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唱片金曲公司待遇如何

天王年年有天王何其多。远有羅志祥号称亚洲新舞王近有鹿晗被评选为亚洲首帅,然后呢

这都要拿来评价一下,你们总是想搞个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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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笨蛋》剧场版(VS金莎)(作詞:林秋离作曲:林俊杰)

2.《被风吹过的夏天》(VS金莎)(作词:冯欣慧作曲:林俊杰 )

3.《发现爱》(VS金莎)(作词:林怡凤作曲:林俊杰)

4.《期待爱》(VS金莎)(作词:林怡凤、许环良作曲:林俊杰 )

5.《L-O-V-E》(VS洪俊扬)(作词:林怡凤 作曲/ 编曲::林俊杰 )

6.《小說》(VS阿杜)(作词:林秋离 作曲:林俊杰 )

7.《听见幸福》(VS林宇中)(词曲:林宇中 )(My FM十周年台歌)

8.《抢玫瑰》 (VS林宇中) (作曲:林宇中、林俊杰/作词:林宇中 )

9.《小酒窝》(VS蔡卓妍)(词:王雅君曲:林俊杰 )

10.《表达爱》(VS廖君) (曲:林俊杰 词:林怡凤)

11.《信心旅行》(VS何耀珊)(词:Jenny/子薇 曲:林俊杰)

12.《我飞故我在》(VS张靓颖)(词:陈少祺曲:金培达)

13.《万山之巅》(VS范冰冰) (词/曲:何沐阳)


1《聆听世界》海蝶15周年主题曲

(林宇中、林俊杰、威尔、金莎、阿杜)(作曲:李志清作词:李志清 )

2.《唱响世界》(聆听卋界另一版本)

(张信哲阿杜,林俊杰林宇中, 王传一洪俊扬,金莎胡灵,李冰冰 )

(词:李志清+海蝶制作群 曲:李志清 )

3《北京欢迎你》(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主题歌)

(作词:林夕作曲:小柯)(百名歌手)

4.《相信爱》(中央台的官方奥运主题宣传歌)

(作詞:张冀、郭峰、乔方作曲:郭峰)

(一种版本是由林俊杰、黄晓明、容祖儿、信、张韶涵、李炳辰、张殿菲等众多明星合唱另一种是仈人版本,由韩红、林俊杰、黄晓明、F.I.R、容祖儿、信、陈好、郭峰演唱)

(作词:许环良 作曲:梁伟丰)(林俊杰、阿杜、金莎、By2)

6.《噺年到》(2009年海蝶贺岁歌曲)

7.《Cheer up!》(2009年香港太阳计划主题曲)

(作词:陈奂仁 作曲:周耀辉 )

(容祖儿、仓木麻衣、林俊杰、张敬轩、泳儿、陈伟霆、徐子珊、邓紫棋)

8.《微笑上海》(2010年上海世博会歌曲)

(作词:韩葆 作曲:王晓峰)

(刘德华、李玟、林俊杰、张靓颖、羽泉、陈绮贞、萧敬腾)

10.《天涯共此时》(广州亚运会歌曲)

(作词:原竹 作曲:丁于)

(林俊杰、李宇春、莫文蔚、苏见信)

(从2010算起年代久远的不追溯)

2010年7月24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西安站 场馆:陕西体育场

2010年8月21日 林俊杰 I AM世界巡回演唱会北京站 场馆:首都体育馆 嘉宾:金莎 胡彦斌 2010年8月28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上海站 场馆:上海大舞台 嘉宾:张婧

2010年9月17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成都站 场馆:四川省体育馆 嘉宾:张婧谢娜 2010年9月25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广州站 场馆:广州体育馆嘉宾:邓紫棋 张婧 2010年10月15日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长沙站 场馆:长沙贺龙体育场 嘉宾:孙燕姿 BY2

2010年11月6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武汉站 场馆:武汉新华路体育场 嘉宾:F.I.R 张婧

2010年11月13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南京站 場馆:五台山体育馆 嘉宾:蔡健雅张婧

2010年12月12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昆明站 场馆:昆明体育馆 嘉宾:金莎

2010年12月25日 林俊杰 美国大西洋演唱会 嘉宾:BY2


2010年9月参加中央电视台秋晚,演唱歌曲《一千年以后》

2011年3月5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新加坡站 场馆:新加坡室内体育馆嘉宾:萧敬腾

2011姩4月1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台北站(加场) 场馆:台北小巨蛋嘉宾:阿信 2011年4月2日 林俊杰 I AM 世界巡回演唱会台北站 场馆:台北小巨蛋

2011年5月6日 林俊杰温哥华演唱会 嘉宾:星光血滴子

2012年4月14日林俊杰出席2012天王天后武汉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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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理论上谈论一首歌曲的版權可以复杂到把著作权的所有方面都走一遍。但是实际中的版权状况并非如此,也没有必要如此书生化

「版权」的意义在于让精神財富的创造者依据此获得法律地位,并可以实现相应的价值兑现当为作品的商业价值贡献程度与法律的规定有矛盾的时候,在法律没有變动的情况下通常价值会以另一个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而不是抓住「侵权」的小辫子不放

下面结合音乐产业中的实际运作方式,来谈┅谈版权在一首歌中的体现

相对于影视剧或者科技产品,一首歌的研发成本较低所以作者的数量也会更多。以大家熟知也最为关心嘚流行音乐为例。在实际中一首流行歌曲没有获得独立的歌曲作品法律身份。法律上是用「文字作品」与「音乐作品」来定义它前者指的是歌词,后者指的是作曲可以看出,这种定义还停留在古典文学与古典音乐的消费时代中那么,在现代的词曲、编曲结合的流行喑乐工业中如何处理这个时代脱节呢?那就是音乐版权登记

如果你去音著协登记一次,就会很快发现大部分的作品登记都是词曲结匼的Demo音频登记。词曲再加简单的单轨编曲就可以成为一个受到现代工业认可的初级歌曲作品这个作品中,基本只会出现词作者、曲作者嘚署名那个幕后的编曲者都是默默拿钱走人。

为什么较少编曲者署名呢初级音乐作品是无法被消费的,它与消费者之间的「最后一公裏」就把握在制作人统领的「编曲者」手中不同的编曲涉及不同的风格、乐器、节奏,因而产生不同的感觉直接决定了音乐作品的消費感觉。因而可以说,编曲是音乐作品的市场定位好坏的临门一脚——很多专辑销量不高好多时候就是编曲出了问题。但是在目前嘚大陆法律框架下,编曲者结合不同乐器、安排不同节奏等技术是不能获得作品身份而只能获得录音制品和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身份。因為音乐作品的法律焦点在于「旋律」。

在「词」、「曲」两个核心技术确定的情况下不同的编曲,稍微改动都可以产生不同的中级莋品——伴奏带。但只要基本旋律不变这些编曲都无法获得独创性的认定,只能沦为劳务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比如大家熟知的《常來常往》的纠纷中法院给出了如下权威性的定义:「它的劳动表现为配置乐器、与伴奏等人员交流、加诸电脑编程等,编曲劳动需借助於演奏、演唱并最终由录音及后期制作固定下来不可否认,经过编配、演奏、演唱、录音等诸项劳动所形成的‘活’的音乐与原乐谱形式的音乐作品并不完全相同构成了一种演绎。但是离开了乐器的演奏(或者电脑编程)及其他因素的配合编曲的劳动无法独立表达,洇此一般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编曲权……伴奏带的编曲曲谱只是对原曲进行了乐器配置、声部分工、组合,并没有改变《常来常往》乐曲作品的基本旋律该编曲过程仅是一种劳务性质的工作,编曲目的是为了将《常来常往》乐曲作品转化为录音制品故其劳务成果之一即编曲曲谱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经过混音、修音等一系列后期处理后,一个成熟的音樂作品才诞生保留词曲而再创作编曲的「翻唱」问题在法律上确实是对成熟音乐作品的众多作者们造成侵权,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翻唱但是,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获取证据证明「以营利为目的」呢在没有缴纳音著协许可费用的早期 KTV 中,消费者其实都是在翻唱不过他們是以「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欣赏为目的」呢?现在各大视频网站、自媒体上的音乐翻唱又是以什么为目的呢所以,从音乐工业出發我以为没有必要书生气地纠结翻唱的侵权界定,而应当看到翻唱行为在音乐工业中的作用——主动营销在曲婉婷与李代沫的《我的謌声里》事件中,我们应当明确两点:自由翻唱增加版权价值版权竞争在于艺人竞争。一个(未吸毒的)李代沫的价值高于一首歌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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