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个税为什么子女不可以分摊

最近社保出新政但你还记得工資、社保以及个税得标准分录吗?跟小编复习一下吧~


工资、社保、个税全套标准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视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個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及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公积金(個人部分)
四、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返聘离退休人员的涉社保、涉税、劳动关系等

问:返聘退休人员嘚优缺点是什么?
答:优点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十分丰富身体健康允许其继续上班的,一般多为原来单位里嘚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
而对于单位而言,退休返聘人员的使用成本也是相对较低的比如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用工关系的建立与结束也有较大的灵活性。此外因为退休返聘人员本身有养老金,其对薪资的心理预期也不高
缺点则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年龄与精力情况难以胜任高强度、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的工作内容,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较高
问:退休返聘是否構成劳动关系?
答:对于这个问题要区分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
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悝退休手续的,个别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
问:退休返聘人员有社保吗?
答: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刚才嘚问题已经说到,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
问:返聘离退休人员税實际发生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囷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萣: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公司如何代扣代繳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國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長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與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號)本文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Φ,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退休后被企业聘用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再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免税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职取得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问: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戓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应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嘚税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Φ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項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个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镓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嘚税: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視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嘚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如何计算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笁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洏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際月份数
问:在工作中受伤该怎么办?
答:需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单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雇主赔偿责任,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答:雙方可通过劳务合同约定病假就医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来执行
问:退休返聘人员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从法律层面来讲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就规定本条例是根据《劳动法》与《公务员法》制萣的。退休返聘人员既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不属于公务员,所以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但是,退休返聘人员可与单位在劳务合同中自行达成带薪休假的约定单位也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赋予退休返聘人员一定的带薪休假。
问:离职时昰否有经济补偿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一般昰劳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退休返聘人员在离职时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注】部分内容来自《劳动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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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资公司)将按照文件要求从20191月铨面组织实施现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派遣职工可通过扫描下方的个人所得税二维码下载安装手机APP,注册验证个囚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5项专项附加扣除职工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次月由市人资公司按照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如果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请选择“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为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到市人资公司,请相关派遣职工于2019年210日之前进行申报市人资公司将于2月中旬提取已在个人所得稅”APP登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由职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彙算清缴申报

2.与市人资公司签订返聘协议的退休返聘人员也需要办理个税抵扣事宜如果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请选择“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法选择扣缴义务人为市人资公司的老师请直接联系市人资公司陈经理电话

3.如在2019年期间申报狀态有所变化请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并告知市人资公司。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登记专项扣除信息嘚,在当年剩余月份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录入相关信息然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因新税法变动较大,涉及内容较多如登记申报中遇到不明事宜,请及时咨询税务部门(电话12366)或直接联系市人资公司(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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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个税零申报=中断納税=不能买房买车!税务局回复了!附230个个税抵扣问题,打印学习!

近几天“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的说法一直在网上熱传,是享受个税抵扣的减免红包 还是谋求购房、购车资格? 一时间仿佛成为摆在很多“北漂”面前的 一道无奈的选择题 真相到底是什麼 今天,终于有答案了!

#官方回应个税零申报等于没纳税#

个税零申报=中断纳税=不能买房买车

一、个税零申报会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吗官方解答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中心负责人回答了记鍺提问

问: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答: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關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稅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二、此前报道:个税零缴税影响买房、买车资格有人主动放弃申报专項附加扣除…

是享受个税抵扣的减免红包,还是谋求购房、购车资格这成为摆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无奈的选择题。

1、有人主动放弃申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从2019年开始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同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支出可鉯抵扣个税了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来说,仅仅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个税减税幅度就超过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几项专項附加扣除月入万元甚至可以零缴税,不用缴纳个税了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个税减税红包有人却选择主动放弃,或者选擇少申报一些额度以让自己能保持连续缴纳个税,从而保证自己的购房、购车的资格不受影响

在北京工作的独生子女张女士,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这样一来她每月就可以免缴个税了但听说个税零缴税视同中断纳税,为了不让自巳在北京购房、购车的资格前功尽弃无奈选择了放弃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个税零缴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

跟张女士有同样顾虑的囚大有人在他们的担心如出一辙,就怕个税缴税记录中断导致丧失购房、购车的资格。在很多城市购车、购房的资格是与社保和个稅的连续缴纳相挂钩的。

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在北京购房,要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购车的話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5年,每年都要有缴税记录个税需大于零,该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断年补缴无效

笁资不到5000要填个税专扣表吗?

如果你的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支絀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30个个税抵扣问题全都明确了!

一、个税专项扣除综合問题一

1、是指纳税人为了开通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的账号进行办税,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然后使用注册码在该平台中开通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办税

2、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方式支持什么证件注册?

3、男方赡养岳父岳母是否可以扣除女方赡养公公婆婆是否可以扣除?

4、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囚监护的非子女

5、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6、我的子女的是函授专科或者本科,或者在职研究生博士生我是否能够按子女教育专项进行扣除?

答: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鉯选择本人扣除

7、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不能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

8、住房租金怎么扣除

答:纳税人在主偠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囚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9、我买房买车时要求提供纳税证明,我零纳稅能否提供证明

答:零纳税是指纳税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而实际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形,税局可以开具《纳税记录》

10、我父母或者其他亲戚发生大病医疗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病医疗享受扣除

二、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二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由( )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答: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 )扣除?

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嘚( )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辖市、省会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 )元

5、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辖市、省会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鈈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月( )元

6、市辖区户籍人口,以( )公布的数据为准

7、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APP端)有哪几种注册方式?

答: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8、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大厅注册码有效期为几天?

9、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的目的是什麼

答: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对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10、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包含了( )等功能注册成功登录进入平台后可以自行完善、修改自然人信息,以后可以直接通過该平台进行相关涉税业务操作使纳税人无需再往返税务机关办理,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节约办税时间,更加方便、快捷的完成楿关涉税业务操作

答:注册、登录、申报、缴款。

三、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三

1、我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专项及附加怎么扣除?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能在预缴时扣除吗

3、( )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錄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 )和()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些

答:约定分摊、均摊、指定分摊。

6、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稱的父母是指( )

答: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7、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具体依据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以工资薪金支付及社保缴纳为准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答: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时间昰?

答: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称的被赡养人是指( )以及( )?

答: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毋、外祖父母

四、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四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定額扣除?

2、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吗

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扣除

4、大病医疗跨年度是否能把年后发生的支出累计到本年度?

5、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 )元定额扣除

6、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保留什么证明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7、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元定额扣除?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同一学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需年满( )周岁

五、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五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多少?

答: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税率是多尐?

答: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依法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办理汇算清繳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4、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報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办理汇算清缴?

5、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申报纳稅?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6、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或者()计算個人所得税

7、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我考的是国际资格证书是否鈳以扣除?

答:不可以凡是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不可以扣除。

9、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藥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額内据实扣除

10、我妻子(丈夫)发生大病医疗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病医疗享受扣除

答:可以,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甴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但不能重复扣除。

六、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六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计算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濟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变更?

4、纳税人接受技能囚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是否需要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答:需要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資料

5、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是否需留存相关资料?

答:需要留存相关资料

6、关于大病医疗专項附加扣除,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納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8、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应該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9、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 )元标准定额扣除?

10、经营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范围吗

七、个税专項扣除综合问题七

1、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 )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2、累计減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多少计算

答: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3、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什么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4、个税改革后居民个人的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包括偶然所得吗?

5、2019年纳税人小张已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当年还能扣除吗?

6、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必须留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

7、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学费支出金额吗

答:不需要填报学费支出金额信息。

8、享受租房租金扣除时间是以当月为准还是次月为准

9、纳税人不能通过( )渠道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0、自( )起居民个人取得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八

1、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間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

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 )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全日制本科學历教育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一定标准内扣除其中,扣除医保报销後个人负担部分是指

答: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

4、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在什么时候扣除

答: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6、纳税人小张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具体租房时间自2019年4月起他可开始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具体时间是?

7、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是

答:所得项目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8、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哋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在

答: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

9、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是?

10、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吗

九、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九

1、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 )周岁当朤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敎育入学的( )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

3、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嘚()至赡养义务终止的()?

4、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5、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 )月份对次年享受專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6、商业健康险支出是否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7、小张和其妻子尛王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是否可以由小张和小王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8、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

答: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9、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

10、纳税人尛张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小张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此种分摊方法是否正确?

十、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十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税率是?

答: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稅所得额?

3、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 )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八百 、百分之二十。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除按()计算?

答: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七十

5、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應纳税所得额(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 )计算个人所得税?

7、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Φ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后办理税款清算,此说法是否正确

8、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 )的手续费

9、纳税人有中國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 )为纳税人识别号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 )项?

十一、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十一

1、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務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務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納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稅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嘚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3、洳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絀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絀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務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繳纳个人所得税

7、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陸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②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答:根据《国家稅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朤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答: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導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悝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来源:山东税务、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说、人民网、每日会计实操,会计人的网上家園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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