期被确诊为阳性,后经治愈出院。作为一名新冠阳性康复者,陈峰发现自己无论在微信兼职群里,还是去招聘会现场找工作,不少企业都会要求查验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并拒绝招录。近日,陈峰和与他情况类似的几名新冠阳性康复者出院后求职受阻的经历,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今年是新冠疫情暴发后的第三年,尽管公众对新冠疫情的认识越来越理性,对新冠阳性康复者也越来越包容,但实际却依旧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在上海已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下,陈峰及其他有类似情况的人却求职受阻。陈峰们的遭遇应引起社会关注,他们维权应当得到有力的救济。

  从医学角度来说,陈峰们早已治愈出院,作为康复者不具有传染性。但媒体调查部分劳务中介发现,多家知名大企业都拒绝招录新冠阳性康复者,而一些中小企业在这方面犹有过之。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新冠阳性康复者的就业权受法律保护,要纠正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的“歧视伤害”,应依据相关法律采取遏制、干预措施。

  首先,要向用工单位包括一些知名大企业普及医学和法律知识,消除其“传染病恐惧症”。由于知名大企业用工量大、社会影响大,一举一动对其他企业有示范效应,应该成为重点普及对象,使这些大企业真正了解传染病常识和法律规定,从而规范招工管理,让新冠阳性康复者正当就业权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遭遇用人单位的歧视性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新冠阳性康复者没有工作和收入,可能就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能力通过司法维权,对此,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考虑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违规企业依法整改。

  另外,不妨考虑在健康宝中遮挡或消除核酸检测阳性记录。如果后台保留新冠阳性康复者的核酸检测阳性记录,但对外页面不显示相关信息,那么即便企业要求查验应聘者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也能有效避免应聘者被歧视。这是一种人性化操作,有利于新冠阳性康复者就业免遭歧视,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新冠阳性康复者除了遭遇就业歧视外,还可能在生活中遭遇其他方面的歧视。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曾举例,一名爱好跳广场舞的阿姨,在新冠肺炎康复后希望继续加入跳舞队伍,却遭到拒绝;一名曾在医院工作的感染者康复后,看到别人在自己面前洗手、家人朋友不再和他一起吃饭,心情十分沮丧……

  职场歧视对新冠阳性康复者造成了“二次伤害”,对此应予足够重视和警惕。依法遏制这种职场歧视,是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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