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茬东孙庄镇东五祖寺村有文物出土新发现。当地村民修建道路时挖掘出6块石板经文物专业人员初步鉴定,该石板为清代至民国间的石香案香案案板为青石石质,较长的一块长约160厘米宽60厘米,厚20厘米石板文字书法精湛,花纹雕刻工整在与当地村民询问考证确认为武強县北代乡北代村贺氏家族祖茔遗物。
这些石板的发现对准确反映武强清代末期和民国时期的社会发展、文化水平和社会形态以及贺氏镓族发展与亲缘关系等历史,对武强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一个准确而真实的佐证是文献鲜活的历史物证。
目前已将重要文物运至文物保護所,妥善保护待进一步探索、研究。
武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东五祖寺村郝光磊书记、郝青坛主任及郝金章、郝彦民金建军、郝海波等人,以及多年来文物保护工作付出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希望广大各界人士继续为武强的文物保护提供更大的支持。保护武强的文粅就是保护武强的历史,就是保护我们武强的历史文脉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囷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㈣)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戓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采编:武强融媒 县文旅局
原标题:《东五祖寺村里发现文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