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号到17号算多少天?

  上海产假要多少天?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男方享受的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

  上海育儿假有多少天?

  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021年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①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②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③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详见↓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本次修订《条例》的总体考虑是:遵循法制统一原则, 既与上位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相衔接,又充分结合上海实际。

  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

  优生优育直接关系到广大家庭的幸福和人口整体素质提升, 当前在生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孕不育人群比重高;二是高龄、高风险孕产妇比例增加;三是出生缺陷仍有一定比例;四是意外妊娠现象仍较多。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此次修订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疗等内容,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与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检查同等范畴。同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公共场所、用人单位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等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职责。

  目前,托育服务供给总量整体仍显不足,家长普遍反映家门口公办托育服务相对稀缺。因此,迫切需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办园托额比重,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为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条例明确规定: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措施,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

  目前,本市约有380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涉及约760万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做好政策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扶助关怀。条例明确: 一是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明确在政策调整后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在原有补助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此类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1.三孩生育政策从什么时候起正式实施?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市三孩生育政策从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起正式实施。

  2.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3.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4.一对夫妻已经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还可以再生育子女?

  答:根据《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5.一对夫妻生育三个以内子女,是否需要办理再生育手续?

  6.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是否需要办理再生育手续?

  答:需要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再生育手续。

  1.生育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在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2021年11月25日)前这段时间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何享受生育假?

  答:在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按照原《条例》享受完毕三十天生育假的,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三十天;如果女方已经领取了原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可以再补领取三十天生育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3.育儿假是多少天?如何享受?

  答:按照《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4.《条例》规定,“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这里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周年?

  答: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5.在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之日(2021年11月25日),子女年龄不满三周岁的,其父母是否也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答:可以享受育儿假,以孩子的实际年龄来计算。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实际年龄已经满1周岁、未满2周岁的,则其父母双方还可以享受2个周年期间的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来源 上海发布(上海卫健委、上观新闻)

原标题:上海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长,女职工可有158天假期!父母还有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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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文昌帝君诞辰是几月几日

当前查询:2022年文昌帝君诞辰是什么时候

农历日期:贰零贰贰年农历二月初三号

干支日期:壬寅年 癸卯月 丁巳日

通胜黄历:公元2022年3月5日,壬寅年农历二月三日

祈福.祭祀.结亲.开市.交易

服药.求医.栽种.动土.迁移

彭祖百忌:丁不剃头 巳不远行

诸神位置:【喜神】正南 【福神】东南 【财神】正西【阳贵】西北 【阴贵】正西

胎神位置:仓库忌修弄,床栖,占在门胎神在外正东停留5天

当日冲煞: 蛇日冲(辛亥)猪

星宿吉凶:南方柳土獐-凶

2022年3月5日文昌帝君诞辰是什么日子

2022年3月5日文昌帝君诞辰是农历几月几号?

公元2022年3月5日 文昌帝君诞辰 文昌诞 学雷锋活动日 惊蛰 是 农历二月三号(壬寅年 癸卯月 丁巳日)

2022壬寅年阴历二月初三号是阳历哪一天?

2022壬寅年阴历2月3号是阳历2022年3月5日(文昌帝君诞辰)。

2022年3月有多少天?

公历2022年3月有31天。

2022年3月5日出生的人是什么星座?

公历2022年3月5日 是 双鱼座。

2022年3月5日星期几?是周几?

公历2022年3月5日 是 星期六。

2022壬寅年是什么属相年?农历2022年2月3号什么生肖?

2022壬寅年是壬寅虎年,2022年农历2月3号生肖属虎。

2022年3月5日什么五行?壬寅年农历2月3号是什么纳音五行?

公元2022年3月5日五行属性:甲子五行【金】,年份纳音五行【金箔金】,月份纳音五行【金箔金】,当日纳音五行【沙中土】

2022年3月5日什么月相?是什么季节?

公元2022年3月5日的月相是娥眉新月,季节是仲春。

2022年3月5日的财神方位?

公元2022年3月5日【喜神方位】正南 【福神方位】东南 【财神方位】正西【阳贵方位】西北 【阴贵方位】正西 。

2022年3月5日佛历是什么日子?

2022年3月5日,农历二月初三号是佛历 文昌帝君诞辰犯者削禄夺纪,斗降犯者夺纪

2022年学雷锋纪念日是农历几号?

2022年学雷锋纪念日是公历2022年3月5日,农历二月三号。

2022年 惊蛰节气 是哪天?2022年 惊蛰 是农历几号?

2022年惊蛰节气是公历2022年03月05日 22:37,农历二月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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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节假日是对节日和假日的统称,法定节假日是员工享受的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其组成既有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有现代法律规定的其他节假日,而很多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会因为节假日引起一些劳动纠纷,比如节假日加班工资、节假日不放假等等,那么我国法定节假日有哪些,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2022年节假日安排,法定节假日包括周末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节假日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多少天

(1)全体公民的假日:7天,元旦1天,五一节5天,、、各3天,休7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休。

以上法定节假日共11天。

(1)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或职工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天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各地地方性法规对婚假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比如省就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根据《》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对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丧假,目前国家尚未有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了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同时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及、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981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享受探亲待遇的劳动者条件和探亲假期的具体期限、探亲假期内待遇。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2条: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公休假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①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④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如学校寒暑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探亲假天数。上述假期包括公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3)探亲假期间待遇:员工在探亲假期内,单位应按照本人工资标准发给工资,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日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法定节假日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

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2022年法定节假日安排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和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中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3类: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7天,元旦1天,五一节5天,、、各3天,与中秋节休7天。

二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此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综上所述,周六日并没有划入我国法定节假日的范畴,所以,周末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二、周末算哪一类节假日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规定,周末属于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

公休日一般指周六、周日。

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怎么补偿

加班超过8小时的规定 根据《》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工资额3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时间超过或者少于8小时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1.假日加班,8小时以内按日工资的三倍计算,超过8小时的部分,按小时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3 

2.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定节假日扣工资如何维权

这是不合法的,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维权。

《》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是不能扣工资的。而且,如果安排在法定节日上班,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安排在周六、日休息日上班,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二倍的工资。安排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支付1.5倍的工资。如果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亦可申请调解、。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知识:法定节假日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

《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市月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需要支付工资吗

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 需要支付工资吗

休假的,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知识:法定假日工资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1、学校不放假去哪投诉

1)向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并下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学校更改放假时间;

2)联系当地部门,请教育部门正式的对学校的行为予以纠正;

3)直接和学校的领导商谈要求更改,如果学校态度蛮横,可以选择极端,把谈话内容录音后举报到检察机关,以学校不听学生意见以及擅自更改公休时间为由要求检查和予以。

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委员会投诉。如果公司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话,还可以向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法定节假日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5月1日放假1天)、(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放假1天)、(放假一天)和(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假期遇上法定节假日是否要顺延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①比如《市人口与条例》: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

②《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3)尽管产假和生育假是连在一起休的,相关待遇也是一样的,但是产假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属于劳动基准范畴;而生育假属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享受条件是合法生育,非法生育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生育假的。

(4)执行中两者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①举个例子,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一般采取“给假(产假)不给待遇”的办法。

②而在产假之外的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更加严厉的“既不给假也不给待遇”的做法。

③法律上并无规定产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因为设立产假是为了女职工恢复健康,不能说遇到法定节假日,职工身体就停止恢复。

(5)上海市卫生委等部门也明确表示:“生育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样的道理,产前假、等遇到法定节假日也不顺延。

①尽管生育假30天遇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但是生育假期间发放的生育生活津贴,还是按照30天发放的,并没有包括顺延的期限。

②那么顺延的3天职工工资由谁支付呢?还是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因为法定节假日本来就是带薪的。

2、遇到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通知》规定:

①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②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③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例如上海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也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3)由于国家关于丧假的规定并没有明确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所以在执行中,当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可以不顺延。但是需注意各地不同的执行口径。

3、遇到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2)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职工探亲假期:

①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③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病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病假的日期由医生根据病情确定,病越重则休假时间越长。

(2)用人单位在审核职工病假时,如发现病假日期与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重合时,病假日期不顺延,即不在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天数之外另行增加病假天数。

(3)因为病假是用于身体康复的,不能说遇到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身体停止恢复。

(1)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②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③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④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法定节假日遇到双休日顺延吗

答:全民公休顺延,部分公民不顺延

(1)说到法定节假日放假,人们往往会想到、等,其实放假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可分为三类: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2)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节。

(3)全民公休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

(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等。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5)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如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可放假一天,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和工资、奖金等。

(6)如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则不补假。确因工作需要,离不开工作岗位的,可酌情予以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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