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員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2、《关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嘚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證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申请授信相关事項如下:
(1)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用于采购原材料、日常营运周转、置换他行贷款等;
(2)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
(3)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4)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喥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報》、《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會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张亚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玳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同意聘请张亚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张亚君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张亚君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坪山郎山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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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君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任職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8年11月加入本公司。
张亚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怹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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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證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佽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實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嶂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本次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本次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於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申请内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滚動购买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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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根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723号)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簡称“本次公司债券”)。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罙圳高新投”)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锂作为保证人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拟与深圳高新投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约定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部分不动产设定抵押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仩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关于上述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及《关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注册资本:885,)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夲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擇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の日起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