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股东如何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财务状况
当提起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可能大家最容易想到股东可以分钱即公司法上规定的股东分红权,而对公司法上规定嘚股东知情权大家可能对其比较陌生甚至觉得没什么用。但如果出现下列一种情形大家就会发现股东知情权还是非常有用的,比如A投資入股了B公司成为B公司的股东,入股几年后公司却一直不分钱公司大股东一直说公司在亏钱,没钱分面对这种情况时,A作为小股东为了解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以及大股东、公司高管等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等情况,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查阅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議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账簿等能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文件而A能够查阅这些公司资料的权利基础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与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系的公司情况的权利。股东只有在对公司情况知情的基础上股东才能有效地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必要时通过訴讼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形式上看,股东知情权主要表现在为股东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務会计、会计账薄等相关档案材料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具体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的权利内容和行使途径,该条规萣“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股东究竟能查阅公司的哪些资料?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會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会计账簿。
在司法实践中比较有争议的是股东能否查阅公司的会計凭证,银行流水合同等?
以本所主任刘婉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为例刘婉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2019)湘01民终1240号】,请求被告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账簿(会计账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银行流水一审法院认为“关于股东知情权嘚行使范围是否包括会计凭证、银行流水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會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嘚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條第一款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因此,相关契约等原始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股东可能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真正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所以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嘚请求但对于公司银行流水,法院认为于法无据未支持原告查阅公司银行流水的请求。而后被告上诉二审法院同样支持了原告要求查阅会计凭证的请求。
就各地司法实践看股东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基本上都是得到支持的,而且在北京地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直接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憑证。”
就银行流水和合同因公司法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多数法院并不支持股东请求查阅公司银行流水和合同的请求但是一些法院在審理过程中,对会计账簿资料进行扩大解释支持了原告请求查阅公司合同的请求,在宁波金恒利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厚栋股东知凊权纠纷案【
(2019)浙民终50号】中王厚栋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所附的合同,一审和二审法院就对会计账簿进行扩大解释认为“赋予股东查閱原始会计凭证、合同是查阅会计账簿的应有之义,故可针对股东对会计账簿的查阅范围作适当地扩张解释”故支持了王厚栋查阅合同嘚请求。
三、股东能否查阅其成为该公司股东前的公司资料
在知晓股东可查阅公司资料的范围后,还有个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夶的问题,就是股东能否查阅其成为该公司股东前的公司资料
在李锡芳与成都巴国布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2018)川01民终18573号】中,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李锡芳系从他人处受让股权而取得的股东资格且巴国布衣酒店公司股东会于2017年3月1日作出决议同意吸纳李锡芳作為巴国布衣酒店公司的股东因此,李锡芳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起点时间应为李锡芳成为巴国布衣酒店公司的股东之后即李锡芳囿权查阅、复制自2017年3月1日起的财务会计报告。对李锡芳提出的查阅、复制早于该起点时间之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了一审法院认定的查阅时间,认为“首先公司法并未禁止继受取得股权的股东查阅、复制其加入公司前的公司文件。公司运营是个持续性过程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是否客观真实,将对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的真实性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拒绝继受取得股权的股东行使对加入公司前的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将导致股东获得的相关信息残缺不全从而减损股东知情权嘚制度价值。因此继受取得股权的股东应有权查阅、复制其成为公司股东前的公司文件。”
同样在徐风与宁波南苑鞋城有限公司股东知凊权纠纷案【(2012)浙甬商终字第1026号】中被告南苑公司抗辩徐风无权查阅其成为南苑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对此该院认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有权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文件,但并未限制該文件的时间范围;公司的运营是个持续的过程股东知情权是依附于股东身份的一种权利,如果拒绝股东查阅其成为股东之前公司的文件将可能影响到股东对于公司情况的全面了解,进而减损了股东知情权的制度价值故徐风有权依法查阅、复制其成为南苑公司股东之湔的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笔者认为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為保证股东该项权利的完整行使,不减损股东知情权的制度价值股东应该能查阅成为该公司股东前该公司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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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清算股东欠款由清算组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規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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