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讲究预冷,仓储保鲜这块,请问谷轮压缩机对于这方面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太原市永富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您介绍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3vBiAS】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高品质的环保型产品: 挤塑保温挤塑板化学性能稳定,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害物质的挥发,更不会发生分解或霉变,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生鲜农产品的生产、贮藏、流通和消费离不开冷链物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是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的一环节,对保障生鲜农产品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目前仍然是我国农产品冷链的相对薄弱环节。产地冷库闲置率高问题的解决思路。当前,闲置率高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产地冷库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储藏要求的冷库种类多,且分时段使用;二是农产品收获季节性强,保鲜周期短,导致装机容量大,年使用时间少。水果保鲜冷库安装的作用:延长水果和蔬菜的保存期。一般来说,普通的水果储存方法只能短期储存水果,通常在冰箱里只有21天的保质期,而在保鲜冷库里保质期是普通冷藏时间的0.5倍。水果可以在反季销售,这样水果商家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预防水果、蔬菜害虫的发生。水果储存在新鲜水果的冷藏中可以大大减少水果和蔬菜害虫的现象。得到相应保障的商人的利益。确保水果和蔬菜的新鲜度。将水果和水、维生素C、糖、酸度、硬度、颜色、重量等放在冰箱中的新鲜水果中,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新鲜的水果和新鲜采摘的水果没有什么不同,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新鲜的水果,而且还提供了他们通常不具备的利润。

所谓设计导热系数即在材料的测定导热系数的基础上乘以一个设计安全系数。设计系数是因保温材料在冷库中长期受到潮湿环境及水蒸气渗透的影响下,导热系数将会有所提高,相对来说热阻降低。其大小取决于保温材料本身的材质、闭孔率、显微结构和吸水率等因素。并非测定导热系数低的材料设计导热系数就是低。在选用保温材料时应对比保温材料在实际应用环境中的设计导热系数。

常用于生鲜食品等流通的物流冷库工程在设计时就要遵循更严格的设计规范和使用需求,以保障生鲜食品等的流通新鲜度保持和新鲜期延长。异常的噪声:请停机检查,是否是振动引起或机械故障。配电箱里有异常的噪声,这是交流接触器发出的声音,是由于接触器的运动部件局部不灵活,请断电后回来按一下接触器的吸铁即可有异常的噪声。超常的耐久性能: XPS 挤塑板是保温材料中在50年后仍保持80%以上保温性能的材料。 3. 抗水性能: XPS挤塑板的

机组风冷冷凝器系统:风冷冷凝器主要控制的是机组的冷凝压力,控制系统会根据排气压力传感器的电信号与设定值之间的偏差及变化趋势,来开停不同数量的冷凝器风扇的工作个数,主要控制方法如下:1、 当冷凝压力高于设定值时由近到远开启电风扇工作个数,直到冷凝压力达到控制要求。2、 冷凝压力低于控制要求后由远到近减击声,制冷温度不下降,运行工况恶劣。气调库:是在冷藏的基础上,增加气体成分调节,通过对贮藏环境中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氧气浓度和乙烯浓度等条件的控制,抑制果蔬呼吸作用,延缓其新陈代谢过程,更好地保持果蔬新鲜度和商品性,延长果蔬贮藏期和保鲜期。保鲜冷库:蔬菜保鲜冷库贮藏是抑制微生物和酶的活性,延长蔬菜冻融循环后的保温效果:在冷库使用中,保温材料存在蒸气由高温测向低温转移和冻融循环的过程,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一个完善的方案决定的围护结构热流量和冷库耗能的大小。即保温方案的长期效果越优异,冷库的能耗越小,综合成本越低。小型冷库所需设备的配置和选择1、对于小型冷库而言,制冷设备及配件的成本大概占整个建造费用的30%;2、由于市场的透明度越来越高,进口品牌的制冷配件,是可以明显提高冷库的制冷效果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的;我们可以根据自身使用的实际情况来做选择和配置;四、小型冷库库门的类型和设计。常用的小型冷库门主要有推拉门、平移门、电动门、卷闸门和弹簧门等等。在配置的时候要根据客户的使用需求来合理设计。多功能冷库的建造模块化:1台制冷主机对应1个库体,减少与运行性能无关的设计与施工成本,制冷主机可设计为多压缩机并联。

冷库外部并联压缩机组系统:系统主要由几台并联半封闭压缩机及相应的件组成,通过对机组吸气压力的调控来开停不同数量的压缩机,同时根据传感器的电信号与设定值之间的偏差及变化趋势来控制机组的能量输出,主要控制方法如下:1、 预先设定一个机组工作稳定区,在稳定区内各台压缩机保持现有的开停状态。2、 每次都将开启运行时间少的压缩机,从而使各台压缩机工作时间相等,延长了压缩机的使用寿命。3、 当压力偏离稳定区时,控制系统会根据设定的延迟时间开启或关闭机组中的某台压缩机。

具体如下:① 常规储藏:工作温度-18~18℃,不设相对湿度控制;② 低温干燥:工作温度-10~18℃,配合恒温恒湿控制,可用于干燥加工高品质水产品和热敏性农产品,如低盐淡水鱼整鱼干燥(含盐量低于1.5%);也可用于缓慢干燥农产品半干品,如荔枝龙眼半干品;③ 特殊物料储藏:工作温度0~18℃,配合恒温恒湿控制,可用于储藏种子或高活性粮食。防火性能:为了达到设计要求的防火要求,聚氨酯在加入阻燃剂后不仅会大幅度降低其保温性能,而且聚氨酯内加入的阻燃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挥发,阻燃性会降低,设需求也逐渐增加,在冷库保温材料中的选择中,设计师和业主往往只注重保温材料本身的一些物理性能,如导热系数,氧指数等,而忽视了实际工程中保温是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一个再好的材料,如果没有配上很好的解决方案,一样达不到好的效果。一个完善的方案决定的围护结构热流量和冷库耗能的大小。即保温方案的长期效果越优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如果膨胀阀本身工作正常,只是因为系统水份或脏物过多而引起的堵塞现象,造成严重的冰堵或脏堵,使系统工作不正常,膨胀阀前进液管的温度比常温低,甚至结露,阀后管路无温度反应,压缩机的吸气压力在0以下,机器运转温度和排气温度高,甚至出现敲击声,制冷温度不下降,运行工况恶劣。冷藏车规划:库华制冷提醒物流冷库工程建设需求的企业在确认终安装施工方式时,一定要跟工程公司、冷藏车规划公司深入沟通库房选址及实际使用需求,以保障物流冷库的货物流通顺利进行。

耐久性能:聚氨酯(PU)随着时间的推移,成分易挥发后,其保温性、阻燃性均降低,材质变得松脆、粉化,这是为什么采用PU保温的冷库在使用了一两年后耗电量逐渐增大的原因。挤塑板(XPS)保温板因其稳定的化学结构和物理结构而具有超常的耐久性能,其保温性能随时间的变化很小,即使在50年之后其保温性能仍然保持在开始时的80%以上,这在冷库应用中经反复冻融过程中仍可以保持极好的保温性能。

电磁阀失电,低压压力达到停机设定值时压缩机停,当冷库内温度回升到设定值时,温控器动作,电磁阀得电,低压压力上升到压缩机开机设定值时压缩机启动。制系统的指挥调节下有条不紊的自动工作,从而达到大限度的经济节能。多功能冷库的建造模块化:1台制冷主机对应1个库体,减少与运行性能无关的设计与施工成本,制冷主机可设计为多压缩机并联。油分离器:其作用是将制冷压缩机排出的高压蒸汽中的润滑油进行分离,以保证装置安全高效地运行。根据降低气流速度和改变气流方向

一下接触器的吸铁即可有异常的噪声。超常的耐久性能: XPS 挤塑板是保温材料中在50年后仍保持80%以上保温性能的材料。 3. 抗水性能: XPS挤塑板的体积吸水率低于1%,水蒸气透湿系数3ng/(Pa.m.s)。 4. 抗压性能: XPS挤塑板是一种轻质高强度板材,在密度不超过40kg/m3的情况一般气流速度在1m/s以下,就可将蒸汽中所含直径在0.2mm以上的油粒分离出来。通常使用的油分离器有洗涤式、离心式、填料式和过滤式四种。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其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储藏要求的冷库种类多,且分时段使用;二是农产品收获季节性强,保鲜周期短,导致装机容量大,年使用时间少。冷库内部冷风机系统是通过控制冷风机的开关电机及管道阀门的打开与关闭来实现。控制系统根据冷库内部的温度感应器传来的电信号与设定值的变化,来打开或关闭冷风机电机及管道阀门,自动调节压缩机组的冷量输出方向,实现各冷库按需供冷,温度独立控制的目的。具体操作如下:1、 当某间冷库首先达到设定温度时,其温度传感器给控制电路发送电信号,系统将立即关闭此间冷库的冷风机电机及管道阀门,冷库进入保温状态。2、 制冷机组刚启动时,每间冷库内的温度均高于预先设定值,所有压缩机、冷凝器及冷风机开始工作,此时系统处于满负荷状态,冷量输出大。3、 随着制冷时间的延长,控制系统将逐步关闭达到温度设定值的冷库冷风机及阀门,同时机组会根据吸气压力来自动调节压缩机的工作个数,冷凝器也会根据排气压力来自动调节风扇的工作个数,整个制冷系统在控制系统的指挥调节下有条不紊的自动工作,从而达到大限度的经济节能。小型冷库是目前市面上需求量比较大的一种冷库。其安装周期短、使用方便且造价不高,因此的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它在很多行业,比如:商超酒店、田间地头以及食品加工车间和厂等等都得到了大面积的运用。对于小型冷库而言,其设计和选型是大众关注比较多的地方。

小型冷库的前期规划设计 一、小型冷库的建造首先要考虑的是选址1、小型冷库的选择要尽可能的靠近货源且交通便捷,选择的地方卫生条件应该很好,且应避开有害气体、灰沙、烟雾及粉尘等等污染源。2、冷库选址的地方还应有比较可靠的水源、电源和排水条件,另外还要考虑一些特殊场地的防爆要求;二、小型冷库货物的存放和温度的设置1、冷库内存放的货物不同,需要的配置是不一样的,因此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冷库的造价。不同物品的库容量不一样,所需的温度也不一样; 2、对于普通的小型冷库,比如存放蔬菜、水果和肉类等等的冷库,造价就会比较低一些;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货物,可能会涉及到加热、通风以及加湿等等设备,所以造价会相对高一些;

配电箱里有异常的噪声,这是交流接触器发出的声音,是由于接触器的运动部件局部不灵活,请断电后回来按一下接触器的吸铁即可有异常的噪声。大家都知道,任何一台设备,都会需要用到很多大大小小的零部件,而这些零部件的完美结合,才能让整个设备正常运转。可想而知这些零部件对于冷库的重要性。也会有物流冷库配置中转间,以避免冷量流失,或因频繁开关冷库门而造成温度不达标,以及结霜严重等问题。冷库内部冷风机系统是通过控制冷风机的开关电机及管道阀门的打开与关闭来实现。控制系统根据冷库内部的温度感应器传来的电信号与设定值的变化,来打开或关闭冷风机电机及管道阀门,自动调节压缩机组的冷量输出方向,实

太原尖草坪区水果冷库蔬菜保鲜库2022已更新(今天/推荐)冷凝器:是冷库制冷系统中主要的热交换设备之一,其作用是把装配式冷库压缩机排出的高温制冷剂过热蒸气冷却和冷凝为高压液体。蒸发器:是将冷库内的热量吸走,使液态冷媒在低压低温蒸发下,吸取由冷冻库内所传来的热量而蒸发,变成气态冷媒,气态的冷媒被吸入压缩机压缩后,再排入冷凝器排热。基本上蒸发器与冷凝器的原理相同,所不同的是前者为向库内吸热,后者为向外界排热。制冷剂泄漏:系统中制冷剂泄漏后,制冷量不足,吸、排气压力低,膨胀阀处能听到比平时大得多的断续的“吱吱”气流声。蒸发器不挂霜或挂较少量的浮霜,若调大膨胀阀孔,吸气压力仍无大变化。停机后,系统内平衡压力一般低于相同环境温度所对应的饱和压力。制冷剂泄漏后,不能急于向系统内充灌制冷剂,而应立即查找渗漏点,经修复后再充灌制冷剂。

经过气调贮藏的果蔬有哪些优势?1.可以更好地保持果蔬原有的形、色、香味;2.果实硬度高于普通冷库冷藏;3.果实腐烂率低、自然损耗(失水率)低;4.有效延长货架期,由于果蔬长期受低氧气和高二氧化碳的作用,当解除气调状态后,果蔬仍有一段很长时间的“滞后效应”或休眠期;5.果蔬质量明显改善,更适于果蔬长途运输及外销;6.达到季产年销周年供应,令经销商获取更大利润,规避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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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精神,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生产和水利救灾等补助经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切实做好我县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资金统筹整合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要求,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我县实际,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基础上,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具体任务、支持重点、补助标准等要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约束性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执行,优先用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分别制定具体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分配原则、资金支持重点、分配意见和监管措施等。同时,要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正式文本请报送县农业农村厅、县财政局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推进政策公开。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绩效评估。项目实施单位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四)强化调度督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1231日前报送农业农村局计财股。

附件:1、砀山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砀山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

3、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砀山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

一、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继续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的部署要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落实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重点开展县级补贴资金需求审核、督导检查、违规查处、补贴信息抽查、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落实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决策。

全面贯彻部省两级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皖农机函〔2019450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对于发现政策落实中的异常情形,需经集体研究后上报。严格信用管理,加强对农机产销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失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三、实施现代农民培训计划

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通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结合省级财政资金2021年,我县计划培训现代农民550人。其中:开展经营管理型人员4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150人的培训。

按照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要求,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民生工程项目由县农业农村部局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参训农民免费培训。

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实行月度进展报告制度,建立培训班五项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时监管;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落实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措施。

四、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围绕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和我县水果特色主导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和服务类企业面向小农户等各类组织开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开展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性高,机构队伍健全,经费保障到位,相关配套措施完善的组织;粮油产业或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相对集中,能够实施集中作业;服务组织健全,工作基础扎实,服务市场规范。

1、补助对象。结合实际,通过以奖代补、作业补贴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可以是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也可以是提供托管服务的组织。接受项目补助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和条件,除新成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外,原则上开展服务达两年以上,服务模式成熟,机制健全,并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纳入名录库管理系统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安排服务小农户接受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2、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产业、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40%。根据农民的接受程度,以及服务市场的发育成熟度,相应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积。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要确定补助资金上限,降低单位面积补助标准,防止政策垒大户。直接补助服务组织的应要求服务组织按一定比例降低服务费用,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

一是规范实施程序,创新运行方式。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支持环节、任务清单等内容,指导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坚持市场化手段,通过先服务后补助、作业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机械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的,要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在服务完成后,开展服务申报评定,对手续健全、票证齐全、服务质量符合要求的,审核后可直接发放补助资金。二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支持小农户自愿接受全程托管服务。不具备全程托管的地方要在工厂化育供苗、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综合利用、施用有机肥、土地深耕深松、仓储烘干等环节明确不少于2个关键和薄弱环节进行支持。项目实施不得干扰市场秩序,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的普通耕种收等单一环节,不再纳入财政支持范围。三要集中连片推进。要把集中连片推进作为项目实施重要任务,项目可以落实到乡镇、村,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实施项目,实现整村、整乡推进。优先支持安装使用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和北斗导航终端的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四要探索推广服务模式。各地要根据当地小农户和农业生产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服务型规模经营。五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结合项目实施,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加强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监测和服务合同监管。2021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项目任务。

一是加强指导监督。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要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的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二是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单位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及时拨付资金,并及时录入农服平台;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要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于挪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三是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并按时上报评估结果。重点评价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以及资金使用安全等内容。

五、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建设4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10项以上,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90%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对在编在岗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1-2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

1.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加强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及时做好遴选推介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2.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融合机制。遴选推介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利用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3.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4以上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标牌。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4.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省2021年推介发布的29项农业主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

5.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培训、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6.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继续实施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1-2。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待遇,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服务情况实行在线动态管理。

7.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鼓励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引导承担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引导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特色产业技术等专题板块指导和开展农业生产。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农技人员培训内容。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农技人员按要求开展包村联户服务。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1、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2、规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2021年总体思路、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要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1、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2、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等挂钩。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

1.总体目标。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加快培育发展不同产业、不同模式、不同区域的规模适度、经营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质量提升、带动小农户能力增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

2.重点方向。围绕安徽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支持 一县一业(特)及获批的首批131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2020年评定的88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支持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示范主体信息数字赋能;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措施实、效益好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粮食生产类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列入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

全省动态名录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属于支持范围,每县(市、区)支持数量不低于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总数的10%

2020年已经承担中央财政该类项目的主体,但未能完成实施任务的,本年度不予支持;示范合作社未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以及示范家庭农场未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俩)实质上领办多个示范主体,不得同时享受多重支持。

安排项目实施主体要充分考虑县域内各乡镇、各产业的平衡。对返乡创业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强化政策扶持,通过农村产业带头人的典型示范效应,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列入“158”行动计划并获批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中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020年评定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补助标准。原则上,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示范主体补助标准要有差别,同级示范合作社补助标准高于示范家庭农场。农村产业带头人参照县级示范标准补助。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查确定示范主体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符合支持内容后,将奖补金拨付给项目主体,简便手续,提高效率,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要指导承担项目主体通过新农直报系统(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及时报送相关补贴发放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并做好指导、咨询、培训和服务。

及时发布市县级示范动态名录;实施项目主体必须在当年的动态名录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有群众举报的,立即组织现场核查,确保资金安全。配合农业农村部对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进行中期评估,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七、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对项目区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补助,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调动农民开展作业的积极性,加快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

以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地区为重点,综合考虑深松整地作业装备、信息化监测设备保有量等情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优先安排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地区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一般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土壤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确定,每亩作业补助原则上不超过40

砀山县粮食主产区等适宜深松地区为重点。

结合实际,参照确定作业地点、选定作业对象签订作业合同、作业质量与面积认定、兑现补助资金的程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是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做到资金分配、作业面积和补贴对象确定等公正透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规范作业补助档案。二是开展信息化监测,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实施过程监管,鼓励各地加强深松作业信息化监管力度,扩大信息化监测范围。加强监督和指导,防止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

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种植品种,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以及预冷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具体由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

1.通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建设或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选择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的乡镇(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体推进工作,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

申请建设的主体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申请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符合实施内容要求,且通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审核。

1.补助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4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准确把握政策,完善工作流程,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建设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

2.对改扩建及第二次申报冷库设施建设要严格区分已建、已有设施与改扩建、新建投资,以改扩建、新建投资作为补贴测算基数。建设主体与企业联合建设的冷库群要产权明晰,投资主体明确,企业投资不得计入补贴测算基数。建设主体投资的冷库设施与企业投资的冷库设施在物理上要能分割清晰。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3.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按程序和标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强与中央财政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项目的衔接,区分重点、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

4.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制定核验标准、严格核验程序,压实建设主体责任,确保设施质量。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农民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等工作。

一、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有关指示精神,以推进耕地可持续利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统筹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与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情况。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继续完成以县域为单位的2021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数据库更新,进一步推动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

重点在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与数据库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田建设管理机构与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密切协作的项目推进机制,明确项目具体负责机构、实施机构和责任人员,加强会商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成立项目推进落实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地块、技术模式与措施、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操作流程、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任务细化到乡镇、分解到田块,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

2.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因地制宜制定技术路线,创新集成技术模式,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统筹土、肥、水等要素,兼顾种植、灌溉和施肥等制度,探索形成适宜本区的耕地综合防治技术模式。

3.强化监管监测。县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范》(NY/T26262014)标准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水生生物物种,在渔业资源衰退的重点公共水域实施增殖放流,目的是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放流苗种质量安全,推进增殖放流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1.放流苗种。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水生动物作为放流品种,主要为鲢、鳙、青、草、鲤、鲫、鳊、鲂、鲴、鲌、鳜、蟹、鳖等。经济物种为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苗种须经过检验、检疫,确保放流苗种质量。经济鱼类苗种以小规格为主,在3厘米以上,蟹为扣蟹以上;珍稀鱼类苗种,胭脂鱼不小于3厘米,大鲵不小于20厘米。

2.实施水域。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公共水域,渔业执法机构能够实施有效监管。

3.放流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等相关规定,强化工作指导,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增殖放流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4.绩效目标。保障放流苗种质量安全,推进增殖放流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放流水生生物不少于60万尾,重要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80%

开展放流活动的渔业主管部门或渔业执法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

严格执行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36号)和《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等相关规定、规范。

实施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效杜绝病死猪随意丢弃,最大限度控制疫病源头,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保持动物疫情的总体稳定,确保年度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强制免疫补助主要是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50%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强制免疫。

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国家在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给予补助。

1.补助畜禽种类。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

2.补助范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全省(按要求申请不免疫的除外)

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补助畜禽种类。非洲猪瘟:猪。口蹄疫:猪、牛、羊等。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布病、结核病和包虫病:牛、羊等。马鼻疽、马传贫:马等。

2.补助经费测算。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补助测算标准和中央财政补助比例测算。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羽、猪800/头(非洲猪瘟1200/头)、奶牛6000/头、肉牛3000/头、羊500/只、马12000/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中央财政对我省的补助比例为60%

3.助经费申请。每年2月底前,由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31日至当年228日(29日)期间中央财政扑杀实施情况,应详细说明强制扑杀畜禽品种、数量、时间、地点以及各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等。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包干下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有关要求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2021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按照疫苗招标数量、先打后补疫苗需求等,结合省级财政拨付的防疫经费安排。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将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和畜禽饲养量在年底进行预拨,实际差额部分将在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2022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时结算。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猪饲养量和合理的生猪病死率、实际处理率测算各市(省管县)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养殖场户免费使用;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施细则。

强制扑杀补助经费按照中央财政规定扑杀动物种类补助标准和承担比例安排。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发放2020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强制免疫疫苗按照《安徽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农牧〔201510号)规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采购、市统一调拨和支付经费、逐级发放、养殖户免费使用。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由其先行自主采购,按照《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助申请、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程序予以直补。对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和效果监测评价由畜牧中心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确保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人员等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

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指导意见》以及《暂行办法》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接受并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和疫苗使用管理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预算(第一批)防治资金和省级财政

小麦赤霉病防治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全县小麦、蝗虫和草地贪夜蛾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的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区内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蝗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一)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推动救灾资金快速、高效、安全使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明确使用方向,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监管主体。

   (二)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通过多种形式推进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做好资金使用效能总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好救灾资金的作用,努力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集聚更多社会资金、资源投入病虫害防控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请及时报告,按要求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将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砀山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做好农业项目实施工作力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农业项目的实施效果。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083万元(其中约束性任务5520万元,其余为指导性任务),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1.8万元,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120万元; 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92.1426万元。经研究,制定砀山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任务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动物防疫资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程,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的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业倾斜,同时兼顾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1耕地地力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095万元此项为约束性任务

实施内容: 继续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实施单位:砀山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皖农机函〔2019450号)要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结合省财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由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通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2021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550人,其中:开展经营管理型人员400,技能服务型人员150的培训工作

实施内容: 围绕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和我县水果特色主导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和服务类企业面向小农户等各类组织开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实施单位:砀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5、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158万元。此项为指导性任务

建设4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10项以上,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90%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对在编在岗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一懂两爱”、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1-2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

实施单位: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

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550万元。此项为指导性任务

实施内容: 1.总体目标。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加快培育发展不同产业、不同模式、不同区域的规模适度、经营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质量提升、带动小农户能力增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

2.重点方向。围绕安徽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支持 一县一业(特)及获批的首批131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2020年评定的88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支持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示范主体信息数字赋能;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措施实、效益好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粮食生产类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列入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的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

实施单位:砀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实施内容在项目区内开展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进行补助,调动农民开展作业的积极性,加快农机深松深翻技术的推广应用。

实施内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种植品种,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以及预冷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具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

   (二)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1.8

    1、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1.8万元此任务是指导性任务

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工作。重点在本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毀复垦区、新增(开垦)耕地区、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区(试点县)等耕地质量有明显变化的片区统筹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与数据库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实施内容: 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水生生物物种,在我县渔业资源衰退的重点公共水域实施增殖放流,目的是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三)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120万元

实施内容:(1)小麦病虫害防治资金,用于开展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等重大病虫害。包括购买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统防统治,采购对路高效农药、高效植保机械等提高防治效果和效益,开展防治技术培训。小麦赤霉病防治省级补助资金依据镇(园区)开展小麦赤霉病防控任务及投入情况给予后补助。

    用于全省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包括采购高空灯、性诱设备(系统)、自动虫情测报灯等相关设备、防治药剂、器械,进行防治服务补贴,开展防治技术培训等。

   3)蝗虫防控资金,用于购买蝗虫防治所需的生物农药、应急防治化学农药和防治药械,开展应急防治等,提升我县蝗虫防控能力。

()2021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92.1426万元

实施内容: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支出,有效杜绝病死猪随意丢弃,最大限度控制疫病源头,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保持动物疫情的总体稳定,确保年度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有关要求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1、成立组织,强化监管。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等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绩效评价,形成长效。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评价结果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执行。

3、科学公正,明确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专款专用,定向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细化方案。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上述问题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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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也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我区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现由农产品资源大区向加工强区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发改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73号)和《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际,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现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产品加工业以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已经成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关键环节,成为促进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进新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新疆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到“十一五”末,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7725家,比“十五”末增加1551家;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19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4亿元,实现利润25亿元,上缴税金15亿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161%、247%和123%。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125家,10亿元以上企业9家。到“十一五”末,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186个,中介组织带动型984个,农村经纪人带动型3031个,专业大户带动型2194个。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依托各地的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遍布全疆,涉及农业主导产业和主要领域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

2、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到“十一五”末,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8891家,实现总产值734.2亿元,增加值149.7亿元,利润总额22.33亿元,上缴税金15.6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率达21%,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78家,实现增加值134.2亿元,占农产品加工业总量的90%。农产品加工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3.26万人,支付劳动报酬31.98亿元,农产品原料采购支出565.8亿元。农产品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用更加显著。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到“十一五”末,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898万亩,带动畜禽饲养量达到1845万头(只),累计带动农户达到257万户,分别比“十五”末增加571万亩、509万头(只)和113万户。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带动农户115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46.93%。“十一五”末,全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674个,辐射带动农户30万户,入社农户增收20%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出明显的带动作用。

4、农产品加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企业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自建研发机构或与科研院校合作,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技术开发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区已设立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3个,拥有研发机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94家,从事农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达到2600余人,年均投入研发资金近4亿元,科技进步已经成为引领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

5、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到“十一五”末,全区建成国家级标准示范县6个,有16个县(市)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市),面积达到620万亩,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企业有88家,产品达到204个,获得有机食品标志认证的企业16家,有机食品64个。在全区农业产业化组织中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440个,基地种植面积1724万亩,占产业化组织带动基地种植面积的57%。308家龙头企业通过HACCP体系认证、ISO9000体系认证。到“十一五”末,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商标已达1万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等7个商标品牌已达500余件。

6、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以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为首要任务,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展会为重点,采取整体推介、展示展销、交易洽谈、产销对接等方式,举办和组织参加了近30个的农产品展销会、对接会、洽谈会,参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1.2万多家(次),涉及47类、2700多种农副产品,展会签约金额累计超过65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充分发挥17个边境口岸优势,积极开拓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市场,加大农产品出口量,2010年主要农产品实现出口交货值9.39亿美元,同比增长45.5%。通过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展示了新疆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广阔前景和潜力,也有效地提升了我区农产品“走出去”的决心和信心。

“十一五”期间,我区农产品加工业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与内地发达省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与我区现代农业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要求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链条短,加工增值率低,带动能力不强;二是加工企业发展、加工专用农产品生产和产业协调联动、整体推进不够;三是农产品加工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高精尖人才匮乏,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四是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产加销诸环节联结不够紧密;五是市场开拓能力和品牌培育亟待加强,产品缺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六是贷款难问题突出,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服务的金融环境亟待改善。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分析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1、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之后,确立了一系列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政策,全面对口支援新疆行动计划已经启动,支援新疆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强大动力;二是自治区提出要加快农村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并把农业产业化列入重点予以支持,这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2、丰富的资源优势。一是我区土地面积较大,有得天独厚的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特色农产品原料资源丰富,盛产大量的优质、无污染的农产品,为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二是我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六大支柱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基本结束,已经形成了持续不断提供优质农产品的能力,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大力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3、巨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我区地处欧亚大陆的腹地,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与周边八个国家接壤,有17个国家一类口岸和12个二类口岸,并且周边国家的农产品加工品孕育着巨大的潜在市场,自治区实施的全方位开放战略将有助于增强我区农产品加工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我区农产品加工业走出国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随着我区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的进一步增强,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大量名优特产品已经销往全国各地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信誉不断提升,为我区农产品加工业走向内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后发优势日益明显。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不利条件

1、面临国内外市场的严峻挑战。一是由于能源和原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加大、流通环节成本高、环境治理与保护成本增加,导致加工产品成本提高,影响了整个加工产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农产品加工品市场竞争力逐步下降;二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外许多农产品加工品大量进入我国,加之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标准与国际上通行的质量标准体系存在差异,限制了部分农产品加工品的出口。国内外市场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2、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一是随着我国消费者支付能力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这给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国家加大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而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整体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标准化建设滞后,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设不完善,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加大。

3、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增大。一是低层次产业、低端产品、低加工程度、低增值环节的加工企业占的比重较大,成为制约我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障碍;二是产业布局分散,集聚程度低,南北疆差距过大,发展不平衡,严重地制约了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4、科研经费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短缺。一是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高精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匮乏,作用难以发挥;三是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

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二五”时期新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精深加工能力为战略重点,规范建设标准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培育壮大龙头加工企业,加快外销平台建设,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构建比较完备的有龙头加工企业带动、科技支撑、品牌引领、农民参与,产加销相衔接、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政府和企业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开拓市场,培育市场,建设市场,走外延扩展与内涵提高相结合的路子;通过市场平台建设、品牌建设、营销主体培育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和发展领域,不断满足社会对优质、安全、方便、营养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需求。

——坚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企业和农民的科技素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吸收;保护和发展特色传统工艺,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产业链条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

——坚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与质量安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规模化生产,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确保加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坚持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分工,把扶优扶强与对口援助结合起来,优先发展基础较强、区位优越、增长潜力大的区域,加大对重点建设区域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带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聚合生产要素,引领关联企业联合和合作,实现企业集群发展,构建生产基地、初加工、精加工、深加工分工协作体系。

——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生产基地。重点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产品,推广节约型、替代型和无污染型的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注重环境保护和食品卫生,既要注意防止周边环境对产品的污染,又要防止加工企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把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利用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建立良性循环的产业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现有农业产业化基本格局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农业产业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建设为中心,发展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形成多元化复合型产业集群,完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形成一批优质专用农产品原料基地、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具体讲就是实施四大战略、构建四个平台、发展六大加工产业体系,做好八大重点工程建设。

(1)区域专业化与产业集群战略。依托各地区农产品优势资源,积极推进地区专业化,在主导农产品的生产区域,重点针对该区域内的农产品,发展相关农产品加工业,使潜在的资源优势成为现实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根据新疆主导农产品集中产区及农产品加工产能的布局,对农产品主产区和产能集中区,加大支持力度,在加工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上给予适当倾斜,促进农产品资源丰富区域和加工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的优先发展。结合县域经济的发展,适度集中农产品加工产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根据农产品资源布局,结合交通区位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等,建设一批市、县级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2)技术创新战略。针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存在的共性和突出的关键技术问题,以技术创新促产业发展,使加工技术、工艺、设备、标准、能力创新与产品、企业、产业发展融为一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加工工艺进行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建立若干自治区级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解决农产品加工转化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技术组装和技术配套等系统问题,开展技术示范、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促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研制出一批先进的加工技术、工艺和成套的技术设备、装备;研制开发出一批精、深加工的主导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3)品牌建设战略。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建设,使企业实现由商品生产经营向品牌生产经营转变,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积极做好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原产地域、名牌产品的申报和保护;建立农产品名牌评定、发布制度,依法保护名牌,营造有利于名牌发展的氛围;重点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利用名牌的扩张效应,带动一批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大幅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4)“走出去”战略。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向西开放“桥头堡”作用,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努力拓展两个市场。加强与国内、国外市场对接,在更高层次上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加快融入世界经济,在更大范围内,使企业更加直接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在合作中求进步,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大力引进内地发达省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投资我区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发利用境外农牧业资源。

(1)构建产业基地平台。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应紧紧围绕自治区粮油加工业、棉纺工业、林果产品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业等六大产业体系,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通过发挥产业基地在招商引资、产业孵化器、示范推广、辐射带动等方面的功能,将其建成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平台、现代化高科技农业产业加工示范推广与辐射带动的平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与发展的平台。以建设基地产业孵化器为重点,培育和扶持科技含量高的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为新创办的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和基础设施,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成功企业家队伍,推动科技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成长与发展,加快现代化、科技型和示范型的产业基地建设。

(2)构建科技支撑平台。紧紧抓住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依托疆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新疆农业六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重点研究开发和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工艺与设备。开展特色林果采后调控技术、新型高效节能气调贮藏保鲜技术、果蔬“冷链”物流保鲜技术和果蔬加工新产品的研发;开展大宗农作物产品加工工艺、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研发;研究农产品现代分离和萃取技术、非热力杀菌和浓缩技术、节能干燥技术;研究特色农产品功能成分的膜分离、分子蒸馏等高效分离工艺,开发真空冻干、微波干燥等食品干燥技术,研制特色农产品系列功能食品;开展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建立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逆向可溯机制。加强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引进和筛选农产品加工专用品种,研发配套的标准化质量控制栽培技术体系,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原料质量。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企业,为新疆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构建农产品及加工品外销平台。构建农产品及加工品外销平台是提升自治区农产品市场开拓能力的首要任务,要以区外、国外市场为战略方向,以名优特新、精深加工农产品为战略重点,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各方支持”的思路,突出抓好统一规划、搭建平台、产销对接、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机制五项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形成“顺畅有序、配送灵活、保险供应、四季销售”的外销模式,推动自治区林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长期稳定进入国内外大市场,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外销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打造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中心的三大农产品展销平台,以此辐射华北、东北、华东、华南以及港澳台、东南亚地区。二是打造国外经营平台,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地缘、区位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林果、蔬菜、花卉产品以及设施农业生产的其它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中亚和俄罗斯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是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社、营销大户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组织行业类会展,把展销会作为加快外销的重要形式。逐步把我区建设成为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西北地区农产品及加工品向西出口的集散地、和面向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国家的区域性农产品贸易中心。

(4)构建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构筑多层次、多渠道、覆盖面广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市场的有机联系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导向。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和完善资源分析、市场预测、产品价格、供求信息、农业生产力布局、资金投向、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分析预测和发布。建设初期要形成上下相连、预测预报及时和比较准确的信息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并逐步建立资源、市场、供求、投入综合评价和预测预报系统,组建全区农产品市场动态数据库和信息服务中心。

3、重点发展六大产业体系

(1)粮油加工业:以提高粮油加工业工业化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平衡粮油、饲料、转化加工三种类型企业的加工规模,延长产业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和盈利能力为目标,培育扶持一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

(2)棉纺工业:以提高企业的装备和高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增加企业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我区由产棉大区向纺织强区的转变。

(3)林果产品加工业:以环塔里木盆地12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和吐哈盆地、伊犁河谷、天山北坡林果基地为重点,以贮藏保鲜、精深加工、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核心,提高新疆林果业建设的经济效益。

(4)畜产品加工业:提高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装备和高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增加肉、蛋、奶、皮革、饲料等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我区由畜牧大区向畜牧强区的转变。

(5)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优化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的规模,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大力提升我区特色农产品创汇和市场竞争能力。

(6)水产品加工业:大力提升水产品综合加工、利用水平,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延长产业链,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

4、做好八大重点工程建设

八大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支撑、品牌建设、质量安全、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信息体系建设、企业家及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

1、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300亿元,年均增长26%;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值达到56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2、出口创汇取得新成效。依托新疆地缘优势,重点发展一批在周边国家有市场需求的外向型加工企业。

3、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提高。围绕新疆优势资源、优势产品,大力开发高附加值、高档次、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实现农产品加工由粗加工型向精深加工型转变。到201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以上,农产品加工二次转化率达到30%以上。

4、骨干支柱企业和企业集群有较大发展。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超亿元的企业150家,产值超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园区5个。

5、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的重点行业的技术装备达到20世纪末发达国家水平,一些关键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设备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在科研院所和企业中建立一批高质量的研发中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6、农产品品牌、名牌建设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15年,形成一批获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新疆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不断提高。

7、带动能力有较大提升。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就业人员35万人以上,年均增加2.5万人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年均增长15%;农牧民从农产品加工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5%。

8、可持续发展呈现新面貌。力争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增产不增污,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二氧化硫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标。

2020年远景展望。积极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实现我区从特色农产品生产大区向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强区的转变,从资源大区向经济强区的转变。把我区建设成我国最大的棉花精深加工区、最大的番茄加工出口基地;农产品加工业对农民的贡献有较大的提高,使农产品加工业真正成为我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四、“十二五”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一)粮油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粮油加工业要继续改进深加工率偏低、产业链短、效益普遍偏低、产能过剩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加工水平,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构建合理的粮食加工体系,平衡粮油食品加工业、饲料加工业、转化加工业三种类型加工规模,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精深加工水平以及企业盈利能力。

——小麦加工业重点对现有面粉加工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技术改造,压缩低水平生产能力,大力扶持小麦加工龙头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培育以小麦主产区骨干企业为主的制粉产业集群形成面粉加工带。在提高总出粉率的同时,积极开发营养强化面粉、方便食品及特殊人群使用的专用面粉。在乌昌地区、伊犁、塔城等地建设高起点、高水平的大型小麦加工及面制食品加工企业,在南疆和东疆地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加工规模的小麦加工企业,逐步形成规模化加工。

——油料加工业重点整合现有食用油加工企业,逐步实现油脂产业带,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稳步发展菜籽油、葵花油、棉籽油、大豆油、花生油、亚麻油等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红花油、米糠油、胚芽油等特色食用油,扩大精炼油和专用油的加工比重,提高油料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发利用油料蛋白、生物活性物质等产品。在伊犁、塔城、昌吉、博州和焉耆盆地等油料主产区建立优质油料加工基地;在南北疆棉花主产区建立以精炼棉籽油、棉酚蛋白等相关产品的产业基地。

——玉米加工业重点建立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玉米加工企业。在现有加工淀粉糖、淀粉深加工、方便食品等基础上,重点开发玉米蛋白粉、纤维渣、玉米皮、胚芽、柠檬酸、淀粉糖等高附加值产品,以及特用、鲜食玉米和笋玉米的罐头加工业,进一步提高玉米综合利用水平;玉米饲料加工要向专用化、特种化和颗粒化方向发展。在昌吉、伊犁、喀什、阿克苏等玉米主产区,加快发展玉米饲料及玉米深加工产业区。

(二)棉纺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重点依托我区纺织工业城和工业示范园区的优势,建立50-100万锭的大型棉纺企业,不断提高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织布、印染等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我区由全国规模最大、竞争力最强的优质商品棉基地向纺织基地转变。

围绕“两城七园一中心”建设,优先发展石河子(辐射玛纳斯县)和阿克苏(辐射阿拉尔市)纺织工业城;重点发展奎屯经济开发区、库尔勒经济开发区、喀什工业园区、博乐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呼图壁县工业园区、沙雅县工业园区、巴楚县工业园区;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国际商贸中心。做大做强纺织工业。

(三)林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特色林果加工业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南疆环塔里木盆地林果主产区和吐哈盆地、伊犁河谷、天山北坡特色林果加工业基地,大力发展特色果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花色品种,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实施特色林果品牌战略,逐步形成一批有品牌、有科技支撑、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和优势产品产业带。加强林果产品保鲜仓储设施建设,提高果品贮藏保鲜能力,积极培育林果业市场流通主体,加强市场销售平台和网络建设,促进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林果贮运保鲜和加工能力,增强林果产业整体竞争力。

在产品开发方面,重点发展杏、红枣、葡萄、核桃等制干、制脯、制粉加工业;大力发展杏、梨、枣、苹果、核桃、石榴、小浆果等浓缩果汁、果酱、饮料、核桃乳加工业;大力开发葡萄籽油、杏仁油、杏仁蛋白、核桃油等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以杏仁、红枣、核桃为原料的高档保健品、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在香梨、葡萄、苹果、石榴等鲜果主产区,建立包括分选、分级、清洗、预冷、冷藏、包装等的果品商品化处理及物流冷链系统,实现分级销售和贮藏保鲜的集约化、规模化运作。

南疆林果主产区。将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建成以核桃、石榴、红枣、杏、苹果等为主的加工产业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建成以香梨、红枣、葡萄、杏为主的加工产业带;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建成以木纳格葡萄、杏为主的加工产业带。

伊犁河谷、天山北坡特色林果区。将伊犁河谷和天山北坡重点建设以苹果、枸杞、小浆果等为主的林果加工基地;沿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等地建设以葡萄为主的酿酒业生产加工基地。

吐哈盆地特色林果区。重点发展制干葡萄和红枣加工业,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葡萄生产基地;

(四)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肉制品加工业。以牛羊肉屠宰、分割、冷藏包装加工为重点,扶持建立一批集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肉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引进先进加工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和深加工能力,增加花色品种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开拓肉制品消费市场,鼓励肉食品加工企业进入食品配送领域,通过超市、连锁方式销售加工肉制品。

在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流域和南北疆铁路沿线地区,建成优质牛羊肉生产和加工基地;生猪产业带主要布局在天山北坡、伊犁河谷、哈密地区、巴州、阿克苏等地。优先在天山北坡经济带建立大型肉食品加工企业。

家禽加工业以提高加工分割包装水平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禽肉,加快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伊犁州直、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哈密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等地加工业的发展。

——乳品加工业。重点支持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化产品结构,优先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乳制品,加快开发以精深加工的固态奶为主的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着力打造知名品牌产品;积极探索产业经营新模式,鼓励企业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奶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把新疆建设成我国重要的奶业生产基地。

重点以乌——昌地区为核心的天山北坡地区、伊犁河谷及塔额盆地、额尔齐斯河谷培育一批乳制品加工企业。

——饲料加工业。进一步推进饲料工业技术进步,鼓励饲料企业生产、使用无公害或绿色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大力开发玉米饲料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加快研究饲料资源开发技术,积极开发生产苜蓿草粉、草颗粒、草块、草饼、草捆、叶块、叶粒、浓缩叶蛋白、等系列新产品;推广无公害、绿色饲料标准,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和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促进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者对饲料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自检、自控、自律,确保食品安全。重点在北疆地区建设成规模的饲料加工产业区。

——毛绒加工业。在伊犁州直、塔城、博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巴州,依托美利奴细毛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集团,重点发展细毛羊,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细羊毛生产加工基地;在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哈密地区、克州、阿勒泰地区、巴州、喀什地区和乌鲁木齐市,依托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稳定发展山羊绒加工业;在昆仑山北坡和田、喀什和巴州部分县,依托和田地毯厂等企业集团,重点发展半粗羊毛加工业。

——皮革加工业。以我区和中亚各国的原料皮资源为依托,重点发展口岸皮革加工业为主的皮革加工产业,大力发展皮革制品业、制衣业和制鞋业等皮革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在伊犁、塔城、喀什等畜牧业发达地区建立皮革加工产业基地,在乌鲁木齐、昌吉建设大型皮革交易市场。

(五)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番茄加工业。在继续保持番茄酱产品质量的同时,大力发展番茄汁、番茄沙司、番茄果丹皮、番茄粉等市场前景广的产品,重点开发番茄红素、番茄膳食纤维、番茄籽油、番茄清汁等具有保健功能的系列产品;积极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番茄制品的科技附加值,形成集番茄种植、系列加工为一体的番茄产业体系。在北疆准噶尔盆地南缘、东部和焉耆盆地三大种植优势区继续发展番茄制品加工业,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的番茄制品生产加工基地。

——糖料加工业。加大对现有糖料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力度,重点发展精炼糖加工业;深入开发生物、发酵、营养食品、医药、化工等产业系列产品,延伸糖业产业链,开展甜菜废丝循环利用研究和开发,提高食糖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在伊犁、昌吉、塔城、阿勒泰、博州、巴州、阿克苏等甜菜主产区建设加工基地。

——蔬菜加工业。重点在伊犁河谷、天山北坡、焉耆盆地等地,发展洋葱、大蒜、南瓜、胡萝卜、辣椒等产品的浓缩蔬菜汁、脱水蔬菜、速冻蔬菜和蔬菜保鲜、储藏;积极开发辣椒红色素、大蒜素、洋葱素等高科技产品,提高蔬菜的附加值。

——红花加工业。重点在塔城地区和昌吉州的吉木萨尔县发展纯红花精炼油加工业,积极开发医药、营养保健等红花系列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红花产业作为我国最大产区和重要加工区地位,将红花产业做大做强。

——香辛植物加工业。重点发展巴州、和田、伊犁等地玫瑰精油、薰衣草精油、沙枣花精油等芳香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发香辛植物系列产品和深加工,使香辛植物产业真正成为自治区重要的特色优势产业。

——中药材加工业。以维吾尔中药材基地建设和维吾尔药研究开发为重点,逐步扩大维吾尔药生产加工规模,加大维吾尔特色中草药系列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加工水平。在巴州、伊犁州、阿勒泰市、博州等地发展大芸、甘草、麻黄等优势中草药加工业,加快推进特色中药材产业化进程。

——瓜类加工业。在吐鲁番、哈密、巴州、喀什、阿克苏等地,重点开展哈密瓜制冷保鲜、气调保鲜和冷链运输保鲜等技术,积极开展哈密瓜汁、复合饮料等产品深加工业。在塔城、昌吉、阿勒泰等地,大力发展籽用打瓜加工业,重点开展分级、筛选、去杂、烘干、炒制等技术,开发系列风味打瓜籽休闲产品,同时对打瓜的皮、瓤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六)水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及布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无公害、绿色产品标准加大人工水面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发展有机产品。加快水产品加工业建设步伐,重点发展水产品贮藏保鲜、干燥、熏制酱制等加工技术,大力开发旅游休闲、即食方便系列风味产品。依托昌吉、伊犁、喀什、阿克苏等地的人工养殖基地和额尔齐斯河流域、伊犁河流域、乌伦古湖、博斯腾湖、赛里木湖等天然渔业基地,培育水产品加工业产业区,在乌昌地区、巴州、喀什、阿勒泰和伊犁州重点建设水产品交易市场。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

1、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动产业集聚。要在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示范基地的产业定位,集中力量有重点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强、辐射带动能力大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抓好示范基地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提高示范基地对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集聚。按照促进优势产业带形成与发展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引导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提高加工企业的规模效应和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示范基地建设要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基地建设相协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要与农产品生产者及其组织密切合作,在资本、技术、人才集聚的同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2、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机制。示范基地要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实体经营、多元化投入的发展机制。政府要优化示范基地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实行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3、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示范基地建设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和用好各种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中要简化手续并根据投资者要求和可能性制定相应措施,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集聚。

专栏1: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1、按照有利于城镇地位的提升,有利于环境治理,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认真抓好基地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

2、结合新疆农产品产业带划分,根据各地加工业发展的基础和特点,选择资源和市场配套性强、可以形成产业集聚和经济优势的农产品加工区域,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到2015年,重点培育8个在新疆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3、设立龙头企业及其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基金。为了扶持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从自治区级财政支农资金、工业企业技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设立龙头企业及其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基金,集中用于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也要向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同时,基金也可以用于改善示范基地基础设施条件。到2015年,全区形成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以上,有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团10家以上,上市公司5家以上。

(二)提高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水平

1、优化基地区域布局。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规划布局,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实施粮食、棉花、特色林果、畜牧、区域特色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品牌效应、能实行规模化生产的产业基地,推动全区农业向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现代农业转变。

2、促进基地标准化建设。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鼓励龙头企业在尊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租赁、土地经营权入股和组建土地合作社等形式,发展集中连片的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快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按照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责任追溯,确保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供给。通过建立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整合农业检测检验资源,完善质量认证制度及原产地标记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3、强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自治区对水利、农机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工程等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整合各类农业建设项目,改变小、散、乱状况,集中力量完善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

专栏2: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1、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开展种植资源保护、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公益性研究;加大良种培育和繁育的投入,着力抓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完善种子加工设备和仓储库房配套建设,建立健全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实施良种统繁统供,着力提高良种应用覆盖率;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2、畜牧养殖基地建设。在规划的畜牧重点产业化带或区内,支持建设50个存栏1万头以上高产奶牛的县、市;50个年出栏优质肉牛3万头以上或出栏30万只以上肉羊的县、市;20个存栏10万只以上优质细毛羊的县、市;5至10个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县、市;5至10个出栏商品肉鸡1000万羽以上的县、市;10至20个蛋鸡饲养量50万羽以上的县、市。

3、饲草料基地建设。充分调动各种投资的作用,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经、草”三元结构转变,大力发展优质饲草料种植;加快高标准饲草料基地建设,利用以工代账、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小农水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用于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落实在牧区保护性建设1000万亩优质草场;在农区恢复性建设1000万亩饲草料基地;在牧区依托水利工程开发性建设1000万亩人工草地。

4、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按照“上规模、抓管理、增效益”的要求,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形成设施蔬菜、食用菌、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大生产、大流通的格局,到2015年,设施农业规模达到150万亩,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三)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储运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开发,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多次增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创新农产品加工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与研究单位对接、生产者与市场对接,形成基础研究为应用研究提供服务、应用研究为产品生产服务、产品生产为市场消费服务的有机统一体。借鉴和探索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做到利益共享。建立一种科技服务平台,及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以项目为依托,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使各种科技支撑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力量,推动产、学、研三位一体建设工程。

专栏3: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与支撑工程

1、建设自治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十二五”期间,要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以及相关企业建立一个自治区级的农产品加工研究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攻关研究与示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重点建设1-2个自治区级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2、设立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专项。研究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技术组装和技术配套等系统问题,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给以专项支持,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取得突破;开展技术示范、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促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3、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和技术培训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培训计划。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的工作环境,切实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4、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引导龙头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储运。

(四)加快实施品牌名牌建设

1、制定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2、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及品牌建设。优势产区要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品牌。鼓励农业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创名牌活动,培植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整合现有品牌,实现“同一区域、同一产品、同一品牌”。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新疆优势品牌、特色品牌和知名品牌,建立完善的品牌、名牌产品评价体系。

3、建立品牌培育机制。积极引导支持企业进行品牌培育、创建和整合,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重点培育扶持。

4、做大做强产地产业集群品牌。依托产业集群,按照“产地+品牌+产品”的区域产业集群品牌模式,有效发挥政府、农户和企业的协同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产地认证,形成知名度高的区域产业集群品牌。

5、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博览会、展销会、网络平台及各种媒体,扩大新疆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对新疆农产品的特色和品质宣传;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1、集中宣传,打造区位品牌。以区、地州、县为单位整合一批规模产业产品品牌,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和加工品品牌,扶持培育一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大力推进农产品和加工品商标注册及品牌建设。

2、抓紧对优势农产品注册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记认证,积极组织优势农产品申请原产地产品保护,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等为建设重点,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倾斜,着力打造一批中国及新疆著名农产品品牌。

3、推进地理标志建设。抓好地理标志产品及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服务,为普及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推介地理标志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技术咨询提供服务,建立有农民协会、产销组织、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为主体的区域地理标志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

4、建立产地和目标市场的名牌农产品专柜和专业市场。

(五)加强产品质量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1、强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检测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等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入市农产品抽查,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从农田生产、养殖到农畜产品加工、保鲜、市场流通、市场销售、消费等所有环节和链条,需要按照不同环节、不同的技术规范进行质量控制。以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为抓手,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切入点,突出源头监控,强化过程监管,推行市场监测,建立健全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体系。

2、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及使用标准、产地环境标准、农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标准、农产品标签、包装、检测等系列标准。

3、建立一体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模式。加强加工前环节、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把加工产品出厂关。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保鲜、销售各环节和消费者提供质量、标准、品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信息。

4、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鼓励和推进企业积极推行CMP(良好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方式,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积极贯彻ISO14000和ISO2200认证体系,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发绿色、环保标志产品,申请贸易对象国的安全、环保类标志的认证。同时,以援疆计划为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健全完善区域合作机制。

5、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运行机制和发展机制,加强认证机构监督与管理,增加农业行业认证机构的数量,增加认证的产品数量,提高认证水平。

6、理顺农产品质量管理体制。加快与国际农产品标准体系接轨,打破国外市场技术性壁垒,在优势产区巩固和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种植业非疫病生产区,扶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和销售。

1、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查监测网络,加强检查、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加快自治区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县级检测站建设。

2、增加检查监测设施,实行实时监测。尽快规范各县市检测站、点工作,督导农产品市场准出和准入工作,特别对牛羊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率先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档案记录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

3、加强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加大流通环节检测点的监测力度,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加工企业开展例行抽检工作,增加农产品质量检测投入,增加检测项目,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装备水平。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测体系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检测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力度,提高检查监测人员的执法意识、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1、抓好市场平台建设。通过在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农产品营销平台,在中亚及俄罗斯建立农副产品营销平台,长期展示推介宣传新疆名优特新农产品,提高新疆农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市场知名度。把展销会作为加快农产品外销的重要形式,积极组织农业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社、营销大户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加强产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营销渠道。发展连锁经营,搞好产销对接。积极引导连锁经营向多业态渗透,从直营连锁向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发展。着力推动连锁经营企业以同一商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特许经营权,积极发展特色连锁专业店和专卖店,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模式,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农超对接”、合同订单、产销衔接等方式,发展生产型合作社与生产型企业间的联合、加工企业间的合作、批发市场与物流企业间的协作,形成三者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大联盟,构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物流配送平台和市场交易平台,拉近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实现产销间高效、快捷、有序衔接。

2、强化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集收购、加工、储藏、保鲜、运输、销售、配送、监管、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加强仓储、保鲜、运输、配送、协调五个关键环节的能力建设,整合区内流通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流通方式,积极建设高效顺畅的跨省区的大通道。着眼于国内和国际市场、农村和城市市场,扶持大型流通企业、仓储配送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和各类营销主体,采取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手段,扩大与国内外市场的产销联系,不断提高新疆农产品整体流通水平。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市场信息管理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搞好市场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保鲜仓储等基础建设,尽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规范、竞争有序、覆盖主产区的农产品批发流通网络。

3、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围绕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藏、保鲜、运输、销售和配送等环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强化仓储设施能力、以保鲜运输设施为重点的冷链体系、市场流通平台建设。依托农产品优势产业带,整合规范、改造升级区内现有的农村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的主产区、县、乡镇集散地和大中城市建立起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促使农产品由地产地销转向区域性集中购销。依托口岸城市,建设若干个面向中亚、俄罗斯的大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批发市场,逐步把新疆建设成为国内农产品向西出口的中转集散地和区域性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以产地批发市场为主体,以冷链物流建设为关键点,以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为着眼点,加强基础硬件配套设施,强化市场服务功能;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包装、装卸、运输、仓储保鲜、加工、直达供货等现代物流服务;优化配置铁路、公路、民航三大运输网络资源,建立三者联运模式;积极寻求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提供包括运输、仓储管理、配送等服务,简化物流流程,降低外销平台运营成本。

4、大力培育和壮大市场营销主体。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专业协会、营销大户为重点,立足资源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加强扶持引导,培养一支眼界开阔、适应变化、勇于开拓、善于研究、会抓机遇的产品营销队伍,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加强产销衔接,与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直接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逐步在国内外形成优势互补、长期稳定的营销网络。

专栏6: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工程

1、国内农产品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北京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建立新疆农产品集中展示中心,以此为中心辐射华北地区;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长期租赁展区,作为新疆农产品上海展示中心的核心区,以此为中心辐射华东地区;依托华南地区农产品流通的枢纽中心,在广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新疆农产品集中展示中心,以此为中心辐射整个华南及港澳台地区。借助19个援疆省(市)影响力,在其首府城市布点建立外销平台,引导企业、经销商逐步在区外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和营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

2、新疆农产品哈萨克斯坦中亚展示中心项目。依托哈萨克斯坦塔拉兹友谊批发市场建立新疆农产品哈萨克斯坦中亚展示中心。

3、大型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南疆喀什中亚南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项目:依托“十二五”国家将喀什建设成经济特区的重大机遇,在喀什市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使其成为中亚南亚地区主要农产品集散中心。霍尔果斯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依托霍尔果斯一类口岸优势,面向中亚地区,推进霍尔果斯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把它建成西北地区农产品东进西出的重要集散地。北疆外销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依托乌鲁木齐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新建外销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交易市场集蔬菜、瓜果、副食批发和商务办公为一体,打造成西北地区最大外销农产品采购中心。

4、仓储市场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采用政府投入、招商引资,合资、合作方式,分别在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南北疆地区各建设一个大中型仓储市场及若干配送服务中心。

(七)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

1、完善和改扩建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构筑县、市、省和国家多层次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为宏观决策、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要依托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建立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预警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2、大力推进现代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农副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收集、整理、筛选、分析、传输、发布,根据市场信息确定市场导向,及时调整市场开拓方向和重点。

3、构建农产品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的物流信息数据库。对农产品物流各环节进行编码标识和信息采集,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注重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政府驻外办事处,要做好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工作,加快建立农副产品信息服务站点和网络,配备人员和先进设备、技术手段,开展全方位的信息收集、加工、发布服务,搭建信息桥梁,畅通信息渠道。

4、建立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在技术方面,利用网络平台,把农民、企业、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联系起来,应用计算机网络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交换,做到实时跟踪、有效控制和资源共享以及信息共用。将目前不同部门、不同机构的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服务进行适当集中,在县市级信息平台上综合运用数据库查询、电视专题发布、远程教育网络和语音答录等功能,使之具有完善的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功能,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会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专栏7:信息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以自治区级为中心、15个地州市为分支、延伸到88个县(市)及其乡镇和龙头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传输系统。

2、农产品市场行情的动态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发布国内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行情;主要农产品零售市场行情;国际主要市场主要农产品市场行情等。

3、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培育知名的大型农业网站,通过网络平台,强化农产品及加工品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创造条件建立农产品及加工品的网上交易平台。

(八)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和营销队伍

1、逐步建立职业企业家制度。克服政企不分,改变企业家的配置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脱离官本位,构建职业本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家形成机制,实现企业家选择、评价和流动的市场化。

2、建立企业家系统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教育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对在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形成企业、高校和政府三位一体的在职管理人员培训网和培训机制。

3、建立自治区企业家市场。鼓励企业家创业,设立与国内、国外联网的企业家信息档案,提供咨询、资质评价、培训等服务。

4、加快推进外销农产品市场营销队伍建设。采取引进和培养人才相结合,面向国内外积极引进农产品营销方面高级人才;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围绕我区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棉花、粮食、林果、畜牧、特色林果等方面,针对全区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和农产品贸易及流通企业,开展农产品市场营销和经纪人培训工作。

5、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企业管理、营销策略、职业道德、基本素质、专业知识、法律常识、职业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培训与考核,并对其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经过鉴定合格人员,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农业部的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及

6、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和营销人才成长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创新观念、政策激励”的设计思路,通过提高企业家队伍和营销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形成从思想上凝聚人才力量、从技能上提高人才素质、从待遇上激励人才,为我区农产品加工和外销平台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专栏8:企业家及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企业家培训工作:每年培训龙头企业家200人,每年培训合作社负责人、管理人员、业务骨干1000人次。

2、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作:每年培训4万人,使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工种达到60%的从业人员持初级证书上岗;20%的从业人员持中、高级资格证书上岗。

3、“百千万营销人才工程”:引进100位专门从事农产品外销管理的高级人才;培养千名农产品外销经营专门人才;形成一支有万人规模、专业化、稳定的新疆特色农产品营销队伍,

4、农民技能培训工作:每年培训50万人次,农村科技带头人培训10万人次,农业技术人员1万人次。并通过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对生产基地的农民经济技术培训。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服务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对促进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要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研究和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重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实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水平,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环境等多方面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要积极主动地位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特别要在落实扶持政策方面加大检查和督办力度。同时,要做好与对口援疆省区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他们对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快速发展

在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有关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设立新疆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重点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的扶持;鼓励农民个人或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主要农产品产地新办以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增强粮食转化能力,争取通过财政贴息鼓励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基本建设、流动基金等生产性投入;积极争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土地、用水、用电等方面实行优惠扶持政策。

(三)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对新疆信贷支持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重点项目、就业、战略性新型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的问题,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行优惠的信贷政策,对信用较好、有订单但资金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争取将新疆瓜果、特色农产品收购资金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产品收购资金范围,享受农发行贷款支持范围的优惠政策;争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担保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加工水平

以科技为先导,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与人才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改造传统落后的加工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和培育一批规模大、高起点、经济效益好的骨干龙头企业,开展自主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援疆省(市)的科研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同时,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开发。政府应组织技术研究人员集中力量攻克一批有共性、关键性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难题。

(五)发展现代流通业,打造外销平台

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商贸中转集散中心建设,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运输通道,加强运输服务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运输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现代物流装备水平,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多式联运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物畅其流,加快商品流转速度,降低流通成本。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着眼于国内发达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市场和国际市场,以我区名优特新、精深加工农副产品销售为切入点,构建展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三大交易平台,培育市场营销主体、完善流通体系、强化品质品牌,大幅提高新疆特色农副产品在国内高端农产品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在国外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六)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竞争能力

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对现有知名品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新疆特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科技含量,将名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市场监控体系,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对荣获国家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通过产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食品安全认证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通过实施品牌战略,使新疆更多的名牌农产品走出新疆,走向世界,扩大我区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七)加快人才培养,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引进和重点培养相结合,面向国内外引进和面向区内外培养一批懂管理、会经营、市场意识强的企业管理人才,有序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发达省区和国外调查、考察,学习,借鉴他们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设立农业企业家培育专项资金,建立农业企业家培育基地。采取政府与企业相结合、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基础教育与订单培养相结合的培养的方式,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为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八)强化节能减排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疆自然条件较差,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尤其要注重环境保护工作。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变被动末端治理为主动源头控制。农产品加工业要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生产项目,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和技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农产品加工业污染排放,加强原料基地的环境监测,加强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老企业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对于新建设项目必须达到节能减排标准要求,否则一律不得开工上马。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发展和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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